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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脸要趁早-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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沥血,喝一杯冰水她便被唤醒,“不好意思弄脏了卫生间。”像政客说,“I’M SORRY”,非常诚挚、非常虚假的歉意。
  次晨在梳妆镜上用磁铁压一百元和一张写给钟点工的便条,磁石是一个中国娃娃,朝天小辫,一手持鼓一手持槌,仿佛在说唱。她曾说这娃娃像汉俑。书上说:汉代是中国第一个盛世,有了冶金有了铁有了钱币,人从最艰苦恶劣的生活中解脱,开始了解并记载,那些微细的快乐,比如耕田、做饭,或者,爱情。
  我的爱人不曾为我做过饭,我想她是一个不谙家务的女子,因她掌心柔如雏雀,然而她的右手拇指食指都有微硬苔痕,那是握笔的痕迹。左右手腕皆有茧,我道,“键盘手。”她笑,“啊?有名字的。”我遂轻轻揽她的手,送入口里,像幼时母亲吮我受伤流血的脚趾。
  我的爱人柔软如绵,硬净像玉,热烈时分是小火焰,睡熟时软弱成茜草。深夜,当我抱住她,她却时常转个身,在我怀里,背对我睡——她享受我抱的快乐,却不肯,也许是忘了,给我以同样的回应。
  我的爱人时常在一盏橘黄灯下,她梳拢长发,盘转成髻,再紧紧地,用一只琥珀发夹束紧,那么紧,比MBA教程更无懈可击。起身时,她已经穿好白衬衫,黑裙,灰风衣上别一支凤凰胸针,洒一点儿我的古龙水。忽然间,我的爱人离我远了,是这大城里,数百万陌生女子中的一个。我想我并不认识她。
  是的,我的爱人,我其实不认识你。
  而我的爱人,一定是一个不喜欢等待的女子。因为此刻,我的手机响了又响,全是同一个不耐烦的号码——原来,我的爱人,我们都有两个号码,用来应付正经事务与不正经的。这一项联系很久的合作,将因为我的爽约,而被取消。
  在黎明才分开的我们,是QQ上邂逅的男女,以身体互悦,度过缠绵缠绵的一夜又一夜,事了拂衣去,她从不留声名,抑或一痕口红印。然后,我与她,分别驱车,来赴同一场合同的谈判。我依时到场,却在远远的门外,认出她的背影。我只有像一个没有面目的替身演员,还没上场就悄然退下。
  我的爱人,命运何其荒谬邪恶,置我们于爱欲与俗世的迷宫森林。
  我如何能够现身呢?我是她的仲夏夜之梦,她世界尽头的冷酷仙境,突然横在她真实生活里,转身一变成她的客户,我会是蛇,以诱惑之果,毁了她的伊甸园。
  恕我失约,我的爱人,我将从你的时间,无论夜与昼,彻底消失,如潮汐退去沙滩无痕,因为,这是我爱你的,唯一方式。而我的爱人,她并不知道,我是这样地爱着她。

  爱的尸骸

  那年,他陪父亲回老家,为祖父母合葬。火车进了山东地界,一窗葱绿,大叶大秆地招摇,是高粱与包谷。父亲淡淡地,说些他不知晓的家事给他听:“你爷爷一代,很多这样的。”没有一点儿怨意。
  1944年战火蛮荒,祖父一走便没了音信,祖母的日子——地上炕上灶上活计,老人小孩鸡猪衣食,以及,等。日头东升西落,江山换了人家,男人不知是死是活,祖母渐渐老了容颜,枯槁如木,她的等待,却坚若磐石。17年后,祖父托人捎信还家:他活着,在京,居高位,新妻的最幼子,已经12岁了。
  祖母原就口拙,少言少语的农家女子,闻此也无声无息,在炕头上久久盘坐。第二天,照旧下地去。半年后,祖母就去世了。
  他想他明白祖父的选择,以三十岁男人的心。战火硝烟,生命何其脆弱,死亡如影随形,祖父也只是基于恐惧,追寻一点儿生的快乐吧。
  只是,祖母共育有四子,除了父亲考取大学离开,其余三子,皆在农村。夜里宿在四叔家,破砖败瓦,人多挤不下,两位堂弟抱了被子,睡在院中的平板车上,听得酣声如雷。猪圈强烈的腐败气味令他难以入睡,满身皆痒,他疑心是跳蚤。
  而他记忆中的祖父,是一位慈祥到近乎温柔的老人,对他极其宠爱,也是他成长岁月里不可或缺的忘年交,教他近代史、做人、旧体诗,以长者的睿智宽厚,安顿他暴烈的青春。
  父亲对祖父的敬爱,当下不敢多言。
  第二日启坟,黄土里卧着一个破木匣,简陋如火柴盒,祖母竟如此薄棺。叔叔们一片唏嘘,连他都禁不住想恸哭一场,不为亲缘,只为一个寻常女子,一生空空的操劳。父亲不动声色,只张罗着,置买附近最好的棺材。
  祖母移棺后,可以合葬。他以长孙身份扶柩,准备将祖父的棺椁入土,父亲突然发话,“等一等,先放我妈。”
  一言既出,四座皆惊,连他这种都市小子都隐隐觉得不妥,何况在男尊女卑、最重礼数的孔孟之乡?人群里起了微微的骚动,很多不以为然、惊愕的神情。
  然而父亲跪着,脸,沉默着。面颊、眉眼、微张的嘴,都微微抽搐,是痛得不可开交,钢铁一般坚不可摧。
  父亲一生,到底有没有恨过祖父呢?
  祖母的棺椁无声落土,扬起尘烟,像黝灰燃烧的火焰。随后,祖父的棺椁也放进,坟头合上。一段旧事,自此缄口不言。
  他恍惚记起,十七岁那年,他想向喜欢的女生示意,又担心她不接受,学校会处分,祖父用浓重的山东口音取笑他,“喜欢还怕啥?”
  但,如何勇敢爱呢?如果爱与责任相违背?如果爱就是伤害和背叛?血会渐涸,液紫而乌,如沉黑底色的玫瑰裙。那些疼痛,却永远不能遗忘。
  太多事情,他无从了解;也再也不可能,与祖父,以男人对男人的姿态,聊一聊了。他对祖父,完整的爱与尊敬,是一件洁净温暖的旧衣,此刻,打了补丁。
  忽然他胸口震动,如心在狂跳。是手机,千万分熟悉的号码,属于妻子之外的另一个女人。而他迟疑着迟疑着,久久不敢接听。原本,他以为,说一句爱,或者不爱,是再容易不过的事。
  爱是多么欢喜,但当爱情死去,如何安顿尸骸,并且在坟头上种一棵苹果树。他想,他还没有学会。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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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辑 还能怎样地想起你

  姜花不知道

  很意外的,元旦在武汉,遇到姜花。是摆在人行道的花摊,一天一地的白花,茎长而饱满,立得直直,花开得高,却微低着头,瘦瘦的骨感女子,盛放也像半开。摊前高高挂出大报纸,“姜花”一笔字倒是拙劣。
  这就是姜花?我差点脱口而出。最早知道姜花是在亦舒小说,《两个女人》还是《玫瑰的故事》?总是雪洞似的房子,高高的天花板垂着小盏的水晶灯,随风偶尔叮叮作响,几上一只水晶大瓶,瓶里一大束姜花,在闷热潮湿的夏夜,带着一阵清凉……她笔下的香港似乎是永恒的夏天,姜花与夏天一起出场,芳香,热烈而安静,侵略性的,像白衣女郎幽幽的大眼睛……
  熟极而流,顺手拈来,千人一面就是亦舒的风格——不算批评,我们好的就是这口,大律师、建筑师甚至黑社会头子都会有机会念出“惆怅旧欢如梦”。但这样提到姜花,也实在因为姜花在香港,随处可见吧?
  我在武汉的暖冬里遇见姜花,连犹豫的余地都没有。一块钱三朵;我给出一张十元钱去。卖花人热切地说,“我天天来这里,几时要买,我都在。”又点点报纸,上面留了八位电话号码,注明“说找卖花的张老头。”但明天,我一低头接过花束,我就上飞机了。
  那一晚睡不实,睡睡醒醒间,一种奇异热辣的香,排山倒海地过来。五点我起床,蒙蒙胧胧到了客厅,扑面而来,是静静开放的姜花,有一种恍然大悟。
  在梳头洗脸整理行囊的间隙看一眼,原来那些开放的花,已经萎谢了,现在重新开放的,全是我不认识的。真个的妾如瓶中花,一朝一夕发。
  此后再没见过姜花,也没打算在北京的冰天雪地里遇见。每每想及,有怅惘也有冬夏不分的疑惑。春来无事,我闲翻《九歌》,“采芳洲兮杜若,将以遗兮下女”。我早知杜若是香草,还是顺眼瞥了下注,“一有说是姜花”。吃一惊。
  把书架翻了个底儿掉,找到了《楚辞植物图谱》,有杜若的照片,小小的看不真切。只觉得雪白、傲岸,花与花之间,有不合群的疏离。很恍惚。我又很快查出来,至少有两种姜花,一种也叫蝴蝶兰,是姜科,而另一种是杜若,是鸭跖草科。
  我一向喜欢杜若这名字,甚至拿来给小说里的女主人公当名字。我很用心地想,我遇到它的可能较大,因为屈原的故乡,原也是湖北。但我不能确定。而我,也很喜欢亦舒呀。两种姜花,遇到谁都是惊喜,错失谁,都是憾事。甚至如果再见姜花,我也怀疑自己能否认出来,像在五六个嫌疑犯间搜寻唯一的杀人凶手,“好像是这个,也可能是那个,第三个也像……”
  几乎是一篇小说了。长途旅行里邂逅两个好男子,火车驶入黑暗的隧道,忽然我唇上来了一个吻。还来不及惊动,窗外又已是蓝蓝的天。是他,还是他?啊,姜花不知道。

  他说吃屎的感觉让人心跳

  不知是谁,发了一段歌给我听,大约是个带着诡笑表情的朋友。
  渐渐,听清了歌词,大吃一惊:“我可以把最爱的蛋糕让给你,我可以把所有的积蓄送给你,我可以帮你杀掉你痛恨的人,就连你拉的屎——我都能大口大口地吃。”
  热烈到疯狂,火辣至成烬,这爱情表白触目惊心,常人如我,胃和心都抵受不住。
  我的反应层次分别如下:蛋糕很愉快地接受,立刻舀一匙喂他,与我的糖心分享我的甜;积蓄太隆重,我要先掂量能否承得起他的一生;杀人?不会吧老大,大家还是做一般朋友好了;吃我拉的……?我一定能跑多快就跑多快,能闪多远就闪多远。
  爱情至此,凄厉无比。
  韩国电影叫做《谎言》的,里面有一段:男女主角在晃晃荡荡的地铁车厢里,灯光昏黄,身边没什么人。女孩不太好看,然而夜色总归令她忧伤美丽,如淡紫的山茶花。她低声对男人道,“我想你是真的爱我,你肯吃我的屎。”带了笑。
  黯青白的字幕,看在毫无心理准备的观众眼里,简直滴下血来。偏偏韩语发音,缠绵温婉。
  男子亦低声回她,“吃屎的感觉,令我心跳。”
  两人皆切切笑,是偷欢男女。
  吃屎可以是标志吗?这尺码如此偏离正常的空间与视野,然而它是存在的。最彻底的谦卑,最广大的包容——都说爱一个人,就要接受她的缺点,那是否也可以,接受她的污秽?这是爱,还是七宗罪中的饕餮?
  而其他一些通用标准,比如忠贞、宽容、体贴……又何尝没有内在的歇斯底里与疯狂。什么是爱,什么又是变态?
  我忽然觉得混淆,本来清如水明如镜的心地,一石冲开千层浪。而这原不是一个有标准答案的世界。
  便知道了,《谎言》的确不是一部色情片,虽然原作者因此入狱,情节这样狂暴,施虐和受虐,都痛楚而狂喜。男主角据说是艺术家,勇敢地在镜头前脱衣,非常普通的、几近丑陋的男人身体,绝不撩动情欲——一定一定,比俊男的脱,需要更多的勇气。
  他说,相信九岁女儿长大后看到这部电影,会以父亲为荣。
  我喜欢的谷崎润一郎也写过吃屎的故事。少年恋慕上不可能的爱人,这爱情是一颗疼痛的智齿,他妄想自拔,最后想出个馊点子:虽然她如此貌美,但她也和我们一样大小解,如果偷出她的便盆,看到里面的东西又脏又臭,就会很快厌烦她了吧?
  少年藏在屋子附近,等待时机,终于丫环把皮盒——那时代的便盆,包了褐黄染布提出来,还拿一把红罗扇遮着。他抢过来,藏在袖子里逃回家。
  “过了一会儿,小心翼翼地掀开盖子,一股丁香的馥郁扑鼻而来。他感到不可思议,往里一看,只见下半部沉淀着沉香色液体,里面有三条圆圆的、大拇指那么粗的、两三寸来长的暗黄色固体。怎么看都不像那东西,薄薄带香。试着用木片扎一点儿拿到鼻前一闻,酷似黑方香——是沉香、丁香、贝香、檀香、黎香等熬炼在一起制出的香料。 一切皆出乎意料,觉其非寻常之人,爱慕之心有增无减。少年把盒子拿到眼前,试着呷了一小口液体,也是浓郁的丁香味儿。又舔舔棍子上的东西,苦中带甜。仔细咂摸,恍然大悟:“‘尿’可能是丁香汁,‘屎’多半是甘葛汁熬炼山草树,凝固后用粗管毛笔杆挤出来的。”
  这女子如此狡黠,少年越发神魂颠倒,不久郁郁而终。
  也或者,他的死是因为绝望。吃屎已经够卑贱了,却还有更鄙夷的姿态:连我拉的屎,你也愿意大口大口地吃?我还不愿意呢。你连一亲秽物的机会都没有。
  这真是我所知,最严厉的拒绝。

  琉璃碗陶瓷怨

  忽然在灯下,遇见我的所爱,一只碧蓝的琉璃碗。
  如一泓九寨的水或者孔雀断羽,我捧起它,有光在它身体里隐约动静,细看又瞬间消隐。它是光影流动通体菲薄的诱惑,我嘻皮笑脸问售货员:“可以用来盛汤吗?不会炸吧?”但或许冰淇淋更合宜,阳光蓬勃的下午,偎在藤椅里,我拈一把莲花银匙,琉璃碗里,一球香草冰淇淋似融非融,一本看了又看永远看不完的闲书……甚至并不贵,100多元。
  而我随即胆战心惊记起,我的家,衣服在沙发上,报纸都在地上,书被带进卫生间就忘了带出来,时常被淋浴冲个透湿……几乎乱无立足之地。琉璃碗是冰凉的盈盈一握,带它走,轻而易举,但我能给它什么样的命运?
  起初,我会很隆重地将它搁在茶几上,清晨阳光来唤它起床,那一刻是无声的音乐。但我的爱宠大概只能维持三天,它接灰,这是所有清供的共同使命。我未必能每天擦。
  或者会有一二不拘小节的客人上门来坐着聊天,在我一声断喝后,才尴尬地发现,它不是烟灰缸;也许有骄傲的女友会一撇嘴:“这玩意啊,我们家多的是,从前,我外婆心情不好的时候,就摔它一个。”
  而诀别是什么?某年某月的某一天,我在家里衣冠不整地晃荡,忽然听见铃声,我就像动画片里的粉红豹一样到处扑,是门铃、座机还是我的手机?袖管一带,它呛啷一声碎得一地都是……它是珍妃,被粗暴地谋害。
  即使它在我的粗疏里,历尽劫波惊险地活下来。又如何?迈克在文中,提过两只青莲色的陶皿,是吃草莓的必然用具,一只盛酸忌廉,一只盛黄糖,拎着草莓的叶托子先沾一沾忌廉,再在黄糖里滚一滚,犹胜山珍海味,一粒草莓给自己,再一粒,递给那人。他与爱侣十年相聚,玩笑间也说过:“有一天咱们分了,我一定强霸着这两件。”说是这样说,而且振振有词,泰半是说给自己听,用以表示对整件事不在乎。事实上分手时候,他连爱人亲手烧制的一只陶瓶也送回。
  他永远忘不了草莓蘸奶油的甜——也委实腻了点。是他的错,他忘了“要想甜加点盐”的俗语。
  物我两忘,是太难的境地,失去或者伤害,都非我所愿。我轻轻搁回琉璃碗,对它说一句抱歉:拒绝,为了你好——也为了我自己。

  我的七里香

  我该如何向你说起七里香呢?你想到周杰伦的哼哼哈哈,或者花嫁的李湘。我微笑,眼角瞥到你襟上的“GAP”字样,是你心爱的牌子,你大概不知道它是在说“代沟”。
  我的十六岁花季,发生在上一世纪,我买下一本薄薄的诗集《七里香》,“在绿树白花的篱前,曾那样轻易地挥手道别”。我在夜里遥想从不曾见过的七里香:该是高大绿树吧,婴儿手掌般粉嫩的叶,大朵大朵的白花,重瓣叠簇地招摇着。我带着惆怅想念它,一如想念爱情、未来,或者惆怅本身。
  当时的我,生活不过是课桌、公共汽车、垂头丧气的分数,我怎能不一遍遍吟咏七里香,它如同“红璎珞”、“芭蕉”、“微雨”,当然的就是美就是诗就是意境,密密麻麻写满一抽屉的笔记本。而我在快哭出来的时候想:这灰暗日子,难道就是无怨的青春?我在青春最好的时候,忧心忡忡,觉得青春永远不会来了。
  我曾经以为我永远不会见到真正的七里香,直到我陪一位女友去外地,见她暗暗思慕的人。她粉白黛绿的心事,一晚一晚对我说到三四点钟,那人却一字不提,只帮我们找酒店,买车票,带我们去爬山——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兮君知不知呢?傍晚时,他陪我们从书院出来,经过一重一重的门。某一个门边,白日里平凡普通的灌木丛,到晚上竟爆出大蓬大蓬那样热情、那样馥郁的小白花,香动四野。我惊问,是什么。他答得很随意:七里香。
  走出很远,我还频频回头,七里香在夜色里面目模糊,只有香气痴痴地跟着我。我忽然深深震动于爱情——如果这是,如果他们是。然而那人,早已有妻有子。
  都是七八年前的事了,不久前,我却偶然在饭桌上听说,那男人过世了,还不到四十。最后时刻身边唯一的人,是工作上的朋友。他的妻他的子呢?我没问,其实也与我无关。需要把这消息告诉女友吗?大约不必。她也结婚多年,并移民澳大利亚,上个月我才收到她的照片,肚子里是她的第二个儿子。
  那夜大风,我半夜起来,用力去关一直砰砰不已的窗,蓦地想起我多年不读的《七里香》:“而沧桑的二十年后,我们的魂魄却夜夜归来。微风拂过时,便化做满园的郁香。”
  二十年还没有过完呢,我终于懂得爱情,原来从不是我想象中的那样。而我记忆里的七里香,它的香气是一根尖锐的刺,深深扎进我胸口。我以为我会有夜莺的歌唱,我却只是,痛得弯下腰去。

  风信子女郎

  我与朋友,在植物园里误闯花圃:一排一排的木架上,摆满了一次性的塑料杯,每一杯里面盛着一点儿土,半杯水,杯口一个鳞茎搁得不上不下,恰比水面高1厘米,如低空表演的水上飞机。
  看花圃老人方言浓重:“这是红心子呀。”见我们不懂,也很着急,“就是那个大红的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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