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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过一次化疗,然后便嚷嚷着无法忍受,他说他讨厌医院,讨厌病人,讨厌时间嘀嘀嗒嗒慢吞吞地走,也讨厌一滴滴慢得要人命的静脉输液——总之他就是做不到。当我千方百计想要说服他,试图让他扛起自己的担子,他却把担子推给了我,因此我就扛起了他的担子,莫琳则成了他怪罪的对象。有一天我和莫琳坐在一起,一边漫不经心地在我的电脑上看浪漫喜剧一边聊天,那静脉输液……那还真是一滴滴慢得要人命,这时朝气蓬勃的女主角被一张沙发绊了一跤,莫琳转身对我说道:“不要太苛责尼克了,别怪他不想挑这副担子吧,我一直宠着他,把他捧在手心里……怎么能不宠他呢,看他那张面孔长得多可爱,因此他挑不了什么辛苦的担子,但我真的不介意,艾米,我真的不介意。”
“你应该介意。”我说。
“尼克不需要向我证明他的爱,我知道他爱我。”她说着拍了拍我的手。
莫琳无怨无悔的母爱让我心生敬佩,因此我没有告诉她我在尼克的电脑上发现的那份写作提案,那是一本回忆录提案,讲的是一位曼哈顿的杂志撰稿人返回密苏里州的故乡照顾他生病的父母。尼克的电脑上有着各种稀奇古怪的东西,有时候我会忍不住去打探一番,这样就能摸到一些蛛丝马迹,明白我的丈夫在想些什么,他的搜索历史记录给我提供了最新的线索,上面有黑色电影'1'、有他原来供职的那家杂志的网站,还有对密西西比河的一番研究,主题是有没有可能从这里一直顺流漂到墨西哥湾。我知道他在计划些什么,他想学着哈克贝利·费恩的样子沿密西西比河顺流而下,并就此写上一篇文章,尼克这个家伙总在寻找不同的角度。
就是在梳理这些线索的时候,我发现了那本书的提案。
该书名为“双重生活:忆一段既是终点又是起点的时光”,该书将与“X一代”'2'的男性有着深切的共鸣,这些男性刚刚开始体验照顾年迈的父母所带来的压力。在“双重生活”一书中,我将详细写道:
· 对于毛病缠身、一度有所隔阂的父亲,我是如何一步步加深了解;
· 面对我那命悬一线的深爱的母亲,我是如何从一个无忧无虑的年轻人被迫痛苦地变成了一个当家人;
· 我那位出身曼哈顿的妻子不得不放弃往昔那令人陶醉的生活,对此她是如何一腔怨气,有一点应该提到,我的妻子正是艾米·艾略特·邓恩,也就是畅销书“小魔女艾米”的原型人物。
提案没有写完,我猜是因为尼克意识到他永远也无法了解他那位一度有所隔阂的父亲,因为尼克正在把“当家人”的担子往外推,还因为我对这里的新生活并没有一腔怨气。我在这里确实觉得有点儿受挫,没错,但并没有一腔值得写上一本书的苦水。多年以来,我的丈夫一直在为中西部人那经得住风雨的情感唱颂赞歌:他们多么坚忍、多么谦卑,一点儿也不矫揉造作!但这样的人无法给一本回忆录提供丰富的素材,想象一下该书封套上的词句吧:人们大半辈子乖乖地做着良民,然后他们就翘了辫子。
但那些言辞还是在我的心上扎了一下,“我那位出身曼哈顿的妻子……是如何一腔怨气”。也许我确实难以驾驭,我想起了莫琳的为人自始至终都是如何可爱,我担心我和尼克并非天造地设的一对。如果遇上一个喜欢照顾丈夫、喜欢家政的女人,也许他会更加快活,我说这些话并不是想要抹黑照顾丈夫和家政的手艺,天知道,我多么希望自己有这些技艺傍身呀。我希望我能把尼克的日常生活看得更重一些,一心想着尼克是不是总能用上他最喜欢的牙膏呢,我希望自己能想也不想便随口说出他的衣领尺码,我希望我是个无怨无悔、满腔爱意的女人,最大的幸福就是让我的男人幸福快活。
跟尼克在一起,我曾经有一阵子变成过这副模样,但我无法永远是那副模样,我还没有那么无私。“独生子女就是这样”,尼克时不时便会这么说。
但我还在放手尝试,“坚持坚持再坚持”嘛。尼克又像个孩子一样在城里东奔西跑了,他很高兴能回到密苏里,这里有他的舞台,他最近减了十磅左右体重,换了一个新发型,买了新牛仔裤,看上去意气风发。我只能在他匆匆回家或匆匆出门的时候瞥见他的身影,但那急匆匆出门的架势却是他装出来的。“你不会喜欢那种场合的”,每当我要跟他一起去的时候,不管要去哪里,他都会用这句话来搪塞我。当他的父母对他再没有用处时,他把他们抛到了一边,现在他又抛下了我,因为我融不进他的新生活。在这里他必须工作才能让我过得舒服,而他并不想那么干,他想要尽情享受。
别想了,别再想了,我必须看看光明的一面。这话可不是夸张的说法,我必须停止用黑暗阴郁的目光来打量我的丈夫,我要重新看到他欢欣明亮的一面,我必须更加敬慕他,好似以前一样。爱慕之情确实会鼓舞尼克,我只是希望我们之间能够更加平等。我的脑海中满是尼克的身影,仿佛装了一窝嗡嗡乱叫的蜂群,它们一直哼着“尼克尼克尼克”,而当我想象他脑海中的一幕,我却听到自己的名字好似羞答答的一声脆响,一天只会响起一两声,随后便会飞快地销声匿迹。我只不过希望他能多想想我,恰似我想他那么多。
这样不对吗?我已经不再知道答案。
'1'电影界用语,多指好莱坞侦探片,特别是强调善恶划分不明确的道德观与来自性的动机的题材。——译者注
'2'指出生于20世纪60年代中期至70年代末的一代人。——译者注
尼克·邓恩 事发之后四日
她正站在橙色的路灯灯光下,身穿一条轻薄的太阳裙,一头秀发在潮湿的天气中显得波涛起伏,那是安迪。她一溜烟冲进了门,张开双臂作势要拥抱我,我赶紧嘘了一声:“等一下,等一下!”我刚关上门,她就已经搂住了我,把面颊紧贴在我的胸膛上,我伸出一只手搂住她光溜溜的后背,闭上了双眼。我感觉松了一口气,心中却又涌起几分恐慌,那种感受让人反胃,恰似人们好不容易止住了痒,却发现是因为自己已经把皮肤挠破了一道口子。
我有一个情人。此时此刻,我不得不告诉你我有一个情人,而我将从此失去你的欢心,如果一开始我还讨得了你几分欢心的话。我有一个美貌而年轻的情人,年纪简直轻得厉害,她的名字叫作安迪。
我知道,这事很糟。
“宝贝,你他妈的为什么不给我打电话?”她的面颊依然贴在我的身上。
“我明白,亲爱的,我明白,你绝对想不到我刚刚经历了一阵多难熬的日子,你是怎么找到我的?”
她还没有放开我,“你家里黑着灯呢,因此我想去玛戈家试试看。”
安迪知道我的习惯,也知道我会在哪里待,我们在一起已经有一段时间了。我有一个长相美貌动人、年纪轻得要命的情人,我们已经交往一段时间了。
“我担心你,尼克,担心死了。当时我正在马迪家,电视开着,突然间我就在电视上,嗯,我一眼见到一个看上去跟你长得一模一样的男人,正在说他失踪的太太呢,后来我才回过神来,那就是你本人嘛。你能想象我吓得有多厉害吗?结果你还不肯联络我?”
“我给你打过电话。”
“你说什么‘别走漏一点儿风声,按兵不动,我们见面再说’,这是你给我下了一道命令,要联络的话才不是这副样子呢。”
“我没有多少一个人待着的机会,我的身边总是有人,要么是艾米的父母,要么是玛戈,要么是警察。”我说着朝她的一头秀发呼了一口气。
“艾米不见了?”她问道。
“她不见了。”我说着从她的怀中抽出身来坐到沙发上,她在我身边坐下,一条腿贴着我的腿,一条手臂挨着我的手臂,“有人把她掳走了。”我说。
“尼克?你还好吗?”
她那巧克力色的卷发盖着她的下巴、锁骨和双峰,我望着一缕发丝随着她的呼吸起起伏伏。
“不,不太好。”这时我做了个手势示意她噤声,又伸手指着走廊,“我妹妹在呢。”
我们肩并肩坐着,一声不吭,电视上还在放那部警匪老片,戴软呢帽的男人正在动手抓人。我感觉她的手钻进了我的手里,她向我靠过来,仿佛我们正要舒舒服服地过一个电影之夜,好似一对无忧无虑又懒洋洋的夫妻,接着她掰过我的脸吻了吻我。
“安迪,别这样。”我低声说。
“就要这样,我需要你。”她又吻了吻我,爬到我的腿上跨坐着,身上的棉布裙卷到了膝盖上,一只人字拖掉在地板上,“尼克,我一直担心你担心得要命,非要你把手搁在我身上,我才能安心,我脑子里一直只想着这件事,我怕死了。”
安迪是个“欲女”,这话并不是说“我和她之间全冲着男女之事”。她喜欢拥抱,喜欢爱抚,喜欢用手指挠挠我的头发和后背,爱抚能够让她安心且舒服,不过话说回来,好吧,她也确实中意男女之事。
安迪扯了扯自己的夏装,猛地拉下了太阳裙的上半身,把我的手搁到了她的胸部,我的欲望立刻应召而来。
“我想跟你干一场。”我差点儿大声对安迪说出口来,这时却听见妻子的声音在我耳边说“你是个温暖的人”。我冷不丁抽开了身子——我实在太累了,眼前的房间正在天旋地转。
“尼克?”安迪的下唇还沾着我的唾沫,“你怎么啦?我们之间出问题了?是因为艾米吗?”
我一直觉得安迪年轻得要命,她才二十三岁,当然年轻得要命,但此刻我才发现她年轻得多么荒诞,多么不负责任,多么灾难深重,简直年轻得毁天灭地。从她嘴里听到我妻子的名字总能让我心头一震,她倒是经常提起艾米的名字,她喜欢谈起艾米,仿佛艾米是一场夜间肥皂剧的女主角。安迪从来没有将艾米当作情敌,她一直把艾米当作剧中的一个角色,总在问关于我们夫妻生活的问题,也问关于艾米的问题,“你们两个在纽约的时候都干些什么呀?比方说,你们周末做什么呢?”有一次,我告诉安迪我们去听歌剧,结果安迪的嘴张成了一个圆圆的“O”形。“你们去听歌剧呀?她穿什么衣服去呢?曳地长裙吗?外面会套一件皮草吗?戴什么样的珠宝,梳什么样的发型呢?”安迪还问艾米的朋友是什么样的人、我跟艾米谈些什么、艾米到底什么样……总之一句话,艾米跟“小魔女艾米”一样完美吗?这就是安迪最喜欢的睡前故事:艾米。
“我妹妹在另外一间屋里,亲爱的,你压根儿就不该来这儿。上帝啊,我多么希望你在这儿,但你真的不应该来,宝贝,等我们弄明白到底出了什么事情再说吧。”
“你才华横溢”,“你才思敏捷”,“你是个温暖的人”,“现在,吻我吧”!我的妻子在提示中写道。
安迪仍然趴在我的身上,裸露着双峰,胸前的两粒樱桃被空调激得发硬。
“宝贝,眼下我们之间要办的事就是,我必须确保我们两个人没出问题,这就是我要的一切。”她说着朝我贴了过来,她的身子又温暖又醉人,“这就是我要的一切,求求你,尼克,我吓坏了,我了解你,我知道你现在不想说话,那也没有问题,但我需要你……跟我在一起。”
此刻我真想吻她,恰似我初次吻她的时候:那时我们的牙齿互相磕碰,她歪着头贴着我的面孔,发丝挠着我的手臂,那是一个深吻,我的脑子里除此以外一片空白,因为那一吻太过缠绵,再寻思其他的念头实在要命得很。眼下只有一件事拦着我,让我不能拉着她走进卧室,那并非因为我与她的欢爱是多么不应该(一直以来,我们反正已经罪恶滔天了),而是因为我与她的欢爱眼下真的很要命。
再说还有艾米呢。恍惚间,我又听见了艾米的声音,我妻子的声音已经在我的耳边驻扎了整整五年,但此刻它不再是声声责骂,而是又变得甜蜜动人。我太太只不过留下了三张小字条,就让我变得无精打采又满腹感伤——我真心不喜欢这一点。
我绝对没有感伤的权利。
安迪正在往我的身上钻,而我却在寻思着警方是否监视了玛戈家,我是否应该注意听着敲门声——说来说去,我毕竟有一个非常年轻、非常美貌的情人。
母亲总是告诉我们,如果你打算要办一件事,而你又想知道此事是否妥当,那就想象一下那件事堂而皇之地印在报纸上,全世界的人都看得到。
尼克·邓恩,一名曾经的杂志撰稿人,于2010年遭遇裁员,后来同意为北迦太基专科学校教授新闻课程。这位已婚的成熟男性迅速利用了职务之便,跟一名年轻学生展开了一场热烈的婚外恋。
我简直活生生是每个作家最害怕的梦魇,我身上的情节尽是毫无新意的老一套。
那现在就请让我再讲上一大堆老一套,以求博得读者一乐吧。这场外遇是一步接一步发生的,我从来没有想过要伤害任何人,也从未想过自己会陷得这么深,但这份情缘并非只是逢场作戏,也不只是为了助长自信,我真的爱上了安迪,我爱她。
当时我教授的一门课叫作“如何在杂志业展开职场生涯”,班上总共有十四个学生,水平参差不齐,通通都是女孩。我本来应该用“女性”这个词,但我觉得就事实来说,说她们是“女孩”倒是确凿无误,这些女孩都希望在杂志业就职,她们可不是灰头土脸干苦活的女孩,她们一个个都十分光鲜亮丽。女孩们已经看过相关影片,她们想象着自己在曼哈顿东奔西走,一只手端着一杯拿铁咖啡,另一只手拿着手机,招呼一辆的士时却不小心扭断了名牌高跟鞋的鞋跟,那副可爱的模样真是楚楚动人。正在这时,一位魅力四射、亲近可人的男士一把接住了那个快要跌倒的小可怜,她正好落入了知己情人的怀抱,他们两个人心心相印,而他的头发凌乱得让人倾倒。这些女孩根本不知道她们的职业选择是多么愚蠢无知,我原本打算用自己丢了饭碗的故事给她们敲敲警钟,不过我实在无心扮演一个悲剧角色,因此,我寻思自己可以用一副满不在乎的模样给她们讲讲这个故事,权当几句玩笑话……裁员有什么大不了的嘛,那样我就能在自己的小说上多花些功夫了。
可在第一堂课上,我就回答了一大堆让人肃然起敬的问题,于是我立刻摇身一变成了个夸夸其谈、废话连篇的家伙,一个巴不得吸引眼球的浑球,根本没有办法开口讲出事实:在第二轮裁员时,有人通知我去总编的办公室,于是我一步步穿过一长排小隔间向目的地走去,仿佛正在一步步赶赴刑场,所有人的目光都紧紧地追随着我,而我仍然心存侥幸,暗自希望总编开口说出的不是解雇的宣判——拜托你了,说说这本杂志眼下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我吧。没错!这肯定是总编找全体员工讲话,给大家打气的时候!可惜事与愿违,我的老板只说了一句话,“不幸的是,我想你自己也清楚我叫你过来的原因”,他边说边伸手揉着躲在镜片后面的双眼,好让我看看他是多么疲倦,又是多么沮丧。
我希望能尝尝当一个帅呆了的赢家是什么滋味,因此我没有把自己丢了饭碗的事情告诉学生们,反而告诉他们我家里人生了病,不得不回来照顾家人。“这也是响当当的真话啊,一点儿也没吹牛,而且听上去极富英雄气概。”我暗自心想。当时美貌动人的安迪正坐在我面前几英尺远的地方,她的脸上撒了几粒雀斑,一头巧克力色的卷发波浪起伏,秀发下有一双蓝眼睛,柔软的嘴唇微微张开,一对没有动过手脚的乳房纯属原装货,大得有点儿离谱,还长着纤细的长腿和手臂。我不得不说,安迪真他妈是个难得一见、脑袋空空的绝色娇娃,跟我那个优雅动人、大家风范的妻子简直南辕北辙。安迪身上正隐隐散发出阵阵热度和股股薰衣草香气,她在笔记本电脑上敲着字,不时用沙哑的声音问个问题,比方说,“你怎么让报料人信任你,向你敞开心扉呢?”当时我便暗自心想:“他妈的,这靓妞是从哪里冒出来的?是有人在耍我吗?”
有时你扪心自问:“你怎么干出这种事来了呢?”我对艾米一直忠心不二,如果在酒吧里有个女人举止太过轻浮,如果她的触碰让我感觉有点儿飘飘然,那我会借故早点儿从酒吧里走掉。我可不是一个背着太太劈腿的家伙,我也对不忠的人们没什么好感——劈腿的人们既不老实也不尊重人,一个个小肚鸡肠,是群被宠坏的家伙。我一直没有向各色石榴裙低头,但那已经是过去的事情,那时候我还快活着呢。我不愿意承认答案是如此简单,但我这辈子都一直逍遥快活,而眼下我却不太开心,结果眼前又冒出了一个安迪,下课后还流连着不肯走,非要问我一些关于我自己的问题——艾米就从来没有问过这些问题,至少最近没有问过。安迪让我觉得自己还是个有点儿分量的人,而不是那个丢了工作的白痴,不是那个忘了把马桶座圈放下去的傻蛋,也不是那个什么也做不到位的蠢货。
有一天,安迪给我带来了一个苹果,一只红蛇果(如果我要为这场外遇写本回忆录的话,我就会把书名叫作“红蛇果”)。她请我看一看她写的故事,那是一则人物简介,主角是圣路易斯一家俱乐部里的一位脱衣舞娘,读上去活像《阁楼论坛》杂志上刊载的报道。在我读报道的时候,安迪一边吃着送给我的苹果,一边俯身越过我的肩膀,嘴唇上莫名其妙地沾着几滴蛇果汁。那时我的脑海中闪过了一个念头,“天哪,这女孩是在施展招数勾引我哪”,我顿时傻乎乎地吓了一跳,顷刻间摇身变成了上年纪的本杰明·布拉多克'1',正在面临女人的诱惑。
安迪的招数确实生了效,我开始把安迪当作一根救命绳、一种机遇、一条出路。等到回到家中,我会发现艾米缩成一团躲在沙发上,眼睛直愣愣地盯着墙壁,一句话也不说,等着我开口打破僵局。她总是玩不腻这一套,从来不肯先开口打破沉默,反而一直在等我猜她的心思:今天能用什么哄艾米开心呢?我在心里暗自琢磨,安迪可不会玩这一套,安迪听到这个笑话会哈哈大乐,安迪会为这个故事捧场,那副架势仿佛我对安迪知根知底。安迪是个善良、美貌、双峰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