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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回住地,打开电视,印度明星们又在载歌载舞;换台,star movie,丹泽尔·华盛顿在《荣誉》中冲杀于南北线上;然后是中文电影台,《红场飞龙》,许冠杰和张曼玉的旧时漫画武侠片,杀手来自俄罗斯;草蜢高唱“做个自由人”……我再不想看什么电影,电影世界再精彩,也精彩不过其外的红尘。我拉开窗帘,远处,店铺关门,街狗安眠。这酒店刚刚建成,环绕在它周围的,是荒废无用的一片断壁残垣,向下望去,黑漆漆深不可测。
永别
然后去谷地诸城游历,然后去博克拉爬山,然后去参观奇特旺皇家森林公园,然后重返加德满都。中国人游览名胜古迹的经典模式是上车睡觉,下车拍照,我更多选择了前者。但我终究没有长眠不醒,我记住了沐浴于西厢房前的阳光中的黄金庙小美人,我记住了初登荒山时所遇到的紧随的小狗,我记住了请我品尝大麻的单亲兄弟,我记住了赌场歌厅中身穿花衫悲唱情歌的男歌手。还有Dahampus的高天银河,风中呼唤的名字,丛林里惊飞的白鸟,以及过河小象。活女神库玛丽站在高楼之上俯看苍生,瞬间消失;密宗色情雕刻千姿百态,引人入胜;阿道克船长在T恤衫上酩酊大醉,可爱无比……闪叠之后,弹指之间,我们就要从哪儿来回哪儿去了。
在机场,和导游合影、拥别。一个来自北京的老师大声说,来中国的首都看看吧,那里有几百年的辉煌皇宫,还有几千年的万里长城。导游说我一定会去的,那早就是我的梦想了。然后导游教我们唱一首歌,是民歌,旋律简单、欢快,导游说,每次送客人走,我都会唱这首歌,因为不愿看到大家因为分离而难过。他唱了起来,歌词大意是,爱人别走,我挥动丝巾在此等候,我愿永远陪在你身边,我将永远在此等候。
我跟着唱。谁都无力抵挡这无法言表的伤心。再过一会儿,飞机就要飞起来了,它飞过雪山,飞过西藏,一直往北飞。上海没有加德满都的太阳,北京没有加德满都的星光,我在剩余的生命中还有机会重返这曾经逗留过十数天的佛国吗?如果从飞机窗口向外望去,哪一盏灯正在闪烁着2046的光芒?
那是属于我一个人的2046。它将在我心中永远闪亮,永不磨灭。
2002年12月9日不写电影写游记
第三部分 电影·小白记忆第55节 我和我的普鲁斯特(1)
壹:在狗窝那边
十八天前我还没有回家过年。在那晨昏交替时刻来临之际,我无法确定窗外的蛇年日光有多渺茫,还有那些飞散在不可知领域的微尘们,它们是否正在拔河或是举行一场盛大的晚宴。我徒劳地做了几个毫不到位的俯卧撑,然后跑到抽水马桶那边去喘息了一会儿。拍风扇似乎永远都不曾关闭,它在我的头顶上嗡嗡嗡地大声喧哗,那种声音使我想起了十四岁时在烈士陵园所听到的拖拉机的声音:拖拖拖,拖拖拖。至今我还记得那个红脸膛的中年司机的样子,他的草帽碎成几百片,他半闭的双眸上满盖着暗绿色的树屑,阳光在他那朦胧的睡意上闪烁,好像要将那个季节永久地凝固住。
门窗以内,我总是搞不清楚自己的状况,正如我那时而卡壳的影碟机,它在错乱的时候尽管试图去畅读一部电影,却总是在艰辛的兜转之后告诉急待看碟的我一个“NO DISK”的答案。当心思纠结的我在抬手拉开窗帘之际,我说到底无法弄清“卡壳的影碟机”与“读不出来的盗版光碟”到底哪一个更能象征我这语焉不详的形象。
更多时候我的影碟机用天生顽强的毅力将怀中的碟片断断续续地读完了,它不管是否留给了我一个未尽的谜团。在指示灯的闪烁明灭中,也许倦极睡去的那个人其实并未犯下任何错误。
那天黄昏来临之际,我的影碟机为我断续上演了比利时导演尚塔尔的作品《迷惑》(《The Capitive》)。这部电影改编自《追忆似水年华》的第五卷《女囚》,那是我无力诵读的普鲁斯特流年录,所以我没有办法对这部电影追根溯源。我只能收获一些肤浅层面上的关键词,诸如“猜疑”、“孱弱”、“焦虑”、“恍惚”、“被俘”……在那样一个谜局中,衣冠楚楚却心乱如麻的主人公西蒙永远都无法相信女友阿里安娜的真实存在,他在追踪与猜忌的末路将阿里安娜杀死在令他疑窦初生的海岛上,然后湿淋淋地回来了。
千万不要阐明什么对照什么。后来我在翻阅我那尘埃密布的《追忆似水年华》第三册时,我只是发现尚塔尔恰如其分地展现出了普鲁斯特的气质。侧耳倾听的脚步声夹杂着曲折反复的心事在消沉而华丽的房间中蔓延,矛盾重重的眼神混合着不着边际的对白在明确而恍惚的氛围中流动,至于清晰的往事以及常态的点滴片断,都在密积的心理活动中越来越缥缈越来越虚假,最终变做不置可否的疑惑。
惟一可知的,就是你我所共有的极端懦弱与极度虚弱,就像西蒙那样。
贰:在你身旁
后来我开始幻想在回家的火车上你就坐在我身旁。我从背带断裂的行囊中拿出金黄色的蛋卷给你吃,你若有若无地笑了,我甚至能听到你轻轻咀嚼的声音。你的颧骨在列车的颠沛震荡中好像展翅起飞了,窗外凋敝的原野无法供给你自由的天地。你随后拿出一副牌来决定为我算命,我却在你右手翻转的瞬间看到了一根暗红色的丝线,它轻易将我拉回到一场与捕蝉和追逐萤火虫有关的梦中。这使我没能看清楚你掌心脉络的走向。我不是一个会看手相的人,但是这种错失还是让我后悔不迭,我脸上的神情因此显得恍惚而紧张,好像患了广场恐惧症的样子。这时候你的右手拉着我的左手令我抽出一张牌,那是一张红桃Q。我的小腹立刻疼痛起来,于是我特别想抽一根烟,我在这种思维状态中丝毫没有考虑这张牌到底具有什么含义。
在凶吉揭晓之前,表情庄重的列车员来了。
你便跟着她走了。
叁:故乡那边
下了火车是凌晨五点。这是我第一次在凌晨时分把脚伸出车厢踏上故乡的土地。因为我在电话中一再对父亲说不用到车站来接我了,所以这一次我终于未在小站的铁轨旁发现瘦削的他的身影。那一会儿我的心情莫可明状,有点儿宽慰,又有点儿失落。最突出的感觉是右手编织袋的绳索勒疼了我的掌心肉,在那里面有我不远千里从北京亲戚家捎回来的冰冻鱼虾,正是那些过多的防腐冰块使我的手饱受皮肉之苦,我怀疑这种痛楚将贯穿我的春节假期。
我没有能力对天色将晓的故乡小城进行一番景物描写,我只是不可遏制地想起了那无数个骑车飞驰去学校上早学的凌晨,也许正是那样的黑白色回忆导致了我的词语溃乏,与此同时我在内心深处又升腾起了一种重返母体的安全感与喜悦感,这样的感觉让我在微冷的风中饱满地笑了。
于是我又一次搭乘三轮车路过那些熟悉的街道与建筑物,一成不变的它们永远等不回一个英姿勃发气宇轩昂的异乡游子。我想起1990年我那从清华大学毕业后回乡省亲的同族表哥的样子,他那凌乱的头发涣散地躺在脸上,脸上满布着黑色的汗污。我在想起他那不伦不类的普通话时抑制不住地笑了,这又使我联想起了故乡夏日午夜街头传来的露天卡拉OK的声音。
在这将破未破的黑夜里,我竟然莫名其妙想要构思一出以“返乡”为主题的充满了平和的喜悦气氛的电影故事(其实弄成三两集的电视剧也无所谓)。我甚至在最短的时间内想好了男主角的身份和模样,他应该是一个时髦而清爽的小伙子,由于为了给年迈的祖父一个交待,所以带着一个假女朋友从遥远的城市回乡哄骗亲人。在这样一个故事中,许多陈年旧人都出现在主观的视线里,或许有在工厂上班的童年伙伴,或许有已经结了婚的暗恋女孩,当然,一些已经被遗忘或者说是被抗拒的小城习俗以及生活方式都会通过夸张的叙事被凸显出来,直至矛盾愈演愈烈,错漏百出,穷形尽相,升旋跌落,最终演化成一个“意味深长”的大团圆结局。
最重要的是,那个“假女朋友”必须很可爱很漂亮。
我在这无意义的想像的同时又被心里的惰性和畏惧感所击败,于是我将这个模糊的故事撕碎然后弃之长街。惶恐的回家过年的人蹙眉头、叹气、咽口水,然后清晰地听到了背包中斯沃奇手表那滴滴嗒嗒的声音。
那是我准备送给哥哥的新婚礼物。在滴滴嗒嗒的那一头,我坚若磐石地看见祖父颤巍巍地爬起来煮稀饭,而父母正和衣坐在那张不喜欢席梦思床垫的矮床上,表情温暖而枯萎,等我回来。
第三部分 电影·小白记忆第56节 我和我的普鲁斯特(2)
肆:篮球场和影碟店
如果走到阳光里我会感觉好一点,但也许这只是务虚的心理作用。不过人活着总是需要健康与快乐,所以下午的篮球场成了我在老家的春节乐园。我可能会随手扔几下球,更多时候是坐在台阶上抽烟,任凭大脑时而木钝时而舒爽。停在我身旁的众多摩托车看上去威武神气,它们将县城里那些时髦健康的篮球少年们载到这里,然后像忠心耿耿的战马一般在场边静观主人们那围绕着一只皮球的青春之战。它们的聚集使这城镇充满了喧嚣与浮躁之气,它们的出征将这城镇变成了荒诞的摩托之城。
我更想说的其实是他们。半长的头发,顺流的衣着,放肆的笑容,花哨的动作。这些曾经在过年时分乱放鞭炮令我厌恶的小男孩们都长大了,他们从中原小县城飞出去,被改变了却改变不了什么,然后又在这个暖冬从天涯海角飞回来,谈论着流星花园、移动QQ、周杰伦歌友会、《天下无双》……那个昔日的小胖子如今已经变成了大胖子,他穿着花格衬衫,肚皮以下的西裤和皮鞋都很辉煌。他迈着慵懒的步子走到我身边,将云南香烟扔给我,然后吞吐一堆云雾,同时慨叹在南方做售后服务这一行有多么艰难。
这种聊天充满了地方色彩与个人主义,正如同电影中屡见不鲜的情景那般,两个历尽沧桑的人回来了,他们坐在熟悉而又陌生的场景中与往事干杯,共同选择缄默不语。有所不同的可笑的事情是,我们并未经历什么,而我们之间更加缺乏动人心魄的默契。我们恐怕只是在对一种诗意情怀进行谄媚,而这情怀恰恰来自于电影。
可见电影还是较好的最终选择。辛格说“有一种逃避正发生在迂回的路上”,我在隐约中感到了它。所以破败的篮球场从我视线中慢慢划过、消失,然后是工厂的水泥路面,它们宽敞而沉闷;然后是车水马龙人声鼎沸的十字街口,无数的三轮摩托汇聚在那里;贩卖烟花爆竹的小贩们眼中丝毫不见畏惧之光。
那路边毗邻着众多的影碟出租店,店门口那些电脑合成的虚假的海报尽皆红彤彤喜洋洋,所有的巨星都在脸上挤出沁人心脾的笑容。而它们对面那座曾经拥有过繁华往事的电影院早已人去楼空,即使是我也没有胆量再走进那黑漆漆的空间,只因谁都不愿变成一只孤独的雀鸟。
但是类似的可怕感觉还是弥漫开来了,这种感觉令人神情恍惚不知所终。在咿咿呀呀的歌声中我离开了,我忽略了老板为我推荐的最新偶像剧、贺岁片以及三级电影。
伍:女囚
许文秀是我同族表妹,比我小一岁,长得很漂亮。初中毕业之前,她在农村胡乱上学,同时帮父母种植莲藕、收割小麦、贩卖蔬菜。毕业之后她没能考上高中,于是花钱上了县城里惟一的戏校学唱豫剧——那样将来也许还能找到一份工作。我曾经在某个回乡的冬夜欣赏过她的表演,那时候天冷得很,她穿着单薄的淡青色长裙站在戏曲中某个公主身后,为她打伞,为她摇扇,一句唱腔也没有,直到最后迈着小碎步跟着公主下台去了。
不幸的是在她毕业那一年我们县里的剧团解散了,所以她还没上班就失业了。在无所事事了大半年之后,她的姑妈又托人为她找了一份工作,是在幼儿园当老师,但是她上了几天班就不干了,因为嫌工资太少。就在这个时候,民政局局长的儿子去她姑妈家玩儿,碰巧遇上了她,喜欢得很,非要让爹妈出面许下这门亲事。
文秀的父母和姑妈自然高兴万分。在订婚之前,文秀被安排进了县委招待所,开始了倒班的日子。
陆:女逃亡者
今年回来,文秀已经不在家了。我妈告诉我,她在订婚之前跟一个在戏校认识的野丫头跑了,音信杳无。按照文秀姑妈的说法,当时一同逃跑的还有一个流里流气的男娃儿,就是他把文秀带坏了。其间文秀曾经回来过一次,她说她正跟随一个民间戏团走南闯北唱歌唱戏,自己也能养活自己。在别人的叙说中,那时的文秀拥有染黄的头发与怪异的打扮,活像小城居民们想像中的野鸡。
文秀回到乡下,帮父母割麦卖菜,喂猪喂鸡,然后再次不告而别,远走高飞,直到这春节,也没人知道她在哪儿,在干些什么。
我妈跟我说文秀她妈就快要把眼泪哭干了。
柒:重现的时光
我在上面两节借用《追忆似水年华》第五章与第六章的名字来讲述一个(或两个)我道听途说的故事,这故事与标题的无耻相融其实是在我的努力撮合之下才产生的,我却因此沾沾自喜……当我真正去想像一个人的样子与气质之时(比如文秀),我充其量只能感知到他(她)的开朗与沉郁,至于内心的真情实感,绝不是另一个人类所能触摸到的。所以一个故事、一部电影、一出戏终究都是具有情感共性的存在,无论在那回忆中出现过什么样的欲念纠葛、喜忧挣扎、悲欢离合以及与之相辅相成的场景,只要它一旦诞生了,它就能或多或少刺痛拥有眼睛的你的神经。
就好像我这套永远都被尘封的《追忆似水年华》,它们在被偶尔翻阅的同时总能给我一些似曾相识的感觉,尽管我始终都不知道普鲁斯特那错综繁杂的长句子与严肃敏感的对白到底在说些什么。我想这只不过是因为在我体内有另一个中性的人存活罢了,他在绝大多数时间都左右着我的内心,不分白昼,无论梦醒。他跟我一同坐上火车,回家探亲,品尝面食,畅饮黄酒。我和我的普鲁斯特在某个黄色的冬日傍晚跳上一辆看似垂头丧气实则强悍无比的三轮车,心花怒放朝故乡烈士陵园飞去。
2002年3月1日是一个周末
第三部分 电影·小白记忆第57节 死无葬身之地
早就在浏览器里收藏了全本的《完全自杀手册》,却每每看个开头,便改旗易帜去欣赏铺天盖地的八卦娱乐新闻了,这样一来,虚度光阴便不会再是什么难事。虚度的时候,朱茵说,我再也不要跟那个姓周的坏蛋牵扯到一块儿了;张曼玉说,我的前夫阿萨亚斯可不是什么同性恋;苏菲玛索说,达思汀·霍夫曼不过是个普通的小矮子罢了;还有,少年朝伟对镜练戏,潦倒家辉街头摆摊,迷惘学友夜夜买醉,忧郁黎明自杀未遂——在八卦消息里头,通常是不会有人真正死掉的,要是真死了,八卦就摇身一变成了黑色的深邃的话题,很多人便会穿上黑西装戴上黑眼镜站在大雨里默哀,将双眼哭红;很多追忆追思的文章也会见诸报端,将陈年旧事离愁别绪和盘托出,仿佛逝者在世的时候只有他这惟一一个挚友一般——那会让人黯然神伤魂不守舍。我怕死,也怕听到别人的噩耗,所以我看不下去《完全自杀手册》。但它的神秘引力又总让我忍不住要投瞄几眼,眼光所到之处,字字惊心句句惊魂,什么服药、割腕、投水、上吊、自焚、吸煤气、跳火山,同时还叮嘱你服药数量、自杀前的准备工作、未遂后的补救工作等等,真真是不让人活了。我顿时入坠深渊,眼前光影明灭,心胸闷钝不堪,千金难买的大好一日就这样眼睁睁被自己不争气的好奇心给毁掉了。
说到死,再关联到电影,我首先想起来的角色是伊朗男人巴迪,他在樱桃树下挖了一个坑,然后去寻找一个能将自杀后的自己埋进去的人。没人愿意帮他,因为宗教啊人道啊法律啊是不允许有这样的助人为乐之事发生的,或者说,大家都怕死,即便那死亡是属于另一个躯体的。辗转而回的巴迪最后躺在樱桃树下,望天而笑。这很无趣,观众到底体验到了什么,是生之璀璨与意蕴吗?又或者生亦何欢死亦何苦?总之那个坑是白刨了,阿巴斯不知道刨坑的苦力有多辛苦,在伊朗那个穷地方,这种人一年到头恐怕也挣不到三五两银子,说不定他一绝望就把自己给埋进去了,然后他那脸色黑红的老婆坐在坟头哭天抢地,痛不欲生。这更像电影,电影不就是一场梦吗?那就不该把噩梦排除在外。你看《爱之亡灵》中的憨厚村夫仪三郎死的多惨,他被跟自己老婆通奸的浪荡子阿石所杀,含冤而亡,尸身跌落枯井,灵魂永无安息之日。后来他的鬼魂在村落里游来荡去,最终惩治了害死他的奸夫淫妇。鬼玩人这一段儿显然是大岛渚的用心所在,告诉人们欲望与罪恶感是怎样将越界者推入崩溃的深渊的。这样的故事我们早已耳熟能详,在真实生活中也屡有发生,残忍惊怖绝不在电影之下。当然在我们所听到的故事里,坏人最终都伏法了,或者死的比憨厚的受害者还要惨,否则的话我们就不会了解到故事的来龙去脉了——凶手逍遥法外,且自悠哉无人管,一切都被黄土黑水掩埋掉了。那样的漏网者需要极佳的心理素质,那恐怕也是与生俱来的天赋。
我对死亡的最初印象来自一个乡下奶奶的逝世。我九岁,父母带我去奔丧。灵堂里哭声不绝,又进来一个亲戚,扑通一声便跪倒在地,抽动着双肩嘶哑地哭起来。跪在地上的灰头土脸的孩子们磕头特别实在,咚咚咚砸在红砖上,好像根本就不知道疼似的。夏天热,遗体放在冰柜里,众人围坐在旁边,守灵于漫漫长夜。守到半夜,都困倦了,冰柜里突然发出一声巨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