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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眠疯人怨-第10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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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注意到曹国庆身子抖了抖,心中更加得意了,心说我这个人情你不能不领吧?

    “对了,还有什么时候他会扎人?”我问清洁工。

    “总之惹他不高兴都会像疯子一样扎人,这儿谁都怕他,城管和警察都不敢碰他。”清洁工答道。

    就算城管战斗力无穷,可拆毁世界上一切非法建筑,可摧毁一切煎饼果子摊位,可他们还是拿病毒没办法想。

    “我给了他钱,他下次见我应该不会扎我了吧?”

    “说不准,那人高度近视,下次他可能就不认识你了。”清洁工一边扫地一边随口答道。

    得艾滋病的人,容易自暴自弃,仇恨整个社会,报复社会,他们总是会想,为什么偏偏是我得了这病?

    人的心理就是遇到好事从不问上天为什么偏偏是我,遇到坏事立马就会问。

    我和曹国庆边走向停车位边聊道:“曹总,住你家我不要工资。”

    “嗯,你有什么别的要求?”曹国庆显然是个明白人,看得出来我不是活雷锋。

    “我想拜托你一件事,动用你的媒体资源,炒红一个人。”

    曹国庆的企业没事在报纸上打一个整版广告就是几万元起,媒体生存的根本就在于企业广告。所以,曹总一定有丰富的媒体资源。

    所以曹国庆也不吃惊:“你想泡哪个小模特小明星么?”

    “不是,我要你使唤媒体捧红一个叫杜臣的心理医生,把他捧的越高越好,就像当年我那么高,可以吗?”

    “可以是可以,能告诉我为什么吗?”

    “我欠他一个人情。”我随口应付道。

    “什么时候开始?”

    “方便的话,明天就开始吧,市里几张报纸头条轰炸一番,然后电视媒体跟上,做几个专访,差不多他的名气就如日中天了。”

    “行!”曹国庆爽快的答应了。

    现在媒体的力量大到难以想象,捧红一个人,搞臭一个人,真的只在旦夕之间,我的经历就是最生动的写照。

    别说捧红一个本身就有些闪光点的帅气心理医生杜臣了,就是捧红一坨牛粪对媒体来说也绝不算难事。

    曹国庆只能使唤地方媒体,无法将杜臣在全国范围内捧红,不过,我要的也就是他在这座城市火了就行。

    我为什么要求捧红杜臣,自然是有我的打算。

    记得一个小故事,有个老板对自己手下的一个小员工非常恼怒,因为他涉嫌贪污公款。

    小员工当时月薪两千,处于不算太要紧的职位,开除他对公司影响不大。

    当时这人贪污在公司几乎算是一个半公开的秘密,所有人都觉得这小员工要掉饭碗了。

    结果在老板得知他贪污的情况后,不仅不开除他,也不降他工资,反而大幅涨他工资,月薪两千猛涨到两万,并升他职位。

    所有人都觉得老板疯了。

    而那个小员工觉得老板竟然以德报怨,感动的涕泪横流,决定要为老板肝胆涂地的卖命工作。

    几个月后,老板却突然宣布开除这个小员工,小员工泪流满面的忏悔,哀求,老板丝毫不为所动。

    这其实是一项非常残忍的惩罚。

    因为早前开除他,他失去的只是一份二千元月薪的普通工作,他去别的单位完全可以不费吹灰之力的找到,他不会有多心疼失去这份工作。

    可几个月后再开除他,他失去的是一份高薪工作,对他的能力而言,是一份在别处绝对找不到的工作。所以,他的心痛和惋惜将乘以倍数。

    我就要效仿这个残忍的老板对杜臣来一场酣畅淋漓的报复。

    人若在低处,再低一步,痛苦并不会多深,因为他早已习惯了低处。

    人若在高处,狠狠的跌了下来,那才叫一个惨。

    我觉得杜臣站的还不够高,我要现在把他扔下来,对他惩罚还不够,完全打不垮他;所以我要把他捧高,捧得和我昔日一样高,再让他摔的跟我一样惨。

    曹国庆的家不像个家,大到像是一个小区。

    车子开到四米高的大铁门时,有红外监控的铁门就缓缓开启,旁边还有两个穿戴整齐的保安对车行礼。

    我心说要不要这么夸张。

    一进门便是种满奇花异草的入户花园,走过碎石长阶,旁边有游泳池、凉亭、运动场所,一个大院就足足有上千平米。

    走了半天才看到几棟掩盖在树木下的金黄色联体别墅。

    这屋子气派到有点像电影里那些深藏于森林中的欧州古堡似的,房子虽看起来有些年头,可绝不显旧,反而让人感觉有沧桑厚重的历史感。

    别墅外观看起来是欧式风格,里面却是中式庭院设计风格。但摆放的器具又是明显的西式风格,比如大堂的豪华水晶吊灯,米色的组合沙发等。再往里走一点,酒柜等家具又是红木的,显得很中式化。

    墙上挂的画有点杂乱无章,有西方抽象画,又有中国水墨画,还有一些毛笔书法。显得主人并不在意风格搭不搭,觉得什么东西稀奇值钱便往墙上挂。殊不知越这样就越快暴露暴发户的真实品味。

    我纳闷这么豪华的房子不能由着自己性子乱设计啊,得请个室内设计师才对啊,这不伦不类的像个啥。

    曹国庆似乎看出我的疑惑来:“本来这屋子是全中式家具的,后来儿子喜欢刨家具玩,天天换也不是个事啊,只得换沙发了。才开始家里是请设计师精心设计过,挂了一些西洋画,后来我时常参加拍卖会买到一些名画,藏在柜子里别人看不见觉得可惜,就全挂在了墙上,无所谓了。”

    当然无所谓了,反正他的名字,他的身价,在这城市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就算住在茅草棚里也无损他的首富形象。

    我也记得小曹的奇怪癖好,他喜欢把贵重红木家具刨的一条条的。

第二百四十三章 杜臣火了() 
对常人来说小曹这个癖好奇怪,但对于见多识广的心理医生来说,并不算多怪。人重复一些无须动脑的机械活计时,容易打发时间,也容易感到快乐和满足。比如人人都爱磕瓜子,不知不觉就能磕几个钟头,比如我喜欢的转笔、以及常开会的领导喜欢用指头弹钢琴一样敲桌子等等。

    就是小曹的癖好成本大了点罢了。

    室内铺设的全是实木地板,地板还盖着厚厚的地毯,人踏上去完全没有声音,所以显得这间别墅异常的安静。尽管可以看到一些佣人模样的妇女忙忙碌碌的走来走去,但仍安静的让人受不了。

    曹国庆领着我上了二楼,指着一间房道:“这间房小了点,委屈一下啊。”

    我走进去一看,三四十平米的卧室,对于坐了两次牢对住宿要求不高的我,怎么也不能算小了。

    “在这有什么需要,你就叫管家陈伯安排好了,啥时想吃什么都可以。”曹国庆站在窗边,指着外面一个站的笔直正在指挥工人修剪花枝的老头道。

    我走到窗前,东张西望了一会,看到了刚才走进来时没注意到的景象,院子角落里竟然还停着两部景区游玩时那种四轮的电动小汽车。

    也不知是该说有钱人的院子实在是太大了,还是该说有钱人懒到几步路都不愿走了。

    就这样,我在这儿安寨扎营了,这辈子还没有住的这么舒适过。

    说这儿是家吧,它跟宾馆似的,要什么吩咐一声都会有人去安排,不管你想吃中餐还是西餐,不管你想吃山珍海味还是有家乡风味的腌豆角或豆腐乳,总之曹家有个庞大的厨房,有一群什么都能做的优秀厨师在那全天候着;说它是宾馆吧,它又比宾馆多了花园、游泳池、台球室等配套设施。

    每层楼外面都有露台,就连露台都大的像一楼会客厅似的。露台上有各种盆栽植物,随时制造着清新的氧气。露台外面有沙发,有桌椅,甚至麻将桌。伏在长长的露台栏杆上面,视线一览无余,有无敌海景,有繁华街景。晚上托着酒杯,坐在露台上吹着夜风,聊着天,看看海景或仰望星空,想想都是醉了。

    三楼是老曹一家三口居住的地方,那是绝对的私人领地,除非老曹召唤,否则我绝不进去,其他地方则任由我去。

    过去有钱人的家庭主要体现在家具的品牌选择和外观华美上,现在不仅仅是这些,还在于一些高科技的应用。

    这套别墅的主会客厅层高达六米,极为开阔的空间。配有虹膜识别系统,触摸屏控制器等等一大堆我听管家介绍就傻了眼的高科技设备,我完全不懂这些设备能做什么,有什么用。

    最让我不习惯的是马桶,那是种不需要擦屁股的马桶,上完厕所后会自动有温水喷涌上来洗菊花。一般五星级酒店有,但私人住宅还未普及开来。

    当那道温热的水柱轻抚你的菊花时,会让你瞬间像个基佬被爱人入侵一样的颤栗,浑身一酥,简直大便都能大出*来。

    当你爽完回头一看,水柱还会自动清洗马桶盖,并烘干马桶盖。

    当我像个乡巴佬进城时在屋里摸摸这个,摸摸那个时,时间不知不觉就过去了大半天,这时我迎面碰上了小曹。

    小曹显得很吃惊,嘴张的像能吞下一个驼乌蛋,小曹吃惊的问:“你怎么来了?”

    “你是不是觉得我死了?”我东张西望了会,确认老曹不在旁边时才这么说。以免护犊心切的老曹又冲上来说我吓唬他孩子。

    既然利用一系列意外谋杀我的人不是杜臣,我第一怀疑的便是小曹。至于小曹为什么要杀我,我猜是心理治疗时,我逼近了他的秘密。

    一个少年人能有什么恐怖的秘密?恐怖到接近它的人就格杀勿论?这不合常情的一点,又让我怀疑自己的判断。

    还有个矛盾的地方是我在见小曹之前,暗杀行动似乎就已经开始了。我是去苗疆后回来才见到小曹的,而去苗疆之前我就已经遇到了几次险些丧命的意外。

    那时,小曹为什么要杀素不相识的我?我那时根本还没见过他,不存在逼近他的秘密!

    也正是这处关键的矛盾让我始终一头雾水。

    “好好的人,怎么会死?”小曹道。

    “我以为有人请了一个杀手组织在暗杀我,这个杀手组织是不是叫z?”

    小曹身子一震,看了我一眼又迅速移开:“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你一定认识一个叫z的人或组织。”我不仅话的内容步步紧逼,身子也靠近了他几步。

    “你还没回答我你怎么到这里来了?再不说清楚,我叫保安请你出去了。”小曹直视着我,指着门口。

    “你爸请我来的,他让我住在你家治疗你和他。”

    “治他吧,我没什么好治的。”小曹冷冷的抛下一句话,便独自上了三楼。

    我在曹家住了几天后,基本熟悉了这里的情况:小曹现在是放暑假,比较宅,很少出去玩,大多时间不是对着电脑,就是拿着刨子出去刨树或刨家具玩。

    别的木匠是创造,把木头创造成各色形态的工具或艺术品,小曹这个木匠是专门破坏,将各种木头制品弄成刨木花他就很开心了。

    老曹的妻子雍容华贵,不施粉黛,但端庄贵气的名牌服饰及一身的细皮嫩肉,一看就能看出是有钱人的家的阔太太。

    她也不常在家,一有空就出去和闺蜜们打牌,做美容,购物,和所有贵夫人的生活轨迹基本一样。

    但她似乎不开心,很少见她有发自内心的笑容,见到我时,总是客套的微微撇嘴,这就算是打招呼似的笑容了。

    老曹生意做到这个程度之后,可以在家遥控指挥公司的一切,不需要朝九晚五的去公司报道。偶尔出门,必是赴权贵的宴会,或是陪重要客户打高尔夫。

    我每天晚上都会陪老曹在露台聊天,说是聊天也不准确,我觉得那是工作。

    真正放松的聊天是我想聊什么就聊什么,而这种工作上的聊天则不是,我总是要顺着他的心意来说,顺着对病情有利的方面来说。

    我一直是紧扣着他的心理毛病在开导,劝他酌情慢慢的减少药量,而不是猛然断药。

    我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我更想治的是小曹,不是老曹。但老曹说小曹还和过去一样,非常排斥心理治疗。

    有时老曹心血来潮,仍要去流浪汉广场瞧瞧,只不过他开始记得身上带钱,他怕了那个有艾滋病的流浪汉。

    我当然也时刻在关注着各路媒体。

    网媒、报媒、电视三位一体,对杜臣进行了全方面的包装,杜臣在电视里露面的次数就快赶上市长了。

    老曹的能量真的惊人,或者更准确点来说,是钱的能量真惊人。

    当年媒体们对我的赞誉,现在全部搬到了杜臣身上,竟然一点也不违和,非常的合拍,我甚至怀疑媒体是把当年我的新闻稿名字直接改成了杜臣就发了出来。

    什么催眠大师,什么心理咨询界冉冉升起的新星,什么后起之秀,什么青出于蓝胜于蓝,所有的赞美都毫不吝啬的给了杜臣。

    杜臣的表情,从刚开始面对媒体时的木衲、羞涩、迷茫,到现在再出现在电视上时,一脸的志得意满,镇定自若。并且他似乎已经学会知道以什么角度面对镜头最好看,因为每次我看到他时都觉得他要比生活中帅的多,我都情不自禁要惊叹这个花样美男真的不是明星或鸭子吗,而只是个心理医生吗?

第二百四十四章 准备报仇() 
杜臣开始面对记者的话筒时是端端正正的坐着,老老实实的有问必答,诚惶诚恐。后来渐渐的变成挑选式的回答,再到后来变成非常傲娇的样子,经常双臂抱胸,翘着二郎腿,眼朝天看,并把我拒绝回答,我不想透露等话时常挂在嘴边。

    就跟一些大牌明星一模一样的尿性。

    这一切我都经历过,再了解不过了。开始时面对记者都新鲜刺激甚至感激,久了后,面对记者层出不穷的私人八卦问题,确实是有点不胜其烦。

    我知道,他已经慢慢的开始习惯众星捧月的名人感觉了。

    那么,接下来就是到了我要他从高处摔下来的时候了。

    我的计策,在心里已经考虑了很多天,接下来,即将轮到疯子粉墨登场了。

    “疯子,不是要旅游结婚吗?来星海吧。”我打通疯子电话。

    “旅游当然要去没去过的地方啊,傻逼才去熟悉的地方。”

    一接通电话,疯子就劈头盖脸的冒出这么生硬的话,我知道他的个性,当然不会介意。

    “星海不一样啊,有我这种老友啊。”

    “老友算个毛!我媳妇怀孕了,我哪儿也不去,计划的旅游结婚作废!”

    “那你一个人来。”

    “不,我要照顾媳妇。”

    “妈的,你来不来?”

    “你妈的,我不来,等媳妇生下来再说。”疯子的口气似乎九头牛都拉不回。

    我口气软了下来:“我有事必须要你的帮忙。”

    “什么事?”疯子问。

    “来了再说。”

    “好,我明天就到!”原本好像打死都不愿来的他,听说我有事竟然瞬间就改变了主意,然后他就挂了电话。

    疯子这种没情商的人打电话,从来就没有问候语你好,喂,好久不见之类,劈头盖脸就是直接说话,也从来没有再见或下次聊之类结束语,直接就是挂。

    以前我还在说话,他就莫名其妙的挂电话这种行为使我挺恼火。而今天,我要感谢他这么早挂电话,不然我觉得他听见我的哽咽声挺尴尬。

    我放在耳边的电话久久不愿拿下,仿佛能通过电话感觉到疯子的温度似的,眼眶渐渐的湿润了。

    什么是老友?就是平常不怎么联系,但知道你出事后,一定抛下所有事,瞬间赶到你身边。

    在我出事后,平常苍蝇一样围绕在我身边吃吃喝喝的狐朋狗友再也不来找我玩了,对我敬而远之。

    物以类聚,谁也不愿意自己的朋友是个劳改犯,是个精神病,是个失业者,我可以理解。

    我那时以为整天找我玩,依赖我的才是好朋友,现在才知道,疯子这样的才是好朋友。我成功或失败,他始终都是那样对我,成功时不想沾我的光,失败时也不介意沾我的霉气。

    别人越是这样现实,就越显得疯子对我的友情弥足珍贵。

    监狱里的朋友,战场上的朋友,一起嫖过的朋友,共赴生死的朋友。我以为人生大概就这四种朋友最值得信任,我和疯子,是赴过生死的朋友。

    这是我出事至今,唯一一次感受到的友情上的温暖。

    第二天下午,我和疯子坐在海滩上,时而看一眼天边的夕阳,时而眺望着海面上的点点金光,时而碰一碰手中的啤酒瓶,更多的是瞄着身边来来往往的比基尼女郎

    我们半天都没说话,身边已经散落了十多个空啤酒瓶。

    不知怎么的,我总觉得我们这次的会面有点像电影《肖申克的救赎》结尾的那一幕。安迪在海滩上等他监狱里的黑人老友瑞德,二人相视一笑,一切尽在不言中,随后镜头拉至美丽的海景,整部影片结束。

    太长时间不见的朋友,原本有一肚子话要说,但眼神一对上,感觉就什么都不必说了,因为经历了什么和过得怎样都写在眼睛里。

    疯子的眼睛里写满了快乐,他看起来过的不错,再说快要当爸爸了,怎能不快乐。

    我现在的发型是寸短,海风吹不起我的头发,却吹的我身上的肥肉一颤一颤的,就像情人温柔的手在抚弄我的*。

    因为我刚胖不久,才凸出来的肥肉还很松软,所以风吹的动,如果胖久了,肥肉也就结实了。

    “你咋现在胖的跟猪一样?”闷头喝了半天啤酒后,疯子看着我的胸部才开了腔。

    听他声音好像显得非常的不高兴。

    我那两块原本钢板一样平整的胸肌变成了f罩杯的老妇女,不仅大、松软,而且严重下垂,就像挂着两个漏了气的汽球。

    而原本瘦弱的疯子,则练成了一身结实的肌肉,看来农活他没少干。他的样子就像个真正的少数民族青年那样,肤色黝黑,双目凹陷,头发很长,但显得非常的健康。

    “你若以为我胖是过的好,那就大错特错了。”我叹了一声。

    “难道是过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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