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也要“女性化”了?
也许,这种担心并无必要。因为上海的“绅士”,基本上是以南方“奶油小生”为底本的;而未来北京的“绅士”,却将以北方的“红脸汉子”为底本。西方的绅士风度毕竟是在骑士精神和体育精神的基础上产生出来的,移植到江南小生的身上,便难免得其表而不得其里,有其形而无其神。那么,移植到北方汉子身上,又如何呢?也许情况会要好一些吧!尽管骑士并不等于侠客,体育并不等于武术,但毕竟总有某些相通或者类似之处。
但是,我们仍不认为北方汉子或江湖英雄的“绅士化”,就是重塑中国“男子汉形象的”出路,正如“痞子化”并非张扬中国男性阳刚之气的正途一样。在国与国之间距离逐渐缩小,地球变得越来越像一个村落的今天,学习和借鉴外来文化,已是不可避免和不可阻挡的事情。然而学习并不等于照搬,借鉴也并不等于取代。如果用贴假胸毛的方式去照抄西洋绅士形象,那就充其量只能造就一批同样不伦不类的“假洋鬼子”。
现代中国的男子汉可不该是假洋鬼子。
在“寻找男子汉”和“重塑男子汉”的浪潮中,有一种现象并未引起足够的注意,这就是“新派武侠小说”的风靡全国。
新派武侠小说的风靡,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新派武侠小说不同于旧武侠,其区别也是多方面的。但站在本书的立场上,我以为它们新就新在打破了“有英雄就无爱情,有爱情则无英雄”的旧格局,把英雄传奇和爱情传奇融在了一起。在不少新派武侠小说的“经典之作”中,男女主人公都以既全然不同于旧江湖武侠,又全然不同于旧才子佳人的崭新面目出现。在这些作品中,无论男侠抑或女侠,只要是作者所欲肯定者,都差不多是既侠义果敢,又温柔多情,既武艺高强,又风流潇洒的。正所谓“一个是温柔美婵娟,一个是词翩翩美少年”,一个“拔长剑,跨神雕,心系佳人路迢迢”,一个“挥柔荑,斩情缘,玉洁冰心有谁怜”,真不知倾倒了多少中国当代的读者。
无论这些新派武侠小说的作者当时初衷如何,他们都有意无意地为中国当代男子汉形象的重塑,提供了一种可资借鉴的模式。至少是,他们都看出了中国古代文艺作品中那三类男性形象的不足:白面书生太柔弱,江湖好汉太粗野,而忠臣孝子又太虚伪。柔弱让人气闷,粗野让人遗憾,虚伪则让憎恶。于是他们便以真情代其伪善,以刚勇壮其弱骨,以儒雅去其蛮野。一个男子,如果既真诚又刚勇,既英武又儒雅,懂得爱女人也被女人爱,难道不是最完美最理想的男性形象?
因此,我就常常怀疑,新派武侠小说的成功,其原因之一,没准便正是恰好暗合了“寻找男子汉”或“重塑男子汉”的时代潮流。
当然这决不是说,中国未来的男子汉,或中国理想的男子汉,就是郭靖、杨过、楚留香、谢晓峰一类人物。苟如此,也未免太滑稽了。但在这些人物身上,我们也未尝不能得到一点启示,那就是:他们应该是刚柔兼济、文武双全,既有传统美德又有现代风采的新男性。
事实上,如前所述,中国古代的男性,并非果真就像小说、戏剧中描写、表现的那样或窝囊无用,或冷酷无情,或虚伪无骨。比方说,历史上的刘备,就未必那么好哭;现实中的宋江,也未必那么善跪。相反,像模像样、可歌可泣、英气勃勃、令人喜爱的杰出男性和风流人物,可以说是史不绝书。尤其是宋以前,更如此。从先秦至盛唐,我们民族,真可谓英雄辈出。不少杰出男性和风流人物的名字,我们中国人都耳熟能详。他们或多才,或多艺,或多情,或多谋,或英武,或刚烈,或耿直,或侠义,或折冲樽俎,或挥戈反日,或“崛起蓬蒿,布衣而卿相”,或“羽扇纶巾,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真是何等令人神往!可惜,宋以后,这样的人物已日见稀少。即便有些凤毛麟角,也嫌“成色”不足。甚至连带“老前辈”们,在舞台上也越来越“不像样子”。只要将宋以后小说、戏剧中的历史人物和史书上的记载比较一下,就不难看出其中的微妙。要言之,宋以前的中国男人,大体上还是很像男人的。宋以后,对不起,就不大像了。到了明清,简直就每况愈下,作为其缩影的大观园里,不是贾政那样的“僵尸”,就是贾赦那样的“蛆虫”,最好的男人,也只不过是宝玉那样的女性化哥儿。
这里面的原因当然十分复杂,但重要的原因之一,则是封建礼教的制度化、定型化和心理定势化。封建礼教包括两方面的内容:阶级的压迫和性别的压迫。阶级的压迫使男人不再阳刚,性别的压迫则使女人灾难深重。于是,就男性方面而言,一部宋史就是不断地吃败仗、撤防、割地、赔款、送礼、求和、南迁和拿女子做牺牲品的历史。这一历史演到清末,就在鸦片战争中达到“高潮”。就女性方面而言,从宋元到明清,则是贞节观越来越被推向极端、自主权越来越丧失殆尽的历史。这一历史演到民初,就是鲁迅先生所说的“吃人”。要之,宋以后的男人已不大能压迫别的男人,便只好去压迫自己的女人。只会压迫女人的男人当然不算男人。其结果,宋以后的男人并未因其对女人的压迫而更像男人,反倒是,作为现实的“镜像”,他们在文艺作品中成了躲藏于女人羽翼之下的窝囊废,作为宋史演义的《杨门女将》便是最典型的例子。
显然,要重塑中国的男子汉形象,就既有正本清源的工作,又有拨乱反正的任务,关键是如何塑造新中国人。这当然又是一个太大的话题,我们打算留到本书最后一章去讨论。因为在这里,还有一系列作为前提的问题需要讨论,其中就包括女性问题。“男人的一半是女人”。如果女人不像女人,那么男人也很难会像男人的。更何况,在中国,男人不但是女人生育的,而且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女人教育和培养出来的。
那么,中国的女人又如何呢?
《中国的男人和女人》(易中天)——女人之(一)贤妻良母
与男人相比,中国传统社会中的女性类型要多一点。而在这些类型中,人数最多,最受推崇,同时也最具有女性特征的,便是所谓“贤妻良母”型。
贤妻良母传统的历史相当悠久,最早可以追溯到周代,以后一直是中国传统社会对女人最基本同时也是最推崇的道德要求。不但男人们要求自己的妻子是贤妻良母,女人们(只要是一个“好女人”)差不多也会相当自觉地努力去做一个贤妻良母。
从字面上看,贤妻良母并没有什么不好,总不成要求女人都是“坏妻恶母”吧?希望一个女人是“贤妻良母”,正如希望一个男人是“贤夫良父”的要求。至少是,“良父”的要求或许是有的,比方说,“养不教,父之过”什么的。但下面要紧接着又一句“教不严,师之惰”。可见,所谓“父教”,只不过是指当孩子(一般只限于男孩)到了上学的年龄,做父亲的有责任把他送进学堂或为他请一位塾师。其他的事,他可就管不着了。最多,也不过要求他在道德方面,起一种“言传身教”的表率楷模作用罢了。
事实上,中国传统社会的家教,一直是做母亲的责任。因此当人们认为一个孩子“缺少家教”时,便会骂他是“没娘养的”或“没娘教的”,决不会骂到他父亲头上。可见一个父亲在家里,其实并不对子女的成长和教育负什么责任。这类事情无一例外地都应该由那位“良母”去操心费力。所以,一个中年丧妻(或离异)的男子如果独自一人抚养子女,便会得到社会的广泛同情,认为他一个人“又当爹又当娘”,真是不容易。相反,如果一个寡妇独自一人把子女拉扯大,当然也会博得同情,但那同情心却决不会在带孩子这一点上,因为那原本是女人的“天职”。
男人没有“良父”的义务,更没有“贤夫”的责任。在中国传统社会里,只有贤或不贤的妻,没有贤或不贤的夫。或者说,丈夫们似乎天然就是贤的,有不贤之可能的只是妻子。所以,只有因其不贤而休妻者,却没有因其不贤而休夫者。主动要求与丈夫离异的也有(比如汉代的朱买臣之妻),但那多半是因为丈夫“贫贱”,而非“不贤”。
显然,贤妻良母是对女性的单方面要求,是夫妻之间的一种“不平等条约”。如果不加分析地一味赞美所谓贤妻良母,那就无疑于是在赞美这种不平等关系。正如周恩来在1942年所撰《论“贤妻良母”与母职》一文中所指出,只要保持这个旧的固定名词,便先陷入男权社会的立场。
实际上,中国传统社会的贤妻良母,不但是单方面按照男性的要求来设计的,而且这种设计在一定程度上也是违背女子天性的。
我们先来看所谓“贤妻”。
贤妻的字面意义是“好妻子”,但其实际内容却往往是“好媳妇”。在中国传统社会,一个贤妻的首要标准,不是体贴丈夫,而是孝敬公婆。如果孝敬公婆只是现代意义上的赡养老人,也没有什么不妥。或者说,孝敬公公婆婆,和孝敬岳父岳母一样,都应该提倡。但可惜,传统社会的“孝敬公婆”,却往往是“做牛做马”的同义语;而“好媳妇”的特定内涵,也往往差不多就是“好奴才”。一个好媳妇,必须以公婆的意志为意志,以公婆的感情为感情,以公婆的好恶为好恶,以公婆的是非为是非,甚至连饮食,也要以公婆的口味为口味。“三日入厨下,洗手作羹汤,未谙姑(婆婆)食性,先遣小姑尝。”道理也很简单:一个女人是不是好媳妇,首先要由公婆来裁决。当然,并不是所有的媳妇都牛马不如。如果她能碰上一位好脾气的公公,一位好说话的婆婆,也可能活得比较轻松自在,甚至享受到家庭的温暖。不过,在中国,婆媳关系从来就是一个永久的难题,何况一个女人能不能摊上个好婆婆,完全要靠她的运气。
更何况,一个“好媳妇”所要处理的人际关系,又不止于婆媳,没准还有姑嫂和妯娌。这些人虽非最高裁判官,但多半也有评委的资格,而且目光的挑剔,也未必亚于婆母。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中,那个要做“好媳妇”的,便只好“夹起尾巴做人”,压抑自己的天性,扼杀自己的情感,扭曲自己的心灵,努力去讨好和迎合一大批陌生的、隔阂的,甚至可能会是敌意的人。
那么,在这种条件下,最有可能获得好评的是什么样的女人呢?多半是平庸的女人,或者是虽不平庸却善于藏拙的女人,比如《红楼梦》中的王夫人和薛宝钗。王夫人是贾府中最没女人味的女人,薛宝钗则是守活寡的女人,然而偏偏是她们被视为贤妻。王熙凤倒有女人味,也聪明能干,但她虽然有老祖宗宠爱、王夫人偏袒,她的婆婆却并不喜欢她,而且好像也没有什么人称她为贤妻。
除了“孝敬公婆”外,一个贤妻还必须“顺从丈夫”,也就是以丈夫的好恶为好恶,以丈夫的意志为意志。换言之,无论在公婆面前,还是在丈夫面前,她都必须完全丧失自己的独立人格和自由意志。
这不但无理,而且在事实上做起来也很难。比方说,顺从丈夫,当然包括满足丈夫的性欲在内。但是,一个贤妻,又必须“不淫”。“不淫”不但包括不与丈夫以外的任何男子发生性关系,也包括不与丈夫过多地发生性关系。因为过多地性生活,被认为是有亏男人身体的事情。那么,当丈夫提出性要求时,一个贤妻是应该答应呢,还是应该拒绝呢?拒绝,是“不听话”;答应,则是“不要脸”。总归是女人不好。于是,那些贤妻们只好这样处理:对丈夫的要求尽量予以满足,以免背上“顶撞”的罪名;自己则尽量不在丈夫面前展示女性的魅力,以免背上“淫荡”的罪名。中国历史上的贤妻,多由缺少女性魅力的人来“担纲”,原因之一即在于此。
甚至,当丈夫的要求明显地损害了自己时,贤妻们也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应表示坚决拥护,并“助纣为虐”。比方说,丈夫要纳妾,真正的贤妻便不但必须拥护赞成,而且必须亲自去办。最贤的贤妻,还应该是丈夫还没开口,就把人给他开来了,让他喜出望外,大叫“夫人贤德”。比如《红楼梦》中的贾赦(一个老色鬼)看中了贾母身边的丫环鸳鸯,他的妻子邢夫人便忙不迭地亲自出马张罗:又是找鸳鸯谈话,又是找鸳鸯的哥嫂递话,又是到贾母那里去打探信息,结果碰了老大一个钉子,连贾母也不以为然:“你倒也‘三从四德’的,只是这贤惠也太过了!”“他逼着你杀人,你也杀去?”最后倒霉的,仍是这个女人:既丢了人格又丢了脸,既没能维护自己的权益,又没当上“贤妻”。
我们知道,在两性关系中,无论是男人的嫉妒还是女人的嫉妒,都是人的天性。贤妻的标准既然要求女人不得嫉妒,也就无异于要求女人不像女人。事实上,邢夫人也是贾府中没有女人味的又一典型。不过王夫人的没女人味是因为“假正经”,邢夫人的没女人味是因为“没名堂”。她们虽然让人厌恶,却也着实让人可怜。
贤妻不好做,良母呢?也未必好当。有人说,母爱是女人的天性,当个良母总归还是比较容易的。其实不然。事实上也并非所有的母亲都是良母。因为贤妻良母是一个整体,良母必由贤妻升格而来。一个女人如果并未取得贤妻资格,那么,她要想当一个良母,便往往很成问题。
但是,即便是一个贤妻,也未必能成为一个良母。首先她必须能生育。不能生育的女人,往往连贤妻的身份也保不住,除非用主动为丈夫纳妾的办法来弥补。其次她必须生男孩。只生女孩不生男孩,事情也很麻烦。第三,她生育的儿子还必须成材。倘若儿子不成器,她就不但当不上良母,恐怕还要背上“教子无方”的罪名。
于是,对于这些女人来说,生儿子,便成了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运气好的女人,可能婚后不久即“早生贵子”。这种好运气甚至可能使她不必经历过多的考验便立刻被视为贤妻,因为对于一个几世单传的家庭或盼孙心切的公婆而言,这本身就是贤德。但这决不意味着她就此便可轻松放任,因为还有“养”和“教”的任务在等着她。而且,一直要到她的儿子功成名就,光宗耀祖时,她企盼已久的“良母”的桂冠才算落到她的头上。这往往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至于那些运气不好,不会生育或尽生女孩的女人,便可能恨不得一辈子都变成生育机器。一个女人为此付出的代价往往是男人难以想象的。过多地生育使她们过早地衰老,所以古有“女子三十而色衰”的说法。其实三十岁的少妇,更具有性成熟感,未必就没有魅力。其所以“色衰”者,恐怕主要因过早生育又过多生育之故。即便是那些生育不多又养尊处优的贵妇人,也会相当早地失去女性的魅力,因为她们必须去做“良母”。这也就同时意味着仪则、风范、榜样、楷模。于是,她们便必须变得“端庄”起来,以免在儿女面前“不像样子”、“不成体统”。比方说,一个二三十岁的少妇,原本满可以在丈夫面前撒撒娇的,而且这也是增加女性魅力的手段之一,但却显然与良母这个形象相悖。世上只有撒娇的孩子,哪有撒娇的妈妈呢?没法子,为了当个“好妈妈”,只好放弃自己的儿女情、儿女态。
所以,那些英雄们的母亲,便往往是皱纹满面、白发飘零。这对于一个女人来说,实在是损失惨重。
事实上,中国的良母虽然按规矩必须由贤妻升格而来,但在实际上,却往往是良母的成分要大大地超过贤妻。甚至,一个女人,只要被公认是良母,则一般都不会有人对她的贤妻身份表示怀疑。
的确,中国的女性大都乐意也更善于做母亲,而不是做妻子。这种心理大概一半来自女人的天性,一半是她们自己母亲的言传身教所使然。在中国的传统社会中,女孩子少有机会外出上学,有的连外出玩耍的机会也不多,她们的天地就是她们的家庭,而中国传统的家庭又实际上是由一位或几位母亲来主持的。所以,她们的母亲就是她们人生课堂的启蒙教师和权威指导者,她们在母亲的身上看到的是自己未来的影子。无疑,她们很少能够看到母亲如何做妻子,更多地是看到母亲如何做妈妈。这就使她们对于做母亲有一种天然的向往和乐趣,至少会认为理当如此。
因此,中国的传统女性往往在做姑娘时就表现出母性来,比如对幼小的弟妹,或者对鳏居的父亲,都会充当起母亲的角色,关怀备至,体贴入微。这样的女孩,结婚以后,往往都会成为标准的贤妻良母,甚至对于自己的丈夫,也往往给予母亲般的关怀和保护,让他们饭来张口,衣来伸手,坐享其成,安享其福。如果所嫁的丈夫比自己小,这种溺爱程度还要加码,因此又有“女大三,抱金砖”的说法。妻子比丈夫大两三岁,抱不抱得到金砖很难讲,但她把丈夫一半当弟弟一半当儿子来疼爱,倒完全有可能。
与此相对应,在这种婚姻模式中,丈夫也很难会是什么“贤夫良父”,而多半是“浪子顽童”。在他们看来,婚姻不过是从一个女人的怀抱转向另一个女人的怀抱。那么,在前一个女人的怀里干人才以(比方说吃奶),在后一个女人的怀里也干什么(变相吃奶);对前一种女人是什么态度(比方说又爱又怕),对后一个女人也无妨采取这种态度(所以怕老婆的故事多有流传),而后一个女人也往往吃这一套。正如张铭远在《中国人的人生曲线》一书中所说,中国的不少夫妻关系,“恰如一个骄横的儿子和一个温柔的母亲的关系一样。”
所以,中国的小姐们,一见到落难的公子,便会顿起搭救之心。这时,她们往往身份也不顾了,脸也不要了,门风也不管了,家规也不怕了,一心要承担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