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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心法师-第13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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蹭了一下似的,猛然低头去瞧,小猫的双手乖乖垂着,一双大眼睛根本就没往自己胸前瞟。
    把小猫送回了水汽蒸腾的卫生间后,史丹凤自己掩着大圆领口,心想今天算是奇了怪,怎么房间里总像是多了个隐形人?
    趁着小猫在洗澡,史丹凤打开电视,急急忙忙的换了一身睡衣。而在哗啦啦的水声掩护之中,光溜溜的小猫抬了头,双手合什向上拜了拜,压低声音做着口型哀求道:“琉璃哥哥不要去不要去不要去啊!我们说好了只是出来玩的,你不想继续玩了吗?再说是他先丢下我们的,我们现在为什么还要去找他?云南很远的,路上一定很辛苦,你辛苦了我的心也会苦的。”他蹙起眉头撅起小嘴,很猴急的搓着双手:“如果真的找到了他,他狼心狗肺不识好歹的,一定也不会领你的情,兴许还会以为你离不得他。哎呀想一想我都要气死了。”
    一具修长的人形影子悬在了他的面前,灯光透过人形,地面居然显出了几不可见的淡淡阴影。人形的一切都太清晰太真切了,最锐利的阴阳眼也不能立刻分辨出他是真实还是虚幻。居高临下的俯视了小猫,白琉璃眨了眨蓝眼睛,认认真真的一摇头:“不,他已经离开我们半年多了,我很想见到他。”
    小猫逃出了热水流,先是快速的晃去了头上身上的水珠,随即伸手向上去摸白琉璃:“我陪你玩不是一样的?他天天惹你生气,我天天哄你开心。你不要我要他?琉璃哥哥,求你了,不要去找他了。外面的姐姐有一枚很值钱的大戒指,等我夜里把它偷走卖掉。你不是喜欢看人间的热闹吗?我有了钱,就可以在外面多生活一阵子了,让你看个够!”
    手指穿透了白琉璃的鬼影,居然隐隐的会有触觉,像是触到了风,像是触到了水,阴凉的一下子,稍纵即逝,无法言喻。总而言之,白琉璃不再是虚无的了。凭着他的力量,也许在不久的将来,他会为自己修炼出一副不得见光的新皮囊。
    小猫作为一只两百来岁的猫头鹰精,在山林之中勤修苦练,终于在二十年前开了阴阳眼,得以见了白琉璃的真面目。他对白琉璃是死心塌地的又爱戴又崇拜,然而白琉璃不领他的好情好意,一根筋的只和无心纠缠。猫头鹰本来是个没脾气的妖精,起初作为一名旁观者,还不敢多言多语;及至在山中住得久了,他渐渐的大了胆子,再听到无心对白琉璃出言不逊,便义愤填膺的想要拔刀相助。在无心和白琉璃之间坚持不懈的挑拨离间了二十年,他终于在去年取得了一点小成绩——无心揪着他的羽毛将他毒打了一顿之后,气冲冲的自己下山了。
    对于无心这根眼中钉,猫头鹰拔得委实不易,所以万万不想让白琉璃轻轻巧巧的再把钉子扎回原位。眨巴着一双泪光晶莹的大眼睛,他尿急似的夹着两条细腿扭来扭去,自认为已经可爱到爆,白琉璃只要稍有人性,就必定败在自己这一双勾魂摄魄的大眼睛前。
    然而白琉璃只是静静的看着他扭,看到最后回头穿透了卫生间的薄墙,他向房内一瞟,随即一边转向小猫,一边歪着脑袋一垂眼帘,自言自语似的微笑说道:“很奇怪,总是会有漂亮女人喜欢他,不知道他这次会不会给我谈一场比较好看的恋爱。”
    小猫快要哭了:“白琉璃,你听我的话嘛!”
    白琉璃莫名其妙的看了他一眼,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听一只妖精的话。
    因为小猫仿佛是陷在了卫生间里,所以史丹凤只好亲自出马,把他揪回了房内。他太像无心了,史丹凤怜爱的用棉被裹住了他,生怕他受了冻。他小小的躺在大床正中央,成了个沮丧而又茫然的棉被卷子。
    史丹凤洗漱过后,另展开一床棉被躺在了小猫身边。她对小猫本是十分好奇的,然而此刻心中存着明日远行之事,乱纷纷的没有头绪,让她也就无暇再去询问小猫的出身来历。她不说话,小猫恨透了自己,也不肯说话——早知如此,他饿死也不会去向史丹凤讨东西吃!
    史丹凤沉默良久,末了大概盘算出行程眉目了,这才转身去给小猫掖了掖被子,又情不自禁的叹了一口气:“大男孩子失踪一个月了,失踪得很蹊跷,怎么想都像是遭了绑架。阿姨一看到你,就想起了他。别的我也不奢望了,只盼着他在受苦遭罪的时候,也能有人可怜可怜他。”
    小猫瞄着她手上的钻戒,想偷,又不大敢。真希望史丹凤口中的无心不是他的眼中钉无心,可是对方名叫无心,又和他相貌相似,并且是个大男孩子——这不是他的眼中钉又能是谁?
    如此过了一夜,到了翌日上午,史丹凤先到附近的火车票售票点订了两张去昆明的火车票,然后领着小猫出了门,给小猫买了一身合体的新衣裤。得把小猫带着,她想,小猫跟了自己,至少在吃住两方面是有了着落。再说她也舍不得离开小猫,如果当真是找不回无心了,她自己暗暗思忖着,收养了小猫做儿子也不错。
    下午她带着小猫上了火车,惶惶然的一路南下。与此同时,史高飞一无所获的退出荒山野林,正坐在一处集市的小摊子上连吃带喝。在骨神的引领下,他昨夜在山中漫无目的的转了整整一夜,几次三番的险些坠崖。本来他就觉得骨神这只鬼有点不靠谱,经过了昨夜的探险,他越发的不想再理睬对方了。
    吃饱喝足之后,他摇晃着大个子给自己找了一家小旅店安身。再不睡觉就要支撑不住了,他躺在一张满是臭虫的硬板床上,一闭眼便沉入了睡眠之中。
    第二天他没能起床,一身的骨骼像是全脱了节,两只大脚丫子高高的架在床头上,脚底遍布着干瘪瘪的血泡,还是前一夜彻夜奔波的恶果。挣扎着出门买了竹筒饭填饱了肚皮,他坐在床上长吁短叹。从书包里掏出无心的旧汗衫,他把汗衫铺在了枕头上。枕着枕头闭了眼睛,他想儿子,都快要想死了。
    旅店老板生了一大串泥猴似的小儿女,小动物似的在旅店外面摸爬滚打。史高飞听着小崽子们的嬉笑怒骂,听得他二十五岁的年纪骤然老成了五十二。抬起脏兮兮的粗糙手背一抹眼睛,他想老板的儿女要是丢了,老板还可以和老板娘再生养,反正天下全是他们的同类;自己却是不一样,在整个地球上,自己只有一个宝宝。


    他仰面朝天的瘫在床上,开始流着眼泪抽抽搭搭。他想自己已经很久都没有给宝宝买过东西吃,买过衣服穿了。
    第三天,史高飞下了床,感觉胳膊腿儿又归自己所有了,便筹划着再次进山。据骨神说,关押儿子的监狱其实并不算十分偏远,只是位置刁钻,让人不能轻易找到。
    然而在他出发之前,他接到了史丹凤的电话。史丹凤一手拿着手机,一手拽着小猫,肩膀上挎着旅行包,腕子上吊着个塑料袋,袋子里还装着两盒方便面以及小猫喝剩下的半瓶雪碧。站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她高声大嗓的叫道:“小飞!我到昆明了,马上去昭通。你现在人在昭通的哪里?千万别走,乖乖等着姐!”
    非人
    丁思汉站在阴霾的天空下,挂断了手中的卫星电话。先前的丁思汉一直是个大忙人,在东南亚一带颇有名气,周游列国似的四处弄钱。弄了钱去养昆明的败家子,好个败家子,怎么养都像是要养不起,于是丁思汉快忙死了。
    先前的丁思汉,如今已经成了他心底的一抹阴影。新的丁思汉并不见钱眼开,更不会为了个败家子无原则的卖命。将找上门来的生意一一推掉,他向后一抬手,把卫星电话准确无误的扔进了保镖手中。
    双手十指贴着头皮,缓缓向后梳通了茂密的短发。十几岁的灵魂,几十岁的身体,他时常有些接受不了自己的老态。房内骤然传出一声惊叫,是保镖的大嗓门。片刻之后,人高马大的保镖跑出来了,用游戏的口吻小声笑道:“差一点被咬到了手。”
    丁思汉没有回头,自语似的喃喃说道:“下次让岩纳去喂,岩纳的身手好。”
    彪形大汉甩着手,嘿嘿的笑着答应了。丁老先生总是善解人意的,笑眯眯的永远是有话好说。虽然最近他老人家最近转了性,忽然变成了个阴森森的暴脾气,不过保镖们跟他许多年了,全能像体谅老爹似的不和他一般计较。
    丁思汉在山中住了小一个月,越住越是痛苦,先前从复仇中所得的快感也淡化到无。独自坐在客厅中的一把硬木椅子上,他自己检讨内心,发现问题还是出在无心身上。
    他忽然很想让无心死,无心死了,他便能了无牵挂了,便能在老死之前也出去见一见天日和世面了。可无心不死!
    他不知道怎样处置无心才好了,酷刑已经施到了极致,凌迟日夜都在进行。日复一日的饱啖着无心的血肉,他简直吃到了将要呕吐的地步。
    留着无心,无法处置;放了无心,他又不甘。右手下意识的从衣兜里摸出一只烟斗,他没有烟瘾,可他的身体却是一具上了年纪的老烟枪。往烟斗中填了返潮的烟丝,他吧嗒吧嗒的吸了一下午烟。吸到最后熄了烟斗,他端着一杯滚烫的普洱茶站在客厅中,对着墙壁上的镜子慢慢喝。镜子中的老脸让他有了物是人非之感,该变的不该变的全都变了,唯有他的痛苦不变。眼镜滑稽的向下滑落到了鼻尖,视野中的一切全变成了朦朦胧胧。不男不女,不老不少,超凡脱俗的优越感消失了,他低头喝了一口热茶,随即端着肩膀一笑,想自己是受虐者,也是施虐者。
    喝光一杯热茶之后,他下楼去了地下室。地下室的房门大开着,岩纳正提着一只破竹筐往上走。无心的吃喝拉撒都在地下室中进行,隔三差五的就得派人进去打扫一次卫生。岩纳是个没有国籍的摆夷小子,生在边境,长在边境,起初是在雇佣军里卖命混饭吃,后来军队散了,他流浪到了丁思汉手里。手里攥着一根一米多长的铁棍,他每次在进入地下室干活之前,都会站在门口先发制人,三下五除二的把无心打到一动不动。
    对着丁思汉打了招呼,岩纳拎着破竹筐上楼去了。地下室内已经被打扫干净,前方十字架下蜷缩着一只红白相间的怪物,正是无心。
    无心的一只手被上方垂下的铁铐锁着,另一只手却是自由,正托着一只煮熟了的土豆。土豆腾腾的冒着热气,然而他不怕烫,低着头慌慌的连咬带吞。吃光了一个之后,他从双脚之间又拿起一个,整个儿的全填进了嘴里。
    丁思汉不敢贸然靠近无心,向内迈了一步,他站住了:“无心。”
    无心舔了舔掌心的土豆泥,然后拿起了最后一个土豆。土豆太大了,没有熟透,嚼得他满嘴作响。耳朵虽然听到了门口的声音,但他神情漠然,眼里心里装着的只有土豆。
    丁思汉把他折磨成了一只麻木不仁的野兽。痛苦越深,回忆越浅。他所爱的人,爸爸,姐姐,已经全部淡化成了模糊的影子。坚固锋利的牙齿把土豆咔嚓咔嚓嚼成了碎泥,他低垂的眼帘随着他的咀嚼微颤。
    土豆的汁水浸染了他半边面孔,半边面孔上面蒙着一层粉红薄膜,薄膜中钻出了参差不长的白毛。吞咽下了最后一口土豆,他缓缓的转向了门口。
    丁思汉站稳了,一动不动的和他对视。他一直很喜欢无心的黑眼睛,天下苍生的灵气全汇聚在无心的黑眼珠里了,在最愤怒最痛苦的时候也是流光溢彩。然而自从他几天前对无心下了一次狠手之后,无心眼中的光彩便骤然消失了。
    他用一把刀子,把无心的半张脸刮成了骷髅。当时无心疼到了极致,几乎快要挣断铁链的束缚。待他停了刀子之后,无心身后的钢铁十字架已经微微变形。铁链嵌入他血肉模糊的身体之中,丁思汉以为他一定要哀号了,可他张开嘴,只长长的吁出了一口气。
    从那以后,他就彻底的一言不发了。
    丁思汉默默的凝视着无心,看不够似的看。该报的仇已经报了——能报的,他全报了。还有一些报不了的,无法挽回的,他没办法,只好罢了。
    地下室里空气污浊,然而以甜腥为主,并非恶臭。丁思汉开了口:“吃饱了吗?”
    无心仰脸望着他,看他是个人,可怕的人。下意识的咬了咬牙,他的脑海中存了两个印象,一是可怕,二是人——人的可怕,可怕的人。
    丁思汉转身上楼,取了两块面饼,又让岩纳去把无心重新绑回十字架。岩纳带着个帮手进了地下室,丁思汉站在门外,只听室内铿铿锵锵的乱了一阵,末了两名保镖一前一后的跑出来了,岩纳舔着手背上的一道浅浅擦伤:“先生,人绑好了。”
    丁思汉进入地下室,一直走到了无心面前。用带着手套的手把面饼送到无心嘴边,丁思汉在他狼吞虎咽之时,用另一只手轻轻抚摸他的身体。指尖蹭过腰侧的一片新生嫩肉,他虽然极力加着小心,然而可能还是力气大了,因为无心含着满口的面饼猛一探头,一口咬住了他的手套。他疼得叫了一声,立刻抽出了手后退一步。
    他的叫声让无心眼中闪过了一线光芒。随即无心慢慢的张开了嘴,手套先落了地,嚼烂了的面饼后落在了手套上。
    丁思汉捂着掌侧痛处,不但没有愤慨,反而还有了一点隐隐的兴奋。他想自己的人生处处都是不可思议,他和无心互相折磨到了如此地步,自己对他竟然还是爱恨交织。


    渐渐的,丁思汉也不大敢亲手给无心喂食了。手套连着被咬破了好几副,他老了,手脚已经不够灵活,而无心的动作又总是疾如闪电。
    今年的春天来得格外晚,阴雨靡靡的一直是冷。保镖们偶尔下山去采购食物和日用品,中午出门,先向下走一段崎岖山路,然后拐入一处密林,林中停着一辆破旧的小皮卡车。有皮卡车做代步工具,他们到了傍晚便能满载而归了。
    满载而过之后,是照例的一顿好吃好喝。本来丁思汉也时常和保镖们同乐,然而如今他转了性,天黑之后早早上楼去睡了觉。于是保镖们鸠占鹊巢的坐在客厅里,喝着本地产的白酒低声谈笑。
    岩纳很贪酒,卤菜没吃一盘,白酒已经灌了一瓶。醉醺醺的起了身,他走到门口抄起了靠墙立着的铁棍,然后嘟嘟囔囔的一边诉苦,一边走去厨房,从大锅里挖了一小盆白米饭。端着米饭拄着铁棍,他下楼去了地下室。在头顶小灯泡的照耀下,他打开暗锁,然后在进门之前先扬起铁棍,一边向内深入一边又准又狠的敲打了无心的脑袋。
    无心蹲在地上,依旧被铐镣高高吊了一只手。一声不吭的单手抱了脑袋,他照例是被铁棍打成了一团。而岩纳正是喝得周身温暖舒适,这时便很不耐烦的走到了无心面前,一手用铁棍横压了他的脑袋,一手将盆里的米饭倒在了地上。将盆沿在水泥地面磕了磕,他急归急,可是不敢大意,面对着无心一步一步的后退了,他的铁棍尖端悬在无心头顶,随时预备着狠敲下去。
    就在铁棍将要远离无心之际,变故陡然发生了!
    无心猛的抽出了那条被镣铐紧缠着的手臂,一跃而起扑向了岩纳。而岩纳一生中最后的记忆,便是一段附着些许淡红筋肉的臂骨。
    为了能够从镣铐中得到自由,无心用牙齿啃去了自己半只手掌,以及整条小臂的皮肉。双手捧住岩纳的脑袋,他一口咬上了对方柔软的咽喉。纤细的骨骼和滑韧的筋脉在他口中吱吱咯咯的断裂开了,紧咬牙关猛一甩头,他随即用手指扒住了对方的伤口狠狠一撕!
    岩纳的脑袋和身体立刻成了个藕断丝连的状态。无心松了手,一双手染透了滚烫的鲜血。伸长舌头一舔血手,他迈开大步冲向了门外的楼梯。
    赤脚踏过冰冷的水泥台阶,他在倏忽间上了地面,和前方客厅中的保镖们正打了个照面。保镖们端着酒杯酒瓶,捏着鸡翅鸡腿,冷不防的见了他,统一的一起静了一瞬。
    下一秒,在保镖们的惊呼声中,无心对着半开的大门一闪身,瞬间没了影子。
    丁思汉被保镖从被窝里掏了出来,保镖们都是经过风浪的,所以一边掏着先生,一边急而不乱的告诉先生妖怪逃了,岩纳的脑袋也被妖怪撕掉了。丁思汉睡得正酣,此刻光着他的老胳膊老腿坐在床上,他朦胧着一双近视眼面对周围一圈大汉,先是本能似的羞涩了一下,随即猛的睁圆了近视眼:“无心逃了?”
    不等保镖回答,他摸索着找到眼镜戴了上:“别围着我,快出去找!见到了用枪打,他死不了!”
    保镖训练有素的立刻出门去了,而丁思汉潦草的穿好衣裤。站在黑暗中咽了口唾沫,他弯腰系好短靴鞋带,咚咚咚的也跑出去了。
    在丁思汉漫山遍野的寻找无心之时,史家姐弟也出了发。
    史丹凤的思维到底是比史高飞缜密许多。跑去县城买了一顶小小的野营帐篷,她感觉此地虽然不是预想中的温暖如春,但是再冷也绝冻不死人,夜里在外露宿还是不成问题。她力气小,只背着野营帐篷;史高飞力气大,负责背负食物。小猫也跟上了他们,跟的时候态度很好,姐姐长姐姐短的嘴甜如蜜,及至离开县城真上了路,他约摸着史丹凤没有时间再把自己送回县城宾馆了,便露出本来面目,开始别别扭扭的没事找事,一会儿渴了,一会儿饿了,上一步崴了脚,下一步扭了腰,总之是困得史家姐弟寸步难行。史丹凤先前看他处处像无心,偶尔露出一点小小的贱相,也很有无心的风格,然而此刻再瞧,她换了观点,发现这个崽子有时候真是太烦人了。
    她不能半路扔了他,所以只好捏着鼻子牵着他走。经过了一处村庄之时,两名青年围上了他们,一团和气的问他们是不是游客——本地很有几处好风景区,每年到了旅游旺季,前来观光的旅游团一贯十分密集。不过旅行团都是成群结队走大路,敢于单枪匹马往山林里走的,一般都是探险家一流,不是探险家,也是资深驴友,以及少数不知天高地厚的傻大胆。
    两名青年一高一矮,讲一口好普通话,似乎并非本地人。左右夹攻的围住了史家姐弟,他们表示自己是刚刚从山中护送出了几名外国游客。其中一人紧跟着史丹凤,热情洋溢的搭讪道:“小姐,你们是想看石刻还是看悬棺?豆沙关的悬棺看过了吗?这边山里也有,一般人绝找不到也看不到,比豆沙关的更古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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