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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5种分组,而我认识的人远不止5个。于是我又幻想能在手机上录上每个人最喜欢的音乐当作他们各自的铃声。这样我的手机上就可能出现《极乐世界》、《玫瑰之吻》、《时代的晚上》乃至一部马勒交响曲的整个乐章。但在幻想之余我仍然害怕。我怕自己有时会只愿意听那段音乐而不想接电话,或是久已期待的音乐总不响起,只好自己跑到铃声设置的地方凭空给自己添上几分钟的忧郁。
疯子
2000/04/13 作者:劳乐
也许是我傻,我总是分不太清疯子与傻子的区别。词典上给“疯子”的定义是“患严重精神病的人”,“傻子”的定义是“智力低下、不明事理的人”。但在我看来,傻子不过是另一种类型的疯子。
不知道为什么,从小时到现在,我住的地方附近总是徘徊着一两个疯子。他们通常是一些整天无所事事的大胖男孩或是大胖女孩,每天沿着固定的路线一边溜达一边摇头。我妈妈告诉我不要招惹他们,尤其不能朝他们看。
刚上小学的那阵,我们家里装修,每天都有几个工人在屋里干活。我总是跑过去看热闹,慢慢就和其中的一个工人混熟了。在我印象中他个子很高,总是戴着一个翻毛的帽子,很爱笑。我们经常在一起叠纸飞机玩。后来这件事被家里人发现了,于是有一天我被叫到一边,他们神秘地告诉我不要和那个工人一起玩儿,因为他是个疯子。我相信了,逐渐疏远了那个工人,并且开始用看待疯子的眼光看待他,害怕他会突然扑上来卡我的脖子。现在回想起来,我倒有些怀疑他是否真的是疯子。
如今我住的地方附近当然也有个疯子。他是个中年男人,每天像我们院中的治安联防队长似的四处巡视,但他从不摇头而是喜欢点头。想避开他几乎是不可能的,而且他酷爱聊天。有时他会问:“上班去?”不管你是否回答都自己说声“噢”,然后点点头。或者问你“我花一万七买架钢琴值不值?”他的问题有时他会颇为“高深”,“德语中的‘再见’除了‘踹死’(tschvs)还有哪种说法来着?”在他所有的絮叨中,我印象最深的是这么一次。那天我正在擦自行车,他突然走过来一本正经地问我:“你觉得我神经正常吗?”我愣了一下,说:“当然。”他回答一声“噢”,然后若有所思地点着头走开了。
我愿意把“傻子”称为“疯子“的另一个原因是“疯子”这种称谓中带有某种敬意。狄金森说过:“许多疯狂是非凡的见识。”我不知道这个一辈子没嫁人,只会坐在家里写诗的女诗人算不算一个疯子,但的确有不少搞艺术或哲学的人是疯子。尼采是疯子,荷尔德林是疯子。伦勃朗晚年自画像中的眼神和席里柯笔下疯子的眼神没有什么不同。奥尔夫大半辈子就干了两件事,不是疯狂地作曲就是在疯人院里折腾。说到疯人院,斯蒂文森年轻时曾捐资盖了一座,结果晚年时自己住了进去。本身也患有抑郁症的克尔凯格尔将此事概括为:“青年时期的工作,老年得到收获。”
不过,了解这些并不意味着我一定要用感伤的眼光看待我周围的这结疯子。我知道我并不真正了解疯子的内心,而且能被允许在大街上活动的还不是真正“地道”的疯子。在这种缺乏交流的状态下,吹嘘自己曾善待了某个疯子其实很无聊。除此以外,我不愿意另眼看待这些疯子还有一个更隐秘的原因。尼采晚年看到有人鞭打一匹马时曾不顾一切地冲上去阻止,而且抱着马头哭了。人们由此判断他疯了。我所做的惟一与尼采不同的是我曾经这样保护过一只猫而不是一匹马。
吃饭
2000/04/13 作者:杜比
选择的无奈和生活的无趣在吃饭这件事情上能得到最好的体验。
每天下班,同事们就商量,今天要去哪儿吃饭,附近的几十个餐馆已被吃遍,其中能经常去的不过10家,看起来可以选择的余地很大,可实际上当你选定了一家,你能吃到什么味道的菜已了然于胸,吃饭已等同于填满肚子的过程。
尝试些新菜?可饭桌上点菜是件最无聊的事,吃得惯的就那么十来种,所以点来点去也不过如此,你吃烦了水煮肉,吃腻了豆花,就点个麻辣豆花牛肉吧,吃烦了麻辣豆花牛肉呢,再点水煮肉吧。
当然,你可以尝试去远一点儿的店找点儿新鲜的东西,比如北京有数十家饭馆号称涮羊肉相当了得,你如果有兴趣一一尝遍,品评到底谁家的涮羊肉最棒——但这不是吃饭的问题,这是美食的问题。
美食有时候显得更无聊,比如一家特色饭馆,号称“鞭馆”拿手菜自然是猪鞭、牛鞭乃至鹿鞭之类,恐怕还有全鞭席,可我一想到一晚上要吃几种十几根动物的生殖器就恶心得要命。我在电视上还看过一个名叫《八方食圣》的节目,其中一期让厨师用西瓜做菜,四菜一汤,主料是西瓜,我看他们折腾半天弄出来的菜,还不如一块西瓜开胃,这让我对美食主义颇为怀疑。再说,我讨论的是吃饭问题,而不是鱼翅鲍鱼法国大餐的问题。我要说的核心并不是什么菜都不好吃了,而是觉得每天都要吃饭是件无聊的事。
曾经看过报纸介绍,说国外科学家正在研究用药片代替饮食,每天吃两片药,就不用再为去哪家菜馆点什么菜操心了,这样的药片越早问世越好。
其实,一个人对待吃饭的态度很可能就是对待生活的态度,早些年,我曾经为炒出正宗的鱼香肉丝专门泡了一坛子辣椒,为弄好一份烧茄子用去几十斤色拉油,而今早没兴致下厨,甚至连去饭馆都感到厌倦了,这可能是因为我洞悉了一个灰色的真理:生活本身没什么趣味,你可以选择的机会看起来很多,但每一个选择都会让你感到无可奈何。如果哪一天我不这么想了,我一定会胃口大开。
名言
000/04/14 作者:赵小帅
小时候我总爱在一个小本子上记下我听到或看到的“名人名言”比如罗素说什么什么,林肯说什么什么,这样做没什么目的。后来,有位语文老师教我们怎么写,他说:“字数不够,名言来凑”,我一下子茅塞顿开,再不为写作文写不够字数发愁了。现在,我记录下什么名言、在作文中引用过什么名言都忘了,倒是都是老师那句“字数不够,名言来凑”至今未忘。
还有些名言是我爸教给我的,我小时候吃饭总是边吃边出汗,我爸就说:“吃饭出汗,一辈子白干。”我那时雄心壮志,不愿意一辈子白干,就在吃饭时格外小心,独要,就先停下来。我还有个毛病是吃完饭就要上厕所。我爸又说了:“乡下佬儿不存财,吃完饭屎就来”,他这么一说,我又害怕我像个乡下佬儿似的存不住财,所以吃完饭不敢立刻去上厕所。多年来,终于修炼成早上空腹排便的习惯。
我上大学时老去学校附近的一个小饭馆吃东西,那儿的老板叫“三哥”。有一次,我要了一碗酸辣汤,只喝了三分之一,要结账时,“三哥”不干,他说你得把这碗汤全喝下,我说我喝不了,“三哥”说那你也得喝,不许剩。我在他的逼迫之下喝那碗辣汤,“三哥”在旁边又教了我一句名言,他说:“钱难挣,屎难吃”,不许浪费粮食,不许浪费钱,我喝完汤,肚子胀得很鼓,但记住了”钱难挣,屎难吃”这句话,而且一想起这句名言,就能回想起喝下那一大碗酸辣激发的感觉。
后来我还学会了一些名言,比如“别拿窝头不当粮食”等等,这些东西远比我当年记在本子上的名言印象深刻。
当然,我学到的名言并不总是如此粗鄙。有一次我对一位朋友感慨生活不容易生活很痛苦,他说“痛苦好啊!痛苦使人思索,思索使人理智,而理智使人长寿。”我问他这句话是哪儿来的,他告诉我这是“火星叔叔马丁”说的。
从现实生活中,从电视剧和小说里,我学到的名言都不大记得住,别的就难说了。比如我曾经读过《论语》,想看看孔老哪九思哪三畏我看过就忘,当然,学而时习之亦乐乎、一日当三省吾身这几句我是知道的,可总觉得“钱难挣、屎难吃”等来得痛快。
情书
2000/04/14 作者:劳乐
我第一次对情书感兴趣是因为从一本名叫《多情客游记》的小怪书中看到的故事。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不安分的教士。有一次他绞尽了脑汗也赶制不出一封写给某贵族夫人的情书,于是他的随从谦恭的提议:他身上正带有一封他们兵团的鼓手托他带给一个下士老婆的情书,或许能够参考一下。这封信的全文如下:夫人:我感到很痛苦,又陷入了绝望,因为下士回来,我们今晚绝不可能见面了。
愿快乐万岁!全身心思念你。
没有感情,爱情就毫无意义。
没有爱情,感情就更少。
人们说,人绝不要绝望。
人们又说,下士先生星期三上岗,那么,该轮到我了。
大家都会轮到。
等到那时——爱情万岁!肉体爱万岁!
这情书的确写得精彩,因此那位教士只是把其中的“下士”改成了“伯爵”,没有提星期三上岗的事就原样照抄下来了。也正是这封情书使我开始注意其他的情书尤其是那些产生于据说当年也曾轰轰烈烈地恋爱过一把的名人笔下的。我倒不是有什么窥私癖,我只是很单纯地想从“技术”角度了解那些名人是怎么处理诸如“下士”这类尴尬事的。
但结果和我想像的并不一样。肖伯纳不惑之年和那位“兰心剧院”的女演员也算闹得满城风雨,可是他们的情书和看《汉堡剧评》差不多。柴科夫斯基与梅克夫人也只是在没完没了地谈“我们的交响曲”。在缪塞与乔治。桑的情书中倒是提到了一个颇令为之一振的细节:上岗,但除此以外还是不着边际的话——如果当年塞的恋情真的如此“柏拉图”,他也不必假充“世纪儿”写什么忏悔。其实我也没想从这些情书中找什么隐私,让我厌烦的是这些信的作者好像都已经清楚自己将以何种身份名垂青史,于是在一封普通的情书里剧作家不忘谈戏剧,作曲家不忘谈音乐,作家不忘谈文学。
后来我把这解释为“职业病”,但不久后我又有幸被允许看了我认识的一个人大学时期写的一封情书。信中除感情外还谈到了绘画、音乐、诗歌、哲学、伦理学乃至历史学。据我所知,那个人到现在为止既不是画家、作曲家、诗人,也不是哲学家、伦理学家、历史学家。我又被搞糊涂了。
丢脸的是,迄今为止我没有写过或收到过一封情书。不知道以后经我手的情书会是什么样子。不过,如果真的谁都不能免俗的话,我倒希望至少能看到一点爱因斯坦式的气度——以“相对论”出名的名人曾在他的一封同样无聊的情书结尾处写道:“写信是件蠢事。”
速度
2000/04/14 作者:田七
小时候我是一个神童。别人这样叫我的原因是我的反应很快。首先我的数学不错,在课堂上成绩很好;而更招名的是拿扑克牌玩算24的游戏,我总是大获全胜。再一个,我很机灵。机灵的意思就是能领会大人的精神,经常做对事情。比如某阿姨让我帮她图书馆借书,我问借什么书好呢?要不借一本《飘》(因为我看见别的阿姨的书杲上有摆着这本书的,也许好看)?阿姨拍着我的脑袋说,真是一个聪明的孩子。
所以大人们谈起我的前途总说这孩子以后要做科学家,有不然就太委屈了。我知道这其中的窍门:要得到大人们的赞赏,好的成绩是一回事,在此之外一个好小孩还应该额外知道一些大人们的规则。作为一个好小孩,我的童年就这样大功告成。
我知道科学家是个好东西,但我没有当成,原因也很简单:我的反应越来越慢。就像我现在的体力和高中比已经差了一大截,跑步的速度已不可同日而语。我的人生也不像原来那么有进步了。
越活越差劲了,我应该这么说。就是那幅漫画:“我记得我穿了衬衣,我记得我打领带,我记得我穿了袜子,我记得我穿了鞋子,可是,我忘记了什么呢”
关键就是如今总是忘记自己是否穿了裤子。这种尴尬境地让我不敢肯定什么是对的。我已经失去神童的信心。为了保持一个成年人的自尊,我只好降低自己行事的速度,以掩盖自己的无知。
我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一眨眼,我已忘记自己堕落的过程了。
“万岁!我他妈的只喊了一声,胡子就长出来了。“于是我每天拼命刮胡子,以免它再糟蹋我道貌岸然的脸。
外地人
2000/04/14 作者:田七
我来回奔波在北京和九江之间,在北京不会说北京话,在九江不会说九江话,他们都说我是外地人。这样对我来说的好处就是:关于外地的,自然我的说法是比较权威的。
杜鲁门…卡波特的小说《在蒂法尼吃早餐》(又译《赫莉小姐在旅行中》)中的赫莉小姐和我的情况差不多,即使在自己家里,也把旅行袋准备好,以便随时动身。你知道:在一个地方谈起我知道的另外一个地方,我会想起一些好事。这种生活你是不是也很喜欢呢?
“给我一个家,让我到远方想念它。”这是侯德健的浪漫抒情。
我来说说我怎么当一个外地人的。我在北京住在东郊的定福庄,从那儿到工作的方庄要坐两个多小时的公共汽车(每天上下班要4个多小时啊!我在九江对人说。在九江,我即使走着去上民路也只要十分钟)。定福庄我住的楼下一个居委会的老太太摆了一个杂货摊,我从她那儿买必需的面条、烟卷和卫生纸。老太太么关心我的底细而问长问短。我对这个北京人说:“九江在三千里外的地方,您老大概没有去过吧!”这样和距离有关的字眼我一下就说出很多,一般出门少的同志对距离的概念难得马上转过弯来。
除了北京、九江之外,我在其他更多的地方还更多的朋友。在我们这个充满人情味的社会中,大家对分别和相聚还不老练,麻木的时间一长,在一起喝一顿酒,也会搞得长吁短叹,有时甚至热泪盈眶。可是有一点,无论我在九江还是北京呆的时间一长,就有人问:你怎么还不走?你什么时候走??
我怎么会不停地走来走去?因为喜新厌旧,和朋友们一起喜欢那送往的刺激?这倒也是一个理由。可你要是指望着走着走着,就摆脱一切的腻烦,那肯定不行。无论是飞机下的白云、遥远地面上的山山水水,还是火车外大同小异的车站、田野,时间一长就都变成一道风景、一个道具。我是说:你跟谁有关系呢?你来来回回地奔波,也是一道风景了。
人在外地是一具笑话!洋人来中国旅游背着大包小袋,看见一幢老屋就以为是秦砖汉瓦,我想看看他的鼻子有多高。九江人到北京,觉得四方的马路真得有点雄伟、有点傻。北京人到江南被水化解得特别温柔,埋怨多雨的阴郁。你要是想超脱,必须老于世故,习以为常。
看上去臭美
2000/04/14 作者:布丁
钱钟书说,吃过蛋,未必要看下蛋的鸡。这句话很对,遗憾的是,看鸡的愿望按捺不住。
金庸小说我是熟读的,家中除三联版外,还有29本明报版的,缺神雕、缺鹿鼎记一二,就像无崖子缺六脉神剑、缺易盘经一样。至今我还记得最初看到金庸先生照片时的观感:一张国字脸,像个商人,跟我想的不一样。
后来金庸成为大热门人物,接受种种访谈,我记得香港卫视的杨澜采访过金庸,那次金庸的谈吐让我失望,我将之归咎为杨澜太愚蠢,不会提问题,这样的人还写了一本《我问故我在》,真奇怪。最近,金庸又去浙大当教授,这也让我失望,我本希望他能在西湖边上隐居,就像令狐冲,作家跟小说结为一体有一种力量,比如古龙,酗酒好色,其人其文都充满缺憾,便还是因此而有力量:一个人的创造精神和他的作品血肉相连。
金庸不隐居,反而要当教授,看来,主流文化有一种难以抗拒的魅力。金庸当教授让我失望,就像那些喜欢另类音乐的人,他们最怕自己喜欢的歌曲哪一天忽然上了排行榜。
王朔的小说本来还有些另类的味道,如今新作一下印20万本。这阵式不错,塞林格隐居,推出《九故事》时简直成为轰动事件,他的书迷等待着新作。王朔的新作也颇煞有介事,遗憾的是,主流文化对他同样具有不可抗拒的魅力,他摇身一变真把自己当成个作家要求了。实际上,中国文坛多个把个作家没什么意思,原本当个文化英雄不错,当个痞子不错,非要当作家。。。。。。《一点儿正经没有》里,马青对杨重说:“你们搞文学怎么不叫上我。”如今,这讽刺变得无趣了,王朔自己真的去搞文学了。《笑傲江湖》中,莫大先生醉卧长江边的小酒馆里:“这江湖上的事,老夫是越来越瞅不上眼了。”如今,金庸先生对江湖上的事不是瞅不上眼,而是眼热得很呀。
所以“红尘多可忧,世事最无聊,目空一切也好,此生未了,我心已无所扰,只求换得半世逍遥”。
作家论
2000/04/18 作者:赵爽
1998年底,我终于听到了《泰坦尼克号》导演卡梅隆要跟他老婆离婚的消息:,他老婆叫什么名字我忘了,据说是位演员,她说好她难以容卡梅隆的愚蠢。
卡梅隆愚蠢吗?他拍出了那么卖座儿的《泰坦尼克号》。据说,有记者曾问他老婆,卡梅隆拍过这部电影之后是不是变得更联明了,他老婆回答说,卡梅隆原来就太蠢了,所以难以比较。言下之意是,他是那么愚蠢,干了什么事也难以脱掉身上的愚蠢之气。
以旁观者来看,卡梅隆有个这么瞧不上他的老婆真够倒霉的,但仔细想想,又觉得这个的确有点儿愚蠢。,泰坦尼与》上演之后,标房佳,但就是有不识抬举的影评人对这部电影大加指责,其中较为著名的批评是卡梅隆应该多花点儿钱请个好编剧把泰担尼克的故事编得好一些。卡梅隆不爱听批评,写信给《洛极时报》,说泰坦尼克号的故事怎么不好?那么多人走进影院一遍又一遍地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