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先生真是神机妙算,”嫦娥笑嘻嘻地拍了一句马屁,“若是往年,我、褒姒姐姐和妲己姐姐三人也就把差事包圆了。可今年毕竟有些不同,洱海一战,对各个氏族影响深远,小蛙姐姐的意思是,让我们和先生商量,设法通过这次祭礼,消除一些洱海大战的负面影响。”
呃。。。。。。这是把自己当谋士来用了吗?
“小蛙现在还和熊灵在一起吗?”
“想来是的,我们告退的时候,看到姐姐取出了女娲石,似乎是要为那位熊姑娘疗伤。”
为熊灵疗伤?是为她压制饕餮血脉么?晓拍想到小蛙的那句“好,我帮你”,又想到随后的一夜荒唐,有些头疼地按了按太阳穴。玉兔和白虎看上去都不知情,只有三苗眨了眨眼睛,似乎是猜到了什么。
晓拍今日本就是不知如何面对女娲和熊灵,这才鸵鸟似的来找三苗厮混,谁知关于两女的消息还是不受控制地传到了他这里。他一下子也没了闲聊的兴致,应下祭礼的差事后,托辞说觉得累,先行告辞了。
出了三苗的庭院(蛇皮?),他也没有立刻回阿旁宫,而是在城中信步走着,漫无目的地观察着这天下第一大族的风土人情。
女娲氏族似乎也还没有完善的商业链条,虽然从城市的结构来说,能通过农耕经济自给自足的,大多生活在城外郊区。在女娲城西面和南面,骊山八水纵横交错,各自的支流又形成了无数的水网。这里被开垦出了数以万顷的良田,数千世代务农为生的家庭在这里日夜劳作,为女娲城提供满足整个城市消耗的米粮。
生活在城内的,多是打猎为生的猎手。城里每天都有由妖族带队的捕猎行动,到远一些的洪荒丛林中捕猎肉食,捕获到的猎物按照当日的个人贡献分配给各个猎手,作为他们各自一天的收获。
还有一种生活在女娲城里的人,那就是巡查队。大抵相当于另一个世界的城市警察,但是相较于警察,巡查队管辖的范围要宽泛得多,他们几乎是那个时代唯一的官方执法力量。他们中的大部分人甚至不是全职的,而是由许多猎手轮流兼职担任,当然,氏族会支付一些兽皮或吃食作为酬劳。
他们负责维护一些基本的治安,还提供一些共工场合的管理服务。比如交易市场,城郊处世代务农的人们扛着大袋的米粮早早进城,在交易市场摆起摊子,对他们的货物感兴趣的买主们则会拿其他的物品交换,有时是刚打回来的新鲜肉食,有时是鞣制好的兽皮绳子,当然,最最硬通货的一般等价物,还是整块整块的野兽皮,他们被一捆一捆地卷起来,背在背上或夹在腋下,就像是另一个世界放在皮包里捆成一卷卷的人民币一样。
由于基本上还是以物易物的状态,城里功能类的商铺其实是极少的,晓拍只在乾部看见了一家成衣铺子,里面买一些做工相对考究一些的兽皮衣裤,里面甚至还有两片兽皮拼起来的一双鞋子,尽管如此,这已经是晓拍在这个世界看见过技术含量最高的衣物了。
或许。。。。。。
他的脑海中闪过一个念头。
晓拍知道女娲是想保持人类的向心力,共工氏族抛出的那部功法就像一个恶毒地饵料一般,把人妖两族彻底推向了两边,甚至连女娲对整个人族根深蒂固的统治力都被动摇了。
人妖大防太过沉重,他也没有办法,但是一个统一的货币单位,或许对凝聚有些散了的人心,有着出其不意的效果。(。)
第一百六十六章 悟净与悟能()
时间就这样日复一日地过去了,晓拍已经在这女娲城中生活了足足一个月。女娲在这期间也来看了他几次,但也仅限于探望,没有丝毫逾距。那个荒唐的雨夜发生的一切好像是场无痕春梦,如今梦醒时分,那些旖旎的片段似乎也随风消散,只存在了他一个人的记忆里。只有女娲每日都召熊灵入宫,为她压制体内血脉之力这个事实,提醒着他这一切曾经真实发生过。
少女每日见过女娲后,都会来看看他,晓拍因为那一夜的缘故,心中总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因此尽管两人你侬我侬,但始终没有越过最后一步。这和洪荒人类普遍视性如吃饭喝水的观念大相径庭,倒是和晓拍父母那一辈年轻时谈恋爱一般,发乎于情,止乎于礼,至于颠鸾倒凤,那都是婚后的。
女娲刻意封锁了消息,熊灵和晓拍也不会出去乱说,因此骊山上下,知道少女身怀饕餮血脉的,只有女娲、熊灵、晓拍、三苗和悟空这寥寥数人。有女娲出手每天帮助压制,少女的对血食的饥渴症状倒没有进一步增加,只是不能进行太过剧烈的战斗,否则会引发血脉的躁动。
说起来,熊灵的血脉之力来自于谁,已经成了一个悬在晓拍和熊灵心中的大大的谜团。少女的身世极为简单,一个在和蛮妖的战斗中英年早逝的、当哈吉的父亲;一个在她父亲死后抛弃儿女转投他人、没过几年也因病离世了的母亲。晓拍从几个年长的有熊族人那里拐弯抹角打听来的消息也印证了同样的说法,让少女的身世之谜越发扑朔迷离起来。平日里,两人都很有默契地避开这个话题不谈,但晓拍知道,少女的心里还是在乎的。
也许驺吾知道些什么,但是茫茫洪荒,信息不畅,晓拍一时也不知道去哪里找那个萝莉。
嫦娥拉着褒姒来找了他好几次,都是商量关于先祖祭礼的事情。晓拍被逼得没办法,干脆出了些瞎主意,把整个祭礼原本繁琐的程序生生砍去了三成。在他看来,这个大典本身其实是对女娲人族共主身份的一次又一次强化,颇有些图腾崇拜的感觉,再继续发展下去就会成为宗教那一类的东西。在地球上,但凡和宗教信仰扯上边,把仪式设计得繁琐一些总是没错的……这些仪式感能极大地增加神的神秘度,使得信徒更容易对虚无缥缈的神产生认同感。
但问题是,小蛙不需要这些东西啊。和那些漫天神佛、真主安拉、宙斯耶和华相比,小蛙这个崇拜对象是真实存在的。甚至只要她愿意,哪怕洪荒人族下一秒就全部死绝,她也能立马再造出一批来。既然如此,干嘛还要在乎那些繁文缛节,搞得大家都不开心呢?
白虎对这些琐碎事情完全不感兴趣,但凡开口,必然是冷嘲热讽。玉兔虽然不太明白晓拍说的是什么,但还是依了他的意思……反正是先生的主意,小蛙姐姐即便有什么不满,也不会怪罪。
就这样又过了一段时日,各族参加祭礼的队伍陆陆续续地到了女娲城内,伴随着几个故人,也一起进城了。
首先来拜见的是沙蝎悟净,虽然不是本体来见,但晓拍倒是一眼就认出了他。倒不是因为好认,而是那长着六个眼珠的脑袋实在太过骇人……不是所有妖族化形时都喜欢完全化为人类的样子,有些妖族会觉得人类一些特质使得它们很不舒服。沙蝎就觉得两个眼睛视野实在太窄,平日里习惯了六只眼睛三百六十度的视角,于是在化形时干脆也变化了六个眼睛,除了正常的两个外,还有四个分别分布在太阳穴、头顶和后脑勺。
因此,和沙蝎说话是一种很奇特的体验,因为无论你站在哪个角度,他都是在正视着你。
此外,浑圆的光头和粗犷的络腮胡须,也是沙蝎迥异于常人的体貌特征,这位千年妖王有着十分与众不同的个人爱好……雕刻。
没错,你没看错。当晓拍奇怪地问他,骊山明明禁止杀人,为何他脖子上却挂着二十四个骷髅头时,这位沙蝎童鞋一脸得意地向老师炫耀起了自己这六千年来练出来的雕刻手艺来。
晓拍这才知道,那串骷髅,原来是这位同学当年拿到的先天灵宝四海珠,结果被他加工成了这幅鸟样。
真是。。。。。。任性啊。。。。。。也不知他坐镇的东夷氏族,是个怎样的光景。
第二个来拜见的是野猪精悟能,当初晓拍给他取这个名字,完全是因为它是野猪化妖,但是凭良心讲,这个悟能和西游记中记载的猪八戒形象大相径庭。想想也是,正宗的山野猪往往膘肥体健,浑身上下的腱子肉。这千年野猪妖化形过来,也是一个一身肌肉的壮汉,体格魁梧,声音洪亮,相貌堂堂,就是在泡妞的时候猥琐了一些。这家伙头两次来拜见晓拍,还是出于比较纯粹的师生之谊,后来不知从哪打听到嫦娥白虎经常来找晓拍商议先祖祭礼的事宜,自那以后,每逢玉兔登门,这货也就屁颠屁颠地跟了来,那没出息的样子让晓拍看了也不禁唏嘘不已。
这憨货走的是烈女怕缠郎的泡妞路线,尽管嫦娥对其从来不假辞色,依然脸皮极厚地赖在旁边,时不时言语挑逗一番。以褒姒的暴脾气,两人每回都要交手一番,只是悟能同学颇有些小聪明,每回都躲到晓拍身后,让白虎投鼠忌器。这头猪皮糙肉厚,又极不要脸,到后来甚至让晓拍都有些看不下去了。
不过这点抱不平的心思,在玉兔同学不堪其扰,愤而出手后,立刻烟消云散,转化为了对悟能同学的深深同情。
当时晓拍、嫦娥、褒姒正在女娲城的坤部视察为参加祭礼的客族们准备的屋舍,悟能同学又一次“不期而遇”,开始了周而复始的把戏。素日温柔乖巧的玉兔同学突然发了恨,祭出七彩绣球,对准猪妖用手拨拉了两下。晓拍看到后者的脸色大变,口中告饶的话还没说完,就猛地冲上不远处的菜市口,抢过一只正在被叫卖的活山鸡,温柔地吻了下去。(。)
第一百六十八章 妲己()
当时整个菜市口的人妖,内心都是崩溃的。
一个平日高高在上,有着六千年修为的妖王老怪,突然像个疯子一般,神情款款地看着一只山鸡,充满爱恋地吻了下去。这是怎样的一种体验?
更可况,那是一只公鸡。
更更何况,那只公鸡被强行**了。
晓拍觉得自己的世界观都被颠覆了,上辈子那些网络上的小屁孩们天天吹嘘自己是老司机,但是和悟能同学比起来如何?
tooyoungtoosimple,sometimesnaive!
当时菜市口正好有个当值的主管,是个大妖,看到这一幕后,默默转身,强行假装有事离开了。他这一走不要紧,下面的事情彻底乱了套。
天可怜见,悟能同学身为东夷图腾,骊山六大妖王之一,平日里级别太高,认得他人形的女娲族人没有几个。那卖山鸡的猎户,看到不知哪里跑出来一个壮汉,公然猥亵自己贩卖的山鸡,一开始也有点懵逼,但随后就醒悟过来,有点不爽地拍了拍悟能的肩膀,说道:“这位兄弟,你若想买,一块兽皮拿走。若是不想,那便速速离去。莫要做这等腌臜事情,让人忒是恶心。”
他不知道自己是在和谁说话。
悟能回过了头,两只眼睛充了血似的通红,却全无玉兔那般的可爱劲,从里到外都透着一股子嗜血的味道。他狞笑着问道:“你在说谁?再说一遍给爷听听?”
那猎户被威势一激,竟是说不出话来。
这边厢,晓拍见事情不妙,对着玉兔说道:“嫦娥同学,这憨货也吃到教训了,便饶了他这一回吧。”
嫦娥本就不是咄咄逼人的性子,见有可能闹出人命,便也点点头,祭起绣球,再次摆弄起来。
这回晓拍看清楚了,那绣球上延伸出一根若有似无的红线,那红线一端系着悟能的脚脖子,另一端系在了那只山鸡的脚脖子上;随着玉兔的素手拂过,系住山鸡那个结松了开来,远远延伸向了远方的虚空。
白虎在旁边叹了口气,“妹妹你便是太心软了,要我说,便该给这憨货绑上一头母猪,定上三生三世的姻缘才好。”
晓拍在旁边听得汗都下来了,这位同学的思想怎么这么恶毒啊。
自那次事件以后,悟能老实了不少,虽然依然会有意无意往晓拍这儿跑,但至少不会再说些做些出格的言行。这憨货有时也会贼忒嘻嘻地对着晓拍说道:“我说先生,您是怎么把女娲撩上手的,教教我呗。让我也学上两招。”
晓拍被他吓了一跳,还以为那一夜的事情让这货给知道了,强自镇定斥责道:“你瞎说八道什么!”
“先生何必惊慌,女娲她心仪于你几千年了,全班都知道,我又何至于瞎说这个?难道我老猪逍遥腻歪了,不怕像那猴子一样被她镇压封印吗?”
这样的对话让晓拍心里也惊疑不定起来,这事情他也不好去向嫦娥或者三苗求证,几次和小蛙见面时察言观色,也看不出半点端倪来,到后来也便放弃弄清这件事了。
开玩笑,六千年的城府,岂是他能参透的?
悟能是标准的惫懒性子,即便上次被嫦娥教训得那么惨,依然只是稍稍收敛,晓拍原以为以这憨货的脸皮之厚,已经可以无敌于洪荒了。谁想才刚刚过了一周,这猪妖便又被狠狠整治了一顿。
这次不是玉兔出手,也不是因为小蛙发话,而是因为当年语言班里的又一个狠角色也来到了女娲城。
九尾玄狐,妲己。
如果说小蛙是那种钟天地之灵气的美丽,那么妲己就是那种魅惑众生的妖娆。事实上,当年晓拍给她取名妲己时,这头玄狐还没有化为人形。但是即便是那白狐真身,依然给人一种魅惑的美感。那柔顺的毛发,狐媚的眼梢,长长的睫毛,一眼看去,就会让你认定这就是聊斋先生笔下的狐狸精,会暖床会烧饭会用法术帮助秀才老公高中榜首的那种。
这当然不是事实。九尾玄狐妲己,在英招拉了一帮班底去弥河流域另起炉灶之后,一直是作为骊山智囊的存在。甚至追溯到英招在时,他们两个打的机锋,很多时候也只有他们两个自己明白。
一般来讲,越聪明的存在往往越蔫儿坏,这是一条铁律。他们高绝的智商往往和闷骚的内心相匹配,如果这高智商是男性,就会像英招这样,走极端成为一个极为难缠的反派boss;如果是女性则好一点,因为女性通常没有男性那种以天下为己任的无聊情怀,但她们会更加乐于时不时捉弄一下这愚蠢的芸芸众生。
比如说某头猪妖。
事实上,那天悟能进殿后,发现妲己也在时,已经非常识趣地立马告退了,但是狐妖并没有这样轻易地放过他。她轻轻挥了挥手,悟能同学的眼神在一阵迷离后,立刻抱住殿中的一根立柱,忘情地啃了起来。
晓拍看向嫦娥:“你又动他的姻缘线了?”
玉兔摇了摇头,脸上有些红晕,她轻轻地说:“是妲己姐姐的幻术。”
晓拍瞬间明白了她为什么要脸红,下面那头丑态百出的猪妖十有八九正把那根柱子当成了她。
眼看着悟能都要准备脱裤子了,妲己挥手收了神通,猪妖发现自己在阿旁宫的大殿里提着裤子,对着一根殿柱欲行不轨,即便以他的脸皮,也不禁老脸一红。也不敢多话,匆匆离去了。
晓拍心里倒是有些惋惜,他还挺想看野猪揉柱子的,这是赵日天级别的霸气行径,可惜没了下文。他习惯性地支起耳朵准备听白虎同学怎么吐槽这件事情,结果褒姒一反常态地一言不发,倒是让晓拍心里又惊异了一把。
连这个熊孩子都不敢随意吐槽妲己,可见九尾玄狐要么在班里的地位颇高,要么就是手段颇狠,要么兼而有之。
不过不管怎么说,毕竟是故人相见,大家相谈甚欢。晓拍也和他们说了另一个世界的别样风物,飞机大炮宇宙飞船,手机电灯互联网,倒是听得几位同学眼中异彩连连,让他深深感到靠着一整个世界吹牛逼是多么带感。
吹着吹着,就提到了统一货币的问题。(。)
第一百六十九章 女娲通宝()
这年头肯定是没有经济学这种东西的,是以尽管几位同学都是智商在线的妖,依然很难理解“理性预期”这个概念,进而无法想象怎么能把不能吃也不能用的石块当做兽皮来使。
就连最为乖巧的玉兔同学,在听完晓拍关于货币的理论后,也瞪大了眼睛,“这。。。。。。这不是明抢么?万一弄乱了套,小蛙姐姐可是会怪罪下来的。”
无奈之下,晓拍只好舍弃亚当·斯密的那一套货币论,转而苦口婆心地给她们分析起兽皮和石块的优劣来。
在骊山,一个人想要去买只山鸡,需要拿一定数量的兽皮来换。这里的一定数量,取决于兽皮两方面的特征:大小和材质。
兽皮的大小是没有统一的规格标准的,但是一般来讲至少有一平方米大小,这年头没有金属制成的锋利剪刀,导致兽皮的剪裁都是靠土制的石刀慢慢划割,自然称不上什么形状。每块兽皮是圆是方,完全要看石刀的划割情况。也有人懒得划割,直接拿了一整块兽皮去和人交易,这种完整的兽皮当然价值更高,但也相应地更容易遇上破不开找零的尴尬。
兽皮有大有小,自然影响了价值,使得交易的时候增添了许多估值方面的困难。
另一个麻烦事情是兽皮的材质。洱海东岸的人类多擅捕海兽,因此在共工氏族,买卖常常用鱼鳞、龟甲结算;到了洱海西岸的祝融地界,因为盛产穿山兽和剑鱼,用来结算的东西又成了穿山兽皮和剑鱼的剑鳍;再到了骊山,大伙儿认可的等价物又变成了食蚁兽皮、灰狼皮和雷兽皮。这种因为地域差异,物产不同造成的兽皮材质上的差异,使得跨地域贸易几乎成为不可能。弥河流域的凶兽土缕,兽皮坚韧,刀剑不进,水火不侵,自然要比有熊氏族常用的灰熊皮值钱许多,但因为没有统一标准,使得嫪臻和斟骊之间做买卖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尽管在洪荒世界,几乎每一个人都有一手估摸兽皮价值的手段,但受限于见识和整个物价体系的模糊,使得贸易始终停留在以物易物的阶段,无法进一步发展。
甚至更为直观的,很多人明明需要购置许多东西,以女娲氏族的生产力,族人们也有足够的闲置财富来进行购买,但是每次出门置办些生活所需,依然只能一次买上一点点。原因非常无奈……兽皮的携带实在是太过不方便了。由于一只两斤重的山鸡就要价值一张兽皮,导致但凡想买的东西多些,人们就不得不浑身上下背着成捆成捆的兽皮,艰难跋涉。
相比之下,如果用统一的石块或者类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