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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在乱世做老板-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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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来负责看管军粮的姜义林心情更差,先是弄丢了七小姐,后又弄丢了军粮,虽然族长姜义山没有说什么,但是他心里有股恶气却出不了。接到属下汇报的时候,便想着在族长面前立上一功,便匆匆赶去找寻姜义山。

    “难道你不知道我们的规矩么?若是劫了这他们,以后哪个商队还敢来?”听了姜义林的打算,欲要洗劫郑向龙的商队抢走马匹后,姜义山沉声道。

    “族长,我打听过了,他们有数百匹马,其中一多半都是马驹!陇西卖马向来只卖阉割后的马匹,如果我们得到这批还没阉割马驹,就可以自己养马了!”姜义山急急的说道。

    数百匹没有阉割的马驹?姜义山听了也有些意动,毕竟他们也很是缺少马匹,虽然可以在陇西购买,但是马匹价格昂贵,姜义山可买不了多少。本就不多的马匹,却在秋天的时候被刘远那小子抢去一批,让姜义山恨得牙根直痒痒。

    姜义林说完之后,看着姜义山已经心动,只是碍于规矩,所以还在犹豫,便又接着说道:“族长,这支商队是蜀郡的,去年高鹏一把火烧了我们的粮食,此仇不报,心中的恶气难出啊!现在天下大乱,抢了他们又如何,没有蜀郡的商队,我们还可以与肃州的商队进行交易啊!”

    良久的思虑之后,姜义山重重的呼出一口浊气,沉声道:“既然如此,那就交由你亲自去办。不过他们毕竟是商人,关乎我们的生活,所以尽量不要杀人,只抢马匹!”

    姜义林也知道商人对自己部落的重要性,郑重的回道:“是!”便领命而去。

第六十三章 抵达() 
新皇五年,二月,燕州刺史袁福与晋州、齐州、越州、楚州、府州五州刺史齐聚皇城以东,号称统帅六十万兵马,择机攻打皇城,诛杀赵誉。

    姜义林领命之后,立马点了数百精兵,赶去属下亲戚所在的部落。得知商队已经离开后,便问清方向,一路追赶下去。

    又行走了一日,郑向龙等人又到达了一个部落,此处已是与广柔县交界的地方,再有一天的路程就能抵达永兴城。

    夜幕刚刚降临,郑向龙等人吃饱喝足之后,便去睡了,只留下一个连队负责看守马匹。此时,连续跑了一条路的姜义林也来到了这个部落外围,他们已经打听到商队正在里面休息,便安静的守在外面,静等商人入睡后,再去抢走马匹。

    部落外的树林中,几百蛮兵正在修整,以便于夜间的行动,姜义林也在闭目养神,等待时间慢慢的流逝。忽然一个出去探风的蛮兵急步赶回,走到姜义林身边说道:“大人,属下刚刚看到那商队看守马匹的人,是刘远的手下,我认得他!”

    说来也巧,看守马匹的连队的连长叫做冯二虎,去年是黑牛的手下,参与了广柔和湔氐的战事,后来刘远扩大军事编制,很多人员进行重组,冯二虎被编入了郑向龙的第二军团,因其作战勇猛,所以升至连长之位。

    而这位蛮兵探子去年正是跟随姜义林,在广柔山谷被刘远堵截过,在半山腰上曾与冯二虎交过手,腰腹上中了一刀,现在还有深深的疤痕,所以记得非常清楚。

    姜义林猛然睁开眼睛,问道:“你确定?”

    探子连忙掀开衣服,露出肚子上的疤痕,说道:“属下去年被他砍了一刀,伤疤还在这,不过属下也没有吃亏,那家伙的后背被我砍出一条大口子,嘿嘿,他对那张脸我绝不会记错!”

    姜义林一听,顿时怒火冲天,刘远那小子劫了七小姐,又让老子给他送去玉石!顿时新仇旧恨涌上心头,看看天色估计他们已经睡去,姜义林便再也坐不住了,抄起家伙带着蛮兵就往部落里冲去,还管他们是不是商人,全都宰了再说!

    部落之中,因为明天就可以回家了,连续奔波了十天的郑向龙等人很是兴奋,所以都还没有睡着,忽然听到外面巡逻士兵的示警声,在外行军从来都是和衣而睡的兵士瞬间爬了起来,拿起抱在怀里的兵器就冲了出去。

    马匹都是拴在部落的最边缘处,姜义林本打算直奔马匹而去,抢了就走,奈何听闻刘远的人在部落里,便冲向里面,打算先杀人后抢马,如果他要是先去抢马的话,这数百匹马估计会被姜义林洗劫一空,但是他现在冲向了部落里面,就给了郑向龙一些准备的时间。

    因为是深夜,到处漆黑一片,姜义林的人打着火吧冲进部落里,到处寻找郑向龙等人,毕竟这是自家的部落,自然不能见人就砍,所以速度就慢了下来。因为搜寻心切,正在睡觉的部落中人还以为来人攻打,纷纷冲出门去,与姜义林的人撕打在一起。

    早就已经起来的郑向龙等人,知道自己已身处险境,所以连火把也不敢点,在混乱中,摸黑向马匹所在的方向走去。

    来到栓住马匹的地方的时候,部落里已经是火光一片,四处都是喊杀声,反而此处极其安静,让郑向龙觉得很是奇怪,原来那些人是去洗劫部落的,不是冲着自己的马匹来的?害的自己白白担心。

    不过眼下部落里正在乱战,此处已经不宜在继续待下去,郑向龙当即点齐人马,向着永兴城的方向离去了。

    话说部落里打了半天之后,部落首领才知道对手是姜义林,连忙让所有人都停手,快步走向姜义林身前,不解地问道:“姜大人,这是?”

    姜义林也极为气恼,打了半天连一个商人的影子都没有看到,说明来意之后,部落首领更是恼怒,说道:“这帮人竟然是刘远的手下!兄弟们跟我追,宰了这帮狗贼!”说完便与姜义林合兵一处,顺着马蹄印记,一路追赶下去。

    夜路难行,而且郑向龙带的人都仅仅是会骑马,并不是马术精湛的人,再加上队伍中夹杂了大批的马驹,所以行走速度并不快,不一会,就已经听到身后传来追兵的声音。

    郑向龙心知既然蛮兵追了上了来,定然是发现了自己的身份,不然的话他们对普通商人不会如此。便催促众人加快速度,如果被蛮兵追上,只怕是会人财两空。

    本来走惯山路的蛮兵行军的速度要远远快于郑向龙他们,但是姜义林的人马已经跑了一天的路,刚刚又与部落的士兵打了一架,此时已经很是疲惫,再加上此时郑向龙担心被追到已经加快了逃跑的速度,所以两方竟然保持了差不多的速度,一前一后,向着永兴城的方向行去。

    天色见亮,两只人马一追一逃,已然奔走了整整一夜,都已经累的不行,无不想着停下来休息一会。

    但是郑向龙接了刘远的军令,必须要把这些马匹带回去,而且为了保住大家的性命,万万容不得丝毫的松懈,带着众人生疏的骑着马,手忙脚乱的赶着马驹,艰难的向前行。

    姜义林也是接了军令,要把这些马匹给留下,再加上仇人见面分外眼红,所以各个也都是咬紧牙关,玩命的追下去。

    日出日升,已经到了中午,两只人马连口水都没有喝,都已经快要到了身体的极限。

    郑向龙看到身后的蛮兵还在追赶,便让一个骑术相对较好的亲卫脱离大部队,先行赶去永兴关卡,让关卡的守卫打开大门,接应自己入关。

    前逃后追,双方如此又前行了半天以后,行军的速度都变得和老太太过马路一样,摇摇晃晃,慢慢前行。此时,雄伟的关卡已经遥遥在望,郑向龙带领众人使出最后的力气,往关卡冲了过去。

    入关之后,关卡底部的大门轰隆隆的关闭起来,把蛮兵阻隔在外面,城墙上的数十架三弓床弩也都已经绞起,直直地对着下面的蛮兵。

    姜义林眼睁睁的看着郑晓龙他们入了关,知道追击无望,终于让蛮兵都停了下来。只听呼啦一下子,数百蛮兵全部瘫倒在地,说什么也不起来了,就算把刀架在脖子上,老子也不起来!

第六十四章 养马() 
永兴城西北部,有一块约么十万亩的平原,此处正是留着发展畜牧业的地方。在其中间的位置,有一片刚刚建成的马厩,是郑向龙刚走的时候,刘远找到刘新建刚刚造出来的。

    被姜义林追赶了一夜又一个白天,郑向龙等人一入关,也和关外的蛮兵一样,个个瘫倒在地无法动弹,守关的士兵紧盯这外面的蛮兵,又派出一人火速前往内城。

    没过多久,刘远就赶过来了,为了防止蛮兵冲关,刘远又把五百亲卫全部带来,一行人浩浩荡荡到来的时候,郑向龙等人还躺在地上没有起来。

    之前去给刘远报信的士兵,已经把此处的情况说了一遍,所以刘远来的时候又带了不少的水和干粮,交给郑向龙后,便带着亲卫登上了关卡之上。

    从城墙之上向外望去,在数百丈开外的地方,横七竖八的躺着几百个蛮兵,正好是在三弓床弩的射程之外。城墙上的士兵正紧张的站在床弩旁边,只要外面一有异动,便会毫不客气的扣下扳机。

    姜义林看到前面的关卡上又上去了几百人,也许是担心刘远开城攻来,也许是是蛮兵歇息好了,乘着天色还没有暗下来,便整顿队伍,慢慢的离去了。

    这北部关卡建立的时候,就留有足够千人吃住的地方,眼下蛮兵虽然走了,但是刘远还是有些担心,若是真的攻打过来,仅凭此处区区百人,怕是会守不住。刘远便琢磨着回去以后再安排几个营的兵士前来,共同守护关卡。

    又过了半个时辰,郑向龙等人终于缓过劲来,刘远便让他们今晚暂且住在此处,等明日新派来的几个营的士兵到位以后,再返回内城。如此安排,一来可以让他们继续修整一下,毕竟此处距离内城还有将近二十里路,二来则是人多这关卡也更安全。

    事情安排妥当以后,刘远带着所有的马匹去了养马场,由于马匹一路劳累,所以行走的并不快,最后堪堪赶在夜幕降临之前,到达了马厩之内。

    此时已经有数十人已经在此等候,连农业部长苗英杰也赶来了。虽说他不懂养马,但是这畜牧场是自己部门的下属机构,所以还是要来的,至于专业的养马工人,还得继续寻找,目前只是把所有喂过马的人都喊来了,暂时先在此处照料马匹。

    一夜无话,第二天天亮的时候,这几百匹马都已经恢复如初,在围栏里晃晃悠悠,似乎全然忘记了昨日的奔波劳累。

    刘远来到围栏,看到这几百匹马,真是意外之喜,他昨天就已经知道是赖狗和郑向龙偷了这些马驹回来,立了这么大的一个功劳,刘远昨晚就在想怎么奖励他们。

    给所以马匹喂完草料后,便把成年马匹赶了出来,只留下小马在此继续喂养。接着又把马匹带回了内城区,全部编入了商队之中。然后就是扩大货物运输规模,让钱大宝着手安排进军越嵩、朱提和牂柯三郡市场的事情。

    忙完这些以后,又已经到了傍晚,正好钱大宝就在旁边,刘远便喊他一起吃晚饭,又让人把赖狗一并喊来。

    “赖狗啊,我想交给你一个更重要的职务,你有什么看法?”正吃到一半的时候,刘远停下手中的筷子,说了起来。

    赖狗一听,还没问到底是什么职务,就连忙点头答应,他以前只是想混口饭吃,认识了刘远以后,发现自己能做更多的事情,特别是完成任务后那种自豪感,还有大家尊重的眼神,让赖狗感到特别的痛快。

    刘远看着赖狗那无比积极的模样,笑道:“我想成立一个情报局,专门负责搜集各处情报,由你任局长。”

    局长?赖狗一听,哎呀妈呀,这可是仅次于部长的大官,能够坐上这个位子,真不知道走了什么狗屎运。赖狗一边想着,一边拍着胸脯,不停地说着一定会做好。

    其实刘远早就想过要成立情报局,只是以前没有合适的人手,而且对于情报的需求也没有那么迫切。

    现在的情况则不同了,天下纷争四起,没有自己的情报来源的话,就如同一个瞎子一样,再加上现在又开辟了几个新的市场,每一处都距离永兴城数百里远,所以必须要走及时并且足够的情报,才能更好的运营商队。最后一点则是赖狗这个人,聪明圆滑,敢做事,还有着一流的沟通技巧,太适合这个职务了。

    看着赖狗乐的像个花一样,刘远又说道:“不过对外你的身份要保密,不能被别人知道你是专门收集情报的,所以我打算把你编入商业部,等给你配齐人手之后,就任命你为商业部下属的市场局局长,表面的身份是出去做生意,实则是搜集各种情报。只要是我们的货物能够到达的地方,就是你必须摸清所有消息的地方。”

    接下来几日,扩大了一倍的商队,带着大批的货物走出永兴城,向着各个方向的商铺四散而去。当然,赖狗的情报队伍也都扮作商队伙计的模样,分散在各支队伍中,前往各个郡县。

    忙完了这些事情,刘远便整日待在养马场中,看着这数百匹的小马驹就像看到数百堆金山银山一样,根本就挪不动脚步。等再过一两年,这些马驹就可以生产出更多的马崽,只要中间不出差错,那么十多年后,自己将会拥有数千匹骏马!

    看着马匹的时候,刘远又感叹起来以前有种说法,就是这片土地上不产好马,只能养出拉车你驽马。不过刘远知道那是因为好马性子烈,都被有权有势的人给阉割了好占为己有,反而驽马得以健全,生下马子马孙,如此一代代下来,好的基因都消失了。

    想到此处,刘远又在马场定下一个新的规矩,把所有马匹分成三等,第一等的好马不得阉割,留作种马,第二等马匹可以阉割,作为军马,第三等的马匹也可以阉割,作为民用马匹。如此把马匹最好的基因保存下来,一代一代下来,必定会生出优质的马匹。

第六十五章 土地() 
皇城外,六十万兵马已经与皇城的十万禁军僵持了一个多月,任凭城外怎么叫阵,禁军统帅就是不为所动,龟缩在城内不出。

    袁福早就按耐不住,多次号召大家一起攻城,但是各位刺史一个看一个,谁也不愿意打头阵,城内的十万禁军无论从兵员素质还是到装备,都是顶尖的,反观城外众兵士,有一半以上是这个冬天临时征招的,再加上皇城的城墙高大坚固,谁去了都讨不得好处。

    无奈之下,袁福便带领本部军马首先攻城,损耗不少兵马后却没有任何进展,连城墙都没能攻得上去。袁福知道,这几位刺史都各怀心思,都想等着别人与禁军两败俱伤的时候,坐收渔翁之利。

    袁福一气之下,带着本部军马退回了燕州。眼下领头之人都走了,剩下的五州刺史也一哄而散,各回各家了。

    花费了数年心思,组织起这一切的朱宁,被手下这帮人气的直跺脚,不过将在外军令有所不受,自己身在皇城之内,看着外面四散的军队只能叹气。

    回程的路上,府州兵曹从事关锋勇心有不甘地说道:“大人,我们就这么走了?”

    段山也很无奈,但是在这些刺史之中,自己的势力最为薄弱,只有五万兵马,留下来也没有什么用处,便回道:“先回吧,等到了江州城在联系朱大人,从长计议。”

    永兴城中,刘远也一直在关注皇城外所发生的事情,不过目前看来,各州郡怕是要消停一段时间了。

    随着春天的慢慢到来,春耕便成为刘远这几天最为上心的事情。这天早上,刘远找到了苗英杰,一起商议起种地的事情。

    苗英杰拿着用新式纸张做的小本子,胸有成竹地介绍起来:“东北区的十万亩地随时可以耕种,各种作物的种子也已经准备好……”

    刘远一边听一边点头,这苗英杰还是很靠谱的,基本上所以的事情都考虑到了,让刘远很是省心。听完苗英杰的汇报后,刘远说道:“我还有一个想法,你听听看。”

    苗英杰连忙收起小本子,正襟危坐回道:“老板请说。”

    刘远便慢慢的把考虑许久的想法说了出来,如今严县已经往永兴城迁来了有一万人,除了少部分是从较远的地方过来以外,大部分都是在严县北部一带,也就是靠近永兴城那片地方的人。如今那里已经和去年完全不一样,四处都荒废了很多土地。

    对于这些土地,刘远很是眼热,打算找严县县令周大有商议一番,把这些地全都买过了,再雇佣当地剩下的人进行耕种,只收取一成的产量,剩下的全归他们自己所有。

    地瓜这种高产神器,亩产量能达到小麦水稻的三五倍之多,只要在各处买下小片的土地,中上一季,附近的人们就会眼馋,到时候根本不用宣传,大家也会争相种植。还有一些不愿意卖地的人们,恐怕也想把土地卖给永兴集团,好种植地瓜。

    地瓜虽然切块种植插秧就能成活,但是别人不知道啊!刘远打算刚把地瓜推广出去的时候,所有的秧苗都由自己提供,这样就能掌握所有的地瓜种植。等大家摸索出来地瓜生根发芽的规律,只怕已经是好几年以后的事情了,这几年的时间,足够自己买到大量的土地。

    听完刘远的想法以后,苗英杰连连点头,直道老板头脑灵活,自己怎么就想不出这种好主意!

    刘远又仔细叮嘱一番,地瓜的育苗工作不能放松,最起码这几年之内,要像之前那样,严格保守秘密。

    地瓜的生长需要有一定的温度,刘远想着要是有塑料大棚就好了,那就随时都可以种植,不像现在,气温还不够,只能在等待一段时间。不过塑料大棚这种东西,自己还是别想了,他只是一个普通人,不像以前看的小说里那样,在生产力低下的古代,凭着几件简单的工具,就搞出了各种跨时代的东西。

    又忙完手头上的一些事情以后,刘远便拿起了放在桌子上的一个密封的信封。这是赖狗的情报部门成立以后,每天都会送到刘远面前的全国各地的消息,不管有没有用,刘远让赖狗一律搜集过来。如今一个月过去了,赖狗做起这些事情越来越得心应手了。

    裁开信封,里面有几张用毛笔写满字的纸张,刘远拿起来慢慢地看着。

    首先就是蜀郡和附近几个郡县的事情,这是永兴城的根基所在,同时也是永兴城所有货物的销售地,所以各种信息刘远都要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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