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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争雄-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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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冲明知道这个人在溜须拍马,但是很受用,微笑着说:“现在你们自个儿介绍一下,都哪里人,叫什么名儿。”

    “火长,我叫马不川,庆州人!”那个瘦小的汉子仍是一副讨好的笑容。

    “马不川,名字挺有意思,马屁不穿吧!”季冲被逗乐了。

    “火长,在下赵廷,汾州人。”

    “在下梁永宽,陇州人。”

    “火长、我叫赫连树,羌族,扶州人。”

    “罗成,幽州人。”

    当九个人都自报了姓名,做了简单介绍,分别是六名汉人,一个鲜卑人,一个羌人,一个铁勒人,自西晋之后,南北朝时期,五胡乱华,自从北方地区胡汉混杂百余年,无论是汉民还是胡人,观念融合,普通百姓基本上已经不太在意什么民族成份了,都是大隋百姓。

第三十八章 传授经验() 
夜已深,一轮弯月渐渐出现,远处的树林,顶上载着银色的光华,林里烘出浓厚的黑影,寂静严肃的压在那里。

    罗昭云这一火斥候,来到一处山脚下,下马休息,这次就是一次实习演练,没有什么敌情,所以大家都很松散。

    火长季冲倒是没有藏私,把作为斥候的一些注意事项说出来,让大家暗记,并且演示几种手势,比如发现敌人、伏击敌人、躲避敌人,要如此给同伴打暗示。

    “你们几个,都记住了,当斥候,最重要的是机灵,耳听六路,眼观八方……”

    “遇到山林之地,就要观察一下是否有惊鸟等异状,一旦有异于常,就要考虑是否有伏兵……”

    “看到敌人,不要打草惊蛇,注重大伙合作,一旦出手,不能让敌军的斥候逃走,否则我等就要暴露了,很难刺探到可靠情报,甚至还会遭遇他们附近的帮手反袭……”

    “出去刺探敌情,注意敌军游哨,进入偏僻之地,注意观察地面上的马粪、马尿,可以判断是否有战马路过的时间……”

    “夜晚就寝要轮流执勤,三人小组轮岗,一明哨,两暗哨,其余人聚在一起,但注意方位,一旦出现敌袭,能迅速把守各个方位,不给敌人全屠的机会……”

    季冲坐在一处草堆上,提着一个酒壶,品几口酒,说上一段,给这些人细心讲解,事关团队性命,倒是不敢马虎。

    毕竟这些都是基本斥候常识,随着时间推移,很快就能慢慢体会到,能不能活下去,除了运气外,还要看自身实力,没有几把刷子,在格斗中最容易被杀了。

    “好了,今夜就说到这,你们且记下了,等过几日我们出关执行任务,遇到危险,几次磨练就够了。”

    季冲收了酒壶,裹了裹身上的襦袍,看到远处的战马,忽然对罗昭云开口道:“你的战马不错,是上等宝马,应该产自西域大宛吧?”

    罗昭云点了点头,没有否认,这九人中,有出自大族的子弟,还有军中老兵,自然能辨认出是否宝马良驹!

    有人眼中露出几分贪婪,心中在打一些小九九,如果执行任务中,这个青年死了,那么马匹就有可能被袍泽战友顺手牵羊,占为己有了。

    罗昭云淡淡一笑,说道:“我的长枪更不错!”

    众人一愣,不约而同看向他身边的那杆大枪,略微吃惊,那枪长约一丈,枪身为桑柘木,经过像马槊一样的步骤,根本不惧怕任何大刀劈砍,枪锋很长,锋利无比,整体重二十多斤,是罗艺特意为他打造。

    罗昭云现在臂力过人,二十多斤已经嫌轻了,但是为了有所保留实力,不让更多人看到他过人之处,所以并没有使用纯铁银枪,而是暂时使用这种木身长枪,当做一种磨练了。

    古代大将在马背上冲锋陷阵,武器的重量趁手非常重要,来回几下猛攻,能发挥出巨大作用,但并非武器越重就越好,因为武器沉了,会影响你各方面的身体协调,浪费力气,体能消耗过快。

    而且武器过重,固然一击威力大,但是往往使劲过猛,无法及时调整身体状态,正所谓‘亢龙有悔,盈不可久’,因此攻击有发必须有收,打出去的力道有十分,留在自身的力道却还有二十分,才是武学真谛。

    就比如罗昭云每天的刺抢,一枪刺出,并非用上所有力量,而是含住一部分的劲和力,不但出击如毒蛇出洞,收抢更是如青龙入海,收比攻击还有重要,因为收得慢,防御不及时,门户大开,死的也就快。

    “行了,开睡吧,养养神,明天上午溜达一圈,下午回营,先适应一下,过几日才是真正的任务。”

    七人开始睡去,张松溪、荆尉、罗昭云是第一组执勤。

    “我要到一边练练枪,当暗哨吧。”罗昭云起身,持枪到了一处幽静地,开始对着树木刺抢。

    噗噗噗!

    每一次的力量竟然都能保持均匀,出手如电,收枪如梭,手法越来越娴熟了,似乎枪跟自己的手臂一样,配合越来越好。

    罗艺一年前曾暗中来看望他,说过练枪第一步是基础,第二步是入微,第三步是人枪合一,再往后,就要自己领悟出自己的枪之精义了。

    罗昭云苦练四年,风雨不辍,渐渐接触入微,但要真正掌握入微,实在太难了。

    手中的枪,是身体的延伸,如果身体不能随心自如,枪术也就不能收发自如,一切随心。

    这就要求练枪者,自身拳脚功夫、身法等等,要同时苦修,练出暗劲,心与意合,握抢的时候,也能让气劲、身体、心境合一,捕捉细微。

    真正入微,比如一枪点出能在墙上打钉,枪锋能刺灭蜡烛光火,甚至能刺到空中飞行的苍蝇。

    此时的罗昭云,离着真正枪术入微,还要差一些,不但需要水滴石穿,还要有悟性,并把身体的暗劲练得全身通透,到化劲的地步。

    张松溪和荆尉站在远处,看到了罗昭云就这样简单地刺抢,面面相觑,刚才听到他要练枪,还以为是什么精妙的枪术,所以也暗中跟随过来,躲在一旁观看,虽不说能偷师几招,就是能一睹高超枪诀也能过过瘾。

    但是眼下却有些失望,因为这样简单的刺法,实在太枯燥无聊了,跟新兵入伍对着稻草人刺矛差不多。

    “绣花枕头,白搭了那杆好枪了。”

    “谁家的贵公子,跑这来捡功封爵了吧?”

    两人嘟囔了几句,索然无味,转身离开了,回去执勤。

    到了子时,赵廷、梁永宽、鱼威廉三人组开始替换轮岗,后半夜五更是刘匡、赫连树、马不川三人,火长是不用执勤的。

    翌日,万籁俱寂,东边的地平线泛起的一丝丝亮光,晨曦徐徐拉开了帷幕。

    朝阳初照,这股阳光是宁静淡雅的,没有那种喧闹气息,让人感到心平气和、心旷神怡。

    罗昭云等十人,已经策马上路了,发现了山川河谷内流出的河水,在草图上做了标记,然后沿着山脚一路回返,季冲为了给他们新兵一个冲击,特意带着小队从玉门关接壤地带经过。

    在山坳上,他们可以望见突厥军正与大隋军在关外厮杀,千里长风,雄关漫道,到处是战马奔腾,杀阵交锋。

    “咚…咚……”沉闷而又巨大的鼓声,划破长空,四方云动。

    “杀杀杀!”

    战场上突厥和隋军双方的将士正在激烈冲杀,不时有人被斩杀、挑落、刺死,血肉战场,每一个人都在拼命地挥灭这生命,大道无情,战场更是如此,对方的性命就是自己杀敌的荣耀。

    鲜血飞溅,残肢乱飞,首级滚动,无头的尸体喷着血柱,刚刚还在舍生忘死的屠杀着别人的,可能现在已是马蹄下的一堆肉泥。

    战争是男人的主旋律,历朝历代都是如此!

    罗昭云望见之后,热血激昂,心中激动不已,既紧张又兴奋,这就是古代战场,无数的勇士抛头颅,洒热血,马革裹尸,这是最凸显男儿本色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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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 聚将会() 
玉门关后方十里,中军主帅大营。

    一杆大隋赤色军旗,上面绣着着“杨”字,在风中飘扬,被吹得猎猎作响。

    这座营盘连绵数里,总体上呈圆形,依照地形的特点,一圆套一圆的连接,每一个圈都是一个大营,周长一千多步,直径约四百五十步,中军营帐以车布在外围,然后步甲一千八百人在外围,骑兵一千人,辎重兵也在内,侍卫军营等,层层环绕主帅大营。

    外围是左前军、右前军、左虞侯军、后虞侯军、左后军、右后军各二营,这样成梯度扇形向外扩,每营一千四百人,一共一百四十幕帐,营街宽十五步,荆条有序,人道马道清晰区分,各营有偏将、校尉率军巡逻,两班轮换,每个细节都一丝不苟。

    营地最外层是行辕木栅,挖浅沟、埋鹿角,并每隔五十步竖立起一座高高的哨塔,不但观察敌情,也监视着营内的异常动向。

    杨素算是大隋朝一个枭臣,有枭雄气质,文武双全,虽然没有看过多少兵法,也非武将出身,但是带兵却极有个人特色,往往百战百胜,如果概括起来,无非治军严格,赏罚分明、屡出奇兵。

    这些年中,每次出军,杨素务求驭众严整,每到行军打仗之时,先寻找一些犯错的士兵斩之,多的时候有百多人,少的时候也有十数人,以血祭旗,威慑三军,对于军令,立竿见影,没有敢稍微怠慢或不服从的。

    在古代,十万、数十万大军,人马太多,胜负皆在团体作战,发挥整体力量,只有军令使之如臂,无所不能及,才能最快的速度执行,最有力度地服从,往往攻无不克,战无不胜!

    此时,杨素正在大帐内召开亚将级别以上的将领会议,周罗睺、屈突通、鱼俱罗、杨惠、麦铁杖、赵才、李善衡这些大隋军方的猛将聚集一堂,浑身甲胄,神色冷峻,面对杨公都有些拘谨,在听候杨素的调遣。

    “步迦可汗,这次出兵有些反常,竟然不是过阴山,攻古磴口和五原一带,而是从西而入,据长孙晟将军那边传来的消息,攻伐阳关的队伍,多是西域诸国的兵马,被突厥裹挟,充当了马前卒,突厥兵在后,发现西域、仆骨等,哪一国,哪一部落士卒敷衍、或后撤,都会果断砍杀,逼着攻城,不过阳关地形险要,易守难攻,十万大军驻守,问题不大了,这一战关键在我军这一方,诸位将军都有何高见?”

    杨素平静地说完,喜怒不显,端起一杯茶汤,慢悠悠喝着,眼神扫过堂内的将军和谋士,想听一听这些人的想法。

    这些武将都在大隋立下不少汗马功劳,一个个性格刚毅,火气暴躁,寻常人是无法驾驭了,当今朝廷,能同时收罗账下,还有心考较的人,也只有杨素了。

    毕竟这些将军,二十年来,基本都曾在杨素麾下任过职,甚至有些将领是被他提拔而起,算是老将军的旧部了。

    所以不论周罗睺、屈突通等人,都对杨素敬畏有加,加上杨素权倾朝野,势力极大,杨阀又鼎盛,心中都服气,故而杨素一问,在场没有人露出不满,反而都认真起来。

    担任先锋军主将的周罗睺拱手道:“大帅,末将在前线与突厥交锋多日,发现突厥军攻城的意向不足,主力大军至今仍未到来,在西北方位百里外北山一带集结,并不断派散兵游骑去滋扰沙洲、肃州靠北部一带的小镇、村落,烧杀抢夺,由于他们都是骑兵,呼啸而来,奔腾而去,我大隋在当地的驻军根本无法拦截和阻击,突厥明显在躲避我们锋芒,却给我制造麻烦。”

    一名中年谋士侯莫乾道:“大帅,如此谋略,不像是突厥人能想出来的,看来步迦可汗背后,请到了西域、吐谷浑或是漠北的能人,在出谋划策。”

    杨素点了点头,思忖道:“步迦可汗这次统一漠北草原,整合东西突厥的势力,的确强大许多,经过三年的筹备,才发动这次侵隋战争,看来不但军力提升了,连智谋也用多了,不像以往一根筋地冲杀,猛虎不可怕,但兼具了狐狸的狡猾,就难对付了。”

    一位年过五旬的将军开口道:“大帅,不若我们固守玉门关,坚垒不出,无论突厥有什么阴谋,破不开城关要塞,终归无计可施。”

    这位老将军叫赵才,字孝才,出身关陇门阀之一的赵家,其祖父赵隗曾为北魏银青光禄大夫,其父赵寿,北周时任顺政郡太守,而赵才年青时骁勇好斗、擅长骑马射箭,一生戎马,如今过了五旬年纪,用兵谨慎老成。

    杨素微微摇头道:“大隋军三十万调集而来,士气正旺,如果长久在玉门关内耽搁下去,龟缩不出,大军的锋芒就要磨没了,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彼盈我竭,败亡不远!虽然突厥也要消耗粮草,但是突厥这次有备而来,肯定准备充足,加上从西域等国,铁勒等部,强征了不少粮草、兵力、战马等等,眼下又不断派骑兵沿着沙洲、肃州长城沿线打草谷,耗下去,对我军不利!”

    一位身穿青衣长袍的谋士刘权道:“大帅,刘某觉得,突厥军打草谷只是掩饰,频频派出敌军深入我军背后,企图拦截、烧毁我军粮草运输道为实,一旦途中的粮草被毁,我军在前线只能支持几个月,周围村镇都被突厥捣毁,最后我们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那才是真正的危险!”

    杨素闻言蹙眉,暗暗心惊,不是没有这种可能,看来后方护送运粮辎重的人马,也要增强兵力了,配备一些骑兵跟随护行。

    此时,一位四十多岁的将领站起身,身材魁梧,两臂如猿,浑身充满了气力,仿佛能抗起上千斤的重鼎般,更让人惊讶是他的眼瞳,一个眼睛里有俩个瞳孔,竟然是双瞳,目光凌冽,此人正是隋军名将鱼俱罗,杨素最器重的得力部将之一。

    鱼俱罗拱手道:“大帅,我军新至,士气如虹,正是与突厥开战的时候,拖延下去,只会让突厥找到我们的软肋,毕竟我军千里跋涉,府兵的将士思乡,一旦久了,无心恋战。此外,突厥大军虽多,但有许多部落组成,不乏乌合之众,临时组建,不如我等隋军帅令通达,如臂挥使。故此,我们要趁着对方诸部还没有磨合好,予以重击,这样才能让那些西域、仆骨等小邦,胆战心惊,畏惧大隋,一哄而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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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章 虽远必诛() 
鱼俱罗绝对是一员虎将,在大隋军中算得上一号猛人,身高八尺,膂力过人,自幼习武,刀法出众,声气雄壮,如果一开口大声说话,其声音可传到几百步之外,在大帅账内,压制了自己的声音,否则就太吵人了。

    在隋唐演义、隋史遗文中此人是宇文成都的师父,武功极高,不过出场次数少,没有留下太多笔墨,让观众记住。

    而在兴唐传中,鱼俱罗戏份增多,甚至还有拖刀斩元霸的段子,武功比李元霸还厉害,不过后来鱼俱罗却被李世民偷袭射死。

    不同的演义、评书版本,描写是不一样的,当不得真。

    真实历史上,鱼俱罗既不是宇文成都师父,也没有斩过李元霸,更没有被李世民射死,而是在大业末年,因遭炀帝猜忌,被斩首于东都洛阳,跟隋朝许多名将的命运相同,不是战死沙场,而是死于帝王猜忌。隋文帝父子,斩杀的名将,加起来有数十人不止了。

    杨素微微点头,对他得力干将的说法表示赞同,或者说,由于二人在一起上下共事年岁多了,鱼俱罗深知杨素的脾气和秉性,察言观色,分析局势,也能推测到杨素的意向,于是主动提出来,这样可以抛砖引玉,替主帅分忧。

    “末将也赞同鱼将军之言,突厥来势汹汹,必须要遏制其嚣张气焰,既然他们不主动叩关,那就由我们主动迎战了。”左军主将屈突通跟着附和说道。

    紧接着,麦铁杖、杨惠、李善衡等将领都是中军和骑兵营,也纷纷赞同。

    杨素谈笑风生,平静说道:“诸位将军的所言,正和本帅之意,然则这次与突厥交锋,与以往不同,因为出京之前,本帅向太子和陛下都请示过了,特意从各地征集、调动了八万骑兵,加上边戍守军营的战马,还有府兵人来,初步统计一下,我军两座雄关现下的骑兵加起来就有了十三万之多,所以,本帅才得以组建了一支可以与突厥正面交锋的骑兵军团!”

    “以前与突厥交战,都是以步兵防御围住,依靠长枪阵、刀斧阵、战车阵来对敌,以壕沟、天堑、长城等地势持久抵抗,固然最后以我隋军得胜而结束,那只不过是一种自夸心理,其实不是我们把突厥打败了,是给耗走的,由于突厥不善攻城,也不善守城,即便攻克一些小城镇,烧杀抢夺,然后不留守兵,就撤退了。”

    “长此以往,被我隋军顺利夺回城池,一步步扼守反夺。突厥军士得到了足够的财物,就无心恋战了,要塞和长城隘口他们又攻不下,打上一阵子就退军了。十万大军袭击而来,虽然最后都失败而退,甚至被宫廷笔官记载‘只带数百骑逃亡’,但你我心知肚明,其余突厥兵众根本没有被我们斩杀多少,而是他们在撤退中化整为零,各自逃散,纷纷回自己部族去了。”

    “所以,这突厥之患始终难以解决,而本帅有生之年,就想着彻底击败突厥联军一次,不是击退打散,而是围歼,打残,让这数十万突厥军,有来无回,数十年,甚至百年内,再也不敢南下放牧,无法再对我中原构成边患!”

    杨素说完之后,整个人变得肃穆起来,脸色充满一种希冀,浑身还流露着一股淡淡的杀气,这种杀气和他的雄心结合起来,让所有人闻言激动,振奋不已。

    数百年来,边疆作乱,狼烟不断,多少男儿马革裹尸,多少忠魂埋骨它乡!

    匈奴、柔然、突厥,每当中原式微,草原崛起,都要南下蹂躏边疆百姓,远的不说,光五胡乱华,就差一点把中原文明掐断,要不是一些少数部落贵族仰慕汉文化,推行汉化改制,中原民族就要毁灭了。

    中原是一块风水宝地,财富密集,人口众多,气候宜人,对于草原人而言,那就是遍地黄金白银的沃土,数不清的美女佳人,不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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