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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囚档案 作者:丁一鹤-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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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乎没什么好话,只要她一出门,就会感到有人在背后指指点点。她出门时村里人都躲着她,用古怪的眼神盯着她看;她走过去后,他们又回头瞅着她,有的嘀咕道:这女孩虽然干了件惊天动地的事,可以后怎么找对象呢?谁敢要一个杀了人的人做老婆啊?还有的说,她是否在外面和那些不三不四的人混到一起学坏了,否则下得了手杀人吗?众人的眼光和议论能杀死人,吴金艳只好尽量躲在家里不敢出门。
    乡亲们的议论和婆家的退婚,给了她沉重的心理压力,她时常坐着发呆或潸然泪下。毕竟是闭塞的乡下,无论吴金艳有罪无罪,毕竟是杀了人。好多人总觉得吴金艳是个灾星,没有哪个男人敢娶她。母亲也担心女儿找不到好对象,唯恐吴金艳寻短见,整天跟在吴金艳身后,时刻不离左右。
    吴金艳孤独地承受着失恋和流言的压力,村里人的态度使吴金艳理解了未婚夫跟自己解除婚约的行为,虽说不能强行让人家娶自己,可她毕竟是一个普通的乡下女孩子,种种打击仍然使她感到一丝痛苦,但同时又多了一份坚强和宽容。就在吴金艳逐渐把未婚夫退婚的事情淡忘,慢慢走出情感低谷时,她爱情的山谷却突然开满了鲜艳的玫瑰花。
    2005年2月的一天,科尔沁大草原万物复苏,一派热热闹闹的春天景象。吴金艳应约去邻村的朋友家玩,在朋友家,她认识了一个也来串门的小伙子。这小伙子叫刘宝玉,性格温和,家境殷实,话语不多。当刘宝玉得知眼前这个如花的女孩就是仗义救人的吴金艳时,他的眼神由佩服变为欣赏,由欣赏变为爱怜。虽说是第一次见面,虽然并没有很多的话,可吴金艳从他的眼睛里已读懂了一切。面对这个优秀的小伙子,尽管她也怦然心动,但表面上仍很矜持,毕竟村里那么多关于自己是“灾星”的议论。
    刘宝玉却毫不计较吴金艳的过去,分手的时候,他执著地把吴金艳送回村口,才一步一回头地离开。隔着门缝望着远去的刘宝玉,吴金艳泪如雨下。
    从此之后,刘宝玉隔三差五地来找吴金艳,但吴金艳却无法突然间接受这份爱情,总是找些理由搪塞着。而刘宝玉似乎下定决心,在一次次被拒绝之后又一次次找上门来。面对这个让自己心动的小伙子,吴金艳迟迟不敢开始一段新的感情。刘宝玉三天两头来找吴金艳,谁都看得出来他很喜欢吴金艳,但吴金艳仍很犹豫,对他冷冰冰的。她怕自己情感再次受到伤害。
    有一天,吴金艳正在自家的院子里洗头,正巧刘宝玉走进来。不善言辞的他默默为吴金艳打来温水,轻轻替她冲头发时,终于鼓足勇气对她说了一句话:“我要爱你一辈子,非你不娶。”
    这轻轻的一句话,让正在洗头的吴金艳顿时泪如泉涌,眼泪和着温暖的水流尽情地流着,她真想软软地倒在刘宝玉的怀里,享受一下爱情的温暖。但是,当吴金艳擦干头发和眼睛时,她的脸上却依然冷若冰霜,只是轻轻地说了一句:“你回去吧,以后不要来找我了,我是个不祥的女孩。”
    第一章:剑指青天;仗义打工妹杀人无罪(8)
    刘宝玉什么也没说,默默地离开了。
    也许是洗头的时候天气太凉,也许是吴金艳的心情太凉,那天洗头之后,吴金艳就得了重感冒。当刘宝玉听说吴金艳卧床不起时,他再次来到吴金艳的床前,父母看到后,悄悄离开了家,把时间和空间留给了这对有情男女。
    又是端水,又是拿药,刘宝玉整整陪伴了半个晚上,也跟吴金艳说了半个晚上的话。见时间很晚了,刘宝玉替吴金艳盖好被子告辞道:“你好好休息,我明天再来看你。”说完就走了。
    没想到第二天早晨吴金艳醒来时,发现刘宝玉已经在她家的院子里忙活起来,原来,刘宝玉根本没有走,他竟然在吴金艳的窗下守了整整一夜。
    吴金艳深深地被打动了,流满泪水的脸如梨花带雨,她激动地向刘宝玉敞开了自己的心扉:“宝玉,你愿意一辈子守在我身边吗?”
    “我愿意!愿意!”刘宝玉迫不及待地说“过去的事让它过去吧,别再提那些伤心事。我不但不在意村里人的议论,还很佩服你的勇敢,我愿意一辈子守着你。”
    仿佛经历过严冬的玫瑰花遇到春天,吴金艳从此慢慢复苏过来,她跟刘宝玉去了他家,见了未来的公公婆婆,开始了辛劳但快乐的生活。老人病了,她去照料。地里忙了,吴金艳随刘宝玉下地。双方父母看在眼里,喜在心上。
    吴金艳喜欢听刀郎的《情人》,刘宝玉就一遍遍地陪她听。他希望这个有不平凡经历的勇敢女孩做他美丽贤惠的新娘,他希望用自己的爱情抚平吴金艳心里的伤痕。一个月后,小伙子求婚了。他对吴金艳表白:“你真的像玫瑰花一样的女人,咱们结婚吧。”
    “好啊!”吴金艳答应得很干脆。
    在经历过一番人生波澜之后,23岁的吴金艳终于结婚了。在出嫁前,吴金艳自己悄悄去了一个地方,那是村后那片茂密的杨树林,那是她和前未婚夫尹春生私订终身的地方。尹春生已经出门打工去了,她平静地站在那片杨树林里,她想告诉他,她要跟一个好小伙子结婚了。
    吴金艳当然不忘记请来她的恩人杨律师,她开心地打电话请杨律师来参加自己的婚礼,杨律师高兴地按照当地风俗买了一床被子恭喜她。喜庆的婚礼上,来了很多祝福的人。吴金艳的妈妈倾其所有,借了20多只脸盆装满了肉和菜。在经过当地婚礼的规矩和过场后,吴金艳换上了玫瑰色的衣裙和鞋子,被乡亲们欢天喜地送上了新郎来接新娘的车……
    但是在欢乐的人群里,吴金艳没看见爸爸和妈妈。按照当地的风俗,女儿出嫁,父母是不许送出门的,爸爸妈妈此时正坐在光线黯淡的小土屋里,听着窗外的喧闹渐渐远去。爸爸还是沉默寡言地低头抽烟,而妈妈叠着女儿换下的衣服,在那大喜的日子里,不知为什么,两位老人悄悄地落了泪。
    婚车渐渐驶出村子,小小年纪就命运多舛的吴金艳被玫瑰花朵簇拥着,终于开始了她幸福的生活。吴金艳记得三天后是回门的日子,那一天,她会在丈夫刘宝玉的陪伴下,回娘家看望生她养她又为她流泪为她操碎心的爹和娘。
    第二章:红灯误区;大学生租别墅开妓院(1)
    关于亚运村“七号别墅”与刘春洋的故事,已经被极其广泛地传播了。许多新闻报道甚至冠之以“第一”“首例”等标题,这种渲染无疑增强了该案的神秘感。她从东北一所普通专业学校毕业以后很快涉足色情业并成为其中的佼佼者,先是当按摩小姐,后来因为出色的组织管理才能出任领班,她手中还掌握了一本“花名册”和京城各色人等的客源。她干练而且工于心计,在亚运村“七号别墅”开起了当代妓院。而本案中被收容的嫖客们,他们中大多是经理、党员、国家干部,竟然还有进京汇报工作的领导干部。
    在刘春洋涉嫌组织卖淫罪的卷宗里,有许多未经披露的事实,只是由于审判注重的是刘春洋等人的犯罪事实和证据,而“七号别墅”的有些内幕和刘春洋人生演变的轨迹,不在法庭注意范围之内。笔者力图探寻刘春洋是如何走上犯罪道路的,考察一个大学生从事组织卖淫的某些特征,作为这个时代的一个样本,以期对社会和家庭有所警示或者引起疗救的注意。遗憾的是,这种努力,没有得到有价值的回报。相反我却困惑了,而且这些困惑是这个时代特有的困惑。
    刘春洋在案发后的民间传说里无形中被夸张和传奇化,因为最初的宣传稿件中声称她毕业于一所名牌大学,不久就被演绎成为大学本科毕业生,记者通过查看她的卷宗才知道,她只不过是东北一所普通专业学校的学生,毕业以后很快涉足色情业并成为其中的佼佼者,先是当按摩小姐,后来因为出色的组织管理才能出任领班,她手中还掌握了一本“花名册”和京城各色人等的客源。她干练而且工于心计,不信任任何人,包括她的副手张芳菁,比如为了让张相信七号别墅另有幕后老板,她请来一位远房亲戚当“托儿”,出面跟张见面。她还把自己的亲妹妹刘春萍也带到七号别墅当小姐。七号别墅还经常召开全体会议,内容一般是要求大家讲究卫生,尊重客人……
    刘春洋1971年出生于吉林省白山市。她生在一个非常特殊的家庭里,她的父亲刘某某搞婚外恋,与有夫之妇陈某某生下了刘春洋和妹妹刘春萍。小时候,刘春洋在生母身边长大,也随生母的姓,叫陈丽红。刘春洋7岁时,生母陈某某和丈夫离婚后,靠一个人的收入抚养两个孩子,生活相当拮据,这个时候,刘春洋的生父刘某某就把她接到自己家中,并给她改名叫刘春洋。
    不寻常的出身和成长经历,会在刘春洋的思想中印下怎样的烙印?会对她日后人生观、世界观的形成产生怎样的影响?会不会从那时起已经孕育了刘春洋对自身独立,对金钱的极度渴望?
    据刘春洋自己说,从上小学起,她就表现得非常聪明。刘春洋交代,她1982年至1985年在浑江21中初中毕业、1985年至1988年在浑江二中高中毕业,1988年至1992年在长春市电力专科学校毕业。1992年9月,她被分配到吉林省洮南市热电厂工作。
    刘春洋到底是不是一名大学生或者是不是名牌大学的毕业生,她自己并没有说清楚。
    在热电厂工作还不足两年,1994年5月刘春洋就离开了那里,她参加了长春市一个模特队。因为她拥有1。72米的身材,所以她做起了模特,干模特比在工厂挣钱的机会要多得多,从此,她的腰包鼓涨了起来。1997年,辞掉工厂工作在省城闯荡数年的刘春洋从东北来到京城以后,很快就找到了一个模特队。由于模特队没有固定演出场所,天天到处奔波赶场子,挣钱不多还挺辛苦,干了几个月她就不干了。后来,经朋友介绍,刘春洋先后到过几家歌厅或桑拿做领班,但她总觉得没找到适合自己的人生位置。这个期间,至于她还干了什么其他的挣钱的事情,比如做小姐或者做了其他什么,刘春洋没有交代。
    干模特时挣了27万,刘春洋日后在供述时说。
    1998年5月,北京某娱乐城老板齐某听朋友说起刘春洋,说在一个娱乐场所的时候认识了那儿的一个“妈咪”叫刘春洋,刘春洋有许多小姐和客源,如果把刘春洋挖过来,生意一定特别火。齐某听罢,遂向这个朋友索要了刘春洋的联系电话与刘春洋联系。于是刘春洋被聘到该娱乐城任桑拿部领班。
    第二章:红灯误区;大学生租别墅开妓院(2)
    齐某请到刘春洋后还跟她签了一份工作合同,该合同约定,聘刘春洋任该娱乐城桑拿部领班2年,在该合同期满以前,刘春洋不能辞职,齐某也不能辞退刘春洋,违约者需要赔偿对方20万元人民币违约金。
    据刘春洋供述,她带着自己的同胞妹妹来到这个娱乐城。在这里,她干领班,妹妹干小姐。之后不久,首都媒体纷纷报道了马玉兰因犯组织卖淫罪被判处死刑的消息,刘春洋闻听后感到莫大的惊恐,她发现自己干的这个桑拿部领班就如同在玩火,不定哪天冲天的大火会将自己烧成灰烬。她慌张张扔下这个工作离开了该娱乐城。
    据刘春洋的交代和公安机关的调查核实,在七号别墅开张之前,刘春洋已经拥有说不清楚全部来源的个人存款150万余元。一个单身女子,干什么事情能如此迅速地积攒起这么多钱呢?
    刘春洋离开娱乐城,只是因为怕“陷”进公安局。而干这一行的巨额收入,对她永远是挡不住的诱惑。
    1999年3月初,刘春洋听人说有人在别墅里开娱乐城,隐蔽性强,生意火爆。刘春洋心动了。她凭借自己干“妈咪”时的经验和网络,当然可以重整旗鼓,大干一场。对于刘春洋来说,只要挣钱,只要能够满足自己对金钱的渴求,世界上有什么事情是不可以干的呢?
    刘春洋决定干,挣钱是指日可待的事情,而自己最担心的安全看来也不会有什么问题,自己又具备干这方面事情的实践经验。一个人的欲望一旦找到了适当的路径,那就只剩下勇往直前了。
    刘春洋到街上买来一份《精品购物指南》报,在房地产专刊上面寻找到一家代理出租别墅的中介机构,按照上面给的电话号码给某中介服务机构打了一个电话。按照刘春洋的需求,中介商很快给其回电话,向其推荐了位于北京城北凯迪克大酒店附近的某花园别墅内七号院别墅。
    这个花园别墅地理位置优越,近邻有两个大的星级饭店,交通便利。别墅区内地域开阔,树木密集。小楼白墙,在重重树丛中或隐或现,是一个雅致的好场所。刘春洋一眼就看中了这个地点。很理想,比想象的还要好。
    于是她很快与别墅主人谈好租金,每月租金48000元,每季度交付一次。签约后,刘春洋和她的队伍开始进驻。
    七号别墅坐落在整个别墅区里面,门口有保安人员站岗,在别墅区里生活、工作的人员均要办理出入证,外人来要进行登记,可以说是一个非常秘密的地方。为了加强对别墅的管理,刘春洋还真动了一番脑筋。她怕这么多小姐每天进进出出,让人产生怀疑,就只给自己和一个司机办理了两个出入证,小姐每天上下班都由内部租赁的一辆白色面包车接送。凡来别墅的小姐均要交纳5000元抵押金,钱从小姐小费中扣除,走时再退给小姐。客人来别墅也要事先打电话报出车号,然后在指定地点等候,刘春洋派车去接。
    在开业前一周,刘春洋就已经约好了几个卖淫小姐来“上班”,又叫来以前在某娱乐城当服务员的范培祥、范少峰来当服务员和后勤经理。
    刚开业的时候,来的客人太少,刘春洋一方面绞尽脑汁寻找过去的朋友、熟人,联系客源;另一方面发动小姐联络客人,因为来别墅的小姐原来大都在别处的歌厅、桑拿坐台,许多人都有自己的熟人;为了达到一定的经营规模,刘春洋又找来了张芳菁当领班,张芳菁又带来了几个卖淫小姐。这些办法还真管用,别墅真的红火起来。特别是张芳菁来了以后,不仅负责管账、安排小姐服务,给她帮了大忙,而且还带来了许多客人。据不完全统计,自别墅开张到被公安机关查获的短短的两个多月时间里,最多的一天来此消费的客人竟达到了50多人,有时客人来到这里排不上队。 刘春洋的队伍在一天天扩大,生意也越来越红火。
    在这之后,经刘春洋同意,又有一些卖淫小姐和刘春洋的妹妹刘春萍投奔七号别墅加入卖淫行列。不久,刘春洋的表弟冯军被刘春洋也留在别墅内做服务员。此外,经严格的面试,刘春洋还招募了一些长相姣好的女青年进入别墅做卖淫小姐。
    第二章:红灯误区;大学生租别墅开妓院(3)
    刘春洋的确很有管理才能,她有一整套管理规定,比如:每个到七号院别墅来卖淫的小姐,要先交5000元人民币的押金、1000元人民币的管理费,300元饭费。嫖客每嫖娼1次,收费1100元,事后刘春洋返还给小姐550元。小姐不可以直接向客人要钱,不可以和嫖客吵架,要让嫖客满意,小姐也不能要客人的联系方式。
    一般而言,七号别墅每天晚上8点前后是高档车进入最多的时候,11点以后,高档车陆续离去,12点左右,“模特们”坐上班车回各自住处,女主人刘春洋最后检查完毕后通常自己驾车离开。她们从不在别墅内过夜,刘春洋在朝阳区花家地另外租了一套简单的两居室,和在别墅当服务生的表弟冯军住在一起。当时这个花园租售出去的别墅并不多,住户比较少,灯火寥落,所以七号别墅显得格外招摇。
    事实上,根据法院事后调查,刘春洋没有任何惊人的背景,她敢于冒这么大风险完全是凭着自信和大胆,用主审这一案件的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李天民的话来说,就是:“如果她不走上这歪路,恐怕会是一位杰出的女职业经理人。”
    在查抄了七号别墅之后,北京市公安局的干警们在七号别墅蹲守了将近两周,由一位女警负责接电话,当对方问到是否营业时,她告诉他们一切如故欢迎光临。别墅保安也面不改色地放行,唯一不同的是从那天起,刘春洋和张芳菁再也没有出门迎客,但是,多数来客忽略了这个细节。到警方收队为止,共逮捕了约56位客人。
    七号别墅案的特殊之处在于它没有任何掩护手段。李天民介绍说:“不像一般歌厅、发廊或洗浴中心等有别的服务业做幌子,它纯属于性服务场所,用旧社会的话来说是个窑子。”无独有偶,当时见诸报端关于七号别墅的简短消息中也曾重新启用过“妓院”这个被历史注销的名词。
    七号别墅的小姐们,她们为什么甘愿“牺牲”自己呢?
    刘春洋的行为固然是十恶不赦,那些为了钱甘愿“牺牲”自己的卖淫女们,我们该怎样看待她们?
    刘春洋的妹妹刘春萍跟男朋友吵架后来北京投奔姐姐,就直接到七号别墅上班了。刘春萍本打算去做小姐的,但这时候她已经怀孕了,做不了。刘春洋就让她在吧台工作,或者帮助收拾卫生,每月给2000元。但仅仅就在几天之后,刘春萍还是做了。就这样,刘春萍开始了接客。刘春萍的目的非常简单直接:为了赚钱。
    30岁的张敏看上去却像20岁出头的姑娘,她幼儿师范毕业后先在某市政府机关幼儿园工作。不甘平淡的她来到了北京,经朋友介绍到一家公司搞起了药品推销,收入还算是可观,每月可以挣到两三千元,但是天天到处奔波,也实在是挺辛苦。后来,一位朋友告诉她,在桑拿里干很挣钱,每个月都能挣好几万元,她心动了。就这样,经朋友介绍,她来到了七号别墅。张敏原来毕竟是良家妇女,她从未在歌舞厅或桑拿里坐过台,认为来到七号别墅就是给客人做正规按摩,可以边学边干。谁知,其他小姐给她介绍这里的服务项目,她听都没听说过。后来,刘春洋就让她向别的小姐学,她们去客房为客人服务时,让她在旁边看,一个个不堪入目的镜头,差点把她吓晕过去。出来以后,刘春洋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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