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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游神钓-第1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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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一起吧。我的不告而别是为了能够更好的拥有你。千万别说你不喜欢我,我知道那是骗人的。也就是说,你今天没有别的路可以走了,只有一条,那就是,跟我在一起,永远在一起。”锦墨的手在慢慢的收紧,盘上陶可然。

“好。”陶可然也抬起手,回抱住锦墨,然后出乎所有人意料的居然痛快的回了一个好,连锦墨都僵硬了一下没有想到。

“不过在这之前,我还有一件事情要做。”乘着锦墨发愣的时候,陶可然迅速的推开了他,然后回头给了陶可歆一个颜色,陶可歆会意的立刻把旁边的江新宇分分钟绑了起来。

“你小子敢把我弟弟扒光送给男人,要送也是把他送过来,我弟弟一看就是攻。”陶可歆不爽的说。

“嗯哼,你是什么意思?”陶可然也在慢慢逼近。

江新宇看了一眼江夏琦,江夏琦默默的摊摊手,仿佛在说:哥,我打不过他们两个。何况还有一个是我老婆

PS:

没错,网游完结了。这是陶可然的小番外一则,还会挂两个番外,不知道大家都想看谁的呢?

番外二 冷酷男和屌丝女。

冥顽把职业所的任务交了,出来漫不经心的走在大街上面,一时之间找不到自己应该做什么。

接着做任务?不想做。逛街?说真的没什么缺的,又不是女人总不能瞎逛吧。

竞技场?没有意思了。

想想自己以前上游戏都在做什么,无非就是升级,开荒,升级,开荒。只是听说最近陶可歆去了魔界,说是自己先去踩点的,不过他明白,只有陶可歆才会这样提前踩点。以前都是会叫上他的,现在应该不会了。

冥顽想了想,决定退出游戏。自己的名字和自己真的是神契合了,冥顽,冥顽不灵。总是忘不掉,总是想不通,总是习惯不了。下线睡觉得了。

下了线之后刚好是天大亮,一看表,早上八点,真是每天都过得昏天暗地的,什么都不清楚,冥顽干脆洗了个澡,决定出门。感觉很多年都没有吃过早饭了。干脆套上衣服出门,夏天又过去了,秋天已经到了,早上的时候还有一点冷,让他这种常年不出门的人只怕是还不习惯。

出了小区的门口就有一条小吃街,小吃街到了早上的时候就变成了一条早点街,冥顽住在一个大学的附近,所以这个时候的早点街可以称得上是人满为患,细细看来,不过都是一些豆浆油条,中国人吃了几千年这个,还是觉得这个是必胜的早点套路吗……

他皱着眉走过几家看起来很拥挤的小摊铺,往前面走了很远,才找到一桌刚走的人,马上就坐了下来,还不是那么挤的感觉,老板热情的冲他打招呼,问他吃什么。他说豆浆油条就可以了,老板还没转身,就来了三个姑娘,那三个姑娘看上去年龄都不大,最多有21岁左右的样子。

“拼个桌吧。”老板指指冥顽的位置说,冥顽坐的是四人桌,而那是三个姑娘,拼个桌刚好坐下,桌子也并不是很小,就算做下也不会互相干扰。

只是。冥顽是打死都不愿意拼桌的。只是,再看看其他家,要在能找到一家能够马上坐下来的。还是不多的。

“那不重要,快让我坐下来,我的腿已经不是我的了。”后面一个睡眼惺忪的妹子嗓门略高的拉着前面比她高不多的妹子喊着。

“你别碰我,一大清早就走不动路回去睡着的了。走开。”那个妹子甩开缠在她身上的妹子,立马对对面的老板说:“嗯。我们拼桌。”

那老板也毫不客气就把三个人带到了冥顽的桌子上面,那三个人看起来除了那个没睡醒的妹子,另外两个妹子看起来还是比较精神的,她们三个人刚坐下,坐在冥顽旁边的妹子就分分钟睡倒在桌子上面了。

这还是第一次看到一个妹子是可以分分钟就入眠的,让冥顽着实的从心里面吓了一跳。她也就太快了吧。

“她晚上睡着要四个小时,早上只需要三秒钟。”矮妹子对旁边的妹子说。

“姐姐,我们吃完就走吧。”另外一个妹子说。

“我也觉得。”矮妹子回到。

那三个姑娘只点了两份早餐。所以上来的时候是和冥顽的一块儿上来的。冥顽立马就开始火速的用自己的早餐,而那两个妹子看了看表,好像也是要迟到的样子立马的加速,居然比冥顽吃的还快,而且吃完真的站起来走了。她们完全没有管一块儿来的那货……这让冥顽吓了一跳,本是不小心听到她们的对话的冥顽以为只是说说而已。谁想到他们居然是说真的,这一点让冥顽的精打细算型头脑略显不能接受。

“姑娘,快起来,你的朋友都走了。”那个老板非常淡定的过来戳了戳那个姑娘,还挺使劲的,表情淡然,仿佛这种事情发生过很多次的样子。

那人居然在老板重复了三遍之后才爬起来,起来的第一句话就是:“卧槽。”然后就是谢谢老板,飞快的拎起来旁边的包准备开跑。天不从人愿的是,她把包刚拎起来,就砸到了冥顽的头上。

有些时候就是这么巧合的,那个妹子一看就是一个糙妹子,在这种情急之下打到冥顽的可能性也不是没有的,只是如果打到是别人也就算了,偏偏就是冥顽。

而偏偏冥顽在早上出门的时候觉得眼睛有点酸涩,还带了一副眼镜,偏偏眼镜又掉到了地下,上面的平光镜片还碎了。

“哦闹,哥,我错了。不过我要迟到了,这是我的手机,先抵押给你。等我上完课给你电话,我会赔给你的。”那妹子把手机迅速的塞到冥顽手里,一阵风一样的刮走了。

不过是一个眼镜,冥顽到不是很放在心上,反而拿了人家的手机,让他觉得有点不适应,干脆随便装兜里,站起来回家。

这只是一个插曲,这种插曲的狗血率很高,而且基本上邂逅都是如此。只是冥顽的有些变动,就是他回家就忘了这么回事。这一忘记就是一个月,而且如果你要让他在一个月之内在吃一次早餐的话,基本上是处于一个做梦的状态的,时间过得不算慢,冥顽也习惯了这样的生活,每天每天都泡在游戏上面,不想回到家里面去,直到母亲打电话来哭天喊地的要他回家吃饭,他才肯在踏出大门半步,门才一开,对面也开了,一个妹子走出来,手里拎着一包垃圾,头上的头发有些散乱的扎到头顶,盘成一个团子,表情略显不情愿,一抬头就看见了对面的冥顽。

接着就是一袋垃圾迎面而来,冥顽差点就一个愣神没有躲过去,看来是专业扔垃圾三十年啊,速度这么给力。

“你丫个人渣,都说了会陪你的,吞了老子的手机,搞毛?”那个妹子不由分说的就扑上来揪住了冥顽的衣领,表情看起来略显狰狞,语气听起来非常暴力。

“松手。”冥顽也不是什么好脾气的人,怎么能容忍别人扔了垃圾给他又这样对他?自然非常不高兴。一把抓着眼前的人的胳膊让她松手。

“我就不,凭什么?”那人自然也不愿意,偏偏就狠狠的抓住冥顽不松手。

“苏婷瑶我告诉过你多少次了出门给我淡定一点不要动不动就跟人动手你是不是再想尝试一下什么叫做铁锅掌?”里面冲出来一个中年妇女,手上还举着一把铁锅,非常不满的打算拍到那个被唤作苏婷瑶的妹子的头上去。

“妈。你别闹,我这不是在暴力,这是我的追求者,我想着怎么都追到家里来了,就对他实行一下说服教育。”被叫苏婷瑶的妹子分分钟楼上了冥顽的肩膀,根本没有给冥顽反映的时间。

“我跟你说一天不要总是那样大大咧咧的。人家喜欢你是你的荣幸,去去去,外面吵吵去。”大妈立刻就对着苏婷瑶翻了个白眼。然后举着自己的大勺果断的又回去了。

“走走走,你给我说清楚了。”苏婷瑶一把拉过冥顽,在冥顽还没有来得及关上门的时候立马拉着冥顽闯进了冥顽的家里,然后就一脸屌丝的看着他说:“手机还给我。”

冥顽想了半天,才想起来好像是有那么一回事的。只不过看着眼前这个腿已经翘到了另外一条腿上。然后赖在自己的沙发上面半天不动的妹子,他就不是那么想给她了。这样神奇的妹子,冥顽还是第一次见到,从小不是大家闺秀就是所谓的名门淑媛,让他已经有一点抵触心理了。所以陶可歆的出现对冥顽来说也是一个比较奇怪的存在,让他才会有一种喜欢的感觉。只不过。眼前这个嘛,还是……

“想赖着就赖着吧。”冥顽看了她一眼,果断的关门出门。

想着回来了她应该就不在了。谁想到回来之后,苏婷瑶居然在自己的沙发上面睡的很香,居然还在,让冥顽有一点hold不住的感觉,这货不会真的等了自己一天吧?

“醒醒。”冥顽过去在她的腿上踢了一脚。力气还不小。

“干鸟……”她睡眼惺忪的睁开眼睛,看清楚来人之后立马跳起来。两只脚踩在沙发上面说:“你不要以为我喜欢你你就可以这样了,虽然说我们一年见不到几次面,但是你也不能拿我手机不还我是不是,手机到不是很重要,但是里面有很多很重要的东西好吗!你先还给我,我在换一个给你呗。”

她说话的语速特别的快,一句话说完几乎没怎么喘气,连贯性也是相当的好,让冥顽也算是反映了一下才明白了中间的意思,而更重要的是那句“不要以为我喜欢你吧。”

“那等你拿来的时候在换吧。”冥顽勾起嘴角,笑眯眯的看着她,这是,有阴谋的表情!

“那你等着。”苏婷瑶站起来就开门出去了,冥顽心想她还真够天真的,不过在天真的同时也真够屌丝的,冥顽找到那天的外套,从里面掏出来妹子的手机,早就没有电自动关机了,插上多功能的电源,打开里面想看看所谓的重要东西是什么,貌似只有一个文件是加密的,冥顽随便打了一个“1234”就打开了文件,不得不说,妹子的智商真心不高。

打开一看,居然里面全都是自己在游戏上面的截图,基本上每一张都是他,没有一张是例外的,不过看起来,都是偷拍。

“游戏跟人差距那么大都认出来了?”冥顽问去而复返的妹子。

“气质很像啊。冰山男~”妹子一把抢过去,翻了一遍,还好,都没有删掉。

“是么,那不如帮你更新一下?”冥顽一把拉过妹子,刚好手机落到冥顽的手里,一嘴亲上去,咔嚓一声,嗯,照的还不错。

“卧槽,你亲老子干鸟,老子还没有做好心理准备!”

冥顽摇摇头,其实有时候,屌丝也还不错。

番外三 再给我生一对双胞胎吧。

我叫江夏琦。

生活在一个自认为不是很适合的环境里面。只是有时候有些事情并不是你说自己能选择就能够选择的,就像我还有一个比我优秀很多的哥哥。他叫江新宇。

我们两个人的存在就像是一黑一白。他永远都是白色的那部分,而负责黑色的部分。

我表示我欣然接受。我更喜欢我现在的样子。

作为属性为黑色的我,从小就被各种期待。所谓的各种期待就是,如果你能扛起来整个家族黑暗的部分,那样是最好的。说实话,我觉得怎么样都无所谓,所以从小到大,都是父母怎么安排,我就怎么做。

直到十岁那一年,父母过世。

那是一次意外,这是最官方的说法,只是是不是真的意外,也并不是很重要了。人都死了,还有什么好重要的?现在要说最重要您的应该是,我跟江新宇的分配问题。

这不是人性的冷漠,而是显示的冷漠。

我不爱他们,他们也不爱我,自然也不爱江新宇,我们的存在就好像是一种工具放在他们的手边,让他们随时可以拿起来利用一下而已。这样的感觉,没有人会喜欢,只不过时间长了,就变成了习惯而已,在这种情况下他们的离开反而对我是一种放松罢了。而这种放松也不止在我一个人身上,江新宇和同样的放松。

他非常快的就策划出了父母的葬礼,每一个环节都掌握的非常好,甚至没有一丝差错。在这之前,他甚至已经规划好了所有江家财产,并且把它进行了分配,让年仅十岁的我接手了所有江家的地下活动,在这个过程中。他没有一丝的犹豫,只是跟我说:“要练好枪,要藏好心事,要让别人看不到你的心。现在,你是你自己的主人。”

他再也没有过问过我任何我所掌握的那部分地下财产。他说过,我是我自己的主人。他说的没有错。于是,我开始按照他的话去做任何事情。

只是这样除了让我体会到了所谓的人情冷暖,所谓的别人是如何的想要一口吞掉你,我什么都没有感受到。

江新宇跟我说过,这是一种历练。他的经验足够去接手这些东西,只是这是他给我的历练,也是从小我就注定要走过的经历。他并没有比我轻松过多少。只不过,如果他现在选择了保护我,那么日后会有很多人会很快的毁了我。

我认同他的说法,所以我开始努力。

很多事情都是这样,在一种迫不得已而去做的事情的面前。你只有去做,而且要让自己做的很好很好才行,我从来不认为我是一个废柴,没有理由连这种事情都做不好,虽然对于我来说,很多事情确实是太早了。但是这只是我认为而已,还有人的经历比我想象的还要复杂不是么?

只是越是这样,我就越是觉得孤独。每天都在和生死打交道。感觉自己的人生好像除了生就是死,生也和死没有任何区别。越来越像所谓的行尸走肉,也越来越没有兴趣去做很多事情。把本身就要做的事情当做了一种习惯,就好像上学需要写作业和交作业一样。

直到我遇到了她。

要说这也是一段比较奇葩的相遇,我并不觉得人生是存在什么惊喜的。但是好像她对我而言就是一种惊喜吧。我比她大四岁,那时候我十八岁。刚刚成年,但是已经被外界传的风风雨雨。只是,她并不认识我。那时候她才十四岁,看起来就好像我的一个影子。

十四岁的她看起来并不能称之为成熟,只能说是冷漠,脸上没有什么表情,基本上都是冷着一张脸的,她的身高比一般的女子要高一些,看起来像是有十七八岁了的样子,她的脸让人有过目不忘的本身,总是我是第一眼看到她之后,就再也没有忘记过,她看起来,就像是另外一个我。

她身边站着一个和她长相相似却看起来比她开心的很多的男生,应该是她的哥哥或者弟弟,两个人相似的程度来看,应该是双胞胎了。而在大家族里面唯一的一对双胞胎,就是刺客家族陶家了。早就听闻陶家的陶小子是一个非常有前途的人,而陶家的另外一个孩子并不输给这个男孩子,甚至更甚,只是因为陶老爷子素来宠爱这个孙女,就没有让她接管陶家的意思罢了。

一个年仅十四岁的女孩,就能够具备掌管陶家的修为,对于我来讲,还真是一件蛮新鲜的事情。这和被迫接受的我完全不同。

于是我上前打了招呼,结果她采用的是完全不理睬的方式回应了我的招呼。我虽然不是大家族的人,但是就连她的爷爷见了我都不免要客套一点,反而是她,好像很见不得我一样,只是随便的看了我一眼就走开了。

这个人的内心一定很骄傲,这是我的第一反应,我喜欢她的骄傲,让我好像看到了十岁时候的我。

我再也没有能够忘记这个十四岁的小女孩儿带给我的震撼。只是也再也没有机会再次遇见她。直到当时的第一个全息游戏出现之后,江新宇算是半强迫的告诉我,他要启用那个早在很早之前就准备好的智脑了,所以他建议在他启动之前,先让我去踩踩点,也就是看看这个全息游戏的吸引点在哪。

对我来讲这不过是一次任务,没有我想不想做这么一说,我就参与了这个任务,并且想把它很好地完成,反正我的人生中就是这样的,每一次的努力,背后都代表着一个任务。

就在这个时候,我又见到了她,她看起来经过了很大的改变,完全不像当时那样还是一个小孩的模样,反而现在看起来有一种姑娘长大了的感觉。只是,身上的冷漠的气息也跟着她的外表一块儿长大了。

我从来没有见过那样一个女子,她站在敌人的尸体上面,把手上的匕首随便的插进短靴里面,脸上没有一丝的表情。没有嫌恶,没有恶心,也没有欣喜,就好像这是很平常的一件事情。

我并没有选择追随她,进入那个她一点点凭借着自己的力量打拼起来的工会。而是选择就默默的站在旁边看着她,她身边已经有一个人了,不需要另外的人站在她的身边来分享她的成功。我也不喜欢分享她和别人的成功。没错,我是自私的,并且是非常自私的,可是我很喜欢我这样的自私。没有一点儿觉得有什么不妥当的。所以即使是这样我也觉得足够了。

她的每一次战役我都有参与其中,虽然我是站在失败方的那一边。可是只有这样,我才能够看到她从别人的尸体上面踩过去的淡然。就好像在看着另外一个我。在看着那个比我年轻的我,脑子里面没有一点儿东西,只不过是想要去这么做,或者应该这么做才去这么做。

只是越看就越发的难受,在她站在她朋友和喜欢的人的订婚典礼上面的时候。我才是真的觉得有时候人需要的并不是这样的冷漠,我开始意识到我的心里也是会有情感的, 并不是说江新宇帮我做的一切的决定都是我应该去面对的。而她也一样,她现在冷漠,无所谓,甚至来参加。但是不代表她的心里没事,不代表她和我一样没有感情。

我突然想要做的,是改变她。

只不过。她再也没有出现了而已。

之后的日子里面,对于她王者的姿态,淡然的情绪,冷漠的眼神,我也从来都没有忘记过。我不会刻意去找她。冷静之后的我明白了一个道理。现在她需要的并不是一个人出现在她的身边,她是一个自尊心很重的人。在人生的低潮的时候一个人扛过去绝对比另外一个人陪在她的身边会让她更感觉到自己的强大,因为她本身就是一个强大的人,她需要的也是更加强大。

她就是这样的一个人,而我是因为她是一个这样的人而喜欢她。我们太像,我对我自己的了解就是对她的了解。在这个情况下,我选择的是等待,等待不是最差的结果。我不会让她身边有机会被人介入,也不会自己介入罢了。

既然她不想让别人找到她,那么我也只好在这个时候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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