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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往我这儿看(14岁作品)-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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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个大帅哥是长颈鹿,在这个没有恐龙的时代里,只有长颈鹿是恐龙的替代品,当然他是温驯吃草版的恐龙。何况,挽着长颈鹿的胳膊(或者腿)步入结婚礼堂,总比挽着鳄鱼,挽着猩猩来得不丢人吧!我和长颈鹿结婚了之后,以后的考试都可以让长颈鹿来帮我偷看别人的卷子。不过!长颈鹿有高血压!虽然我是“倾国倾城之貌”,但“多病多愁之身”我是不会要的。

  最后一个被我看上的另一半名叫“北极熊”。不是我吹牛,我确实看到过百年难得一见,在武林销声匿迹已久的北-极-熊。并且和它一见钟情。我爱他是有理由的:1,他白,不像其他的白毛动物显得脏呼呼的,而是一身雪白的毛,一看就是养在深宫的好家教的公子哥。2他大,而且体型均匀,没有发生“头占了整个身体三分之二”的恐怖事实,3他穿结婚礼服最好看,虽然我见到的北极熊没有穿衣服,但我敢肯定他一定比疙疙瘩瘩的鳄鱼好看。但是和北极熊结为连理之后,为了保持他的干净,得天天给他洗澡,我连自己都懒得洗,哪里管得了他?

  通过对以上几只动物的热爱,我忽然发现自己选择的丈夫都是大型动物,虽然在动物园里,猴子、鹦鹉、娃娃鱼也曾怔怔地看着我,但我却毫无反应,心如止水,脸无波澜,依然对北极熊之类浮想联翩。正所谓“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就是这个理儿啊!国际著名心理分析大师尚爱兰分析了“蒋方舟对大型动物偏爱”的原因:人既然是高级动物,那当然具有一定的动物性,在动物界里自然是高大威猛的男性较受女性青睐,哪个女动物在两个男动物之间会选择那个瘦小体弱残缺不全的?当然,这里的“女动物”泛指那些普通的、心灵并不是特别伟大的、没有特殊嗜好和审美畸形的女动物。

  忽然,我发现,难道说,不会吧,我怎么就没有想到呢?动物会不会看上我?我愣了一愣,才觉醒黑猩猩只把香蕉献给母猩猩,鳄鱼则不断向母鳄鱼靠拢,海狮只会和母海狮一起遨游于水中,长颈鹿确是和母长颈鹿紧贴着的,北极熊也频频和母熊用肢体语言聊天。

  我抱着枕头幻想着和动物丈夫的婚礼:当我请好了证婚人——动物园管理员,将自己的高堂都安置在座椅上之后,婚礼开始了,我和新郎步入礼堂,但是我忽略了一个小小的问题:和谁结婚呢?和黑猩猩吧,为了配合他,我难道也要屈着膝进入礼堂?那可怎么对得起我的爹娘呦?或是跟鳄鱼一起匍匐进去?还是抱着没有腿脚的海狮拜见高堂?总不能骑在长颈鹿的脖子上,创造一个妻子骑在老公脖子上结婚的“美谈”吧?难不成要我和北极熊一起四脚朝地爬进去?

  还有更实际的问题,比如生活习惯严重不同,如果鳄鱼说他嘴巴里没有味,要吃点人肉的话,我身上的肉又不多,别人又不肯把自己的分给他,他天天都会跟我吵架;再比如,家庭收入极其不平衡,他没有正式收入,整天靠在街上拿大顶、顶皮球,讨几个小钱,他的自卑心一定发作;其三就是我们下一代“金角大王”和“黄风怪”的教育问题,孩儿们长得怪异倒不是他们的错,但是,他们跑到学校吓人,就不对了。

  写了这么多,总该有个交待:我要嫁给哪种动物呢?哈哈哈!我把答案揭晓先:通过以上的几段推理,我终于决定:还是和正常的人类非常速配。 

  我昨晚宿醉还没有醒,早上,脑袋里像有一架“图-154”和波音747飞机横冲直撞,头痛欲裂,但一想到:“抢劫抢夺大会我要参加!”我就立刻振作精神出了门。

  若是按照正常的叙述顺序事情应该是这样的:我总是特别留心路灯杆上的通告——有时会被“老军医”之类的野广告污染了小小心灵——这天我发现了一个严肃的通告:“明天早上八点半,要在小广场举办‘抢劫抢夺公开处理大会’。请市民们准时参加。”

  我要求我爸带我去看,他黑白两道的人都认识。事实证明我带我爸来是对的,他准确而迅速地在人群中找到了自己的熟人——一个光荣的人民警察。两人都朝对方挤去,那人非常客气,把我们请到了警戒线之内——在写这个情节的时候,我觉得非常荣耀也非常害怕,怕警察叔叔的行为触犯了法律法规——几首欢快的歌过去之后,公开审理大会开始了,只见一个警察伯伯一声怒喝:

  “把犯人押上来!”

  他喊到最后,语调忽然升高,我赶紧鼓掌,此行为立刻遭到我爸同志粗暴的制止:

  “要死啊你!”

  警察伯伯一个个地介绍犯人:

  “XX,男,14岁,某某市某某区人,曾在长征路口参与多起抢劫,判劳动改造一年零6个月。”

  他义愤填膺,导致声音沙哑,后来即使他把语气恢复平静,却再也不能发出正常人,或者说正常男人的声音了。一盏茶的功夫,17个犯罪分子已经全部介绍完毕了,警察伯伯逮着最后一个机会表示愤慨,吼道:

  “把犯罪分子押下去~~~”

  他的嗓子完全劈开了,底下群众笑成一片,非常之不严肃。

  每念到一个人,就有武警把该犯推出来,抓起他的头发把他的脸示众,那些人的表情非常符合一个正在抠鼻孔,脸忽然被人抓起对准摄像机应有的样子。我觉得这事儿吧,非常之丢脸,让我更坚定了当好人的决心。

  站在警戒线之内的好处就是可以在犯人押下去的时候,和他们零距离接触。他们大部分都是些十五六岁单薄苍白斜眉邪眼的男生,他们一律剃成半光头,脚上穿着劣质黄凉鞋,被身后的武警抓着头发和手,他们走过我身边的时候,一律望着我这个非法入境的小女生,因为我的眼皮还是单的,所以不好意思见人,赶紧把头扭到别处,暗自忖度等他们放出来的时候,我有没有能力把他们一个个过肩摔。我还听到他们被武警呵斥:

  “看啥子?有啥好看的?”

  最后一个项目是失主送锦旗,失主是一对中年夫妇,这两人就站在我身旁,在记者拍的照片里,肯定能看到我的胳膊腿或者错愕的脸。失主做的锦旗卷在报纸里,结果打不开了,已经摆好笑容的警察叔叔急死了,提醒说:

  “把绳子解开就行了。”

  失主夫妇茅塞顿开,顺利地让锦旗上了电视镜头。

  这种场合我的同学范都都不可能不来,因为他是无聊人士的代表,甚至比我还无所事事耶!我看到他闯进警戒线里,茫然恐慌地问:

  “妈妈嘞?我妈妈嘞?”

  还跑到犯人面前,问他们:

  “你们看到我妈妈没?”

  幸亏被英明的武警叔叔抓住,被拖出去时,他一直喊着:

  “冤枉啊!我不是少年犯!请警察叔叔明鉴!” 

  樱桃小丸子说她家很穷,其实我们家更穷嘞!

  我们家的财政状况非常复杂。穷得要挪用我的班费来买菜,荔枝却多得要烂掉。

  当有人汇款过来的时候,我们家就赶紧买一切需要的东西,什么牙膏啦,毛巾啦。我们家最快乐的时候,就是我爸带回来一个装满了旧衣服的大包裹的时候。我和我妈围着大包裹坐着,激动地猜包裹里有没有暂时还没有破洞的衣服。穷的时候,我妈的钱包里就只剩下3角钱了,连卖菜的都笑她,到了这时候,我妈就会在她所有衣服的口袋里翻,看有没有忘记拿出来的钱。

  每次家里有人生病的时候,其他的家庭成员就会说:

  “喝点水,喝点水就好了。”

  在我们家,水是唯一的没有过期的药。

  我们家很穷,但是只有我和我爸在努力减少我们家的贫穷指数,比如我从来都说最想吃便宜的空心菜,我爸会改造电表,每个月我们都能少交10块钱,耶!我妈只会买鳝鱼、猪蹄子和其他贵东西让我生气。

  每次我妈上街回来,怀里抱着一大堆东西的时候,我总怀疑这是回光返照,问:

  “我们家是不要集体自杀呀?自杀前好好地吃一顿?”

  面对100块钱以上的东西,我都惊恐地不知所措,连包装都不敢扔,

  我们家虽然穷,可每个人都有穷人的爱好。我妈的爱好是洗衣服,我爸的爱好出去散步,回来之后,埋怨我和我妈把他塑造成了单身汉,我的爱好是在窗户上照自己的全身,觉得离“美少女战士”的身材还有点距离。

  其实我们班同学也穷:英语课学“食物”的单词,老师布置我们带食物到学校,同学都是在菜市场捡两片菜叶子,只有一个人带了鸡腿,老师把鸡腿放在讲台上,自己写板书,同学们都伸长身子趴在课桌上猛嗅鸡腿的香味,还发出幸福的呻吟声。

  在我们班,贫穷是一件值得宣扬的事情。每个人都争着坦白:

  “我们家是捡破烂的。”

  “我们家是收破烂的。”

  “我们家是卖破烂的。”

  当老师说:“谁家穷得连衣服都买不起了,就可以不买参考书和黄冈正卷。”

  我们就会哽咽着说:“老师,别说了,说了伤心。实不相瞒,我们家连馍馍都买不起了。”

  对于小丸子“我们家虽然穷,可还是很幸福”的说法,我不敢苟同,穷人只有在忘记自己穷的短暂时光里,才会百分之百的幸福。 

  我妈下岗了,没有收入了,地位下降了。与有一点收入的我形成了颠倒错位的变态关系。她变成了一个脆弱的、开不得玩笑的女人。

  没事的时候,我和我妈就吟诗作对,我出首句:

  “我不养你了。”

  她道:“你不养我我打工。”

  我大叫一声“哼”,道:“你打工我卖肾。”

  她应对:“你卖肾我自杀。”

  我说:“你自杀我也自杀。”

  我最佩服我妈的,就是她能够把自己的落魄,当成作威作福的本钱。成天以“心情不好”为名,不劳动,我还得柔声安慰她:

  “没关系,赚钱的事让我来就行了。”

  她没钱买菜的时候,我也要极其大气地说:

  “从我保管的班费里拿吧!你有钱时记得补上就行了。”

  最让我红颜变绿的是:我妈玩自杀。一天之中,她总是拉开窗子,做跳楼状5至6次。

  我笑道:“‘天才’是什么?就是天生的蠢材。‘贤惠’是什么意思?就是闲在家里什么都不会。”

  她就可怜兮兮地低下头,哀怨地说:“你走吧,你回来的时候,就会看到我死了。”

  时间有限,我只不过轻轻触摸了一下她,以示安慰,就匆匆上学去了。回家的时候,敲了半天的门都没人应声,我想起我妈的话,心中一凛。然后就立刻安排起来:我先到亲戚家,让他撬开门,然后先打120,再打110,通知保险公司,领保险金。最后在学校发动捐款。一切事物都安排好了之后,我才开始悲伤,想到我妈平时对我不薄,好菜好肉伺候着,把我养得白白胖胖,我吃鸡腿,她吃我早饭剩下的面条。我终于嚎啕大哭。

  当我准备动身去亲戚家的时候,门忽然开了一条小缝,露出我妈秀丽的脸庞,她笑嘻嘻地说:

  “你以为我死了是吧?”

  我终于有机会耍脾气了:“讨厌讨厌!你骗人家。”

  说到底,还是因为钱,我妈每次给我开门时,总是半跪着问我:

  “有没有汇款?”

  有一次,亲戚到我家借钱,看到我家的惨状——吊灯坏了,用拖把捅接触不良之处,快把灯捅下的时候,它还是没有亮。没有桌子,我坐在学校奖的体重秤上写作业,怀里抱着个书包当桌子——亲戚转身买了两斤苹果送来,还关切地掀开我家的锅盖,看我家吃的是啥。

  我妈对我说:“我最大的愿望,就是你坐在明亮的家里写作业,我说:‘你专心搞学习,钱的事情不用你操心。”

  然后,我妈就哭了。 

  我爸单位里那些粗鲁的男人,以及我妈单位那些同样粗鲁的女人叫我“小作家”,家乡的父老乡亲也爱赞我:

  “小天才呀小天才,我家出了个小天才。”

  开始我很受用,现在我却对这称呼心生厌恶,开始我只是以为自己小翅膀变硬了,硬成了个愤青,后来才发现,我只是讨厌“小作家”和“小天才”这样的称呼。

  班里有个同学,她告诉全世界的人我是个“小作家”,经常在我陪她买饼子的途中,忽然把我推到饼子西施面前,叫道:

  “阿姨!你知道吧?她就是本市著名小作家方舟,写过好几本书呢!”

  把饼子西施震撼得一直在煎饼子时偷偷看我。于是全部卖饼子的,拉板车的,卖文具的,都知道我是个小作家。于是我每次做恶梦,都梦见那些人轮流刮我的鼻子:

  “小作家!小作家!你是一个小作家!”

  我顺带替“小画家”“小音乐家”“小记者”等等前面带“小”的光荣称号,也小小地厌恶一下。一个“小”字,就把后面的“作家”“画家”的等级降了一级,所有的称号都只是儿童世界里的,就像我们幼儿园时,在“小小世界”里玩过家家一样,那时我的职务是“小护士”,手拿一只没有针头的针管在小伙伴的胳膊上扎。如果得了感冒,就在胳膊上扎一针;如果得了肝炎,就在胳膊上扎十针;如果得了癌症,全身都扎(除了屁股)。但是,小护士,不是护士。

  如果一个小孩给了乞丐一毛钱,他的奶奶张大妈说:“真不错,是个小小慈善家!”,这没有什么可高兴的。因为张大妈的特点就“夸”小孩没有出息,如果不带个“小”字,怕小孩得意忘形,也害怕舆论不认可,“小”是个哄骗,或者说欺骗,欺骗小孩,让他们糊涂地高兴着,善意的欺骗也是欺骗。

  所以,会写字的都可以叫做“小作家”,会说话的都可以叫做小记者,连刚会说话的婴儿也算,因为他们最喜欢问:“为什么?为什么?”原来我以为“小音乐家”有所不同,因为他们必须具备某种专业技术,但现在我还是坚持原来的看法:会哼哼的都可以叫做“小音乐家”,有一次我看电视“天下奇闻”,一只小狗听到手机音乐一响,就“嗷嗷”地叫,它的胸前挂着一个牌子:“小音乐家”。

  所以,不要callme小作家。如果一定要称呼我,请叫我“美少女作家”,比作家降了一级,降得又不太难看。 

  拿到刘冬阳的书《雪球滚太阳》,我“哟”了一声,书比我的厚两倍,沉甸甸的。据说他小学四年级开始写,写了两年半。大人觉得我们都写过书,肯定有很多共同话题,经过大人一再督促:“聊一聊,随便聊一聊。”我们终于聊了一个回合:

  “你现在数学在学什么?”

  答:“有理数。”

  跟刘冬阳“相会”,是因为电视台做了个节目,叫“谈话”。谈低龄出书问题。观众都就座了之后,我发现有两把黄得耀眼的椅子还空着,而且并排地放在聚光灯下,登时意识到我将和他并排而坐。我希望刘冬阳是个痴肥木讷的人,这样就没有人注意到我的呆滞。不想他干瘦而白皙。有人让我用一句话来评价他,我想起他的书,扉页上有张小时候缺门牙的照片,就说了句大实话:

  “还是他小时候长得好看一些。刚才我听见有人议论说:怎么来了两个女孩啊?”

  观众里一群中年妇女就嘻哈乱笑,他不苟言笑地说:

  “她(指我)说的‘四哥’,最后一哥我是没有的。”

  那帮妇女,事先听过过“富贵如比哥,潇洒如马哥,浪漫如李哥,健壮如伟哥。”所以听了更笑得发癫。可见刘冬阳非常狡猾,总是悄悄地把自己放在有利的地形。

  介绍我时,我只淡淡一笑,他却站起来拱手作揖,我只得在一旁继续憨笑。我坐的位置风水不好,是靠近主持人的,所以有什么问题总是我先回答,更显出了我的“胸无城府,口没遮拦”。我从来不知道回答问题竟然可以滥用“你说呢?”“这个问题我先不回答。”“不说了,不说了。”这一类不规范的答句。即使对待主持人这种头上有光环的人,也不用像对牧师一样掏心掏肺,有问必答。

  我回答提问一般只有几句话,而刘冬阳很能侃,主要是表扬自己的独立精神,让观众一次一次地“哇塞”。

  “我升初中的时候,分到一个很一般的学校,我找到重点中学的校长,把我写的小说给他看,那时候小说还没有出版,只有半尺高的草稿。校长第二天就给我爸打电话说:‘虽然我们没看他写的小说,但是我觉得这个小孩儿挺有意思,挺能干的,所以觉得录取他。”

  “我一个人找到报社的人,让他们在报纸上公开道歉。”

  “我暑假时一个人不带一分钱从南京到湖南旅游13天。”

  这更让观众多“哇塞”了几声。有句商品社会的名言说得好啊:“有钱走遍天下,没钱寸步难行。”

  不要以为像刘冬阳这么狡猾的人,会采取沿路乞讨的苦办法旅游,他说:“我找到汽车站的站长,说我没有带钱,是出来体验生活的。他把我领到他们家,原来是让我教育他的小孩,我看到他的小孩儿躲在门缝里,我就带他出去玩了一天……但是,站长说:你不买票不行,这样吧,把你的书卖给我一本吧,你的书25快,卖给我50快钱好了……”

  我就没有想到这一招,原来“少年作家”的头衔是可以用来白坐车和吃“霸王餐”的。但是刘冬阳是这样解释的:

  “你说自己出过书,有点名气,别人会信任你,不会怕你到别人家偷东西什么的。”

  路上还遇到过打劫的:“有两个痞子把我逼到胡同角,搜我的旅行包。我把我爸写的证明给他们看,上面说我是个写小说的,一个人出来体验生活,身上没有带钱,这两个人大概也没有什么作案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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