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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军嫂奋斗史-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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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他就住在西头的祠堂里。”刘天天低叫道,“今天林婉英跑开了之后,刘阿灿还在她身后啐了一口,说迟早要她落到他的手里。”

    这个刘阿灿和刘好好的同事赵一德一样,也是一个孤儿,是吃着生产队里的百家饭长大的。

    但是因为他是刘家老祖宗的嫡系后代,虽然父母去的早,但是看在祖上的份上,族里的人家多多少少对他也有所接济。

    可他和踏实肯干的赵一德完全不同,从小就特别无赖,手脚还很不干净,长大之后变本加厉,长成了远近闻名的闲汉无赖。

    看在姓刘的份上,大家对他十分宽容,有什么事不过骂上几句就放过了。

    林婉英是生产队里数一数二的美女,丁志成喜欢刘好好,主要看气质,但在大部分男人的审美中,浓眉大眼的林婉英才是传统意义上的美女,刘阿灿自然也不能免俗,他看上林婉英很久了,从前林婉英和刘好好交好,刘好好上头又有刘大力撑腰,刘大力是他的叔爷,他不敢对林婉英太过分,最多也只是口头花花地调戏调戏而已。

    现在林婉英和刘好好撕破脸了,他的胆子也壮了起来,不仅开始对林婉英动手动脚,还真考虑起娶林婉英的事情来了。

    林婉英虽然长得美,却不是抢手的媳妇,农村的婆婆相看媳妇首先得看是否好生养,其次再看壮不壮实能不能干活,至于长相如何,从来不在长辈的考虑范围之内。

    林婉英和刘好好交好,两人都长得身形瘦弱,平时又都好逸恶劳,但凡是农村家里条件稍好一些的人家都看不上她们这样的儿媳妇,所以就算年轻男人们再喜欢林婉英的长相,也没有哪家长辈愿意上门给林婉英提亲。

    家境好一些的,想要娶个会生养的媳妇,家境差一些的,想要娶个会干活的媳妇,没有人愿意娶个如花似玉却不会干活的漂亮媳妇回家花钱把她供养起来。

    刘好好幸好读了高中,攀上了庄家,否则也要落到像林婉英一样被挑挑拣拣的地步。

    林婉英在相亲市场上行情不好,但她的心气却很高,一心想要离开农村到城里去,自从知青丁志成来到大目生产队后,她就看上了这个白净斯文的年轻人。

    丁志成长得好,又斯文有礼,最关键的是他是城里人,虽说知青在农村扎根的有不少,但是也有一些回城的,丁志成的父母在城里是赚工资的,还会三不五时地给他捎带东西,可见家境很好,对她来说丁志成是个难得的机会。

    借着刘好好的光,她和丁志成也成了朋友,这段时间刘好好不搭理丁志成了,她也没少借机安慰他,每天中午都会去他那儿看看他,给他洗洗衣服缝缝补补什么的,他有时看着自己的眼神也十分灼热,却始终没有什么动作。

    林婉英在床上翻来覆去,心里十分矛盾,流言虽然愈演愈烈,可是并没有朝她预想的方向发展。

第三十八章 称兄道弟() 
林婉英紧紧咬着下唇,心里的情绪激烈地翻滚着,她喜欢丁志成,憎恨刘好好,之前勉强压抑着自己的感情撮合他们,每一日都如置身于油锅中一样反复煎熬着。

    本以为这段时间刘好好疏远了丁志成,她可以借机走进丁志成的心里,可是两人却始终差了那么一步。

    她知道丁志成从来没有放下过刘好好,出于不甘和愤怒,更多的是想要置刘好好于死地的仇恨,她放出了关于他们不清不楚的流言。

    本以为他们俩会冲动地做出错事,让这件事越描越黑,谁知道丁志成却和小姑娘一样害羞起来,无论她怎么鼓励,他都不敢再去见刘好好了,就连想要送刘好好什么东西,都要通过她转送。

    而刘好好那里也和缩头乌龟一样,当作不知道这件事,两人似乎真断了联系,事情也陷入了僵局。

    好在唯一不变的是,丁志成还是把她当成了知心好友,一如既往地信任她,每天中午她都会找他,两人会热络地聊上一阵。

    她一骨碌从通铺上坐了起来,从枕头底下翻出了丁志成白天让她转交给刘好好的手抄诗集,全生产队的人都知道她和刘好好闹翻了,只有丁志成一个人傻乎乎地相信她们还是好朋友。

    真是个傻瓜,她抚着手抄本的封面,想着丁志成,脸上浮起了微笑,她多希望这些诗是写给自己的,事实上,她也真当这些诗是写给自己的,反正丁志成没有署名。

    她虽然上学不多,但是之前刘好好当她是好姐妹,教她认字读书,丁志成那里的手抄本,她也几乎都读过。

    那些手抄本有的是丁志成抄来的小说、诗集,有的是他自己写的诗。

    所以她一眼就看出了丁志成交给她的这册诗集是他自己写的,那么的单纯而热烈……

    “我愿意做一棵大树

    让藤蔓一圈一圈地缠绕

    心甘情愿为你挡去所有的风雨”

    她闭上眼睛,来回摩挲着手抄本,脸红心跳地默念着丁志成写的诗句,那诗多美啊,她只看了一遍,就牢牢记在了心里。

    她将诗集贴肉放在自己的怀里,那是离自己心脏最近的地方,仿佛自己和丁志成也依偎在了一起,她是那么的崇拜他,喜欢他,如果这辈子都能够和他在一起……

    “半夜三更不睡觉,又做什么妖?”陈依喜迷迷糊糊翻了个身,正对上披衣坐在床上的林婉英,被吓了一跳,立刻张口喝骂道。

    林婉英连忙躺了下来,将诗集紧紧捂着,指尖掐破了自己的手心,她一定要逃离这个破地方。

    刘阿灿住在西头的土坯房里,这座房子十分气派,原来是刘家的祠堂,后来祠堂、神庙这种东西不能留了,就有不少人搬进了祠堂里住。

    刘阿灿算是嫡支,因为父母去世得早,房子也塌了,便由生产队长做主,给他在祠堂里分得了一间。

    现在这个刘家祠堂被隔成十几个大小不一的房间,里面住了几十号人,到了初夏晚上,热热闹闹的都是人。

    “大姐,万一丁志成真在里头,你们俩见了面,说不定又会有什么闲话传出来,要不我先跑过去找一圈?”祠堂所在的西头是全村最中心最热闹的地方,以祠堂为中心,附近还有不少人家,这一带最是人多嘴杂。

    “小弟机灵,不会往人多的地方跑,我们绕到后头去看看。”她吹熄了灯笼,领着她们往后头绕了过去。

    “你那蚂蚱太小了,我这只才是大将军!”没走多远,刘向上骄傲的声音隐隐约约传了过来。

    月光下,几个四五岁的小孩儿一边流着鼻涕,一边崇拜地看着刘向上。

    “大姐!”刘向上眼尖地看到几个姐姐,立刻撇下几个小屁孩飞奔过来,十分紧张地低声说道,“刘阿灿和丁志成在屋里说话,你靠着墙坐能听到他们的声音。”

    “刘阿灿?他和丁志成怎么有话说?”刘天天一脸不解,刘阿灿是出了名的游手好闲,丁志成这样清高的知识青年怎么会到他家来?

    “刘阿灿请丁志成喝酒呢,丁志成本来不去,后来刘阿灿不知道和他说了什么,他犹豫了一下,就跟着他走了,两人好像说得还挺来劲的。”刘向上虽然年纪不大,但很会察言观色,丁志成和刘阿灿说了什么他不知道,但是他能猜到这俩人一定是在共同谋划着什么事。

    因为流言的原因,他对丁志成没什么好感,加上刘阿灿的名声也很糟糕,这两人搅和在一块儿,肯定没好事。

    刘好好朝他们做了一个手势,就蹑手蹑脚地走到墙角侧耳倾听起来,两个小的继续给她们打掩护。

    刘向上很会选地方,这堵墙恰好就是刘阿灿的外墙,这种有一定年月的旧墙只能起到遮风挡雨的作用,隔音效果极差,屋里的人打个嗝,外头都能听得一清二楚。

    丁志成刚开始还有些别扭,和刘阿灿这样不学无术的粗人,根本无话可说,但是几杯地瓜烧下肚,又被刘阿灿奉承了几句,他也彻底放下了矜持。

    刘阿灿虽然是个闲汉,但是他的口才却很好,否则也不会哄得族里的长辈对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三两下功夫就把原来很看不起他的丁志成哄得和他称兄道弟了。

    “志成啊,要我说,你和好好可是天生一对……”刘阿灿拍着丁志成的肩膀笑道,“我就认你这个妹夫,庄家那怂货不就仗着自己是城里人吗?你也是城里人,还是有知识有文化的人,配得起我们家好好……”

    丁志成这段时间也没少听这种话,但是他们嘴上这么说,眼神却是幸灾乐祸的,他虽然单纯,可也不是傻子,只有刘阿灿说得情真意切,让他心里很是受用。

    只是刘好好对他的态度变得十分冷淡,现在流言传得满天飞,他想去看看她,问问她到底是怎么想的,但一想到她那双犀利的眼睛,又半点勇气都没有了,于是丁志成唉声叹气地把自己的苦恼说给这个“大舅子”听了。

第三十九章 偷听() 
“好好过去对你怎么样,我们都看在眼里,她现在对你冷淡,一定是有原因的。”刘阿灿虽然好逸恶劳,却是个人精,很懂得察言观色,一下子就看透了丁志成的想法。

    “什么原因?”丁志成果然上了套。

    “林婉英啊,你不会不知道她也中意你吧?”刘阿灿大大咧咧地说着,还不忘偷觑丁志成的脸色。

    他怎么可能不知道?丁志成的脸上飞快地掠过一丝得意,立刻落入了刘阿灿的眼里。

    刘阿灿在心里暗啐一声,这个小白脸端什么文化人的架子,还不是满肚子男盗女娼,嘴上惦记着刘好好,心里还是想要揩林婉英的油。

    “她们俩本来是好朋友,就为了你闹翻啦,现在刘好好想把你让给林婉英,林婉英想撮合你和刘好好,她们让来让去,别到了最后,你竹篮子打水一场空哦……”

    丁志成觉得刘阿灿这话犹如醍醐灌顶,他总算明白了为什么刘好好这段时间待他如此冷漠了。

    多情最让人烦恼,丁志成沉默了,一言不发地喝着酒,他最喜欢刘好好的清丽脱俗,不仅带着农村姑娘的纯真,还有着知识青年的内涵,完全符合他对美好女性的想象。

    但是同时他对林婉英的美丽婉转也很受用,想着生产队里最优秀的两个女人为了他争抢不休,得意之余也生出了许多忧愁。

    “你不会是两个都想要吧?”刘阿灿大笑起来,“还真别说,这俩小丫头长得都挺不错的,那腰是腰,胸脯是胸脯的,肯定特别带劲……”

    刘阿灿虽然还没娶妻,但是从小就偷看大姑娘洗澡,小夫妻圆房的,说起荤话来一套一套的,听得丁志成目瞪口呆,虽然鄙视他的粗俗,可是小腹处的火却止不住地直往上烧。

    “要我说啊,只要生米煮成熟饭,这煮熟的鸭子就飞不走了……”刘阿灿似乎是喝醉了,说话有些颠三倒四的,“我当你是兄弟才和你说这些的,只要你要了女人的身子,她就跑不出你的手掌心……”

    丁志成沉默着,似乎没把刘阿灿的话听进去,又似乎有些意动,过了许久才犹豫着开口,“好好可是你妹妹……”

    “我这不是为你们好吗?谁不知道好好喜欢你?还为了你跳河,你们俩要不在一块儿,那多可惜啊,听哥一句话,有的时候对女人要狠一些……”

    “狠一些?”丁志成的声音很茫然。

    “直接找个机会把好好给办了,等她成了你的人,她还能对你这么冷淡?”刘阿灿贼兮兮地笑了起来,隔着屋墙传出来显得格外恕�

    丁志成再次陷入了沉默,虽然他常常感情用事,可也不是傻子,大目生产队可是刘家的天下,要是他真对刘好好做了什么……

    不,还不需要做什么,只要他乱碰刘好好一根手指,刘家人就能把自己生吞活剥了,到时候别说前途尽毁了,能不能走出农村都是问题,他是疯了,才会听刘阿灿的话做傻事。

    “不过好好和庄家的那门亲,我叔他们几个都看得很重,要真坏了她的亲事,他们非得找你拼命不可,”刘阿灿话锋一转说道,“你倒是可以和林婉英走得近一些,女孩子家家的心眼小,说不定好好自己捺不住了,到时候巴上你非要和你在一块儿,我叔他们总不能怪你吧?”

    丁志成这才有些意动,刘阿灿这话倒不失为好主意,不过,“我和林婉英是朋友。”

    他们已经算是走得很近了,要再近恐怕就要越界了。

    “我知道你脸皮薄,谁让咱们是兄弟呢,我一定会帮你的。”刘阿灿大着舌头道。

    丁志成一脸懵,不知道刘阿灿到底要怎么帮他。

    墙外的刘好好却无声无息地笑了起来,黑夜里露出一口的大白牙,看得离她最近的刘学习寒毛直竖。

    “大姐,他们在屋子里到底说了什么啊?”不得已陪着小孩子瞎闹的刘向上一句都没听到,便缠着刘好好不住地问道。

    “小孩子别瞎问!”刘学习红着脸拉了他一把,她站在刘好好身边虽然并没有把话听全,但隐约觉得那些话都不是什么好话。

    刘向上别扭了,他辛辛苦苦跟了丁志成一天,结果现在用一句小孩子就把他打发了?

    “他们在密谋怎么害你大姐呢。”刘好好揽过刘向上笑道,并不想瞒他太多,否则岂不是成了过河拆桥?

    刘向上总算是不别扭了,可是她的话又把三个孩子吓了一大跳,一脸紧张地看着她,“那怎么办?”

    “别担心,他们想要做的坏事已经被我们提前撞破了,难道还怕他们害我?”刘好好一脸无所谓地说,“多亏了我们家天天和向上,真是我们家的侦查小英雄,这回可救了你们大姐一命。”

    “他们想要把大姐杀了?”刘向上骇得脸都白了。

    “他们想要送你大姐去浸猪笼呢。”刘好好就连在说这种事的时候,都带着轻松的笑意,仿佛他们谈论的不是自己。

    “他们这是要坏了大姐的名声。”刘学习双手握拳,眼里燃烧着愤怒。

    “大姐,我们该怎么办?”刘天天急了,“林婉英会不会和他们勾结在一起?”

    “十有八九了,不过不管林婉英现在有没有和他们勾结在一起,我们都要让他们勾结在一起。”她语气轻快地说。

    她的话让三个孩子一脸茫然,不过大姐总是说一些让人听不懂的话,他们都习惯了。

    “大姐,你怎么都不着急生气?”

    “为什么要着急生气?应该高兴才是啊,刚想睡觉就有人递枕头,这是好事啊。”她朝他们眨眨眼,“走吧,明天就能把这事解决掉了。”

    可是第二天,刘好好并没去上课,甚至没留在生产队,她得去公社教委开会,这是上周就说好了的事儿。

    她觉得自己在这个时候去公社,离开是非之地,可以彻底避嫌,是再好不过的事了,可是刘天天和刘向上却有些慌了。

第四十章 公社() 
刘天天和刘向上可怜兮兮地跟在她身后,“大姐,你怎么知道林婉英中午一定会在丁志成的屋子里?”

    “大姐,你怎么知道刘阿灿会一直跟着林婉英?”

    “大姐,要是丁志成不跟我出来怎么办?”

    “大姐,到底能行吗?”

    俩小孩就和问题宝宝一样,缠着她问个没完没了。

    “谋事在人,成事在天。你们就按我说的做,要是不行,再说吧。”刘好好似乎完全没把这些当一回事,麻利地把厨房收拾好,揣上两个蒸熟的地瓜,带了一壶水就准备出门去了。

    “大姐,万一林婉英今天不去找丁志成怎么办?要是那个刘阿灿没跟着林婉英怎么办?……”

    俩孩子还是不放弃,变着花样缠着她问。

    谁让刘好好也不把整件事和他们说清楚,就让他们在丁志成和刘阿灿面前说上几句莫名其妙的话,他们实在搞不懂,就靠着那么两三句话,怎么就能把这件事给解决了。

    可惜无论他们怎么追问,刘好好都是神秘兮兮地笑笑,绝不肯和他们细细解释。

    “哎,大姐,怎么能就这么走了……”刘天天和刘向上失望地看着她的背影。

    “听大姐的话,不会有错。”闷声闷气的刘学习对刘好好盲目地崇拜和相信。

    刘好好背着背篓,呼吸着沁凉而清新的空气,走在乡间的小路上,脚步十分轻快。

    南省没有什么骡马,大牲口也就只有耕牛,可是生产队的牛很少,用来下地都不够使的,谁会奢侈地把牛用来运输?

    所以这里的一切交通都是靠人的两条腿,当年的刘好好在公社读书,一周回一次家,不知道鞋走坏了多少双。

    好在她家还算是家庭条件不错的了,程招娣有一手好针线,会给他们几个孩子缝制布鞋,寻常人家甚至连草鞋、拖鞋都没的穿,全靠一双光脚。

    大概是体恤他们出来一趟不容易,公社开会的时间常常安排在赶圩日,早早开完会,大家散了,还能各自到圩上买些东西回去。

    刘好好这次带到公社去的不止有程招娣交代她带去的一篮子鸡蛋鸭蛋和鹅蛋,还有一背篓的草药,都是她这段时间带着弟弟妹妹在山上挖的,她对这个年代的物价心里没数,也不知道能换多少钱,但只要能换钱,都是聊胜于无。

    刘好好原本是个性格孤僻的人,读高中的时候没有什么朋友,做了小学老师后,虽然也来公社开过几次会,但总是低垂着脑袋,从来不和人主动打招呼,自然也没有交上任何朋友。

    但现在的她性格却截然相反,开朗活泼却又不失稳重,多年的宦海生涯把她打磨得鲜血淋漓的同时,却也让她的为人处世更加圆滑。

    “今天这刘好好是怎么回事?”她身上的变化太过明显,一下子就让人注意到了,立刻有人朝她投来好奇的眼神,私下议论个不停。

    一个四十来岁的大婶更加直接了,看着刘好好那让人望之可亲的笑容,一脸疑惑地问道,“好好,瞧你这满脸带笑的样子,是遇到什么好事儿了?”

    换作过去的刘好好,被人这么打趣,早就羞愤得低头要掉眼泪了。

    “今天这不是赶圩嘛,在家盼了几天了,就想着要上来凑凑热闹。”刘好好咧嘴一笑,露出一嘴白牙,“宋老师,你今天带了什么好东西上来?”

    “我们家还能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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