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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名当地人没把后面的话说下去,但我基本能猜到,走这种深山老林里的路,肯定有各种危险。”王志燃看着绝灭天如是说。
而绝灭天则说道:“小王,你觉得我们应该走哪条路?”
走哪条路?
这还用选!
若是平时,当然走大路,反正不赶时间,可如今情况却非常糟糕,在王志燃的屁股后面肯定跟着追兵,来报高衙内之死的仇,想走大路必死无疑,除了走小路别无选择。
当然这里的必死无疑指的是王志燃自己,毕竟绝灭天肯定是不会死的。
不过绝灭天在得知了王志燃打算走小路的情况后,就用玩味的眼神看向了王志燃,问道:“小王,你确定要走小路?”
王志燃立刻点头道:“我可不想被追杀,所以我们还是走小路吧!”
“好吧,走小路就走小路,反正我也只是来这里旅游。”
眼见绝灭天如此轻描淡写地就答应了,王志燃马上笑道:“很好,事不宜迟我们马上就出发吧!”
于是乎,他们两人便走上了小道,步入了山林之中,然后……
“该死,我们已经转了好几圈了,怎么还没走出去。”王志燃看向周围的树木,总觉得很眼熟,似乎刚才就看见过。
绝灭天倒是一脸无所谓地看着自己的手指甲,平静地说道:“反正路是你带的,迷路也是你的问题。”
没错,他们就是迷路了!
但万幸的是,王志燃也不是普通人,他继承的部分全能者血脉里,还是有找路功能的,这也是他敢走小路的原因。
于是,王志燃立刻发功,双手结印,把脸憋得通红,口中念念有词地跳起了大神。
“污哒哒,污哒哒……很好,走这里!”
全能者血脉的能力确实强大,只可惜发动能力的方式非常无厘头,就连一旁的绝灭天也忍俊不禁地笑了起来。
经过这个插曲,王志燃很快找到了正确的方向,走了半饷,便碰到了一位砍柴的樵夫。
这位樵夫慈眉善目,想来是位心地善良之人,他在看见了王志燃和绝灭天之后,便打算上前询问究竟。
然后,他的脑袋就爆炸了。
王志燃呆呆地看着那一地的番茄酱,又看了看绝灭天正缓缓收回的右手,问道:“大小姐,你为什么要杀他?”
“不爽!”
两个字简单直接,也令王志燃哭笑不得,因为不爽就杀人,估计天下也就绝灭天这独一号了。
又看了一眼地上的尸体,王志燃只能哀求道:“大小姐,求求你行行好……”
只可惜早就看穿王志燃想法的绝灭天立刻回绝道:“我乃绝望之主,从不给他人希望,想要我留手,休想!”
王志燃一时语塞,愣了好一会儿,这才缓缓说道:“大小姐,我知道你是绝望的化身,不可能留手。你看这样,在你动手之前,先让对方把话说完行不行?至少也让我知道,对方想做些什么吧!”
“你想知道?”
“对。”王志燃点了点头。
“好吧,”绝灭天答应了下来,说道:“我会让对方把话说完再动手。”
王志燃明白,这种程度的让步已经是极限,毕竟被绝灭天判了死刑的人,是绝对不可能活下去的,最多也就让他们说些遗言了。
然而,正当王志燃打算继续赶路之时,只听一声炸响,一群手持刀剑的喽啰从树林中穿行而出,直接将二人团团围住。
这下子,王志燃终于明白先前那位当地人没说完的话是什么了,原来当地有土匪!
在包围了二人之后,这群喽啰便左右分开,让出一条通道,接着一位身高近两米,身穿黑色粗布衣和粗布裤子,手持一柄九环金刀,浑身肌肉的虬髯壮汉从人群中走上前来。
只见此人面色凶狠,想来见过不少血,再加上他左脸有一道从额头划过左眼一直到下颚的狰狞长疤,更令他凶悍几分。
毫无疑问,此人正是当地土匪的头领!
这位头领在看见樵夫的尸体之后,立刻眉头一皱,王志燃登时明白过来,这慈眉善目的樵夫原来和这群土匪是一伙的,而能够读取凡人心思的绝灭天早就看出了端倪,所以才二话不说直接将其爆头!
想到这里王志燃不由得有些后怕,如果没有绝灭天,那么自己很可能就会上套,被这樵夫带进土匪们的陷阱!
当然,现在情况也没多大区别,土匪头领发现樵夫失去了联络之后,便马上带着人杀了过来,包围了王志燃和绝灭天。
“我叫独眼,乃是这一代的头目,要想从此过,留下……”
就在独眼想要说出“买路钱”这三个字的时候,他正好瞧见了一身贵妇打扮的绝灭天,然后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
独眼这种土匪,哪里见过像绝灭天这样的神级美女,马上咽了一口口水,改口道:“弟兄们,把这女人抓回去当压寨夫人,这男的就宰了,剖出心肝下酒!”
我靠,为什么倒霉的总是我!
就在王志燃以为自己即将被开膛破肚之际,绝灭天已经悄悄伸出右手,打算做出一个虚抓的动作。
不过,她似乎想起了之前答应王志燃的话,便收回了右手,女王气质全开,直接镇住全场,然后看着独眼,说道:
“你有什么话要说么?”
第二百零三章当然是钱啦!()
“问我有什么话要说吗?”
那名独眼老大在听到绝灭天的这句话之后,那唯一的右眼贪婪地看着她,开口道:“你居然问我有什么话好说?好,亲爱的压寨夫人,在我们成亲前,我就和你好好说说!”
只见独眼老大露出了自傲的神情,得瑟地说道:“我的本名已经无关紧要,因为在江湖上,最流行的乃是我的诨名:独眼虎啸刀!我可是内道八重的高手,一身虎啸刀法威震江湖!在整个菏泽郡随便打听一下就知道,这片山头都是我的地盘,就连郡守高渐离拿我也没办法!”
说话间,独眼老大还顺手舞了一下他手中的九环金刀,虎啸之声果然响彻四周,引得一众喽啰附和叫好!
王志燃知道,独眼的这一刀明显带有炫耀性质,在挥刀时故意内力迸发,产生虎啸之声。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独眼只是个花架子。学过武功的王志燃已经看出,眼前的这位独眼在舞刀时,下盘沉稳,手中有力,刀法流畅,毫无拖泥带水之感,并且他的刀招隐隐带有一股杀气。显然,有不少挑战者死在他的刀下。
独眼的一身武艺,肯定是在实战中一刀一枪拼杀出来的,这种人实战经验非常丰富,往往比那些只知埋头苦练却毫无实战经验的人要难缠的多。
看来,独眼说菏泽郡的郡守高渐离拿他没办法,还真不是吹牛。
等等,郡守的名字叫高渐离!
王志燃一个激灵,立刻想起昨天被绝灭天爆头的倒霉蛋高衙内也姓高。
呵呵, 看来高衙内铁定是郡守大人的儿子了,真是惹祸上身!绝灭天,我知道你在看我的思想,我也不隐藏了,那个什么郡守肯定不是你的对手,但是捏死我肯定够了,你能不能帮帮忙保我一下?
不能!因为你付不起代价。
我就知道!
当然,独眼肯定不知道王志燃和绝灭天的内心交流,依旧非常得瑟地介绍着自己:
“我独眼在这一带,可是能夜止小儿啼哭的人物,我的美人儿,只要你跟着我,保你天天吃香喝辣,哈哈哈!”
可惜,绝灭天并没有理会独眼,只是冷冷地看着他,继续问道:“你还有什么话要说吗?”
独眼也明显感觉眼前的美女对他刚才的话不感兴趣。不过,独眼的人生经验显然非常丰富,马上就察觉出绝灭天是一个熟女,一位贵妇,可她身边的男人却不是她的丈夫,而只是一位仆从。
贵妇出行,只带了一个仆从,丈夫却不在,这说明什么,说明眼前的美女很可能是一位俏寡妇!
自以为悟出其中道理的独眼立刻奸笑道:“美人儿,我知道,寡妇的日子可不好过,一定很寂寞吧!放心,我身体强壮,保证让你夜夜笙歌,日日快活!”
这话一出,周围的喽啰们都哄笑了起来。然而,王志燃却知道这群家伙离死不远了,别忘了绝灭天能够看穿凡人的思想,早就把那位独眼脑中想象的污秽画面看得一清二楚!
所以绝灭天的整张脸都阴沉了下来,冷冷地说道:“你还有什么话要说吗?”
“还有什么话要说?”
可惜,那位独眼早就沉浸在自己的幻想之中,完全没有意识到眼前的处境,依旧觉得自己优势很大。
于是乎,他又作死般地说道:“美人儿,你想听什么?好听的话吗?没问题,我可以天天晚上说给你听,哈哈哈……”
“你的话说完了?很好!”
只见绝灭天伸出了右手,做了一个虚抓的动作,独眼的脑袋就爆炸了!
不仅是独眼,周围一众喽啰的脑袋也全炸了。
这上百号人的脑袋一齐爆炸是个什么场面?王志燃就看见他的眼前一片血红,然后一股恶心无比的血腥味冲进了他的鼻孔,让他差点吐出来。
因为,四溅的鲜血都飞溅到了他的身上,把王志燃的整个身子都染红了。
至于绝灭天,她是神,有神力护体,于是那些鲜血在溅到她身上之前就会自动拐弯,撞向王志燃的身体……
“啊!”
王志燃惨叫一声,看着全身是血的自己,只能向绝灭天哀求道:“大小姐,您就帮帮忙吧!周围没有水,不能清洗,我这浑身是血的模样,怎么出去见人啊?”
没有一滴血溅在身上的绝灭天,看了王志燃一眼,这次倒是没说什么代价,而是开口道:“过来。”
“哦。”
王志燃就傻乎乎地走了过去,然后……
“啪!”
“啊!”
绝灭天的一个巴掌,抽飞了王志燃,并且在他的左脸上留下了一个通红的掌印,王志燃知道,这一巴掌就是代价,赶忙低头一看,果然身上的衣服都干净了,一滴血的痕迹都没有。
从地上站起来的王志燃,捂着自己的左脸,连忙说道:“谢,谢谢!”被人抽巴掌还说谢谢,也真是绝无仅有了。
然而,看着一地的尸体,绝灭天反而来了兴致,对着王志燃说道:“小王,给我发动你的血脉力量,把这些土匪的老巢找出来,我想去那里看看!”
只是去那里看看?怎么可能!
王志燃非常清楚,刚才那位独眼老大脑子里的污浊想法肯定惹恼了绝灭天,所以她才会想将这一众土匪赶尽杀绝,真不愧是绝望之主,一点儿希望都不给!
慢着,绝灭天是神,她就不能用自己的神力来感知土匪老巢,为什么偏偏叫王志燃动手?
不过,这个疑问王志燃连想都不敢想,谁让绝灭天能够看穿自己的想法呢!
于是乎,王志燃立刻双手结印,口中念念有词,然后跳起了大神,发动全能者血脉中的能力,搜索了起来,很快就得到了结果。
“报告大小姐,土匪们的巢穴,我已经找到了,我来带路!”说完,王志燃就像狗腿子一样点头哈腰地带着绝灭天向山林中走去。
经过七弯八绕之后,王志燃终于带着绝灭天来到了一座山寨之前,不得不说,这山寨的位置确实精妙,竟然在森林深处的山凹之内,从外面根本看不到这块地方,想要走进这里,若非熟知地形的人带路,外人乱闯一定迷路!
难怪郡守都奈何不了这独眼,恐怕不只是武力上的因素,独眼的山寨位置隐秘,很难找到肯定也是原因!
当然,这难不倒拥有部分全能者血脉力量的王志燃,在这股力量的指引下,王志燃带着绝灭天来到了山寨大门前。
由于老大独眼带着大批喽啰离开,此时的山寨内只留下了少量喽啰看家。站岗的喽啰们在看见了王志燃和绝灭天的到来之后,非常惊讶,根本没想到会有外人进来。
于是乎,喽啰中的管事马上对着眼前的两人喝道:“来着何人!”
然后,他的脑袋就爆炸了。
接着,其他喽啰们的脑袋也爆炸了。
望着眼前瞬间死寂的山寨,王志燃不由得唏嘘道:这也死的太快了吧!
而绝灭天则大步向前,推开了山寨大门走了进去,仿佛像是在回自己家一样。
王志燃先是一愣,但马上反应了过来,立刻跟了上去。绝灭天刚才的那一击,肯定团灭了山寨里剩余的喽啰,那么这个山寨里还会剩下些什么?
当然是钱啦!
这伙以独眼为首的土匪,在当地作威作福了这么多年,肯定收获颇丰,金银财宝大大滴有!
而且,对于绝灭天这种大神来说,凡人的财宝一文不值,可是对于王志燃这样的凡人来说,钱财就意味着很多东西了,比如这一路上的路费就有了保障。
至于多下来的东西么,反正绝灭天不会要,那么王志燃也就勉为其难的笑纳了。
这不,早已洞悉王志燃想法的绝灭天就开口道:“小王,我打算在这里休息一天,明天再出发去汴封县,你快点去准备食宿。”
“渣!”
王志燃立刻满脸堆笑地答应了下来,刚才绝灭天的话中只字未提财宝之事,显然已经默认了王志燃可以自己处理,这能不高兴吗!
片刻后,两人就已经摸清了这山寨的结构,中央的大房子自然是老大独眼的居所,里面装饰披金戴银,充满了土豪之气,果然是土匪的风格。绝灭天自然就这房子当作了自己的居所。
大房子的左边是厨房,里面牛、羊、猪、鸡一应俱全,再配上花椒、孜然、茴香和桂皮,令王志燃不由得感叹这群土匪的生活真是好,每天都能吃香喝辣。
没办法,谁让那些土匪来钱快呢!
说到钱,最让王志燃兴奋的,自然是大房子右边的仓库了,当王志燃推门而入的时候,满地的金银财宝直接晃瞎了他的狗眼!
好多钱啊!
那些土匪们忙活多年的财产,都归我了!
嗷呜!
兴奋地王志燃当场一声狼嚎,就冲了进去,打开便携黑洞疯狂捞金!
虽然之前王志燃也从米拉克世界的角族皇帝手里拿到过十吨黄金,可那些黄金是用来给菲诺在地球上生活的生活费,并不全是王志燃自己的。但眼前的这些金银财宝,可是全都能装进王志燃自己的口袋!
我回去之后一定要过上数钱数到手抽筋的好日子!哦,对了,还要给桂买钻戒,买金项链,买最贵的衣服。
总之不管什么好东西,买买买!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疯狂捞金的王志燃忽然注意到,在不远处的桌子上,有一个小木架,架子上放着一枚银白色的发簪,目测长约十五厘米,发簪的头部篆刻着精美凤凰纹饰。
王志燃在看到这枚发簪之后,立刻本能地察觉到这是宝物,马上走了上去,伸出了右手,想要去拿这枚发簪。
然而……
第二百零四章别用你的脏手碰我()
然而,就在王志燃的右手即将碰到这枚发簪的时候,一个声音突然响起:
“别用你的脏手碰我!”
唉!
王志燃的右手就这样僵在了半空!
原因无它,这里怎么会有人说话?
之前绝灭天就已经杀光了山寨里所有的人,也就说现场除了王志燃自己和绝灭天之外,就没有第三个人了,怎么会有人声?而且,这声音听上去还很熟悉,好像是某个王志燃认识的熟人,只是一时半会儿想不起来。
王志燃一边环顾四周,一边问道:“谁在这里?给我出来!”说话间手里动作不停,依旧在伸向那枚发簪。
“叫你别碰我,你不听吗!”
这个声音再度响起,而这次王志燃已经感觉到声音传来的方向,不是别处正是这枚发簪!
光武大陆可是仙侠世界,在这种世界中,某些器物上会附有自己意识的器灵,这种器物则被称为灵器。但凡灵器皆为无价之宝,毕竟器灵的诞生都是可遇不可求的。
没想到这枚发簪竟然是灵器!哈哈,这回发了!
早已被贪婪充斥心灵的王志燃哪里还有顾忌,右手马上向这枚发簪抓去。
然而,王志燃却忽略了一件事情,拥有自己意志器灵当然会选择自己的主人,可不是什么阿猫阿狗都能随便碰的,因此……
“啊!”
只听王志燃一声惨叫,后退了好几步,左手则捂着正在流血的右手,惊讶地看着飘在半空中的发簪。
没错,这发簪竟然自己能动!而且刚才正是发簪突然飘了起来,用尖头刺向了王志燃伸过来的右手,这才把王志燃给刺伤的。
“怎么回事?”
显然,王志燃刚才的叫喊惊动了绝灭天,于是她就在转瞬之间,来到了仓库的门口,看向了面带惊讶的王志燃,以及……
“哦,是你!”
绝灭天看着那飘在半空中的发簪,像是看见了某位老朋友,一边走上前来,一边说道:“没想到,你这枚灵簪竟然在这儿。”说话间,绝灭天还微不可查地撇了王志燃一眼。
咦?绝灭天似乎认识这枚灵簪。
“是你!你,你怎么能到这里来的!”
灵簪在看到了绝灭天之后,竟然开口了,而且语气带有一丝恐惧,这下子王志燃可就惊讶了。
要知道,绝灭天是神,因此她无所不知很正常,可是这枚灵簪就算再怎么通灵,她怎么可能会知道绝灭天这位来自光武大陆之外的大神呢?
等等,“她”?
没错,是“她”,不是“他”,更不是“它”,在听见灵簪的话之后,王志燃竟然察觉到,这个灵器有不仅有自己的意识,还有自己的性别,女性。
呵呵,这可就奇了怪了。
想到这里,王志燃索性退到一旁,静观其变。
只见那绝灭天走到了灵簪的面前,霸道地开口:“现在,你归我了!”说完,伸出右手一把抓住灵簪,然后左手抓住自己的秀发,熟练地一插一绕,便将自己的头发盘在了这枚灵簪之上。
不得不说,绝灭天确实有几分古典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