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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二姐之死,其中最关键的因素当然是凤姐的借刀杀人。但读过这几回的故事后,我所接触到的“红迷”朋友里,很有些是并不痛恨凤姐的,因为是贾琏偷娶先损害了凤姐的利益,她是被迫进行“自卫反击”。有一位朋友更对我说,她觉得凤姐对贾琏的性控制,前提是她自己并非性冷感、性无能和性变态,书里有多次描写,说明她是能够满足贾琏的性需求的。因此,除了平儿以外,跟平儿陪嫁过来的三个,以及她过门前贾琏身边的两个,都被她一一排除,直到她计除尤二姐,又终于弄灰了秋桐,都属于无形中在推进一夫一妻的现代婚姻制度。所以,她的泼醋也好,“拔刺”也好,客观上都是具有进步意义的!不知大家对这位“红迷”朋友的观点,能够认同否?
尤三姐之死,关键因素竟是宝玉对柳湘莲说的那几句话。有“红迷”朋友喟叹:曹雪芹写得未免太冷酷了!他这样归纳:“王夫人一掌死金钏,贾宝玉一语死三姐,傻大姐一笑死晴雯。”这里只说贾宝玉一语死三姐。柳湘莲向宝玉询问情况,宝玉怎么会用那样的口吻来回答呢?特别是最后那句:“真真一对尤物,他又姓尤。”他但凡不那么说话,换个别的句子,也许就不至于立马惹出柳湘莲那么强烈的反感,而柳湘莲就算心存疑忌,熬到与尤三姐见面,也许就会冰释恶感,那么,事情也就不至于发展到“揉碎桃花红满地”的惨烈程度。曹雪芹为什么要这样写?我想,他大概是想写出人生与命运的诡谲。有的人,有的事,固然有其可寻绎的因果,却也往往更有诸多说不清道不明的玄机在里面。我们实在应该懂得,正因如此,任何人不可自称能解释一切,把握一切。
这六回书,其中两回,被诸多研究者指出并非曹雪芹原笔。周汝昌先生认为,第六十四回,可能还是根据曹雪芹残稿补缀的,多少还保留着些曹雪芹的文风;第六十七回,从行文风格上说,完全不及格,应该整个是别人后补的,但整理、补写这两回文字的,也并非曹雪芹去世二十几年后续书的高鹗,应该是跟曹雪芹比较接近的人,有可能是脂砚斋,或别的类似的人物。第六十四回里,黛玉有《五美吟》,五首诗诗意淡薄,大不如前面的诸诗,但有条脂砚斋批语说:“《五美吟》与后《十独吟》对照。”这就告诉我们,八十回后,也许仍是黛玉,也许是别的人——宝钗?湘云?——有写《十独吟》的情节。“十独”估计也是十个历史人物,但何谓“独”?指孤独者?是十位女性,还是男、女混合的十个被吟诵的对象?值得探究。
第六十七回,前半回的情节非常牵强,后半回的写法与第四十四回前半回太雷同,文字则完全没有了曹雪芹笔下的生猛灵动,尤其其中袭人去凤姐处,关于给巧姐儿做小兜肚的一段文字,敷衍成文,板涩不堪。曹雪芹的文字,特别是写人物说话,常常是一个人一种声口,也就是能铺排性格语言,即使是配角的语言,也如闻其声,连说话者的抑扬顿挫,都仿佛录了音般从纸上飞出。比如第六十五回和第六十六回,贾琏的小厮兴儿在二尤面前痛陈荣府各位主子的情况,就被他写得异常生动,完全符合兴儿那一层次人物的心理状态和语言习惯,读来令人忍俊不住。现在我把兴儿说及府里各人情况的话语抄在下面,其中的空白,请读者按周汇本正文补足,希望读者诸君能在这样的重温中,对曹雪芹的语言艺术再作深入体味:——关于王熙凤:
提起我们奶奶来,告诉不得,奶奶______,______……恨不得把银子钱省下来,堆成山,好叫老太太、太太说他会过日子,殊不知苦了下人,他讨好儿。占着有好事,他就不等别人去说,他______,或有了不好事,或他自己错了,他便______,他还______。如今连他正紧婆婆大太太都嫌了他,说他______,______,自家的事不管,倒替人家去瞎张罗……(针对尤二姐说“我还要找了你奶奶去呢”)奶奶千万不要去。我告诉奶奶,一辈子别见他才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都占全了……他看见奶奶比他标致,又比他得人心,他怎肯干休善罢?人家是______,他是______。凡丫头们二爷多看一眼,他有本事当着爷______……——关于李纨和众小姐:
我们家的这位寡妇奶奶,他的浑名叫作______,第一个善德人……二姑娘的浑名是______,______。
三姑娘的浑名是______……______,无人不爱的,也是一位神道,可惜不是太太养的,______。
另外有两个姑娘,真是______,______。一个是我们姑太太的女儿……一肚子文章,只是一身多病,这样的天,还穿夹的出来,______。我们这起没王法的嘴,都悄悄的叫他______。还有一位姨太太的女儿……竟是______……我们……见了他们两个,不敢出气儿……是怕这气大了,______,______。
这段话一直继续到第六十六回开头。值得注意的是,连兴儿这样的荣府下层人物,也认定老太太给宝玉定的亲就是黛玉,再过三二年,老太太一开言,就办喜事了。可见宝、黛的爱情悲剧,贾母在世还不至于发生,贾母去世后,没了靠山,王夫人、薛姨妈那方面的家族势力,才能达到排除黛玉安排宝钗,进而将贾家财产更牢靠地掌握到王家手中的目的。
第六十六回写贾赦派贾琏去平安州——这个地名有反讽意味,因为恰恰在这个州的管辖范围里,薛蟠的商队遭到强盗打劫——固然是为了从情节发展上,为凤姐设计把尤二姐赚进大观园留下足够的时间,同时,也是一个重要的伏笔:贾赦如此私自交结平安州节度使,行一些诡秘的勾当,是有违王法的,贾府事败,贾赦的这种罪行构成了“第一张多米诺骨牌”。
有人说,曹雪芹写女性,不是从头写到脚,总是头上、身上写得精细,而对脚却含混其辞。他这样写,也是“烟云模糊”的手法。目的呢,是为了回避一个敏感的问题:那些女性的脚究竟是天足,还是“三寸金莲”。现在有的年轻人可能不理解:这有什么敏感的呢?要知道,清代的满族妇女,是不缠足的,当时所谓妇女的旗装,一般的形式是梳“两把头”,穿宽袖高领旗袍,脚蹬花盆底鞋。但清代的汉族妇女,则仍和明朝一样,普遍缠足。曹雪芹祖上被清军俘虏,编入正白旗,虽是汉族,却又不得不依照满族的生活方式来过日子,因此,后来家族里的小姐,就都保持天足,并不缠足。可以推想,《红楼梦》里女性原型的脚部情况,就比较复杂,尤其是丫头们,有的家生家养,依照满族妇女习俗不缠足,有的却是从社会上买来的汉族女子,那就是缠足的。如果写小说的时候把这种天足和“金莲”并存的情况明确描绘出来,就会把故事的时代背景写得过分凿实,这不仅不符合他那将“真事”隐藏在“假语”里保存的写作宗旨,也可能会仅仅因为对一些妇女足部的描写而被指斥为“干涉时世”,坠入“文字狱”的网罗中。不过曹雪芹虽然竭力回避这方面的描写,终究也还是免不了偶有逗漏。第六十五回描写到尤三姐为反抗贾珍、贾琏的调戏而佯狂的肢体语言,其中一句就是“一对金莲或敲或并,没半刻斯文”。第六十九回凤姐带尤二姐去见贾母,贾母看完肉皮和手,鸳鸯又揭起裙子来——就是让贾母看她的“金莲”缠得怎么样,如果是天足就用不着这么审查——贾母评价说“竟是个齐全孩子”,可见尤二姐和尤三姐,还有她们的生母尤老娘,都是汉族妇女。第七十八回宝玉祭晴雯的诔文里有“捉迷屏后,莲瓣无声”的句子,晴雯本是赖嬷嬷买来敬献给贾母的,可见她也是个汉族女子。书里丫头、婆子骂“小蹄子”,被骂的当然就是缠足的;又有用“那里就走大了脚”来责怪偷懒的话,当然针对的也是缠足的丫头。书里四大家族的小姐们,包括凤姐,应该全是天足,她们之间笑骂时也会说些粗话,但没有用“小蹄子”这个词汇的。此外,李纨、尤氏是天足还是“金莲”,就很难猜测,林黛玉也难说,她母亲贾敏应该是天足,嫁给林如海,林家可能是汉族,那么,究竟她是根据林家的风俗缠足,还是跟随母亲保持天足,就不得而知了。第七十三回写到傻大姐,特别点明她是“两只大脚”,可见荣国府仆妇中天足者也大有人在。
书里的人物多有原型,那么,书里的院宇园林、街道坊巷,是不是也会有原型呢?回答是肯定的。周汝昌先生就考证出现在仍大体保持着规模的晚清的恭王府及其花园,是荣国府和大观园的原型。当然,曹雪芹在书里将其夸张、渲染了,又从别的真实素材里挪移、拆借了若干成分,再加以艺术想象,构成了小说里那些人物活动其中的故事空间。我曾在北京恭王府墙外生活了十几年,对那一带的地理环境十分熟悉,因此,当我读到《红楼梦》第六十四回这样的交代:“贾琏……于宁荣街后二里远近小花枝巷内买定一所房子……”就备感亲切,因为在恭王府西北二里远近的地方,现在也还有条小胡同,一直叫花枝胡同。这不会是巧合。这再次说明曹雪芹书写的这个文本,不是纯虚构的,而是“真事隐”后以“假语存”。
或打、或杀、或卖——为什么把“或杀”搁在“或卖”前面?
秦可卿留下可怕的偈语:“三春去后诸芳尽,各自须寻各自门。”我们掐指一算,从她道出那偈语,第十八回后半回到第五十四回,一春去;第五十五回到第六十九回,二春匆匆;那么,到第七十回,把二春简单结束后,就开始了三春,悲剧的阴影真是越逼越近,越来越浓酽,“诸芳”们在离散前,还有多少宝贵的光阴可以消磨?读者的心情,随着曹雪芹的行文,不免要沉重起来。
第七十回非常重要,又是一个关键的转捩点。
这一回的内容也非常丰富。
首先,把二尤的故事作一个彻底的了结。贾母不许将尤二姐灵柩送往家庙铁槛寺,贾琏只好将她与尤三姐埋在一处。
然后,有很重要的一段文字,说林之孝开了一个人名单子来,共有八个二十五岁的单身小厮,应该娶妻成房的,等里面有该放的丫头们好求指配。前面几次讲过,那个时代那样的家庭,那样的一批单身小厮,是贵族主子的男奴隶,他们到了二十五岁,给他们指配也到了发落年龄的女奴隶为婚,并不是如今婚姻介绍所那样的人道行为,而是为了让这种婚配产生出新的小奴隶来,以扩大贵族家庭的“动产”。接着就写凤姐操办此事,她去请示贾母和王夫人,一起商议,结果发现那一年到岁数的女奴隶状况不佳,数量不到八个,质量也有问题。“第一个鸳鸯发誓不去”,鸳鸯是贾母时刻离不开的,因此可以例外。读者要注意这一笔交代。作者没像交代单身小厮那样,把主子发落她们的年龄明确,读者可以估计出来,应该是在十八到二十岁的那个年龄段上。第七十一回写“鸳鸯女无意遇鸳鸯”,鸳鸯有那样的反应,跟她已到结婚的年龄,是有关系的。“第二个琥珀,又有病,这次不能了。彩云因近日和贾环分崩,也染了无医之症。”琥珀、彩云都因病暂缓。这似乎很人道,但其实奴隶主所考虑的,还是自身的利益——把有病的丫头拿去婚配,或者根本达不到生产小奴隶的目的,或者会生育出不良品种,那怎么行?最后,“只有凤姐和李纨房中粗使的几个大丫头配出去了。其余年龄未足,令他们外头自娶去了”。这是对前面李嬷嬷说的“好不好拉出去配一个小子”的具体展现。
说到这里还不免要多解释几句。一位年轻的“红迷”朋友来跟我讨论,他说,中国那时候不是已经处在封建社会了吗?封建社会不是已经有别于奴隶社会了吗?封建社会里的被压迫者,固然跟封建主子有一定的人身依附关系,也存在卖儿卖女的事情,但是,应该不会有奴隶主完全控制奴隶生命的现象了呀?怎么会在封建社会里,还会有奴隶社会的景象呢?显然,他考虑问题,完全是从概念出发,是一种教条主义的思路。不错,从大的方面来说,清朝定鼎北京以后,承袭了明朝的社会结构,确实还是地主阶级和人身不完全受控的佃农,以及自耕农等属于大多数众生的存在状态;但是,满族自己,进关前和进关后,都有奴隶存在。曹雪芹家族,就是满族正白旗的包衣。包衣就是奴隶,尽管皇帝主子喜欢你的时候,可以让你作官享福,可是一旦治起罪来,那就比汉族犯官的命运更惨。汉族官员被治罪无非杀头或入狱,包衣被治罪,那就还可能被发配到边陲去给“披甲人”(守护边境的士兵)为奴。在康熙朝煊赫一时的苏州织造李煦(就是《红楼梦》书中贾母原型的亲哥哥)——光他留下的给康熙的奏折和康熙在那些奏折上的批示就构成颇厚的一本书,现在有铅印本,大家如有兴趣无妨找来看看——在康熙薨逝雍正继位后,立刻被抄家治罪,他的下场,就比杀头还惨。因为李家是世代包衣,这种生命主子是轻易不杀的,总要当做非人的奴隶耗尽其生命才觉得“合算”,雍正就把差不多已经七十岁的李煦发配到边陲去给“披甲人”(最基层的士兵,虽然地位卑贱,但毕竟是“人”)为奴,具体地点是打牲乌拉(现黑龙江布特拉旗),当时是极寒苦的地方。到了那里,脖子上还要栓上绳索,“狗蓄之”。曾在锦绣江南享受了几十年雅致生活,并曾几次接驾康熙,风光到不堪地步的李煦,老年竟是这样的下场!当然,他在那地方没多久也就一命呜呼了。因为李煦本身就是皇家的奴隶,因此他的所有家眷和奴仆也就都是奴隶,雍正把他抄家治罪后,将大部分他的家人奴仆赏给了去奉旨抄他家的官员,其余的押解到北京,在崇文门公开变卖。这就是在清朝那样一个大体是封建社会的政权下,依然保留着奴隶制度的复杂的社会景观。那么,在李煦,当然也包括曹寅,以及“真事隐”后,以“假语存”呈现在书中的四大家族那样的家庭的内部结构里,存在着奴隶主和人身完全没有自由的奴隶之间的阶级关系,我们也就可以理解了。第六十三回曾写道:“贾府二宅皆有先人当年所获之囚赐为奴隶,只不过令其饲养马匹,皆不堪大用。”
奴隶二字明写。后面第七十四回,写抄拣大观园后,惜春不能容忍入画,让尤氏赶紧带出去“或打、或杀、或卖”,她为什么把“被卖”说在“被杀”后头?因为“被杀”可能还是非奴隶的“罪人”的待遇,但“被卖”,那就惨痛无比,属于非人的待遇了!再引用一次第四十五回赖嬷嬷的那句话:“你那里知道奴才两字是怎么写的!”这是具有清朝包衣世家身世的作者,才写得出的极沉痛极惨烈的喟叹。读《红楼梦》,一定要读懂这些地方,方解其中苦涩之味。
这一回很快把季节转到第三春的仲春时节,“争奈宝玉因冷遁了柳湘莲,剑刎了尤小妹,金逝了尤二姐,气病了柳五儿,连连接接,闲愁胡恨,一重不了一重添,弄的情色若痴,言语常乱,似染怔忡之疾。”怔忡之疾就是受惊后心脏跳动不正常,心理上抑郁,造成思维和语言障碍,这病可不那么容易治愈。袭人想出的办法很对,就是拼命让宝玉开心。于是就写到怡红院早起,晴雯、麝月、芳官抓痒玩闹,袭人故意叫宝玉去看,宝玉就去解救被抓的芳官,四个人闹作一处。这个地方有一句写晴雯穿着“红睡鞋”,满族的天足女子睡觉是不穿睡鞋的,只有“三寸金莲”的汉族缠足女子才睡觉时穿“睡鞋”,这很细微的笔触,再次证明晴雯是个汉族缠足的姑娘。接着写李纨处的丫头碧月来找东西,看见怡红院的热闹情景大表羡慕。
接下去才是这一回的正题。林黛玉的《桃花行》和她的《葬花词》一样,既是自我命运的喟叹,也是“群芳”共同的哀歌。最后两句:“一声杜宇春归尽,寂寞帘栊空月痕。”1957年以后的通行本“帘栊”全印成“帘栊”,这又派生出关于汉字简化的问题。现代汉语把“帘”和“帘”合并为一个字,但是中国传统的遮窗物有的是细竹丝编的,叫做“帘”或“帘栊”,可以卷起和放落,晚上月光可以透过那帘栊的缝隙射进来,站得离那帘栊远点,还可能大体上望见月亮的形态,所以中国古诗词里有“一帘明月”的措辞,把我们引入非常幽静非常美丽的意境。而“帘”则是纺织品制作的,放下或闭拢后是不可能有帘栊那样的月光渗透效果的,当然,软帘可以取K形状态,构成优美曲线,也可以营造出诗情画意。但“帘”与“栊”却构不成一个概念,“帘栊”是说不通的。周汇本在这点上则非常注意,虽然大体上也采用简化字排印,但遇到这种牵扯到传统文化的特殊写法时,则一律避免“不合理简化”,该繁则繁。周汝昌先生有一个重要观点,就是他认为《红楼梦》应该被视为新国学的精髓,年轻人了解国学,了解大中华的传统文化,无妨从《红楼梦》入手,这样切入,既丰富,又有趣。那么了解“帘”与“帘”的区别,其实就是了解传统中国窗文化的一例。周汇本第七十回《桃花行》最后一句不印成“帘栊”而印成“帘栊”,仅此一词,也显示出了其可贵之处。
根据我个人的研究,还认为这最后一句,也是在暗示书中的“月”派势力,已是强弩之末。
在由桃花社过渡到柳絮词那段情节中间,曹雪芹又特意写到王子腾夫人到府、贾政寄来家书将于六七月回京等等事情,其中特别提到“王子腾之女许以保宁侯之子为妻”,可见四大家族之间,是尽量去互相婚配的。误读第二十九回贾母回绝张道士提亲时的那几句话,断定贾府在婚配上不论家业根基的看法,更可以打消了。
因为贾政即将回来,回来后免不了要查宝玉的功课,“书是第一件,字是第二件”,但是宝玉平日哪里把这些“正经事”放在心上,于是临时抱佛脚,临帖写字凑数。众姐妹也都帮忙,黛玉最积极,让紫鹃送去足足一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