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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心武揭秘红楼梦-第7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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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脂砚斋当然最有资格来写她自己家族的故事,也就是所谓“枕霞阁十二钗”的故事。这条批语显示出脂砚斋对自己的写作能力颇有信心。前面我们提到过“凤姐点戏,脂砚执笔”,她对《红楼梦》或者说《石头记》(她更钟情后一个书名)的写作,介入得很深。古本八十回书,周汝昌先生认为有四回都并非曹雪芹原笔,后面我会详说,那么这四回是谁补成的呢?不是高鹗,而很可能就是脂砚斋。

在写到大家准备咏菊花诗时,有一笔写到宝玉“命将那合欢花酿的酒烫一壶来”,按说这句话算得什么?小说嘛,虚构嘛,作者大笔一挥,想写什么就写什么,读的人有什么必要去仔细推敲?确实有那种纯虚构信笔挥洒的小说,但《红楼梦》不属于那种类型,因此,在这个地方,就出现了一条脂砚斋批语:“伤哉!作者犹记矮 舫前以合欢花酿酒乎?屈指二十年矣!”舫是船形的园林建筑,现在你到北京颐和园还可以看到很大的一个叫清宴舫的湖中石船。脂砚斋提到的这个舫名字很怪,当中那个字读音是“傲”,意思是头很大眼窝很深,可见那个舫造型非常特别。这样一个舫名不可能是临时虚构的。说明在现实生活中,确实有那么一个空间,在那个空间里面,批书人和著书人曾在一起用合欢花酿酒,也就是说,书中这么一句“闲笔”,其实也是有生活依据的,是有事件原型、细节原型的。批书的一见这句,由眼入心,就受触动,以致不由自主地发出喟叹:“伤哉!”这意味着他们昔日的好时光已经一去不返,正所谓“春梦随云散,飞花逐水流”。“伤哉”,也是笼罩《红楼梦》全书的一个基调。这条批语最早出现在己卯本上,它可能更早就已经批出。那么,就按己卯年(公历1759年)往前推二十年吧,大约是乾隆三年到四年,那正是现实生活里曹家以及相关家族“一枯俱枯”的陨落期,而当时的曹雪芹、脂砚斋大约是十六七岁。“伤哉!”这哀怨是发自内心的,用合欢花酿酒是他们共同享受过的“最后的欢乐”。这样的批语再次说明,《红楼梦》具有家族史、自传性、自叙性的特点,它的文本特征就是以“假语”来存留“真事”。周汇本在第三十七回里,有两处文字选择是值得特别跟大家提醒的。起了诗社,作为诗人,大家就要各取一个别号。请读者诸君将书中几位诗人的别号形成过程填入括号:

李纨自取( )

探春先自取( )

探春接受宝玉建议后再自取( )

黛玉刻薄探春后,探春给她取的,她默认( )

李纨替薛宝钗取的( )

探春替宝玉取的( )

李纨提醒宝玉小时候自己取过别号,是( )

宝钗又给宝玉取了个别号( )

宝玉最后采用的别号( )

史湘云来了后用的别号( )

迎春的别号( )

惜春的别号( )

其中李纨提醒宝玉曾有过一个别号,宝玉笑道:“小时候干的营生,还提他作什么?”那个别号究竟是什么?1957年人文社的通行本印的是“绛洞花主”,这是延续了程乙本的错误。1982年推出的红学所校注本,却也印为“绛洞花主”,这真奇怪,因为红学所的这个本子是以庚辰本为底本的,庚辰本上清清楚楚写着“绛洞花王”,为什么要改“王”成“主”呢?更奇怪的是,这个红学所校注的通行本,每回后面有“校记”,如果他们认为庚辰本的写法不足信,换用别的古本的文句,按他们自定的体例,是应该在“校记”里加以说明的,可是这样重要的一处文字,他们撇开自己所用的底本,取“主”而否“王”,竟然在回后“校记”里也不予说明。周汇本的可贵,就在于正本清源。将通行本里讹误多年的“绛洞花主”订正为“绛洞花王”,又是鲜明的一例。和贾母提起娘家曾有枕霞阁一样,这里写到宝玉小时候曾给自己取过一个“绛洞花王”的别号,都属于小说文本中的延伸空间,使读者对作者笔下的“现在时”叙述,不仅可以有前瞻性的想象,也能够有回顾性的想象。换句话说,就是把角色的“前史”,通过这样的话语,逗漏给读者,令读者感到书中的人物更有立体感。

宝玉说取那样的别号,是他“小时候干的营生”,“小时候”是什么时候?他说这个话的时候是十三岁多没到十四岁,那个时代人们认为六十岁就算满寿,“人生七十古来稀”嘛,三十岁已是“半生”,十三岁则已接近成年了。因此,“小时候”应该指五六岁刚开始懂点事的时候。那时候荣国府没有大观园,宝玉跟贾母一起住,贾母院正房有很大的空间,宝玉在那个空间里淘气。五六岁的孩子不可能有“主”的概念,但“王”的概念肯定是有的,最现成的“榜样”就是“美猴王”孙悟空。宝玉从小爱红,爱跟花朵般的女孩子玩耍,贾母正房里的主色调是深红(绛)色,他就把自己想象成“红色山洞里的一个保护花儿的猴王”,于是有了“绛洞花王”的别号。这个小时候的别号把宝玉的性格特征凸显出来,而且这种特征在他成长的过程里只有增强没有衰减。“绛洞花王”这个别号,和第二十九回里出现的“遮天大王”的符码是相通的,都是对宝玉人格的隐喻,印本里千万不能错,读者则应该充分地重视。

第三十七回写迎春担任诗社副社长,她认真负责,当大家构思的时候,她命令丫鬟点了一支香。这支香的名字,此前所有通行本都印作“梦甜香”,周汇本则根据两种古本的写法,确定为“梦酣香”。我们都知道后面有关于史湘云醉卧芍药和抽到“香梦沉酣”花签的情节,周汝昌先生认为“甜”是“酣”的讹变,“梦酣香”是曹雪芹原笔。这也显示出周汇本的精校特色。

贾母论窗需细品·书至三十八回已过三分之一有余

这四回围绕着刘姥姥二进荣国府,花团锦簇地展开情节。因为这些描写,“刘姥姥进大观园”已经成为一句广泛流传的俗谚,人们在表达从社会低层进入社会高层大开眼界大出洋相这类意思时,都可以使用这句谚语。比如:“哎呀!我可真是刘姥姥进大观园啊!”一方面表示身临的空间场合十分高级,一方面在满足中又表达出谦虚。“哎呀!你可真是刘姥姥进大观园啊!”则有“你可真是土气啊”、“难怪你大惊小怪啊”一类的意思,多少有些调侃的意味。刘姥姥一进荣国府在第六回,那时候还没盖起大观园。在曹雪芹的构思里,刘姥姥还应该有三进荣国府,估计那段情节在第九十五回左右,内容是贾府败落的危机时刻,她知恩报恩,参与搭救巧姐儿的事宜。

第三十九回的回目,周汇本取杨藏本的写法,与此前众通行本完全不同。这一回里写刘姥姥讲一个虚构的少女抽柴的故事,还没完全讲完,忽听外面人吵嚷起来,原来是南院里的马棚起火,贾母起身由人扶出至廊上去看,东南上火光犹亮。这一笔我以为具有多方面的内涵:一、把荣国府的规模,进一步写出来了。第三回写黛玉初进荣国府,没进正门,进的是西南的角门,轿子抬进去,还走了一射之地,一射就是拉弓射箭那支箭所能飞越的距离,应该至少有三十米,从那里由府内小厮换下轿夫,再抬到垂花门,里面才是贾母住的院落。可见贾母院宇南面,还有相当大的空间。第三十二回说金钏投井的地点,是府里东南角,那里应该是她父母和别的仆人居住的空间,即所谓“下房”。这说明贾母院的垂花门,和贾政王夫人住的正房大院的仪门,应该是平齐的。而在通向这两个门的甬道的旁边,则有很大一个空间,这空间可以用墙围成几个区域,其中除了“下房”,还有马棚、轿房等必要的设施。贾母院正房的房基很高,因此站在廊下,能看到东南方向马棚余火的亮光。第六回写姥姥初闯荣国府,前边大门角门全进不去,后来找到府北边的后门,才终于进去见到了周瑞家的,可见府北也有很大的一片空间是供仆人居住的,可能像周瑞夫妇那样比较体面一点的陪房,都住在那个空间里。从那个空间往南,则能到达凤姐所住的那所小院落。小院落门前有粉油大影壁,转过那影壁,是贾母院与贾政王夫人院之间的高墙下的甬道。书里许多故事情节都发生在那个甬道里。比如贾芸为谋求一个差事而先求贾琏后求凤姐,就都是在那个空间发生的。那长长的甬道两侧有穿堂尽头有倒座。把《红楼梦》的文本读细了,闭眼一想,读者们应该对荣国府的建筑格局形成一个至少是比较粗放的概念吧。

二、刘姥姥虽是信口开河(有的古本写作“信口开合”,也通),贾宝玉竟当了真,这是再一次写宝玉“情不情”的特殊人格。宝玉的心思,只有黛玉深谙,因此大家说下雪吟诗,她却说:“还不如弄一捆柴火,咱们雪下抽柴,还更有趣儿呢。”其他人听完刘姥姥胡诌很快忘怀,独黛玉知道宝玉不仅不会忘,还要久存于心。宝玉岂止存于心,他还采取行动——命令茗烟去踏访那塑像成仙的美女祠,这就把宝玉的“情不情”推向了极致。

三、大家都知道,茗烟按刘姥姥所述的方向去寻美女祠,最后却只找到了一处破庙,里面供的是什么呢?“那是什么女孩儿,竟是一位青脸红发的瘟神爷!”我以为这是有象征意义的,也属于“草蛇灰线,伏延千里”的一例。雪中抽柴,以图御寒系命,这正是八十回后贾府将遇到的窘境,但到头来还是避免不了遭遇“瘟神爷”,在“接二连三,牵五挂四”(第一回中的句子)的政治大火里,归于毁灭。这一回写火起东南,贾母遥望,火光闪闪,暗示最先出事的,将是东南金陵的甄家。第七十五回一开头,就写到甄家被抄没治罪,王夫人不得不向贾母汇报。

第四十回,写贾母带着刘姥姥逛大观园,把前面没有详细描写的一些居室景象,补写得非常详尽。在探春居所秋爽斋,通过凤姐女儿大姐儿和板儿互换佛手和香橼,埋下八十回后他们结为夫妻的伏线。在宝钗居所,贾母严厉地批评了宝钗那把屋子弄得素净到极点的“装愚”“守拙”做派,说:“年轻的姑娘房里这样素净,也忌讳。我们这老婆子,越发该往马圈去了。”这可是一句袒露真心的话,请问:贾母怎么会容忍为宝玉娶这样一个媳妇呢?这些,我在前面讲座都有详尽的分析,这里点到为止,不再展开。

《红楼梦》是集中华传统文化之大成的一部辉煌之作。通过《红楼梦》不但可以了解中国古代的历史、哲学、宗教、伦理秩序、神话传说、诗词歌赋、烹调艺术、养生方式、用具服饰、自然风光、民间风俗……还可以了解中华民族的园林艺术和建筑审美心理,而这些因素并不是生硬地杂陈出来的,而是完全融汇进了小说的人物塑造、情节流动与文字运用中。

第四十回书中,贾母带着刘姥姥逛大观园,到了林黛玉住的潇湘馆,发现窗户上的窗纱不对头。

“这个纱新糊上好看,过了后来就不翠了。这个院子里头又没有个桃杏树,这竹子已是绿的,再拿这绿纱糊上反不配。我记得咱们先有四五样颜色糊窗户的纱呢。明儿给他把这窗户上的换了。”

凤姐听了,说家里还有银红的蝉翼纱,有各种折枝花样、流云 福、百蝶穿花的。。电子书下载

贾母就指出,那不是蝉翼纱,而是更高级的软烟罗,有雨过天晴、秋香色、松绿、银红四种。这种织品又叫霞影纱,软厚轻密。

这个细节就让人知道,中国人对窗的认识,与西方人有所不同。西方人认为窗就是采光与透气的,尽管在窗的外部形态上也变化出许多花样。古代中国人却认为窗首先应该是一个画框,窗应该使外部的景物构成一幅优美的图画,因此在窗纱的选择上,也应该符合这一审美需求。外面既然是“凤尾森森”的竹丛,窗纱就该是银红的,与之成为一种对比,从而营造出如画如诗的效果。

后来贾母又带着刘姥姥到了探春住的秋爽斋,她再一次注意到窗户,“隔着纱窗往后院看了一回,因说:‘这后廊檐下的梧桐也好了,就只细些。’正说话,忽一阵风过,隐隐听得鼓乐之声,贾母问道:‘是谁家娶亲呢?这里临街到近。’王夫人等笑回道:‘街上的那里听得见,这是咱们的那十几个女孩子们演习吹打呢。’贾母笑道:‘既是他们演,何不叫他们进来演习……就铺排在藕香榭的水亭子上,借着水音更好听!’”贾母嫌窗外的梧桐细,就是因为她把那窗户框当做画框来看,窗户比较大,外面“画面”上的梧桐树也要比较粗才看上去和谐悦目。中国古典窗不大隔音,并不完全是因为工艺技术上在隔音方面还比较欠缺,而是有意让窗户起到一种“筛音”的作用,即使关闭了窗扇,也能让外面的自然音响和人为乐音渗透进来,以形成窗内和窗外的共鸣。所以她主张到水上亭榭里面,开窗欣赏贴着水面传过来的鼓乐之声。

林黛玉受家庭熏陶,也受贾母审美趣味的影响,非常懂得窗的妙处。潇湘馆有个月洞窗,第三十五回,林黛玉从外面回来,就让丫头把那只能吟她《葬花词》的鹦鹉连架子摘下来,另挂到月洞窗外的钩子上,自己则坐在屋子里,隔着纱窗调逗鹦鹉作戏,再教它一些自己写的诗词。那时候窗外竹影映入窗纱,满屋内阴阴翠翠,几簟生凉,窗外彩鸟窗内玉人,相映生辉,令人如痴如醉。鹦鹉毕竟还是一种人为培育的宠物。第二十七回写到,林黛玉一边往外走一边跟丫头交代:“把屋子收拾了,下一扇纱屉子,看那大燕子回来,把帘子卷起来,拿狮子倚住,烧了香,就把炉罩上。”可见那些糊上窗纱的窗户,是可以把窗屉子取下来,让窗外的自然和室内的人物完全畅通为一体的。而大燕子就是自然与人亲和的媒介,潇湘馆的屋子里,是有燕子窠的。燕子归来后,窗帘并不闭合,说拿“狮子”倚住,那“狮子”其实是一种金属或玉石的工艺美术制品,压住窗帘一角,使窗帘构成优美的曲线,使窗内与窗外形成一种既通透又遮蔽的暧昧关系,这里面实在是蕴涵着丰富的文化元素!第七十回林黛玉写有一首《桃花行》,几乎从头至尾是在吟唱窗户内外人花的交相怜惜:“……帘外桃花帘内人,人与桃花隔不远。东风有意揭帘栊,花欲窥人帘不卷。桃花帘外开仍旧,帘中人比黄花瘦。花解怜人花也愁,隔帘消息风吹透……一声杜宇春归尽,寂寞帘栊空月痕。”前面讲了,贾母也曾年轻过,曾在史家枕霞阁淘气,落进湖中险些淹死,虽然被及时救了上来,毕竟还是被竹钉碰坏了额角,留下一点疤痕。她年轻时可能没有林黛玉那么伤感,但林黛玉对外祖母的审美情趣,可以说是继承了其衣钵,并有所发扬光大,她的一系列行为和她的诗句,都是对贾母论窗的艺术化诠释。

读第四十回,应该对贾母论窗留下印象,并加细品,否则,真成了“猪八戒吃人参果”,那么好的滋味,那么丰富的营养,全忽略、遗漏掉了,该多可惜!

第四十回后半回“金鸳鸯三宣牙牌令”,表面上似乎是“闲文”,实际上是把笼罩在贾家头上的“双悬日月照乾坤”的政治危机,巧妙地暗示了出来。第四十一回前半回可谓“妙玉正传”,仅仅一千三百多个字,就塑造出一个性格特异的艺术形象。第四十二回写“黛、钗合一”,论家对之的分析结论各不相同,但从这一回以后,黛、钗间确实不再冲突,这个文本现象总不能加以否认。这些内容都是非常重要的,因为我在前面讲座有非常充分的论述,这里从略。第四十二回前,有一条脂砚斋批语,其中说:“今书至三十八回时,已过三分之一有余。”可见曹雪芹的《红楼梦》全书绝不是一百二十回,如果是一百二十回,三十八回还不够三分之一,怎么能说“已过三分之一”并且还“有余”呢?看来也不像是一百一十回,应该是一百零八回,一百零八回的三分之一是三十六回,三十八回当然就是“已过三分之一有余”。“一百二十回的经典《红楼梦》”的说法是不正确的,那不是曹雪芹的《红楼梦》,请所有热爱曹雪芹的《红楼梦》的人士一定要从以往通行本的迷雾里走出来,毅然地与高鹗的四十回续书一刀两断。即使仍觉得高续写得好或有长处,也再不要在概念上与曹雪芹的《红楼梦》混淆!

不可小觑尤氏·李纨也有尖刻时

这三回书进入了一个新的情节链。贯穿性的事件是凤姐的生日风波。贾琏之俗,凤姐之威,平儿之屈,宝玉之慰,贾母之高论,读者们都会留下很深的印象。

但是,还应该注意到,第四十三回,其实是一篇“尤氏正传”。尤氏的生存是很不容易的。她是贾珍的续弦,贾蓉非她亲生,娘家的情况又每况愈下,父亲丧偶,续娶的妻子带来两个“拖油瓶”——尤二姐和尤三姐。她不但要操持宁府的家务,还经常被贾母叫过去办理一些事情,她要应付方方面面,其中棘手处不少。在曹雪芹笔下,尤氏是深明大义的人(这里说她深明大义,是以书中荣、宁两府的总体利益为坐标的),在关于秦可卿的那些情节里,这一点写得比较含蓄,但是依然可以让读者感觉到,她是把家族的总体利益,置于个人荣辱之上的。当家族把秦可卿作为隐性的政治资本储蓄起来,以求高利息的政治回报时,即使听到焦大那样的醉骂,她也能隐忍,直到这笔储蓄完全落空,而且秦可卿临自尽时“淫上天香楼”,她才以“胃痛旧疾”复发为借口,暂撂了一阵挑子,不去参与丧事的操办。事过境迁,她又恢复常态,理家办事。这一回写她接办贾母交代的凤姐生日喜庆,因为是采取了凑“分资”的形式,牵扯到府里上、中、下众多人的经济利益,有心里愿意出资的,有勉强出资的,更有心里抵触的,实际操办起来非常棘手,但尤氏精明处不让凤姐,宽厚之德却是凤姐望尘莫及的(第七十五回脂砚斋在一条批语中赞她“其心术慈厚宽顺”)。她办起事来绝不贪渎,最后把所有的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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