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了口气摇着头回答“千珑啊,你、你有时候太聪明了…时机没到吾不能说太多,能告诉你的吾一定不会隐瞒,那个文字确实是中国文字。”果然如此,千珑情绪一下子激动起来想张口继续提问关于两者的联系,但王子轩气场瞬开千珑只感觉后背一凉话到了喉咙口就是出不来,不过千珑心里另一个自己也在警告着他不能再问下去,不能再问下去,于是千珑硬生生的把疑问吞到了肚子里,用另一个问题替换。“您让我在试炼结束后来找您,在拍卖会上不能说,那在这里可以说了吗,您为何要多此一举呢?”千珑看着十的眼睛等待着他的回答,可十却并没有马上让千珑如愿,就这样待在原地沉默着看着他,千珑恍惚间感觉自己有点神经过敏,盯着十的眼睛竟然什么都没看到,只有他自己的身影在无边无际的银河中矗立着,突然那个自己竟然流泪,掉落下来的泪水看似透明,细看却是诡异的银色光芒,犹如剧毒的银水,千珑把视线从地上的银色泪水移到自己身上时,那人却又变成了以前的自己,金珑!在这个时候十开口“吾相信你,已经在那一次试炼中见到原本在这个时代的千珑,而且还选择留在这个时代,吾说的对吗?”千珑呆呆的点点头,十接着说“原本吾不希望插手你的试炼,但是在你试炼前吾于金珑在梦里有一段谈话,似乎是他自己找上吾的,他跟吾说在地球上给你放置了一个装置,给你一个选择的机会,试炼结束后回来的不是,而是他的话就要让吾想尽一切办法把高级人类藏起来,如果回来的是你就让吾转告一句话‘谢谢你这个倒霉蛋选对了路’。”不、不客气…千珑默默道谢可是手已经握成拳头,这语气是金珑本人没错但是为什么明明是称赞的话听上去这么的不舒服。谈话到此谜团没有解开多少反而还增加,假如回来的是真正的千珑,为何要把高级人类藏起来?“那他有没有说为什么试炼后要是他回来,就要让您把全部的高级人类藏起来,现在高级人类应该已经占了大多数了吧,连普通的人类血液里多多少少也流着人类的血,那剩下的恐怕也没多少人了。”王子轩听千珑的话眉头都皱成饺子皮了,忽然像是想通了一件事,也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摸着下巴突然插嘴一句“虽然本少爷今天只是陪客,但是回去后我会派一队高手留在这里。”“哇…”十笑容满面的拍手叫好“不愧是王子轩,既聪明又有力气,千珑有您这样的男人真是幸福。”
第七十三章()
对于王子轩突然说要调出红蜘蛛的人员保护十,千珑本能的嗅到了危险的气息,所指的危险并不是来自王子轩而是关于第四文明,王子轩的为人大家都很清楚,不是关于自己的事情跟千珑的事基本不插手,但是身经百战头脑逻辑思维发达的他,比常人更快看清一件事中的猫腻,可这件事中千珑跟他自己只是个路人,所以即便知道事情中的缘由也会告诉任何人,相反的他们两人在其中是主角时那王子轩会提前做好很多准备来应付。
也就是说这一次千珑或者是他自己一定会有危险,而第四文明只是小小的导火索,背后才是一个大大的局,一旦第四文明有什么异样,那警钟也向他们敲醒,至于十预知梦中的那个黑发人到底是不是donald,也只有到那时候才知道了。
时间所剩不多离大家回到这里只剩下不到一半,千珑问了他最后一个也是最重要的问题。
“您应该认识我的母亲,跟我说说母亲于‘搭档’的创始人金珑之前的事情。”
其实千珑的这句话并不是什么问题,而是在肯定答案的前提下要求对方细说此事,千珑的话一出让他感到不解的是,十在他说这句话期间眼中瞬间闪过一丝的杀气,他的杀气跟王子轩的杀气相比之下,等于是狮子跟豹子完全不在一个等级,如果是平常人一定不会察觉到,但是身为狐猫的千珑十足的体会到了瞬间被推入深海中的感觉。
就在千珑感觉要窒息时,十反问了一个问题“今天吾跟你也只是第二次见面,从哪里能判断出跟你母亲是认识的?”
这个老狐狸,千珑心里暗骂着轻咳一声,把胸口的压迫感驱逐“就从一件事也就是最平常的事,身为客人到现在为止您从未对我的母亲说过一次话,打过一个招呼,甚至连眼神都没有对上过,我不知道你们互相在抵触什么,但是你们装不认识太过了反而变的更奇怪。”
“不愧是我的儿子。”
就在千珑狠瞪他时连清的身影竟然悄无声息的出现在了十的身后“我们确实装的太过了。”
十温柔的一笑抿了抿嘴似乎想说但不知为何又把话吞了下去,连清跟之前相比放松很多笑嘻嘻的勾着一旁身高比自己矮一段的十说道“我们已经认识很久很久了,他可是我的大哥。”
“……”千珑已经无语可说,呆木的看着那两人。
连清瞄到千珑脸色不怎么好急忙又说“我知道你想问什么,所以我把知道的都告诉你,替我向你父亲保密哈,他可是个醋王。”
“呵呵。”
王子轩轻笑了一声,吓的另外三人身体一抖,都不知道他突然又抽什么疯。
千珑惊吓过后叹了口气母亲原来是在担心这一件事情,他点头表示会保密,他总不能作死拆散自个儿父母。
十意识到连清将会讲一篇很长的故事,细心的为我们准备了茶水跟点心,千珑跟连清看到奶油蛋糕眼睛都齐刷刷的放光,十偷笑着把四周透明的玻璃墙壁换成了夜景,就在这种气氛里连清慢慢的讲述着自己的过去。
(方便起见用第一人称)
我是出生在三千年前,具体的日期因为活的太长渐渐的被时间冲刷掉,父母是谁也不记得,要说记住的东西也只有几个人而已,把我从小拉扯大的人,我生活的星球都是跟我长的一样的狐猫,所以那个人在我们之中相当特别,他隔三差五会出现在我们的星球上,那个人就是之后创造出高级人类跟‘搭档’的金珑。
他每一次来到我们星球都会先去找我,然后给我吃很多奇形怪状的东西,那时自己也很单纯给什么就吃什么,大概五百多年后的一天清晨,我醒来后发现跟平常的狐猫相比我高出了很多,正好那一天也是金珑来星球的日子,他看到我变成了人形很高兴,之后就把以前给我吃的东西分给了别的狐猫吃,也是从那开始他开始教我怎么控制身体中雄厚的精神力,狐猫天生的精神力超群被他指点一二我很快就形成了现在所谓的‘蚕丝’。
随着控制精神力越来越熟练,身体也随着时间变大,竟然比金珑还要高,可是突然有一天金珑像是消失一般很长时间没来,这段期间陆陆续续有很多的狐猫开始化成人形,没有了金珑只能由我来教导他们生活,顺势也成为了他们的王。
我们狐猫唯一的缺点就是不死,只要心脏还在身体里跳动,不管受多重伤都能靠时间来愈合,活的久了他们对于以前的记忆也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消失,大家都已经忘掉了金珑,我也对金珑的记忆模模糊糊起来,就在我们开始有自己的文明时金珑竟然又回来,而且还带来了很多人,他们一开始很奇怪用大型的机器在地上挖坑,然后又把一个大东西放了进去后把洞给填上,之后他们都在那里活动很少来到地面,也很少跟我们星球上的人交流,我的人民一开始很反感纷纷用自己的‘蚕丝’想要赶走这些人,我可阻止不了这么多的狐猫攻击,幸好有金珑他在几乎没有人能打得过他的‘蚕丝’,不然‘搭档’也不可能在宇宙大战前开发出来。
之后的日子金珑几乎都在我们的星球中生活,没有一天离开过这段时间我也是第一次见到他的爱人,竟然是个男人,虽说我曾经幻想过很多次金珑的爱人,但万万没想到竟然是个男人,还是沉闷无聊到爆的那种,我那时候也算是个王,每一次跟他说话他的回答永远不超过五个字,我实在受不了就一直无视他的存在。
金珑那时候白天就跟他的爱人在地下研究‘搭档’,晚上就回到他们的飞船休息,有一天他要找十几个力气大的狐猫帮忙制造新的飞船,我很奇怪问他为什么要制造新的,我这么问也不是没有理由,他每一次来总有十几艘飞船一起跟来,一点都看不出缺飞船,金珑没有当场回答只是急忙让我去找,再后来飞船成功制造完成,他也是在制造完成的当天跟大部队一起神秘的再次消失。
自那一次消失后就到现在都没有出现,只留下几个‘搭档’和高级人类血清还有就是那一艘飞船,我就用那一艘飞船在宇宙中寻找他的踪迹,这就像是大海捞针般,金珑是没有找到却遇上了十,那时候他的脾气就像个老头子,可是我那时候也还像个小孩子想找点乐子,就跟他闹一开始他并没有搭理我,可是偶尔配合一次笑的我喘不上气。
本来我们两个人在各个星球玩的好好的,他竟然也突然玩失踪,也就是宇宙大战开始前一天,我在赶回到自己星球时遇到了骄王第三代骄王朔。
第七十四章()
当时我还不知道骄王家族掌控半个宇宙,那时战争就在离我星球十几光年的位置,交火很是猛烈双方也都损失惨烈,对于碰巧进入战场的我无法判断两方谁是处在正义的一方,可是当我看到骄王朔身边的骄王炎时,第一次产生了人类所谓的爱慕情感,也是他那视万物平等的眼神让我着迷。我当时就想帮助他不想让他受伤,于是我就用金珑留下来的‘搭档’用压倒性的实力简简单单就打破这尴尬的局面,最后由两父子收场这一场宇宙大战他们得到了完胜,也因此跟骄王家族结成了联盟。之后的发展就是跟骄王炎恋爱结婚,就在结婚典礼上十突然出现把我吓的不轻,他跟我解释了为何突然消失,我也能理解身为一颗星球的统治者所做的逃避,都是为了自己星球上的人民,十也只不过逗留了一会儿之后就又回到了他的星球,结婚典礼结束后拆他给我的礼物,里面竟然是一个铁盒子,里面不过时一个芯片。婚后抽空我打开了这个芯片,里面竟然是关于‘搭档’的所有制作资料,我把这资料交给了我的团队,然后我立马跑到了他的星球,那也是我第一次看到他所统治的星球,不得不说他管理的相当好,每个人的脸上跟空气都充满着幸福的味道。十对于我的突然拜访并没有多吃惊,只是又说了几句祝福我跟骄王炎幸福美满的客套话,而我直接就问认不认识金珑,他说不认识不过以后就认识了,我当时还不明白他说的是什么意思,不过后来才知道,他说几百年前一位长得很可爱的小伙子拿着这芯片找到他,然后又说了一大堆,什么自己负担很大,很多的人为了他牺牲甚至连自己的爱人都保护不了,而现在只有他一人残喘活着,不过要是没有他人类也无法生存在这个宇宙中,因此对于所有人的牺牲他为此骄傲,说完这些就要离开,他有心想收留可是金珑说自己的使命还没有结束就离开了。我听到这里只明白金珑在消失的这段时间一定是碰到了什么,不过为了人类的未来他承受的太多,就在我打算离开时,十叫住了我又跟我说了很多吃惊到无法呼吸的事情,关于这些千珑应该清楚,十他说在未来我会跟骄王炎拥有孩子,而必须是拥有红色眼睛的才是拯救所有人的关键,这个孩子会经历很多,然后会跟他的儿子认识,并找到十穿越到过去,跟交换到这里的人一起拯救所有高级人类跟其他物种。我一开始认为他在说笑,因为我们那时候并没有这么高的技术,两个男人怎么可能会有孩子,所以回去后我并没有跟骄王炎提到这事,就有一天晚上骄王炎竟然跟我说在未来有机会将拥有自己的孩子,我这才意思到十说的竟然是真的,我又兴奋又害怕,五年后我们就有了连澈但却不是骄王家独有的红色眼睛,虽说不是单骄王炎有了一个自己的孩子很兴奋。可是一想到十所说的预言,就跟骄王炎提议再培育一个孩子,一开始本来只抱着一半的希望,因为那时候人工培育是需要很大的人力、物力跟财力,在那时候为了安抚人民救援各个星球的生物话费的太多,所以当骄王炎点头同意时我很吃惊,不过考虑到金钱一直拖到十年后,当第你睁开眼睛时我多年紧绷的神经终于放下了。“这之后的事情你都知道了,所以我也没有必要再说一遍。”桌上精美的点心早已在众人的胃里,茶水也只剩下千珑口中含了有十多分钟的水,因为他听的不知该如何思考,这一场游戏失败的代价太大,胜利的奖品也太过丰盛,虽然他在学校里想过当个英雄什么的,可是一旦踏入走向英雄的路,竟然要死这么多的人来填补突然出现陷阱的坑,看来是误会金珑当初并不是为了逃避而跟自己灵魂调换,他是为了弱小的人类。千珑心里默默跟金珑道歉,意识到一个很重要事情,于是吞下已经含了很久的茶水,可被他含的过于久其中混了不少口水,吞下后回味并没有茶水那种甘甜,多的是苦涩,也是这苦涩使得他一时无法开口,没想到这竟然错过提问的机会。“千珑,不管金珑做什么,没有你的后援他做的再多也是徒劳,另一股势力经过百年的蓄力已经不是普通高级人类能够匹敌的,或许就连你跟吾联合起来也只能跟他们同归于尽,但这也是最后不得已的办法,你有你想过的生活,而吾…”十说到这抬头闭上了眼,仿佛是想把眼眶里的泪水倒流回去。过了半响他慢慢放下脑袋“对不起,吾的情绪有点失控,失礼了。”“没关系…”千珑轻声说,听了十的话他突然醒悟了,血红色的眼睛闪动着鲜红色的光芒,整个人爆发出无穷的力量,千珑头微微向上抬樱桃嘴也随之微张,口中赫然两颗尖牙,眼睛死死盯着十用低沉的声音回答“我不会放弃现在正在走的道路,即便在游戏的最后跟敌人同归于尽也会让所有生物安定生活。”连清跟十都被千珑突如其来的低气压惊的瞪大着眼睛,千珑话说完也被刚才所发生的事吓的呆在原地,因为透明的墙变成了黑色犹如镜子一般,所以刚才自己的表情看的一清二楚。野兽,一头杀红眼的野兽,千珑难以相信自己的体内竟然藏有一头野兽,身旁的王子轩轻叹了口气把他拉到自己的怀中。“傻瓜,你还有我,不用全部自己来承担。”王子轩的话让千珑的灵魂重新回到躯壳中,本来闪烁着危险气息的眼睛也慢慢的回到原样。“轩…”千珑深情的看着他想道谢,可只说了一个字喉咙就像喝了滚烫的开水一般,火辣辣难受的无法开口,他摸着自己的喉咙跟十示意要水。连清跟十对望一眼,连清急忙别过头“我是炎的,这种事应该让王子轩来。”只不过一杯水两人推来推去,弄的千珑心里火冒三丈只好自己去刚才吃饭的地方,喝了一杯水那种火辣感没有一丝减少,反而更加口渴。“喝我的血。”背后突然出现王子轩的声音,本能的吓了一跳把还没吞下的水都吐了出来,这小子在说什么胡话。“高级人类只要露出牙齿,只能喝了血才能收回去,不然你会因为饥饿而亡。”王子轩说着低下身子露出雪白的脖子,并且用威胁的语气说“喝。”千珑纠结了,他喝过最难喝的苦瓜水,也喝过让人作呕的中药,但是人血…还是第一次,血红色的眼睛紧紧盯着王子轩雪白的脖子,也几乎能感觉到皮肤下血管里流动着的血,千珑吞了吞口水,慢慢的吧嘴巴张开向他脖子伸去,可又想到这是违背人类生存之道,急忙收回脑袋。“想死吗?”王子轩气场全开,把千珑拉到自己最近处,迅速按着他的脑袋靠近自己的脖子。因为气场强压下身子无法动弹,千珑在不得已的情况下他还是咬住了王子轩雪白的脖子,心想这么白的脖子可惜了。刚咬下左右两边的尖牙很轻松的就刺穿,血液瞬间充满千珑的口腔,原本以为会有一股铁锈味,没想到竟然出奇的很甘甜,每喝一口喉咙的火辣感就渐渐减少,而身子却越来越热,千珑想不到王子轩的血竟然这么好喝,三口下肚喝第四口时快感传遍全身。“恩…哈…”忍受不了这股快感千珑下意识抱紧王子轩的脖子一边喝一边喘息。这里…完全是地狱啊,王子轩咬牙也死死抱紧千珑的腰,尽量让大脑保持空白状态。
第七十五章()
连清赶到现场时,千珑正在帮王子轩洗去脖子上的血迹,他松口气的同时也做好千珑的提问。
“我已经跟他说了,不用担心。”连清感觉王子轩心情显然不错,语气跟表情都很温柔,只是为什么鼻孔下也有血迹,不过他既然已经说了那他就不用再说。
千珑嘟着嘴显然可见,他对连清还有隐瞒的事情感到生气“母亲,你是不是还对我隐瞒了什么啊?”
看着自个儿子露出天使般可爱的笑容,连清的母性大发“宝贝儿子,在金珑留下的高级人类血清里,我确实发现了一种没见过的细胞。”
千珑一听一副早在意料之中的表情,被连清这么一说就更加确认了自己推测,高级人类伤口能自己愈合,跳跃能力跟手臂力量又超出正常人,但以前相传的吸血鬼因为受到神的诅咒,一旦触碰到阳光就会灰飞烟灭,而且身为冷血生物心脏是停止的,只能吸取新鲜的热血才能维持自己人类的容貌跟活动能力,这些缺点在高级人类身上没有表现出来。
“奇怪,怎么没看到key?”十的话让千珑的思考一下子中断“他在我一个朋友那儿。”
他点头然后一挥手千珑、王子轩跟连清眼前场景一晃,从本来的室内现在却在他们飞船旁。
这怎么说都不说一声就把人赶走的,千珑无奈的发送信息让原本解散的人员集合。
“这老家伙脾气还是跟以前一样,赶人都不觉得难为情,脸皮比炎还厚。”连清跟千珑一样不满的让另一个厚脸皮的骄王炎起床打开飞船舱门。
从飞船上下来的吴辉杰点了一下名,他选的士兵都已经到齐,千珑在王子轩的陪同下站在严肃的士兵面前大声喊道“现在有一个很重要的任务需要执行,只要是在母星没有留念愿意留下来生活一段时间的请出列。”
千珑的话刚结束五十名士兵都全部上前一步,这让他吓的一下子躲到了王子轩的身后,王子轩见他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