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酆都御史:我的灵异笔记-第3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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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倒不是说小偷跟黑帮干不过他们,只是闹出的动静太大,如果惹到上面的注意就得不偿失了,毕竟三者之间没有利益冲突,最后只好不了了之。

    正是特饭碗眼中只有利益,所以也容易被利用,东南街的走私网非常的严谨,比如走私毒品,为了避免被查到,上面一般会和特饭碗联系,由他们的乞丐把东西放到麻袋里,带到安全的地点,没有哪个警察会检查一身臭气的乞丐,等到了安全地点的时候,再有数量庞大的小偷之家信任的人把东西带到交易人那里。

    我确定刘明有背景的原因是停在门外的一辆俄产越野车dartzkombatt98,这辆车的价格要是能偷出来有点悬,同时我也确定他肯定是不缺我那几百块钱的,当然他也可能跟老贼王一样,是国际大盗,偷一件东西就够半辈子花了,但是也不对,看他的断指,我们这行有个规矩,叫残障不行盗,也就是说手指断了就再也不能偷窃了,这不是谁定下的规矩,是大家的共识,因为少了手指的人,他总要比完整手指的人容易犯错误,而我们这行,却偏不能犯错误,所以断人指头,就是废人前程,但是在我们这行,也说不定废人前程就是拯救他人误入歧途呢。

    刘哥却笑笑说:“这你就不懂了,从别人手里拿的的钱总是比自己的花着舒服”

    他说的好有道理,我竟然无言以对。

    因为我也是这样感觉的!

第十二章:你有本事嚣张有本事收藏啊() 
别看刘哥现在看上去还挺容易亲近,但是这个圈子里的人大多都有两副面孔,两个人表面和气,转眼暗地里一个人就有可能把另一个人做掉,刘哥能有现在的身价,不可能不是狠角色。om

    我虽然是一个新人,但是跟他毕竟是一个道上的,我要是出头了,早晚会跟他有利益冲突,正如他所说的,新人是最大的隐患也是最容易打压的,虽然他现在照顾我,但是难免以后真的发生了利益冲突,他会对付我,所以我不能对这些人交浅言深,如果我要交朋友,那么我一定要是一群人中最危险的那个,只有这样我才有安全感。

    刘哥这么说我就明白了,我一直输的原因,除了老贼王算牌外,还有他一直顺老贼王的牌,他们这么搞,我上天也赢不了啊。

    我哭笑不得的说:“你说你们两个这个辈分的人,去欺负一个新人好意思吗?”

    刘哥说:“有意思,太有意思了,你不知道人天生就喜欢欺软怕硬吗?”

    这句话再次堵得我哑口无言,把手里的玉再次放进桌子上饕鬄的嘴里,这时候花婶做好了饭端了过来,随口说道。

    “小飞,今天在这吃饭吧”

    我一看锅里煮的一如往常的超级中药养生汤,黑乎乎一片,报以同情的看着老贼王说道:“不用了,我今天还有事”

    那中药汤没有一丝花哨,就是中药开水,老贼王的锁骨功需要这些中药防止骨头硬化,要不说是真功夫呢,一般人想练。也吃不了这种苦,这种苦除了身体的苦,还有中药的苦。

    刘明也皱了皱眉头,说道:“老贼王那我也先走了啊”说着开门就要走,我也赶紧跟在后面,要是再不走,花婶一定会给每人一大碗汤。om

    老贼王的面谁敢不喝?但是喝了就等于喝了半条命

    “小飞,去哪?用不用我送你”刘哥上了自己的车问道。

    我还没有坐过这么好的车,有人捎了一段也好,就拉开车门坐到副驾驶,“谢了刘哥”

    一上车刘哥就开了音响,里面放着欢快的“everybody”

    放到“

    whatitneedsislovelovelove

    everybody,everybodywantstolove

    everybody,everybodywantstobeloved

    oh,oh,oh,oh,oh,oh

    oh,oh,oh,oh,oh,oh

    我的头就不自觉的晃动起来。

    “想不到刘哥你也听这么欢快的歌?”我笑着说道。

    “人生已经够颓废了,就得听些欢快的歌互补一下”

    “你现在这么风光,我可看不出来哪里颓废”

    刘哥只是认真的打着方向盘,看着前面的路,说道:“心里颓废”

    听到这话我也愣了半饷,识趣的不说话了,天知道这种等级的人物心里在想什么?万一一不小心说出什么话触碰到他敏感的神经,得罪了人就得不偿失了。

    “老贼王现在很看重你,好好做,很快就可以出头”

    我当时就笑出来了,说道:“自从我加入蓝色骨头以来,老贼王干的最多的事情就是赢我的钱,其余时间都是互不相关,我可看不出他哪里看重了我”

    刘明头也不转一下,说:“蓝色骨头今年只招了你一个新人,我们在小偷之家中的地位可是最顶级的,其他小偷之家都是每天数以10计的招人,你觉得老贼王会不捧你?”

    蓝色骨头确实是顶级的小偷之家,这也是我加入的原因,听刘明的意思,老贼王难道真的在捧我?可是我加入三个月的时间里,蓝色骨头对我都是不管不问,这哪有捧人的意思。

    但是说不捧吧,蓝色骨头也确实是只招了我一个人,作为一个顶级的小偷之家,连一个人都捧不起来也说不过去,太伤地位。

    真真假假我一时也辨别不了,只能三分信七分怀疑,当然也不能明里表现出来,于是说道。

    “那我就谢谢刘哥美言了”

    “老贼王的眼光不错,你确实挺机灵,干正事没前途,歪事门道多,以后跟我吧”

    我心想你这是在夸我还是在损我,但是现在这个意思是要把我揽入马下啊,这种情况我当然是要拒绝的,先不说不明白刘明的背景是什么,再者像我这种新人跟着一个大佬很容易当枪使,但是又不能明面里拒绝。

    俗话说伴君如伴虎,我都有些后悔坐车了,坐在一个有背景的旁边又何尝不是呢?说错话是相当的严重,这种问题我又不能打马虎眼。

    这个刘明只见我一面就透露出要我跟着他的意思,丝毫不管我的人品怎么样,选小弟人品可是大忌,万一收个头上有反骨的人,很有可能把自己玩死,他是凭什么看出我可以放心收到摩下的呢?

    难道活的久的人,从脸上就能看出这个人是个怎么样的人,听说老人都喜欢这么看人,仅凭一眼就能看出一个人是不是小气,是不是有气量,一个人的所有性格都能在五官中显露出来,一个人眸子亮,那么这个人肯定心胸开阔,没心机,一个人颚骨突出,脸宽的人容易冲动,做事不计后果,这种人一般用来当打手。

    我现在如履薄冰,只能暂时说道:“刘哥您厚爱,有需要就说,我肯定赴汤蹈火,万死不辞巴拉巴拉拉”如果看脸的话,刘明这种表面看着和善至极,但是气场却有种不舒服的感觉,肯定是最危险的一种,我把话说的模糊点,两个人都有台阶。

    “刘哥!就是这,我下车了”

    这个时候我要做的就是赶紧下车,不然下面我就没话了,刘哥打开了车门,我一下子就跳了下去,长松了一口气,不知道为什么,跟老贼王在一块的时候,没觉得这刘明有什么特别的地方,但是就独自待了这么一会,我却被他的气场压抑的喘不过气。

    要知道我上次被人用气场压得喘不过气的时候,还是小学的时候一个女生举报我打碎了班级玻璃,而那个凶巴巴的班主任要过来拧我耳朵的时候。

    不知道怎么的,这个世界上有些人就是有强大的气场,你只要站在他旁边就会感到压抑,而一些人无论是怎么狐假虎威的包装自己,就算他的拳头打在你的脸上,你也觉得他没什么了不起。

    算了,先找老赖把那女孩的手机要回来吧,我的手机那么贵,肯定得换回来啊,

第十三章:我没有见义勇为(上)() 
我赶紧又跑到第四街区去找老赖。

    老赖的用处就是销脏,小偷平时偷到什么值钱的东西都去找他换钱,当然找他肯定换得钱不多,然后他再跑到火车站夜行街之类人多的地方,披个大衣,见个人就跑上去问买不买,卖的特别便宜,有时候为了博取信任,干脆就说是自己偷来的,急着出手。

    就比如一个手机吧,最好的那种,小偷偷完给老赖,顶多给几百块,但是老赖拿到火车站卖,只卖200块。

    按理说这不是赔钱了吗?其实并不,很明显这是一个骗局,专门骗那些爱占小便宜的人。

    也不是什么高明的骗局,就是他先买一个手机模型,现在的手机模型不用心看就跟真的一样,然后卖的时候用真手机,等你真买的时候再悄悄掉包。

    如果你说这种简单的骗局你不会上当,那你就大错特错了,你不会上当能保证别人不会上当吗?一百个人里面就是有九十九个人不会上当,难免不会有一个上当,这个世界上的智障远比你想象的多,因为老赖是个持之以恒的人,所以一天骗个几百不是什么问题。

    我一般拿到手机不会像其他人一样找老赖销赃,因为太不划算,我会直接拿到手机城当二手机卖掉,这样四千多的手机成色好的话大概可以换二千,钱比老赖给的多了,而且那边手机一刷,什么都空白,什么后顾之忧都没有,多安全,要知道现在的手机都是有防丢的功能的。

    我这次把手机卖给老赖主要是因为那手机很便宜,就算拿到手机城也换不了多少钱,还不够路费呢。

    但是现在我就得要回来,要是晚了说不定老赖就给卖掉了,他要是把那手机卖掉了,那我的手机不就也要不回了,今天真是麻烦,本来就干了一票还搞出这么个事情。

    老赖这个时候一般就在汽车站转悠,那的人流密集且集中,我当然只能到那找。

    老赖的秃头在车站十分显眼,我刚一去就看到人群中有一个光点,戴上墨镜之后才能直视老赖的光头,我走到后面拍了下他的肩膀。

    “哎呦!!”在我的手刚搭上老赖肩膀的时候他现实一抖i,像是受到强烈惊吓似的,然后作势就要跑,一转头看见是我就松了一口气。

    “飞哥,你不知道没事别乱拍人肩膀啊,老子的心肝都要让吓停了,还以为是协管”老赖抱怨的说,说罢左右看了一圈。

    老赖是个矮胖黑丑的胖子,牙齿还是歪的,外形不讨喜,让人一看就不舒服的那种,脸上常常出油,处事很圆滑,本来他的辈分应该是很高的,但是还是叫我这个年轻小屁孩一般大的人叫哥,大概是习惯了吧,脸上常常挂着开朗的笑,俗话说伸手不打笑脸人,也没有找过老赖的事情,我想这应该就是老赖能在这个地方混上个十几年的原因吧。

    对这种人,不宜闲聊,聊起来也没完,虽然那个手机是我上午卖给他的,但是现在要是直接要回来免不了被宰一顿,我太了解老赖了,脸上总是一副我要宰你钱的表情。

    要想安然的要回来,只能下个套。

    “销赃呢?”

    “嘘别特么说这么直接”老赖紧张的说道,我知道他并不紧张,做了十几年这种事情的人还紧张什么?他只是想让我以为他紧张。

    “今天生意怎么样?”

    “唉!别提了,就飞哥你今天给我的那个手机,50都卖不出啊,亏了,亏了,下次再销赃你得给我便宜点”老赖表面惋惜的说道。

    我笑着看着他,这只是一套话术而已,一般小偷给老赖嚣张的时候,当然老赖大多都是收手机,老赖一般会先装作仔细看看东西的成色,不管成色多好,他总要先挑出几十处毛病,从哪哪有裂痕,到这屏幕发黄,再到玩游戏发热啊等等,以此来减低收购的价钱。

    我不能顺着他说,因为他已经落进我的套里了。

    我装作不可置信的样子认真且紧张的说道:“真的,你让我看看,这不值钱的东西我可不能让老赖花那么多钱买走,我要补偿你!”

    一个手机再怎么样也不能只值五十吧,这得了便宜还卖乖的家伙。

    老赖一听补偿两眼放光,急忙从大衣里面掏出我上午卖给他的手机,交到我手里。

    我暗自窃喜,说:“那你觉得这破手机顶多值多钱?”

    这时候老赖极具正义,义正言辞,刚正不阿,伸出两根手指,声音铿锵有力的说道:“顶多二十!”

    我淡定的把手机装进口袋,又掏出二十块纸币,放在老赖的两根手指间,忧虑的说道:“我怎么忍心看你销赃不出去?别说话,我买了!”

    说完笑着跑掉了,半饷老赖才反应过来,拖着人字拖在后面追:“小兔崽子,人精到爷爷头上了巴拉巴拉。。。。。”

    老赖四十多岁,又胖还穿着人字拖,自然是完全没有一丝追上我的机会。

    我拿完手机就回到了家里,躺在床上,准备睡上一觉然后明天把自己的手机换回来。

    现在想想也挺后悔的,不就是一个女孩在我面前哭了吗?至于把自己的手机搭进去?要是直接走了不就什么麻烦事都没了吗?

    我不是一个有钱人,也不是什么视金钱如粪土的君子,手机对于我来说还是很重要的,不说手机的价格,里面有我的各种通讯软件,还有令人羞耻的自拍,这。。。。。。这不是价格可以衡量的。

    我躺在床上打开女孩的手机,没有设置密码锁,是个人都有好奇心,更何况我现在比较无聊就随便翻了翻,手机上有些休闲的小游戏,还有一些看书的app,打开一看,全是一些畅销名著之类的书,我点了点头,这倒是个相同的爱好,虽然我是个小偷,但是这并不妨碍我喜欢读一些书,偶尔也看看网络,但是自从我有一天连点开十本书八本开头就是退婚的时候,我就不再看了。

    最后我点开了相册,那个女孩本来就比较漂亮,不出所料的,相册里有许多的自拍,而这些自拍比本人更加完美,我开始没有细致观察,现在近距离的看五官,才发现她的眼睛特别大,五官特别的精致,精致的就像是大师雕琢的一样,但是又很自然。

    现在我明白了,为什么她在我面前哭的时候我会把手机给她了,因为她美啊,要是换一个丑八怪哭肯定是另一个结果。

    我知道外貌协会很肤浅,但是这是人的本性啊,天下人中,绝没有一个是不爱美的。

    因为每个人都希望世界变得美好。

    相反的我认为那些说看人不要看外表的人才虚伪,虚伪至极。

    所以即使我肤浅,也绝对不虚伪,同时我也认为长相美丽是人类进化的结果,不然为何长相漂亮的人人生总是顺畅一点呢?

第十四章:我没有见义勇为(下)() 
翻了几张相片,上面从来都没有跟男生的合影,我猜想这女孩应该是单身,不过我也不奇怪,大多数漂亮的女孩都是单身,因为太飘亮的人,眼光都不会太低。

    不会太低,这个门槛就已经足够挡住太多人了,恕我直言,现在的人啊,只要不太邋遢就已经不错了,更别提上门槛了。

    而且像这女孩,一般或多或少都有点伤感忧伤文青病,多半也看不上有钱的。

    她们喜欢的应该是吉他,星星之类的吧,其实我不反感文青病,但是也不太喜欢,这不太喜欢来自与某一部分人,他们眼里所谓的文青就是旅旅游,拍拍照,发些无病呻吟的文字,天天囔囔着酒啊故事啊,实际俗不可耐,这类人还是先去好好治病吧。

    而另一部分文青则是让我佩服的,他们勇敢的追逐自己想要的生活,把文青深埋在心地,努力的赚钱,因为他们懂得,要想追逐自己想要的生活,不受约束,钱是少不了的,这是个很正确的目标,这不是拜金,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但在我们赚钱的时候,终归躲不掉这俗气的世界,而我们陷入这俗气的世界,是为了有一天能脱离这俗气的世界,在这时,世界观总免不了迷茫,误入歧途,或是坚持自己绝尘而去,多有趣。

    我想我,已误入歧途。

    第二天中午,我按照昨天说的时间去那个胡同等那个女孩,可是左等右等却都没有人来,我是个很没有耐心的人,等的急了,一脚用力的踢在墙壁上。

    心想自己真是****,哪有人会把拿了贵的手机还乖乖回去把原先的手机换回去的。

    可我又总是觉得她会来,我看人向来准确,从来没看错。。。。。。可是她偏没有来。

    算了,自认倒霉吧。

    我准备走了,在离胡同不远的地方,忽然听到几个男人在说话。

    走过去看时,是三个大汉在围着一个女孩。

    女孩被挤在角落。

    能在街头干这种事情的,只有混混,年轻的混混,而我最讨厌的两种人里面,第一就是混混,其实原因很简单,混混绝对不是黑道,混混就是混混,这一点要分清。

    他们的特点就是混和混,第二个念三声,特征是团体不大,一群混混顶多二十多个人,但是做事情极其不计后果,常年在东南街的批发市场购买砍刀和电棍,下手没轻没重,动不动就要跟人干架,要知道群架是很乱的,非常容易出事。

    其次他们为什么混呢?他们不是黑道,大多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但是恶习又非常多,吸毒泡吧玩女人样样精通,半夜飚摩托车是常有的事。

    第二讨厌的人是年纪大的混混,这一类混混最可恶,他们深知年轻混混的心理,所以特别容易挑拨他们为自己做事,讨债砸店之类的,万一遇见硬茬,这些年轻混混就都完了。

    从前有部电影叫古惑仔,主要讲的是现在混混的义气,我看了直想发笑,在黑道的体系或者是混混的团体中,根本就不存在义气这种东西,从前没有,以后也不会有。

    他们所谓的义气,只是一起干坏事的心安理得,想一想,一群易怒,做事不计后果的人会思考义气的含义,一个表面关系很好的两个人,为了一件小事觉得没面子,为了一个女人当街火拼的人会懂义气。

    想一想,一个人只是受气了,就拉着所谓的兄弟去打架,从来不思考他们帮自己打架会不会被连累,会不会因为对方人多被打死,这叫义气?

    而这种事情,每天都在东南街的夜市发生,你有没有感受过正在好好上网的时候,旁边的人被另一个突然拿刀割喉血渐到你身上的感觉,你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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