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酆都御史:我的灵异笔记-第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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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我第一眼看到的人,竟然是小美女,她现在的伤势已经全好了。

    “你昏迷了那么多天终于醒来了?!”小美女看到我醒来后说道。

    “发生了什么,我不应该早这里”我摸着躺的太久发胀的头问道。

    “我也不太清楚,我也是刚有空来看你,只听月华说你救了一个妹子,你可真是个好人”小美女削着苹果皮说道。

    这时候月华从外面走了进来,他带着一堆法器过来,看到我醒了,全都放在门边。

    “艹,还以为你永远都醒不过来了”月华惊喜的说道。

    “当时发生了什么?”我问道。

    “我不太清楚,当时找到你的时候,你就昏倒了,但是那个妹子却醒了过来,而后村里的人开始进行暴动,但是被你朋友鸣枪压了下来,后来他们开始调查刘家,发现刘家很多问题,被抓了起来,不管怎么样,你醒来就好”

    这时候小美女从旁边探出了头,递给我了一块苹果,笑着说道。

    “郭云,现在我的伤都已经好了,你可不能忘了你以前答应过我什么”

    “我答应你什么了?!”我错愕的说道。

    “你答应我说只要我的伤好了,你就告诉我你的来历,我猜你这么好的人,故事一定很有趣。”

    听到这里我沉默了下来,老实说我以前不是个好人,甚至是一个坏人,如果不是经历了那件事诈死重新换身份而活,我不知道我现在会变成什么样子,也许是混混,也许在黑道,而我现在所做的任何事情,对我来说都是一种赎罪,我不愿意告诉小美女我以前的经历,只是怕她会对我有偏见而已,但是既然已经答应了她,我还是决定如实告诉她。

    毕竟人不可能永远带着面具而活。

    我苦笑着说道:“其实我从前,是一个坏人,真正的坏人”

    “真的假的!?”月华首先提出质疑,这并不奇怪,毕竟我展现给他们看到,只是我善良的一面而已,我也再也不想回到过去了。

    我把自己从前的故事如实的跟他们讲了一遍

第一章:小偷() 
回想起来,那时候我还是个意气风发的少年,而当时,我是一个小偷,为什么我当时要做小偷,说来惭愧,只是因为我那个时候时候好逸恶劳。om

    72路站牌站满了人拿着早点的人,焦急着等待着十五分钟一班却只留给站牌三十秒的公交车,我猜公交车有生命的话应该是个博爱的人,因为他给每个公交车站台都留下了一分钟,他雨露均沾,从来不偏爱谁。

    等车的人们焦急的低头看着手机上的时间,公交车晚点了一分钟都要碎念几声,怎么又晚点了,啧啧,现在看来也许公交车也是会在某个站牌多停一会的,等车的人也太着急了,他们着急上班坐在办公桌挥霍自己的生命,然后换来仅仅只够维持自己挥霍生命的报酬,而迟到的话他们该死的公司还会克扣这些报酬,不过这与我无关。

    我无所事事的靠着路牌抽出一支长寿烟,熟练的点着发皱的烟头猛吸一口,带着热气的香烟从口鼻腔充斥着肺部再循环排出,飘散在秋季早晨微冷的空气中。

    我闭上眼睛一秒享受尼古拉带来的瘾,瘾啊瘾,就和爱情一样,给你短暂的甜头和念念不忘,每次抽烟的时候我总是得找个好的理由,来掩饰我第三千多次次发誓戒烟失败的羞耻。

    掐灭了香烟干咳两声,劣质的香烟辣的喉咙生疼,这几天我已经连一包像样的好烟都抽不起了,因为我已经身无分文了,为什么会身无分文呢?因为懒惰!记住懒惰使人堕落啊!懒惰是人类进步最大的敌人!今天我一定得勤勤恳恳的工作,争取再创佳绩。

    远处的绿皮公交车慢悠悠的开了过来,人群像是等待喂食的狗狗一样,车门一开就迫不及待的跑上去,这很好,他们会被拉去工作的地方,早上7点半就在这里等着的我,也终于要开始工作了嘿嘿,我走到车门帅气的扔出一个硬币,不偏不倚的掉进投币口,不是哥的手头准,纯属是熟能生巧,但是我却无法帅气的上车,因为车厢已经被人群塞得水泄不通,像是塞满肉肉的烤肠,而售票员像是瞎了一样还在不停的喊,再进去一点,再进去一点,里面还有空位。om

    这是假的,公交车并没有售票员,我从来不对不熟悉的人说真话,公交越是堵我就越是如鱼得水,我想都没想就钻进人潮,辛勤的小蜜蜂要开始一天的劳作啦!

    穿过拥挤人群,不好意思我没有穿过,我被卡子在了拥挤人群,旁边的胖子高我一头,白背心戴着大金链子,白皮鞋配着紧身裤,紧身裤把他腿上的赘肉勒成一圈一圈,染着红色头发,在车厢中带着黑丝胶框墨镜,正呆呆的看着他前面座位上穿着超短裙的美女,在他的小紧身裤包裹着的臀部上,勒出一个手掌大的钱包的痕迹,看到了这点的我心里乐开了花,干我们这行的仅凭一眼就能看出来一个人,什么派头,随身会带多少现金,而眼前的这种暴发户怎么说呢?随身带着少说也有三千块到五千块,是个大票,他的钱包放在紧身裤里面,如果直接拿出来的话,除非对方是个木头,不然你的下场就是拿钱包的时候四目相对,然后被殴打一顿踢出公交车。

    但是我是何许人也?我可是东南街小王子!老实说这种傻大个的钱最好弄,看我如何神不知鬼不觉的用技术拿走钱包,我伸出左手从那胖子腿上慢慢上移摸索到钱包,这时候如果有人往我这边看过来的话,大概会以为我是个品味独特的变态,我用手按住钱包,由浅入深的施力按住紧身裤里面的钱包,最后在不被那胖子发现的情况下保持一个平均的力度按住,即使他发现也会认为只是车厢太挤不小心按到的而已。

    按了大概三分钟左右,我另一只手掏出袖口藏着的刀片,熟练的划开胖子紧身裤的口袋,钱包滑落在我手中迅速塞进袖口,抬头看这个胖子果然没有发觉,我冷笑着往车厢后年移动了几步,直到不在那胖子的第一视角范围。

    他当然不会感觉到钱包已经被人拿走了,人的身体对一些轻微的力度有些短暂记忆,就好像你戴着一个帽子久了,当你摘下帽子的时候,依然会有种任然戴着帽子的错觉。

    看到这里你应该明白我的职业了,没错,我是一个小偷。

    自我介绍一下,我叫东南飞,这当然是化名,我说了我从来不对陌生人说实话,那时候我从来都不对人说真话,我所在的地方叫东南街,东南街是一个繁华的旅游城市,也是远近闻名的小偷之城,之所以会成为小偷之城是因为这里人流量比较大而且不确定性,因为到这里的人多数是慕名前来旅游的,络绎不绝而且玩几天就走,他们当然是不缺钱的,光是这一点,这个城市就好像无形的再向我呼唤,这里人傻钱多快来,还有其得天独厚的人群流动不规则性,就是它这个城市每天都会来一批陌生人,然后走一批人,这就保证了小偷不会被认熟脸,虽然这不是唯一的原因,但是这绝对是东南街成为偷城的重要原因,而我就是这城市中成千上万小偷的其中一个,成千上万是什么概念?这个城市总人数是10万人,也就是说10个人里面就有一个人是小偷,多大的竞争压力啊!但是三百六十行,行行做到极致都能出状元,我们小偷也是啊,在这里可谓是撑死有技术的,淘汰只会夹包的。

    许多小偷都是不远万里慕名来到这里,我也是其中一个,因为这里太有名了!就好像写总会找个最有名的网站发表一样,这里也是小偷的证道之地。

    业界有句话说得好,东南街出来的小偷,必属小偷中的小偷,小偷中的小偷是什么概念?!那可是小偷中的精英!小偷中的精英是什么概念?!我可是很大声的说,还是小偷,怕了吧。

    曾经有个可爱的女孩子问过我,你拿别人的钱不会愧疚吗?!有手有脚的为什么不找个正当行业好好生活?!当时我只是笑笑对她说道,完全不会,而且举了一个很粗俗的例子,就好像一个想要更多钱所以在夜总会兼职的女人,她一开始肯定是相信自己可以保持清白,不会像那些出来卖的人一样糟蹋自己,但是别忘了人是从众没有主见的动物,当周围的人都在做着一件事的时候,无论那是错的还是对的,大家都在做的时候它就是正常的事情,在黑暗中呆久了的人,自己就会变成黑色,总有一天她也会适应黑色以为黑色就是天空该有的颜色,并且沉迷其中不可自拔,为什么会不可自拔呢?这个答案就是为什么我有手有脚却不找个正当行业好好生活的答案,好逸恶劳,喜欢上了不劳而获。

第二章:不知廉耻为何物的小偷() 
中国有句古话叫做,勿以恶小而为之,这句话说的很对,当第一次拿偷拿别人的卫生纸的时候觉得这没什么大不了的,当下次拿了比卫生纸重要一点的东西也只会想,这只不过是比卫生纸重要了一点而已,罪恶是会生长的,然后逐渐操控你,最后把你变成罪恶。om

    如果会愧疚的话早就不干小偷了,你见过杀人犯为自己杀了人而后悔吗?!你见过犯罪的人会为了自己的罪行后悔吗?!no!永远都不会,他们被抓后痛哭流涕的样子绝不是为了自己的罪行后悔,而是为了自己需要付出的代价而后悔,他们拼命的找律师只是为了可以减轻自己的责罚,心里从来不曾对自己的罪行有一丝丝愧疚,如果真有一点的话,他们就不会犯罪。

    我也是一样,我绝对不会为被偷的人而愧疚,如果我有一点愧疚的话,就是我被抓到的被打的时候,因为被打很疼,嗯。。。。。。特别特别疼,记得我上次感到愧疚的时候,还是几年前班主任长达一小时不好好学习如何如何对不起父母的语言教育,但是现在我已经成长了,不再是会因为那种事情愧疚的鼻涕眼泪一起流的小孩子了。

    听完我这么直白又粗鲁的解释之后,那女孩当时是头也不回的转身走了,我是不敢去追的,当我选择当小偷的时候,我的身份就自动定位成下三流了,而她是一个很好的姑娘,我有什么资格去。。。。。。挽留。。。。。还是问候她呢?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各行各业是如此,而东南街这么庞大的小偷数量,当然也有属于自己的江湖,在东男街有着各种规模不同的小偷之家,说的直白一点就是拉帮结伙,和帮派差不多,培养自己的势力,打压其他人,只是和帮派不同的是小偷之家从来不管事。om

    众所周知帮会老大开始收新的小弟的时候,首先会出钱让新小弟去吃喝嫖赌各玩一遍,这是为什么呢?因为能加入帮会的小弟多数都是上学时候辍学的半大孩子,对于他们最重要的是什么,不不,对于男人来说最重要的是什么?

    是金钱!是美色!是女人的滋味!是快乐!

    这么玩一遍,那些没见过什么世面的小弟尝到了甜头还不死心踏地的跟着你啊!这是瘾,像香烟一样的瘾,金钱与女人!是无尽的深渊,因为这个世界总有无数的钱,无数的女人等着你去追逐。

    但是小偷之家这些福利非但没有,还要自己交钱,这些就不说了,关键是有些小偷之家你出钱也不能加入,当然如果你出很多钱就另说了,这些不能自己加入的小偷之家就比较厉害了,他们会派人在人群密集点观察手段比较高超的小偷,然后在一个偏僻的地方叫住你说上一堆,大概的意思是。

    你很有前途,跟我学偷人吧。。。。。。

    我加入的小偷之家名字叫蓝色骨头,妥妥的老土名字,因为我们的老大是个70后,他那个年代估计粉崔健,据说蓝色骨头在小偷之家相当有名,虽然人不多,但是个个都是精英,而我们老大表面上看是个干瘦的老头,实际上是90年代的东南街贼王,开天辟地的任务,他是一个脱离了低聚趣味的人,因为他已经不偷人了,他专门跑博物馆偷古董,然后回来一看全是赝品。。。。。。他还会缩骨功,虽然没什么用,哦他打牌还会各种出千,说起来都是泪啊!上次加入蓝色骨头的时候跟他玩斗地主,差点连裤头都要输过去,收了会费还赢钱,没谁了,然后还正义凌然的对我说。

    ”年轻人,珍爱生命,远离赌博“

    若不是我尊老爱幼,赌品又好,我差点冲上去打他。

    加入小偷之家是东南街小偷们的必备程序,加入小偷之家的好处嘛,想一想还真是没有,也许加入的唯一作用就是运气背被公安抓到的时候吧。

    小偷之家有义务去保释被抓的小偷,想一想你做得是小偷,被抓的话总不能让父母知道吧?想一想父母要是看到自己的孩子当了小偷。。。。。。

    别的不提,光是那顿哭天喊地,我清晰的记得上一次被抓的时候的对话。

    “啊你对不起我们家列祖列宗我要打死你,我要与你断绝父子关系,我没有你这个逆子。。。。。。。“

    ”大叔你认错人了。。。。。“

    ”哦“

    正在接到审讯的我听到这一顿呼喊抬头一看是一个认错人的陌生大叔,这就够呛人了,玩意是自己的父母这样也会愧疚死,所以这个时候小偷之家就会显示出它的作用,当然如果你是小偷世家父母以你偷盗为荣就另当别论了。

    另一个用处是小偷之家每个月底会举办一次贼王争霸赛,胜利的人可以获得贼王的称号,我觉得这个比赛的举办者一定是个糟老头子,因为贼王一点都不霸气,甚至有点猥琐,怎么说叫个盗神,神偷也霸气的多,非要叫贼王。。。。。

    当这个比赛开始的时候小偷之家的人就开始蠢蠢欲动,好像发春小野猫一样要得到贼王的称号,比赛开始的时候,各个小偷之家都会派自己人参赛,在限定时间里指定偷盗目标,这个目标是由各个小偷之家的老大共同设计,所以难度相当大,简单来说就是小偷扮成普通人让小偷去偷装成普通人的小偷,我这么说你一定就能理解了,因为难度大,所以很可能一整年都评选不出来一个贼王,到了年底,还会举行终极大贼王的比赛,夺得这个比赛的冠军就可以有终极大贼王的称号,好吧又是一个令人无语的取名。

    除了这些,还有一个针对新人小偷的新人王的比赛三个月内所有新加入的新人都必须参加,三个月举行一次,这个比赛就比较简单了,参赛者在一天的时间里偷取最多估值的钱财获胜,获胜者就是本季度的超级新人王,而今天,就是我代表蓝色骨头参加比赛的时候,毕竟蓝色骨头在半年里仅仅收了我一个新人。。。。。。

第三章:瘾,君子() 
作为一个小偷,我深谙游击战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在公交车到了下一站的时候我就从这拥挤的公交车挤了下来,走到不远处的一个垃圾箱打开钱包,果不其然,三千多块,在这个大多数有钱的都把钱放放卡里,没钱的都装个一两百的时代,这点钱对于小偷来说,不可谓不是一个大的收获。om

    我拿了钱吹着口哨顺手把钱包丢进垃圾桶,百分百空心投篮,钱包掉进了油绿色的垃圾桶,若不是今天我参加了比赛,平时一次偷这么多早就回去歇着了,我跟其他小偷不同的是,我会用脑子,所以我的下一个地点是,自动取款机旁边,我就蹲在一个自动取款机不远的地方守株待兔,原因很简单,来这里都是取钱的,都是给我取钱的。

    我在取款机周围等了半天,大多数都是零零碎碎的取几百块,没有过千我肯定是看不上眼的,莫不说这取款机的金额已经达到一万了,取个几百好意思吗?我要瞪得是肥兔。

    终于在傍晚,一个土气的中年女人,匆匆忙忙的从提款机出来,我看到她皮包袋的鼓起,笑了起来,一般晚上来取这么多钱的人,多半警惕性不高,而且夜色下手也比较轻松。

    我跟了上去,那个中年女人看样子是一个人,一直到了一个人迹相对较少的小巷,这是个作案的好地点,别误会,我只是一个小偷,是绝对不会出手上去抢的,抢钱是强盗的的活,说实话在我当时所在的东南街,强盗是深受小偷鄙视的,虽然有些走百步笑十步,我鄙视强盗的的原因有下面几个,其一天下无贼里面讲过,一点技术含量都没有,其二是抢劫罪行重啊!又容易被抓住,而抓那么一次这辈子就搭进去了,要我说稍微脑子正常的人都不会去抢劫。

    如果是小偷,抓进去十几天就出来,这就是靠技术吃饭的优点啊!

    我已经看到了最好的作案时机了,我耳朵上插上耳机,戴上兜帽,在离那个中年30米的地方忽然加速,往前面跑去,在离那位中年妇女还有几米的时候。om

    中年妇女意识到了身后有人,猛地转过头来,就是现在,我装作一个夜里跑步的人猛然的撞过去,直接两个人都倒在地上,倒在地上的同时,我的右手抓住中年妇女的提包,赶忙转到中年妇女的身后,她还有一瞬间的懵比,我左手的手肘拖住中年妇女的脖子把她扶起来,在扶她起来的这一瞬间就是最重要的时候,我右手把中年妇女的提包拿到左手处,左手拉开拉链,右手迅速把里面的不算很厚的钱掏了出来,插进我后腰带。再迅速拉上拉链,整个动作一气哼成,当我把中年妇女扶起来的时候,钱已经被我调走了。

    我把钱包从身后递给中年妇女,连连说道。

    “您的钱包,对不起对不起,夜里视野不好,没看见您,多多包含”我道歉的礼貌极了。

    “年轻人跑得那么快干嘛!行了行了,你走吧”中年大妈好像有什么事情似的,不耐烦的说道。

    其实我觉得小偷就跟魔术师差不多,当你觉得周围没有什么异常的时候,你的钱就已经到了我的手里,我当时并不想做小偷,但做了一次案之后,那随时怕被发现的刺激,每次偷盗对我来说都是一种冒险,都让我欲罢不能。

    既然钱都到手了,下一步肯定就是赶紧消失在这个地方。

    “谢谢阿姨”我戴上兜帽,一路小跑的准备离开这个小巷,没想到才跑了二十多米,黑暗中一个惨白的手抓住了我的胳膊。

    “我都看到了”他的声音有些发虚。

    我先是吓了一跳,但当我看到人的时候马上就放松了下来,原来是王五,他的脸色惨白,不停的流着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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