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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妖守则-第4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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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你尽快吃饭。”

    说到这里,她解开了衣服的领口,无比娇弱的靠近我,“你要喝我的血吗?”

    我看着她,发自内心的产生了一种厌弃感,这种刻意的柔弱和讨好,比起赤果果的劣根性,诸如贪婪和阴险更来得让我憎恶。

    “比起你的血液,我更想要你怀里那个孩子。”说完之后,我自己都被自己微微惊吓到了一下,在我说出口的一瞬,是发自内心想要吸食那个孩子的血液的。

    我可能,真的变成了一个丧失了人性的怪物。

    虽然我不喜欢小孩子,但是如果我放任自己的身体和心性变化下去,迟早会彻底变成另一个人的。

    这时,脚下的黄沙忽然间开始不断流动,如同沼泽要将我们吞噬。蔡雅眼神微微一变,轻轻呢喃道,“主人,您要现身了吗?”她小心翼翼护好了怀中的婴孩,退后几步。

    “人类无论何时,都如此的有趣,包括正在转变的你。”如果说刚刚蔡雅发出的声音是古老的大提琴,那么此刻这个男人低沉的嗓音应该就是古典钢琴与爱尔兰风笛的结合体,悠扬、低沉、细致、优雅,胜过陈年的红酒。

    我退后几步,向下陷的黄沙坑中望去。

    一名高大的男子,穿着一件古老的法式宫廷礼服,从黄沙中优雅走出。他的皮肤白皙,双眼亮得几乎能反光,像是一双夜里的猫眼。唇角上扬,维持在一个不失礼节又略带嘲讽的弧度。

    卷曲的金发束在脖子后,沾着少许黄沙,但丝毫不影响此人的风度。虽然同为男人,仍然让我不禁为他的风采折服。

    “人类之所以沦为我们的食物,不是因为他们愚蠢,或是身体不够强大,而是因为他们喜欢隐藏自己的天性。但我们不同,我们释放天性。”

    他走向我,笑意越发明显,“因此,我选择了你。”

116 苏醒() 
蔡雅跪在黄沙里,双手将婴儿高举,“请主人用餐。”她战战兢兢的模样,倒有几分当初让我心动的女孩的模样。

    可是如今看来,当时要么是我瞎我脑残,要么是当初的她曾经有过几分真心。

    看穿一个人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我依稀听见了有人说我在装13,但其实是,真相总不那么美好。

    用一个浅显的例子来举证:

    好比你在吃宫保鸡丁,看起来酱汁浓郁色香味全,但是你眼前总是闪现着做成这道菜的鸡生前得了禽流感,被人无情宰杀,砍断的头颈里飙射着鲜血,而这只鸡还在满地扑棱,最后倒在地上抽搐着鸡爪。

    而酱油则是用头发酿造成的奇怪调料,炒菜的油是厨房的抽油烟机里的废油、泔水过滤出来的地沟油。

    配菜的米饭则是用漂白水漂白过的陈米,甚至上了一层白蜡。

    看到这些,你还能吃得下去?

    这就是真相令人作呕的原因。不是装13,装深沉,而是,事实它真的就总是那么不美好。

    当我们刻意回避的时候,一切都可以被忽略。但是当它自动摆在你面前的时候,又另当别论了。

    男人接过婴儿,赞赏的看了一眼。“这个孩子真的很漂亮,我最喜欢蓝眼睛的孩子,和我的一样。它的皮肤真的很嫩。”说完,他将孩子像一个椰子一样凑到嘴边。

    尖锐的哭声持续了十几秒,然后那个孩子就永远没有了哭泣的资格。

    即使在吃人的时候,他也维持这很优雅的风度,甚至没有一滴多余的血液流出来。

    然而,我从小腹本能生起一股反胃感和罪恶感,甚至有一瞬丧失了嗜血的欲求。

    上一秒那还是一个鲜活的生命,充满了希望,可爱又纯洁。可是现在,它没了血色,紫得像是微熟的茄子,而他曾经有着一双漂亮的蓝眼睛,透彻的像是海水。

    我第一次感受到生命的份量。

    纯洁无辜的生命,份量很重。

    “孩子是无辜的,你太残忍了。”我都没想到自己会说出这么正义凛然的话,这哪儿是我的台词啊?

    男人笑着,毫无留恋的把孩子丢给了蔡雅。

    对,没错,他像丢垃圾一样,把那个孩子丢在了蔡雅的怀里。如果这个婴儿是垃圾的话,那么蔡雅无疑是个垃圾桶。

    “上一次见到你这样的单纯孩子的时候,好像是在一白多年前了吧,那会儿的人类还没有现在那么令人……绝望。”他望着高悬天空的月亮,轻轻哼起了加州旅馆的旋律,甚至跳起了单人华尔兹。

    “你真是很有闲情逸致,像这样杀掉一个无辜年幼的小婴儿,一定让你们这些强大的高级种族格外有成就感。”我看着他闭着眼睛在月光下的黄沙里独舞,有种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的感觉。

    如果天上掉下来一样武器给我,无论是一把手枪还是一块板砖,我都一定会毫不犹豫的往他脑袋上招呼过去的。

    但他似乎完全get不到我的嘲讽力,语气无比自然的对我说,“不,我从不因为杀生而感到自满,但这孩子的血液让我满足。新鲜无罪的人类血液,对人类而言,大概就是神户牛肉的感觉吧。”

    我没有回答他,只是盯着那个逐渐僵硬的孩子彻底失去血色。

    “总有一天,我也会让无辜的孩子变成那样吗?成为一个杀人之后毫无罪恶感的刽子手?”

    如果我现在是吸血鬼了,那么,我迟早也会沦丧人性吗?

    他读着我的表情,双手优雅一摊,“虽然现在在你看来,或许这是一个可怜的孩子。但或许在短短十几年后,他就会被这个社会教育成为一个寡廉鲜耻背信弃义的小人。届时,你会觉得自己是对的。”

    他自信的侃侃而谈,“你让他的生命停留在了最美好的时刻。圣洁的灵魂,或许还能得到神明的庇佑,而我作为被诅咒的族群,并不需要善良来粉饰。我喜欢享受、喜欢杀戮,并以此为荣。存在即合理。”

    他做出一个拉小提琴的架势,闭上眼睛做出优雅的拉琴动作。“我难以置信,自己竟然会和你解释这么久,你不知道我有多么想念城堡里温暖的壁炉和优雅的提琴。但我喜欢你,我要你做我的同类,所以才会花时间向你解释。”

    我退后一步,“我不想做你的同类,我只想做我自己。我能变回去吗?”

    “恐怕不能,先生。我们是从一而终的种族,和人类不一样。无论是遵从本能这一点,还是始终如一这一点,我们都更接近动物。好像狗永远忠诚,猫永远骄傲,而人类,永远充满了变数,你知道变数代表什么吗?”

    他优雅地停下了脚步,“变数代表了背叛。好了,不要再争论了。另外,叫我弗拉德即可,我不喜欢同族的人称呼我的姓氏,你是我的家人和朋友,叫我弗拉德,或者则别斯。”

    我心里一阵惊讶,一开始就猜到了他的来头不小,果然是那个传说中的刺穿伯爵。压着情绪摇摇头,“我不是你的家人和朋友,至少我不想是。”

    “你不喜欢强大的血液?”他皱了皱眉,不太高兴,这才浮现起一股傲慢和自矜的神色,“多少人企图成为我们,拥有他们以为的永生和强大,你有点……不识好歹。不过,如果你和那些庸俗的人一样,我也不会看重你。”

    说到这里,他又有些高兴,他喜怒无常,又毫无遮掩,某种程度来讲,像个孩子。

    弗拉德。则别斯。德古拉不再看我,“我知道你不喜欢我肆无顾忌的吃人,但如果你知道我的故事,比如我为什么会从这片黄沙里出现,而不是在我的城堡里迎接你这位家族新成员。你就不会这样想了,你之所以觉得难过,是因为你认为你是它的同类。”

    他用的是它,而不是他。这一点让我更加难以接受,“我真不喜欢你这种高人一等的优越感。我们人类有一句话,你今天装过的逼,都会成为明天流的泪。”

117 原罪() 
“你喜欢用粗鲁的言语去表达不满?有趣。”德古拉淡淡一笑,并意,轻轻拂去袖子上的灰尘,“但是迟早有一天你会知道,人类的劣根性有多么可怕,多么卑劣。我是不会错的,我从不犯错。”

    “所以你们这个族群都是高贵冷艳的?我们人类就是卑鄙下等的?”我有点忍受不了他的傲慢,准备放弃这个对话,恨不得转身就走。

    德古拉整理了一下衣襟,正色看着我,目光中有几分压迫感,“看来你接受事物的速度真的很慢,我需要再提醒你一次,如今的你,业已不是人类了。并且,没错,是的,人类就是下等的,因为他们与生俱来有罪。”

    我很早以前看过一部布拉德皮特的电影,叫《七宗罪》,电影拍的老好看了,之后我还去上网搜了片名的含义,说人类有七大罪责,也叫七罪宗。

    宗教定义为七宗罪是傲慢、嫉妒、暴怒、懒惰、贪婪、**、暴食,但是显然我对面这个男人就很傲慢,难道说人类傲慢才是傲慢,别的物种傲慢就叫有个性?

    “我知道,我知道,那什么《圣经》说的,我见都没见过的祖先亚当和他拿骨头造出来的老婆夏娃偷吃了个果子,然后全人类就有罪了,多新鲜,你说上帝是不是小气吧啦的?我告诉你我要有一果子树,给你吃了一个我肯定不怪你的。”我摆摆手,然后一坐地上表示对这个愚蠢的说法极其抗议。

    大半夜的我不远千里在异国他乡,和一个刚睡醒的几百岁老吸血鬼一起,讨论全人类几千年都没解决的宗教哲学问题,感觉我俩这操作有点太风骚了。

    德古拉摇摇头,“你还是站在人类的角度替他们辩护,在我看来这是可笑的。让我举一个例子吧,你就像一个猪圈中长大的人类,因为只有你和猪,因此你以为自己是猪,只会吃饲料栏的泔水。有一天,我递给你面包红酒,并且给你一把屠刀,告诉你猪其实是用来饲养再吃掉的,它们的肉其实很美味,你却怪我让你成为自己,不仅如此,你还站在猪的立场替自己辩护,说我吃猪肉是非常残忍的。”

    我坚信自己是人,但即使我被比喻成了猪,仍然不得不说他这个举例真是鲜明又精确,出于一种黑色幽默,我发出一声近似猪喘气的声音,“吭,但是对于和猪一起生存了十几年的我来说,猪就是我的亲人,我的朋友。物种并不,如果我轻易认同了你,并且磨刀霍霍向爹娘,难道这就不是罪孽了?”

    他笑了笑,看了我一眼,“我看的没错,你真的是个很重感情的人,这就是我欣赏你,并致力将你带回到我的家族的理由。你身上,并没有人类的原罪,你不属于这个劣等种族。”

    这个华丽而深沉的逼惊得我一愣一愣的,那句话怎么说来着?

    我竟无言以对。

    这就好像一个人把我全家骂了个遍,但对我击节赞叹赞赏有加,我是应该生气呢还是应该哭泣呢?

    “我承认,我的族群或许在傲慢、暴怒、**甚至其它各个方面过犹不及。但——真正的原罪不是这些。”

    德古拉摇了摇头,发出一声叹息,悠长而惆怅。

    “谎言和背叛,才是人类的原罪。夏娃偷吃禁果不过是一个故事,但它只是一个象征意义,代表了不忠。人的祖先向神明撒谎的那一刻起,人类就有了说谎和背誓的本能,这才是人的原罪。我或许傲慢,但我从不撒谎,我的朋友,”

    他变得有些忧伤,仰望着皎洁的月光,“即使再如何强大,遭逢背叛和欺骗,才是最致命的伤害,你懂吗?我以姓氏和血液向你起誓,我会是你忠诚的朋友,永远的家人。”

    我产生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动摇,这话题逼格太高了,我接不上嘴,然而,我却产生了深深的震撼。

    尤其是家人两字,对我产生了极大的诱惑力。程度堪比在沙漠里濒死的人突然手里多了一瓶有点甜的农夫山泉。

    “并且,我们从不怀疑同类。”他似乎能看穿我的心境,察觉了我的动摇,自信满满补充道,目光仍带着傲慢,但却同时很友好。“信任将是你永恒的皈依。”

    我之前对这个存在于电影里的人物多少有点了解,天生的贵族,极其骄傲,喜怒无常,以及……喜欢捅人——刺穿伯爵嘛,没事把人当羊肉串一样架起来的。

    但是没想到他本人可以说是风度翩翩,虽然傲慢,但更多的是一种优雅和执着,执着的说服我心甘情愿放弃做人……

    事实上他的言行举止也确实维持着礼节和风度,这让我非常欣赏,然而他的观念是我不能认可的。

    可是随着我们的争论发展下去,隐约之间,我的脑子里有个声音对我说,他说的是正确的。

    蔡雅自始至终呆在一旁,如果不是她说话,我几乎忘了她的存在,“主人,您刚刚苏醒,需要更多的血液和鲜活的身体,一切已经安排妥当了。是否启程呢?”

    她没有看我,刻意回避与我目光相接。

    德古拉向我漫不经心的笑着,自负而淡漠,“等到有一天你习惯了现如今的食物链,迟早你会明白的。回去休息吧,围剿我的行动,会比你们想象的要困难。我的城堡,随时向你敞开大门,欢迎你有朝一日结束猪圈生涯。”

    这一次,他不等我回答,转身轻声吩咐蔡雅一句什么,便带着她离开了。

    月色下,他的声音仍然优雅而动听,沙漠里清晰的回响着普希金的诗句。

    轻盈的夜色为何就淡去?

    月亮啊,你为什么要逃走,

    沉没在那明朗的蓝天里?

    为什么天上要闪出晨曦?

    为什么我和恋人要别离?

    听到最后一句的时候,我有些忍不住了,“滚你丫的,谁tm是你的恋人。”

    但是,这个老家伙,不得不承认,他有自身的人格魅力,我甚至有些难以将他当作敌人。

118 戒备() 
我一个人在沙漠里呆了将近一个小时,算是思考人生。

    没有里电影里的七彩祥云或者月光如血,黄沙自然而然向下塌陷,则别斯像明星登台一样走出来,几乎算是和我促膝长谈了几小时,平静的吃了个孩子,然后和我聊起了人类、原罪这一类宗教哲学类的高深问题,之后自然而然的离开了。

    传说中的BOSS级吸血鬼,我们这么多人兴师动众要围剿的目标,就这么在我面前出现,我居然没跟他交个手,过个招,走个场,就这么聊了聊天,然后互相梳头发道别说晚安了?

    我这是什么展开啊?!

    月下的我发出了狼嚎般的哀鸣,这时候突然感慨在外国的好处就是不管你干什么奇怪的事情,你都不用太在意周围人的目光。

    当然了,我个人觉得,真的干坏事儿了怕给祖国脸上摸黑,冒充自己是霓虹人就行了。这个招数电视上学的,应该很有用。

    嚎了一小时后我恢复了冷静,然后才返回市区。当中并没有花多久时间,即使是午夜十二点,赌城的夜晚仍然车水马龙,极其热闹。

    这是一座真正意义上的不夜城,不像江城,虽然晚上也有吃宵夜的地方,但是整座城市一过十点就集体熄灯,暗淡之后像是一座陷入沉睡的城市。

    孤独的人,容易向往这样的光明,因此许多人明知会在这里输光家产,却总有人舍不得这个五光十色的宝地,来这里一掷千金,豪赌自己的人生与人品。

    摇了摇头,我大概是有些迷茫了,从则别斯。德古拉真诚的和我说,他从不欺骗开始,我有一种说不清的动摇感。

    人类的世界里,尔虞我诈的确是很多,无论善意与否。

    我内心深处满意自己现在强大的力量,但是又不喜欢自己的立场,更不喜欢可以听到人内心的真实想法。

    今天太仓促了,下次如果有机会,我应该会想要问问德古拉,到底为什么选中了我。

    强大的嗅觉算是一种本能,带着我找到展一笑他们的时候,他们已经在一家西部牛仔风格的小酒吧里面落脚。两个妹子都已经在二楼仅有的几间客房里入睡了,展一笑留在一楼,找了张桌子等我。

    这家酒馆生意并不好,地段不好、人烟稀少、装修老旧,但很安静,老板是个凶悍的大胡子老头,对我很不友好——当然,他对谁都不友好。

    “我这儿过了12点就关门了!现在的年轻人,半夜不爱睡觉,到处游魂一样的游荡!”他本想把我关在门外,但是展一笑对他打了个招呼之后,这个老头倒是有点客气了,看我的表情也不再吹胡子瞪眼,一副要砍人的样子了。

    我走进去,跟着展一笑在靠近柜台的那张桌子前坐下,看得出展一笑有话要对我说。

    而刚一进门我就察觉二楼的楼梯上,在我背后有一道注视着的目光,直觉告诉我他的敌意并不浓重,好奇更大一些,这种被人当成目标的感觉如芒刺在背。

    如果不是他的血和展一笑流着相同的味道,我应该会考虑吃了他。

    易怒的感觉,估计就跟妹子来了大姨妈一样,恨不得化身疯狗乱咬。全世界来大姨妈的妹子,对不起。

    展一笑没有直接开始话题,他转头看着大胡子老头,微微一笑,指了指吧台上的一个橡木桶。“弯毛骂个,珀莉丝?”他的英文大概是我时跟黄珊珊学的,口音微妙的有趣。

    大胡子热情无比的笑着说,“Sure。”于是从大圆桶又倒了一扎啤酒,再帮展一笑那杯添得满满当当,而我新倒的酒就只有大半杯,外加一个责备的白眼。

    “年轻人,你不应该让你的朋友担心你。赌城的舞女是很多很漂亮,但是你未免太过于放纵了。”大胡子白了我一眼之后瞬间有挂上了笑脸对着展一笑拍了拍肩膀。

    “Son,A…ftert…hisd…rink,gotobed,OK?”他叫展一笑喝完酒早点回去睡,怕展一笑听不懂英文,刻意讲得很慢,说drink的时候指指啤酒,说bed的时候指指楼上,再做一个双手合十歪头放在脸侧的动作表示睡觉。

    就像一个笨拙的哄孩子的老爹。

    我不禁微微一笑,看得出来他很喜欢展一笑,毕竟都亲密的叫了son。

    经常看美剧的人一定知道,就算不是父子,根据外国人的语言习惯,老爹级别的人,对于比较亲密的年轻人都会叫son,就好比称呼人boy。

    总之,他对展一笑确是是非常客气。

    “3Q,查理。”展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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