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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来寻仇的,还是来求杀人的。”
“如果是寻仇,那你很庆幸,不用你动手,我就要死了,如果是来求杀人的,那么很抱歉,杀人的生意我已经不做了。”
“我想跟你学剑!”林余直接开口道。
燕十三自幼在江湖闯荡,见识非凡,跟这种人甩些花招没用,只会惹其反感,倒不如开门见山,直接了当。
燕十三闻言一愣,却是轻笑了一声,“学剑,呵,你知道我是谁吗?”
“江湖人称喜欢背后杀人的燕十三。”
燕十三道,“既然知道,不去找那些名门剑派,来找我这个杀手做什么!”
“我想学最强的剑。”
“哦,你是想学我的夺命十三剑,”燕十三轻咦了一声,笑了,笑得很愉快,连身旁的树叶都被震得簌簌而下。
看起来,他真的很高兴。
无论一个剑客,被谁称赞为最强的剑,都不会一无所动。
燕十三笑了一阵,然后看着林余问道,“你为什么要学剑!”
“救人,救自己。”林余说道。
燕十三仰头长饮了一下酒缸中的酒,说道,“这个理由有点意思,我的剑都是用来杀人,你却想着学去用来救人。”
说着燕十三停顿了一下,道:“好,我教你,夺命十三剑如果被我带进棺材而绝迹江湖,那也是我的一大恨事,倒不如让你学去,看看能有多大造化。”
听到燕十三的语气,林余顿时明白对方答应了,弯腿便欲行拜师礼,然而他的腿刚刚往下一截,就听铮的一声,剑光闪过,他的膝盖便是被一物挡住。
林余低头,却是发现那是燕十三的剑鞘,一头抵在土里,一头横亘在他的膝盖前,阻住了他跪下的势头。
“拜师,就不必了。”
燕十三淡淡的声音传来,带着一丝难言的落魄,“棺材,墓碑,我都已经准备好,但却缺一个葬墓的人,到时我死后,你将我埋在百花林里风光最好的山头便是。”
林余心神一震,一个绝世剑客,最后却只能是这样等死的下场,让他有些恍惚,虽然明知燕十三最后会完成自己的夙愿,死在与对手的比斗中,但他还是有种感同身受的感觉。
毕竟,他的体质也是如此,薄命,短寿,只不过时间更长,还有希望。
既然燕十三已经答应,林余也是去无可去,自然就也就待在这百花林里。
百花林原先守墓人的房子已经很是破旧,屋顶的蓬草稀稀落落,墙壁也是倒塌了几处,四面露风。
条件如此,林余自然入乡随俗,在燕十三旁边的一个房间打扫了一下,收拾出一个地铺,打算在这住下。
接下的场景就如同剧情上的一样,化名阿吉的谢晓峰在苗大娘和小丽等人的带领下,来到了百花林,央求燕十三传授阿吉武功。
但因为谢晓峰的不想碰剑,而让燕十三觉得无用懒得教,之后更是被那些村名的怨言而惹得心中不快。
“林小子,陪我去杀人。”
燕十三终究还是位侠客,虽是杀手,却也有着侠义精神,让林余陪他喝了会闷酒之后,拿起他的那柄骨毒剑就出了门。
林余明白,他是准备去收拾那所谓压迫村民的,晓月楼的幕后大老板了。
第21章 从未见过血的剑,会抖()
晓月楼是苦海镇最为出名的青楼,处在苦海镇最繁华的地段,就是此时四周漆黑的夜里,也是灯火辉煌,人来人往。
它压榨着苦海镇的村民,将许多年轻少女掠入其中,而从中赚着白花花的银子。
只是有着背后那个所谓大老板的庇佑,让苦海镇的村民苦不堪言,却又是无法反抗。
此时进出其中的男人都是仪表堂堂,与苦海镇别处村名的衣衫褴褛形成鲜明的对比。
出了百花林,林余和燕十三来到晓月楼的门前,看了头顶装饰奢华的金色牌匾一眼,便毫不犹豫地踏了进去,他们是来杀人的,自然不会客气。
刚刚踏进门,就有两位打扮规整的小厮上前招呼,脸上满是笑容,“客官,有熟悉的姑娘吗?”
燕十三连看都不看,挥手将其甩开,极其蛮横地走进晓月楼。
这下,晓月楼的小厮明白这人不是来图享受的,而是来闹事的了。
“来人啊,来人啊,有人要闯晓月楼。”那两名小厮见状,立刻大喊道。
这一下刷地惊醒了晓月楼的客人,看见面色不善的燕十三都是远远躲开,而有的察觉事态不对的则离开了晓月楼。
而这时一群问讯赶来的打手也来到了晓月楼的厅堂之中。
此时的燕十三没有动作,却是先看了一眼林余,然后说道,“看好了,十三剑始于蓄千刃之势,动指之间。”
话音落下,他握住剑鞘的指尖一弹,铮的一声,他手中的剑就出鞘了。
无法形容那种极致的快,就是林余听到燕十三的话,明白他是以身现法后,在那一刻就集中了精神,还是没看透这一步。
快!
太快了!
剑影出鞘,顿时仿佛流影一般,瞬间刺出两剑,前面到来的两名打手冲过来还没什么动作,他们的眉心就出现了一条红线,那是剑痕。
下一刻,就是倏然倒下。
“风无声,气如止水,光无影,疾剑无痕。”
燕十三口中轻吟,手中的动作变得更快,那柄剑的剑身几乎变成了一片虚无,林余却是明白,那是他手中的剑因为极致的快,连残影都消了。
看不见剑,又如何抵挡,更何况这些连三流高手都算不上的护卫打手。
燕十三的身如游龙,剑若流星,之后却是放慢了速度,让林余看得更真切,先是刺开了他们的衣服,然后才划破了他们的喉咙。
“海纳百川,浑然一著。”
燕十三冷喝一声,一股凛然的气势从剑锋升腾,仿佛平地生出一股强风,剑锋直刺,然后横扫,剑出所处,刀剑齐飞,刹那间,周围齐刷刷地倒下一片。
面对则满地的狼藉,燕十三连看都不看上一眼,缓缓收起了他的骨毒剑,然后看着林余开口道,
“看懂了几分?”
然而此时林余却是满头大汗,沉浸在那石破天惊的剑招中,得燕十三一问,才是恍然一惊,“二三分。”
燕十三闻言,轻笑一声,“二三分,不错,还算有点天赋。”
说完,燕十三在往里走。
“说!你们的大老板在哪!”
身边的打手已然死尽,燕十三跃身飞起,拦住晓月楼转身欲逃的老鸨,冷声问道。
那名老鸨看到先前的那一幕早就下的瑟瑟发抖,此时燕十三的剑锋抵在她的喉咙上,她更是大气都不敢出,生怕那柄散落着寒气的剑尖一抖,就见红了。
此时被问,立马指着身后的一个房间颤抖道,“大……大老板在里面,大老板在里面。”
燕十三冷哼一声一把将那名老鸨推开,走向她所指的那个房间。
门口虚掩,不费一丝力气就被燕十三推开,而里面已经站立了一排刀手。
看来是也是听到了外头的动静,早就准备好严阵以待。
可是人多有何用,有翠屏峰下,绿水湖边神剑山庄的人多吗,更何况,只是些连刀,都拿不稳的打手。
燕十三轻蔑地笑了一声,踏进房门,这些刀手立刻如同接到了信号一般,顿时一拥而上。
“夺命十三剑讲究快与灵,不能重,也不能猛。”
燕十三周身游走,气息平稳,淡淡的声音从嘴中吐出,手中的剑如灵蛇般不断刺出收起,剑尖轻点,被刺中的刀客喉咙便是多了一道血线。
短短几个呼吸之间,一拥而上的刀客全都躺在了地上,没有一个站起来的。
无一合之将!
这是大厅内现在的场景,燕十三太强了。
先前坐在长椅上被两名侍女伺候着看热闹的大老板,此时也是慌了,“凡事都有讨价还价的余地,开个价。”
“不赚你的臭钱。”燕十三提剑前行,轻蔑地看着他。
“你别欺人太甚。”
大老板刷的一下,抽出了挂在一边墙上的长刀,面对着燕十三,只是他的手,有点抖。
刀长二尺,刀身如水,任谁都看得出这是一柄好刀。
燕十三的目光在那柄刀上停留了一下,有些可惜道,“好刀落在坏人手里,真是浪费。”
“我是天尊分舵的舵主,你要杀了我,就是与天尊为敌!”
看见燕十三根本没有停手的意思,大老板扯出了背后的大旗,希望对方有所顾虑。
然而他失望了,燕十三是谁,他自从出道以来,剑锋所处,未尝败绩,又如何会怕一个所谓的天尊。
更何况天尊本就是邪道门派,死不足惜,他就更不会手软了。
“天尊的走狗更该死。”
燕十三冷笑一声,剑身如风般挥出,瞬间击飞了大老板手上的长刀,然而就在他打算送这大老板归西的时候,他突然想起什么,然后停了下来。
“你来!”
燕十三收起骨毒剑,却是看向了林余。
林余顿时愣住。
“要想学剑,首先得学会杀人,从未见过血的剑,会抖。”
燕十三淡淡道,“这人,你来杀!”
第22章 第十四剑()
林余低头看向那个大老板,大老板是个有点胖的男子,身材臃肿。
而在林余看向那个男子的时候,男子也正看向他,眼神中有着乞求。
燕十三眼睛平静地看着林余,说道,“放心,这人作恶多端,是该杀之人,不用手下留情。”
林余无话可说,因为他觉得燕十三说得很有道理,一柄从未见血的剑,到拿起时,能够知道足以杀人吗?
毕竟,敌人可不会跟你准备的时间。
燕十三的感知很敏锐,之前林余虽然知道那些人作恶多端死有余辜,但见到这样的场景不免有些恍惚,但就这一丝恍惚却是被燕十三察觉了。
战斗之中,分神是大忌,对敌人动恻隐之心,那就是在自寻死路,燕十三看出林余虽然学剑之心足够,但却真是的没杀过人,他的剑依然是白的。
可是一个足够强的剑客,他的剑下怎么可能没有一丝亡魂。
遇到该杀之人,以杀止杀,方是生存之道。
燕十三的剑下就已死者无数。
他如是,谢晓峰如是。
他理解林余这种感受,第一次见到这样的场景难免会有些失神,或者动恻隐之心,这个过程无论是谁都要经历。
虽然他不清楚林余学剑想救谁,但他看得出他有杀气,他要杀人。
早,总比晚好。
所以他才让林余出手,也必须出手。
他明白,林余也自然明白,他知道这算是燕十三的一个考验,也是自己面对的一个考验。
所以他的剑离开了剑鞘,刺向了那被燕十三击倒在地的男子。
因为知道这一剑是为了夺去别人性命,所以林余的这一剑并不是那么好看,夺命十三剑的剑招被使得歪歪扭扭,漏洞百出。
一剑刺出,却是刺偏了,没有刺中心脏一击毙命,而让那大老板痛得大声惨叫,哀嚎不已。
自古以来,杀人并不难,难的是那杀人的第一个念头,第一个动作,第一剑,那才是打开剑客的大门。
林余忍住了耳边的惨叫,深吸了一口气,再度一剑刺出,这一剑很稳,也很端正。
这下,燕十三有些满意了。
晓月楼的大老板已死,这个消息也被燕十三告知了出去,顿时满城欢悦,如同过年过节一般,放起了鞭炮。
而看着那些村民衷心感谢,林余似乎明白了什么。
燕十三不喜欢热闹的场景,林余也不喜欢,所以他们脱离了村民的欢呼,和庆祝,只是来到百花林的最高处,看着那满城烟花,如星灿烂。
第一次杀人,那剑锋刺入心脏,入肉的声音让林余有些不适,但这会林余已经缓了过来。
林余明白,他如今走上了这条路,无论是在三少爷的剑的世界,还是在其他的世界。
他的剑,就永远不可能是白的。
有了林余的介入,化名阿吉的谢晓峰没有跟燕十三更多的接触,燕十三还未知道阿吉的真正身份。
林余也没有提前让燕十三知道的想法,因为根据剧情,这一天肯定会来的。
如此几天,林余都是身在百花林,跟着燕十三学习夺命十三剑。
燕十三果然不愧是位绝世剑客,所有剑招都是了然于心,面对林余的错误往往是一针见血,有着这神一般的助力,林余的剑术突飞猛进,与之前的自己有着天壤之别。
拿燕十三的话来说,已经有了他五六分的剑意。
而之后更是直接与燕十三对战,有这样的绝世剑客做陪练,这样的机会很是稀少,林余也不知道万界碑什么时候就会突然召他离开,自然也是全力以赴,像海绵一般汲取着知识。
一个星期之后,夺命十三剑所有的剑招他已了然于心,剩下的就只能依靠悟性和天赋了。
“我十岁练剑,悟剑道于十三,二十岁熟读天下剑谱,纵横江湖,未逢敌手,江湖都知道我的夺命十三剑,却不知道我已经悟出了第十四种变化。”
一日,在林余温习剑招之后,燕十三却是带着他来到了一条河边,说出了这样一段话。
“第十四剑?”
林余是真的惊了,他不是惊讶于夺命十三剑之后还有第十四剑,因为他知道夺命十三剑不会止步于第十四剑,还有第十五剑。
他只是惊讶于燕十三此时已经悟出了第十四剑,而此时,似乎还打算传授于他。
燕十三只道是林余惊讶于夺命十三剑还有一剑,并没有想到其他,点点头说道,“不错,第十四剑,我命不久矣,这几日该放下的也该放下,恍若未觉,我这喝酒醉饮之间竟然无意中达到了传说中那种无我的意境,而悟出了这第十四剑,只是有点可惜,若谢晓峰在世,我定要让他领教一番。”
“我现在就教你那第十四剑,此剑只可意会不可言传,忘其形,取其神,等会我会施展一遍,你只需要记住那一丝神韵即可。”
说罢,燕十三却是从林间摘了根树枝,走到河边,闭上双目,仿佛在听水的流动,又仿佛在听风的声音。
倏然间,他的双眼睁开,气势顿时变了,就像拔出了皮鞘的剑,就像黎明第一道划破长空的光,耀眼地让人无法直视。
就在这时,他手上的木棍轻飘飘地刺了出去。
木棍是圆的,有些弯,还带着几片枯叶,似乎看起来有些可笑。
但林余此时却无法笑出来,因为那根木棍在他的眼中已经变成了一柄剑,一柄足以划破长空的剑。
燕十三一剑刺出,后面更是绵绵不绝,轻描淡写地又在一瞬间连续刺出十二剑。
剑法本来就是轻灵流动的,就像是河水一般,可是这十三剑刺出后,他身前的河面上却仿佛忽然有了杀气,天地间仿佛有了杀气。
第十三剑刺出后,所有变化已经挥出,似乎到了巅峰。
然而在这时,燕十三又刺出了一剑。
第23章 杨花()
只是这一剑,就仿佛有了生命一般,仿佛世间所有的画面都活了,仿佛旭日的阳光照破了云层,仿佛封闭的房间打开了门窗。
水流得更快,风吹得更急,那天地间的杀气不在了,仿佛被这具有生命一般的一剑刺空。
这剑无处不在,无所不在,燕十三的剑明明刺向前方,但林余却切实感觉这剑锋在对着他。
林余的背,有些凉,也有些冷,也有些恐惧。
他眼睛瞪大,使劲捕捉了那一丝那一豪的变化,然后闭眼,也是刺出了一剑。
这一剑,看似与燕十三的没有差别,却有着差别。
然而接下来,林余浑身一颤,猛然吐出一鲜血。
林余的眼睛睁开了,其中满是后怕。
他看出了那么一丝的感觉,于是自然而然地模仿了出来,然而却不是完全领悟,他的修为境界不足以支撑。
燕十三也是发现了他的异样,随手将那已经碎成几节的木枝丢掉。
“这第十四剑不同于其他,靠的是悟性和机缘,如流水般自然而然,然后水到渠成,不要太刻意强行领悟了。”
林余点点头,然后也走到了河边,他也明白他的剑出得有些早了,所以这次并没有立刻出剑,而比上眼睛,放空自身。
燕十三明白林余此刻不应受到打扰,悄无声息的退了出去。
恍惚间,林余感受到了风的吹拂,感受到了河水的流淌,然后自然而然地想起了方才燕十三出剑的场景,然后自然而然地刺出了一剑。
这一剑,没有声音,没有剑风,一切平静如常。
然而他剑尖前方的河面上却陡然间出现了一道痕,一道笔直锐利的痕,像是将河面刺成了两半。
片刻后,河水流淌,冲淡了这道痕,林余也睁开了眼睛。
看着那河面上逐渐消失的剑痕,林余有些难以置信,没想到自己捕捉着那一丝神韵,就发挥出了这样的威力,这样的无声无息,谁抵挡的住。
虽然和燕十三那种一剑既出,天地有变的第十四剑有着很大的差距,但就是这样的威力也足够了横扫这一世界的剑客,也足够应对那主世界追杀的黑衣人了。
接下来的林余只是闭目回味着那一丝的感觉,却没有再度出剑,这位这样的一剑需要巨大精神气,这一剑出后,他就有种昏昏欲睡的感觉了,再出一剑恐怕就会如同第一次一样,伤及本身。
休息了片刻,林余起身,走向百花林,突然间他的脸色一僵,脚步一顿。
因为他有感觉到那万界碑的感应了,有了上次经验的林余明白,他顶多就在明天离开这个世界。
“要走?”
第二天一早,林余正想着怎么跟燕十三辞行,还未开口,就被燕十三察觉了意图。
林余点点头,没有否认。
燕十三没有强留,江湖儿女最在自由洒脱,他知道林余既然现在就走,那就有走的理由,他不想多问。
林余走了,出了百花林,到了南山脚下,先去苦海镇找了个酒肆,付了几两银子,让店里的小儿每周给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