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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沐晨继续问胡学风道,胡学风这才脸色严肃起来,看着金沐晨到“那是因为,我之前给那诺利托当了一段时间的实验助手,我了解他的为人。他可能在商业头脑上比不过斯科特,但是他在科研水平上可一点都不比斯科特要差,他之所以要主推这个人造皮肤项目,其实也是为了给他接下来要展开的科研方向做准备。”
“哦?这么说,这人造皮肤,还并不是他的终极科研目标喽?”
金沐晨笑着问道,这时候他也觉得这个诺利托,是越来越有意思了,之前他来着科研所的时候,还真就没怎么注意过这个人。
“嗯,可以这么说吧,其实他研究这个项目,只要是想研究这人造干细胞的培养,和在育。其实他和我说过,他将来的主攻科研方向,并不是什么人造骨头,和人造皮肤,而是再生医学。这个科研方向听起来好像很高大上,其实说起来却很简单,就是研制人体器官再生,比如现在就有很多病患,因为身体某个器官的病变衰竭,最后不得不面临要更换器官的烦恼。而这世界上,并不是所有人都愿意捐献自己的器官的,而且很多人就算是愿意捐献自己的器官,而他的器官,也并不一定能够和病患相匹配上。就算最后能匹配上,也做了器官移植手术,可是因为毕竟不是出自同一个人本体,所以病人在移植了外来器官之后,也会产生排异反应,需要长期服药才能够维持自己的生命。另外这些移植后的器官,因为病人本体长期服药,这些器官也都会或多或少的收到药物的伤害,一般这些器官的使用,都会有一定的寿命,保养的好一点,也就用个二十年,之后就还需要在次更换移植器官,这样一来就会给病人带来更大的痛苦,而且花费也很高。。。”
胡学风说到这里,金沐晨基本就已经明白了,看来这位诺利托还真就是志向远大呢,他想要研究的方向,可绝对不仅仅是人造皮肤那么一点,那么简单,他居然能够想到这样的科研方向,还真是非常的不错呢。
“因为人体所有器官生长的根本,就是干细胞,所以诺利托其实这次是想借助这人造皮肤的科研机会,来多多的掌握一些人工培养人造干细胞的经验,然后用到他后面的再生医学领域。他和我说过,他未来的科研领域,就是专门研究那些各种各样的再生器官,毕竟现在全世界,每年不知道有多少人,要做多少心脏移植,肝移植,和肾脏移植的手术,如果他能够掌握再生医学的技术的话,那么可就不光可以造福人类了,还可以替科研所,赚取到巨额的科研经费,所以我认为他的科研方向,并没什么问题,只是不太适合现在的科研所。毕竟你之前往这科研所里投了这么多钱,可是要是见不到效益,却还想让你继续往这科研所里投钱的话,斯科特觉得会过意不去,所以他也才一直坚持,要搞那人造眼角膜的研。所以我才说,其实他们两个的出点都是好的,只不过一个是只看到了眼前,而另外一个则是想的比较长远。。。”
胡学风一口气就说了一大堆,而金沐晨这时候也听明白了,看来在胡学风的眼里,那位诺利托。史密斯的人品还不错,而且还挺值得尊敬的。
“嗯,听你这么一说,我也觉得这史密斯还真就是个人才,如果他就因为这么和斯科特闹僵了,然后就离开咱们科研所的话,我还真觉得有点可惜了呢。这样吧,你知道那个史密斯的家庭地址,或者电话吗?你问问他,现在方便不,我倒很想去他家里拜访一下。”
金沐晨这么一说,胡学风也是一愣,他也没想到,金沐晨居然停了自己几句话就像去见见那位史密斯,不过旋即他脸上就换上了衣服笑容,原本他就挺为那诺利托感觉可惜的,现在金沐晨居然愿意去见他,这让他感觉,诺利托的科研项目,好像有门了。
“我不知道他家住哪?不过我这里有他的电话,你等等,我先打电话问问他在不在家。”
说完胡学风就拿出了电话,给那史密斯拨了过去,电话很快就接通了,然后胡学风就和电话那头的诺利托寒暄了起来,看他和那史密斯说话这么随便的样子,金沐晨就知道,他们之间的友情,看来还挺深的,那诺利托之前一定帮了胡学风不少忙。
很快胡学风就打完了电话,然后笑着冲着金沐晨说道“诺利托他今天刚哈有时间,他现在就在家,我们现在就可以过去看看。”
“那好,咱们就别在浪费时间了,走吧,带我去见见这位科学家。”
金沐晨说这就站起了身,伸手就把三百美元丢在了桌上,在美国如果到饭店去吃一顿牛排,一般价格都不便宜,好一点的饭店,基本都得七八十块每人的消费才能吃饱。
而他们这顿饭,因为金沐晨点的牛排巨大块,所以怎么也得两百四五十的价格,但是金沐晨给了三百,剩下的钱,就当给那漂亮的女服务生小费了,那女孩给他上饭的时候,也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的在他的胳膊上蹭过几下,这让金沐晨对她很是满意,因为她帮忙验证了他的男人魅力。。。
两人出了门,很快就来到了金沐晨的车旁,胡学风还是第一次坐这么高档的豪华车,所以对车子里的一切都很好奇,不过最后看到这车子的钻石顶的时候,他还是被镇住了,他身旁的这位金哥可真是一位真土豪啊。。。
第1146章 不简单()
“哇靠,金哥你这车可真是太帅了。”
虽然胡学风并没买车,可并不代表他不懂车,男人吗,就没几个不喜欢车的,这车他知道是劳斯莱斯,可却不知道到底是劳斯莱斯的哪一款,但肯定是豪车就没错了。
“哈哈,要不要给你开两圈?”
金沐晨一边开车一边笑着问胡学风道,而胡学风这时候脑袋摇的却和拨浪鼓似得“还是算了,金哥,你这车可不是一般的车,动不动就好几百万,我这小胳膊小腿的,驾驶技术也不眨地,万一要是给你车刮了,到时候我可赔不起。”
“嘿嘿,你小子,我是那样的人吗?车子都有保险,怕个球,等会儿,我找个地方停下,你来试试。”
金沐晨哈哈一笑说道,虽然胡学风满嘴说不敢,可是他眼里的渴望可瞒不过金沐晨,对于这样的小家伙,给点小恩小惠当然是应该的。
虽然自己买他的瓷器,给了他几百万,可是那点钱,说实话真的不算什么,拿到美国来,也就够胡学风他几年的学费和生活费而已。
胡学风还真就开不起这样的好车,但是金沐晨比较欣赏他这个人,因为他打算把这家伙培养成自己的心腹,自己今后不能总在实验室里带着,这家伙就可以做自己的代表,所以该给好处的时候,当然要给点甜头。
金沐晨找了个地方把车停下,然后让胡学风坐在驾驶位上,胡学风虽然说是不敢开,可是等车子开起来的时候,却比谁都专注,还好这家伙比较谨慎,不是一上来就胡来,猛开的那种人,金沐晨坐他的车还不至于心惊胆战。
很快胡学风就把车子开到了那个诺利托。史密斯家的地址,下了车一看,金沐晨不由得乐了,原来这家伙的房子也是在s区,而且还是一幢原来的独立厂房改装过来的公寓,看得出这诺利托的家庭条件还挺不错的。
“史密斯的妈妈是西班牙人,他老爸是英国人,家里世代都是医生世家,所以还是挺有本钱的。他家以前我做他的助手的时候,他邀请我来过几次,嘿嘿,我们科研所里,除了我之外,好像也就是斯科特知道他住在这里了。”
胡学风找了个地方吧车子挺好,然后带着金沐晨来到了这座公寓的门口,然后按下了门铃,很快大铁门就传来咔哒一声的解锁的声音,然后胡学风就熟门熟路的带着金沐晨进了公寓,一进入到里面,就是一个开放式的大客厅,而一个黑发瘦高的男人就刚好站在大厅左手边的楼梯边上。
这个人肤色比较苍白,一看就是不经常晒太阳的那种,身材也比较瘦弱,带着一副厚厚的瓶底眼睛,穿着一身睡衣,看到胡学风的时候很是热情,可是看到金沐晨的时候,他不由得一愣。
“胡我很高兴你来看我,可是可是金先生和你一起来的,你怎么也不告诉我一声?”
诺利托当然认识金沐晨,之前金沐晨到他们科研所谈合作的时候,两人就见过,不过那时候他刚好是斯科特的副手,可以说全程陪着金沐晨看完了整套实验室的流程,甚至有一些实验过程,还是他给金沐晨介绍的呢。
“哈哈,诺利托你不要紧张,我也是今天刚好去了一趟实验室,然后才知道你现在在休假,斯科特和我说你身体不太舒服,我放心不下,就坚持让胡学风带我过来看看,之前没有告诉你我要来,倒是我来的有些唐突冒昧了。”
金沐晨笑着说道,他这番话其实也是给大家一个台阶下,免得大家都尴尬,诺利托为什么会放假,其实大家心里都清楚的很,但是有些事不用摆在明面上说,老外也一样很爱面子的。
他这样一说,大家就不会那么尴尬了,至于他到底为什么要来,怎了来的,来的目的是什么,这时候打大家是没人会深究的。
诺利托也不是书呆子,基本的为人处世他还是懂的,先把金沐晨和胡学风让进了客厅坐下,然后他又去厨房,给两人端出来两杯咖啡。
“诺利托,我就开门见山了,之前我听小胡说你对未来的科研方向,有自己的见解,而我对你的那些想法很是感兴趣,所以就过来找你聊聊,你能给我说说,你的那些想法吗?”
金沐晨笑着问道,而诺利托听到金沐晨这么一说,立刻就来了精神,双眼放光“金先生,您可真是一位了不起的人,要知道我也认识很多有钱人,那些家伙口口声声都说对科学研究感兴趣,可是真正懂得科学家的人却没几个,他们根本就不懂什么是科学,只知道用钱砸人,而您就完全不一样了”
这家伙拙略的马屁,让金沐晨听了感觉非常的好笑,不过作为一个笨嘴拙舌的科学家,能够说出这样的话,还是证明,自己刚刚的那番话是搔到了他的痒处,让他觉得自己是一个懂科学家的有钱人,所以这才这么来劲。
“好吧,在给您介绍我对未来医学的见解之前,我想先请您看看我的实验室,不知道您有兴趣没有?”
这诺利托可能是有点太过激动,金沐晨突然这么一问,他不知道该怎么说,索性就像先从实物下手,来打动金沐晨,既然人家都邀请自己了,金沐晨也就都没客气。
“哦?你这里还有实验室吗?”
“哈哈,当然有,请跟我来。”
诺利托说这就放下了咖啡杯,然后转身带着金沐晨和胡学风了来到了他这客厅的楼梯口,这时候金沐晨才看到,原来在这楼梯口的下面,还有一条向下的楼梯,沿着楼梯向下,他们进入了地下一层,而到了这地下一层,金沐晨不由得吃了一惊,这家伙这地下一层装修的,就好像是一家专业的实验室一般,洁白的墙壁,还有蓝色的地板,在实验室的大门上方,还专门有两个除尘换气的机器,大门也是用密码锁的那种专业实验室铁门,隔火隔热,隔绝污染。
进了这道门,还要经过一个消毒室,穿上鞋套,头套,还有实验袍才能进入到里面。
里面和威刚科研所一样,都是几条大长排的实验桌,然后还有很多等离子分析机之类的科研仪器,还有很多金沐晨叫不上名字的科学仪器,看得出这诺利托在这里花了不少心血。
很快诺利托就带着金沐晨来到了一个类似烤箱的机器前面,这个机器的前面有很多玻璃面板,透过这玻璃面板,就可以看到烤箱里面,有好几个小的玻璃皿,在这几个皿上,刚好有好几块,一两平方厘米大的类似皮肤一样的东西,金沐晨一看就知道,这应该就是这诺利托所研究的那种人造皮肤了。
“这就是我一直在潜心研究的人造皮肤,现在技术基本已经成型了,验证也已经完成了百分之九十,只不过因为我这台机器的功率比较小,所以培养的速度比较慢而已,如果我这台机器要是能够放大的话,效率会快上很多倍”
诺利托也知道金沐晨肯定只知道自己在研究什么,所以也没给金沐晨做太多详细的介绍,也是直接就单刀直入的说起了自己的作品。
“你能给我大概讲解一下原理吗?”
金沐晨扭头问诺利托到,诺利托点了点头然后说道“金先生你知道,人体的皮肤,其实是人体面积最大,也是最基本的器官,他的主要作用是保护人体免受外界细菌和各种病毒的侵扰,所以皮肤其实是一种非常重要的器官。而现代医学研究表明,其实人体的皮肤构成,除了脱氧核糖核酸是核心之外,其实其他百分之七十的成分,就是胶原蛋白而已。所以我就琢磨着,该如何来用人造技术来生产人造皮,其中脱氧核糖核酸,也就是我们所说的n事关键,因为这是记录一个自然人各种指标特征的关键,这种东西很难复制,如果移植了其他人的,又会有排异反应,所以我就琢磨着能不能做一种空白的,然后一直到人体上之后,让这个人的自然免疫系统,在这些空白的n上重写这个人的自然特征,这也是我今后科研方向的关键,所以我就利用这人造皮肤的技术做前期实验,现在我基本已经实现了人造皮肤的再生产技术了”
金沐晨虽然时刻科学盲,可这时候也大概听明白了,诺利托的这项研究,可绝对不简单啊!
他要是真的把这项技术给攻破了,那特么的,他获得诺贝尔奖,都绝对不成问题,而且他绝对有机会能够改变人类的历史哈。
这家伙,怎没看出来呢,居然有这么大的志向,不知不觉之间,金沐晨就已经对这个家伙,更加的感兴趣了。
看来这次和胡学风来找他,还真是没白来,他隐隐约约的感觉,自己这次好像又要捡到宝了,这样的捡宝过程,虽然和鉴别古董不一样,但也有一种别样的乐趣。。
。。。
第1147章 全才()
诺利托这时候开始口若悬河的介绍起他的研究来,其实他现在研究的课题是人造皮肤,可是如果真的严深究的话,他研究的科研方向,应该是人类最核心的关键,n!
学过基本生物学的人都知道,我们每个人之所以会成为独一无二的个体,原因就是因为我们的n编写程序的不同。
n这玩意,说的直白一点,其实就好像是一个电脑高手编写的软件程序,而编写这个程序的人,就是我们的父辈和母辈,每个人都从自己的父辈和母辈的身上继承吸收了,他们的n程序,然后再进行一次混编,重写,然后就形成了我们现在的个人。
我们每个人的外在表现,和身体特征,甚至是性格,都是受n支配的表现。
而当我们在成长的过程中,发生意外,或者身体发生病变,导致身体的某个器官,或者系统被破坏之后,这些n是无法进行自我修复的。
比如你的皮肤如果烧伤了,我们人体的免疫系统,会让该受伤的部位长出一片新的皮肤,但是这片皮肤,根本就无法和原来的皮肤相媲美,也就是说会留下疤痕。
比如你的手断了之后,那你也根本无法再生长出一条新的手臂,你的肝脏意外受损之后,也无法再生长出一片新的肝脏。
但是现在的医疗科学如此的发达,以至于医生们发现了一条新的途径,能够让人在某些重要器官发生意外之后,再继续存活下去,那就是异体移植。
比如说某人的心脏因为病变,已经无法在继续支持这个人生存下去了,那么医生们就会联系捐助机构,帮你找到一个合适的捐赠者,然后把捐赠者的心脏移植到你的体内,代替你自己的心脏,让他继续工作,帮你来延续生命。
但是这样做的话,有一个前提,那就是你和这个捐赠者的n必须要进行配对,比对,人体有24对n,而在移植之前,这个n配对的要求,就是失少要比对中4个点,也就是八个n是一致的,才能给你进行移植。
否则的话,移植到你体内的心脏,是根本就无法存活的,而即便这样的一颗心脏移植到你的体内之后,也会因为n还有很多的不同点,而产生排异现象,你身体的其他部位,会不自然的对这个心脏产生排异反应,这样一来,人就要不间断的服用抗排斥的药物。
而这些抗排斥的药物,说道根子上其实就是欺骗你身体里的那些其他器官,让他们不对你这颗新移植到体内的心脏,产生排斥反应。
但是咱们中国人都知道一句话,那就是是药三分毒,如果你长期服用这种抗排斥药物的话,那么就会对你的肝脏和肾脏,造成一定的负担,原本你的肝脏和肾脏能够工作八十年,可是因为长期服用这种药物,结果最后只能生存三十年,或者四十年,这就造成了一种悖论,那就是到底移植器官,值不值得?
比如一个二十岁的年轻人,他的肾脏除了问题,需要移植手术,最后移植了一颗新的肾脏,但是最后因为长期服用抗排斥的药物,结果他的肝脏又出了问题,最后只又要做肝脏移植手术,所以这就在医学上形成了一种到底值不值得的悖论
但如果不移植的话,他会马上死,移植的话,只不过能死的晚一点而已,所以移植器官,也就打败了悖论,成了现在医学里的主流救治手段。
但其实做了这样移植手术的人的生存质量,还是会受到很大的影响的,但是比起马上就死而言,能活着对他们而言,还是一个不错的选择的。
其实人类也可以有其他的医疗技术应用在器官移植方面,比如说克隆技术,如果一个人身体的器官发生了坏变,那么完全可以利用克隆技术,生产制造出一个和她一模一样的人,再把这个克隆人身上好的器官,移植到这个人的身上。
可这就产生了一个伦理的问题,这个克隆人,我们到底应不应该把他当做一个人,你说他不是人,可他和正常人一模一样,只不过诞生的方式不一样而已。
可你如果把他当人,那么我们人类今后还需要正常的繁殖生存模式吗?我们不就可以打破自然界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