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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和之众-第5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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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闲着无事的女巫,干脆是走到正大门口,看看对方有什么事——

    结果惊奇地发现,年轻人她确实有印象。

    一个本镇的青年,那家“巫师附魔店”里(也就是台球店)遇到过的,巫师记忆极好,她甚至还能察觉到自己也在别的场合遇到,可惜想不起来那是明尼苏达本地分校的假面舞会上。

    青年叫丹尼尔·阿特拉斯,还是昔日针对李馨雪家豪宅,入室抢劫未遂的那位。

    其实李馨雪年纪也并不大,大致跟对方相当,却是因为巫师种种冒险经历的缘故,心态有些变老。

    丹尼尔来这里,是鼓足勇气,下定决心,有件事他不得不问。

    因为他知道这住宅里一男一女都不是普通人。

    特工、异能者、变种人、超级英雄……管它呢,是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

    “女士,我知道你不是普通人。”

    青年的第一句话就让冰凤吃惊得呆在原地,女巫没想到竟然是有麻瓜认出她的不同寻常。

    “你,你知道我们本城发生的汽车爆炸事件?整整二十三个人无一人生还,警察调查结果是油箱着火爆炸,但其实是像你们这样的人做的,对吧?”

    丹尼尔一句句责问的话就像是敲打在李馨雪的心上,令后者感到不适与难受。

    但女巫仍是点了点头,那是巫妖干的,而她也没法指认不存在于本世界的凶手。

    丹尼尔的面色无比复杂,实在没法摆出事不关己的模样,向冰凤语气颇为强烈如同逼问:“为什么?你在镇子上没来得及阻止凶手吗?为什么你们要针对我们这些普通人?”

    他实在是不能理解,青年本以为这些拥有非凡能力的人,都是像超级英雄般那么正义与友善,却没想到竟然还会主动屠戮普通人。

    女巫轻咬嘴唇,答不上话。

    青年深深地看了眼明显是在自责的李馨雪,原本他还想开口询问对方男友,也就是这家豪宅的男主人哪去了,却最终因为某种深深的厌恶之情而没能开口。

    眼前的人,明明有着做英雄的能力与水平,却什么都不做,根本就不在乎普通人的死活。他们觉得自己高人一等,很了不起吗?

    丹尼尔转头就走,他本以为豪宅的这对男女是正义人士,可惜了……

    他决定自己想办法打败这些恶魔混蛋,但首先得找机会了解他们。

    女巫望着雪地远去的青年背影,茫然失措,她以为自己的生活已经糟糕混乱透顶,却没想到有人比她还惨,甚至连性命都在无辜斗争中失去。

    那是谁的错呢?

    冰凤隐约看出青年的想法,不敢相信自己忽然心生的念头:

    她想帮助丹尼尔,想帮助麻瓜们了解清楚巫师的存在,想帮助他们认清失落世界背后隐藏的真相。

    这些个想法念头就如必将燎原的星火,不知不觉充满了女巫那已然干枯与冰彻的心灵。

    ……

    ……

    长夜世界,特克拉。

    实际上,这里是大陆西南地区的一方大城市,再往西南方向便是边境外域,至于哪里有什么,就谁都不清楚了。

    乘坐着马车抵达本城的哨兵,微微魔化双眼,细心观察着城市的样貌情况:

    压抑深色的哥特式建筑风格,看去完全跟黑夜融为一体。要不是街头那些煤气灯光,以及头顶的硕大明月,人们想要在这样的环境里看清大道都很难。

    雾白的蒸汽从下水道里弥漫上来,少数巷子街道还散发着肮脏污水的恶臭。

    哨兵心想,果然跟传闻中说的那样,长夜世界的条件并不算好。

    条件糟糕是全方位的。其原因说起来并不复杂,巫师们稍加了解便能体会到:

    那便是长夜本身的状况决定的。

    这个世界,因为日照时间很短,光合作用差,所以往往导致作物植物发育相当贫瘠,数量极其有限,而人类作为最大的生命群体,很难做到让所有人都吃饱饭。

    饿肚子是常有的事,更深层次则是导致文明发展被食物问题局限而落后。

    可眼下哨兵才懒得考虑这些,他想得最多的还是关于风蝶的事。

    老实说,“风蝶”这个词汇,总是让他想起自身手腕处,那因为之前仅有的一次击杀长夜生灵,而得来的蝴蝶印记不会就是什么风蝶吧?

    他必须先得搞明白风蝶是什么,可西蒙斯除了跟他说了个“指异世界随风而来的人”含义外,便没有任何其他东西。

    哨兵能看得出,西蒙斯不是不愿意透露,而是了解确实不多。

    只是谈及虚无魔法学校里现仅有的两个风蝶学生,语气就不由得羡慕起来,好像那两人都是天赋极为惊人独一无二的那种。

    难不成是现实世界的天才巫师?哨兵心想,但他们是怎么搞到“船票”又成功加入魔法学校的?

    要知道,这些魔法学校对年龄一般都有严格规定,像哨兵二十四五岁这样的肯定都是不能加入。也就是那两个学生十三四岁的年纪就加入魔法学校了?

    他越想越疑惑,但起码目前大致方向有了:

    那就是先见这两个风蝶学生一面,当然不能是以同属于现实世界的名义。

    哨兵必须想个办法。

第110章 风蝶(一)() 
华夏,金陵,朱雀山庄。

    这里本地人眼中神秘又奢华的高档住宅区。

    105户住宅内,叶晓像往常一样,吃了顿家用机器人烧煮的晚饭,上了会网浏览些时事新闻,便回到自己房间内,一屁股靠在躺椅上,借着辅助睡眠的电动设备,昏昏沉沉地入了梦。

    再醒来时,他已在另外个世界。

    长夜。

    叶晓此时正站在虚无魔法学校城堡的外围,这里是他固定从窗台跌落出的位置,每夜他都是在此离开,又重新归来。

    就像传闻的那般:

    “随风而来,随风而去。”

    黑夜的魔法学校依旧深邃,却不寂寥。不时有人语走动声传递,那是最早从睡梦中起来修炼魔法的人。

    一看时间,抬头的钟楼上,下午六点二十分。

    第一堂课会在晚上九点开始,到隔日早上七点最后节课结束。

    也就是说叶晓现在还有时间练习魔法,他看了眼自己身着的魔法黑袍,确认“命痕”仍在魔杖口袋里,向着城堡的正大门走去。

    烛火摇曳的微光,与电灯散发光亮的混杂,学校里那些从乡下小地方来的新生,初次见到电灯这种产物时会无比惊叹,叶晓则会淡淡一笑,却不解释这种寿命短暂借助铁丝发亮的灯泡,在他们世界里早早就落后被淘汰了。

    他在前往魔法练习室的拐角走廊处停下脚步。

    有人发声,很不好听:

    “呦吼,瞧瞧,我们的天才巫师又这么早回来训练了?”

    “是的。”

    叶晓平淡的回应倒是让那个叫阿兹卡的巫师有些手无足措,他轻哼一声,暗骂这些风蝶都一个样,无趣,没劲,冷冰冰地成天就沉浸在魔法研究里。

    一男一女都是这副欠揍的模样,阿兹卡心想。

    这是叶晓在走廊上遇到众多招呼之一,绝大部分都还是善意友好笑脸相迎的,毕竟他是学校里的名人,尤其是上学期跟着毕业生外出后。

    那次事件,几乎是奠定了这个从一开始就享有天才之名的新生在学校里非同寻常的地位,噢,对了,他入校是五年级,这学期是六年级,最后两年在校。

    训练室是在城堡的一楼,用奥术魔法隔绝制作出的独立空间。相当稳固,即便是五阶魔法都能防御阻隔,更不用说学生们那至多不超过四阶的实力了。

    叶晓进的是公共训练室,因为他支付不起私人的费用,事实上他几乎在学校所有的必要费用都已经是被免单的——

    谁叫风蝶不属于这个世界,就没钱呢。

    奥术的屏障充满着训练室,显示出如歌舞厅般幽暗蓝紫的色调,脚下踩踏着的是地面由高强度炼金材料制成,却能给人木制的踏实感。

    约莫二十个左右数量一人高的魔法木桩有序地罗列面前,它们最高能承受着五阶魔法的强度轰击,至于学生们自己练习的魔咒威力则纯粹是看木桩的摇晃程度。

    有零星的三四人也早起训练,跟叶晓纷纷打过招呼,其中一个却是颇为亲切:

    “嘿,叶晓,早啊。”

    “嘿,西蒙斯。”事实上,西蒙斯按学籍来算还是叶晓的学弟,毕竟他只有四年级,但可以称得上是风蝶在校内为数不多的真心朋友了,因为两人是在叶晓初临长夜世界时相遇的。

    “刚从家里回来?怎么样,情况还好吧?”叶晓清楚自己朋友的去向。

    “是的,还算顺利,路上还遇到个有冒险经历的战士。”西蒙斯笑道。

    叶晓听后也来了兴致,因为他自己不仅是个巫师,也同样是个战士。

    “哈哈哈,你们不会切磋一下了吧?”

    战士和巫师交手是常有的事,毕竟是人数最多的两大职业流派,而往往巫师地位要更胜一筹,所以战士颇有不满有时候会主动挑战巫师。

    “没有……”西蒙斯很是无语,“拜托,我根本打不过人家,我感觉那人起码是个四阶水准的冒险者。”

    细心的巫师在车厢里时,可是留意到那个叫哨兵的家伙随身携带着一把剑,凭借着巫师对魔力的敏感,他察觉到那是柄不俗的炼金武器。

    “对了,那战士倒是都没听过风蝶,对你很有兴趣。”

    叶晓的笑意微减,西蒙斯也随即意识到,那个关于针对风蝶的说法,立马辩解道:

    “不是不是,我看得出来那人不是学校外面会捕杀风蝶的坏蛋,他……他好像纯粹有兴趣,还想让我约你出来聊聊,不过我当然没同意……”

    叶晓彻底没了笑容,微鼓嘴巴,显得沉闷。

    风蝶,因为具备沟通两个世界的特殊性,所以一向是被捕杀针对的对象,有“价值上万金币的战利品”的别称。

    一个四阶战士倒也没让叶晓担忧,且不说虚无魔法校园恐怖的防御措施,单是他自己本身双系四阶的实力,而且处于顶峰接近五阶,单只手应对四阶战士都没问题。

    但这也不代表被人盯上针对会好受——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的道理,叶晓身为个华夏人当然明白。上万金币是一只活风蝶的价格,其购买力放在现实世界相当于一亿人民币。

    谁能忍受得了这么大笔钱的诱惑?

    以至于叶晓时常会起疑心,自己的同学是不是也在惦记着他。只要轻松绑架他,卖到黑市上,便是一笔巨款到手。

    所以叶晓会觉得没有朋友,因为归根到底,他不属于这个世界。

    不过恰好因为这点,即便是他以真名显露行走在长夜世界里,依旧不能被神秘系力量等窥探阻挡。

    还好有另外个人陪着他,那是另外只风蝶,跟他同住在金陵的住宅里。

    “不说这么多了,训练吧。”西蒙斯听后点点头,叶晓毕竟是学校里堪称传奇般的人物,不仅受欢迎也令人信服,所以他们私下议论时都会避开关于风蝶不好的讨论。

    而风蝶没太将西蒙斯所说的战士之事放在心上,他始终觉得那不过是想要猎捕他的一个谎言陷阱,反正特克拉本城市的巫师们基本都知道:

    虚无,魔法学校,有两只风蝶,一男一女。

    其中一个叫叶晓,名号为影。

第111章 风蝶(二)() 
长夜里,哨兵没想到自己被一个意料之外的问题困扰到:

    那就是没钱。

    他凭借着两枚银币勉强在一家小旅馆上渡过白天睡眠时间后,便在第三天的晚上至第四天白昼降临前,凄惨地在特克拉街头上游荡闲逛。

    不时宁夜明不想找份临时工挣点钱,而是他发觉身份来路不明,在特克拉这样的大城市,尤其还是有魔法学校分布的边境大城,人们实在无比小心谨慎以至于不会去聘用连冒险者证明都拿不出的哨兵。

    事实上,他不是怀疑以自己的能力去往城市的冒险者协会,不能开出一份强有力的身份证明,毕竟四阶的能力身份据哨兵自己观察,足以让他在城里取得中产阶级以上的工资水平。

    但他之所以不去,是因为哨兵可不非真正的战士。

    他是个巫师,只不过是借助魔化魔法的神奇。

    那些冒险者协会的老战士们肯定能在考察时,一眼看出哨兵的不对,毕竟感应辨别认出现实世界的巫师着实太容易了。

    于是乎,哨兵冒出流露街头在城市靠椅上像流浪汉般将就的想法。

    这在以前他是万万做不出的,可是在另外个世界,人似乎也没有什么形象上的包裹负担。

    其实,哨兵更觉得这像是次别有异域风情的旅游经验。

    尤其是当他躺在公园的长椅上,看着那些模仿近现代水泥建筑的高楼,冰冷森严,却又透着老派欧式建筑的风情与格调,极为斑驳,蕴含着个性化的颓废黯淡色彩。

    长夜,跟现实自然并不相同。

    这是两个世界。

    没有车水马龙,没有声色霓虹,没有监控电线。

    特克拉这座城市唯一能找到跟现代化城市相近的地方,大概便是因为它处在荒漠地带,缺少植被,绿色成为黑夜里最稀有罕见的颜色,除去人影,便再无其他生机,连飞鸟的鸣叫都极少听见。

    因此所谓的公园,其实就是十来株像胡桃般的耐旱树木,散步罗列的地方,周边有些极深色的花草点缀着,细看它们花瓣叶子上水滴保湿不散去,便知道有魔法作用。

    宁夜明睡不着。

    原因说起来可能很复杂,时差的混乱,长夜世界与现实黑白生活习惯的颠倒,城市异常安静让人起警惕心……但说的简单些,这终究不是他真正属于的世界。

    一个过客怎么能在异地睡得安稳。

    于是巫师就趁着最后的夜色黄昏,在街道上行走,顺手收集些情报。

    哨兵凭借着多年巫师生涯的敏锐嗅觉,甚至在一处人迹罕至的城市街道上,找到通往地下世界的入口。巫师只感应了一番,便确认正是特克拉的地下世界,供巫师、战士等职业非凡生物娱乐的场所。

    但那些灯红酒绿没能诱惑他下去,光是入口通道本身就够哨兵警惕的,那明显是有着传说中的奥术体系下“空间”魔法痕迹。

    更不用说下面可能还隐藏着各种能看穿他来历的人物。

    小心警惕的哨兵只敢停留平民的世界闲逛,不得不说长夜世界的娱乐方式其实相当之少,除了酒吧、会所等自古以来就有的场所外,便是无尽的乏味与单调。

    连电都没有的世界,会有趣到哪里去?

    生活作息完全不规律的哨兵,在昏暗的酒馆里,点了份黑面包与腊肠,长夜糟糕透顶的食物与烹调在一开始简直是让宁夜明痛不欲生,他那习惯于现代化精致食物的胃始终发出强烈的抗议。

    巫师勉强因为饥饿解决完食物,唯一放宽心的便是,这个世界冥想可获取的魔力实在太过丰富优质,营养液类的东西已完全没有必要。

    可惜,宁夜明被糟糕透顶的饮食与睡眠弄混头脑,完全没心思去想怎么与风蝶见面,将“船票”获取到手。

    唯一能有感觉的便是,运气在逐渐走下坡路。哨兵在黑夜的街头险些滑倒,又在拐角处遇人撞上,紧急着便是街头混混想要抢劫他身上的钱财,因为宁夜明的衣服看去着实有牌面,引人瞩目,至于背后的“无锋”不知怎么就被忽略无视了。

    世界意志逐渐盯上他了,哨兵内心有些沉重,再没有“船票”自己会直接被神秘系巫师盯上。

    生活在长夜世界真是麻烦啊!

    哨兵有些感慨,完全不像是在德鲁斯那会,还对异世界生活有所期待。

    睡醒,吃完,已是第四天。

    特克拉城内,迷路的哨兵越走越偏,街头道路上可没有指示牌类的东西,再考虑到昏暗的条件,因此即便对巫师也并不奇怪。

    他最终是来到城市近似郊区的偏远地带,其实特克拉也并不大,不过面前稀落落的大式房屋像是豪宅院落,颇有地位身份的样子。

    一路上,哨兵见过不少人,大多一眼能看穿是平民。衣着单调,麻布,灰黑色,眼神空洞给人种被压迫已久的劳苦民众感觉。结合几天来对长夜世界情况的了解,宁夜明对此也见怪不怪:

    无职业的平民可以说是社会底层的存在,除去劳工,便是苦力。只有那些有战斗能力的人,才配享有合理的社会资源,因为本身资源有限无法从农耕中获取,唯有采集和异族掠夺才能生存下去。

    种种职业中巫师又是最高地位身份象征的存在。他们不仅代表着人族最高一批战力,更是承担着教育、行政、宗教等作用,可以说是全方位的影响。

    但即便这样,有些平民甚至都还不清楚不相信巫师的存在。

    高压监督,严密掌控社会言论的背后,是身为统治者的巫师们对本世界情况的不自信。因为他们始终清楚,有另外个综合实力完全不弱于长夜的世界,在窥探觊觎着。

    街头上,那些眼神中锋芒闪过的家伙,大概都是些冒险者。而哨兵身背的长剑倒也并无太过高调扎眼,他甚至依稀还看到几个警察模样的人物,好奇打量他几眼。

    奇怪的地方。

    哨兵本想着在这偏僻大概是有钱人居住的区域,看看能不能有什么意外发现。结果连个人影都没见着,院落荒凉得像是结满蛛网长期没人居住。

    可偏偏在他转身离开时,其中一户阴森幽暗的复式公寓里,走出个少女。

    两人两眼相对。

第112章 风蝶(三)() 
那是个五官精致长得像混血儿的少女,短卷发,眼神平静而冷冽。

    但哨兵却感觉困惑与不对劲,对方的黑头发和黑眼睛……怎么给他种华夏人的感觉,宁夜明着实奇怪,巫师直觉莫名其妙就出现了——

    这怎么可能吗?应该只是在以欧美人类别为主肤色的长夜世界里的少见现象。

    就当哨兵以为两人会平静正常地度过时,少女看向哨兵的双眼里忽然跃起火焰般明亮。

    那是魔力流转的光芒。

    见鬼!

    巫师危险的气息一下子犹如猛兽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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