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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冰-第7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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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并在经脉延续的同时,以蓬莱独有的钉骨手,用特制的六百六十六根钢钉随时贯穿骨髓,钉入续好的经脉之内,使其于骨骼缝隙之间相互衔接,不致错位。

    这是一种仅是想想便让人毛骨悚然的治伤之法,强如金刀王也是不敢去尝试的。

    更何况,还是眼前这个奄奄一息的弟子,如何能够承受得住那惨绝人寰的千鹤食肉,钉骨穿筋的剧痛。

    他甫一想到这里,微微叹息道,“罢了罢了。莫直,你安心的去吧,在你身后,有为师替你们雪耻复仇。”

    孙奉亦也神色惆怅哀痛地劝道,“莫直,你做的已经够多了二师哥不会怪你的。”

    斜躺在床榻上腰板笔直的元莫直,连喘息都有些费力,可此时此刻的他,却仿佛变了一个人,尽管他已再没有眼神示意,在场的师徒二人依然能感受得到元莫直的态度。

    元莫直忽的撑住身体,下体剧烈一动,双腿以一种诡异的方式扭动了一下。

    金刀王抽了抽鼻子,轻轻揉了揉弟子冰凉中滚着热血的头。

    金刀王知道元莫直是想要跪下求自己,求自己,送他去蓬莱。

第180章 怒上蓬莱唤千鹤【中】() 
整个寝房内一时静寂,鸦雀无声。

    金刀王沉沉吐出一口浊气,侧头对孙奉亦道,“把花斑牵来。”

    孙奉亦一愣神间竟明白了师父的意思,“师父,您是要以花斑的血肉炼药?这如何使得?”

    “花斑陪了为师近两个甲子,也已到大限了。”金刀王脸上的太阳疤涨的通红,兀自继续道,“与其无疾而终碌碌而亡,不如换弟子一条生机。”

    “莫直现在的样子,若没有正阳丹相撑,是捱不到蓬莱太海三岛的。”

    “可花斑毕竟是”孙奉亦犹犹豫豫不敢行动。

    了解金刀王的人都知道,金刀王在成名立足江湖之前,也是一个籍籍无名的江湖少年,禀赋低浅,曾被人断言道此生四虚难补,终生不可踏足上位。

    那时候的金刀王可谓万念俱灰,孤苦伶仃,无依无靠,陪在身边的仅有一柄遗母生前以树枝雕刻的木刀和一只不足一抱的双尾花斑豹。

    无数次被人欺侮险些丧命时,都是那只逐渐长大的花斑豹驮着他逃远。无数次腹中空空难以为继时,都是那只花斑豹猎来野物充饥。

    若非后来那被众人拥簇的公丕家小皇子屈指就折断了被他视作生命一般看待的木刀,他可能永远永远也不会想到自己竟然会成为现在这个踏出一脚全江湖都要震三震的刀圣。

    古人有云,贫贱之交不可忘,更何况是救了他无数次命的双尾花斑豹。

    自金刀王断刀前一念顿悟四虚,抬眼三重境,只手杀掉包括那个养尊处优的异国小皇子在内的十五个人后逃亡江湖后,双尾花斑豹便一直是他唯一的伙伴,坐骑。

    金刀王待之以敬重,花斑对之以忠诚。

    哪怕后来数代辽皇以天下间最珍贵的红渊马王甚至四色鹿相赠,希望他换乘而骑时,金刀王选择的依然是脚力价值与前二者都是判若云泥的花斑。

    在金刀王眼中,花斑从不输于属于任何飞禽走兽。

    可今时今日,金刀王却叫孙奉亦宰杀花斑炼正阳丹给元莫直续命?

    尽管花斑已经老的驮不动人了,尽管花斑已经不再是那个随时陪伴在金刀王身边的伙伴了。

    但在金刀门内谁人不知,自花斑年迈伏枥后,金刀王无论行至哪里均是徒步而走,从不再借他兽之力,足可见此一人一兽间的感觉丝毫不亚于扫雪客与大佛金鹏。

    想到这里,孙奉亦不由百感交集,吞吞吐吐的道:“师父,您真的”

    金刀王的视线幽幽的望向远方,仿佛洞穿了时间的界限,又回到了很久很久以前的那个举步维艰的时候。

    “花斑要去那边了,本王舍不得啊莫不如让他继续活在莫直的身上,活在本王的身边。本王,还想同他,并肩为战。”

    金刀王重重拍了拍元莫直血肉模糊的手掌,“莫直,本王将一切,都交在了你的手里,你不要让本王失望!不要让,天上人失望”

    次日正午。

    主管金刀门丹房以及一切丹药草药的十八弟子曹方敬稳步进入房内,手上捧着一托盘十五支玉瓷瓶。

    身为金刀王门下数一数二的俊美风流者,曹方敬单论容貌,绝对称得上是人中之龙凤,从容貌上能够与之一比的,偌大大辽草原,不会超过十个人。

    他的俊,不同于拓跋无涯美如女子,也不同于扫雪客全无瑕疵,而是一种独属于草原儿郎的傲然和狼性,昂首挺胸,英姿挺拔,眼光炯炯有神凶机毕露。

    在金刀门乃至整个大辽,曹方敬的跋扈性格与火爆脾气都是人尽皆知的事情,否则也不会有金殿之上当堂夹枪带棒的出口与辽皇针锋相对,更不会有因为被众位师兄师弟逐个向金刀王告状举报而被金刀王委以丹房这个最艰苦的重任作为惩罚。

    金刀王脸色平静,眉目间却夹杂带着舒展不开的焦灼之色,童颜嫩脸上裹挟着一丝苦楚,眼神一眨不眨的盯在玉瓷瓶上,深深的咽了一口唾沫。

    “师父,正阳丹已炼制妥当,一瓶一百枚,合共一千五。”

    “花斑”金刀王声音微颤。

    “花斑十分配合,抢以己身投入丹炉。”曹方敬毫不避讳的直接道。

    金刀王手掌无意识攥握成拳,独步走至窗沿,怔怔的望着庭院中的金鱼池出神。

    曹方敬凑前两步,“师父,那花斑毕竟是一只畜牲,本来已无生机,如今也算物尽其用,何必只为一兽伤怀。好男儿志在四方,师父欲修兵伐周,何拘一兽之小节。”

    金刀王倏地回过头,怒气汹汹的斥道,“你给本王住口!牲畜?物尽其用?岂非人话哉!”

    他怒斥一句将曹方敬逼得闭口不言后,反而清净了下来,嗓子微哑道。

    “它至死时,仍未有半分负我人有何异?不过空长了两条腿,生得一张嘴,往往莫如犬马牲畜。方敬啊,你爱马如命,处处寻觅宝马良驹,却性如烈火,鞭之如尸亡,视之如低贱,那又何能强求宝马良驹以主待你。”

    “世事同如此,欲要他人敬己,当先敬人,你名中之敬则正指此意。”

    曹方敬不甚在意的点了点头,金刀王看出他并无认真之态,也就没有继续多说什么,只是心中暗暗有了些许自己的考量。

    曹方敬天资卓越,修内勤奋刻苦,善思善问,对于三尺丹阳的刀法也时常会有许许多多的新颖想法与金刀王探讨,有时金刀王还会因此受教,进而对自身刀法加以改善。

    如此能力,排位较他之上的几位师哥的本事都远远不及他,甚至是孙奉亦也不得不承认自己在武学方面的确没有曹方敬天赋高。

    但十数年来,金刀门每次师兄弟切磋洗牌定位时,曹方敬都是稳稳地站在第十八位,从未超前也并未滞后,其中蕴含的道理,不言而喻。

    所谓当局者迷,旁观者清。

    故而他这个当师父的可以看得十分清楚,可有些话却也只能点到为止,不能说的过多,否则不仅不会产生精益,更会适得其反。

    况且金刀王的弟子车载斗量,不可胜数,若一一悉心教导,字句告诫,那么他即便有十个甲子的阳寿也是决计不够用的。

    有元歌拓跋无涯之资,却少前者至纯至正之质,无疑让金刀王慨叹不已。

    这个世界缺少的从来不是聪明人,也从来不缺勤奋人,缺的,向来都是固守正心的人。

    千年前伏皇创立武道一途内家修行时,曾说出过一句话,“修道亦修心。”

    金刀王可以胸有成竹的说上一句,如果自己这个小十八能够真正开了窍,做到修心,做到质正,那么他将来的位置,绝对不会在元歌无涯之下,甚至还会青出于蓝,在江湖上完全取代自己和扫雪客的位置。

    正思忖间,孙奉亦执扇步入,扇叶在胸口前轻轻扇动。

    “师父,马车已备好,随时可行。”

    “几马同车?”金刀王予以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神,发问道。

    孙奉亦毕竟是金刀王最得意的弟子之一,笑着会以一个点头,“六马配玄金蟒龙车。”

    曹方敬闻言抢先插口道,“怎能以六马同乘?玄金为车?这可是帝王家方能用的规制。”

    孙奉亦呵呵笑着手起折扇,解释道,“要的,正是帝王家的规制。”

    金刀王并未多说,直接道。“方敬,你随奉亦一同去蓬莱,照顾好莫直。”

    曹方敬连声答应,似乎可以不用照看丹房是一件极为值得欣喜的事情。

    他握紧托盘,孙奉亦抱起榻上熟睡的元莫直,二人一前一后,正要迈步出堂,忽听后方金刀王喊道。

    “将歌儿唤来,为师有要事吩咐。”

    “大师兄?”曹方敬停下脚步,“大师兄不是早就离开金刀门了吗?”

    “不,他在知著林闭死关。”孙奉亦纠正道。

第181章 怒上蓬莱唤千鹤【下】() 
金刀府,寝院。

    金刀王看着空荡荡的血色床铺一阵出神,对于体内那些向往已久的力量在真正得到后反而失去了热情,他现在胸中唯一念念不忘的,只有两个字,兵权。

    超乎常人数倍的年纪让他拥有着远超旁人的老辣,一旦专心谋划一件事,那么极少有人能够胜过他。

    再加之身边还有得力弟子为辅,则徐缓谋之,万事可图。

    不多时,一袭淡红色长袍的元歌稳步走入。

    这位名动大辽万里草原的第一俊杰,自号谪仙燃雪的元歌,生得十分普通,浓眉大眼,蚕眉竖鼻,皮肤呈现出极其健康壮硕的古铜色,肌肉紧实,眼锋凌厉。

    瘦削的脸庞坚毅如刀,笔挺的腰身刚毅似剑。

    正如他的手,既能以剑斩出三尺丹阳,又能以刀再现三尺丹阳,金刀王的刀法不仅已炉火纯青,更再入剑道,二者圆融如意,找不出半点违和感。

    起先,元歌出行江湖仅凭一刀便杀遍草原难寻一敌手,世人以为其刀为顶峰。

    后来,元歌再出江湖独行千里连杀排位其前的四位高手,留下的尸身经验证却是剑伤,故江湖人也有传闻,元歌虽出身刀门实是剑客。

    直到去岁武甲阁武评册公布天下的第十二高手,凤眼玉戟卢绍温,曾来金刀门渴求与天下列位第八的元歌一战。

    来人求战,元歌自然不会闭门不出,正是丹红廊前的那一战,天下人才真正知道,这位元歌的兵器有二。

    左手刀,其名见微。

    左手剑,其名知著。

    一刀一剑,心分左右,共驭二道,可谓如臂使指,臻至化境。

    自此,江湖人皆知元歌刀剑同出时,方为至强。

    乍一看去,他的脸是一张看到也不一定能记住的普通面庞,但其中暗藏的力量感与咄咄气势却是让任何人都不容小觑的。

    金刀王侧转过身,感受到弟子身上的气势,便知其又有进境,轻轻一笑,“知著林这一闭关,想来收获不少。”

    元歌随后向身后一探,手再前伸时,已多了一柄刀。

    鱼烈。

    放在整个天下也绝对是数一数二的宝刀。

    金刀王稳稳接过,神色淡然。

    “这柄刀,不适合我。”元歌淡淡道,“虽是宝刀,但也无用。”

    “你认清了?”

    “是,弟子妒忌您毫无顾忌的将鱼烈给了李昀歌,更恨唯有他拒绝此刀时,此刀方能入得我的手中,可现今,这一切已然不再重要,我才是元歌,天下间唯一的元歌,也是您名副其实的第一弟子。”

    元歌淡漠抬头,眼神十分平淡,可说出来的话可谓激烈霸道,令人无法辩驳。

    金刀王呼出一口气,竟抬手摸了摸元歌的头,笑道,“活在他的影子里,很累吧。孩子,你可以歇歇了。自即日起,你不必再在知著林闭关,随本王走一遭涿原,帝帐宫。”

    元歌点点头,手指再一抖,手上竟多了一柄构造精致的烫金弯刀,抽刀出鞘,其刃薄如蝉翼,其泽金光浮动。

    书中代言,此刀正是当日李昀歌关帝山前败于元歌之手时扔出的那一柄弯刀,其名,尚午。

    他抬起双手,将那尚午弯刀高举过头,“此物,乃是师父之物,还当物归原主。”

    金刀王双手无意识的轻轻颤抖了一下,他强行控制自己稳住心神,慢慢伸手接过尚午弯刀,脸上的太阳疤涨得通红,他低吟一句。

    “老了。”

    釧亭西侧有一连歌台,据说乃是当初金刀王择地釧亭为封地后,以门下最喜爱的两个弟子的名字命名的。

    其一,便是现今的金刀门大弟子,元歌。

    其二,则是曾经的金刀门大弟子,现在金刀门中不过堪堪排到第十的,有“画中有刀,刀中有画”的佛刀之称的,连四九。

    连歌台,西正门。

    朝阳正盛,六马同拉的玄金巨车在一缕红影的牵动下飞速驶出,留下一溜绝尘飞扬。

    “三哥,这到底是何用意啊?我想了许久也想不明白其间缘由,你给咱,说道说道。”曹方敬甚有兴趣的发问道。

    孙奉亦抖开折扇,微微扇动着,瞥了一眼躺在一巴掌厚的软毯上的元莫直,确认后者无恙后,这才开口道。

    “你啊,就是不愿深思。其实其间意,很好解释的。”孙奉亦正色道,“你以为,现今师父手上最缺的,是什么东西?”

    曹方敬手掌一拍玄金车窗,用劲奇大,若是寻常木质或是生铁青钢,只怕已被拍出一个手印。

    “当然是兵权了,把兵权攥在手里,才能给二哥雪耻啊!”

    “既知这个,其他的也便不难猜了。”孙奉亦神秘一笑,眼神直勾勾的仿佛能够深入曹方敬的眼底。

    曹方敬怔忡良久,还是不解。

    孙奉亦不由莞尔,“你啊,平时专心刀道,不愿意过问这些,今日既然感兴趣,我与你说说倒也无妨,只是你毋要传到旁人耳中。”

    见曹方敬终于收起了玩笑模样,俊逸的脸稍稍绷紧,他这才继续道,“为君者,最怕的就是臣下威权过重,危及朝纲。咱们那位萧隼陛下自然也不会例外。”

    “这些年,陛下对师父的所作所为从未有半分过问,一是因为师父从来不关心朝廷政事,不参与兵交国战,没有危及到他的权势威严。二来,在平素师父参与的大朝会上,对皇权表示出了绝对的尊重与敬畏,给足了陛下的面子。”

    “其三,陛下与朝中愚臣自以为金刀王的名号与釧亭封地均来自于帝王家,帝王家有随时收回的权力,认为师父投鼠忌器不敢造次。”

    “其四,陛下手中握有至高兵权,一旦师父有何异动,登时可以兵临釧亭,釧亭内毕竟人多,届时师父捉襟见肘很难全部照顾到,故而可以说,金刀门的存亡全在大军一念之下。”

    “其五,釧亭近处,涂楠卫,尺颜大营,鸠狼卫停营四周,将釧亭围的似铁桶一般,足够掣肘刀门,师父一旦有任何风吹草动,陛下都能够以最快的速度得到消息并下达应对之策。”

    “最后,也是至关重要的一点,师父最喜爱的小儿子,念奴儿,身在涿原帝帐学府,名为学习实则身为质子。”

    曹方敬越听越是心惊,许多从前根本没有注意过的事情在孙奉亦的口中一一串联起,令他心中莫名升起怒意。

    这,就是帝王心术,自以为对人心的绝对掌控。

    “念奴儿何时去了帝帐学府?”曹方敬一想起这个稳稳排在自己前一位的小师哥竟然被当朝皇帝挟持为质子,便忍不住一阵心酸。

    外人不知明细,可车中二人均是知晓这位金刀王下十七弟子的身世。

    念奴儿乃是乳名,大号金奴,乃是金刀王发妻褚淑奴难产咽气前最后留下的骨肉,自小苦弱多病,数次难救险些身死,尚在襁褓时便经历了人世一切的疾苦。

    后金刀王布令弟子四处寻访名医,终于在一个姓陈的游方道士口中听说了一个疗伤之法,唯有藏冰山上的藏冰真人用以至寒的内气护住孩童心脉,封住五内肉身,遏制孩童成长,日日承受道韵洗礼,方可能重塑正身,摆脱苦病之躯。

    金刀王为此独上藏冰山,于山门前苦跪十日,求得藏冰真人出手。

    自那以后,念奴儿在藏冰山待了整整二十年,终于一日,道法铸就金童至阳身,褪去肉体凡胎,兼得一身道骨。

    藏冰真人见此童子,分外喜爱,希望收之为徒,传以道家绝学,但金奴必须拜入道家门下,终生不得触犯道家戒律清规。

    金刀王生为与藏冰真人齐名的顶尖高手,自然不愿意自己的孩子做一个牛鼻子老道士,希望以自身绝学教导,拒绝了对方的请求。

    藏冰真人劝阻告知,此子身有道骨道胎,若不修道家法门,则内家气终生难得寸进。

    金刀王那时痛失爱妻,经历二十年提心吊胆,忍气吞声,正当郁结沉闷之时,见儿子骨骼惊奇,必是天资卓越之辈,以为藏冰真人只是为了把儿子纳入道门而信口胡诌,不信藏冰真人的话,一意孤行下山而去。

    后来终是自酿苦果,小儿子不仅四虚难补,甚至还与三尺丹阳的纯正内气产生排斥,一次走火入魔,半只脚都踏入了鬼门关。

    金刀王废了数十年的修为才换回儿子一命,再上藏冰山,希望藏冰真人高抬贵手,能够将儿子收归道门。

    可已经初长成人的念奴儿像极了父亲,不愿做道士,只愿自修本派绝学,拒绝父亲的劝说,终日苦修,却全无进境,致使性情大变,日日郁郁寡欢。

    此症结压抑十载,直至十五年前,扫雪客独上金刀门,欲与金刀王订下两家不得参与二国交战的约定。

    金刀王自是不肯,百般刁难,扫雪客这才说出他有一法可解念奴儿无法修内之患,他愿意以此法交换。

    金刀王虽然心动,但也知如此良机不能错过,加言道。

    “既然你老窝囊执意立此合约,那你我不妨赌上一赌,如你赌赢了,你我以此法交换并立合约。但若是赌输了,你便老老实实交代出法门,滚回你的探雪城,休想再提什么约定。”

    十五年前的大周,失了座北侯,可谓濒临危亡之际,一旦金刀门助辽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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