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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快与慢-第3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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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讨价还价时,双方交换的信息都是想找到一个参照点并给对方提供一个锚定。这些信息并不都是真实的。商议双方对有些利益(也许是商谈裁军问题时提到的某一特定类型的导弹)假装很在意,尽管他们实际上是将这种利益看成讨价还价的筹码并最终想要将其交换出去。因为商议双方都受互惠原则的影响,一个看似令人痛心的让步就需要对方作出同样使他们痛心(可能这种痛心也是伪装的)的让步。

所有动物(包括人)都想有所得,但他们会更努力地避免有所失。在这样一个所有动物都想有自己地盘的世界中,这项原则解释了防御者成功的奥秘。一位生物学家观察到,“拥有领地的动物受到对手的挑战时几乎总会获胜,往往就是几秒钟的事”。对于人类来说,同样简单的原则也能解释社会机构的改革问题,公司的“重组”和“调整”行为就是如此,官僚主义的合理化、简化免税代码以及降低医疗费用等方面的努力同样如此。起初我们认为,在改革计划中,总体的提升会产生赢家和输家。如果受影响的一方有某种政治影响力,可能成为输家的人就会变得比赢家更积极、更有决心,结果也会更倾向于输家,也一定会比起初计划的代价更高、作用更小。改革通常包括保护利益相关者的不追溯条款,例如以下情形:劳动力减少是由于(退休、辞职、死亡等原因造成的)人员缩减而不是开除;工资或福利的缩减只会在将来的工人身上施行。损失厌恶是一种强大而保守的力量,它偏爱机构或个人对当前生活的细小改变。这种保守主义做派使得我们在邻里间、婚姻中和工作中保持一个稳定的状态,是引力作用让我们的生命无限靠近参照点。

商人提价或降低员工工资的行为公平吗?

理查德·泰勒、杰克·尼奇和我一起在温哥华工作的那一年,我们三人对经济交易中的公平性研究产生了兴趣,这不仅是因为我们对这个话题很感兴趣,还因为我们每周都可以(也可以说是必须)制定一份新的调查问卷。加拿大的渔业及海洋部针对多伦多市失业的专业人员制订了一项计划,他们让这些专业人员负责电话调查,并且会支付他们一些薪酬。这一大群调查者每晚都要工作,因而我们也需要不断为他们供应新的问卷调查。由于杰克·尼奇的原因,我们同意每周设计一份调查问卷,用4种颜色印刷。我们什么都可以问,唯一的一个限定条件是问卷应至少提到一次鱼,这样也好跟渔业及海洋部扯上点儿关系。这项工作进行了几个月,这几个月里我们疯狂地收集数据。

是什么造成了商人、雇主以及房主的不公平交易行为?我们研究了公众对这一问题的看法。问卷中的首要问题是:因为这种不公平行为招来的骂名是否会使他们追逐利润的行为收敛些?我们的发现是:会。而且我们还发现,公众评估哪家公司也许真的(不)会收敛时所依照的道德原则可以明鉴得失。其基本原则是,当前的工资、价格或租金设定了一个参照点,不可违背这个参照点。有些公司将自身的损失强加给顾客或工人,使自己回到交易参照点,这样做是不公平的,除非这样做是为了保护自身的权利。请思考下面的例子:

一家五金店一直以15美元的价格出售雪铲。某日下了大雪,第二天早上店主就将雪铲的价格提高到了20美元。

你认为这种行为:完全公平可以接受不公平很不公平

按标准的经济行为模式来看,这家五金店的行为是公平的:通过提高价格来回应需求的增加。而调查对象却不这么认为,82%的人选择了不公平或很不公平。他们显然是将大雪前的雪铲价格看成了参照点,而将提升的价格看成是店主强加给顾客的损失,因为这家店并不是不得已才这样做的,而是因为它选择这样做。我们发现公平性的一条基本原则是:不可利用市场的力量将损失强加给他人。下面的例子在另一个情境下(因为这些数据是1984年收集的,所以美元的价值应该调至约100%的通货膨胀状态)说明了这条原则:

有一家小型复印店,店里只有一位雇员,他在这里工作有6个月了,每小时赚9美元。店里的生意还算景气,但当地一家工厂倒闭了,失业人数上升。现在其他小商店里雇用的可靠员工工资都是每小时7美元,工作量和复印店里那位雇员的工作量相似。之后,这家复印店店主也将其雇员的工资降到了7美元。

那些调查对象不赞成这种做法,83%的人觉得这种行为不公平或很不公平。然而,略微变动一下这个问题就可以澄清雇主的责任。同样是在高失业率的地区,同样是一家赢利的商店,但情况是:

现在的雇员辞职了,雇主决定支付新的雇员每小时7美元的工资。

大多数人(73%)觉得这种行为是可以接受的。这表明雇主并没有支付每小时9美元的道德义务。这种权利是个人的:即使市场允许雇主降低工资,雇员也有权利维持自己的工资。新雇员没有权利以之前雇员的工资作参考,因而雇主可以降低其工资,这样做不应该被看做不公平。

这家公司有其自身的权利,即保持当前的收益。如果该公司面临损失的危险,也可以将损失转嫁给别人。大多数调查对象认为,在收益下降时降低工资是不公平的。我们称这种原则是公司和与公司有关联的个人之间的典型双向权利。受到威胁时,公司的自私行为可被看做是公平行为。人们甚至认为这家公司连部分损失也不必承担,它完全可以将这种损失转嫁给个人。

不同的原则制约着公司追求利益或避免利益损失的行为。当公司生产成本低时,公平性原则就不会限制公司将财富分给顾客或雇员。当然,若公司分摊赢利,我们的调查对象就会更喜欢这家公司,并觉得这家公司更公平;若不分摊,他们也不会认为该公司做法失当。他们只会在公司利用权力违背与雇员或顾客间的非正式合同时,或者在公司为自身赢利而将损失强加给别人时才会表现出愤怒。研究经济公平性的学生们不应该去评判公司最应该有的举措,而应该找到区分遭人厌恶、应得到惩罚的行为和可接受的行为之间的分界线。

在把这篇研究报告提交给《美国经济评论》(American Economic Review)时,我们当时并不是很乐观。我们的文章是对当时经济学家们公认的知识的挑战,即经济行为是受自身利益驱使的,而与是否公平无关。我们的研究依赖于调查结果,而经济学家对此并无多大兴趣。杂志的编辑把我们的文章送给两位经济学家评估,这两位经济学家并没有受到传统观念的束缚(我们后来才知道他们的身份,他们是编辑能找到的最和善的人了)。编辑的做法是明智的。这篇文章如今常被引用,而且其结论也经受住了时间的考验。最近有很多研究都支持这个以参照点为基础的公平性实验的结果,而且这些研究还表明公平性在经济学中是很重要的,关于这一点我们过去曾经怀疑过,但没有得到验证。违背了公平原则的雇主会受到生产力下降的惩罚,标价不合理的商人也会失去一部分销售市场。以较低价格卖出近期以较高价格购进的商品会使这位商人此后从这家商品供应商进货的量减少15%,即每位顾客都会分摊到90美元的损失。顾客显然将低价位看成了参照点,而且由于多付了钱,他们会认为自己也遭受了损失。尽管反应最强烈的顾客是那些以较高价钱买了更多商品的人,而且新价目表中较低的价格增加了产品销量,但按底价购物的那些顾客的损失其实远远超过他们所得的。

如果认为自己遭遇了不公平的人想反抗,那么这种将损失强加给别人的行为就会有风险。实验表明,不公平行为的旁观者也常会被卷入惩罚当中。神经经济学家(将经济学和大脑研究联系起来进行研究的科学家)使用核磁共振成像仪检测了人们的大脑,这些人惩罚某人对他人做出的不公平行为。令人惊讶的是,利他惩罚会伴有大脑“快乐中心”的活动加强的情形出现。这表明保持社会秩序和公平原则的做法会通过利他惩罚而得到回报。利他惩罚能将这个社会凝聚到一起。然而,我们的大脑在奖赏无私慷慨行为时不能像在惩罚自私吝啬行为时那样实在。我们在这里又发现了得失间的不对称。

损失厌恶和权利的影响远不只存在于金融交易领域中。法官很快就能看出它们对法律和司法行政的影响。在一项研究中,戴维·科恩(David Cohen)和杰克·尼奇发现,在法律决策中真正的损失和可预测的所得之间有着明显区别。例如,在运输中丢失货物的商人可得到实际损失的赔偿,但损失的利润却不可能得到补偿。90%的财产起诉存有的相似原则也证实了参照点的道德地位。在近期的一场讨论中,埃亚尔·扎米尔(Eyal Zamir)提出了一个颇具挑衅性的论点,即法律对挽回损失和补偿失去的所得之间的区分,也许可以凭借其对个人幸福的不对称影响使自身的行为合理化。如果遭受损失的人比没能赢利的人遭受更大的损失,他们也许应该得到更多的法律保护。

示例:损失问题

“这项改革肯定无法通过。那些必然受损的人会比那些必然获利的人更加强烈地反对这种做法。”

“他们都认为对方作出让步时不会感到痛心。当然,他们都错了。这正是损失的不对称性的表现。”

“如果他们觉得利益的蛋糕的确在变大,就会发现再次商议更容易。因为他们不是在分配损失,而是在分配所得。”

“这儿的租赁价格直线上涨,但房客认为我们不应该提高租金。他们觉得自己有权利享受当前的利益。”

“我们的客户对价格上涨并无抱怨,因为他们知道我们的成本也上涨了。他们尊重我赢利的权利。”

第29章 对结果可能性的权衡

对于你要买的汽车、你的女婿或者不确定的形势这样复杂的对象,你会形成一个总体评估,而在作这个评估时,你会对这个对象的特征加以权衡。这么说有些烦琐,简单来讲就是,某些特征比其他特征更容易对你的评估产生影响。这种权衡在发生时你可能意识不到,这是系统1在起作用。评估一辆车时多少会权衡其燃油情况、舒适程度或外观等。评估女婿也多少会考虑他的经济状况、相貌或是否可靠等。同样,对于不确定形势的评估也会权衡其可能出现的结果。权衡时,你肯定会考虑到这些结果的可能性:有50%的概率赢得100万美元当然要比只有1%的概率更吸引人。权衡有时是有意识的,有时是经过深思熟虑的。然而,大多情况下,这些总体评估都是由系统1作出的。

可能性效应与确定性效应

在研究决策制定时,我们以打赌为例,效果不错,其中一个原因是打赌是对预期结果加以权衡的一种很自然的方式:结果的可能性越大,就越应该受到关注。一个赌局的预期值即为其结果的平均值,而每个结果又要靠其可能性来权衡。例如,如果“有20%的概率赢得1000美元和有75%的概率赢得100美元”,这种情况的预期值就是275美元。在伯努利开始研究前,赌注是通过其预期值加以评估的。伯努利也使用了这一方法来权衡结果,人们将这一方法称为预期原理,但却将其应用到研究结果的心理价值中去了。在伯努利理论中,打赌的效用是其结果效用的平均值,每个结果都是通过其可能性来加以权衡的。

预期原理没有正确地描述你对有风险的可能性是怎么想的。若在以下4种情况中,得到100万美元的概率都提升了5%,你认为这个消息给人的感觉是一样的吗?

A。从零提升到5%。

B。从5%提升到10%。

C。从60%提升到65%。

D。从95%提升到100%。

依据预期原理来看,每种情况下你得到100万美元的效用都提升了5%。但这么说与你的经验相符吗?当然不相符。

大家都知道:从零提升到5%和从95%提升到100%要比从5%提升到10%或从60%提升到65%更具诱惑力。从零提升到5%意味着情况完全转变,从无到有,产生了赢得奖金的希望,这是一种实质性改变;而从5%到10%只是一种数量上的提升,是将赢得奖金的可能性翻倍,但这种情况下的心理价值并没有翻倍;从零到5%的巨大转变表明了“可能性效应”(possibility effect),这一效应会是我们高估那些出现可能性极低的结果的发生频率。大量买彩票的人表明,他们愿意花超出预期价值的钱来换取赢得大奖的渺茫机会。

从95%提升到100%是另一种实质性改变,也会产生巨大的影响,是“确定性效应”(certainty effect)。那些几乎可以确定会出现的结果受到的重视程度要小于其理应受到的重视程度。为了更好地理解确定性效应,假设你继承了100万美元,但你那同母异父的妹妹不甘心,在法庭上对这份遗嘱提出了质疑。判决结果明天就会出来,你的律师向你保证你赢得官司的概率很大,有95%,但他又煞费苦心地提醒你法律判决并不都是尽如人意的。现在,有个风险调整(校正)公司找到了你,想立即以91万美元与你交易,接不接受是你的事。公司的报价比等待判决的预期价值(95万美元)要少(少了4万美元),但你确定你会拒绝这个提议吗?如果这样的事在你的生活中确确实实发生了,你应该知道“结构性和解”这个大产业是以不菲的价格来提供保障的,他们充分利用了确定性效应。

可能性和确定性在损失研究方面具有同样强大的效应。当心爱的人被推进手术室时,即使截肢的可能性只有5%,也是个噩耗,这个5%的风险带来的痛苦要远大于10%的可能性带来的痛苦的一半。这是由于可能性效应,即我们往往看重轻风险,更愿意花比预期价值更多的钱将其排除掉。在可能性效应中,有95%的可能性会遭受灾难和必然会遭受灾难两者间的心理差别甚至更大;虽然“一切都会没事的”这样的希望很渺茫,但人们却总是将这种希望无限放大。过于看重很小的概率,使得风险和保险政策更具诱惑力。

结论很明显:与预期原理相反,人们对结果的重视程度和对结果可能性的重视程度不同。可能性效应会重视不大可能的结果,而几乎肯定的结果相对于确定的结果来说,受到的重视程度要小。预期原理通过可能性来判定价值,这是一种不可取的心理。

然而这个问题却越来越复杂,因为有个有力的论点指出:想变得理性的决策制定者“一定”要遵从预期原理。这也是冯·诺依曼和摩根斯坦恩在1944年提出的公理版效用理论的主要观点。冯·诺依曼和摩根斯坦恩指出,有些不确定结果与可能性并不相符,对这些结果的权衡会导致不一致性和其他恶果。他们由理性选择的公理推出的期望效用理论当时立即就被视为一项重大成果,也使得期望效用理论成为经济和其他社会科学理性模式的核心内容。30年后,阿莫斯带着一种敬畏把他们的研究介绍给我,当时他还向我介绍了一项针对这个理论的著名挑战。

著名经济学家也难逃阿莱斯悖论的陷阱

1952年,即冯·诺依曼和摩根斯坦恩的效用理论发表几年后,在巴黎召开的一次大会讨论了风险经济学的问题。很多当时著名的经济学家都参加了这次会议。来自美国的与会者中包括了后来的诺贝尔奖得主保罗·萨缪尔森(Paul Samuelson)、肯尼斯·阿罗(Kenh Arrow)、米尔顿·费里德曼(Milton Friedman)和统计学界的带头人吉米·萨维奇(Jimmie Savage)等人。

巴黎大会的一位组织人莫里斯·阿莱斯(Maurice Allais)几年后也获得了诺贝尔奖。阿莱斯准备了几个关于选择的问题来问与会嘉宾。那次大会与本章内容相关的问题就是,阿莱斯想要表明那些嘉宾容易受确定性效应的影响,因此才违背了期望效用理论和该理论所依据的理性选择的公理。以下的一套选择是对阿莱斯构建的难题的简单表示。在问题A和问题B中,你会选择哪一个?

A。61%的概率赢得52万美元或者63%的概率赢得50万美元

B。98%的概率赢得52万美元或者100%的概率赢得50万美元

如果你和其他人一样,便会在问题A中偏向前面的选项,在问题B中偏向后面的选项。如果你的确是这样选择的,就说明你犯了逻辑上的错误,并且违背了理性选择的原则。这些齐聚巴黎的著名经济学家在“阿莱斯悖论”中也犯了同样的错误。

为了弄明白为什么这些选择有问题,我们可以将其看成是从罐子里随意抓取弹珠的游戏,即若罐子里装有100颗弹珠,抽到红色的弹珠就算赢,抽到白色的就算输。在问题A中,几乎所有人都偏向前面的选项,我们可以将其看成左边的罐子,即使里面所含的红弹珠少,赢的概率也小,但奖品的大小比赢得奖品的概率更吸引人。在问题B中,大多数人都选择能确保得50万美元的那个罐子。且人们对自己作的两个选择(即问题A选左边,问题B选右边)都感到很满意,不过在他们了解了问题背后的逻辑之后,就不这么认为了。

比较一下这两个问题,你会发现问题B中的两个罐子比问题A中的两个罐子更具吸引力,因为问题B的两个罐子中有37个白球替换成能赢的红球了。左边那个罐子的改进明显比右边的大,因为左边的罐子中每个红球都有能使你赢得52万美元的机会,而选右边的罐子只能赢得50万美元。你本会对左手边的罐子感兴趣,毕竟这个罐子作了改进,情况比右手边的好,但是,现在你喜欢的却是右手边的!这个选择的模式没有什么逻辑意义,但却可以从心理上作出解释:确定性效应起了作用。在问题B中,100%的概率和98%的概率之间虽然就差两个百分点,但相比于问题A中63%和61%之间相差的两个百分点来说,这个差距的影响则要大得多。

正如阿莱斯所预测的那样,那些经验老到的与会者并没有注意到自己的偏向已经违反了效用理论,直到大会快结束了他们才注意到这个事实。阿莱斯本想向外界公布这个情况,制造一条爆炸性新闻:那些世界上顶尖的决策理论学家也存在偏好,这种偏好和他们自己对理性的见解完全背道而驰!阿莱斯显然相信众位来宾会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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