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另一队伍,是由古德带领前往普文尼斯的‘探险’队。
“12、13、14。好了,我们的人齐了,大家的东西都带好没有?带好我们就准备出发了!”古德高声地喊着。
十一兄弟的队伍稀稀拉拉地姗姗来迟,杜尚和古德打过招呼后,大家一起往城里走去。到了东门口,很快就要分道扬镳。
杜尚又一次叮嘱道:“古德,别忘了把包裹交给歌德,还有别耽误了在帝都会合的时间。”
古德嘲笑道:“你像个老太婆一样唠唠叨叨。”带着队伍,朝着西边巴士站走了。
杜尚和其余带着乐器的贵族兄弟,自然是往南去列车站,往这个方向去的还有许多回家的同学。
“咦,雷姆尔老师,你也和我们一起吗?”杜尚在站台上发现了熟人。
雷姆尔笑着解释:“我家是帝都的,自然每个假期都回去。”
(本卷完)
第四二三章 老魔法师邀请()
“亲爱的伙伴们,见到你们,我真是太高兴了!”
在音乐学院附近的酒吧里,奥利维尔慷慨地请客,欢迎大家回到海姆达尔。
说来奇怪,明明都是酒吧,但
“怎么,奥利维尔,最近不开心吗?”端起酒杯,李尔慕明知故问。
“天天都是些繁琐的公文会务,音乐学院的课程只能隔三岔五去听一下,木瓜君也很唠叨,快要烦死了。”奥利维尔随意地吐槽着,当然,被其他人无情地忽略了。
“我们其他人的歌,你觉得怎么样?这张专辑应该不会比上一张差吧!”
奥利维尔认真地回想了一下,说道:“其实斯泰瑞被抽下来的那首想象很不错,我都有灵感以此为主题,再创作几首歌出来。”
杜尚不以为意地说:“那就放到下个专辑的计划中去呗。”
奥利维尔一边给大家斟酒,一边问:“除了录制新专辑,大家还有什么假期计划。”
伊萨克笑嘻嘻地说:“8月12日,在蔡斯中央工房要召开一个叫做‘可视时代的到来’的交流活动,届时斯泰瑞请客,我们都可以出国去玩玩。”
“什么?出国,我也要去!”奥利维尔扑向了杜尚:“斯泰瑞君,再帮忙多买一张飞艇票好不好?”
这个姿势怎么看怎么不对,杜尚顿时暴走了:“快放手,穆拉君,赶紧来把他拉开。”
奥利维尔连忙转头:“穆拉来了?在哪里?”
杜尚哈哈大笑:“穆拉君说来就来,话说我都已经买了十多张船票,再多买一个人的也无所谓,你要能顺利弄到签证,多一张船票也无所谓啦。”
奥利维尔打了一个响指,干脆地说道:“没问题,干杯!”手中酒杯碰了一下杜尚放在桌子上的酒杯,自己先干了。
杜尚看奥利维尔说得那么干脆,不由愕然,继而有点忧郁,升阶后,他的直觉敏锐了许多,现在直觉就告诉他,他给自己找了一摊麻烦事。
随着业务走上正轨,百代音乐租下了音乐学院附近一个独立的院子,装修了自己的录音室和排练室,门口挂了醒目的招牌,贴了乐队的海报,看上去要正规得多。
在经理室里,比利向杜尚汇报了唱片公司的运作:“我们自己发行了三十多种内容,累计加起来销量已经达到40万份。每一份我们有3米拉左右的毛利,基本上已经可以顺利运转,不停地往下滚动。”
这是一个非常不错的消息。
杜尚高兴地说:“音乐公司现在的关键是把内容丰富,让大家喜欢,把口碑建立起来,至于商业回报,慢一些都没关系,还有,如果发掘到优秀的小乐队,也可以尝试出版他们的东西。”
比利不好意思地说:“其实,除了剑与玫瑰,我还签了另外一支乐队。”
“喔!”杜尚好奇地问:“是哪里的乐队?”
比利扭捏地说:“是毕业于音乐学院的学生前几年成立的一支乐队,叫做‘超凡脱俗’,我在里面担任鼓手。”
杜尚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说道:“好事啊,如果开音乐公司的自己都不喜欢音乐,那怎么能做好呢?有没有已经录制好的歌曲?”
比利信心满满地说:“刚刚录制完第一张专辑,我个人对其中的音乐很满意。”
对其中的音乐满意,那就是对音乐之外的东西不满意了,那是什么呢?
比利拿出专辑,放到随身听中,顿时,一阵自由散漫风格的音乐传来,充满着一股地下酒吧的慵懒味道,鼓也不是杜尚想象中的激烈鼓点,而是小型手鼓的鼓点,等到主唱一开口,却是相当成熟的男人腔调,带着一股子沧桑故事。
等到连续听了两首歌,杜尚隐约明白了比利的意思,这种音乐风格,老实说杜尚也挺喜欢的,接近某些拉美乐队的风格,散漫、浪漫,带着叙事风格,但是却不适应帝国的主流审美,换句话说,商业价值肯定不如剑与玫瑰乐队。
杜尚伸出大拇指,不吝赞誉之词:“非常好,我本人很喜欢。很多人肯定会希望在旅途中,放一盘在身边。”
比利脸上露出欣慰的笑容。
“但是专辑的封面,太过于朴素了,封面毕竟是吸引顾客的主要元素,我建议还是请摄影师专门拍摄一些和音乐意境相符合的照片,色彩最好明显一些,然后做成封套。另外海报也不妨印刷一些,随着专辑发售赠送给销售商。”
比利露出些许羞涩的表情:“我们这支乐队的成员长相普通,就不用拍照了吧。”
“帅不帅不是根本,根本是要能吸引人来买专辑,。如果专辑上没有歌手的照片,大家不知道是谁唱的歌,就不会有与歌者获得交流的感觉。”
比利犹豫地说:“反正专辑还没正式上市,就尝试一下吧。”
杜尚指点着诀窍:“记住露出真诚笑容的照片,要不然,就扮酷吧。”说完,他高举着‘超凡脱俗’乐队的专辑,向着众人跑了过去,一边大声宣布:“快来听听百代音乐第二只乐队的专辑,非常适合在酒吧里放的音乐喔!”
比利看‘剑与玫瑰’的成员在认真欣赏自己的作品,欣慰地拿起一把吉他拨动起来。
从十年前进入音乐学院到现在,由于命运的安排和各种各样的原因,到现在,他也终于实现了出版自己音乐作品的梦想。
房间里气氛正在热烈的时候,通讯器响了。
比利把电话拿了起来,过了一会儿,高声地喊:“老板,有人找你!”
竟然有人打到这里来。杜尚略觉奇怪,拿起了听筒。
“斯泰瑞,你可真是个大忙人,有空来我家坐坐,吃个便饭吗?不,没有什么特别的事情,我儿子回来了,介绍你们正式认识认识。”从通讯器的那头,传来了雷埃姆三世的声音。
杜尚刚到帝都,老爷子就给杜尚打电话,这消息可真是够灵通的。
杜尚一边嘀咕着,一边挂断了通讯,和李尔慕说明了原因,准备晚上单独行动。
第四二四章 魔法师间的对话()
雷埃姆三世的府上一向规矩大,杜尚换了一身正式的礼服,老老实实地准点赶赴宴席。
出门来迎接他的,是一个他绝对意想不到的人物。
雷姆尔老师看着大热天,还穿了一身正装的杜尚,一时承受不了这样巨大的形象反差,捧腹大笑起来。
“我说,这身衣服有这么好笑吗?”杜尚瞪着穿了一件皱巴巴的衬衣,还卷着袖子的雷姆尔老师。“既然您出现在这里,想必你就是爵爷口中的‘儿子’了吧。”
“哎呀,正是呀,作为老头子唯一的儿子,我有时候还真是觉得惭愧,似乎很配不上他以及这么高贵的宅邸。”雷姆尔老师把两手一摊。
感觉被捉弄的杜尚,拉着马脸问道:“既然如此,为什么他的姓是雷埃姆,而您的姓是雷姆尔呢?”
雷姆尔老师认真地把食指竖到嘴边:“嘘,雷埃姆可不是任何人都能姓的,只有雷姆尔家族中具有像他那样出类拔萃的天赋的人,才可以加上那样的尊称。”
杜尚的思维被搅得乱七八糟,皱着眉头说:“帝国的姓氏学还真是复杂啊。”
两人说着话,已经来到了宴客厅,雷埃姆三世穿戴整齐地站在那里,迎接杜尚。他笑着解释:“斯泰瑞,这是我唯一的儿子埃兰维斯,我也是前几个月才知道,他居然还是你的授课老师。”
雷姆尔一脸得意:“我和斯泰瑞熟着呢,一年级刚进校门没多久,我就开始辅导他们班级了。”
雷埃姆三世带领两人来到餐桌坐下,板着脸说:“因为很熟,于是就写了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给尤肯特陛下,是不是?”
乱七八糟的东西?尤肯特陛下?杜尚被这些信息量巨大的字眼轰炸到了,他紧张地看着雷姆尔老师。
雷姆尔老师连忙申辩:“不对,我记得我写的都是斯泰瑞的好话,在条子里可是把他狠狠地夸奖了一顿呢,怎么从您的嘴里说出来,像是我搬弄是非一样呢!”
雷埃姆三世睁大眼睛瞪着儿子:“那份人物情报也就罢了,那份杜尚语录里的某些东西,比如那些提到奥斯本和内阁的某些措施的无心之语,你应该先把它删掉再献给陛下嘛,被某些人抓住辫子放大就不好了。”
雷姆尔老师瞪了回去:“你以为就你一个聪明人,那本杜尚语录在鲁雷工科大学都传遍了,更何况宰相大人还有几个嫡系也在杜尚他们班,私下里肯定早就把这东西,还有斯泰瑞平日的许多怪诞行为都写成小纸条,悄悄递上去了。与其让陛下看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还不如由我来出具一份具有说服力的报告呢。”
雷埃姆三世惊慌失措地说:“什么?斯泰瑞的班上就有探子,你能不能把他们调到别的班上去?”
雷埃姆三世转过头来,又叮嘱杜尚:“你以后一定记得韬光养晦,在别人的前面,只要装傻就行了,一定不要引人注目。”
雷姆尔不满地说:“您到底在瞎担心些什么,斯泰瑞还不到二十岁,就要韬光养晦了?他在学校里,可是风云人物。再说以您的超然身份,为何还要担忧这些俗世里的权贵?”
雷埃姆三世拿起一个小银碗,往碗里盛着汤,感慨说:“我自然不用担心,但是斯泰瑞要担心啊,一个继承了魔法师传承,而又没有大陆上的权势庇佑,而且还暴露了其能力的孩子,行走在这个处处危机的世界上,该是多么危险!”
“什么?”雷姆尔和杜尚同时大惊失色。
“斯泰瑞竟然是魔法师?”雷姆尔扭头,打量着杜尚。
“是什么让您产生了这样的错觉的?我并没有什么魔法师传承。”杜尚赶紧申辩。
雷埃姆三世悠然地品尝了一口刚上来的甜汤,示意两人也赶紧享用美食。把汤喝完,他不慌不忙地用餐巾擦干净嘴唇和胡须,说道:“我自信还没有老眼昏花,连魔法师和炼金术士都会分不清。”
说着,他戴上一副眼镜,顺手拿起盘里的一本小册子,翻到折起的一页,念着上面的话:“假如以人体的体积,在那时候的力场,身体里能储存1000单位的导力,而在现代,只能储存1的导力,那么,这点导力能够引发什么法术呢?”
念到这里,雷埃姆三世抬起头来,瞥了杜尚一眼,“只有魔法师才会如此来理解上古文明的崩溃,炼金术士们的看法,可是与此截然不同。”
“喔,炼金术士们怎么看?”
“炼金术士们,可是一直都认为,是神出于嫉妒,毁坏了炼金术士的至高文明,也就是所谓的七至宝,才导致了上古文明的崩溃。”
“七至宝?”杜尚诧异地说:“可是我记得圣典上记录的是另一种说法。”
“没错,圣典的记录是,女神将七至宝赐予人类,从而让人类拥有了至高的文明,可是那时的人类耽于享受,不事劳动,肆意使用七至宝的力量。神因此认为,赐予人类七至宝的时机过早。因此神出手封印了七至宝。”
雷埃姆三世意味悠长地说道:“这是七耀教会的说法,不过,大家都对此表示怀疑,神怎么会出这样的错呢,一定是哪里出了问题。”
杜尚没有想到一次普通的邀请,竟然会参与讨论到这么高深的问题,他谨慎地问:“那么,您是怎么看这个问题的呢?”
雷埃姆三世皱了一下眉头,过了一会儿才说:
“都一千多年以前的事情了,谁又能追溯得到真正的原因,不过,在魔法师中间,可是一直都在流传另一个说法,正是炼金术士鼓捣出了七至宝,才导致上古文明的毁灭。我们的世界虽然充盈着魔力,可是这力量并非无穷无尽,也是遵循着一定的守恒规律。而炼金术士,那都是一群小丑,总是妄想无中生有,妄想一劳永逸,甚至还以为他们创造的阵法和各种炼金产品,可以取代天地的作用规律,殊不知七个可媲美女神力量的炼金产品一起诞生,必然会改变天地之间的力场,带来不可预知的灾厄和变化。”
原来这世界早就有这样的论调了,杜尚的心忍不住砰砰直跳。
第四二五章 我们的力量()
雷姆尔更是听得目瞪口呆,他笨拙地问道:“为什么以前从来没有听您说过这些呢?”
雷埃姆三世看了他一眼,没好气地说:“和一个只会挥舞斧头的武夫讨论这样的话题,你觉得他能听得懂吗?”
雷姆尔羞愧难当,闷头吃饭。
杜尚赶紧打圆场说:“雷姆尔老师的武力和魔法都非常优秀,在学校里那是数一数二的,学校里前次导力实验室发生爆炸,幸亏雷姆尔老师劈开了一条生路,才把现场的人救了出来。”
雷埃姆三世看着儿子似笑非笑,“对于一个致力于成为武夫的人来说,去当消防员也算是物尽其用了。算了,不说这些,现在你和克拉拉两个,也算是为我贡献了整整7个孙儿,安和斯坦利的天赋都很不错,还有那几个小的也值得期待,我已经心满意足了。”
雷姆尔尴尬地笑了笑。
杜尚想继续刚才的话题,他问了一个极其想知道答案的话题:“七至宝究竟是哪七个至宝呢?”
雷埃姆三世手一摊,说道:“这个问题,我其实也想知道,有人曾推算过,说七至宝分别对应地、水、火、风、时、空、幻七耀的特性能力。也有人认为,七至宝其实是人类的七种执妄的产物,比如长久的寿命、无穷的智慧、取之不尽的财富、心想事成的超能力、永无止境的力量、精神的无限满足,甚至掌控万物的妄想。”
杜尚皱眉说:“为什么这么重要的问题,现在大家却不知道答案呢?”
雷埃姆三世闻言怅然,他放下了银匙,走到落地窗前,仰望着渐渐升起的星空,过了半晌才说:“上古文明毁灭时,山崩海啸,所有有文字记载的物品和城市都被毁灭,一切强大者都从大陆消失,留下的都是一些最弱小的人类。加上中世纪对魔法师的无情追杀,魔法师都几乎绝迹了,我们知道的东西更是越来越少了。”
杜尚想起学校里上中世纪神秘课里偶尔提到的内容,忍不住卖弄道:“学校里有位据说是占星师传承的老师,她曾经说过,因为魔法师和炼金术士之间相互出手干扰对方的传承,所以导致两方的传承都出现了巨大困难,而且也干预到了整个大陆文明的正常传续,也正因为如此,女神在中世纪以后就不庇佑魔法师和炼金术士了。”
雷埃姆三世哼了一声,显然对这个说法很不满:“海伦米勒,那个东方女巫,她知道什么,魔法师传承的消失,是魔法的敌人们的阴谋。从黑暗时期开始,魔法师一直被诬陷是会给周围的人带来不详诅咒的巫师,遭遇了接近一千年的追杀。刚冒出一点魔法天赋的孩子,要么被七耀教会发现,直接拉入了教会的阵营,要么被那时候的骑士集团直接当作妖怪处死。在中世纪,还出现了专门追杀魔法师以夺取魔法师天赋的魔人。种种的困难险境,让具有传承的魔法师基本从这个世界消失了。新诞生的有魔法天赋的学徒学不到知识,得不到教导,这个职业自然慢慢就灭绝了。”
杜尚心里想,不愧是有传承的魔法师家族,知道得这样详细。他突然想到了一个关键性问题。
“那么,究竟什么样的人可以被称作魔法师呢?”
雷埃姆三世看了一眼杜尚,对他问出这个问题,有点意外。难道杜尚口中的那位老学者,从来没教导过他这些?但是,他还是耐心地说道:
“简单点定义,魔法师就是能不凭借任何外物引导,而以人类的意志操纵耀力的人。比如这样。”
雷埃姆三世伸出一只白皙而有力的手,在空中虚抓了一下,一团火焰顿时在他的手中呈现出来,随着他的意志忽大忽小。
杜尚听到这个定义,突然想起了他那变成了精英技能的‘法力共鸣’,不正是具有了这样的效果。
原来这世间,有人是天生就具有这样的能力。
他心神一动,手指一弹,一股小龙卷风呼呼地在手掌上吹来吹来。用一丝精神力,控制着这个小玩具转来转去。雷埃姆三世看了杜尚的那个小龙卷风,高兴得眉开眼笑,称赞道:“很不错的风系天赋。”
说完,又瞪了儿子一眼。
雷姆尔老师不甘示弱,手一伸,一个土黄色的金字塔出现在他手中。他的控制能力比杜尚要差了很多,那个金字塔呆在他的手中,过了几秒,消失了。
杜尚突然发现,雷埃姆三世的火焰早就消失了,他连忙收了法力,问起下一个问题:“那么,什么样的人可以称为炼金术士呢?”
对于这个问题,雷埃姆三世认真地思考了很久,才回答说:“他们是不具备魔法天赋,甚至其中一部分人,其实也是具备魔法天赋的,区别只在于对魔力的理解。炼金术士为了与魔法师区分开,才创造出了‘导力’这个词,其实导力本来就是魔力,也就是耀力,它充斥于这个世界,具有不可思议的能力。真正区分两者的分界点在于,法师始终认为,人体才是最强的魔导媒介,而炼金术士们,总是迷恋于‘式’而轻视自身。”
杜尚两手一摊。“那也就是说,大家其实原本是一类人了。”
“不,完全不一样。”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