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听到这话,高巧儿面色一下子就发生了变化:“我和家姐的关系不怎好,而且我觉着仲娃子在竹屋跟着文曲星老爷读书也不错”
“唉,你个呆瓜,人有时就应该能屈能伸,和你家家姐多说说好话,良田现在她全拿去了,她也无甚可取,你也犯不着跟她生气,凡事儿为了孩子,跟着那文曲星儿有甚出息!”
农妇在一边劝说起来。
高巧儿轻轻一笑,拿起了手中的镰刀,朝着地里的杂草走了过去。
她可是晓得自家的家姐可不是什么好货,说不着现在还在盘算着如何对付自己这个妹妹。
见到高巧儿这般举动,一旁的农妇却是叹了一口气:“这个倔驴子,和他老啊爹一个模样!”
村里面有这样想法的人还有很多,张与可的免费教学虽然没有获得大家的一致认可,不过却让不少家庭燃起了让孩子读书的想法,于是乎,短短几天的功夫乡塾的课堂上堆满了学生,乐的周生好几天都合不拢嘴,心里直接朝着张与可感激着。
因为孩童大多都去了乡塾那边,所以来张与可这边的孩童越来越少,十天之后只有三三两两的几个人,而他们的家长也懒得在这里出现,而去了地里做农活了。
余下的孩子只有少数会在这里听张与可读书,剩下的全都跑去了山林里玩耍去了。
可张与可不在乎,继续念着书。几天功夫下来他终于读完了武经七书的全套内容,当然六韬他又读了两边,因为他发现这个高仲这一次竟然没有一次性全都背诵下来。
兵家典籍就这么结束了,张与可又找来了战国策准备开始读起来。
照着一般人所想,学习应当是由易入难,从简化繁的一个过程,既然是帮着孩童蒙学就应当学习一些简单的启蒙读物,如同三字经百家姓这类的读物才是。
可是张与可却是不一样,先是易经中的六十四卦开始,紧接着便是武经七书这一类兵家典籍。管这些孩子听懂或是听不懂,只顾着自己念。
至于外面的孩童能学到多少全看到的是他们自己的本事。
这一天清晨,就在张与可拿出战国策还是温习,准备今日的朗读。
也就在这个时候,天上竟然飘起了小雨,而且雨越下越大,没多会儿功夫便是化作了倾盆大雨!
夏天来了,这雨一旦落下,那么在片刻之间可就是收不住的。
“大少爷,这雨怕是收不住了”
小书童看着一瞬间如同小指甲一样的雨滴从天空落下,便是朝着张与可说道。
“是啊”
意味深长的看着外面的大雨,张与可点点头说道。
雨一下子变作了暴雨,伴随着狂风在天地之间呼啸着。
算着时辰,平时这个时候高仲应该来了,可是张与可端着书本等了半天却是没有见到一个人影,就连平日里来的最早的杨三老今日也没了影子。
“大少爷,这般大的雨,怕是那小家伙应该不会来了吧?”
小书童看着张与可好奇的问道。
“你问我我怎晓得?”
张与可叹了一口气朝着身边小书童不满的说道。
“唉,你看那个娃子还是来了!”
就在这个时候,小书童发现黄桷树下一个较小的声影,正朝着他们这边快速的跑来。
这个弱小的身影穿着一件大大的蓑衣,头顶上带着一个比他身体还大的斗笠,在暴雨的冲击之下这斗笠被打的七扭八歪,他不得不用手扶着斗笠。
这小家伙不是高仲还能有谁?
此刻的高仲已经卷高了库管,脚上也没有穿鞋子,打着赤脚在地上狂奔着。
“张老爷好!”高仲小跑到了张与可竹屋前,朝着张与可高兴的说道。
张与可点点头,看着高仲这般造型便是笑了:“这般大的雨你来作甚?若是染了风寒怎么办?”
听着张与可说话,高峰咧嘴嘻嘻一笑,然后看着张与可:“读书!”
“好了,今日便开始学战国策吧。”
张与可看了一下竹屋的屋檐,这屋檐做的很宽,高仲站在屋檐下的的足够,也不会打湿身子,这才对着高仲说道,然后自己便抱着战国策开始朗读起来。
第十二章字()
就这样,张与可和高仲二人,一人在屋里,一人在屋外,开始了隔屋教学。
在这个时候黄桷树下,杨三老撑着油纸伞看着面前的一切,尤其是见到张与可欣慰的笑容,便也是露出了笑容,因为他已经看出来,这个文曲星十分的中意高仲。
经过了这一天的大雨之后,村里的人就没有其他的孩童来黄桷树了,只有高仲依旧每日到黄桷树下报到。
而张与可也是跟着高仲立下了规矩,日后下暴雨可以不用来这边。
于是乎从这一天起,在村里便出现了这样一幅场景,一个儒士坐在竹屋之中读书,而外面一个农家孩童跟着一同摇头晃脑,时不时还在地上写写画画。
“握笔的时候要用力,写出来的字才方正,才好看!”
现在高仲书已经背的很多,就是字写的很烂,虽然实在沙地上书写,不过张与可还是不满意。
“你是时候学习写字了!”
看了几眼高仲的字,张与可连连摇着脑袋,这小家伙的字虽然看的出来写的是什么,但是张与可怎么看怎么觉得别扭,不好看。
一旁杨三老,看着张与可和高仲二人,喝着茶面上也是带着浓郁的笑容,这段时间张与可和高仲明显亲近了很多,从二人的动作便能看出来。
此时,一旁路过的村民见到张与可和高仲二人,也是满眼的羡慕,他们也是后来得知先前张与可的一系列举动全都是为了考验孩童,然后选择其中几个比较刻苦的。
可惜的是,到最后只有高仲一个人留了下来,这让不少人都扼腕叹息,如果自己的孩子能再坚持一段时间就好了,哪怕日后只在文曲星旁边听听书也好。
教训完高仲之后,张与可便回到了竹屋,看了看屋内,然后朝着身边的小书童说道:“这些毛笔全都分岔了,给我全都丢了吧。”
“啊,大少爷,这些毛笔可是他们前些日子才送来的,你都还没有用几次呢!”
听着张与可的话,小书童有些肉疼,这可是上好的毛笔,一只都是好几两银子。
“恩?我说扔了不行吗?”
张与可面色一遍,朝着面前的小书童说道。
小书童撇撇嘴:“我知道了,你是要给外面的那小子。”
“知道了就别多话!”
张与可没有否认,然后继续拿起了书本继续看书。
既然是张与可的意思,小书童也不好违背,只好气呼呼走了出去,来到了高仲的面前,将手中一把毛笔递给了高仲:“我家少爷给你的!”
说完就准备转身离去,
在这个时候高仲却一把抓住了他,然后从怀里掏出了一包东西,这个东西是用一张大桑叶包裹的,小书童见到这东西迟疑了一下,然后拿过来的打开一看,见着里面装着的是一包红的发黑的桑葚,面色一喜:“这是给我的?”
桑葚,又被称之为桑果。是桑树的果实。
在村里有很多的桑树,而今正好是桑果成熟的日子,小书童早就已经安奈不住想要去采集桑果的心情了,可惜他身为书童主要的任务就是照顾张与可,抽不开身,现在见到桑果摆在自己面前自然是非常开心。
高仲摇了摇头,然后指了指张与可,笑了笑。
见到如此,小书童面色一下子就变了,撇嘴看着高仲显得十分不开心。
看着小书童变化的脸,高仲咧嘴笑了笑,从怀里又拿出了一包桑果,这包桑果也是赤黑赤黑的,个头也大。
“这个是给我的?”
见到高仲又拿出了一包,小书童面色又发生了变化,欣喜的问道。
“恩。”
高仲点头,然后又将桑果收了起来,表示等小书童再出来的时候给他。
小书童点点头,这才满意回到了竹屋,将桑果递到了张与可的面前:“少爷,这是外面那娃子给你的。”
张与可低头看了看这桑果,拿了一个在手上看了看,这桑果有自己指头那么大,颗粒饱满,桑叶里面的每一个都是如此,显然是经过精心挑选的,而且每个都是湿漉漉的,这些天没有下雨,清晨的露水也没有这般多,这应该是洗过之后留下的痕迹。
看着眼前的桑果,张与可一下子就来了兴趣,直接丢了一颗丢入到了自己的嘴里,酸酸甜甜的,味道不错,正适合在夏日吃这些东西。
“大少爷”
就在这个时候小书童朝着张与可叫喊了一声,见到张与可吃的这般静静有味儿,小书童也是按捺不住了。
听见书童的叫喊,张与可朝着外面一看,见着高仲正抱着一捧桑果在外面等着,而小书童也是面色焦急,这一下子张与可便是明摆着是什么意思了。
“去吧,叫那小子多多练字,那边有一块石板不错,接下来的时间我就不给他教导新书了,让他把字练好再说!”
张与可朝着小书童说道,说完自己又拿起了桑果,细细享受这桑果的美味。
小书童闻言便是朝着张与可说了声谢谢,然后小跑到了高仲的面前,和他一同在黄桷树下坐了下来。
高仲将桑果摊开,放在石板上,这一份比张玉可的那一份分量要多一些,但是颗粒明显笑了很多。
可是小书童不在乎,拿起一颗桑果便是朝着嘴巴里面喂去:“我家少爷说,让你好好练字,这段时间暂时别学新书了。”
高仲点点头:“我知道了。”
在古代,字写得好不好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衡量标准,一份试卷哪怕是你文章再好,如果你的字不好,那么不好意思你就会末等!
尤其是毛笔字非常难写,力度稍微掌握不好,那么这个字就写的不对。
现在从张与可那里得到了毛笔,张与可自然不敢懈怠了,而且将来自己如果想要中秀才、中举人的话那么就必须得将字写好。
“前些日子我见你在竹屋后面种了什么东西,是什么?”
小书童忽然看着高仲好奇的问道:“我看着好像是你手中的土疙瘩是不是?”
听着小书童的话,高仲吃了一惊,没有想到这件事情居然被小书童给发现了。
高仲点点头:“是的,拿东西可是宝贝,我怕种在别的地方被人给毁了,于是就种在了这里,你可别告诉别人!”
小书童吃这桑果:“可以,但是等那东西成熟了,你必须要给我先分享好不好?”
高仲点头,算是答应了下来。
有时候萍水相逢到生死之交往往都是这么简单,一个小小的秘密不知不觉间将小书童和高仲二人的关系拉的更进了步。
这一天高仲带着张与可给的毛笔回到了家,小小的农家因为有了这个东西才显得有了几分书香感觉。
高仲拿着笔,在里面选了一支最烂的,然后在自家石板上开始相书写起来:“秦攻宜阳,周君谓赵累曰”
这毛笔比竹签更难掌握轻重,一笔下去不是轻了就是重了,字体也是难看的要死。
高仲见到自己写的字总感觉想哭,要是这个世界有钢笔就好了。
不过在一边看着高仲写字的高巧儿却是感动的一塌糊涂,没多一会儿功夫眼泪便是紧跟着流了下来,然后便是感谢天、感谢地,感谢祖宗保佑之类的。
惹得高仲不得不放下手中的笔过来好好安慰一下自己的母亲,而高巧儿这才意识到这般做影响到了高仲学习,才的强忍住了泪水,在一遍继续看着高仲龙飞凤舞的写着字。
第十三章高仲学字()
张与可给高仲的毛笔是上等的狼毫,用黄鼠狼尾巴制成的毛笔,这种笔写字圆润光滑。笔的大小正好符合蒙学孩童的需求,不大不小。
这里面的毛笔大多都是新的,唯一有些差的便是一支写了许久的小号狼毫,微微有些分叉。
从这里面将这只使用过的狼毫拿了出来,剩余的这些高仲便是交给了高巧儿。高巧儿见着这十数只崭新的毛笔,眼泪又是汪汪落了下来:“仲娃子,这东西太贵重了,明日还给文曲星老师,我们家贫,受不得这些。”
看着毛笔高巧儿这才明白了杨三老为什么说这文曲星老爷重视高仲了,如此贵重的毛笔岂是轻易送给人的?
即便是自家姐夫周生也是用不得这种毛笔,太贵了。
对于感恩的农家人来说能跟着文曲星老爷一同读书已经是莫大的恩惠了,再收了这贵重的礼物,怕是要遭上天妒忌了。
“张老爷说这笔他是不要了的,若是我也不要,便要我丢入到小溪里面,我这才拿了回来。”
经过这些天的功夫高仲也是摸清了张与可的为人,这人的从不表达自己的想法,总是嘴上说着别的事情,而做的时候却又偏向了另外一遍。
照着这个时代的话说,他这是口不对心,而用后世的话来说就是一个傲娇贵公子!
既然这东西是张与可交书童拿给自己的,若是自己不要,这个张与可显然是会不开心的。
听到了高仲的话,高巧儿才收回了毛笔。然后从衣柜里面将自己的首饰盒拿了出来,盒子里的首饰的她倒了出来用了一块布包了起来,然后又用一张新布裁剪了一下将这数十支毛笔包着放入倒了自己的首饰盒:“张老爷的恩情我们得记下,你得争气,将来可要好生报答张老爷。”
高仲咧嘴一笑:“还要先孝敬阿娘!”
“嘴甜!”
听着高仲的话高巧儿刮了一下他的鼻子,面上的笑容更加的灿烂。
第二日,高仲也是早早的来到了黄桷树下,因为现在高仲和张与可走得很近,而且高仲也恢复了原先的聪颖,高巧儿也不再担心,也不再用背篓送她,从家里到黄桷树的路程全看他一人。
这一天高仲手中拿着一支毛笔,还有一个破碗,这是他准备在黄桷树下练字用的。
而今天罕见的是张与可没有在竹屋里面读书,而是站在了黄桷树下的一块石板上,手中拿着一支毛笔在是石碑上写写画画的。
不得不说张与可的字写的非常漂亮,字体圆润饱满,看着就让人觉着非常舒服,这和高仲在地上写的字对比的起来完全可以说是天差地别。
见到高仲一路小跑了过来,张与可才收笔停住。
在一边看着张与可写字的杨三老此时摸着胡子羡慕的看着张与可的字,面上全是佩服,难怪人家能成为举人光是这一手好字就足够震慑一州文人了。
高仲小跑到了张与可面前,刚准备和张与可打招呼,不过张与可便是先开口了:“字要一个一个慢慢练,这个急不得,我这有八个字,你照着写便是,什么时候写得我满意了,我再教你四书五经,学成之后你便可以参与明年的童子式了!”
说完张与可便卷着衣袖在书童的陪同下回到了竹屋之中,关上了竹屋大门开始温书。
临走的时候小书童朝着高仲使了一个眼神,得到了高仲的回应之后才跟上了张与可的步伐。
“谢谢张老爷!”
高仲朝着张与可揖手道谢,然后才走到石板面前,看着石板。
这块石板很平整,不是很大,方形,模样很像一个绘画板。这原本是附近农妇洗衣服用的搓衣板,可是现在这里有文曲星坐镇,农妇们也不敢靠近,便将这搓衣板遗弃在了这里。
现在这石板的顶部张与可龙飞凤舞写下了:“去沙存金,铁杵成针。”八个苍劲有力的字。
这八个字如同拳头大小,是标准的柳体字,这是用笔墨写的,墨迹尚存。
看着这简单的八个字高仲也是跟着瞪大了眼睛,虽然只是八个字,但是高仲却看出这里面的不凡,现在高仲想要达到这个境界怕是没有十来年的功夫是不可能的。
一面观察着这几个字,高仲一面用嘴轻轻的吹着,让这几个早些干掉。
等到字干了之后,高仲才端着碗到小溪边打了一碗水,然后回到了石板前,用自己毛笔沾了水开始模仿张与可的字来。
毛笔字难,不仅是难在毛笔的掌控,更是难在字上。
毛笔字和钢笔字其实是两个概念,现在的钢笔字虽然也讲究很平竖直,笔画连笔,但横就是横,竖就是竖,书写简单,学起来自然更加的简单。
但是毛笔字不一样,它不仅讲究起笔、落笔,还讲究力量的运用。就拿现在写一横来说,用钢笔直接横向画一笔就完成了,讲究的会在起笔和落笔时候加上顿笔,稍稍停顿一下,让前后看着稍大,字体也会微微上翘,看着更加的丰满。
可毛笔这一横就不一样了,它在起笔的时候是有一个回勾动作的,而且这一横脑袋会比身子要稍稍的瘦一点而儿,在收笔的时候还有一个回勾。虽然以前一前一后有两个回勾,可你在观察的时候是看不出来的,只觉着前后这两个顿笔非常好看,字体丰满,若是你照着它这么书写,往往都不会成功!
这就是古人创造出汉字的伟大,复杂的汉字加上难以驾驭的毛笔字隔绝了两个阶级。一个农人即便你会背三字经,不会写,人家是不会承认你是读书人的。即便你会写,但是写的不好,那么你只是一个识字的人。
在读书人的世界,你只有写出一手好字,人家的才会承认你的地位。
照着张与可的字高仲开始练习起来,但是写了几遍之后,高仲却还是没有抓住要领,每个字都是写的非常丑陋,一个个张牙舞爪的。
写满了石板之后,高仲便是看着石板盘算着自己应该如何才能写出一手好字。
竹屋中的张与可微笑的看着已经停下来的高仲,笑了笑,然后继续看着自己面前的书本。
“哎,真是笨,小学的时候明明已经学习过的,现在怎么忘记了!”
忽然高仲拍了一下自己的脑袋,然后笑嘻嘻的继续来到了石板面前。
这一次高仲没有盲目的继续照着张与可的字来临摹,而是开始在石板上开始慢慢写着:点、横、竖等偏旁部首。这的确是小学老师教过的知识,任何字都是偏旁部首组成的,只要讲部首练好,然后再来写字那就轻松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