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骷髅魔导师(精校)-第4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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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世界没有什么不劳而获的好事,想要得到什么,就要付出点什么。
  ……
  看到大地投影上那个虚幻的人影消失后,普尔森等四个巫妖都不约而同的松了口气,这里只有他们才真正了解虚妄武士的可怕之处,没想到这个危机会如此峰回路转的解决了。
  而且他们的运气似乎也超级好,往生洪潮已经全部过去了,只有一个黄金骷髅和虚妄武士闯进来,并没有那种不可抵御的超级存在,随着往生洪潮的远去,那些强大的掠食者也会跟着远去,也就是说他们安全了。
  几个巫妖相互对视了一眼,纷纷大感庆幸。
  这个时候,格里斯却突然说到:“暂时不要离开这里,把它们迁到地穴去,修整地穴。”
  那个虚妄武士表面上看是离开了,而他也确实是离开了小银龙的感知范围。但格里斯不能保证他是不是真的离开,而不是潜伏在洞穴外。
  在这个世界成长起来的生物,都深刻的认识到什么叫弱肉强食,不会天真的相信所谓的公理。如果格里斯不是因为建造了这个地下堡垒,他们根本没有与虚妄武士平等对话的资格。
  最大的可能就是被对方逮到,抽出灵魂逼问所有的知识。
  所以在这个世界,最大的依靠还是自已的实力。
  趁着这段时间,格里斯决定加快增长自己的实力,寻找位面裂隙的打算暂时也要放一放,先把小命保住才能再说其他的。
  从发现地穴并且知道这里没有别的出口中,格里斯就一直准备修整地穴了,可是因为人手不够,一直无法开始。现在因为往生洪潮的缘故,领地的不死生物数量暴增到了三千多,刚好可以拉去做苦力。
  新加入的不死生物,骷髅就全部套上明胶软甲,至于那些僵尸,更全部用巫妖马所用的那种活化肌体的魔法来进行活化。
  这种活化魔法被格里斯命名为活化术,可以让那些韧化的肌体重新恢复活力,却不损坏肌体的韧性和防护力,非常实用。
  虽然巫妖马千万遍的宣称这是所谓的龙语魔法,但就连它这个巫妖都可以使用,其他人想学也并不困难。它只教了一遍,格里斯便学会了。
  显然,上千个僵尸的活化工作,单靠格里斯来做的话,就不用再做其他事了。所以格里斯第一时间把活化术传授给了格罗等十五个亡灵,这些灵魂强大,却实力低微的亡灵正合适做这种工作,至少不用担心会魔力不济。
  格里斯只用一遍就学会活化术这个事实让巫妖马大受打击,那种高人一等的龙族固有的嚣张气焰大大降低了。
  这两项工作一完成,整个领地的实力会大大的提升。超过三千多不死生物的领地,而且其中有七具白银骷髅,四个铜皮僵尸的,十五个亡灵,四个巫妖的领地,即使是黄金骷髅或者铁皮僵尸这种等级的领地,也没有这种实力。
  更何况这些骷髅僵尸全部都处理过的,个体实力至少比同等级的同类强上数倍,这也就意味着,格里斯领地的总体实力,至少达到了上万不死生物的那种大型领地的层次。
  当然,这些低级不死生物,数量再多也起不了决定性的作用。一个领地的实力,最主要还是看高等不死生物的实力,比如领主。
  就像永生堡这样,震慑整个永生荒野的强大领地,之所以强大,就是因为他们拥有一个传说中的巫妖王。
  格里斯这边没有一个可以克制巫妖王的强大存在,就算人数再多,也无法和对方相提并论。但如果格里斯这边有一个能与巫妖王实力相等的存在的话,那数量就成了决定性的因素了。
  尽管这样,现在依托地下堡垒的防御,至少铁皮僵尸和黄金骷髅以下的不死生物,是不需要再害怕了。
  这对格里斯来说并不算什么,但对于普尔森等人而言,实在是太惊人了。
  格里斯回到死亡世界才多久啊?这只相当于普通不死生物一个沉睡的短暂时间,他的总体实力竟然增长到这种程度,普尔森上千年的漫长寿命里,最强盛的时候也达不到现在格里斯的十分之一。
  按照这种速度发展下去,不用多久,领地的规模就可以超越永生堡了。
  以前普尔森独来独往,从来不效忠任何人,因为没有人喜欢把自己的命运交给别人做主。刚开始被迫效忠格里斯的时候,他还心有不甘。
  可是照现在的情况来看,命运虽然不由自己做主,但好像也不算什么坏事嘛,至少更加安全,否则赁他的实力,往生洪潮这种危机,绝对只能有多远躲多远。
  有了这种想法,一直盘绕在普尔森心头的不忿之意顿时消散了许多。


  第一百零六章 食物
  地下堡垒下面的地穴中,漫天的怨灵永不停息的在哀嚎,在飘荡,它们像深海中的鱼群一样,一群一群顺着一定的轨迹飘动,碰到障碍物后又骤然乍散,如果能看得清它们的移动轨迹的话,一定会觉得非常炫目。
  而在怨灵盘旋的地穴,有一块数十平方米的空间内一只怨灵都没有,每当有怨灵进入这个范围,就如同看到什么可怕的东西一下,亡命的逃离这个区域。
  而在这个区域的正中央,一团烟雾飘荡在半空中,表面上时不时浮起一张表情凄厉的脸孔,阵阵强烈的波动扩散向四面八方。
  格里斯把这个恶灵命名为图纳斯,在魔法语系里,图斯纳是意志的意思,它已经被培养了一段时间,大量的灵魂能量供应下,正逐步向凶灵的境界进发,随着灵魂的增长,图斯纳的智力也有明显的增长,开始懂得自动完成一些简单的任务。
  漫天飞舞的怨灵很烦人,而且阻碍视线,所以格里斯便把它祭出来。
  在这块空旷的区域,格里斯正在认真的工作着,地面被他平整过一遍,上面摆放着一具巨人的骸骨。而格里斯正在仔细的试图把整具巨人骸骨复原起来。
  这些不知道埋藏在这里多少年的巨人骸骨,骨骼保持的非常完好,完全没有普通骨骼那种石化的痕像,就像从尸体是剥下来没多久的样子。
  其一是因为这些巨人骸骨的骨质密度比较大,其二就是因为大量的生物在这里死亡,造成死亡气息异常浓烈。而死亡气息正是保护尸骸最好的东西。
  所以格里斯拼凑的非常容易,唯一的困难在于这具巨人骸骨和人类的骸骨有很大的差异,有些骨骼人类根本没有,没有参照物,格里斯拼错了好几次,最终都因为拼接不上才发现的。
  花了整整一天的工夫,格里斯才勉强把这具骨骼拼凑完成,而且只是看起来完整,实际上有没有缺几块或者多几块,格里斯也不知道。
  这是一具足有七八米高,手上只有四个手指,指骨粗壮坚利,背长双翼,头上有弯曲双角的人型生物,上半身有点像传说中的深渊恶魔,可是下半身却是蹄足,像羊腿一样的反向关节下肢,又有点像传说中的远古生物,半羊人。
  像这种生物,地穴里很多,这是其中最健壮的一具。
  在格里斯拼凑骸骨的同时,巫妖马达菲尔也在对着一堆巨大的鲜血和一颗犹自不断跳动的肉团不停的施展活化术。
  这些鲜肉都是从那些新加入领地,而且是属于刚从往生洪流脱离出来的那些尸巫身上剥下来的。它们身上的肌肉活性高,更容易施展活化术。
  靠着不停息的活化术,保持了血肉和尸巫之心的活性,只等格里斯拼完骸骨就可以使用了。
  尸巫之心靠着血肉的活性跳动,而跳动的同时提供驱动躯体的力量,这样一来就不需要很强大的灵魂都可以驱动巨大的骸骨了。
  而驱动尸巫之心的灵魂,格里斯准备选择安东尼奥。这个灰骨骷髅灵魂强度增长的很快,而且拥有了远远超出现在境界的智力水平,非常聪明。
  有尸巫之心提供动力,灵魂的强大与否不是太重要。其实那些亡灵应该是更好的选择,毕竟智力比安东尼奥这个骷髅高太多,不过让他们来做这种事显得有点太材小用了。
  终于拼好了骨架,格里斯把尸巫之心搬进了骨架的胸膛位置,放好之后便往里塞肌肉。
  尸巫之心一接触到鲜活的肌肉,迅速从里面伸出无数头发丝大小的白色的丝,缠到了肌肉之上,最终和肌肉连成了一团。
  尸巫之心的每一个收缩,都会通过白色的丝传递到肌肉上,慢慢的,肌肉也开始随之收缩了起来。
  等尸巫之心把前面的肌肉联成一体后,格里斯才放下新的肉,这样一步一步的,慢慢的把整个躯体都覆盖起来。
  而在这同时,巫妖马也一不断的为这团血肉骨架施加活化术。这堆血肉本来就是从上百个尸巫的身上剥下来,零碎无比。
  可是等格里斯把肉铺到双脚的时候,最先铺设的胸口位置的肌肉早已经连结在一起,竟然还长出了暗褐色的皮肤。
  格里斯用力拍了拍那些皮肤,坚韧无比。
  这个发现让格里斯十分意外,血肉能长成一块已经很神奇了,竟然还会长皮肤?到底是尸巫之心的缘故,还是活化术的原因呢?
  在这个疑问中,格里斯慢慢的把整个躯体都铺满了肌肉,然后看着它慢慢的被那些白丝联成一团,最后长出新的皮肤。
  不光如此,那此白丝还延伸到翅膀的骨骼上,并缓慢长出新皮肤把翅骨也包裹起来,似乎有修复翅膀的可能。
  最终,整具骨架变成了一个七八米高,暗褐色皮肤,肌肉扎实,头顶弯曲双角,人首羊身,背长双翼的巨大生物。
  看着平躲在地上都在自己胸口那么高的巨大生物,格里斯深刻的感受到这种生物生前的可怕实力。随着尸巫之心的跳动,这个巨人的皮肉也在轻轻颤动着,仿佛随时都会暴起的样子。
  最后,格里斯把安东尼奥召了过来,先抽出它的灵魂之火,然后拍进了巨人的头颅之中。
  这个巨人与生前唯一不同的地方估计就是双眼的那两个空洞,活化术虽然神奇,却生长不出眼珠来,此刻巨人的双眼位置凹进去了两个深深的大洞。
  安东尼奥的灵魂一拍进去,幽深的大洞亮起了一阵微弱的光芒。
  看到这一丝相对眼洞而言微不足道的光芒,格里斯明白到,安东尼奥的灵魂相对这具躯体来说还是太微弱了。
  依靠尸巫之心提供动力,庞大的身躯微微一颤,缓缓的坐了起来。
  此刻这个巨人应该要叫做安东尼奥才行了。以前那个细小的灰骨骷髅,如今拥有了全新的躯体,这种感觉无比的新鲜。
  安东尼奥把双手伸到身前,仔细的看了看,然后又拍拍胸口和脑袋,最后才尝试站起来。
  全新的躯体需要渐渐适应,刚一爬起就摔了大跤,不过感受到新躯体所蕴含的强大力量,安东尼奥的灵魂还是发出一阵兴奋的吼叫,看来它对自己的新躯体非常满意。
  等安东尼奥适应了新躯体后,格里斯才开始进行下一部工作。其实到这里工作就已经完了,安东尼奥完全可以控制着新躯体进行战斗了。只要不定时的施展一次活化术,安东尼奥就可以不间断的进行活动。
  不过格里斯并不满足于此,他从虚妄武士身上受到了启发,即使黑武士的灵魂都结合了魔纹,那不死生物身上是不是也可以结合魔纹呢?
  人类没把魔纹纹到身上,是因为他们会痛,会流血,会愈合,会感染排斥异物。
  但不死生物不会有这种问题。就算把魔纹刻到它们的身体上,也不会有什么影响。
  格里斯先把魔纹画到安东尼奥身上,然后顺着纹路刻下半寸后的口,再让巫妖马施放一个活化术在伤口上。
  伤口愈合了,显然,想在安东尼奥身上刻下魔纹,还需要别的手段。
  再次把魔纹刻好后,格里斯把剪好的细皮条塞成伤口里,施展活化术。这样一来,伤口是愈合了,但皮条都被夹成肉里,形成一个完整的魔法纹路。
  皮是很好的导魔材料,大部分的卷轴都是刻在皮卷上的,越是高级的魔兽,皮质的导魔能力就越好。
  格里斯用的皮全都是四五级魔兽的皮,在往生洪潮中,不乏有生前很强大的魔兽,但是死了之后,决定实力的就是灵魂与智慧了。
  这些生前再强大的魔兽,灵魂也比不上那种活了成千上万年的掠食者,只能任人宰割,灵魂被吞噬后,剩下的皮肉倒便宜了格里斯。
  其实整个死亡世界,大多数的炼金材料都是这样来的。每一次往生洪潮的爆发,不光是掠食者的盛宴,同时也是那些炼金巫妖们最丰收的日子。
  看着夹到肉中的魔纹十分完整,格里斯顿时一巴掌狠狠的往魔纹所在的地方拍去。
  掌巴拍在肉上,肉中的魔纹却为之一颤,皮肤瞬间石化。碰撞的地方发出一种拍到石头上的声音,格里斯的手掌被弹一开来。
  石化术,魔纹效果成功发动。
  身上的变化,安东尼奥也看在眼里,好奇的自己也用手掌拍了拍魔纹。不过这一次,魔纹效果没有发动,魔纹本来就可以区别自己和别人,自己的攻击是不会起效的。
  效果很好,这样安东尼奥的躯体防御力至少能提升几个档次,而且时间越长,在死亡气息的侵浸下,皮肤还会逐渐韧化,最后就会变成像巫妖马这样坚韧又不失活性的肌体。
  用同样的方法,在安东尼奥的全身都刻下石体魔纹后,格里斯又在它的双脚的脚掌布下一个激发魔纹。只要两脚以相当高的频率交错而过,就会自动激发一个疾风术。
  如此一来,只有当安东尼奥全力奔跑的时候,疾风术才会激发,这样才能用在最需要的时候。这种自动激发的功能对不会使用魔法的安东尼奥非常重要。
  有速度,有防御,两个改造一完成,安东尼奥的实力顿时比一开始暴增了两倍以上。
  不过安东尼奥的弱点也非常明显,那就是它那微弱的灵魂。如果碰上擅长灵魂攻击的敌人,比如恶灵之类的,安东尼奥这等脆弱的灵魂连一个灵魂冲击都承受不起。
  所以提升它的灵魂层次也是很必须的,掏出一朵灵魂之火,劈碎后和安东尼奥一人一半。
  灵魂之火整个吞噬的效果最好,但格里斯的安东尼奥都只是灰骨骷髅的境界,灵魂还不足以消化领主级别的灵魂之火,整个吞噬也只是浪费。
  安东尼奥顿时沉浸入消化灵魂能量的沉睡状态去了。
  这段时间,格里斯就灵魂强度增加得非常快,灵魂越强,增加的速度也就越快,因为消化能力提高,能消化的能量就越多。所以半朵灵魂之火暂时不需要进入沉睡状态去消化。
  接下来的工作就是布置传送阵了,有了传送阵,相当于有了一条最后的保命手段。如果碰上什么不可抵抗的危险,至少不用束手待毙。
  为了这个传送阵,格里斯还冒险离开了领地一趟才找齐了所需的材料。
  不过也是因为这次离开,才提前发现了往生洪潮,从而有了应变的时间,更得到了足以启动防御结构的龙晶。
  说到这颗龙晶,原本格里斯是准备先用一下,撑过往生洪潮后再收起来。可是没想到与防御结构结合后会诞生一个全新的灵魂。
  现在小银龙已经和防御结构结合到一起了,格里斯担心取出龙晶会伤害到小银龙,所以一直没有取下来,而且也不打算取下来了。有一个掌握整个地堡防御结构的高智慧灵魂,要比单纯一颗龙晶有用多了。
  但是这样一来,每启动一次防御结构,都会消耗龙晶的能量,时间一长,很容易会把龙晶消耗光,那样小银龙同样会失去容身之所。
  所以当务之急是要寻找替代的魔晶,来充当消耗品,以免消耗龙晶的能量,又或者找到补充龙晶能量的方法。
  高等级的魔晶和低等魔晶最大的区别就在这里,高等魔晶消耗掉的能量有补充的可能,低等魔晶直接消耗的就是结构了。
  不过高等魔晶都可遇不可求,至少要达到亚力克斯那根法杖的层次,才有这种可能。
  小银龙的这颗龙晶自然是最高级的魔晶了,就算没有专门去补充,格里斯也没感觉到龙晶的能量有减少的迹象,虽然这颗龙晶一直有在自动保充。
  格里斯担心的是这种补充的速度太慢,在碰到需要高强度消耗的时候会补充不过来。
  可惜,在死亡世界,魔晶显然不是充足的资源,格里斯在三个领地的资源中才找到了四五块。
  如此稀少的东西,拿来当消耗品显然是不行的,还是寻找补充的方法更实际。
  仅有的几块魔晶里,大的那块黑暗魔晶是用来做启动传送阵的能源的,小的那颗研碎来用绘制魔法卷轴和魔法阵。
  魔晶粉和秘银粉末混合到一起,加上水混合成颜料,在僵尸皮上绘制。格里斯超强的描绘能力,用在绘制魔法卷轴上是最合适不过的,难怪当时亚力克斯一看到格里斯的字,第一个反应就是以后有人绘魔卷了。
  普通卷轴绘制师成功率一般只有百分之三十,经验再丰富的大师,成功率也不会高过百分之六十,而格里斯的成功率却几乎是百分之一百。
  一次成功,材料一点都没有浪费。
  卷轴容易,传送阵就不容易了。写小字好的人,写大字不一定好。同样的道理,同样的魔纹体积越大,绘制的难度就越高。
  传送阵至少需要五六平方米的面积,里面的很多魔纹都需要按比例的放大。
  这种情况下,格里斯也没办法一次就把阵法画好,但是人类是最聪明的生物,他们懂得取巧,采用先绘后描的方法,先在地面刻画好阵法,再用魔法材料描到图案上。因为魔法阵足够大,能够容许些许的错误,所以反而要比卷轴容易成功。
  魔法阵贵就贵在材料上。足足用去了十几盈司的秘银,整个魔法阵才描绘成,光是这些秘银就价值好几十万金币了。何况还要搭上一块数十万金币也不一定买得到的高品位魔晶,一个这样的传送阵布置下来,在人类世界没有七八十万根本搞不定。
  也多亏这些材料都是自己弄来的,否则格里斯根本没有财力布置这种阵法。
  最后一笔终于描画好,格里斯掏出大块的那个暗系魔晶,嵌进的中央的魔晶槽里。整个魔法阵刷的一下闪过些许亮光,最后盈盈的波动起来。
  格里斯把卷轴摊开,置在魔晶上,波动荡漾开来,冲击着卷轴,最后在卷轴上留上同样的波动烙印。
  这样,卷轴和传送阵就算配对起来了,否则到时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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