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骷髅魔导师(精校)-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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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特鲁特的性格,让它整天呆在一个房间里面对格里斯这样沉闷的主人,不用一个月它就要发疯了。
  格里斯不得不认真的考虑这个提意。他和亚力克斯的命运是连在一起的,如果亚力克斯身亡,那召唤法则就会把他强行送回死亡世界。在这个美丽详和的世界呆过,再让他回到那个枯燥又充满危险的死亡世界,当然不愿意。
  考虑了半晌,格里斯便转向朝门口走去。
  一路走出德流仕的府邸,都没有人拦阻,守护子爵府的护卫们早就知道亚力克斯身边有这样一样全身套在铠甲里的神秘护卫。所以经过各个岗哨时,站岗的守卫带着敬畏的表情向他敬礼,丝毫没有检查的意思。
  至于敬礼那完全是自发的,实在是因为格里斯的形象太有高手的风范了。全身重甲不说了,能套上这种铠甲的剑士本身的实力肯定不弱,只是没人能想到这是一件魔甲,看起来厚实,实际上去很轻。
  最主要是因为格里斯是骷髅,他走路的时候没有肌肉牵扯,下半身在走路,上半身可以纹丝不动,这种姿势在那些护卫的眼里看来就是实实在在的高手风范,因为他们都做不到。
  所以格里斯不但顺利的离开了子爵府,更从里面牵走了一匹雄壮的战马。虽然他可以用最高的速度毫不停不休的狂奔好多天,但两条腿怎么也比不过四条腿。
  格里斯的死亡气息很淡,就算是感觉灵敏的动物,也只有贴近的时候才会发觉,所以很顺利的给格里斯牵走了。
  帝王城外三公里处有一座小山岗,此地环境优美,鸟语花香,绿树成荫,远远看去像个休闲游乐的好去处。可是这里白天人踪罕至,晚上更是踪影全无,概因这里是帝王城的公共墓园,更准确点说,这里是乱葬岗。
  家境殷实的家庭可能还有能力给逝去的亲人置办棺木以便安葬,但是更多的贫民百姓或流浪者,大多是用草席随便一卷就挖坑埋了,有时候挖的坑还不够深,一到夜里就被流浪的野狗野兽之类的挖出来啃掉,啃不掉的骨头扔得满地都上。
  白天还有送葬的队伍壮着胆子过来,到了晚上,连墓园的守夜人都不敢上来。
  但是这天晚上,却有一个人影拖着一匹战马,闯进了墓园之中。
  来人当然是格里斯,虽然把战马牵出来了,但要骑上去却费尽了格里斯的全部努力。就算他把自己绑在了马背上,那战马也会被他身上的死亡气息吓得腿软,动都不敢动。
  无奈之下,格里斯只好想办法,代步的工具不能少,没有马匹,两个月时间还不够他赶路,更别说找解药。
  活着的战马不让骑,那就骑死的好了。身为一个不死骷髅,格里斯最喜欢的还是暗黑魔法,这种魔法与他的天生属性相辅相成,练习起来事半功倍。
  不过可惜的是暗黑魔法在人类世界是上不了场合的魔法,甚至会被南方的那些宗教狂热者斥之为邪恶的魔法,修习的人非常的少。
  亚力克斯的实验室里最多的是火系的魔法书,暗黑魔法寥寥无几,格里斯想学也无从下手。不过虽然少,但是一些经典魔法还是有记录的,比如亚力克斯把格里斯召唤过来的召唤术,还有转生尸体的献祭之术。
  不死献祭最好的方法是用自己的魔力提炼灵魂之火,然后用来转生尸体。但是不死献祭是五级魔法,格里斯根本无法施放得出来,自然提炼不了灵魂之火。
  格里斯是个很聪明的骷髅,亚力克斯从来不敢否认这一点,所以苦思冥想了好半晌,格里斯终于想到一个办法。
  灵魂之火以他的实力是无法提炼得出来,那干嘛不去找现成的灵魂之火呢?帝王城外的这个墓园就成了格里斯的目标。
  一进到墓地的范围,一点点幽暗的火焰凌空燃烧,随意飘荡,就如同一个个在暗处窥视的鬼魂。
  对这些鬼火,格里斯感到很亲切,虽然他并不喜欢死亡世界,但那里毕竟是他呆了二十个领主世代的地方,那里最多的便是这种随意飘荡的鬼火了。
  有鬼火,自然就有现成的灵魂之火。格里斯牵着战马,向着鬼火最密集的地方走去。
  忽然间,三双绿色的眼珠出现在前方,死死的盯着格里斯,一阵低沉的咆哮声响起。
  今晚乌云盖顶,遮蔽了星月,一丝光亮也没有,不过格里斯还是清晰的看清那些眼珠的主人,都是些吃尸体吃得眼珠发绿的野狗。此刻,三条野狗正从地里刨出一具新鲜的尸体,准备饱餐一顿,却被格里斯打扰了,一时间,愤怒的野狗把注意力转到格里斯身上,准备把这个打扰它们进餐的家伙撕成碎片。
  格里斯灵魂之火猛的一旺,掌心向上一伸,顿时一个西瓜大小,炽热的火球出现在他的掌心,这个火球已经是他倾尽全力所能施放的最大威力了。


  第三十二章 不死战马
  格里斯不紧张,他不懂又或者根本没有紧张这种情绪,当初他碰到那个一个魔法消灭他几十个同类的巫妖法师,又或者那个屠杀整个领地的魔族女人时,都没有感觉到紧张,面对这几条野狗就更加不会。
  虽然不紧张,但格里斯十分慎重,这是他第一次面对野狗这种敌人,他暂时还不清楚这些野狗的实力,是比他的同类更强,还是更弱呢?
  因为不清楚敌人的实力,所以一上来,格里斯就倾尽了全力,西瓜大的火球是他能施放的最大威力的魔法,成形后,格里斯直接扔向野狗。
  他不懂什么先下手为强的道理,只是本能不让敌人有攻击他的机会。
  格里斯实在太高看这几条野狗了,火球一击中野狗,马上爆出一团五六米的巨大火焰,直接把旁边的另外两条野狗也吞噬了,只有最外围的一条野狗来得及“呜咽”的惨叫一声,其余的连叫都来不及,一起被火焰焚成了灰烬,余焰更波及了那具被野狗挖出的尸体,包括地面的野草之类的,十米方园的所有东西全被烧成了灰烬,地面一片焦黑。
  格里斯也被自己的魔法威力搞得愣住了,这还是他第一次全力尽出的施放魔法呢,在实验室没这种场地给他。没想到原来自己的实力已经这么厉害的了。
  确实,格里斯来到这个世界,认识的全都是亚力克斯,阿拉岗,德流仕这样的人类顶级强者。大魔法师和大剑师,放到整个人类世界都是站在最顶峰的精英人物。
  以这些人的标准来衡量自己,格里斯当然不会觉得自己有多厉害。
  然而他毕竟是一位一级魔法师,而且还是能够默发一级魔法的魔法师,这种默发能力就算中级魔法师都不一定能办得到。
  而相对普通人而言,一级魔法师已经是他们可望不可及的,更别说格里斯这样特殊的存在。几条野狗哪值得他全力以赴啊,结果自然是化成飞灰。
  愣愣的看着焦黑一片的地面,格里斯隐约有点明白,几天前亚力克斯和德流仕的效量,帝王城为什么会派出军队把大路给封锁了。当时格里斯呆在拉阿岗的斗气保护下,所以根本感受不到战斗的凶险。
  如果当初在死亡世界的时候,自已懂得魔法,还需要整天呆在洞穴前吗?忽然间,格里斯的脑海里冒起了这样的念头。
  不过一想起那个巫妖还有魔族女人,格里斯马上摇头,他还需要更强大的力量。
  更强大的力量……!一直与世无争,随波逐流的格里斯心里忽然有点真正想要追求的东西了。
  夜晚的墓园,埋藏在地里的众多尸骸慢慢的溢出死亡气息,慢慢的越积越浓郁,而灵魂之火就在浓郁的死亡气息中孕育而生,假以时日,当灵魂之火强盛到足以驱动骸骨或尸体时,不死生物就会诞生。
  可惜人类世界有白昼与黑夜,一到白天,猛烈的阳光就会驱散死亡气息,把那个还没孕育成形的灵魂之火也泯灭。就这样周而复始,所以人类世界很难自然地诞生不死生物。
  不过人为的情况就不一样了,格里斯套在魔甲中的手指坚硬如铁,轻而易举的刺破松软的地面,三两下就挖出一具尸骸,然后在尸骸上收集微弱的灵魂之火。
  一朵灵魂之为要孕育成形,也许需要几个月或一两年的时候,但许许多多的种子聚集在一起,一晚上就足够了。
  挖了将近一百五十具尸体,格里斯终于收集了足够孕育一朵灵魂之火所需要的力量,在他默念着献祭之术的咒语中,一朵旺盛的灵魂之火在他手中成形。
  尖利的骨刺刷的一下从手臂的魔甲里弹出来,格里斯走向战马。这匹战马被折腾了半天,早就有气无力,但墓园里越来越浓郁的死亡气息还是让它焦躁不安,看到格里斯捧着一朵幽蓝的火焰走过来,战马畏惧的嘶叫了一声。
  格里斯一步跨前,一手按住战马的头颅,骨刺闪电从战马的耳朵刺了进去,然后从另一边透了出来。头颅被刺穿的战马只来得及哀鸣一声,便倒地身亡了。
  不得不说,看得书多就是有这样的好处,如果格里斯只是个什么也不懂的小骷髅的话,估计真的打起来,死的不是战马,反而是他被踢散架了。脆弱的白骨骷髅和雄壮的战马的战斗力不是一个档次的。
  不过看得书多,格里斯知道战马的要害在那里,不费吹灰之力就搞定了。
  骨刺还没拨出来,所以战马的血都没法流出,趁着血还热,格里斯祭起灵魂之火,一下子打进了战马的头颅内。
  战马的双眼被灵魂之火瞬间化成灰烬,露出两个黑漆漆的空洞,两息之后,空洞缓缓的亮起了蓝光,随后,战马的身体抽搐了起来。
  剧烈的抽搐中,格里斯连忙抽掉刺在战马头颅中骨刺,然而这时候抽出来,伤口已经没有鲜血涌出来,反而涌了一堆乌黑干枯的血块,如果格里斯有嗅觉,就会闻到奇臭无比。
  抽搐着,战马原本油亮的毛发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干枯,身上的肌肉也是血气尽退。虽然外形没有太大的改变,但和生前相比,此刻的战马更像一具没有生命的雕像。
  就这样没有生命的雕像动了,缓缓的翻身站起来,瞪着闪烁幽蓝光芒的瞳孔,默默的打量着四周。
  格里斯的很高兴,五级的献祭之术,借助这种取巧的办法,一次能够成功,说明了他的想法是对的。
  他朝战马走去,伸手想牵过缰绳,就在这时,战马眼眶中的光芒骤然亮了一下。
  格里斯心中升起一种不妙的感觉,可惜太迟了,战马人立而起,前蹄闪电踢出,结结实实的踹在格里斯的胸口,凶猛的力度把格里斯踹得如出膛的炮弹般倒飞出十几米,一路犁翻了数个坟墓,还撞倒了一棵大树才停下来。
  格里斯忽略了一个最关键的问题,如果是通过魔法祭炼出的灵魂之火,本能就铭刻了施法人的烙印,转生的不死生物自然不会攻击施法者。
  但是格里斯通过这种取巧的方法祭炼的灵魂之火,来源是尸体自然诞生的灵魂碎片,和他没有从属关系,这样冒冒然靠近,刚诞生的不死生物肯定会凭本能攻击他的。
  被战马踹飞的那一刻,格里斯就想明白了这个关键,魔甲的保护下,他并没受到什么伤害。身体停下来后,他一翻身便跳了起来,一扬手,一道狂风卷起碎石暴雨般砸向战马,如此密集的攻击,虽然伤不了战马,但也把这个刚刚诞生的不死战马砸晕头了。
  等碎石雨砸完,不死战马还没来得及反应,一根尖刺就从它的眼眶中透进颅内,抵住了它那赤裸的灵魂之火。
  那是不死生物的要害,受到伤害很有可能就魂飞魄散了。还懵懵懂懂的战马本能的感觉到危险,一动也不敢动了。
  格里斯把头颅凑到战马的眼前,一波波凌厉的意识冲击着战马的灵魂。
  像骷髅尸巫这些低等的不死生物,交流起来是很直接的,想要对方害怕和屈服,就要展现出超越对方的实力,格里斯这些凌厉的意念,翻译成人类语言就是“我强,听我的,不听,吃掉!”之类的恐吓。
  再怎么说,格里斯也是一个活过了二十个领主世代的长寿骷髅,灵魂肯定比这个刚诞生的不死战马凝炼。以前他还拖着半个身体爬来爬去的时候,真的避无可避了,就算强壮的灰骨髅骷都不一定是他的对手,更何况这刚诞生的小小战马。
  在格里斯的吼吓下,战马噤若寒蝉,吱都不敢再吱一声。格里斯单手按住它的背往下一压,它便乖乖的跪了下来。
  骑上了战马,格里斯分辩了下方向,驱动着马匹朝北方驰去。


  第三十三章 迷路了
  红通通的太阳缓缓从地平线上升起,帝王城通往北方的交通要道六十里处,格里斯骑着这匹刚刚被他命名为骨头的战马上,在金黄色的光芒中狂奔着。
  好吧,虽然骨头这样的名字十分恶俗,但不要期望格里斯会有什么好的创意。他的审美观如今还停留在骷髅形态,真要放一个全裸美女在他眼前,他也不一定分得清男女。
  骨头那空洞的眼眶已经被蒙上了,因为在前面的路上,一个早起的路人被双眼冒着蓝光的骨头直接吓晕后,格里斯就醒悟到这个问题。
  此刻的骨头早就没有昨天刚从子爵府里拉出来时那样油光水亮,全身的毛发干枯分叉,看起来像风尘仆仆赶了几天路没洗过一样。实际上这时的骨头身上还很干净,而且一丝汗水也没有。
  再过几天,它身上的肌肉也会干枯萎缩,最后彻底成为一具马形尸巫。
  但是在这之前,格里斯还是可以用它赶到目的地。格里斯的目标地在北方的远望森林。
  远望森林是一个阔达数万平方公里,横贯数个大帝国,延伸至蛮荒边境的辽阔世界。它位于腓特烈帝国和贝尔帝国的北方,里面物种丰富,生活着无数凶猛的野兽和魔兽,传说中更有巨龙盘距其中。
  物种丰富,这其中自然也有箭毒树这种植物,自然也有可能伴生回春藤。西南方的迷雾之森已经有阿拉岗等几支队伍过去了,格里斯再往那边走,只能是重复投入,不如去远望森林碰碰运气。
  三天后,绿湖村,马不停蹄的赶了三天三夜的路,格里斯和骨头创下了三天赶了二千里的纪录,如此一样,骨头这匹血统并不算优良的马终于能够算得上真正的千里马了。
  可惜此刻的千里马形象惨不忍睹,全身骨瘦如柴,皮肉干枯得可以清晰看到底下的筋,就连它的灵魂之火都奄奄一息。刚刚诞生就马不停蹄的赶了三天三夜的路,也亏它是不死生物才撑得住,但即便是这样,它的灵魂之火也虚弱到了极限,再不休息,恐怕就得直接消散了。
  感应到骨头真正到了极限,格里斯也不为难它,跳下马后撕开蒙在骨头眼前的布,然后自己向北方徒步走去。骨头血肉的活力退尽,外形变得越来越像尸巫了,回去时候就不能再骑它回去了,干脆在这里就把它放生吧。
  终于能够重见天日了,骨头眼眶中光芒闪烁了一下,愣愣的望着格里斯的背影。它只是个刚诞生的不死生物,智力低下只会凭本能行动,之前在格里斯的指挥下,虽然累得快散架,但至少知道该做什么。现在格里斯把它扔下的话,它顿时无所适从起来。
  愣着半晌,直到格里斯的身影快要消失的时候,骨头才歪了歪脑袋,小碎步赶了上去。
  听到身后传来的马蹄声,格里斯回过头来,用灵魂询问到:“你想一起去?”不死生物间的交流是灵魂来进行的,根本不需要说话,也不需要文字。
  不过格里斯高估了骨头的智力,骨头根本不明白他这句话的意思,从骨头的灵魂里,格里斯只感觉到一片茫然。
  格里斯隐约感觉到有点失望,在死亡世界的那些同类也是,格里斯偶尔和那些同类交流,也得不到它们的回应,只有那些习惯掠食的同伴,才会有简单的“吃”“杀”之类的回应。
  为什么会这样呢?难道只有他一个才有智慧?显然不是,因为领地的领主,常常也会发出一些复杂的命令,命令领地的同伴去攻击某些入侵者,显然,领主是有智慧的,可是为什么别的同类会没有呢?
  心中思索着,想不通便把这个问题扔到一边了。他牵起骨头的缰绳,往视野尽头那苍翠的森林走去。
  远望森林是冒险者的乐园,这里有凶猛的野兽,强大的魔兽,珍贵的植物矿产,传说中还有巨龙盘距其中,有巨龙,当然就少不了巨龙的宝藏。
  没实力做屠龙勇者,但并不妨碍某些胆大包天的家伙把生命寄托在幸运女神的手上,试图趁巨龙沉睡或掠食的时候发一笔横财。
  不过这些年来,并没有听说过有哪个幸运儿找到了巨龙的宝藏,但是每年失踪在这里森林里的冒险者却是数不胜数。
  远望森林茂密的树木就是最可怕的杀手,再厉害的魔兽也不是人类的对手,可是这里茂密的树林和复杂的环境,却能让最强大的法师剑士迷路,最终饿死在里面。
  远望森林阔达数万平方公里,再精锐的冒险团队,也不敢深入森林的内部,就是害怕迷失在里面。
  格里斯看了很多书,也从书里学到很多关于远望森林的知识,但却没有哪本书详细描述了这些看不见的危险,于是傻乎乎的,什么准备都没有就冒然跑进了森林里,毫不意外的,他迷路了。
  这是格里斯深入森林的第六天,这六天里,格里斯闷着头往前走,也不管什么方向,他来森林就是为了找箭毒树,反正他也不知道哪里有箭毒树,边走边找就是了。
  不奇怪格里斯会这样冒失,毕竟死亡世界没有森林,就算有,他这个从来没离开过领地的小骷髅也没见识过,在书本里看到的介绍,在他脑海里形成的印象充其量是长了很多树的地方,至于这些树多到什么程度,没亲眼看见他是不会理解的。
  现在他理解了,原来森林里的树可以多到走几天几夜也穿不过去,可惜已经晚了。
  放眼望去,四周都是高耸入云的苍天大树,茂密的树冠遮蔽了天空,在森林内行走就如同走在黑夜里一样,偶尔才有一两丝光线从树间透进来,根本无从来分辩方向。
  格里斯能意识到自己迷路是因为一具骸骨,一具三角犀牛的骸骨。三天前,格里斯终于碰上进森林以来第一头魔兽,就是这头三角犀牛。
  三角犀牛是一种二级土系魔兽,体型庞大,力量惊人,额头两边和鼻尖分别有一个尖锐的角,全力冲刺起来能把腰身粗的拦腰撞断。
  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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