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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图腾 作者:姜戎-第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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拎了拎,足足有六七斤重,皮毛又薄又亮。这是刚刚上足夏膘的大公獭子,油膘要等到秋季才有,但肉膘已经长得肉滚滚的了。陈阵打算把这只獭子留给人吃,包里的三个人已经好久没吃到草原野味了。
    陈阵左手拎着大公獭,右手拎着大母獭和大鼠,兴冲冲往家走,三条大狗互相逗闹着跟在主人的身后。陈阵先把大公獭放进包,再关上门。小狗们还从来没吃过旱獭,好奇地东闻闻,西嗅嗅,它们还不会自己撕皮吃肉。
    陈阵决定将那只瘦母獭喂三条小狗,把那只又肥又大的金花鼠囫囵个地喂小狼,让它尝尝野狼们最喜欢吃的美味,也好让它锻炼锻炼自己撕皮吃肉。
    夏季的旱獭皮,只有毛没有绒,不值钱,收购站也不要。于是陈阵用蒙刀把獭子连皮带肉带骨带肠肚,分成四等份,三份给小狗,另给小狼留一份下顿吃。陈阵把三大份肉食分给小狗们,小狗们一见到血和肉,就知道怎么吃了,不争不抢,按规矩就地趴在自己那一份食物旁边大嚼起来。三条大狗都露出笑容,它们一向对陈阵分食的公平很满意。陈阵这种公平待狗的方法,还是从杰克·伦敦的小说《荒野的呼唤》里学来的。这本小说自打借出去以后,已经转了两个大队的知青包,再也收不回来了。
    三条大狗肚皮胀鼓鼓的。立下军功应及时奖励,这是古今中外的传统军规,也是蒙古草原的老规矩。陈阵从蒙古包里拿出四块大白兔奶糖来犒赏大狗。他先奖给了二郎两块,二郎叼住不动,斜眼看主人怎样奖赏黄黄和伊勒,当二郎看清了它俩各自只得到一块糖,它便得意地用爪子和嘴撕纸吃糖,嚼得咔吧咔吧作响。黄黄和伊勒比二郎少得了一块糖,但也都没意见,立即开吃。陈阵怀疑,它们俩叼的猎物可能都是二郎抓获的,它俩只是帮着运送回来而已。
    小狼早已被血腥气味刺激得后腿站立,挺起少毛的肚皮,疯狂地乱抓空气。陈阵故意不去看它,越看它,它就会被铁链勒得越狠。一直到把大狗小狗摆平之后,陈阵才去摆弄那只大鼠。草原鼠品种繁多,最常见的是黄鼠、金花鼠和草原田鼠。蒙古草原到处都有金花鼠,任何一个蒙古包外,不到五六米就有鼠洞,鼠们经常站立在洞边吱吱高叫。有时,蒙古包正好支在几个鼠洞上,鼠们就会马上改草食为杂食,偷吃粮食、奶食和肉食,在食物袋里拉屎撒尿,甚至还钻进书箱里啃书。等到搬家时,人们还会在不穿的蒙古靴和布鞋里发现一窝窝肉虫一样的鼠崽,极恶心。牧民和知青都极讨厌草原鼠,陈阵和杨克更是恨之入骨,因为老鼠啃坏了他们的两本经典名著。
    金花鼠与北京西郊山里的小松鼠差不多大,只是没有那么大的尾巴,它们也有松鼠一样的大眼睛,一身灰绿色带黄灰斑点和花纹的皮毛,还有一条像小刷子似的粗毛尾巴。
    据毕利格老人说,金花鼠是古代蒙古小孩,用小弓小箭练习射猎的小活靶子。
    金花鼠贼精,奔跑速度也极快,而且到处都有它们的洞,出箭稍慢,鼠就扎进洞里去了。蒙古孩子每天只有射够了家长规定的数目,才能回家吃饭。但射鼠又是蒙古孩子的快乐游戏,大草原成了孩子们的游乐园,他们常常玩得上瘾连饭都忘了吃。等孩子长大一点,就要换大弓练习骑马射鼠。当年征服俄罗斯的成吉思汗的大将之一、蒙古最出名的神箭手哲别,就是用这种古老而有效的训练方法练出来的。哲别能够骑在快马上,射中一百步外的金花鼠的小脑袋。老人说蒙古人守草原,打天下,靠的是天下第一的骑射本领。而箭法就是从射最小最精最难射的活鼠练出来的。如果射鼠能过关,箭法就百发百中,射黄羊狐狼、敌马敌兵,也就能一箭命中要害。汉人的马不好,射箭只能练习射死靶子,哪能练得出蒙古骑兵的骑射本事。战场上两军相遇,蒙古骑兵只要两三拨箭射出去,那边的人马就折了一小半。
    老人还说,蒙古人拿活鼠来训练孩子,这也是从狼那里学来的。狼妈教小狼捕猎,就是从带领小狼抓鼠开始的,又好玩,又练身手反应实战本领,还能填饱肚子。狼抓鼠,又帮着草原减少鼠害。
    古时候,每年草原上的小狼和小孩都在高高兴兴地玩鼠捕鼠射鼠,每年要练出多少好狼好兵?要杀死多少老鼠?能保护多少草场?陈阵常常感叹蒙古人有这么好的草原军校,有这么卓绝的狼教头。蒙古人不仅信奉“天人合一”,而且信奉“天兽人草合一”,这远比华夏文明中的“天人合一”,更深刻更有价值。就连草原鼠这种破坏草原的大敌,在蒙古人的天地里,竟然也有着如此不可替代的妙用。
    陈阵拎起大鼠的尾巴仔细看。他放羊的时候也曾见过硕大的金花雄鼠,但还从来没有见过一尺多长、比奶瓶还粗的大鼠。只有在山里的肥草地里才能养出这么大的鼠来。他相信鼠肉一定又肥又嫩,是草原小狼和大狼爱吃的食物。他想象着小狼只要一闻到大鼠伤口上的血腥味,一定会立即扑上去,像吃马驹肉那样把大鼠生吞活咽下去。
    陈阵拎着大鼠的尾巴,伤口流出的血,一直滴到大鼠的鼻尖上,又滴到沙地里。陈阵站在狼圈外沿,大声高喊:小狼,小狼,开饭喽!
    小狼瞪红了眼,它从来没见这种食物,但血腥味告诉它这绝对是好吃的东西。小狼一次又一次向半空蹿扑,陈阵一次又一次把大鼠拎高。小狼急得只盯着肥鼠,不看陈阵,而陈阵却坚持非要小狼看他一眼,才肯把大鼠给小狼。但陈阵发现自己的愿望这一次好像要落空:小狼见到野鼠以后一反常态,像一条兽性大发的凶残野狼,面目狰狞,张牙舞爪,狼嘴张大到了极限,四根狼牙全部凸出,连牙肉牙床都暴露无遗。小狼的凶相让陈阵胆战心寒。陈阵又晃了几次,仍然转移不了小狼的视线,只得把大鼠扔给小狼。他蹲坐在圈外,准备观看小狼疯狂撕鼠,然后狼吞虎咽。
    然而,小狼从半空中接到大鼠以后的一系列动作行为表情,完全出乎陈阵的意料,又成为一件他终身难忘并且无法解释的事情。
    小狼叼住大鼠,像叼住了一块烧红的铁坨,吓得它立即把大鼠放在地上,迅速撤到距大鼠一米的地方,身子和脖子一伸一探惊恐地看着大鼠。它看了足有三分钟,目光才安定下来,然后紧张地弓腰,在原地碎步倒腾了七八次,突然一个蹿跃,扑住大鼠,咬了一口,又腾地后跳。看了一会儿,见大鼠还是不动,就又开始扑咬,复又停下,狼眼直勾勾地望着大鼠,如此反复折腾了三四次,突然安静下来。
    此时,陈阵发现小狼的眼里竟然充满了虔诚的目光,与刚才凶残的目光简直判若两狼。小狼慢慢走近大鼠,在大鼠身边左侧站住,停了一会儿,忽然,小狼恭恭敬敬地先跪下一条右前腿,再跪下左前腿,然后用自己右侧背贴蹭着大鼠的身体,在大鼠身边翻了个侧滚翻。它迅速爬起来,抖了抖身上的沙土,顺了顺身上的铁链,又跑到大鼠的另一侧,先跪下左前腿,再跪下右前腿,然后又与大鼠身贴身、毛蹭毛地翻了一个侧滚翻。
    陈阵紧张好奇地盯着看,他不知道小狼想干什么,也不知道小狼的这些动作从哪里学来,更不知道它贴着大鼠的两侧翻跟头,究竟是什么意思?小狼的动作就像一个小男孩第一次独自得到一只囫囵个的烧鸡那样,想吃又舍不得动手,在手里一个劲地倒腾。
    小狼完成了这套复杂的动作以后,抖抖土,顺顺链,又跑到大鼠的左侧,开始重复上一套动作,前前后后,三左三右,一共完成了三套一模一样的贴身翻滚运动。
    陈阵心头猛然一震,他想,从前给小狼那么多的好肉食,甚至是带血的鲜肉,它都没有这番举动,为什么小狼见到这只大肥鼠竟然会如此反常?难道是狼类庆贺自己获得食物的一种方式?或是开吃一只猎物前的一道仪式?那虔诚恭敬的样子真像教徒在领圣餐。
    陈阵把脑袋想得发疼,才突然意识到,他这次给小狼的食物与以前给的食物有本质不同。他以前给小狼的食物质量再好,但都是碎骨块肉,或由人加工过的食物。而这只“食物”却完全是纯天然和纯野性的完整食物,是一只像牛羊马狗那样有头有尾、有身有爪(蹄)、有皮有毛的完整“东西”,甚至是像它自己一样的“活物”。可能狼类是把这种完整有形的食物和“活物”,作为高贵的狼类才配享用的高贵食物。而那些失掉原体形的碎肉碎骨,味道再好,那也是人家的残汤剩饭。如果食之,便有失高贵狼的身份。难道人类把烤全牛、烤全羊、烤整猪、烤整鸭作为最高贵的食物,食前要举行隆重的仪式,也是受了狼的影响?或是人类与狼类英雄所见略同?
    小狼这还是第一次面对这种高贵完整的食物,所以它高贵的天性被激发出来,才会有如此恭敬虔诚的举动和仪式。
    但是小狼从来没有参加过狼群中的任何仪式,它怎么能够把这三套动作,完成得如此有条不紊而章法严谨呢?就好像每组动作已经操练过无数遍,熟练精确得像是让一个严格的教练指导过一样。陈阵又百思不得其解。
    小狼喘了一口气,还是不去撕皮吃肉。它抖抖身体,把皮毛整理干净以后,突然高抬前爪,慢慢地围着大鼠跑起圈来。它兴奋地眯着眼,半张着嘴,半吐着舌头,慢抬腿,慢落地,就像苏联大马戏团马术表演中的大白马,一板一眼地做出了带有鲜明表演意味的慢动作。小狼一丝不苟地慢跑了几圈以后,又突然加速,但无论慢跑快跑,那个圈子却始终一般大,沙地上留下了无数狼爪印,组成了一个极其标准的圆圈。
    陈阵头皮发麻,他突然想起了早春时节,军马群尸堆里那个神秘恐怖的狼圈。那是几十条狼围着最密集的一堆马尸跑出来的狼圈狼道,像怪圈鬼圈鬼画符。老人们相信这是草原狼向腾格里发出的请示信和感谢信……那个狼圈非常圆,此刻小狼跑出的狼圈也非常圆,而两个圈的中央则都是囫囵个、带皮毛的猎物。
    难道小狼不敢立刻享用如此鲜美野味,它也必须向腾格里画圈致谢?
    无神论者碰上了神话般的现实,或现实中的神话,陈阵觉得无法用“本能”和“先天遗传”来解释小狼的这一奇特的行为。他已经多次领教了草原狼,它们的行为难以用人的思维方式来理解。
    小狼仍在兴奋地跑圈。可是它已经一天没吃到鲜肉了,此刻是条饥肠辘辘的饿狼。按常理,饿狼见到血肉就是一条疯狼。那么,小狼为什么会如此反常,做出像是一个虔诚的宗教徒才有的动作来呢?它竟然能忍受饥饿,去履行这么一大套繁文缛节的“宗教仪式”,难道在狼的世界里也有原始宗教?并以强大的精神力量支配着草原狼群的行为?甚至能左右一条尚未开眼就脱离狼群生活的小狼?陈阵问自己,难道原始人的原始宗教,是由动物界带到人世间来的?草原原始人和原始狼,难道在远古就有原始宗教的交流?神秘的草原有太多的东西需要人去破解……小狼终于停了下来。它蹲在大鼠前喘气,等胸部起伏平稳之后,便用舌头把嘴巴外沿舔了两圈,眼中喷出野性贪欲和食欲的光芒,立即从一个原始圣徒陡变为一条野狼饿狼。它扑向大鼠,用两只前爪按住大鼠,一口咬破鼠胸,猛地一甩头,将大鼠半边身子的皮毛撕开,血肉模糊的鼠肉露了出来。小狼全身狂抖,又撕又吞。它吞下大鼠一侧的肉和骨,便把五脏六腑全掏了出来,它根本不把鼠胃中的酸臭草食,肠中的粪便清除掉,就将一堆肠肚连汤带水,连汁带粪一起吞下肚去。
    小狼越吃越粗野,越来越兴奋,一边吃,一边还发出有节奏的快乐哼哼声,听得陈阵全身发憷。小狼的吃相越来越难看和野蛮,它对大鼠身上所有的东西一视同仁,无论是肉骨皮毛,还是苦胆膀胱,统统视为美味。一转眼的工夫,一只大肥鼠只剩下鼠头和茸毛短尾了。小狼没有停歇,马上用两只前爪夹住鼠头,将鼠嘴朝上,然后歪着头几下就把鼠头前半截咬碎吞下,连坚硬的鼠牙也不吐出来。整个鼠头被咬裂,小狼又几口就把半个鼠头吞下。就连那根多毛无肉只有尾骨的鼠尾,小狼也舍不得扔下,它把鼠尾一咬两段,再连毛带骨吞进肚里。沙盘上只剩下一点点血迹和尿迹。小狼好像还没吃过瘾,它盯着陈阵看了一会儿,见他确已是两手空空,很不甘心地靠近他走了几步,然后失望地趴在地上。
    陈阵发现小狼对草原鼠确实有异乎寻常的偏爱,草原鼠竟能激起小狼的全部本能和潜能,难怪额仑草原万年来从未发生过大面积鼠害。
    陈阵的心里一阵阵涌上来对小狼的宠爱与怜惜,他几乎每天都能看到小狼上演的一幕幕好戏,而且狼戏又是那么生动深奥,那么富于启迪性,使他成为小狼忠实痴心的戏迷。只可惜,小狼的舞台实在太小,如果它能以整个蒙古大草原作为舞台,那该上演多么威武雄壮,启迪人心的活剧来。而草原狼群千年万年在蒙古草原上演的浩如烟海的英雄正剧,绝大部分都已失传。现在残存的狼军团,也已被挤压到国境线一带了。中国人再没有大饱眼福、大受教诲的机会了。
    小狼眼巴巴地望着还在啃骨头的小狗们。陈阵回包去剥那只大旱獭的皮,他又将被狗咬透的脖颈部位和头割下来,放在食盆里,准备等到晚上再喂小狼。
    陈阵继续净膛、剁块,然后下锅煮旱獭手把肉。一只上足夏膘的大獭子的肉块,占了大半铁锅,足够三个人美美地吃一顿的了。
    傍晚,小狼面朝西天端端正正地坐在沙盘里,焦急地看着渐渐变成半圆形的太阳,只要残阳在草茸茸的坡顶剩下最后几点光斑,它就嗖地把身体转向蒙古包的门,并做出各种各样的怪异动作和姿态,像敲鼓,像扑食,前后滚翻。再就是把铁链故意弄得哗哗响,来提醒陈阵或杨克:现在是属于它的时间了。
    陈阵自己提前吃了獭子手把肉,便带着马棒,牵着铁链去遛狼,二郎和黄黄也一同前往。每天黄昏的这段半自由的时间,是小狼最幸福的时刻,比吃食还要幸福。但是遛狼决不同于军人遛狼狗,遛狼也是陈阵一天中最愉快、又是最累最费力的劳动。
    小狼猛吃猛喝、越长越大,身长已超过同龄小狗一头,体重相当于一条半同龄小狗的分量。小狼的胎毛已完全脱光,灰黄色的新毛已长齐,油光发亮,背脊上一绺偏黑色的鬃毛,又长又挺,与野外的大狼没什么区别了。小狼刚来时的那个圆圆的脑门,变平了一些,在黄灰色的薄毛上面,长出了像羊毛笔尖那样的白色麻点。小狼的脸部也开始伸长,湿漉漉的黑鼻头像橡皮水塞,又硬又韧。陈阵总喜欢去捏狼鼻头,一捏小狼就晃头打喷嚏,它很不喜欢这种亲热的动作。小狼的两只耳朵,也长成了尖勺状的又硬又挺的长耳,从远处看,小狼已经像一条草原上标准的野狼。
    小狼的眼睛是小狼脸上最令人生畏和着迷的部分。小狼的眼睛溜溜圆,但是内眼角低,外眼角高,斜着向两侧升高。如果内外眼角拉成一条直线,与两个内眼角的连接线相接,几近45度角,比京剧演员化妆出来的吊眼还要鲜明,而且狼眼的内眼角还往下斜斜地延伸出一条深色的泪槽线,使狼眼更显得吊诡。陈阵有时看着狼眼,就想起“柳眉倒竖”或“吊睛白额大虎”。狼的眉毛只是一团浅黄灰色的毛,因此,狼眉在狼表示愤怒和威胁时起不到什么作用。狼的凶狠暴怒的表情,多半仗着狼的“吊睛”,一旦狼眼倒竖,那凶狠的威吓力决不亚于猛虎的白额“吊睛”,绝对比“柳眉倒竖”的女鬼更吓人。最为精彩的是,小狼一发怒,长鼻两侧皱起多条斜斜的、同角度的皱纹,把狼凶狠的吊眼烘托得越发恐怖。
    小狼的眼珠与人眼或其它动物的眼睛都不同,它的“眼白”呈玛瑙黄色。都说汽车的雾灯选择为橘黄色,是因为橘黄色在雾中最具有穿透力。陈阵感到狼眼的玛瑙黄,对人和动物的心理也具有锐不可挡的穿透力。小狼的瞳仁瞳孔相当小,像福尔摩斯小说中那个黑人的毒针吹管的细小管口,黑丁丁,阴森森,毒气逼人。陈阵从不敢在小狼发怒的时候与小狼对视,生怕狼眼里飞出两根见血毙命的毒针。
    自从陈阵养了小狼并与小狼混熟之后,常常可以在小狼快乐的时候,攥着它的两个耳朵,捧着它的脸,面对面,鼻对鼻地欣赏活狼的眉目嘴脸。他几乎天天看,天天读,已经有一百多天了,陈阵已经把小狼的脸读得滚瓜烂熟。虽然他经常可以看到小狼可爱的笑容,但他也常常看得心惊肉跳。仅是一对狼眼就已经让他时时感到后脊骨里冒凉气,要是小狼再张开血碗大口,龇出四根比眼睛蛇的毒牙更粗更尖的小狼牙,那就太令人胆寒了。他经常掐开小狼的嘴,用手指弹敲狼牙,狼牙发出类似不锈钢的当当声响,刚性和韧性都很强;用指头试试狼牙尖,竟比纳鞋底的锥子更尖利,狼牙表面的那层的“珐琅质”,也比人牙硬得多。
    腾格里确是偏爱草原狼,赐与它们那么威武漂亮的面容与可怕的武器。狼的面孔是武器,狼的狼牙武器又是面容。草原上许多动物还没有与狼交手,就已经被草原狼身上的武器吓得缴械认死了。小狼嘴里那四根日渐锋利的狼牙,已经开始令陈阵感到不安。
    好在遛狼是小狼最高兴的时段,只要小狼高兴,它是不会对陈阵使用面容武器的,更不会亮出它的狼牙。噬咬,是狼们表达感情的主要方式之一,陈阵也经常把手指伸在小狼嘴里任它啃咬吮吸。小狼在咬玩陈阵手指的时候,总是极有分寸,只是轻轻叼舔,并不下力,就像同一个家族里的小狼们互相之间玩耍一样,决不会咬破皮咬出血。
    这一个多月来,小狼长势惊人,而它的体力要比体重长得更快。每天陈阵说是遛狼,实际上根本不是遛狼,而是拽狼,甚至是人被狼遛。小狼只要一离开狼圈,马上就像犍牛拉车一样,拼命拽着陈阵往草坡跑。为了锻炼小狼的腿力和奔跑能力,陈阵或杨克常常会跟着小狼一起跑。可是当人跑不动的时候,小狼就开始铆足力气拽人拖人,往往一拽就是半个小时一个小时。陈阵被拽疼了手,拖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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