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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前半生-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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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百货公司、缓慢的节奏、枯仓的食物,加在一起使我更加寂寞。

如果不是怕伤安儿自尊心,我想飞往纽约去结束我这三星期的假期。

安儿当然开心,一放学便戴上双护膝在公园踏滚轴溜冰、脚踏车。因为长得好,每个人都乐意对她好,她早已成为这个城市的一份子,我不认为她会再回香港居住。

外国的中学生根本没有家课,期中也需要写报告,都是启发学生思考的题目,不必死板板的逐个字背出来,学生时期全属享受,所以年轻人份外活泼自由。

如果安儿此刻在香港,刚读中三,恐怕已经八百度近视,三个家庭教师跟着走,每晚做功课至十二点,动不动便开口闭口考试测验。

我有点感激史涓生当机立断,把安儿送出去,致使她心境广阔,生活健康。所以即使这是个沉闷的假期,我却过得很平静。

看到安儿这么好,我自身的寂寞苍白算得了什么。

离婚后两年的日子开始更加难受。

以前心中被恨意充塞,做人至少尚有目标,睁大眼睛跳起床便咬牙切齿握紧拳头抱怨命运及撩会。

如今连恨也不再恨,一片空虚,傍晚只觉三魂渺渺,七魂游荡,不知何去何从。

那种恐怖不能以笔墨形容,一直忙忙忙,做做做做倒也罢了,偏偏又放假,终日把往事取出细细推敲……这种凄清真不是人过的。

发誓以后再也不要放长假。

安儿已经有“男朋友”,十四五岁的女孩儿在外国早已追逐者成群,安儿自不例外。

那个男孩子大她一两岁,很英俊,家中三代在温哥华落籍,父亲是建筑师,姓关,在当地有点名气,他一共五个兄弟姊妹。

我第一次见到安儿的男友,不知如何称呼(奇*书*网^。^整*理*提*供),后来结结巴巴,跟安儿称他为“肯尼”,这就是英文名字的好处了,可以没上没下乱叫,叔伯侄甥表亲都可以叫英文名。

肯尼脸上长着小疱疱,上唇角的寒毛有点像小胡鬓,眉目相当清秀,一贯地T恤牛仔裤球鞋,纯朴可爱,嘴巴中不断嚼一种口香糖,完全不会说粤语,行为举止跟一般洋童一模一样。

他拖着安儿到处去,看电影,打弹子。

我不放心也只得放心。

两个孩子在一起仿佛有无穷无尽的乐趣,他们的青春令我羞煞。

这是真正自由的一代。

想到我自己十六七岁的时候,老母忽然踏起劲地管教起子群与我来,出去与同学看场七点半电影总要受她盘问三小时,巴不得那个男生就此娶我为妻,了却她心中大事,对老母来说,女儿是负担,除非嫁掉,另当别论。

在母亲心中,我们穿双高跟鞋就当作沦为坏女人,眼泪鼻涕地攻之击之,务必把我与子群整得跪地求饶,在她檐下讨口饭吃真不容易。也就因这样,子群才早早搬出来住的。

子群如今也大好了,有个自己的家……

不行,这个假再放下去,我几乎要把三岁的往事都扯出来回忆一番。

假期最后的三天,我反而轻松,因为立刻可以回香港为张允信卖命。我看着自己双手,手指头的皮肤病又可以得到机会复发,又能够希望早上可以多睡数小时,真幸福,我死贱地想:谁需要假期呢。

关肯尼邀请我到他家后园去烧烤野餐。

我不知道说什么好,只得卖安儿的面子答应下来。

原来关家的大屋在维多利亚,一个仙境般的地方,自温哥华搭渡轮过去,约莫两小时。

后园面海,一张大大绳床,令我思念张允信的家,所不同的关家园子里开满碗口大的玫瑰花。芬香扑鼻,花瓣如各色丝绒般美艳,我陶醉得很。

我问肯尼:“令尊令堂呢?”

肯尼答:“我父亲与母亲离婚有七年了,他们不同住。”

“呵。”我还是刚刚晓得,“对不起。”

“没关系,父亲在洛杉矶开会,”他笑,“一时不回来,今天都是我与安儿的朋友。”

我更加啼笑皆非,还以为有同年龄的中年人一起聊,谁知闯到儿童乐园来了。

然而新鲜烤的T骨牛排是这么令人垂涎,我不喝可乐,肯尼居然替我找来矿泉水,我吃得很多,胃部饱涨,心情也跟着满足。

孩子们开响了无线电——

天气这样好,我到绳床躺下,闭上眼睛。

“噢噢也也,我爱你在心口难开。明日比今日更多,噢噢,爱你在心口难开。”

我微笑,爱的泛滥,如果没有爱,就不再有流行曲。

有人同我说:“安,移过些。”是个男人。

他居然伸手在绳床上拍我的屁股。

我连忙睁大眼睛,想跳起来,但身子陷在绳床内,要挣扎起来谈何容易。

“我不是安。”我连忙解说。

那男人亦不是那群孩子之一名。

他看清楚我的面孔,道歉:“对不起,我以为你是史安儿,长得好像,你是她姐姐?”

我苦笑,“不,我是她母亲。”

他诧异,打量我一下,改用中文,“对不起,打扰你休息。”

“没关系。”我终于自网中站起来。

这位男士约莫三四十岁年纪,一脸英气,粗眉大眼,眉宇间略见风霜,端正的五官有点像肯尼,我心一动,冲口而出地问:“你莫非就是肯尼的父亲?”

他摇摇头,“我是他舅舅,敝姓翟。”

“对不起,我搞错了。”

他笑笑。

翟先生的气质是无懈可击的。

气度这样东西无形无质,最最奇怪,但是一接触就能感染得到,翟先生一抬手一举足,其间的优雅矜持大方,就给我一种深刻的印象。

这种印象,我在唐晶的丈夫莫家谦处也曾经得到过。

翟先生比莫家谦又要冷一点点,然又不拒人千里之外。单凭外型,就能叫人产生仰慕之情,况且居移体、养移气,内涵相信也不会差吧。

对一个陌生男人我竟评头品足一番,何来之胆色?由此可知妇女已真的获得解放。

我向他报告自己的姓名。

翟先生并没有乘机和我攀谈,他借故走开,混进入堆去。

我有阵迷茫。

如果我是二十五岁就好了。

不不,如果二十八岁,甚至三十岁都可以。

我是身家清白……也不应如此想,安儿平儿都是我至宝,没有什么不清白的。

虽然有条件的男人多半不会追求一个平凡的中年离婚妇人,但我亦不应对自己的过去抱有歉意。

过去的事,无论如何已属过去。

我呆呆地握着手,看着远处的海。

“嗨。”

我转头,“肯尼。”

他擦擦鼻子,“阿姨,你看上去很寂寞。”坐在我身边。

我笑而不语。

“你仍然年轻,三十余岁算什么呢,”他耸耸肩,“何况你那么漂亮,很多人以为你是安的姐姐。”

“她们说笑话罢了。”我说。

“你为什么落落寡欢?”肯尼问道。

“你不会明白。”

他笑,露出雪白的牙齿,“安说这句话是你的口头禅:你不会明白。年轻年老的都不明白?”

他们这一代哪里讲长幼的规矩,有事便絮絮而谈,像平辈一般。

“我舅舅说:那秀丽的女子,果真是小安的妈妈?”

我心一动,低下头,愧意地望自己:头发随意编条辫子、白衬衫、黑裤子。哪里会有人欣赏我?

“阿姨,振作起来。”肯尼说。

“我很好。”

“是,不过谁看不出平静的外表下藏着一颗破碎的心?”

我讶异,这孩子,越说越有意思了。

肯尼说:“看看我与小安,我们在一起这么开心,但很可能她嫁的不是我,我娶的亦非她,难道我们就为此愁眉不展?爱情来了会去,去了再来,何必伤怀。”

我心一阵温暖,再微笑。

肯尼说:“我知道,你心里又在说,你不会明白。”

过一会儿我问:“你舅舅已婚?”

“不,王老五,从来没结过婚。”

“他多大岁数?”

“四十。”

我一怔,“从没结过婚?”看上去不像四十岁,还要年轻点。

肯尼晃晃头,“绝对肯定。”

“他干什么?”

“爸爸的合伙人。”

“建筑师?”

“对。”

我又低头看自己的双手。

“嗨,”肯尼边嚼口香糖边说,“你俩为什么不亲近一下?”

我看看手表,“下午三点,我们要打回程了吧?”

“回去?我们今天不走,”肯尼说,“没有人跟你说过吗?我们一行十四人今夜在这里睡,明天才回温哥华。”

我意外,不过这地方这么幽美,就算三天不回去也无所谓。

“这大屋有七间房间,你可以占一间,余人打地铺睡。”肯尼说。

“安排得很好。”

“对,我舅舅,他叫翟有道,他会说广东话,他在那边准备风帆,你若想出海,他在那边等你。”

这分明是一项邀请。我心活动,一路缓缓跳上喉咙。

肯尼说:“你在等什么?”

“我想一想。”

肯尼摇摇头,“小安说得对。”

“她说什么?”

“她说:母亲是个优柔的老式女人,以为三十六是六十三。”这孩子。

肯尼耸耸肩,双手插在口袋中走开。

翟先生邀请我出海呢。

如此风和日丽的好机会,为什么不?多久没见过上条件的男人了。散散心也是好的,我又没有非份之想。在布朗、陈总达及可林钟斯这种男人中周旋过两年,眼光与志气都浅窄起来,直以为自己是他们的同类,女人原都擅势利眼,为什么不答应翟的邀请?我正穿着全套运动服、袜子球鞋。

我鼓起勇气站起来,往后车房走去,那处有一条小小木码头,直伸出海去。

翟有道正在缚风帆,见到我点点头,非常大方,像是多年玩伴一般,我先放下心来。

他伸出手接我,我便跳上他的船去。

他的手强壮且温暖。

然后我发觉,我已有多年未曾接触到男人的手了。

这不是心猿意马,这是最实在的感叹。

他并没有再说什么,一扯起帆,松了锚,船便滑出老远,我们来到碧海中央,远处那栋小小的白屋,就像图画一般。

而我们便是画中人。

我躺在窄小的甲板上,伸长脚,看着蓝天白云。做人痛苦多多,所余的欢乐,也不过如此,我真要多多享乐才是。

翟有道是该项运动的能手,他忙得不亦乐乎,一忽儿把舵,一忽儿转风向,任得我一个人观赏风景之余细细打量他。

他有张极之俊美的面孔,挺直鼻梁,浓眉下一双明亮的眼睛,略厚的嘴唇抿得很紧,坚强有力的样子,身材适中,手臂上肌肉发达,孔武有力的。

我想:是什么令他一直没有结婚呢?

我或许永远不会知道。

翟有道终于同我说:“来,你来掌尾舵,别让它摆动。”

我说:“我不会。”真无能。

“太简单了,我来教你。”他说,“船偏左,你就往右移,船偏右你就把船舵转向左,这只船全靠风力,没有引擎。”

我瞠目,“风向不顺怎么办?”

“那就永远回不去了。”他笑起来露出雪白的牙齿。

我不好意思,便闭上尊嘴,跑到船尾去掌舵。

很久没有享受这样心无旁鹜的乐趣,特别珍惜,带着惨然的感觉。

略一分心,便看到一艘划船成直角地横切过来。

我来不及转舵,大声呼叫:“让开,让开!”

划船上有三个人,向我瞪来,并没有动手划开。

我紧张,“要撞船,要撞了!”光会嚷。

翟有道抢过来将船帆自左边转到右边扣上,风一鼓帆,立即避开划船。

我松一口气。

他朝我笑笑,并不多语。

那日回到岸边,我已精疲力尽。

是夜睡得特别香甜。

玩足半日,我们说话却不超过十句,真算奇事。

第二天一早我自动进厨房替大伙做早餐。

牛奶、麦片、鸡蛋、火脚、吐司、班戟一应具全,忙得不亦乐乎。安儿与肯尼做我的下手,大伙都乐了,说以后来旅行非把子君阿姨带着不可。

翟有道下楼时年轻人已散得七七八八,我正在清理残局,见到他不知怎地,有点心虚,颇手忙脚乱的。

他微笑说:“伙计,还有早餐吗?”

我忙不迭答:“有。”

“来一客班戟,一杯咖啡。”

我立刻替他斟上咖啡。

“唔,很香。”

“新鲜的。”我说。

“你自己吃了没有?”翟有道说。

“我没有吃早餐的习惯。”我说道。

“呵,那不行,不吃早餐,整天没力气。”

我笑,“那么好,我吃火脚双蛋。”

“听他们说,你的手艺还真不坏。”

我将班戟在平底锅中翻一个身,烘成金黄色,香气扑鼻,连大瓶糖酱一起奉上。

“好吃好吃。”他连连赞叹。

我光会瞪着他,有点词穷。平时也颇能言善道,不知怎地,此刻却带点少女情怀,开不了口。

少女情怀,呵呀呵呀,我自家先面孔红了,连耳朵都辣辣地烧起来。

过去的人与事永远不会回来,在清晨的阳光下,我虽然尚未老,也必须承认自己是一个中年妇人。

我坐在翟君对面,缓缓吃着早餐,食而不知其味。

他问我:“你有没有工作?”

“有。”我答得飞快,给一口茶呛住了,狂咳起来。

完了,什么仪态都宣告完蛋。

他连忙将纸巾递给我。

我说下去,“我与我的师傅合作为华特格尔造币厂做工艺品。”

“你是艺术家?”他很欢欣。

我嗫嚅,“不敢当。”

一时间也不便分辩。但我一定要表示身份:我是个自力更生的职业妇女,我不是坐在家中吃赡养费的蛀米虫。

我是要努力给他一个好印象呵,为什么?我从来没有这么在乎过。

对于其他的男人,他们爱怎么想就怎么想,我从来不希罕。

翟君说:“女人最适合做艺术家,”他笑,“基于艺术实需最稳固的经济基础培养,故此男人最好全部当科学家。”

翟有道是一个负责任的男人。

“不过做艺术家也是极之艰苦的,不停地练习练习练习。”

我低头看自己的双手,褪皮部分刚有点痊愈。那时候在老张的工作室每日苦干十二小时,暗无天日,今日听了翟君一席话,不禁感动起来。

对于老张,我只觉得他够意思,肯照顾朋友,但对于翟君,我有种唯命是从的感觉。他每句话听在我耳中,都变成金科玉律。

离婚后我一直最恨人家毫无诚意地问及我的过去。不过对于翟君,我却想倾诉过往的一切。

当然我没有开口,我已经三十多岁,不再是个冲动的孩子。

他吃完早餐,帮手洗碟子,一边说:“这种阳光,令白色看起来特别白,黑色看起来特别黑,阳光总是愉快、洁净的。”

我讶异于他的敏感,“你许久没回香港了吧,在那里,火辣的太阳晒足大半年,浑身腻嗒嗒的灰与汗,湿度低得难以呼吸。”

“我较喜欢香港的大雨。”

“是的,”我连忙接上去,“白色面筋似的大雨,哗哗地落足一夜,白茫茫一片,什么都在雨声中变得舒坦而遥远,惆怅旧欢如梦。”

“什么?”他转过头来。

我不好意思重复,。“没有什么。”

他侧着头想一会儿,“是的,惆怅旧欢如梦。”

他还是听到了。

他的旧欢是什么人?一个像玫瑰般的女郎,伤透他的心,以致他长久不肯结婚?

“你几时回香港?”他问。

我懊恼得不能自禁,“后天。”

“呵,这么快?”意外。

“我在此地已经有两个星期。”

他点点头,没表示什么。

他自然不便留我,我自然也不便自己留下来。萍水相逢,拉拉扯扯作甚。

我说些门面话:“现在小安跟肯尼是好朋友,请多关照。”

“那是一定的。”翟有道说。

“他们到哪儿去了?”我转头问道。

“出发玩耍吧。”他说,“你呢,我同你到镇上去游览可好?”

“太好,”我笑,“待我换条裙子。”

他把我带到一所历史博物馆,我们细细观察每一座图腾及标本。翟君不说话的时候面色冷冷的,他每次抽烟都问我是否介意,每次我都说不,而且也不嫌他重复。

他喜黑咖啡,一杯接一杯,有许多洋人的习惯,然而脸上始终有一股中国人的矜持。

噢,我真喜欢他。

最后,我们参观纪念品小商店,我看中印弟安人手制的金手镯,套在腕上,爱不释手,不想除下,但标价三百余美元,我手上没有这许多钱。

翟君一言不发,开了张支票,然后说:“走吧。”

  第17章

“回香港我立刻把款项寄返。”

我从来没有这么感激过。

他笑。

在玫瑰园中。他为我拍下许多照片。

“这个花园像仙境。”我叹道,“住在这里怎么会老呢。”

三年来我的心怀第一次开放。

他只是笑笑,没有回答。

我忽然又脸红了。我期望他说什么?

“——那么留下来不要走吧?”太荒谬了。

他即使说这样的话我又怎样呢?

天色近黄昏时我们才回到大屋。

安儿一见我松口气,她转头对肯尼说:“她终于回来了。”又朝我道,“妈妈,他们成班人都已回温哥华。你是与翟叔叔逛去的吗?咱们只好搭最后一班船。”

我不大好意思,居然玩得超时,讪讪地站在那里,不知说什么才好。

翟君大方说:“我送你们到码头去。”

安儿说:“翟叔索性送我们回温哥华。”

他说:“恐怕不行,明天一早我有个极重要的约会。”

我很留神听。他声音中没有歉意,也没有惋惜。

安儿把我的旅行袋递过来,“已替你收拾好。”

我们母女俩坐在后座,由翟君送到码头。

他照例很沉默。

肯尼与安儿一路上猜谜语、吃巧克力、拍掌,非常热闹。

我的坐位对牢翟君的后脑。他的头发有一两成白,并没白在鬓角,但杂得很自然,像……像银狐。

我有一件银狐大衣,因是重毛,很少穿,骤眼看就是这样子:黑色的毛,枪毛尖上一小截白色,像是玄狐上沾着雪,非常浪漫,这正是我喜欢银狐的原因。

我微笑。

翟君的头发像银狐。

安儿问:“妈妈你笑什么?”

我连忙收敛一下,“我没有笑呀。”

“你明明笑了。”

“呵,我玩得很开心。”

“你与翟叔到哪儿去了?”

“博物馆与花园。”

“嘿,多闷!”安儿打趣我,顺带偷偷看翟君一眼。

到了码头,肯尼与安儿热烈拥别,他们要分别三天呢。对两个孩子来说,三天简直长过一个世纪。

翟君在夕阳上同我说再见。

他真是惜字如金,轻易不开口。

上了船安儿马上把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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