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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色和夜色-第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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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随即从背包里取出三万块钱,放在床头柜上,“这是我的一点心意……”

  “这怎么能行……”柳迎风和伍几乎异口同声地说。

  “我们就别再为这点钱争论了,请收下吧!我没有其它的意思,”我再次强调后,怕他们再拒绝,我赶紧说道,“就算是我暂时借给你们的吧。”他们这才肯收下。

  说真的,三万块于我来说并不是一笔小数目。我的卡上也就只剩下这么多了。我处于无业状态已经有近一年的时间了。

  我确信迎风和伍肯定为钱发愁。他们已经花去了二十多万块钱了。

  两个星期后,伍顺利的出院了。如果按医生的提议,再多观察三五天也许于伍更有益。但一切为经济作打算。

  与伍相处的不长的时间里,我觉得伍的确是一个值得女人去爱的男人。伍是艺术者,专门从事人体摄影艺术。伍外表看起来有点冷傲,不怎么善于说话,爱沉思,生活态度有条不紊的样子,偶尔说句幽默的话也不动声色。但正因为这样,才更使人喜爱。这是理性与成熟的象征。

  伍的内心其实极富感情,这很符合艺术创作者的个性。艺术创作者总是有一副冷傲的外表,里面藏着一颗感情丰富的心。

  我跟伍独自在医院的草坪上散步,或在病房内交谈时,是一件非常惬意不过的事情了。我们什么都谈,谈当今国内外时事,谈他的摄影艺术、旅游见闻、电影艺术。

  我们不谈柳迎风的事,这是伍和我之间的约定。第三次去探望伍的那个下午,我和伍单独在病房里。伍带着淡淡地请求说,“能答应我一件事吗?”

  我看着他,不说话,期待着他说下文。

  “我知道你是特地为柳迎风来的……”他说,“关于柳迎风与我,等我出院之后,我们再好好谈谈。”

  我不点头也不摇头。这算是默许了吧。

  “感情是个很美好的东西,我不想在这充满死亡与浊烈的气氛里谈到它。那样的话,简直对感情是一种最无耻的亵渎。”他补充道,“无论是你的情感还是我的情感。”

  我其实并不赞同伍的这一说法。感情放在哪儿都是感情。不是吗?

  “就这样说好了,可以吧?”见我不吭声,他再次问道,“同意吗?”伍眼里有种坚决。

  “我听你的。”我平淡而干脆地说。

  从见到伍时,我不能说我做得真的很洒脱。站在将对方看作情敌的立场上,我的嫉妒之心是在所难免的。可是,随着同伍的相处,我的内心越来越平静了。连同我都认为柳迎风是伍的?瞧瞧,柳迎风在病房内给伍量体温、拿药、扶他到卫生间去解手、毫不顾虑地当着我的面伸出她的手去熨伍的额头、给他擦背、洗脚……俨然象一对患难中的夫妻或情人。

  我现在和伍不是很好么?并没有象我先前担心的那样,要在伍的面前象从前那样不顾后果的“年轻气盛”一回。我真地是使不上“年轻气盛”。这是我第一次觉得我被“年轻气盛”给抛弃。我变成了温和、谦让的老男人了。当然,这不是因为我没有勇气,而是根本就没有机会建立这种勇气。伍的男性魅力、理性与感性、他的艺术家的气质没能给我任何机会使用“年轻气盛”。

  如果在伍身上用“年轻气盛”的话,那等于是将自已给赤身裸体地摊在公众之下,无耻、丑陋与下三滥是再也没法避免的了。

  女人喜欢男人身上具有男性魅力,其实,男人也是喜欢同性的这种优点的。欣赏优秀的品质是不分性别的。

  我这样的还没有完全剔除青涩味道的男人,对于“男性魅力”早就存有一种向往的心了。只是苦于没有好学习并模仿的对象。我小时候曾从我爸身上看到了一点男人的魅力——男人的魅力大都是男人身上所具有的优点。我是这样理解魅力的。但从伍身上,我觉得魅力远不仅只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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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人的魅力更多的是一种长期的内在优秀的积淀,比如气质、风度、激|情、才华、修养、沉稳而不乏创造力……也就是说,比起我眼前的伍来说,我爸的那一点“魅力”也太单薄了。

  我一天比一天地欣赏和崇拜成熟而又有魅力的伍。但还是隐隐约约有着一丝输掉之感,却并不明显。

  我也逐渐从平日的每一个细节里看出柳迎风和伍的感情,已经超越了爱情。伍的体内有一个肾是柳迎风的。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我想,倘若两个人单纯的只有爱情,是做不到这样的大牺牲的。

  是的,我已经认定了并接受了他们才是不可分割的一对儿的事实与现状。

  我果真在接下来的日子里,答应伍不在医院提柳迎风的事儿。想想,这也未尝不好。医院的确是处处给人以肮脏不堪、充满死亡气息的感觉。即便是在大白天里,一个人走在幽长深远的廊道里,尽管已步入秋天,(不过是明间上进入而已,事实上天气还是夏天的气温)但大热天里,却感觉到浑身沁着湿气,而后身后传来一阵滴滴答答的脚步声,象死亡之钟正在进行倒记时一般,使人感到骇然。我向来否认以白色代表纯洁之说法。我倒认为,白色象征死亡倒更恰到好处。医院四处的白壁、白色床单……便是一个实证。总之,医院的气氛,使人感到呼吸短促,象得了忧郁症似的。

  但我不否认,医院的气氛是一个最适合冷静思考的好地方。处在随处都可见到死亡形迹的地方,除了对死亡感到恐惧之外,还有一种强烈地对生的敬意。

  我甚至有了放弃知道迎风的故事的念头。如果迎风和伍永远不说,我决不会去追问的。伍出院也有好几天了,他不说,我不是一直都没去问么?

  一切真的于我来说都过去了!这样想,我心里坦然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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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色和夜色
第十七章

  柳迎风和伍住在一家影楼里。影楼离医院有些距离。影楼不大,只近三十个坪米大,两层。这面积对资金并不雄厚的投资者来说,已经是非常理想和经济的面积了。这也是时下最时兴的、大众化的面积。影楼的外观设计也很大众化,一个厨窗,厨窗里陈列着几张大幅黑白和彩色的艺术照片;照片上的主角多为女子,也有一两张男性的照片,照片拍得不赖,无论背景、角度、还是照片上的男女的神态,都非常迷人,与众不同的迷人。影楼门楣上依旧是由鲜亮的颜色搭配而成的。

  我这还是第一次来到迎风和伍的小屋。

  “这影楼不错,是伍和你开的么?”我一边欣赏着橱窗里的作品一边问柳迎风。

  伍这时候过来了。他说,影楼是他一个朋友的。

  伍和迎风是在元月份住进影楼的。伍是在从来都没有想过要来武汉的情况下来这里的。伍毫不介意的笑称自已是只游荡的野狗。从来就没有在一个城市里连续呆上一年的。伍说他的心不属于任何一个城市和地区。伍这次来武汉是出于友情。

  朋友去法国学习。一年半或更长时间才回来。法国是艺术创作者们向往的天堂,无论是搞文学创作、绘画、演艺……都能带给人感动与源泉般不枯的灵感。早在我学演员时,就流传着“不到法国的艺术家,永远不能称为真正的艺术家。”朋友本身也在摄影界是叫得响的人物了。

  伍因为是搞摄影的,伍去过很多国家,但伍至今都没去过法国。伍下狠心给自已许下愿望,等朋友回来后他也要去法国。只是,伍刚到影楼没三个月,就病倒了。伍没想到他这一次病得竟然这么厉害……

  第一次去影楼的时候,我注意到影楼好像并没有人打理,许多的器械都被绒布遮住,绒布上落了一层不薄不厚的灰尘。

  “影楼一直都闲置着吗?”有一次我问伍。

  “嗯,一直都这样闲置来着,”伍点头,双手去揭开那匹罩在摄影仪器上的枣红色绒布,“朋友也没强求说要我用这座影楼来赚钱,由我随意。只要求我在他回来时能够将他的这些宝贝仪器设备照顾好就满足了。”由于刚出院身体还很弱的缘故,绒布的一角绊在仪器上了,怎么拉扯也没能拉下来。伍有些力不从心。

  “来,这些由我来做吧。”我上前,将绒布拉下来了。

  “那就全交给你了。”伍笑着说。

  我将影楼里罩着的所有绒布揭去,然后说,“摄影设备看上去非常新呢。”

  伍和我并排站着,用手指着那些摄影器材一一向我介绍这个是用来做什么,那个是用来做什么的。偶尔会指着某一个仪器让我猜猜是用来做什么用的。通常,我都答对了。我做过演员,也是见到不少的。但若是叫我摆弄它们,那可真是叫我为难了。只能是纸上谈兵。

  伍也是极爱这些器械的,看到这些东西,他会兴奋地侃侃而谈。真正沉默的人并不存在,只是你没有谈到他喜爱的和感兴趣的话题。伍谈起摄影方面的内容来,口材和思维不比讲台上的演说家逊色。

  伍还将藏在柜子里的摄影作品拿出来给我看,有一大半是朋友留下来的,只有一小部分是他的。作品全都是人物。那些照片真的给我带来视觉上的美感。人物的姿态、表情、眼神,真的叫人喜欢。我的心被打动了。

  “我与朋友的作品,你发现一点什么不同的没有?”伍指着朋友和自已的作品问。

  我的眼睛重新掉落在伍和他的朋友的作品上,进行比较,思索。

  “你照片上的男女好像从五官上都算不上漂亮,”我因为看出这点而感到有些得意,“他们的气质美胜过他们的脸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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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伍拍着我的肩膀,笑着赞赏道,“真有眼力。我相信缺憾也是一种美,如果人们愿意用美的心境去欣赏缺憾的话,缺憾带给人的将是一种更为震撼的美。”

  艺术家脑子里的反向思维。我想。不过,倒也挺有哲理的。

  我讪讪地在心底自我调侃,象我这样漂亮的男人,也许算不上美。

  室内最里侧的一道窗帘被柳迎风拉开了。在那个既显眼又不怎么容易被人注意的地方,我看到了一张约十二寸左右的相片。我眼前一亮,因为似曾觉得在哪儿见过。我走近几步,是的,我在章言的公寓里,也就是柳迎风曾住过的那间房里见过。照片上的女子,撑着一把漂亮的小阳伞,我曾想象过那张被宽大的帽檐遮盖住的脸庞的脸……

  “这个好像是个例外。”我指着那张照片,仅仅只是猜想而已。

  伍若有所思的沉吟了一会儿,“也许是吧……”

  我只是猜想,但真的是猜对了。那张照片上的女孩大约是最长相最漂亮的、气质也最美的女孩,“真的是你拍的?”我疑惑的问,然后说,“章言也有一副这张照片……”

  “当然……”伍低声咐和。

  “是你送给她的吧。”我依旧抬着头看照片。

  “迎风……”伍说。

  “哦,明白了。”我转过头来。

  “我是说,那照片上的女孩是迎风。”伍提高声音,看着照片说。

  “……”我听后并不感到惊异,或许我掩藏了我的惊异。从第一次看到这张照片时,我便隐隐约约感觉到照片上的女子我似曾相识,虽然那一张漂亮的叫我猜忌过的脸被遮盖在宽大的帽檐下。我又回头去看那照片,似乎揭去了帽檐而看到迎风的脸。

  “难怪我觉得那样子那么熟呢。”我平淡而故作惊喜地回过头来对身旁的伍说,然后又指着照片上的背景,“那背景很美,不象国内的南方或北方的景致。象是热带地区的景致。”

  “你很有眼光,这是我在一九九七年的夏天在缅甸一个叫作打洛的地方给她拍的。”伍有些沉浸在幸福的回忆之中的情态,“那是我第一次和迎风相遇的时候。”

  伍正说着的时候,迎风这会儿由内间走出来,边摘掉袖套边笑着问,“你们两个男人谈什么谈得那么有兴致?”

  伍立刻收住话题,转向她,怜惜地说,“这么半天,你也别瞎忙了,也该好好休息一下了。”淡淡的责备,也还是出于爱的怜惜。

  “是啊,伍先生说得不错。你也应当多注意身体才行。”我也附和说。

  “洛科,别先生先生的称呼了,挺生分的,就叫我伍吧。”伍认真地说。

  我凌迟了一会儿。

  “洛科,云清说得没错儿。”迎风笑着说,“反正直呼他伍也不吃亏。”

  中午饭是在影楼附近的一个小餐馆吃的。晚上,柳迎风和伍极力挽留我吃晚饭,迎风说由她掌勺,好好尝尝她的手艺。迎风什么时候会下橱掌勺了?人是会随环境而变的。

  我迟疑了一会儿,最后还是婉言拒绝,“下次吧。”不单是考虑到伍和迎风都需要休息了,还因为感觉到我是这二人世界里多余的一个人。毕竟,这几个月来,他们今天才是最惬意的一天。

  我也累了,很想早点回去休息。

  算起来,我到武汉也有近一个月了。我独自站到长江大桥和二桥上领略了它们的雄伟与壮观,欣赏了浩如烟海的长江气势,倾听了江水拍岸的声响。也去过有“小巴黎”之称的名扬中国的“汉正街”。

  当然,因池莉的一部小说《生活秀》而闻名全国、闻名天下的“吉庆街”,我也是去过的。我是在白天里去了。也就是说,我去“吉庆街”去得不是时候。“吉庆街”的白天是冷清的,只有到夜晚的时候,它才繁华热闹,充满活力。吉庆街仿佛有着双重的性格,白天它就象个端庄的女子,一到晚上6点钟,它便象个青黄不活泼的少年。

  再次来到吉庆街时,我选择了晚上七点多钟。七点多钟的吉庆街已经闹腾起来了,街头艺人演出和排档风味饮食已全然进入一派风风火火的状态之中。已然与我白天见到的千差万别。放眼望去,也总共不过170来米长的短街,一条古老的街,繁荣之中不乏沧桑的痕迹。

  吉庆街在去年,也就是2002年被当地政府树牌为“中华美食民俗文化一条街”,成为中国第一条获准合法占道经营的市井饮食街。这不能不无小说家池莉的功劳。当然,汇集在这里的民间艺人,也功不可没。吉庆街一涮羊肉老板倒是说了句大实话,“艺人闹热街道,引来食客、游人,带来生意,艺人才是吉庆餐桌‘菜单’上最重要的特色菜。”

  行走在这条百余米长的街道,从起点到终点,算起来也有不下200名艺人从事各类乐器演奏、戏曲和歌曲演唱活动,歌声、琴声声声入耳。此外,以擦皮鞋、卖花谋生的人也不下百名。

  我挑了一个比较体面的小店坐下,并点叫烧烤羊肉、驴肉、鲫鱼和土豆片,再叫一瓶啤酒。老板真是慧眼,五十来岁的男人,一下子就认出我不是本地人,油洗过一般地脸带着微笑,边忙活着张罗生意,边不无骄傲和得意地向我介绍吉庆街的历史。吉庆街形成于上世纪60年代初,80年代末,一些人在此摆摊经营,出现吉庆街大排档的雏形。



  烧烤店老板说,“作为游客,来到武汉,吉庆街是不该漏掉的一站。只有来到在这里来品美味、听鼓乐、看表演,才真正感受火辣辣的吉庆街……”转而还是一脸得意地眯缝着眼睛问我,“认不认识小说家池莉?得了,这么说吧,你总该看过全国热播的电视连续剧《生活秀》吧?!那电视剧就是咱武汉小说人家池莉写出来的……”店老板提起池莉的时候,就好像池莉是他家里的亲戚一样,一脸的得意与骄傲。

  正说着,走过一个四十多岁的女人。大约是他的老婆,店里的老板娘,看架式比店老板更有权威。人长得倒苗条细致,一副精明能干的德性,不象店老板那样一身肥肉。那女人嘴里嘀咕着,薄薄的嘴唇一会儿嘟起,一会儿横向拉开,说话的速度相当之快,一口的武汉本地话。武汉话同四川话非常接近。我大部分是能听懂的。原来读高中时我们的数学老师就是一口的四川话,死也改不了的德性。因生店里意忙活而责怪他动作太慢,“死要面子活受罪,你哪是武汉人呀,你是从孝感让我给带出来的,一天到晚自说自应自已是武汉人……”男人的底儿被女人揭穿了,男人红着脸抬起头来白了女人一眼后,又冲我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老板娘以为老板在自说自应,还不知道老板在同我这个外地人说话,于是也扭泥起来。毕竟,她当着外地人泼了自已男人的面子。女人还是挺爱护和维护男人的面子的。老板娘红着脸朝我笑了笑后,“我们武汉人说惯了嘴的……”

  男人便趁机小声骂了一句,“你这臭婆娘,狗嘴吐不出象牙来”,便没有下文了,男人总算把失落的底气搬回来了。显然,男人的确如女人所说的,不是真正的武汉人。男人是沾了女人的光成了武汉人的。女人才是真正土生土长的武汉人,要不,怎么叫男人找不出把柄来反驳她的?!男人倒是习惯了女人这样数落他,脸上照旧嘻嘻哈哈的,向下一个象我这样的“外地人”吹上了。

  我边吃边不时地去注意观察老板和老板娘,真是有趣的一对人儿,可爱的一对欢喜冤家。吉庆街里好多这样有趣的人儿。

  我心情愉快地品尝我的食物,听着琴声、歌声,优哉游哉地喝着啤酒,眼睛四处张望,来来往往的男男女女、老老少少简直目不暇接。武汉的MM皮肤白晰,漂亮时尚,身段也标志。既不象南方女孩那样普遍的矮小精致,也不象北方女孩那样高大粗壮。武汉地处华中地区,是糅合了南北两地的特点的。

  “你的手机响了,有好一会儿了。”一个穿着时尚前卫的女孩儿从我附近桌旁拿着一只盛着肉串和臭干子盘子,还有半瓶啤酒坐到我这桌上来了,“不介意吧?”女孩儿一直在注意我,眼睛一直在我身上晃来晃去。我注意到了,但并不在意。走在街面上,总是免不得要受人注意的。无论是丑陋的,还是漂亮的,眼睛说了算。

  我淡淡地笑笑,伸出一只手示意她随便,边接听手机。电话是雪晴打过来的。雪晴先是非常关心地问,“洛科,你最近过得好吗?能告诉我在哪里?”

  我说,“你猜猜看?”

  雪晴嗯地,在电话那儿想了一会儿,说,“猜不出。那么,你猜我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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