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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色和夜色-第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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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以为我是个不怎么爱钱的人。我尽力鄙薄钱及鄙视人们面部那股印着看不见的钱眼儿的表情及眼睛里的光,我甚至连我父母的抠门儿也讨厌。出门溜达时,全世界的人都把眼睛瞅着地面儿,仿佛地面儿也能生经济。我爸妈也曾瞅着地面就瞅出经济来了——拣破烂。我爸妈拣破烂的那段日子,我是表示理解和为之感动和心怀感激的,但是,我还是有一点儿怕她们推着个破自行车、自行车两边儿绑着两个大竹筐在我和我同学的面前出现。由于这个非正规化的“职业”,竟然不知不觉的得了“职业病”,这导致我爸妈无论走哪儿,眼睛总是瞅住地面儿,连到学校开家长会时也是如此。

  我骨子里还是喜爱物质的,这跟我生活在这个物质的社会环境有着天然的关系。并且,我还是有点嫌贫爱富的。虽然我并不承认我有这个毛病,但我从行为上已经不知不觉的表现出来了。比方说,我在富有的同学或人们面前,总是有点不大自在;相反,我在家庭环幸境糟糕的人面前,显得非常自在,甚而有一种不把对方放在眼里的感觉。我知道嫌贫爱富有点儿不对,我想努力克制并改掉这个“恶习”,可是,等到我改得差不多、正自冥得意自认高尚点儿的时候,生活里的某个细节问题又让我重犯老病。原来,嫌贫爱富是一种病,而且是一种类似遗传来的病种,比贫穷本身还难根治。遗传来的东西根本就没法根治。

  这几年,由于忙于考试、学习的缘故,几乎忘掉了对西藏的向往。可见,我的心里还有比去西藏更美更实际的向往占据了。那便是爱情。

  内心孤独、空虚的人,是最爱把精神和心灵寄托在一个令自已陌生的、而又向往的远方的境地的。我是这么想的。

  这女人的狗的名字勾起了我的已经落尘的向往,但我的表情并未温和起来。

  我被这女人的举动搞得有些生气了。我想,一个住着这样破旧的居室的四十岁的财色皆空的女人,凭什么对我表现出这样的恐惧来?!女人都是些爱虚张声势和敏感的动物。这就是很多男人弄不清楚女人的软弱与温柔究竟有何区别。

  我板着脸掉头就走,声后的“汪汪汪”嘎然而止,接下来又传来砰地一声声响。

  我到外面很随意吃了点东西,算是把晚饭给解决了。最后还是到附近的歌厅里去了。唱了近十首歌,每首歌以十元价钱谈妥。因为制止了一件即将发生的打驾事件,老板倒也爽快,多给我加了二十块钱,以示奖励。像我所在的这样的小歌厅,没多少有钱人,都是些打工的、学生、年轻人,所以几乎没有人给我们这些业余歌手小费的。

  我也遇到过要给我小费的中年女人。而且小费高得足够我唱一整月的歌。这样的女人衣着比较光鲜,一看就是比较有钱的那种;再细看的话,就是那种除了钱什么都没有的女人。当然,她们来这样不起眼的小歌厅不是为了唱歌,而是来找长相俊美、体格健硕、年轻的男子跟她们干那事儿的。男人有钱可以找小女人,女人有钱照样可以找英俊威猛的小男人的。

  女人花钱买男人,在歌厅这样的地方我是见多了。见多了,也便习惯了,甚至理解。就像长期处于恶劣环境里的人一样,呆久了你就不觉得或不再去在乎和计较环境的恶劣了。我的理解也许是处于这种情形之下。

  据说,女人的堕落和痛苦都是因男人而起的。

  起初,我以为这样的女人外出找小男人纯粹是出于对自已的男人在外惹事生非而实施的报复。这的确是大多数女人出来买男人的动机。但也不全然。许多的书上有说过,说女人的性意识和性感来得较男人晚些,等到来了的时候,男人的身体和兴致也大不如前了。这更多的跟男人天生喜新厌旧有关联。所以,很多女人是因为性无法从丈夫那儿得到满足才出来买男人的。

  我初次入歌厅唱歌不久就稿过这样的女人,因为我缺钱花。原本讲好价钱的,干一回给一千块。这样的价钱可真是迷死人。结果那女人边和我干边倾诉她怎样空虚怎样独守空房。我这才知道,其实那女人是别的男人包养的“二奶”。搞完之后,趁半夜我就偷偷地溜走了,把她给我的装在信封内的一千元钱原封不动的搁在床头柜上了。自那以后,我虽然还是不断地出现在那间歌厅里,但我再也没有见到过那女人。这事儿我谁都没有告诉。我觉得不地道。

  这晚我总共赚了一百多块钱,还算不错吧。我很满意。因为十一点之前必须赶回学校寝室。

  第二天早上我在上学的路上看到了阿帆,我老远地就跟他挥手打招呼,但他好像没看到,仍然和他身边的同学谈话。

  这天下午,我在学校门口被雪晴拦住了。她显然是特意为了等我的。我看见她一副好像有事儿要对我说。我还注意到,雪晴的脸色苍白如纸,毫无血色,嘴唇也是,眼窝也凹陷下去了,精神也不振。

  我惊慌地问:“咦?雪晴,你病了吗?脸色怎么这样苍白?!”

  雪晴却说没事没事儿。等我走出十几步之后,雪晴突然由身后追上我,半晌也不说话,只是愣愣地有一会儿没一会儿的看着我。

  “雪晴,有什么事儿你就直说吧?你今天到底怎么了?阿帆惹你生气了?”我焦虑地看着心事重重的雪晴问,“我刚才去原来的住所找阿帆,没找到呢。阿帆是不是搬走了……”我一口气问了一大堆问题。

  雪晴好象并不理会我。只是沉默。好久,她才期期艾艾地说,“洛科,求你一件事儿,你一定要答应我。”

  “行,行,有什么事儿你就尽管对我说吧,只要我能办到的我一定要办到,不能办到的我也要想尽办法办到。说吧?什么事儿?”我说。

  “帮我劝对阿帆吧。”她眼里含着泪。

  “到底什么事嘛?”我急切地问。

  “阿帆不要我了……”雪晴哽咽地说不下去了。

  “这混蛋!让我找着他一定揍扁他。”我恶狠狠的说。然后缓过来问,“是不是他又有别的女孩儿了?”

  雪晴没说什么。但我已经确认我猜着了。然后我试探地问道,“你和阿帆怎么了?是不是俩人闹别扭了?”

  雪晴总是一副欲言不止的样子,可又什么也不肯说。只是说,要我见到阿帆时,好好劝劝阿帆,她们重新好好开始,并叮嘱我不要和阿帆打架……

  我和雪晴在前面的一个十字路口处告别了。之后,我上了一辆巴士。柳迎风在前面的一家电影院等我。我们昨天约好的,一起到电影院去看一部新上映的电影。

  一路上,想到雪晴刚才的那副情景,我有点心烦意乱,阿帆真他妈的混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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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到电影院时,电影刚刚放映。放映的是一部在法国嘎纳电影节上获得过金熊奖的伦理片。影院里是人头攒动,座无虚席。精彩的东西总是能够吸引人的兴致的,而体验到精彩的精髓,是能使人兴奋和忘却烦恼的。这就是为什么好的东西总是受到众多人的欢迎的缘故。

  我和柳迎风都喜欢看家庭伦理类的片子。算起来,我和迎风有很多兴趣都非常相似,连憎恶也相似。比如,我和柳迎风讨厌看港台剧,也讨厌看好莱坞地所谓大片。我们一致认为,港台剧实在太滥,充斥着低级趣味……而好莱坞大片,几乎千篇一律,除了舍得大把大把的往里扔钱,制造大场面好给观众留下大印象之外,就再也寻不来什么了。

  我们最喜欢看法国和我们内地拍的电影,比较有深度,演员的演技也很棒。我想,倘若我以后就电影方面想出国深造的话,我肯定毫不犹豫地首选法国。当然,我还没有产生过这种欲望。

  月亮很混浊,圆圆的,像个毛毛糙糙的毛线球。我和柳迎风都学着刚才在电影院看的一部法国电影里的男女主角的浪漫情景,手牵手地漫步在倪虹灯下,轻声细语地谈笑着,偶尔我会搂着她的肩膀或将手揽住她的腰际,手在她上身的侧面不迎风分地去轻捏她的Ru房;或隔着她薄薄的裙子抚摸着她紧俏的臀部;柳迎风走在避开人的地方,也将手调皮地伸入我宽松地皮带里面去,捏我腹部的肌肉,然后又调皮地将手伸一直往下挪动,挪到我的小腹底下,玩弄我的阳物,弄得我浑身痒酥酥的。我底下的阳物更是肆无忌惮地硬起来,霸气十足得恨不得将我薄薄的长裤顶穿。我气喘得厉害,再也控制不住自已了,拉起柳迎风朝对面的一个小型公园里奔跑过去。小公园里除了有几样健身器材之外,其特点就是种着许多一人多高的密密匝匝的树,树叶一簇一簇的,每一簇叶子又使劲儿往下垂,像个蓬头垢面的妇人的发型,非常的具有隐蔽性。我和柳迎风就躲藏在这把隐蔽的“伞”下面,我们纠缠在一起,忙而有序地动作着,直到我那东西变得乖顺起来。

  我们并排坐在石椅上,柳迎风照例将头斜靠在我的一只肩膀上,静静地、若有所思地看着夜空里的那个毛茸茸的混浊的东西。然后东一句西一句地说着,一会儿提起她的同居女友的不可思议的思维方式,一会儿又提起捉螃蟹的有趣的事儿……我对柳迎风的同室女友倒是产生了些许兴趣,这种兴趣更多的缘于我的好奇心或由心底升起一股渺茫的同情。因为我一次也没有见到那个漂亮的、性情孤僻或者说有点儿“古怪”的独身女人。对于柳迎风所说的“她是那么的迷恋和喜欢孤独”我表示疑异。这世界上,没有一个人能真正地喜欢孤独或愿与孤独终生为伴的。孤独只是一种牺牲,而牺牲是为了另一种获取。

  “我们那回去乡村捉螃蟹真是太有意思了。”柳迎风完全沉醉于美妙的回忆之中,然后又叹息道:“以后可能我们再也不能和雪晴阿帆两个一齐去了。”

  “为什么?”我问道。

  “雪晴和阿帆两人分手了,就在前一段你家里出事儿的时候。”柳迎风说。

  “雪晴早告诉你了?”我有点惊讶。

  “嗯。那天早上我在学校看她无精打采,脸色很有些苍白,而且又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我问她是不是哪儿不舒服,她半天也不肯说,经我再三的追问,她才肯说出来的。”柳迎风补充说:“不过,雪晴并没有具体,只说是阿帆提出来要跟她分手的,之后就再也不肯多说什么了。我看得出来,雪晴真的是爱上了阿帆了,很深。可是……没办法,感情这事儿有时候说变就变,但又无力挽救。”

  “难怪今天下午雪晴怪怪的。”我将在学校外见到雪晴的情景及我们的谈话内容一一说给柳迎风听。

  “有什么办法呢。”迎风鼓励说,“不过,你就照雪晴的话,去试试吧。你和阿帆关系近些,好好劝劝阿帆,也许他还听得进去。”尽管迎风这么说,我也答应好好去同阿帆谈谈,但心底一点底儿也没有。

  我们都陷入沉默。刚才的好心情受到了雪晴和阿帆的事而突然发生了变化。

  第二天一早,我守在学校门口等阿帆那家伙,我一定要当面问清楚他为什么甩掉雪晴。如果有必要,我要抡起我的拳头,结结实实地揍阿帆一顿。

  出门前,我特地翻箱倒柜找出一套弹力较好的运动服穿上,并在手腕上分别套了护套,脚下穿一双运动鞋。我平常一般不穿这身衣服。我穿这身衣服除了打篮球赛之外,再就是用来打架穿了。仿佛这身衣服能带给人一种爆发力似的,因为一穿上这身衣服,无论是打篮球赛还是打架,我从来就没有输过。

  早上没有等到阿帆,中午我继续等。我就不信我等不到他。午饭的时候,我总算逮住阿帆了。我将他堵在教室一楼的楼梯口处。阿帆看见了我时,大约一看就明白我是为着雪晴的事儿来的。说真的,我在楼梯口对面的一面巨大的落地镜子里看到了我的表情,气嘟嘟的样子,刚理过不久的、流行时髦的寸板头都竖起来了,眉眼低垂,实在不怎么赖看。再漂亮的人,生起气来的样子都会变得丑陋。我才管不了那么多。

  我从见到阿帆的那第一眼起,就开始控制不住地捏紧拳头了。动作并不隐蔽,阿帆一眼就看出来了。所以立刻跟他身旁的同学打过招呼后就上前来搀起我的胳膊,什么也不说直往校外走去。我自然也是明白他的意思。他的意思也合我的心意。到面解决我们的事比在校内解决总会方便些,至少没有熟人和爱看热闹的家伙的自做多情的干扰与幸灾乐祸的叽叽喳喳。

  一出校门,我就甩开阿帆拉住我胳膊的那只手,径直走到离校两三百米处的一个人造花坛的大树底下站定了。然后我气呼呼地问:“到底是怎么回事儿?雪晴有什么不好?”

  “我俩分手的事儿你也知道了。本来我一直想告诉你的,那时候你家里出了那么大的事儿,雪晴说你的心情已经够糟糕的了,所以不让我说。我想雪晴说得也对。”阿帆停了停,又说:“我从来就没有说过雪晴不好。”

  “既然觉得雪晴好,那你为什么要甩掉她呢?是不是你小子一直怀疑我和雪晴睡过,而又一直耿耿于怀?”我气愤地责问道。听了阿帆后半句话,我感到我的拳头开始有些痒痒了。

  “洛科,你也把我顾阿帆看得太小气了。”阿帆停顿了一会儿,接着说道:“咱们是最好朋友,所以我没有必要隐瞒你,我离开雪晴是因为我遇到了另一个女孩。更重要的是,因为我发觉我爱这个女孩比爱雪晴更深……”

  我一听到阿帆是因为有了另外的女孩儿,没等他说完就抡起我的年轻有力的老拳朝他的脸上打过去。阿帆一个趔趄,捂住脸颊。我注意到,殷红的血液从他的嘴角里渗出。他只是捂住脸,并没有预备还手的样子,漫不经心地擦拭着嘴角的血渍。

  “有种你还手呀?如果你认为你有理的话。”我冲他嚷道。

  阿帆并不理会我说的这些带有挑衅性的话,而是很有耐性地说道:“洛科,你也是知道什么是真正的、自已需要的爱情。”血又渗出了他的嘴角,他擦了擦之后,又说道:“和雪晴在一起是一种爱情,和这另一个女孩在一起是另一种爱情。但真正适合于我的爱情的对象不是雪晴。你不也经历过这样的比较之后才选择了柳迎风么?”

  阿帆的话突然使我微微一震,可不是么?当初我放弃雪晴不也是因为有了比较之后才作出的决定么?!我沉默了,但并不想让阿帆看出我的心情发生的异样。的确,我在抚摸着我刚才伸出去的那一只拳头的手背时,已经是一个懊悔的举动了。我往后退了几步,坐到了花坛的边沿。

  阿帆也拾起他的书包坐到我的身边来,然后眼睛望向别处,像是对远处的人、远处的风、植物说话的姿态与表情,深情而茫然:“爱情有两种。至少就我目前所体验到的有两种。一种爱情很平淡,但很持久,像小桥流水一样经流不息地穿流在人的精神与心灵里。然而遗憾的是,它到达一个高度或一种程度之后,就静止了。这静止并非停止,它还在它的原处穿流,它只是在前进的、深入的角度上才是停止的;另一种爱情,正好与前一种爱情不同,它没有高度,只要你创造,你有创造的能力,它就会像一眼活泉,永远都无止境,从而带给人一种新鲜的感受与激|情。”

  “可是,这样的爱情容易消逝。”我不屑地说道。

  “容易消逝的只会是创造爱情的能力,而并非爱情本身。”阿帆接着又补充道,“况且,我从来就不相信爱情会有永恒之说。你看,现在有多少人能将爱情、将婚姻进行到底的?”

  我无言以对。半晌问道:“跟我说说,带给你第二种具有创造力爱情的女孩是谁?我认不认识?”

  “算是认识吧?”阿帆笑逐颜开地看着我说。



  “怎样算是认识?!这话听起来,也就是也算是不认识了。”我直截了当地说:“告诉我她是谁?”

  “嗯,可以这么说。”阿帆便说起那女孩来:“她就是那回我住院的肇事者,就是那个在歌厅里喝得一塌糊涂的女孩儿。”

  “不是你住院期间同那个打你的家伙一同消失了么,怎么你跟她搞上了?”我说。

  “哦,缘分呗!”阿帆幸福地笑道:“我是在歌厅里见到她的。她那次来歌厅是特地来跟我道歉的。”

  “她很漂亮?”我问道。

  “这有点难说。”阿帆有点迟疑地说:“论外表,比不上雪晴漂亮,论个性,也比不上雪晴温柔体贴。非常开朗,也非常感情,挺真实的一个女孩,真实到什么时候想哭就哭,什么时候想笑就笑,不顾场合,也不在乎别人怎么看。”阿帆说:“我最喜欢听她的说的一句‘生活是一场戏,人人都活在戏里,我就是要活在戏外。’”

  “哦,是吗?听着就叫人喜欢的一个女孩儿呢。”我问:“她是干什么的?叫什么来着?”

  “哦,这个、这个,自由职业者吧。有时写写文字,有时去歌厅酒吧做服务员。自称是个纯粹的自由主义者。”阿帆支支唔唔地,半天才回答不清。他涨红着脸,样子很有些难堪。阿帆多半是在说谎。阿帆一说谎语言就被切断似的,一共茬儿一茬儿的。尤其是在我面前。

  阿帆早前在我面前说过几次谎,没能通过我的眼睛。阿帆后来就害怕我看他时的眼神神。他说,我的眼睛就象一面镜子,叫人在说谎时感到不迎风。我倒也没想成为谁的镜子,但我真的能够轻易的看懂阿帆或别的熟识得不得了的朋友。

  “哦,不想说就算了。干什么都无所谓,只要是自已爱的女孩就够了。”我自然是看出阿帆的不安的情态,有意圆这个使阿帆感到为难的场。我心里也就能猜出几分。阿帆不是在说谎就是在试图对我隐瞒什么。所以,我也不再提及她的新任女友的事儿了。

  我心里一直在为刚才抡阿帆一拳头而感到不安。这主要是因为我觉得像我这样一个自认为思想开放,崇尚自由、也百分百赞成“缘在惜缘,缘去随缘”的人,为了别人选择爱情而去粗暴地干涉,实在是太不讲道理了。仔细体味一下,我给阿帆的那一拳实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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