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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森又说:……你给我从这儿滚出去,表子,我马上就要走了!……苏菲还是一言不发,一个劲儿地哭啊哭。这时内森说:……我数到三,表子。要是你还不从这儿消失,我就把你这骚货踢个半死。……然后他开始数数。她仍然一动不动。于是他弯下身子,开始拚命打她。”
“她还是那样躺着?”我打断他。我真希望莫里斯没有告诉我这些。我的胃一阵翻腾。尽管我从来没有暴力倾向,但此时我差点就要冲上楼去,在《水的乐章》激昂欢快的旋律中,用椅子把他的脑浆打出来。“你是说那姑娘躺在那儿,他就那样打了她?”
“对啊。他不停地打她,下手很重,不停地抽她耳光。”
“你怎么不阻止他?”我问。
他犹豫了一下,清了清喉咙,说:“唔,要是你想知道,我就告诉你。也许我有些怕死,不过你看,我身单力薄,只有五英尺半高,而内森他妈的是个大块头。不过我当时确实想过报警。苏菲开始呻吟起来,她的脸被打得很厉害。我决定下楼去给警察打电话。当时我没穿衣服——我睡觉时不喜欢穿衣服,于是我跑到衣柜那儿找浴衣和拖鞋。我想尽量快点,我真怕他会杀了她。我耽搁了大约有一分钟,找不到该死的拖鞋,等我回到门口时,你猜怎么着?”
“我猜不出。”
“这回,事情整个儿变了个样。就是说,完全反过来了。明白吗?这时,苏菲盘腿坐在地板上,内森蜷缩成一团躺在那儿。他的头就埋在苏菲的两腿之间。我不是说他在啃吃她,他正在哭呢!他把头埋在她的腿上,哭得像个孩子,苏菲一直用手抚摸着他的黑发,轻声说:……好了,好了,没事了。……我听见内森说:……噢,上帝,我怎么会那样对你?我怎么会伤害你?……诸如此类的话。他接着又说:……我爱你!苏菲,我爱你!……而她只是说:……好了,好了。……还发出轻轻的抽泣声。而他在她腿上蹭着他的鼻子,一遍又一遍地哭喊着:……噢,苏菲,我太爱你了!……噢,我差点把早饭都吐出来了。”
“后来呢?”
“我再也看不下去了。等他们哭够了从地板上起来后,我就出去了,买了一张报纸,到公园去看了一个小时。我再也不想关心他们的事儿了。明白我的意思吗?我想说……”他顿了一下,眼睛盯着我,想知道我对这场恶魔般的闹剧的反应。我没做声,于是莫里斯下结论似的说:“一个假人。整个儿他妈的一个假人。”
我怀着满腔怒火往楼上走去。我一直在对自己说,我不能和这两个疯子搅和在一起。尽管苏菲已牢牢抓住了我的心,尽管我很孤独,但我敢保证,在他们那里寻求友谊真是太傻了。这不仅因为我害怕卷入他们反复无常的打闹中,还因为我必须面对一个严峻的现实:我,斯汀戈,还有别的事要干。我到布鲁克林来是为了“写出我的作品”来,正如亲爱的老范内尔说的那样,而不是在一幕折磨人的言情剧里充当一个电灯泡的角色。我决定告诉他们,我不打算和他们一起去康尼岛,然后,我将礼貌而坚决地把他们从我的生活中赶出去。我要让他们明白,我孤寂的心灵还从未被如此打乱过。
我敲门进去,正好唱片也放到了最后的乐章,游艇在泰晤士河上转弯,那欢快的号角声渐渐远去消逝。苏菲的房间顿时令我一震。虽然我知道自己的审美眼光不怎么样,可以说对装饰没什么鉴赏力,但我知道苏菲在与那无穷无尽的粉红色的斗争中占了绝对的上风。她没让那粉红吞没,而是恰恰相反,她让整个房间充满了更多的色彩,桔红,翠绿,还有红色……这儿是色彩鲜艳的淡红色书柜,那儿是杏黄|色的床罩,温馨的颜色足以把那海军伪装色彻底浸蚀掉。我不禁想要放声大笑。还有花,到处摆放着鲜花——黄水仙、唐菖蒲、郁金香,放在桌上的花瓶里或插在墙上,满屋都是花的芳香。不过,这与病房的满室鲜花不同,有的只有喜庆的气氛,与整个房间欢快明亮的颜色融为一体。
这时,我突然注意到屋子里没有苏菲和内森的影子。正纳闷着,一阵咯咯的笑声从房间一角的一个日式屏风后传出,苏菲和内森手拉着手,脸上带着微笑,穿着一身我从未见过的最古里古怪的戏装一样的衣服,踩着慢节拍的舞步,从屏风后走了出来。他们好像在以身作则地倡导一次服装复古运动:内森穿着一件灰白条纹的法兰绒双排扣上衣,是十五年前威尔士王子时代流行的款式;苏菲则是一件青色的打着褶皱的缎子衬衣,也是那个时代的样式,一件白色轻质马尼拉麻的茄克,一顶勃郎第贝雷帽斜扣在头上,刚好压住眉毛。两个“出土文物”令我大吃一惊。但这些衣服显然不是旧货,它们十分合身,只可能是定做的,而且十分昂贵。相形之下,我觉得自己有些寒碜,一件白衬衣,袖子还往上卷着,还有那条宽重下垂的休闲裤。我一下子觉得自己十分可怜。
“不必介意。”过了一会,内森说,一边从冰箱里拿出一夸脱装的啤酒,苏菲拿出|乳酪和饼干。“不必为你的穿着烦心。你不必为我们这身心血来潮的穿着弄得不舒服。”我愉快地一下子倒在椅子里,完全忘了我是来结束我们之间的短暂友谊的。是什么使我改变了主意,我自己也解释不清。我想应该有很多原因:这令人愉快的房间,意想不到的令人捧腹的服装,啤酒,还有内森急切的悔过心,以及苏菲的不幸在我心里引起的同情——所有这一切让我的决定消失殆尽。于是我又很愉快地成了他们的电灯泡。“这是我们的一个爱好。”内森在恬静的旋律中继续解释着。苏菲还在厨房里忙碌着。“今天我们穿的是三十年代早期的衣服,但我们还有二十年代的,一次世界大战期间的,快乐的十九世纪九十年代甚至更早时期的服装。我们只是在周末穿一下。”
“别人不盯着你们看吗?”我问,“这衣服很贵吧?”
“他们当然要盯着看。”他说,“那正是好玩的地方。有时候,像穿着上个世纪九十年代的全套服装时,我们甚至能引起一场混乱。至于说价钱嘛,并不比一般的衣服贵多少。富尔顿大街有一个裁缝,可以照着我提供的样板做出我们想要的衣服。”
我赞同地点点头,尽管这显得有些怪癖、出风头,但至少不会造成伤害。他们看上去光彩照人,尤其是他那地中海东部黝黑的肤色和苏菲那张雪白的容光焕发的脸庞相互映衬,从各方面来说他们都是十分相称的一对美人儿。“这都是苏菲的主意,”内森又解释说,“看来她是对的。街上的人都显得那么呆板无味,看起来全一个样儿,穿着相同的衣服。像我们这样的衣服才有个性。人们盯着我们看时,我们觉得挺好玩。”他停了下来,把我的杯子倒满啤酒。“衣着很重要,这是做人的一部分,可以成为生活中美的东西。你只要这样做一次,就能体会到它的乐趣,而且在这个过程中,还能给别人带来快乐。当然,那是次要的。”
服装、美丽、人生,这是一个我从小就很熟悉的话题。但仅仅几个小时前,说这话的人还是那么狂暴、痛苦,而现在却穿得像旧式电影中的金吉尔·罗杰·斯一样,在轻松愉快的气氛中和蔼可亲地大谈这个话题。苏菲则忙忙碌碌,来回拿着酒杯、盘子、烟缸什么的。我完全放松下来,感觉啤酒的气泡正从两腋下冒出来。我不得不承认,他说的话很有道理。战后,人们都穿着那么丑陋的“制服”,尤其是麦克格雷那种男人的天地。除了有些怪诞,还有什么比这古怪装束更让人耳目一新呢?内森又一次展现他那预言家般的未卜先知。
“你看她,”他说,“她很迷人,不是吗?你见过这样的美女吗?嘿,美女,过来。”
“你没看见我正忙着吗?”苏菲一边忙活着一边说,“我正在做福洛马各汉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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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他吹了一声口哨,“嘿,过来!”他对我眨眨眼,“我简直舍不得把手从她身上挪开。”
苏菲走过来,一屁股坐进他的怀里。“给我一个吻!”他说。
“就一个。”她说,然后在他嘴角轻轻地吻了一下。“好了!你只配一个吻。”
她在他怀里扭动着身子。他一点一点地轻轻咬着她的耳朵,双手紧紧抱住她的腰。她那令人爱慕的脸顿时变得光彩照人。我敢发誓,他一定有一把开启苏菲快乐之门的钥匙。“我真舍不得把手拿开啊……”他哼哼唧唧地说着。如同别人一样,这种爱情的公开表演令我十分尴尬,甚至心生敌意,尤其当我只是一个孤独的旁观者时。我喝了一大口啤酒,把眼睛转向别处,看到那张罩着迷人的杏黄|色床罩的特大号床。我的新朋友的大部分Xing爱就是在那上面完成的,也是我最近的烦恼之源。也许是我的一阵咳嗽声,也许是苏菲感到了我的尴尬,她一下子从内森怀里跳了起来,说:“行了,够了,内森·兰道!不要再闹了。”
“来嘛,”他抱怨道,“再亲一下。”
“不行。”她甜甜地但坚决地说,“我们再喝点啤酒,吃点汉堡,然后我们就去地铁站,到康尼岛吃午饭。”
“你是个骗子,”他用开玩笑的口吻说道,“你在戏弄我。你比布鲁克林任何一个长舌妇还坏。”他转过头来,用一种嘲笑但认真的神情看着我。“你怎么看,斯汀戈?我快三十岁了。我疯狂地爱上了一个波兰人,而她却把她的宝贝锁起来,锁得紧紧的,像雪莉·密迈尔斯特恩修女那样。我花了整整五年时间才打开它。你以为如何?”他又诡秘地眨眨眼。
“不怎么样,”我也用开玩笑的腔调说着,“这真够糟的。”尽管我确信自己能保持镇定,但仍对这意外的发现感到吃惊。这发现让我觉得有些不对劲儿。我一下子变得心事重重起来,就像格列佛来到了小人国。我本来以为我是这庞大的犹太人居住区中惟一的外人,惟一一个躲到耶塔避难所中的非犹太人,没想到苏菲也不是犹太人。我有点好奇地思索着。
苏菲在我们面前放上一碟烤好的面包片,在上面加了些金黄|色的奶酪。我们喝着啤酒,吃得特别香。这小小的聚会让我慢慢地高兴起来,喝得微微有些醉意,感觉就像一条猎狗从潮湿阴冷的角落溜到正午太阳直射的地方一样。
“我第一次在这儿碰见她时,”内森说,这时她走过来,在他椅子旁边的一块小地毯上,靠着他的腿很舒服地坐下来。“她只剩下一身破衣服、一把骨头和一缕头发,时间是苏军解放她所在的集中营后的一年半。你那时多重,甜心?”
“三十八,三十八公斤。”
“是的,大约八十五磅。你能想象吗?她简直就是一个幽灵。”
“你现在多重,苏菲?”我问。
“刚刚五十公斤。”
“一百一十磅。”内森解释说,“就她的身高体形而言还不够重。她应该有一百一十七磅,不过快了,快了。要不了多久,我相信就会有一个美国牛奶喂出来的大女孩了。”他温柔深情地抚弄着她贝雷帽下的一缕金色头发。“不过,朋友,我第一次抱着她时,她简直就是一个骷髅。来,喝口啤酒,甜心,它能让你长胖。”
“我那时真算是一个骷髅。”苏菲插言道。她看来心情很轻松,“我看起来就像一个老巫婆。我是说,那种用来吓人的人?稻草人?我的头发几乎掉光了,腿疼得要命,还患了坏血病——”
“是败血症。”内森打断她,“她说的是败血症,但苏军刚一接管那儿,这病就基本上治好了——”
“我得的是坏血病——是败血症。我的牙也掉了!还得了斑疹伤寒,猩红热,贫血。我什么病都有,真的是病魔缠身。”她像孩子似的数着这些病的名字,没有一点自怜的神情,就像在叙说一些宠物的名字。“可我遇见了内森,他很好地照料了我。”
“从理论上来说,是集中营的解放拯救了她。”他解释说,“那时,她已奄奄一息,但已没有死亡的威胁。她在一个为躲避战争出逃的人开设的集中营里呆了很长时间。那里有成千上万的人,没有足够的医疗设施为那些饱受纳粹折磨的人医治创伤。于是在去年,当她到达美国时,仍然患有严重的贫血症,非常严重。我一眼就能看出。”
“你怎么能看得出来?”我问他,对他显得非常专业的话十分感兴趣。
内森开始解释,简明扼要但十分清晰,非常坦率又显得很谦虚。他说,他不止是一名医生,他还在哈佛获得了细胞学硕士学位,正是学业上所取得的成就使他在普费泽获得了一个研究员的工作。这是全国最大的制药公司之一,设在布鲁克林。他没有更多介绍自己的背景,而是说,他没有广泛深入地了解医学知识,不敢冒险对病人进行业余的诊断,然而他所受的训练使他对常见病或一些轻微的病症有着超过一般人的了解。所以,当他第一眼看到苏菲时(“这甜心。”他无比深情而温柔地小声说道,用手抚弄着她的头发),他就十分准确地判断出,她形容枯槁是严重贫血所致。
“我把她带到医生那儿,那是我哥哥的朋友,在哥伦比亚医学院教书。他从事营养学方面的研究。”内森的声音有些得意,但没让我感到不快。“他说我的诊断对极了,是非常典型的缺铁性贫血。我们给这甜心服用大剂量的硫酸亚铁,于是她像玫瑰花一样盛开了。”他停了一下,看着她,“玫瑰,玫瑰,一朵迷人的玫瑰。”他轻轻地把手指在唇上沾了一下,送到她的眉毛上。“上帝,你真棒!”他悄声说,“你真了不起。”
她抬眼盯着他。她看上去异常美丽,但却显得有些疲惫。我想起了昨晚那场闹剧。她轻轻拍打着他青筋暴露的手腕。“谢谢你,查尔斯·普费泽公司的研究员先生,谢谢你把我开得像玫瑰。”她说。我忍不住想:天哪,苏菲宝贝,我们该给你找一个语言教师。
我马上注意到,苏菲的很多措词都来源于内森。的确,他就是她的语言教师。现在,当我听到他细心地纠正她的语法错误时,我对此更加深信不疑。他很细致耐心,就像一个小学教师一样。“不是……开得我……,”他解释说,“要说……让我开得像……。你很不错。要不了多久,你就会说得很好了。你必须要学会,什么时候、什么地方才能在动词原形前加……t·……,什么时候要省略它。这当然不容易,但你知道,学英语是没有捷径的。你必须用你的直觉。”
“直觉?”她说。
“就是说,你要用你的耳朵来学,直到它变得敏感起来。让我举个例子。你可以说……让我像玫瑰一样开放……,而不能说……开得我像……。这没有什么道理,懂吗?这就是语言常常捉弄人的地方。你用不了多久就会学会的。”他轻轻敲着她的耳垂,“用你可爱的耳朵来学。”
“什么语言呀!”她苦恼地哼了一句,丧气地皱起眉头,“有那么多单词。我是说,就一个……速度……,就有……快……、……迅速……、……快速……。都是一个意思!真可恶!”
“还可以说……飞快……。”我又加了一个。
“还有……飞驰……。”内森说。
“……急速……。”我继续找着词儿。
“还有……瞬间……。”内森说,“虽然有点细微的差别。”
“吱溜。”我说。
“别说了!”苏菲大笑道,“够了!英语的单词太多了。法语就简单多了,只有一个单词……vite……。”
“再来点啤酒?”内森问我,“我们把这一夸脱喝光,然后就去康尼岛。”
我注意到内森几乎没喝,而是用百威啤酒大方地款待我,把我的杯子装得满满的,从未让它空过。而我呢,在那一阵子,也开始觉得温馨、兴奋和激动。那种感觉十分强烈,以至于我有些控制不住自己,一个劲儿地直乐,得意洋洋地,就像夏日耀眼的阳光一样。我觉得自己被一双手紧紧地、亲密地、热情地拥抱着,有一种飘飘然的感觉,实际上有一部分是酒的作用,余下的则是各种各样的因素。用那个年代时髦的精神分析法来解释:六月阳光灿烂的日子里幸福快乐的心情,汉德尔先生欢快的“水上欢腾曲”,这间喜气洋洋的房间,从开着的窗户飘进来的阵阵花香,都让我产生了一种不可言喻的幸福感觉。我深信,在二十二岁,或者干脆说二十五岁后,我还从未有过这样的感觉。自从“事业”中断之后,我似乎一直沉迷在悲天悯人的苦恼日子里。
然而,在到纽约的几个月里,这毕竟是我第一次感到快乐。我曾以为这些东西已从我的生活中永远消失:朋友,家庭,和朋友欢聚的快乐日子。我把自己禁锢在一个冷漠的龟甲里,而现在它被完全打碎了。发生在苏菲和内森——这对热心、欢快、活泼的新伙伴身上的事真是太奇妙了。我急切地想要冲过去,带着那种不含任何邪念的兄弟般的友情,紧紧拥抱他们。老斯汀戈,你又从冰冷的海里返回岸上了。我自言自语地咕哝着,对着苏菲傻笑,浑身似乎被百威的气泡包裹着。“干杯,斯汀戈!”苏菲说,把内森刚才硬要她喝的那杯啤酒喝了下去,给了我一个忧伤而动人的微笑。她那雪白的牙齿闪闪发亮,那张幸福的脸庞上还残留着伤痕。我被深深打动了,不由自主地发出一声满足的叹息。我觉得我快要完蛋了。
然而,在极度快乐之余,我仍然感觉到这里有些不大对劲儿。苏菲和内森昨晚上那可怕的一幕,对我来说应该是个警告,这短暂、友好、愉快、亲密的小聚,就像他们之间不曾发生过那样的冲突。但我就是这样一个人,很容易被假相所蒙蔽,轻信两个情人之间的令人恐怖的一幕是极少出现的,他们真正有的是鲜花和爱恋。后来我想,那时之所以会这样想,是因为我太渴望友谊——我被苏菲弄得神魂颠倒,又被那个充满活力、怪戾狂暴却又有着奇异魔力的年轻人的乖癖幻想所引诱。我不敢把他们的关系想成别的什么,只能是独特的充满玫瑰色光芒的结合。但即使这样,在欢乐、温馨和忧郁的背后,房间里仍蕴藏着一种蠢蠢欲动的紧张气氛。我不是说当时那种紧张气氛与两个情人有直接关系,但那是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