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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云错-第7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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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鹰不想打劫朝奉。他只想吃更多的东西。但是馒头的香气往传鹰的鼻子里钻。传鹰就妥协了。二鸟在林不如一鸟在手。眼前的馒头和大钱比理论上也许可以拿到的更多的钱,来得实在。

    他换上新棉袍子,揣着三个钱和一个大馒头,把那袍子买了下来,珍惜的捧着出去了。如果让他知道曾经被他漫不经心丢弃的银票,到底能买多少馒头和棉袍子,他说不定会懊恼得捶自己的。

    有的人视金钱为粪土,不是真的慷慨,而是还不了解金钱的价值。

    朝奉坐在柜台里,愉快的检验袍子上的珠子,果然如他所想,是很好的淡水珠。光是这一笔,就能值十几两银子啦!

    他觉得这个夜晚真是令人愉快,是不是可以下板打烊了呢?他望望外头熹微的月光,还有远方的灯火。夜未央。这个夜晚让他觉得还会发生什么事似的。

    他暂时没有合上门板,袖着手半是打盹、半是出神,守着低低的灯火。又有一个客人进来了。她衣着破烂,不像是有好东西能典当的客人。但是朝奉对她并不轻视。他知道人类的潜能是无穷的。逼到一定份上,人是会去偷的!

    衣着破烂的小偷,也可能偷到好东西。他们只求脱手,甚至不要当票。而朝奉对贼赃可以使劲儿的压价。这是一本万利的好买卖哪!

    他饶有兴味的等着那小偷把东西呈上来。那女破烂把手伸进又黑又臭的衣襟,掏了半天,没掏出什么来,忽然把衣服散开了。

    她的身上也不怎么干净、身材不怎么好、也不怎么年轻了。但是好歹还是个女人的身体。现在她就打算拿这身体换口饭吃。

    她低着头,等着,因为冷,微微发着抖,皮肤的颜色更难看了。有点害羞,把头埋下去。但也不敢埋得太低,因为有人说过她的脸长得还是可以的,特别是侧着看。所以她侧着头,稍微让客户看到一点点,希望可以为她加分。

    柜台里冷静如死。女破烂等了一会儿,大气都不敢出。房间里只听到她牙齿打架的咯咯嗒声。如果可以,女破烂恨不能跳进柜台,趴在男人身上,抱住他,这样至少可以暖和一点了。

    一个人快要冻死的时候,廉耻还在其次。女破烂已经过了考虑廉耻的奢侈了。

    忽然之间朝奉叫了一声:“涵娘!”这时候的“娘”并不是“大妈、妈妈、你老了”之类的意思。“姑”也并不单是“妈妈的姐妹”。这两个字都表示年轻美好的女性。所以很多人用它来命名。

    女破烂一听“涵娘”两字,如被蛇咬,抖簌了一下,迅速的把衣襟拉拢,埋头往外冲。朝奉一时激动,从柜台里跳出来,追上她,拉住了叫:“涵娘?”

    女破烂绝望的抬起了眼睛。镜头一晃到第二天,还是这个当铺。阳光铺了满地,像是烂银子。有几颗扯下来的珠子滚落在地上。有血迹。但是流出血的尸体已经跟人犯一起被押走了。

    人犯是个光身子的女人。衙役们津津乐道:“m的!一个老娘儿们也敢杀人!——还光着身子!”其实当时她并没有丢掉衣服。只是破烂的衣服并不牢靠,在与衙役们的拉扯之间,就像旧纸片一样的破碎了。露出身子。那身子依然脏污、形状不算很好、并且不年轻了。但只要是“光着的”,衙役们就还是愿意津津乐道。就因为他们是男人。

    他们在那当铺里,做着最后的扫尾工作。把墙角地上的小珠子也找到,拿走了。这些是以“证物”的方式没入官中的。最后的下场不好说。大部分成了太太鞋上的饰物、小妾盒里的添妆、或者被赏给得脸的丫头去了。有的“证物”甚至连在案卷里被列明的机会也没有。就好像它从来没在世上出现过一样。

    本地的太守稍微有点操守,还是把这些珠子在案卷上列明了。在他的英明领导下,本地的仵作查出来,这些珠子是从一件衣服上扯下来的。那衣服是朝奉刚刚收进去的。

    由此,太守得出结论:朝奉刚收了衣服,珠光外泄。女破烂从门首进过,见财起意,想盗窃不成,以至杀人。

    那杀人的证物:当铺的裁布刀,还沾着血哪!

    太守觉得他的理论编得很圆。能当上地方官的,除了要懂人情世故之外,一般还都要有一套编故事的能力、以及坚信所编故事即为真实的能力。

    不过那女破烂始终嘟哝着什么“冤家”以及“上辈子我欠他的”之类的话。这太守还颇有操守,留了个心眼,多去调查了一番。

    调查果然有结果——幸亏朝奉跟那女破烂住得离本地不远——那女破烂在成为破烂之前,倒是有正经住处的。她爹娘死得早。她在一个大户人家里作女佣,作了些年,存了些钱。太太要把她嫁出去。她自己给自己作主,找了个老公。

    那老公吃她的用她的,倒也不算倒插门,仍然维持着他自己的姓氏,做着家主。女破烂肯出钱供他,自然是有原因的——他比她年轻,长得还好看。可惜他做人就不是那么好看了,爱打老婆。

    很多人认为男子汉只要其他方面顶天立地,打打老婆不算大毛病。那是因为他们没做过被打的老婆,或者认为作一个被打的女人那是前世不修、今生的报应。打人的是替天行道来报应她们的。至于他们这些看戏的,只要作好当今社会要求他们的本份、偶有出轨再去捐点钱修修来世什么的,就不用怕了。

    那女破烂在成为破烂妇之前,也去捐钱修了来世。只可惜她的今世就要过不去——为了她一个菜做得不合老公口味,老公发了火。她居然敢还嘴。她老公揪着她,几乎没把她从窗口丢下去!

    这次事件令女破烂痛定思痛,觉得不能再这样过下去了。她请求与老公和离。

    那时的女人不能休夫。如果老公也不肯休她,她是跟他拆不开的。为了让他答应休她,她不得不又出了一笔钱。

    这笔钱让她一生积蓄为之一空。而那男人就有钱去做小生意了。女人想着只要有两只手在,还能把钱赚回来的。她不怕吃苦,去做了洗衣妇。

    大概只是做了一年吧?她把主人家的衣服洗坏了,不得不又赔了一大笔钱。

    她说是主人家讹她的。据说是因为主人**她不成,所以拿这个坏招来陷害她。然而家主婆坚决否认了这荒谬的指控,说是她想故伎重施****主人,可是没有得逞:“看那婆娘的臭皮肉!谁要睡她呢?”

    后来渐渐又有传闻出来,说那主人想睡那女人是真的,但是被家主婆撞破了。家主婆很恨这洗衣女人,就有意弄坏衣服要她赔。这传闻如果传到家主婆耳朵里,是要被家主婆撕嘴、举着鞋底追打过一条街的。不管怎么说,洗衣妇就这样败落了,最后连个栖身之处都没有,成了个女破烂。

    而那男人的小生意做得还行,最后回乡开了个当铺,不用到外头风吹雨打了。

    时过境迁,有一个寒冷的冬夜,那女破烂冻饿得不行,终于要出个下策,找人卖皮肉,好换一碗饭。她走进一个当铺,正遇见以前的男人。新仇旧恨交织心上,她就拿起裁布刀,把朝奉给捅了。

    ——以上,就是太守结合新情报,完成的新故事。

    这个新故事就是他公正开明、勤聆民风的证明。他觉得这是可以上报讨赏的。

    至于破烂妇还嘟哝着什么不满的话?似乎是说那朝奉拿刀剔珠子,拿出来追她,要跟她相认,她没脸认,推托拉扯间,他摔了一跤,刀子才不小心扎进他要害的?——嗐!凶手终归要给自己推托之辞的!这话如何听得。

    她还说什么她如果杀人,不会主动报官去?——拜托!她也没有报官啊!只是在杀人现场来回徘徊,人家看见她可疑,才报的官。

    总之这些杀人凶手很可能脑子有毛病,所以时而嚎啕大哭、时而大喊冤枉、时而又一切都认了——只要你板子打得够漂亮,把他们坏了的脑子打好!

    太守就这么上报结案。然后很快,上面就派了一个大官下来。

    这是钦差、听说是督国殿下的心腹,姓安。

    这位安大人真好看。太守是这么想的。男人少有长得这么好看的。更少有长得这么好看、还英气的。更更少有这么好看又英气了、却让人心里发毛的。

    太守看了看炉火的方向,想,火还是要烧得旺一点才好。

    安大人却不怕冷。他拥着白狐的大裘,益显得唇红齿白、鼻梁英挺。(。)

第二十四章 要务办理() 
安小羽不惮其烦的过问了案情、又看了证物,很称许太守办的案,许诺说太守一定会有前途的。om太守大喜,请安大人入席。

    安小羽很随和,用了餐,也笑纳了太守的孝心。

    然后安大人的下属来报:“人找到了。”安大人就欠身对太守一声“请了”,道:“本官还有要务办理,少陪了。”

    太守一路恭送,将他送出去。回来之后,他的全家都还处在兴奋的阶段。连他一向比较端庄的夫人,都忍不住道:“安大人好相貌啊!听说还未娶妻?”

    太守看了看那些含羞掩面的小女儿们一眼,无奈的对夫人道:“没娶妻,也轮不到咱们!”要是这么容易就定亲了,那人家早就有妻房了好吗!

    那传鹰仍在这一带界面上流浪。看他是在雪谷里失去了记忆,否则不会像孤魂野鬼一般没有方向,连谋生的手段也没有。

    而青巾军也真是被镇国王给困死了,外头失了眼线,不然见到传鹰,就可以把他带回去,免他飘零。

    有那么几次,传鹰确乎是从天宝商号的店面前走过。但是天宝商号里的人作人员,大多数只是普通的商业人员而已。就有那么几个,是知道内情、又见过传鹰的,没那么巧在这里。

    传鹰从当铺出来之后,根本不知道他走了以后出了人命案。他吃完了拿来的馒头。后来又花完了三个钱买了馒头,有肉的有菜的。肉的比菜的好吃。一会儿又吃完了,这才发觉钱真是不经花、吃东西真费钱啊!

    他也奇了怪了:他已经买最便宜的东西了――至少铺子里的人说这馒头是最便宜的了。怎么还是不经吃呢?

    他哪里知道:普通百姓基本不靠买外头做好的东西填肚子!买米买面买菜自己做!再省的还挖野菜拣菜皮吃!顿顿下馆子哪儿成呢?

    再说天又黑了,越来越冷了。传鹰头一天晚上就是将就过去的。第二个晚上实在不知睡哪。他走到一个老区,房子东倒西歪就像废墟。在一个屋檐下,有个洞不知像窗口还是像狗洞更多。里面探出两个头,一个男人一个女人。

    男人对传鹰死盯着,亮起嗓门叫他。传鹰停下来,朝四处看看。

    他一叫,其他洞口后面窥视的眼睛就缩回去了。男人对传鹰道:“叫你!你快过来。不然你把我撕开!”

    传鹰想:他能撕开我?他有这么本事?

    传鹰就盯着那男人看,也注意到旁边女人有一只眼睛被揍青了。他慢慢的走近男人,还是看不出那男人有什么本事。

    那男人看他走近了,也惊愕于他的身材之高大、肌肉之健壮。不过传鹰力气还是很衰弱,脚下虚浮、气色不好。男人就斗胆抓住了传鹰的衣襟。

    传鹰觉得很难受。不过那女人嘴巴慢慢的动着,嚼着什么。传鹰被食物吸引了注意力,就没有挣脱那男人。

    那男人看传鹰很老实,就放心了,抓着他的衣服问:“你是哪儿来的?”

    传鹰想了想:“山。om”雪山是他最早的记忆。

    男人更放心了,又问:“你要到哪里去?”

    传鹰无法作答。男人有数了,道:“你是干啥的?我看你是个小偷吧?”

    传鹰很愤怒。他瞄着男人的头,想把男人的头拧下来。

    男人被他的目光看得有点慌,怒色更浓道:“你敢这样看我?我把你的脑袋打破!你小心点。”他一边说一边打量着传鹰,问:“你身上有多少钱?”

    女人拼命朝传鹰做眼色,似乎是叫他客气一点。但传鹰实在没钱,就老实道:“没有。”两个字显得硬梆梆的。男人冷怒的瞪着他:“什么意思?一个钱都没有?”传鹰只是摇头。男人对他道:“好啊!你还穿着我侄儿的鞋,啥意思?给我!”

    他看中传鹰那双鞋还可以,要那双鞋。传鹰不想再理他了,往后一挣,就从他手里挣出去。男人痛骂,要跳出来追传鹰。女人拉住男人,似乎是劝他积点德。结果又被男人打倒在地。

    传鹰怒了,回过头,扳住男人的肩。

    要是照他受伤之前,这一搭手,就能把男人按到地里去!但现在肋部疼痛,有力使不出。那男人也是练过的,鼓起双腮,脸色发红,双掌横胸,五爪似钩,掌心发烫,一起朝传鹰推出。拇指如龙头般翘在前面,扎到了可以让人血流如注。

    传鹰肩膀一让,脚下有真章,肘部一转,旋即在他的胸上猛击一记。那男人惨叫一声,倒地不起。

    无数洞口后面,有无数的眼睛闪了闪。没有一个人敢出头。

    传鹰打倒了男人,愣了愣,想起他家可能会有吃的,又慢慢往回走――肋部妄动力气牵动伤口,痛到不行。

    女人还在窗口那儿,一动都没动,看着传鹰走过来,也好像是吓傻了。传鹰呆了呆,正想着怎么跟她说话呢,有一只狗小步跑了过来。

    传鹰一看有门,就拿这只狗果腹好了!不过,狗有尖牙,也凶!现在传鹰的力气稍微恢复了一点点,可惜还不够。他还是没本事举手就打死一只狗,跟玩儿似的唉,当年的英雄豪力。此情只待成追忆!

    那只狗,他打了好久才打死,自己也挂了彩。

    女人在窗后看着他打狗的壮举,深为感动。他拖着狗走了,女人悄悄的从洞里溜出来,跟在外面,想着:跟这个男人走,也许会比前面一个男人好一点?

    可是她还是太胆怯,没有敢跟得很近。跟了一会儿,跟丢了传鹰。她沿着墙慢慢滑到地上,不出声的哭:她知道她的人生已经没希望了。

    传鹰带着伤,感觉到后面有人跟踪,就甩开了。这个举动多消耗了他一些体力,但是那只狗却给了他很多的滋养。安小羽拜访太守时,他吃完了这只狗,觉得自己恢复得更好了。再打一只狗,他肯定不会受那么多的伤了!

    他在路上走着走着,想着下顿的伙食在哪儿呢?

    他的眼睛往路边溜,想再抓只狗:他发现在人们居住的地方,狗是最常见的动物了!而且不像鸡那样被人保护得那么好。他上次吃的饭,就是狗,这是有原因的。他以后一直吃狗好像也不错。

    他眼角溜着墙根直瞟,忽略路上所有人投给他的异样目光。忽然之间,有双很漂亮也很干净的靴子站在了他面前。他抬头,看见雪白的狐毛。

    这狐裘价值千金。传鹰想的只是:如果是只真的动物就好了,可以抓来吃吧他现在知道人是不可以随便抓来吃的了,却哪里知道,这一件衣服,可以抵过几条人命哩!

    安小羽拥着狐裘,凝视传鹰,目光闪闪,似乎很同情的问:“怎么,冷吗?”

    传鹰逞强:“不neng!”可怜冻得都有鼻音了。

    安小羽伸出了手,手里一块肉。传鹰两眼顿时放出光来!

    就用一块肉,安小羽把传鹰招走了。传鹰发现自己到了一个类似道场的地方,又据说叫作学院。学院里已经有一些“学生”,有的跟他一样面有菜色、有的则是满面红光,但有一点很相似:都闪烁着某种激动、或者说贪婪。

    据说在这里可以学到至上的秘法如果你能把其他同学都打倒的话。传鹰对那些并不在意,只是喜欢吃饱穿暖的感觉。

    在安小羽的学院里,的确是可以穿衣吃饭,米面管饱。就是有一点:普通的饭不好吃。只有中餐,是特别配料,不但特别好吃、而且还增灵力!然而份量特别的少。你想多吃的话,就要靠抢!

    所以在学院里,每到中午,就是一场恶斗!

    一到投食的饭点,那就是一场血雨腥风啊!有些脑子够好的,还合纵联横,发展出了团体战。每天中午开战信号,叫作“午时已到!”

    午时是开斩的时间。饭点的团体战,也的确会是出人命的。因为安小羽在学院里不禁止杀人。传鹰也不介意杀人,他觉得这样抢饭吃也挺好的。干脆!

    打死的人,安小羽就喂给血杀鼠了。死人的等级越高、死得越惨,血杀鼠就吃得越开心。安小羽的灵力也提升得越快。

    他这是像在喂蛊虫一样。蛊虫们忽然争斗、越斗越高明。等到最后一只蛊虫吃下去,那肯定是大补啊!

    上次他被思凌打得差点魂飞魄散,之后就得到教训了,不急着去打,先提升自己再说。上次他被打得差点死掉,太子督国也得到教训了,对他比较珍惜使用了。他要的滋补,太子也基本会满足他。

    而思凌在夏再道那里,也得到了再生花。可惜还不能使用。她可不想像夏再道那样,整天都要种在泥土里!

    思凌试过,是不是可以用烟花诀制造出幻境,让再生花以为已经呆在泥土里了。她就可以带着它到处走了?

    结果是,再生花并不排斥烟花幻境,但是也不再生长。

    看来烟花诀无法提供再生花成长需要的养料。它还是需要真正的泥土。这可怎么办呢?思凌犯了难。

    夏再道与再生花解除契约之后,倒是不怪思凌夺了灵器,而深深感谢思凌将他从泥土里解脱出来。他帮思凌出主意道:“我听说有个奇人,名为敖灵灵,人送外号六合仙女。她手里有一种灵泥,很有滋养之功。如果能做成个花盆来种再生花,也许就不需要再种到地里去了?”

    思凌笑问:“咦!有这么好的事,你怎么不去找她?”

    夏再道惭愧道:“我发现自己要被种在泥土里的时候,已经晚了。我自己已经走不开了,也派了徒弟去找,哪里找得到。不过公子吉人天相、天赋异禀,本事应该比我高超。你应该能找到的。”

    李烟原在山谷中等着,看山中灵光变幻,想着思凌应该能得手了。思凌放出烟花信号去,李烟看到,就上了山来。

    思凌把再生花给李烟看、把夏再道的话也告诉李烟。李烟道:“听说是‘六合仙女’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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