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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歌忙喊,“你拿个床单干嘛去”
那床单偷偷摸摸的洗还来不及呢,这家伙这么就大张旗鼓的往外拿去呢
“我娘说第二天要把这床单挂在院门口的棍子上。”
明歌想象了下那画面,立刻满头的黑线,“滚回来”
宋小壮麻利的滚了回来,“媳妇,啥事”
“把这东西放柜子里”明歌顿了顿补充,“这种东西干嘛挂门上去,你不害臊我害臊。”
“媳妇啊,这可是你的骄傲呢,以后左邻右舍的来了,一看到门口这床单,就知道媳妇你以后是个能给宋家光宗耀祖的好媳妇。”
宋小壮说这话时候一脸的傲娇与得意。
~~~看到大家都吐槽宋小壮,胖胖我实在心伤,人丑就不能迎娶白富美啦,你们让人家马云可咋活哟
第1012章 通房丫头()
这和好媳妇有嘛子关系
明歌忍无可忍一巴掌拍在了宋小壮的头上,“有本事你挂出去”
宋小壮不懂为嘛明歌不让挂,毕竟这是家家户户的习俗哇,不过一看明歌生气了,而且还罕见的打了他,难得平日里温温柔柔的媳妇动了怒,宋小壮立刻媚着笑脸将床单扔进柜子里,又搂住明歌摇啊摇,“媳妇说啥就是啥,媳妇说不挂出去,咱就不挂”
这笑容挂在宋小壮猴瘦猴瘦的脸上,怎么看都有种贱兮兮的找揍一般的赶脚,明歌横了他一眼,“趁大家还没起床,你去打点水,我把床单洗了去。”
“干嘛,干嘛洗啊”宋小壮虽然是个大男人,但也知道那点落红属于一辈子难得一次的珍贵东西,他一脸不解的瞅着明歌,“你要不想挂外面,咱把床单压箱底也成,不洗好不好。”
明歌指了指炕上,“就这条单子我最喜欢,不洗没铺的了”
穷人家里就这样,床单被褥能有两套换洗就很不错了。
宋家还是因为宋掌柜在布庄里呢,所以这床单被套都料子都不错,可那也没多到可以有个三四套的给明歌压箱子。
宋小壮委实不愿意,“咱现在有银子,媳妇咱再扯块布好不好,这个留着以后压箱底好不好”
“我不喜欢留着它,看见它我身体就疼的慌”明歌自去洗脸,“你要是想留着就留着吧,别让我看到”
明歌要是还坚持洗了,宋小壮倒是会和明歌继续整一番大道理,可是明歌这么一说,宋小壮突然就觉得,好像是自己想太多,还以为这床单对媳妇来说意义非凡呢,可貌似媳妇对这单子没感觉
他见明歌要洗脸,忙说,“我去生火热点水。”
“不用”明歌从屋子的水瓮里舀了水,洗了脸,又开始梳头,“我习惯用冷水了”
宋小壮觉得,自家媳妇这还是在生气,要不然也不会不看他的脸啊,他颠颠上前,“那我给你梳头”
明歌就把梳子递了给他。
立刻就觉得自己双手担负重任的宋小壮无比紧张又虔诚的帮明歌梳着头发,“媳妇的头发真好,缎子一样一样的,媳妇头发香喷喷的,真好闻”
这家伙到了白天时候,立马又是嘴上抹了蜜般的样啊。
两个人换了衣服,自去了正屋,宋母正在西边灶房烧火做饭,明歌上前去帮忙,捯饬出了一桌子的菜,那些个亲戚们也都来了,大家围了两大桌子,明歌一一认了亲,这些人又给了明歌见面礼,一大家子热热闹闹吃了饭。
这些来吃饭的都是宋家最亲的人,吃完饭,明歌又由宋小壮领着去左邻右舍那里走了一圈。
估摸着是宋小壮对宋母说了什么,宋母也没同明歌问起床单的事,中午一家人坐一起,宋掌柜难得的和明歌打听郑玉珠的打算。
布庄的生意还算不错,只是一只没有扩大,眼看着布庄周围的店面又是装修又是合并越做越大,布庄还是以前的样子,宋掌柜和郑玉珠提了几次想装修布庄的事儿,不过郑玉珠都以她完了看看再说给打发了。
如今宋掌柜提起这事儿,明歌比较委婉的说,“小姐和姑爷的关系有些紧张,怕是没心思用在布庄上”
宋掌柜就叹了口气。
对手越做越大,他这小布庄再不改头换面一下,迟早要被挤得没生意,虽说不管赔不赔钱和他没关系,可总归是他的心血,总不喜欢自己经营一个赔钱的布庄,这要说出去得多丢人啊。
到了三天的时候,明歌回门,宋小壮借了一辆牛车拉着明歌一起回了柴家,柴母私下里自是要拉住明歌一番询问的,明歌一一耐心答着说了没事这才放心。
一大家子又吃了顿饭自不提。
回到刘府的时候,明歌还恍惚着有些没法子反应。
虽然走了不到半个月,可总觉得离开这刘府大半辈子了般。
宿主她知道自己顺顺当当的嫁给了宋小壮,应该会很欣慰吧。
宋小壮虽然长得瘦小,可满满的一颗心绝对的全都扑在了宿主的身上。
明歌这段日子和他相处,分分钟钟都能感觉到他的那种腻死人一样的爱意,完全是那种一腔热情毛头小伙子的初恋啊。
可要说这孩子是毛头小伙子吧,他在和别人相处的时候,却非常的世故油滑,和人打交道分分钟钟能把人忽悠的和他成八拜之交。
这小男人,搁现代社会绝对是个非常好的传销骨干。
两个人进了刘府,得去给郑玉珠和刘翼磕头。
恰好刘翼在书房见客,不在主院
明歌和宋小壮就给郑玉珠磕了头,郑玉珠赏了明歌一套头面,有问了明歌庄子里的事儿,这才让明歌退下。
秋歌几人也都送了明歌首饰。
尤其是秋歌,大概因为刘翼对她不错,她送明歌的是一套银头面,算是很贵重的东西了。
明歌这一次主要是和郑玉珠请示她以后负责哪一块,因为毕竟成亲了,就不能在房里担任大丫头的职责,早在成亲之前,明歌已经把自己手边的事全部和墨玉交管了。
只是郑玉珠似乎没想起这事一般,并没有给明歌安排差事。
明歌干脆和宋小壮一起又回家,路上的时候,宋小壮干脆和明歌商量,“要不你别去小姐那听差了,你放心,我会好好赚银子,会让你过的不比在小姐那差。”
明歌真是感动,但对于奴籍的这些人来说,有一个在主子身边做内应的,简直是等于一人得到鸡犬升天,宋家对明歌这么客气,大部分原因也是因为明歌在郑玉珠的身边听差呢,毕竟朝中有人好办事不是
如今宋小壮能说出这话,对明歌来说,还真是有些意外。
意外之余,她也在思索这事的可行性。
如今郑玉珠没给她安排差事,估计是想借助这次机会磋磨磋磨她呢,明歌干脆趁着这时间,想和宋小壮跟着商队出去溜一圈。
第1013章 通房丫头()
自然,不是太远的地方,一个月就能走个来回。
明歌觉得以自己如今的身份一旦和郑玉珠闹翻,整个柴家和宋家都是在江洲城待不下去的趋势。
她必须得找到一个有力的靠山。
可像她这样的奴籍,还是个女流之辈,想在一时半会的寻求个靠山,多多少少都算是件痴心妄想的事儿。
离开江洲城的时候,明歌也打听清楚了刘翼身边那位叫刘曦的是谁。
刘翼是皇室偏支,在这江洲城里是个土霸王,可一旦去了皇城,还真什么都不是,刘曦乃是如今皇帝的亲弟弟,也是刘翼的堂哥,但这个堂还不是亲的
刘曦与皇帝却是真真正正的一母同胞,所以虽然是个王爷,却领的是实权,据说这一次是奉命来江洲视察。
至于是来江洲视察什么,明歌具体的便打听不到了。
她依旧是是一身的男装,宋小壮非常体贴的给她戴了一个斗笠,两个人搭乘商队里的车子,五天多的时间就到了隔壁的吴城。
吴城再过去,就是边关之地,宋小壮有时候就是和商队们一起穿过边关的森林以及戈壁滩,去邻国的城里淘一些物件儿回来转卖。
这一次的目的地就是吴城,明歌说想出来走走,宋小壮便带着明歌来吴城转悠,大概是因为离得边关比较近,吴城里的东西五花八门,人流量也要比江洲要多。
明歌第一个去的地方是赌坊。
在吴城停留了两天的时间,倒是把赌坊转悠了个遍,当然,怀里的银子自不必说。
她和宋小壮每天四处转悠,宋小壮是看一些商机铺子,明歌则是听着这些街摊小贩们的各种对话。
听说最近吴城的郊区开辟了一个马场,好多人都去了那边打闲工赚点铜板花,当然也有在议论,官府们弄这么大一个马场,该不会是要和隔壁国家开打呢吧。
这话题大家都比较感兴趣,不过大部分人都没觉得能打起来,那马场多少年前就开始计划着建了,朝廷拖延了这么长的时间,这一次看似是真要动工了,可能不能建起来,就算建好,里面会不会养马还是两说呢,万一里面养的是羊呢。
明歌又拉着宋小壮在铁器铺子一条街上溜达了一圈,对这个时代的铁器以及各种武器有了点了解后,对自己的未来总算有了点规划。
等听说自家媳妇要开个铁匠铺子,宋小壮瞅了瞅自己这没半点肌肉的胳膊,又瞅了瞅自己这瘦小的身板,一脸纠结着思考媳妇这问题的可行性。
“不是要开铁匠铺子,是我想租个铁匠铺子打几件东西。”
宋小壮很好心的为自家媳妇科普,“媳妇,打首饰是去首饰店里,不是在铁匠铺子。”
明歌横了他一眼,“你就说你出面给我租不租”
就媳妇这招财进宝的能力,别说租个铁匠铺子,就是给媳妇租天上的月亮都可以,宋小壮颠颠着答,“租,租”
租了个铁匠铺子,明歌花了两天的时间打了几件铁器,这才让宋小壮带着这东西在铁器一条街上去卖,开个天价,每天反复吆喝几声就行。
宋小壮看了明歌打的那些个东西,一脸的懵逼,他都不知道他家的媳妇会打铁器,最主要的是,打出来的这些东西实在太高大上,连他这么个走南闯北的人都不认识,更何论别人,媳妇儿要天价,会不会有不识货的把他给砸死啊。
自己会打铁器,明歌对宋小壮的解释是,明歌自己无意在郑玉珠的陪嫁箱子里看到了一本兵器大全的书籍,这些都是她按照那上面的打出来的,至于那本书貌似已经被郑玉珠烧了火了,所以这事宋小壮可不要告诉别人去。
宋小壮打死也不能告诉别人去啊。
只是媳妇懂的太多了,令他觉得这金凤凰自己要抱不住了咋办
本来对媳妇打出来的这些个东西宋小壮其实没多少能卖出去的希望,他觉着最好卖不出去,他还想留着传儿子传孙子呢。
以后向儿孙们炫耀一下这是自家媳妇打出来的铁器,多有成就感啊。
然而没想到,第二天的时候就有人上来问了价,听了宋小壮的介绍,直接扔给了宋小壮五百两银子把东西买走了。
连带的宋小壮也被这两人带了走。
明歌并没有和宋小壮一起,她在客栈里修炼着呢。
她估摸着自己在吴城耽搁了这么久的时间,郑玉珠要是派人找她知道她出门溜达去了,估计会立马和她翻脸。
所以这一次在吴城,不管怎么样都得先找个大佬靠着。
等宋小壮点头哈腰般的领了刘曦进了客栈的时候,明歌真有种哔了狗了般的心情,真是到哪里都能遇到这厮,这厮不会又是来砸场子的吧。
亦或者,吴城马场的事儿,其实是刘曦负责
不过,刘曦身边怎么还跟着刘翼,刘翼可是认识宋小壮呢,宋小壮没傻乎乎的和这两人说出自己的身份吧。
突然又想起,自己男装的样子,好似这两家伙也认识。
刚要下楼的明歌立刻转身回了房间,想了想后马上坐在了梳妆台前,快速的开始在镜子前化妆,她这打铁匠,怎么也该有张狂傲不羁的脸。
“柴弟,柴弟,有人找你呢”宋小壮让刘翼和刘曦在楼下等着,他自己蹬蹬蹬的上了楼一脸的兴奋激动,不过就算如此,他总算还记得在外面怎么称呼明歌。
明歌开了门,正要冲进门的宋小壮生生刹住了脚,一脸惊讶的瞪着眼前的人。
眼前的人穿着一身的黑袍,头发乱蓬蓬的,两侧有两根乱糟糟的小辫子,脸上的鼻子上下巴上有两颗偌大的痣,鱼泡泡眼睛小的只有一条缝,就和没睡醒差不多,脸和露出的脖子更是黑碳一般,一看这人就是常年晒太阳。
宋小壮愣愣了片刻后,抬头看了看房号又瞅了瞅屋内的摆设。
不等这家伙脚步后退,明歌伸手一拉,已经把宋小壮拉进了屋子里。
第1014章 通房丫头()
“是我”明歌压低了声音说,“我是你媳妇”
宋小壮依旧傻愣愣的,有点没法把眼前的人和自家那个貌美如仙的媳妇儿联系在一起,他眼睛瞪大大的,都快要溢出泪了,口中声音呐呐着许久才能发声,“媳,媳妇”
“这样打扮是不是挺有世外高人的感觉。”明歌说,“你今天怎么这么早回来,东西卖了”
这话题一转移,宋小壮立刻点头一脸的惊喜,“媳妇,五百两,卖了五百两”他顿了顿,似乎终于想起了什么般,“不过买家是江洲王刘翼,媳妇,他认出我了”
“那正好,我这样他肯定认不出来”
这倒也是,虽说如此吧,可是想到自家媳妇要挑大梁和男人去打交道,宋小壮总觉得哪里怪怪的。
明歌和宋小壮一起下了楼,就看到了靠窗桌子处坐的刘曦和刘翼二人。
因为刘翼认出了猴瘦猴瘦的宋小壮,这两人也就没再隐瞒自己的身份,这次找明歌,主要是想问明歌做的那些铁器有没有图纸以及还有什么新鲜东西。
明歌在这两人面前号称自己是炼器界的明月大师,不管是木器还是铁器,没有她拿不出手的东西,不过她让她出手,价格是个问题,一般人请不起她,她也不屑为那些不识货的人卖力。
嗯,自称大师的明歌极尽傲慢与偏见,对眼前的两人身份更是没有半点敬畏或者谄媚之意。
她若是谦卑恭敬,或许刘曦二人还会把她当个比较幸运点的打铁师看待,如今明歌这么酷拽霸,又自称大师,刘曦二人在她面前立刻就端不起架子了,为了这种天才型的人才,他们两不仅不摆谱,还各种谦卑。
一侧站着的,一直面无情绪的宋小壮同志今天终于又从自家媳妇那里学了一套忽悠人的本事儿。
明歌自己也是有真材实料的人,也不高谈阔论,她说起马鞍马镫之类的实在内行,且在箭弩这种兵器上也别有见解,她虽然话不多,且语气忒傲慢,可耐不住能将刘曦和刘翼忽悠住。
等说了一会,明歌慢悠悠的喝了杯茶继续说,“其实一直在塞北之地,这次来吴城,算是特意把二位引出来的”
刘翼两眼一瞪,倒是刘曦若有所思着说,“明月大师可是有什么事需要我们帮您”
“还真有件事需要你们帮忙”明歌指了指身边站着的宋小壮,“我瞅中这小子,也是因为这小子娶了个好媳妇他家媳妇当年与我有一面之缘,我落魄之时,那小丫头与我有一饭之恩,我一直托人打探她的下落,如今得知那丫头在江洲王府中做事,所以才引了你们出来”
明歌这么一说,刘翼的脑子里立刻就出现了明歌羞怯的小美人样子来,不等明歌继续说下去,他立马接口,“你说的是明歌那丫头吧,那丫头素来机灵,心肠又好,能和前辈结缘还真是她的幸运”
明歌微笑不答,同样黑黄的手一下又一下捋着她自己掉在前胸的头发梢,“我大限将至,本以为这一身的本事要带进黄土坑里去了,没想到还能遇到有缘人,千里马需伯乐,难得你们二人能慧眼识珠,我会竭尽所能的帮你们,不过我那有缘人,也希望你们能照应一二”
听明月大师这口气,是要将自己一身的本事传给宋小壮。
刘翼想到猴子一般的宋小壮是因为明歌才有的这么一个机会,只悔得恨不得回去立马把明歌直接纳了在身边。
刘曦刘翼生怕到手的这么一位大师转眼不见,立马就让人派了马车将明月大师和宋小壮接到了刘曦下榻之地。
明歌性子古怪,自然是给她拨了一个独立的院子,又吩咐人将明歌单子上列的那些东西以最快的速度备齐。
明歌那龙飞凤舞般的大字让刘曦暗暗又吃了一惊,从字看人,刘曦更加肯定明歌是个高人了
这厢安排着明歌的住处时候,那厢刘翼已经打算派人回江洲城去把明歌请来。
不过明歌先一步嘱咐这二人,“我那位有缘人,你们不要去惊动她,我想着帮她一把让她过的好点便罢,当年一饭之恩,或许连她自己都不记得了呢。”
刘翼哪怕是蠢蠢欲动,也只能作罢。
倒是明歌,发觉宋小壮没有什么炼器天赋后,每每捶胸顿足,后来只得对刘翼刘曦说,“我时日不多,你们挑选一些有资质的匠人,我将自己的手艺传给他们”
但是,宋小壮总不能没事呀,明歌干脆问刘曦,能不能让她在吴城置办宅院,她想把宋小壮和柴明歌安排在这边。
这种事,刘曦抬抬手指就能办到,不仅出钱为宋小壮买了宅子,还帮宋小壮买了两铺子。
江洲王刘翼表示很郁郁,他觉得在江洲也可以将宋小壮和明歌安排了啊,江洲是他的地盘,有他在,谁敢欺负明歌,奈何人家大师扫了他一眼,说了句,“你这人面相一看就是好色之人”
江洲王刘翼那个冤啊,这一次为了能在刘曦的手中得到马场这差事,他真是就差没在自己脸上贴有为青年几个大字了。
好不容易在刘曦面前刷脸刷的不错了,却又被明歌这一句话给拖了后腿,他要真好色倒也罢了,可他自认为自己是个对酒色财气都不迷恋的三好青年。
偶尔说起了邻国的马背上这些器具,刘翼咬牙切齿般的感慨,“先前在江洲城看到个瘦猴子眼尖手快的,本来还想着让他为国效力呢,没想到那家伙一点都没有明月大师您的宽广胸襟,两条腿跑的贼快”
“他是否长相不错”
“一副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