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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前后一分,一刀一剑你进我退,避实击虚,配合得丝丝入扣,片刻间,便把姑娘累得香汗淋漓,顾此失彼八方追逐,被缠得逐渐失去冷静。
一比一,她如果仍然保待不伤人的心态,胜算本来就有限,两个中年人的武功比她差不了多少。二比一,缠住她绰绰有余。
再缠下去,她必定是大输家,如果落在对方手中,后果她不敢想像。
有关后果的严重性,她并没有想到天马牧场,而专注在文斌的安全方面。
天马牧场与目下的情势毫无干连,这两个人十之八九是冲文斌来的,她如果不幸落在对方手中,文斌哪有活路?
这后果严重得令她不寒而栗,决不许可这种后果发生。
终于,她激起了拼的念头。
对方避免和她硬拼,相互掩护死缠不休,所以她必须制造让对方不得不拼的机会,以便一举击溃对方夹攻游斗的联手合击技巧。
那位留鼠须的人是主控,剑势诡奇辛辣,也是负责引诱她发招的主宰,替使单刀的同伴制造侧击的机会,主从的态势明显,也表示使单刀的人,实力稍弱些。
她智珠在握,立即移出受夹攻的不利位置,不再理会留鼠须的中年人,盯牢了使刀的人紧迫发招,仅攻了五六剑,夹攻的游斗阵势自行瓦解。
铮一声狂震,火星飞溅中,单刀封住她的快攻织女投梭第一剑。
单刀急扬,刀上的劲道比她的剑差了三四分,空门大开,她的第二剑跟踪追击,锋尖光临对方的左肋,主宰了对方的生死。
留鼠须的恰好绕到她身后,仍然救应不了锋尖下的同伴,情急之下要拼个两败俱伤,剑排空而至,指向她的背心,一命换一命。
动刀动剑相搏,本来就是严重的生死大事,决不可以当作儿戏,不能把性命拿在刀口上玩。
绝大多数的人,没有真正玩命的本钱,因为任何事都可能出意外,相搏时经常会变生不测,很可能在电光石火似的刹那间,突然失去控制把命玩掉了。
这两位仁兄以为已可控制全局,以为主宰了小姑娘的生死,游斗得心应手,自以为已经绝对控制了灵猫戏鼠的局面,只等小姑娘精力耗尽,便可稳稳当当手到擒来,输赢已成定局。
小姑娘突然改变策略,还不等他两人有所调整,局面已经丕变,变得不可收拾,猝然的凶险变化,已来不及有所反应了。
本能的反应,是毙了小姑娘替同伴偿命。
仓卒拼命的一剑,下了最大的赌注。
小姑娘改变策略,钉牢一个人紧迫攻击,打破了对方联手的阵势,目标虽然钉牢一个人,但意识中仍然以两个为目标,不会忽略另一个人的威胁,因此攻击仍然以两个人为对象。
生死决于瞬息间,她的剑猛然回旋。
在招发劲道将尽的刹那间,突然撤招、变招、再攻击,完全出于本能的反应,丝毫错误皆可决定成败,决定生死存亡。
剑光回旋,吐出。
这一招回眸返顾,妙到毫颠神乎其神,生死就在她撤招扭身移位时决定了。
她这一招并非真正的回眸返顾,回眸是右回旋发招的,她用的身法是左回旋,而且是旋退发剑,与回眸返顾的右回旋前进出招性质相反,不墨守成规随机应变,普通的剑招成为致命的一击。
留鼠须的中年人一剑走空,像是挺着胸膛,向小姑娘的剑尖闯,剑尖自右肋下向斜上方的肺腔锲入,像是穿撑在剑下再向前仆。
“哎!……”小姑娘大吃一惊,脱手松剑惊怖地后退,凤目张得大大地,死盯着自己那把剑像是失魂,浑身随即发抖。
她那把剑,剑身贯入那人的身躯有四分之三,这是说,入体一尺五以上了,震惊中她失手弃剑,剑遗留在那人体内。
“嗷……”那人仆倒在地叫嚎,手脚猛烈地抽搐。
她快要崩溃了,神智大乱!
她曾经目击文斌在怪医的石屋杀人,平时也见过死人,生死是极平常的事,没有什么好怪的。
但看到杀人与看到死人,与自己亲手杀人是两码子事。鸡鸭是可口菜肴,但怕杀鸡鸭的大有人在。
剧烈的震惊,导致短暂的失神,浑忘身外的危险,失去对外界的反应。
人影扑到,刀光如雷电。
她浑忘一切,刀光对她不起惊醒作用。
飞旋的一道白虹从斜侧方破空而至,在千钧一发中,贯入乘隙挥刀扑上的使刀中年人左肋。
中年人的扑势并不猛烈,白虹贯体身躯一震,向右略一偏移,凛冽的刀光也因之而右偏三寸,锋尖贴姑娘的左肩颈两寸左右掠下,彻骨的刀气令姑娘惊得跳起来。
中年人一刀落空,斜冲出三四步,脚下大乱,厉叫了一声,丢掉刀掩住左肋,晃两晃扭身摔倒,发出可怕的叫号,蜷缩着挣扎,猛地手一张,拔出贯在左肋下一把八寸单刃飞刀。
是这人的飞刀,先前用手突击姑娘,落空远掉在三四丈外的飞刀,这把飞刀反而返回主人身上了。
飞刀不会自行认主飞回,不会自行杀死主人。
姑娘重新受到更激烈的震惊,但这次震惊反而令她矍然清醒了,她有死过一次的感觉,刚才那一刀似乎仍在幻觉中出现。
草丛中站着脸色泛青的文斌,全力一掷引发体内的伤痛,浑身呈现颤动,强忍痛楚的神情,可知他所承受的痛楚极为猛烈。
飞刀如果晚发一刹那,结果……
“你杀了他……”姑娘神智倏清,本能地脱口惊呼。
“我不杀他,他杀你。”文斌咬牙大叫:“你这种无知的千金小姐在外佩剑行走,活不了几天的。这两个恶贼已经认出你的身份,你依然麻木不仁和他们胡缠,你……罢了,你滚吧!滚回天马牧场做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千金小姐,以免在外闯下杀身之祸,快滚!”
“你……”
他哼了一声,向草丛中一窜形影俱消。
“文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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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十 章 伏魔剑客
文斌并非认为姑娘真的不知好歹,也不认为姑娘胆小不能和他这种玩命人的走在一起,表面上看他是愤然而走的,其实另有原因。
他不能将原因向姑娘解释,反正他心知肚明不便表白,这附近林深草茂,摆脱追踪人并非难事。
两个恶贼他一无所知,反正在这一带搜索的人一定不少,姑娘与两个恶贼打交道的经过,他全部目击。
他是跟在姑娘后面出村的,只是内伤不轻,不敢妄用真力,也无法使用真力与人搏斗,躲在一旁暗中留意动静,事急不得不冒险现身抢救。
这两个人,必定来自夺命怪医的石屋,无论如何,他得冒险了解情势。
内伤已经稳定下来了,正加快向复元之途迈进,这期间他不可能与高手名家拼搏,一个三流高手,也可以轻易把他摆平。
因此,只能暗中观察踩探,如果被人发现,大事休矣!在最近十天半月间,他必须扮演最平凡的村夫俗子,须绝对避免与人发生冲突。
藏身在夺命怪医的石屋右方草丛,小心地留意动静,感到十分诧异,怎么石屋静悄悄像是空房舍?不可能没有人活动。
透过大开的院门,却可看到里面的院子里,有两匹鞍辔齐全,鞍后有马包,鞍前有鞘袋的健马,拴在拴马栏上不安地甩尾掀蹄。
当然他不知道这里所发生的事故,更不知夺命怪医被九个不速之客灭门。
那位被称为庄主的人,留下两位随从,在附近搜寻可疑的线索,坐骑便是那两位随从的。
这两位随从,永远不会回来取坐骑了。
潜伏侦伺了半个时辰,依然毫无所见。
他不能冒险接近窥探,目下一个三流人物也可把他置于死地,行动不便,接近必定凶险万分,不得不打消一探究竟的念头,失望地离去。
他不再返回小村,坐骑和行囊不要了,反正重要物品皆在随身携带的大百宝囊里,他不想和姑娘再有任何干连,向东重新寻找农舍养伤。
这一步棋走对了,所有追寻他的人,皆在平靖关至信阳县途中寻踪觅迹,他像是平空在人间消失了,让搜寻他的人大失所望。
这期间,信阳城内城外,有不少神秘人物,布下了天罗地网,等候着鱼儿入网鸟儿入罗。
日精月华两个江湖浪女,也在城内本城爷字号人物神拳吉永春家中作客,不时在外走动,还真有几分招蜂引蝶的女浪人形象。
一天天过去了,时光飞逝,人也不能长久停留,每个外地人都有自己的道路,不可能在异乡久耽,某一件事不论有无结果,都得告一段落。
终于,神秘的陌生人陆续离去,神不知鬼不觉失去踪迹,没留下任何动向的线索。
那位庄主偕同六名随从秘密南下,走的是回头路,至于是否还有同伴偕行,谁也不知道。
江湖双骄也突然失踪,去向不明。
但有人悄悄留下不走,其中有扮成男装的杨琼瑶姑娘在内。她,是知道文斌仍活在人间的人。
八月天,夜间已有点凉意。
河南黄淮大平原白天热浪蒸腾,夜间气温逐渐下降,敏感以及身体虚弱的人,该准备冬衣了。
信阳县城热闹一如往昔,南来北往的旅客络绎于途。
这是豫南边界的最大县城,而且是宿站,城本身与府城(汝宁府)大小相等,规模也完善些,而且多了一座城门(小南门),所以后来升为州。
这天午后不久,文斌仆仆风尘踏入信阳的大南门,气色还不错,已恢复了八九成元气,提了一个小包裹,落店后立即上街购置衣物。
上次在嘉鱼,被黄泉鬼魔身边那位高贵美丽的女人,暗中打了他一枚淬毒牛毛什,养伤祛毒一个月,几乎丢掉老命。
这次,三个超拔的高手,出其不意聚三人精纯内功,给予他几乎致命一击,真是倒楣透顶。这次,养了半个月的伤。
他一点也不介意这些人给予他的伤害,尽管对方所用的手段卑鄙恶毒。他杀人,别人也杀他,这世间是相当公平的,用不着怨天恨地。只是,想起来有点不甘心而已,他有重要的事待办,其他的事必须暂且丢开。
神拳吉永春的大宅,在北门附近的明月桥畔,两进一院,是最平凡的中下等人家,左右邻也都是一些土瓦屋。
这里是住宅区而非市街,街道也狭窄,弯弯曲曲有如小巷,很少有鲜衣怒马的贵人达官经过。
但在江湖朋友的心目中,他却是信阳地区的大爷级人物,神拳的绰号颇有份量,据说他的拳可以隔山打牛。
据传说,隔山打牛是少林寺的绝技,至于是否真能隔山打牛,信不信由你。
称大爷,只限于在江湖朋友之间,至于在本城,他只是一个好勇斗狠的地棍,哪配在仕绅大户人家面前称大爷?门都没有。
这天掌灯时分,他在堂屋进膳,在座的除了他的儿子吉承宗之外,另两位张三李四,是途经信阳前来拜望并且寄宿的江湖朋友。
谈起江湖得意事,少不了酒是英雄财是胆,论英雄难免多喝了几杯,有了五分酒意,三扯两扯就扯上了江湖事。
“吉大爷。”那位叫张三的人酒意上涌,似乎舌头也大了,说话含含糊糊:“早些天听说你替一些人办事,调查一个叫文斌的人,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听说你出动了不少人,捞到多少油水了?”
“捞到油水?他娘的,没亏掉家当已经是不错了,别提啦!霉气星照命。”他大发牢骚。
“呵呵!你也没有多少家当可亏呀!”李四在旁煽风拨火:“皇帝不差饿兵,要你办事的人,不会不上道要你倒贴办事吧?”
“办的事没有着落,那些大菩萨肯花银子?所以我不但一文没赚,还真倒贴了不少的花费。”
“失败了?”
“没错。当然,也谈不上失败。”
“那到底办的什么事?”
“调查一个受了重伤,可能前来信阳就医的年轻人,叫文斌,姓名是真是假,连要求调查的朋友也不知道。结果,我出动了五六十名地老鼠,也查不出丝毫线索,白忙了十几天,所有的开销花费,大部分由我掏腰包,真是见了鬼啦!”
“谁要求你的?未免大不上道了吧?”张三义形于色代为抱不平:“要不要咱们替你讨回公道?”
“别提啦!我认了。来,敬你。”
“兄弟希望能替你分忧。”
“我说过别提了。”他提高了嗓门,脸色不好看。
“好,不提不提。”张三识趣地避免引起主人的不快:“据说江湖双娇曾受到你热情的接待……”
“那两个骚货闲得无聊,在信阳逗留好些日子,天知道她俩身上哪根筋不对,整天在城内城外逛,不知在打什么鬼主意。后来说走就走,而且是天黑以后走的,大概犯禁跳城走,可能听到什么不利于她们的风声,连夜跳城溜之大吉了。”
一声轻咳,通向后堂的走道口,踱出身材修长的文斌,脸上有如谜的笑意。
陌生人居然从后堂踱出,主人的脸往哪放?神拳不但脸上变了颜色,而且惊怒交加跳起来。
“真的跳城溜走了?真的吗?”文斌背着手走近,脸色突然一沉,笑容消失无踪:“坐下!你给我放乖巧些。你是无端涉入的人,按规矩你可以推诿不知情,如果你不识相,后果你去想好了。”
一声怒吼,他吐气开声,远在丈外虚发拳,手一动风雷骤发,拳劲像劲急的气柱,愤怒地行雷霆一击,神拳的绰号名符其实,这一拳真可以遥碎碑石。
人影直撞而入,拳劲突然向外侧偏移。
“你已经表示包揽这件事了。”文斌沉声说。
两人面对面几乎贴身相对。
文斌的左手,紧抓住对方无法收回的大拳头,五指真力徐发,大拳头似乎要崩裂瓦解,手腕更被压迫反折、下压,这滋味真不好受,会把人痛得冒冷汗。
两位宾客张三李四大惊失色,不敢出手抢救。
神拳的左拳不敢攻出,也无法攻出,身形已歪斜扭曲,浑身已僵发不出力道,如果本能地出手自救,右拳必定被抓裂破碎。
“不关我……的……事……”神拳狂叫:“我只是冲……冲江湖道义,不得不提供协助……”
“按规矩,你也必须向在下提供协助,对不对?”
“你……”
“我就是你协助他们搜寻的人,文斌。”
“老天爷……”
“你愿意合作吗?”
“我……”神拳绝望地叫。
“你没有选择。”文斌厉声说:“你如果拒绝,在下有权采取江湖规矩对付你。你替人办事,必须准备承受可能的风险。”
“好吧!我愿意合作……”
张三左手悄然上抬,电芒乍闪。
李四也双手齐扬,两种光芒骤然激射。
张三的铁翎箭,以神拳为目标,李四的柳叶刀射向神拳,右手的六寸双锋针取文斌的心坎要害。
相距仅丈余,暗器的速度,在灯光下几乎目力难及,在发射前一刹那,生死便注定了,没有任何躲闪的机会,太快了,而且奇准奇狠,射要害追魂夺命。
食桌就在同一瞬间掀起、斜移,准确地挡在暗器的径路上;飞起的碗碟,暴雨般撒落在张三李四身上,撒的劲道也相当猛烈。
“闪到一边去。”文斌沉喝,把惊怒交加的神拳向侧推出:“他们要杀你灭口。”
抓住食桌猛然砸向张三,像猛虎般扑向李四。
慢了一刹那,两人发现暗器近距离突袭无功,知道大事去矣!
李四双目被菜汁所污,身躯也被食具打得立脚不牢,右掌一翻,啪一声拍破了眉心额骨内陷,眼珠突出眶外,仰面便倒。
张三也在被桌砸翻的同时,双掌一合,重击在双太阳穴上,脸部整个变了形。
“谁训练出来的死汉?”文斌颓然放弃抓人的举动,骇然自问。
“他们在我这里只……只住了六天。”神拳惊魂初定,不住打冷颤:“在本县逗留的人都走了,他两人才从湖广过境的,我与他们无冤无仇……”
“他们是奉命派来监视你,预防你泄漏秘密的杀手。”文斌一面检查尸体的物件一面说,显然找不出可疑的线索事物:“如果我文斌伤重死亡,你是安全的。我仍然健在,你就是灭口的目标。我一报出名号,就发现他们所涌发的杀机了,所以他们突袭失败。”
“我……”
“阁下,你如果拒绝合作,在下……”
“天杀的混蛋,这种尽人皆知的事,杀我灭口毫无用处,我那些朋友谁不知道这件事?太过份了,他们哪将江湖道义放在心上?我保证和你衷诚合作,我把所知道的事,巨细无遗告诉你,我咽不下这口气。”神拳气得脸色发青,恨恨地踢了张三的尸体一脚。
文斌公然在城内城外走动,故意向城狐社鼠打听江湖双娇的消息,他并不想操之过急,谋而后动策定行动计划,必须以智慧应付各方的压力和危机。
神拳吉永春不是省油灯,本来就大爷级的人物,这次事故他算是死过一次甚至两次,这口恶气咽不下,把心一横豁出去了,配合文斌的计划,向外散布谣言,放出文斌在信阳现身追凶的风声。
追凶,对象是在武昌行凶杀人的凶手。
被杀的人秘而不宣,那也是文斌的要求,内情不能先行公开,把这件血案当作内部问题处理。
一方面怕天网之秘被揭发,另一方面是他已经不是天网的人了,而且正受到天网的人追杀,所以避免被人认为他欲盖弥彰,故意嫁祸为自己脱罪。
风雨欲来,他露了两天脸,在风雨将临之前,神不知鬼不觉离开信阳城。
杨琼瑶扮成大户人家的少爷公子,玉面朱唇英气勃勃,还真有几分头巾味,可惜身材不够高壮,所穿的绣云雷花边的深棕色骑装宽大了一号,仍然缺乏壮实味。
她是从南面来的,未晚先投宿,落脚在南门外的吉星老店。那是城南最高尚的旅舍,位于信阳驿北端,落店的旅客都是颇有身分地位的人。
她的身分是挂剑游学的书生,所以名正言顺腰间悬有佩剑。
洗掉风尘,她换了一袭碧色长衫,佩了剑,走向对街那条小巷。
那是城外的龙蛇混杂问题地区,有各式各样的店铺左右林立,达官贵人不会涉足其间,那是城狐社鼠猎食与谋生的贫民区。
她一身光鲜,身分特殊,容貌出众,出现在这种地方,引起注意理所当然。
天色尚早,小巷显得有点拥挤,踏入一家酒坊的店堂,酒香扑鼻人声嘈杂。
人声突然静止,她的出现,吸引了所有的目光,酒客们惊讶的神情显而易见。
店伙颇感意外地趋前招呼,似乎觉得这位公子爷实在不宜上酒坊,小小年纪,能喝得了多少高粱烧?在这里喝酒是用碗的。
酒坊以卖酒为主,虽然也设有食堂,但仅供应一些现成的下酒小菜,与一般食店性质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