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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田里的守望者-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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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大的劲才把那浅水湖找到。我知道它在什么地方——就在中央公园南头——可我怎么也找不到。我当时醉得一定要比自己想象的厉害得多。我越往前走,四周围也越黑、越阴森可怕。我在公园的整个时间,一直没见一个人影。这倒让我很高兴,要是我遇到了什么人,准会吓得我跳到一英里以外。可是最后,我终于找到了那浅水湖。那湖有一部分冻了,一部分没冻。不过我哪儿也看不见一只鸭子。我围着这个混张的湖绕了他妈的整整一周——事实上,我还险些儿掉进湖里——可我连一只鸭子也没看见。我心想,湖里要是有鸭子,它们或许在水草里睡觉什么的,因此我都差点儿掉在水里。可我一只鸭子也找不着。 
  最后我在一把长椅上坐下,那儿倒不他妈的太暗。嘿,我依旧冷得浑身发抖,我头上尽管戴着那须猎人帽,可我后脑勺上的头发都结成一块块的冰了。这件事倒让我有点儿担心。我想我自己大概会染上肺炎死去。我开始想象怎样有几百万个傻瓜蛋来参加我的葬礼。我爷爷从底特律来,他这人有个习惯,你只要跟他一起乘公共汽车,他就会把每条街的号码嚷给你听;还有我那些姑母、姨母——我有约莫五十个姑母、姨母——还有我所有那些混帐的堂兄弟、表兄弟。简直是一群暴民。艾里死的时候,这整整一嘟噜混帐傻瓜蛋全都来了。我的某一个有极厉害口臭的姑母还不住地说,他躺在那儿看去多安静哪,DB告诉我说。我当时没在场。我还在医院里。我弄伤了自己的手以后,就不得不住进医院。嗯,我心里一直嘀咕着自己头发上结了那么些冰,准会染上肺炎死去。我为我母亲、父亲难过得要命。特别是我母亲,她对我弟弟艾里的哀伤都还没过去呢。我想象着她怎样看着我所有那些衣服和体育用品,不知怎么办好。只有一件事还好,我知道她不会让老菲芘来参加我的混帐葬礼,因为她年纪太小,还只是个小孩子。就是这一点还算好。 
  接着我又想起他们整整一嘟噜人怎样把我送进一个混帐公墓。墓碑上刻着我的名字,四周围全都是死人。嘿,只要你一死去,他们倒是真把你安顿得好好的。我自己万一真的死了,倒真他妈的希望有那么个聪明人干脆把我的尸体扔在河里什么的。怎么办都成,就是别把我送进混帐公墓里。人们在星期天来看你,把一束花搁在你肚皮上,以及诸如此类的混帐玩艺儿。人死后谁还要花?谁也不会要。 
  只要天气好,我父母常常送一束花去搁在老艾里的坟墓上。我跟着他们去了一两次,以后就不去了。主要是,我不高兴看见他躺在那个混帐公墓里。 
  四周围全是死人和墓碑什么的。有太阳的日子那地方倒还马马虎虎,可是有两次——确确实实两次——我们在墓地的时候忽然下起雨来。那真是可怕。雨点打在他的混帐墓碑上,雨点打在他肚皮上的荒草上。到处都是雨。所有到公墓里来凭吊的人都急急奔向他们的汽车。就是这一点,差点儿让我发疯。所有那些来凭吊的人都能躲进自己的汽车,听收音机,然后到什么安乐窝里去吃晚饭——人人都这样做,除了艾里。我实在受不了这个。我知道在墓地里的只是他的尸体,他的灵魂已经进了天堂,等等,可我照样受不了。我真希望他不躺在公墓里。 
  可惜你不认识艾里。你要是认识他,就会懂得我说这话的意思。有太阳的日子倒还马马虎虎,可太阳只是在它想出来的时候才出来。 
  后来,为了不让我脑子去想肺炎什么的,我就拿出钱来,映着街灯的那点儿混帐光线数了一下。 
  统共只剩了三张一块的钞票,五个两毛五的和一个一毛的银币——嘿,我离开潘西以后,真正花掉了一大笔钱。接着我就走到浅水湖畔,找个湖水没冻冰的地方,把那几个两毛五和一毛的银币掠着水面扔了出去。我不知道我自己干吗要这样做,不过我当时的确是这样做了。我揣摩我当时准以为这么一来,就可以不去想肺炎和死亡的事了。其实哪有这样便宜的事。 
  我开始想起万一我染上肺炎死了,老菲芘心里会有什么样的感觉。想这类事情当然很孩子气,可我禁不住要这样想。万一这样的事果真发生了,她心里一定很难受。她非常喜欢我。我是说她跟我很要好。一点不假。嗯,我怎么也摆脱不掉这念头,所以最后我打定主意,决计偷偷溜回家去看她一次,万一自己真的死了,也算是一次临死诀别。我身边带着房门钥匙,所以我决意偷偷地溜进公寓,悄悄儿地去跟她聊一会儿天。我最担心的是我家的前门。那门叽叽嘎嘎地响得要命。这所公寓房子已经很旧,管公寓的是个再懒也没有的杂种,里面的一切东西全都叽叽嘎嘎地直响。我很担心我父母会听见我溜进房去。可是不管怎样,我决定试一试。 
  因此我就他妈的走出公园回家了。我一路步行回家。路并不远,我也并不觉得累,甚至连酒意都没有了。只是天冷得厉害,四周围没有一个人。 
   
   

 



 




 第21节



  我这几年来最好的运气,就是在我回家的时候平时那个值夜班开电梯的彼得恰好不在。一个我从未见过的新手在开电梯,所以我揣摩我要是不撞见我父母,或许可以跟老菲菇见一面再溜出去,不至于有人知道我回家来过。这真是个好得了不得的运气。更幸运的是,这个新来的家伙有点儿傻里傻气。我用一种非常随便的声音告诉他说,我要上狄克斯坦家去。狄克斯坦家跟我们住同一层楼。我这时已脱掉那顶猎人帽,不让自己有任何形迹可疑的地方。我装作非常匆忙的样子走进电梯。 
  他已把电梯的门关上了,准备送我上去,接着他忽然转过身来对我说:“他们不在家。他们在十四层楼参加舞会。” 
  “没关系,”我说。“我可以等他们会儿。我是他们的侄儿。” 
  他带着怀疑的、傻里傻气的神气望了我一眼。 
  “你最好到休息室等去,朋友,”他说。 
  “很好——那很好,”我说。“可我的一条腿有毛病。我得让它保持某种固定的姿势。我想我最好还是坐在他们房门口的椅子上等去。” 
  他不知道我他妈的在说些什么,所以只是“哦”了一声,就送我上楼。那倒挺不错,嘿。而且也挺好笑。你只要说些谁也听不懂的话,他们就会俯首听命,耍他们干什么他们就干什么。 
  我在我们那层楼走出电梯——一瘸一拐地活象个跛子——开始向狄克斯坦家的方向走去。等到我听见电梯的门一关上,我就转身向我们家的方向走去。我干得很不错。我甚至连一点酒意都没有了。 
  接着我取出房门钥匙,悄悄把门开了,轻得一点声音都没有,随后我非常非常小心地走进房间,又把门关了。我真应该去当小偷才是。 
  门厅里自然黑得要命,我也自然没法开灯。我得非常小心,免得碰着什么东西,发出响声来。我确实知道自己已经到家了。我们的门厅有种奇怪的气味,跟任何别的地方都不一样。我不知道是股他妈的什么气味。既不是花的气味,也不是香水的气昧——我真不知道是股他妈的什么气味——可我确实知道自己已经到家了。我脱掉大衣,想挂在门厅的壁橱里,可壁橱里全是衣架,一开橱门就卡塔卡嗒响个不停,吓得我都不敢往里挂衣服了。接着我就慢慢地向老菲芘的房间走去,走得极慢极慢。我知道那个女佣人听不见我的声音,因为她只有一个耳鼓。她的哥哥在她小时候拿了根稻草一直戳到她耳朵里边,她有一次告诉我说。她简直是个聋子。 
  可是我的父母,尤其是我母亲,耳朵尖得就象只混帐猎狗。因此我经过他们房门的时候,走得非常非常轻。我甚至都屏住了呼吸,老天爷。你可以拿把椅子砸在我父亲的脑袋上,他都不会醒来,可我母亲就不一样,你哪怕在西伯利亚咳嗽一声,她都听得见你的声音。她的神精衰弱得要命。整个晚上她有一半时间起来抽烟。 
  最后,过了那么一个钟头以后,我终于走到了老菲芘的房间。可她不在。我把这事给忘了。我忘了在DB到好莱坞或者什么别的地方去的时候,菲芘总是睡在他的房间里。她喜欢这房间,因为家里就数这房间最大。还因为房间里有一张疯子用的特大书桌,是DB向费拉特费亚的某个酒鬼太太买来的,还有那张其大无比的床,总有十英里长十英里宽。我不知道这张床他是从哪里买来的。不管怎样,老菲芘就喜欢趁DB不在家的时候睡在他的房间里,他也让她睡。你真该瞧瞧她在那张混账书桌上做功课时的情景。那书桌简直就跟那张床一样大。她做功课的时候你简直连看都看不见她。可她就是喜欢这类玩艺儿。她不喜欢自己的房间,因为那房间太小,她说。她说她喜欢铺张。我听了差点儿笑死。老菲芘有什么可铺张的?什么也没有。 
  嗯,我就这样轻手轻脚走进DB的房间,开亮了书桌上的灯。老菲芘甚至都没醒。灯亮后,我还看了她一会儿。她躺在床上睡得挺香,她的脸侧向枕头的一边。她的嘴还张的挺大。说来好笑。那些成年人要是睡着了把嘴张得挺大,那简直难看极了,可孩子就不一样。孩子张大了嘴睡,看上去仍挺不错。他们甚至可以把口水流一枕头,可他们的样儿看上去仍挺不错。 
  我在房间里绕了一圈,走得极轻极轻,观看房里的一切。我的心情改变了,心里觉得挺舒服。我甚至都不再怕自己会染上肺炎什么的了。我只觉得心里挺好过。老菲芘的衣服搁在紧靠着床的一把椅子上。她是个挺爱干净的孩子。我是说她并不跟别的孩子一样把自己的东西到处乱扔。她不是那种邋遢鬼。她穿的那套黄褐色衣服是我母亲给她在加拿大买的,她就把上装挂在椅背上。她的衬衫什么的全都放在椅子上。她的鞋子和袜子都放在地板上,就在椅子底下,整整齐齐地并排放在一起。这双鞋我过去从未见过,是一双崭新的深褐色鹿皮鞋,就跟我自己穿的这双一样,跟我母亲在加拿大给她买的那套衣服配在一起,真是漂亮极了。我母亲把她打扮得很漂亮,一点不假。我母亲对某些东四很有鉴赏能力。她买冰鞋之类的玩艺儿不成,可是在衣饰方面,她真是个行家。我是说菲芘身上穿的衣服老是能让你吐舌。拿一般的小孩子来说,尽管他们的父母非常有钱,他们身上的衣服却往往难看得没法形容。我真希望你能看见老菲芘穿着我母亲在加拿大给她买的那套衣服时的样子。我不骗你。 
  我坐在老DB的书桌上,看了看桌上的那些玩艺儿。它们多半是菲芘的学习用具。极大部分是书。最上面的一本叫做《算术真好玩!》我打开头一页一看,只见老菲芘在上面写着:菲芘。威塞菲尔。考尔菲德4B——1我见了差点儿笑死。她中间的那个名字本来叫约瑟芬,老天爷,并不是威塞菲尔。可她不喜欢那名字。我每次看见她,总见她给自己找了个新的名字。 
  算术书下面是地理书,地理书下面是拼法书。 
  她的拼法好极了。她的每门功课都极好,可她的拼法特别好。在拼法书下面是一大堆笔记本。她总有五千本笔记本。你再也没有见过一个小孩子会有那么多笔记本。我把最上面的那本打开一看,只见头一页上写着:贝妮丝,请你在休息时候来找我,我有一些极重要、极重要的话要跟你说那一页上就写着这些。上写着:阿拉斯加东南部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罐头厂? 
  因为那儿有那么多的萨门鱼。 
  那儿怎么会有宝贵的森林? 
  因为那儿的气候合适。 
  为了改善阿拉斯加的爱斯基摩人的生活,我们政府做了些什么? 
  好好查一下应付明天的功课!!! 
  菲芘。威塞菲尔。考尔菲德菲芘。威塞菲尔。考尔菲德菲芘。威塞菲尔。考尔菲德菲芘。威。考尔菲德菲芘。威塞菲尔。考尔菲德女士请你传给舍丽舍丽你说你是人马星座可是你唯一的金牛星座在你到我家来的时候给你送冰鞋来了我就坐在DB的书桌上把那本笔记本全看完了。我没费多大功夫,再说我也爱看这类玩艺儿——孩子的笔记本,不管是菲芘的还是别的孩子的——我可以整天整夜地看下去。孩子的笔记本我真是百看不厌。随后我又点了一支烟——这是我最后一支烟了。那一天我约莫抽了整整三条烟。最后我把她叫醒了。我是说我不能就在那书桌上坐那么一辈子,再说我也害怕我父母会突然撞进来,我至少要在他们进来之前跟她说声哈罗。因此我把她叫醒了。 
  她很警醒。我是说你用不着向她大声嚷嚷什么的。你简直只要往她床上一坐,说声:“醒来吧,菲芘,”她就醒来了。 
  “霍尔顿,”她立刻说,她还用两臂搂住我的脖子。她十分热情。我是说就她那么个年龄的孩子来说,算是热情的了。有时候她简直是太热情了。 
  我吻了她一下,她就说:“你什么时候回家的?” 
  她见了我真是高兴得要命。你看得出来。 
  “别说得这么响。你好吗?” 
  “我挺好。你收到了我的信没有?我给你写了封五页的——”“不错——别这么响。谢谢。” 
  她给我写了封信。我却来不及回复她。信里谈的全是她要在学校里演戏的事。她叫我别在星期五那天跟人订约会,好让我去看她演出。 
  “你的戏怎样了?”我问她。“你说那戏叫什么名字来着?” 
  “《给美国人演出的一场圣诞节好戏》。那剧本真是糟透了,可我演班纳迪克特。阿诺德。我演的简直是最重要的角色,”她说。嘿,她可不是完全清醒了。她跟你谈这类玩艺儿的时候总是十分兴奋。“戏开始的时候,我已经快死了。那鬼魂在圣诞前夕进来问我心里是不是觉得惭傀。你知道。为了我出卖自己的国家什么的。你来不来看?”她都直挺挺地坐在床上了。“我写信给你就是为了这个。 
  你来不来?” 
  “我当然来。我一定来。” 
  “爸爸不能来。他要乘飞机到加利福尼亚去,”她说。嘿,她可不是完全清醒了。她只要两秒钟工夫就能完全清醒过来。她坐在——也可以说是跪在——床上,握住了我一只手。“听着。母亲说你要在星期三才回家。”她说。“她说的是星期三。” 
  “我提前离校了。别说得这么响。你该把每个人都吵醒啦。” 
  “现在几点钟啦?他们要到很晚才回来,母亲说的。他们到康涅狄格州的诺沃克参加舞会去了,”老菲芘说。“猜猜我今天中午干了什么啦!看了什么电影!猜猜看!” 
  “我不知道——听着。他们可曾说他们打算在什么时候——”“《大夫》,”老菲芘说。“这是里斯特基金会放映的特别电影。他们只放映一天——只是今天一天。讲的是肯塔基州的一个大夫,在一个不能走路的瘸子的脸上盖了条毯子什么的。后来他们就把他关进了监牢。那电影真是好极了。” 
  “听我一秒钟。他们可曾说他们打算在什么时候——”“他很替那孩子难受,那个大夫。就是为了这个缘故,他才在她脸上盖了条毯子,把她闷死。后来他们把他关进了监牢,判了他无期徒刑,可那个被他闷死的孩子者来看他,为他所做的事向他道谢。他原是出于好心才杀人的。不过他知道自己应该坐牢。因为一个当大夫的没有资格夺走上帝创造的东西。是我同班的一个同学的母亲带我们去看这电影的。她叫爱丽丝。霍尔姆保,是我最要好的朋友。整个班上就她一个人——”“等一秒钟,好不好?”我说。“我要问你一句话。他们可曾说过他们打算在什么时候回来?” 
  “没有,不过要在很晚才回来。爸爸把汽车开走了,说这样可以用不着为火车的班次担心。我们这会儿在汽车里装了收音机啦!只是母亲说汽车在路上行驶的时候,谁也没法听收音机。” 
  我开始放下心来。我是说我终于不再担心他们会在家里撞见我什么的。我已经打定主意。万一真被他们撞见,那就撞见好了。 
  你真应该看见老菲芘当时的样儿。她穿着那套蓝色睡衣裤,衣领上还绣着红色大象。她是个大象迷,“那么说来这电影挺不错,是不是?”我说。 
  “好极了,只是爱丽丝感冒了,她母亲老问她身上好不好过。就在电影演到一半的时候。每次总是演到节骨眼上,她母亲就弯过腰来伏在她身上,问她好过不好过。真让我受不了。” 
  接着我把那唱片的事告诉了她。“听着,我给你买了张唱片,”我对她说。“只是我在回家的路上把它跌碎了。”我把那些碎片从我的大衣袋里拿出来给她看。“我喝醉啦,”我说。 
  “把碎片给我,”她说。“我在收集碎唱片呢。”她就从我手里接过那些碎片,放进床头柜的抽屉里。她真是讨人喜欢。 
  “DB回家来过圣诞节吗?”我问她。 
  “他也许来,也许不来,母亲说。得看当时的情形决定。他也许得呆在好莱坞写一个关于安纳波利斯的电影剧本。” 
  “安纳波利斯,老天爷!” 
  “写的是个恋爱故事什么的。猜猜看,这个电影将由谁主演?哪一个电影明星?猜猜看!” 
  “我对这不感兴趣。安纳波利斯,老天爷。 
  DB对安纳波利斯知道些什么,老天爷?那跟他要写的故事又有什么关系?”我说。嘿,那玩艺儿真让我发疯。那个混帐好莱坞。“你的胳膊怎么啦?” 
  我问她。我注意到她的一个胳膊肘上贴着一大块胶布。我之所以注意到,是因为她的睡衣没有袖子。 
  “我班上那个叫寇铁斯。温特劳伯的男孩子在我走下公园楼梯的时候推了我一把,”她说。“你要看看吗?”她开始撕起胳膊上的那块混帐胶布来。 
  “别去撕它。他干吗要推你?” 
  “我不知道。我揣摩他恨我,”老菲芘说。 
  “我跟另外一个叫西尔玛。阿特伯雷的姑娘在他的皮上衣上涂满了墨水什么的。” 
  “那可不好。你这是怎么啦——成了个小孩子啦,老天爷?” 
  “不,可每次我到公园里,我走到哪儿他总是跟到哪儿。他老是跟着我。他真让我受不了。” 
  “也许他喜欢你。你不能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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