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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师的天下-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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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铭长呼一口气,没有鞋子,还可以买嘛。二十个银币,啥鞋子买不到,连衣服也可以换一身厚实的,哈哈。

    至于少年的法师梦,那以后再说。

    还有把硬木剑,长一米二,做工算的上精良。握手处雕刻着防滑的纹路,上面的棱角都被磨的十分圆润,握在手中挺舒服,显然少年经常使用它。

    可惜,这种木剑杀伤力非常有限,而铁剑又太贵,根本买不起,再加上没人教导少年正规的剑术,就算练个十年,也不过练个手熟,锻炼锻炼身体罢了,没有大用。

    不过现在剑在苏铭手里,那情形就完全不同了。苏铭纵横星际数十年,靠的不仅仅是无与伦比的头脑,还有登峰造极的体术。

    剑作为冷兵器,身体之延伸,苏铭自然也能使得顺溜无比。

    “还不错,这剑以后就归我了。”苏铭满意点点头,将木剑放回床底。

    至于石头,苏铭知道这叫圣光符文石,是他能安全的在墓园当守夜人的保证。

    兽人年年来劫掠,使得野火城大量壮年男子死亡,其尸体仍然充满元素活力,再加上死前的各种执念,使他们极容易成为游荡的亡灵。

    这些亡灵对活人的血肉异常饥渴,因为他们急需为他们的死亡之躯补充活力,而这活力,最好的来源,就是活人的血肉。

    这块符文石的作用,就是镇压亡灵!

    今天,就是苏铭一月一次去神殿更换圣光符文石的日子。这可是件大事,若是忘了,他今晚非被亡灵生吞活剥不可。

    真是神秘的石头,可惜到今天已经失去作用了,不然非得仔细研究它的运行机理不可。不过今天就可领颗新的符文,所以端详了会,便将这颗废弃的符文石放了回去。。

    再次低头看了看青紫肿胀的双脚,又想了想屋外的白雪,苏铭咬了咬牙,打开木门,走了出去。

    “拼了这回,等买了鞋子就好了。”苏铭不忘给自己打气鼓劲。

    他必须这么做,不去酒馆工作,就失去了食物来源。在这种见鬼的天气里,饥饿和寒冷联手,能在一个晚上的时间里夺去这个虚弱躯体的生机,没有一丝一毫的侥幸。

    踏上冰雪的双脚并没有想象中的疼痛,不是适应了寒冷,正常人的肉体是不可能适应这种极端状况的,而是彻底的麻木,双足的表层感觉神经已经完全被冻死了。

    “倒霉,以后修复双脚的暗伤,又是一番功夫。”苏铭吐槽不已。

    再强横的身体,平时都是要注意保养的,就像一把枪,性能质量再好,不经常维护,肯定坏的飞快。

    这少年的身体,如果一味的苦熬下去,虽然年轻时可能没什么大事,但已经暗伤满身了,等人体巅峰期一过,必然迅速衰落,绝对活不过四十岁。

    苏铭可不想这么早完蛋,这个世界神秘无比,有许多精彩等着他去发现,若是早早的嗝屁了,怎么对得起上天赐予的灵魂之旅。。

    所以,修复身体是首要的事情。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千古至理啊。

    在苏铭眼中,野火城小的可怜,方圆不过五平方公里,常驻人口不到一万五千人,和地球联邦那种覆盖整个大洲,聚居数十亿人的超级大城市比起来,根本不值一提。

    但对这个世界来说,野火城却是方圆数百里内唯一的大城镇了。因为她有着此世界大城镇的标志建筑—神殿和法师塔,还有坚固高大的城墙环绕。

    没办法,为了防住兽人,城墙足有十五米高,通体用着坚硬的青武岩砌成,怎么结实耐操怎么修。光一个城门就是用大半米厚的包钢硬铁木修成,铁木上还横三排,竖三排地加钉了厚厚的铁板,以增加城门的结构强度。如此坚固的城门即使是用攻城锤锤,也得锤个半天才能攻破。

    而且并不止如此,在城墙下方,围绕着一圈宽近二十米,深也有十米的护城河,河底下据说还放养了雷霆山脉中特有的食肉狂鱼,牙齿和钢锉一样,即使在钢板上也能咬一串牙印出来。无论是谁,掉下去断无幸理。

    再加上兽人天性畏水,这是防止他们攻进城墙的最好办法。

    但是即使有如此高大的城墙是遮挡视线,站在城郊墓园的苏铭依然能看到法师塔和神殿的尖顶,高一点的蓝色的那个是法师所有,稍矮一头的金色建筑则是神殿,他们代表着凡间的智慧和信仰,站在社会的金字塔尖上,凌驾众生。

    整个野火城,没有一座建筑敢于在高度上超越两者。隶属于城主的城政厅也不敢。

    就算是城主位于山坡上的城堡,纯粹的建筑高度也不如两者。

    从这些细节中,苏铭理所当然的推断出了这世界大致结构,神明至高无上,法师崇高优越,两者俯视天下。

    至于凡间的权势,也只能无奈地归于凡间。

    这些信息的获取对苏铭来说,就和喝水一样简单。他自嘲的笑了笑,继续深一步浅一步,略带蹒跚的走着。

    现在还挣扎在温饱呢,想这些还太奢侈。

    。。

四 受诅咒的衣袍() 
“什么?你怎么不去抢,就这种破靴子要十个银币!”衣帽店里,苏铭愤怒的质问店里的老板。

    看看他卖的是什么东西,做工粗糙,皮质低劣,除了保暖功能还勉强外,其他一无四处。

    “臭小子,你爱买不买,这是皮靴,不是布的,更不是草编的!买不起就滚!”这店家是个肥胖的中年男人,也不是好脾气的。

    看看苏铭的装束,身披破布,脚踏空气的一个破落家伙,也敢在他的店里嫌这嫌那,他能不能买的起还是个问题。

    苏铭大怒,刚要发作,手都抬起来了,不过一想到现在困窘的处境,又强忍了回去,在对面的胖男人瞪的溜圆的眼睛注视下,抬起的手顺势捋了捋头发。

    “好,我买!”苏铭咬牙切齿,掏出口袋中的银币,一枚枚的数出来:“给你,靴子拿来。”

    店家倒是干脆,立刻就消了脾气,脸上神奇的换成笑脸,将靴子递给苏铭:“您拿好,我店中的靴子,一双双质量上等,就连城主府的人也到我这来买。”

    跟谁过不去,他也不会跟钱过不去。

    苏铭可没这店家这么好涵养,哼了一声,走出衣帽店,拿着路边的白雪蹭了蹭脚,擦去上面沾染的污泥,将靴子套上了上去。

    一股温暖立刻传了上来,这靴子里面原来还带着棉绒的,刚刚因为钱包缩水一半带来的郁闷立刻一扫而空,这钱花不太亏。

    他的脾气就是这样,来得快,去的也快,对于这种小事情,根本不会一直挂在心上。

    严寒里的温暖是能让人不惜代价去追求的,苏铭立刻转回衣帽店,干脆地剩下的十个银币全掏了出来。

    “一套衣物,不要好看,只要厚实。”

    店家立刻就笑了,笑的无比奸诈,他最喜欢这种顾客,可以随意的宰。就像之前那双鞋子,虽然料是好料,但是做工差了,外观不好看,那些有闲钱的人根本看不上眼,而且成本也不过三个银币,这一下子十个银币卖了出去,可让他乐翻了。

    “好,我肯特包准让您满意。您稍等。”说完屁颠屁颠的就去上楼拿衣物去了。

    苏铭看着对方肥胖灵动的身影,嗤笑不已。

    他知道肯定被对方痛宰了。商人的笑脸,只会朝着金钱盛开,看他笑的这么灿烂殷勤,就知道刚才那笔买卖他有多赚了。

    不过他不在乎,这些都是小事。

    很快,肯特就呼哧呼哧,喘着粗气从楼梯上半跑下来,手上拿了件皮袍。

    “怎么样?蜥鼠皮做的袍子,绝对物超所值。这可是稀有的蜥鼠皮,穿上去能暖到心里去,贵族才穿的起的好东西。你看看这里,这料子,这做工。。。。。。嗞嗞。”肯特卖力的展现皮袍的优点,说的唾沫横飞。

    苏铭有些疑惑,这皮袍确实是好东西,就像店家肯特所说的,这材料和做工,平民不可能用的起,十个银币,可能连买它一只袖子都不够。

    什么时候,商人开始主动做赔本买卖了?其中肯定有古怪。

    苏铭的眼光扫过肯特的脸庞,敏锐的发现几丝隐藏其中的紧张神情。

    “五个银币给我,我买了。”苏铭直接断价。

    “哎”肯特正说得起劲,被苏铭的话噎到了,一下说不出话来。

    苏铭继续说道:“五个银币,我买你手中的这件赃物。”他从皮袍上不为人注意的角落看到了几点极淡的椭圆形棕色污迹,极有可能是血迹。。

    于是苏铭大胆的说出他的猜想,准备诈他一诈。

    果然,肯特脸色大变,满面惊恐,手都有些哆嗦了。

    他转头看了看店外的因为大雪而人迹稀少的街面,再转回头时,惊恐已经掩饰下去大半,狠毒的神色浮了上来。

    “小子,别找死,我也认得你,老霍伊酒馆的小帮工,你要是敢把这事说出去,我让你见不到明天的太阳。”肯特狠狠的威胁,对于这个小家伙,他自认为放几句狠话,应该还能掌控住。

    这件皮袍确实是赃物,是肯特在外地进货的时候从一个佣兵手上以一个金币的价格收来的。

    一个金币啊,这可不是小数目。

    本来这也没什么大不了的,过段时间,等风声过了再转手卖出去就行了。以这件皮袍的料子和做工,肯定有的赚。

    没想到这袍子非常古怪,他收回来后当天晚上就见鬼了。

    那晚半夜,他耳中闻到连绵不断的惨呼,这惨呼细细绵绵,非男非女,将他从睡梦中唤醒。

    当他睁开眼睛,就见十几个模糊迷离的人影正在他房间里迷茫的行走,每一个人影都有一双惨白的,眼睛带血的脸,这些仿佛从地狱里传出来的惨呼,就是来自他们口中。

    肯特差点被吓死当场,幸好,这些幽魂一样的鬼东西并没有伤害他,而且在第二天天明前隐入了皮袍。

    肯特立刻将皮袍扔的远远的。但等他从收货地回到了野火城的店中时,这件见鬼的皮袍竟然比他先到一步,堂而皇之的摆在了店中。

    他焦急害怕,连声询问店中的伙计,得到的回答是前一天夜里一个陌生人送来的,没看清面貌,只是隐约记得脸色苍白。

    肯特一听这话,心跳都快被吓没了,立刻视这件皮袍为洪水猛兽,欲毁之而后快。

    肯特想了许多办法试图毁灭皮袍,用火烧,烧不着。用剪刀剪,剪不烂,第二天剪痕都会奇迹般恢复原样。之后,他又扔了几次,结果每一次都是被一个脸色苍白的,却看不清面孔的神秘人给送了回来。

    一直到现在,这皮袍仍然跟着他,犹如鬼影,甩之不脱。

    他也不敢将皮袍卖出去,能买得起这衣服的人,在野火城中至少有些地位,真要出了事,最后还是找到他肯特头上,结果更糟糕。

    肯特也知道,这皮袍可能是被人下了什么诅咒,但因为是赃物,他也不敢拿出去找人驱散,更何况,法师或者牧师驱散诅咒的费用可是高的离谱,那都是以金币作为费用结算单位的,这不是割他的肉吗?

    对于肯特的威胁,苏铭无动于衷,依然平静得说道:“五个银币,我要了。”

    肯特也只敢逞逞口舌功夫,来真的他可不敢,也没必要,他有家有业的,没必要和一个穷小子见识,见苏铭油盐不进,他自己反而怂了,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有什么把柄落对方手上,语气也不由自主得软了下去。

    “这可是你说的,袍子卖你了,但以后出什么事,可怪不到我头上。”

    也不知道这卖出去后,还会不会自己跑回来,肯特愁啊,他再也不想忍受半夜见鬼的日子了,这么些天,他整个人都憔悴了,身上的肥肉都减了十几斤。

    苏铭接过皮袍,抖了抖,披到身上,顿觉一阵温暖。奇特的是,这温暖并不限于身体,就连露在外面地脑袋,手都热烘烘的,这件皮袍把所有的寒气都挡住了,一丝一毫都近不了苏铭的身。

    “好东西!捡到宝了!”苏铭暗喜,不过脸上却没流露出半点表情,他在衣帽店的铜镜前看了看自己的样子,忍不住皱眉道:“太华丽了,你得帮我改普通点。”

    这皮袍放在肯特手里还不觉的什么,但一穿在身上,立刻就将苏铭衬托出一股优雅华贵的气质出来,再配上苏铭本身有些玩世不恭的神态,异常的惹眼。

    肯特也忍不住眼睛一亮,对于五个银币卖出这么好的皮袍有些后悔,但随即想到这袍子的诡异之处,立刻全身发冷,什么心思都没了。

    一直等到苏铭穿着改普通的皮袍走出去,肯特才稍稍松了口气,能不能摆脱这件噩梦般的皮袍,就看今夜了。

    。。

五 酒馆里的雄狮咆哮() 
当苏铭一身新装束出现在酒馆时,老霍伊惊的嘴巴大张,愣了半天才走上前,直围着苏铭打转。

    “嗞嗞,苏,你是不是把老本都花光了才置办了这身行头。现在看模样起来可顺眼多了,以前你就是个小叫花子了。怎么,不去做法师梦啦?”

    苏的法师梦,整个酒馆的人都知道,大家都嘲笑他自不量力,异想天开。吃着平民的饭,眼睛却瞅着贵族的餐桌,完全是做白日梦呢。

    苏铭哈哈一笑:“法师梦?不不不,老霍伊,我肯定会成为法师,但不是现在。”

    老霍伊撇了撇嘴,对苏铭玩笑似的话权当过耳清风:“趁现在客人不多,去厨房把早餐吃了。回来时记得从酒窖带桶酒上来。”

    “好的。”苏铭昨晚上就饿的肚子咕咕乱叫了,霍伊的话正合他意。

    这间小酒馆的厨师不是别人,正是老霍伊的女儿安娜。一个心地不错的中年女人,身材有些发福,但相貌依然保持了几分年轻时的柔美。

    安娜的过去极其不幸。事实上他们一家的遭遇都算的上悲惨。除了安娜,老霍伊原本还有两个儿子。

    但这两个儿子都在与雷霆山脉中的兽人战斗中牺牲了,没有留下子女。安娜的丈夫同样死于兽人战争,只留下了一个儿子。

    这个承载了霍伊家族延续希望的儿子却在长到七岁时,,被一场感冒引起的肺炎夺去了生命。希望的断绝,让当时的安娜一家几乎崩溃。

    幸好,老霍伊撑了过来,用城主给的抚恤金开了这间小酒馆,只是愈加显得苍老,原本挺直的脊梁也被命运压弯了不少。

    苏能够顺利的来酒馆做帮工,有很大一个原因是因为他与安娜夭折的儿子有着许多共同的特征。

    首先,两人年岁相近,又都是黑眼睛,都有着一头柔顺的黑发,安娜第一眼看到苏的时候,心就软了,泪水也涌上了眼眶。深知女儿心事的老霍伊,便毫不犹豫的点了头。

    当然,以前的苏是不知道这些原委的,这都是苏铭根据记忆推断出来的。

    事实上,安娜对待苏确实非常的好,带着一种母性的温柔。

    就像现在,在厨房忙碌的她见到改换了装束的苏铭进来,立刻点头赞赏:“孩子,在冬天就该这样穿。这样才暖和,不然冻出病来,可就遭了。”

    以前,安娜也曾给苏做过衣服鞋子,可惜,这个少年人顽固的自尊遮蔽了他感知他人善意的眼睛,他拒绝了安娜的好意。

    小小年纪,就一个老顽固啊。苏铭暗叹,若早先接受了衣物,他的包里就不会只有五个银币,而是二十个了。

    早餐很简单,一块份量足够的黑麦面包,价值一个铜币。不过上面多抹了一层厚厚地黄油,这是安娜的馈赠。

    营养还算不错,拿起黑面包,苏铭就开始狼吞虎咽,他可是饿坏了。安娜则在一边忙碌着,时不时的看一眼苏铭,温柔的微笑,那神情,那眼神,像极了一位看着自己儿子的母亲。

    酒馆的生意一向是不错的,所以当苏铭从厨房下面的酒窖里呼哧呼哧的将一桶麦酒搬到柜台时,酒馆已经来了十几位客人,除了坐在墙角的一位大个子,其他都是附近的熟人,他们大部分人都是酒鬼。

    这些家伙一看到苏铭,纷纷热情的打招呼。

    “嘿,小子,今天精神焕发啊。搬这么一桶酒竟然不大喘气了。还有你这一身新衣服,是不是把老婆本都给花光了了?哈哈。”说话的人叫马格来,一个常驻在野火城的佣兵,常年过着刀口舔血的日子,性格豪爽,崇尚暴力。。

    确实,以前的苏,虽然坚持锻炼,但力气是有了,耐力却是差的可以,稍微费力点的工作,立刻就气喘吁吁。这是身子底子不行,没有潜力的表现。

    现在的苏铭,熟稔各种发力的技巧,知道怎么做才最省力,怎么才能为自己身体养精蓄锐,所以他掌控这具身体的时间虽然只有不到十二个小时,但细微的改变已经在潜移默化中进行了,一切都在往好的方向发展着。

    对佣兵的调侃,苏铭微笑以对,他打开酒桶,倒了满满一杯麦酒,高声回应道:“马格来先生,一杯麦酒?”

    马格来舒服的躺在椅子上,无可无不可的道:“当然,这是我的习惯。老霍伊酿的麦酒,一喝上就忘不了啊。”

    却没想到,他的话音刚落,原本安静的在墙角喝酒的大汉中立刻拍桌而起,大声吼道:“什么狗屁麦酒!我看马尿都没这么难喝。这酒我不要了,退掉!”

    大汉说完话,还指了指桌子上被喝的只剩三分之一的麦酒。

    这话简直就是在打马格来的脸了,这位脾气火爆的佣兵‘噌’的站起身,啥话也不说,抡起椅子直接就往那大汉身上砸过去。

    这家伙果然有暴力倾向,不带说话讲理的,直接动手。

    椅子在半空中带起一道恶风,看起来犀利无比,不过却没造成什么破坏性的后果,它被大汉稳稳接在手中。

    “老板,我保住了你这酒馆一张椅子,就算做刚才的酒钱!”大汉冲着酒馆老板霍伊喊道。

    “保你娘的椅子,我自会陪!你这没钱喝酒的穷光蛋!”马格来已经冲过去,抡起拳头就向大汉恶狠狠的砸过去。

    他不揍的这家伙连他娘都不认识,就不是‘野狼’马格来!

    那大汉却毫不惊慌,张开大手,像铁钳一样抓住了来袭的拳头,另一只手毫不留情的反击,一记快速迅猛的勾拳,正中马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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