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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写文之路见不平-第4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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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人也没忍住的跟着一起笑,凉亭里顿时一片笑声。

    林萧站起身来,满眼是笑蹲了一下身,“娘娘,让奴婢给你捏捏肩吧!”

    说着就露出一副不怀好意的样子一下子窜到宋佳佳身后,双手四指搭在她的肩上,剩余两个大拇指却直戳宋佳佳腋下。

    胖人多怕痒,宋佳佳当然也不例外,特别是腋下腰间正是她最敏感的地方。

    林箫的手指才一碰上,宋佳佳就跟开了某种开关似的,瞬间乐的花枝乱颤。

    其他人见状也顿时来的兴致,一脸坏笑地纷纷起身,“娘娘,奴婢帮你捶捶腿吧!”“娘娘,奴婢帮你揉揉腰吧!”“娘娘,奴婢帮你理理衣服吧!”

    “别!别!你们别过来……不,不要啊!!!”宋佳佳一边大笑一边哆嗦着努力往后躲,奈全却被林箫按住肩膀挡住了去路。

    几个人一拥而上,把宋佳佳压在了石桌上面好一顿蹂躏,直蹂躏的宋佳佳满眼都是笑出来的泪花。

    痛快地玩闹过一场后,除了宋佳佳,几人俱是神精气爽,宋佳佳如被欺负的小媳妇一般,抽搭了一下,用水汪汪的眼睛控诉地看着她们,最后指着罪魁祸首林萧一脸悲愤地说到:“坏银!”

    林箫眨眨眼睛,满脸无辜,就差直接在脑门写上“你在说什么?我听不懂哎~”了。

    宋佳佳见状更悲愤了,“你装你装你还装,再美丽的外面也掩藏不了你邪恶的用心!”

    旁边的人一听这话顿时来了兴趣,凑到宋佳佳旁边撞了撞她的肩膀,一脸兴致盎然地问到,“佳佳,你梦里大唐后宫的美人都长什么样啊,最漂亮的妃子有咱们林箫好看吗?”

    听到这个问题,刚才还如小媳妇一般的宋佳佳瞬间化成高傲的女王,扬着头一脸得意洋洋地说到:“在大唐后宫,我、本宫就是最好看的妃子!”

    “切!”问话之人一脸鄙视,扯了扯宋佳佳肉肉的脸蛋,“你们大唐后宫美人的质量也忒差了!”

    高傲的女王瞬间就蔫了下来,弱弱地分辨到:“人家唐朝是以胖为美的,林箫好看是好看,可是没我胖呀~要不林箫我教你怎么增肥吧,到时候你去当武则天,我来当杨贵妃。”

    林箫笑的跟个招财猫似的在那点头,“好呀好呀!”

    说到自己的专业领域,宋佳佳瞬间精神百倍,把小胖手往身后一背,站起身来摇头晃脑地说到:“这增肥嘛,第一大要素就是吃,只要你爱吃、多吃、常吃,无所顾忌的吃,不分时间的吃,就绝对可以一日肥过一日!”

    “贵妃娘娘真真是金玉良言啊!”林箫忙起身谦逊拱手,一副感激涕零的样子,随后又状似疑惑不解地问到:“可是人家怎么吃都不胖啊!肿么破?”

    嗷!!!

    一句话惹了众怒,宋佳佳更是直接面目狰狞地扑过来压到了林箫身上!

    这点攻击林箫哪会放在眼里,宋佳佳扑过来的轨迹她能清晰地捕捉到而且迅速躲开并予以还击,但女生之间的玩闹又不是比武,她得有给人家下毒手的时候也得有惨遭毒手的时候才能合群嘛~

    先不说此时路过凉亭的男周学对众女生对新晋校花林箫的行为表示各种羡慕嫉妒恨,单是众女生在这一来一往的玩闹间就对林箫亲切感大升。

    本来林箫这种五官精致到极点皮肤又好到爆搭配起来简直美到哭的女生就很容易让人不由自主地生出高冷感,但这两场亲密又神经质的**接触下来,那点点高冷感早就被丢到了爪哇国,女生玩闹出来的亲切就跟男生打架之后的勾肩搭背差不多,所谓不“打”不相识嘛!

    不过大家虽然“相识”的非常成功,但此次早间聚会却在这样的插科打混下彻底歪楼了,全程没提一句写小说的事,直到早自习的预备铃声响起,众女生这才幡然醒悟今天起个大早的目的。

    做为歪楼的罪魁祸首加上写小说的半专业人士,林箫周霜挺身出面迅速定下了基本的写作方针,愉快地决定就写杨贵妃干掉皇帝成为了武则天二世,第一棒写作任务交由宋佳佳完成,反正昨天晚上她在梦里已经打了一宿草稿了嘛!

    宋佳佳写文还是新手,因此没有林箫周霜这样写惯了的写的快,转眼都到了周日放假,宋佳佳还在磨她的第一稿。

    林箫则在家里码《演艺之巅》,小说发上去的这几天,前几章的点击和收藏超乎预料的各种赞,因此编辑非常愉悦地给了她一个巨好的榜单,更是让她的点击收藏评论等数据节节攀升,积分以火箭一般的速度窜进了月榜第三——月榜前两名可是实实在在的大神哟!

    林箫心里这个美呀,为了答谢新老读者扑面而来的鲜花以及某几个恶意满满说她哗众取宠的刷负,林箫非常愉快地决定她今天要爆更三万!

    从昨天晚上十点到现在,林箫已经码了整整一宿的字,二万七千字现在正安安静静地躺在她的word文档里,还有三千字的任务对于刚刚被凉流滋润过,精神百倍思维敏捷手速已经可以用眼花撩乱来形容的林箫来说,简直犹如毛毛雨一般soeasy!

    四十分钟转眼过去,word文档下的字数统计显示为30476。

    林箫慢慢停下飞舞的手指,微笑着长舒一口气,真有成就感啊!

    站起身来在空地上扭扭脖子,伸伸胳膊伸伸腿,关节处接两连三地响起了清脆地咔吧咔吧声,像是打开了关着酸涩与疲惫的门,听这声音都让人舒爽不少。

    活动完身体,冲进卫生间洗一个畅快的热水澡,林箫就开始琢磨给自己弄点好吃的了。

    她因为图省事已经吃了一个星期的食堂,味觉被折磨的直想哭,好不容易今天有时间了,怎么招也得弄点好的安慰一下!

    冰箱里有前段时间去超市买的鱼和肉,还有一些乱七八糟剩下的青菜,林箫把这些食材在脑袋里过了一圈就琢磨出了一个菜谱。

    鱼和肉拿出来放微波炉里解冻,林箫那边先去蒸饭,等把米和水放进电饭锅选好保压时间后,这边鱼和肉已经解冻好了,撸胳膊挽袖子就开始腌鱼切肉,叮叮当当直忙活了一个多小时,时针指向十点半,四菜一汤陆续被端上桌。

    汤是最简单的,超市里买的汤料,烹饪时间五分钟,往里打个蛋花就可以端上了。

    菜是巨下饭的麻辣水煮鱼以及让人垂涎欲滴的著名肉菜回锅肉,再加上一个蒜香十足的蒜茸粉丝娃娃菜和一个鲜咸可口的双椒皮蛋……林箫站在桌前狠狠地吸了一口气,被自己的精湛手艺迷的七昏八宿,颠颠地去端碗盛饭,扯开凳子就埋头苦吃。

    话说她现在的手艺可比上辈子好了不止一星半点!

    上辈子她虽有一颗想做美食的心,但奈何心有余力却不足,对那些火侯啊、刀功啊、适量啊神马的总没办法把握的很好,但这辈子随着身体一次次被凉流滋润,她就跟装了内置雷达似的,在厨房里各种游刃有余、恰到好处。

    埋头塞了半碗饭,耳边突然响起了一阵敲门声,

    敲门声很有节奏,也很含蓄,咚一下然后又咚一下,像是有人曲起食指在很礼貌的敲门。

    林箫顶着一脑袋茫然,放下饭碗起身去开门。

    会是谁?她这个小窝除了周霜应该没人知道了吧,不过周霜可不会这样文雅的敲门。

    趴在门上透过门镜看一眼,呃……一堆人挤在楼到里,不过里面有两个是熟面孔,周向晨和周向阳。

    林箫退后半步,眨巴眨巴眼睛,有点不解,这两人来干嘛,前两天周向晨不是跟她说他们家小弟找到了嘛!还有其他人又是谁?

    疑惑归疑惑,但既然是熟人就没有拒之门外的道理,林箫扭动把手开了门。

    “嗨!”门才一开,周向晨就露出一个大大的笑脸,一副活力四射的样子跟林箫打招呼。

    “……嗨!”林箫也条件反射地回了个,这才看着周向晨,用眼神瞄向其他几位,迟疑地问到:“这几位是?”

    周向晨抓抓脑袋,“我给你的发的微信你没收到吗?这是我爸妈和小弟。”

    “呃……叔叔阿姨小弟弟你们好!快请进屋!”林箫微顿一下后立马绽开一个大大的微笑侧身请几人进来,内心深处却如云山雾罩一般,尼玛这什么情况,只聊过几次天的男性朋友突然在周未的早晨携全家出现在自己家门口!

    为毛会有种三堂会审的赶脚?!

    她没做过什么对不起周向晨的事……吧?!

第76章() 
林箫的小窝很小,住一个人也只是将将够而已。

    这么小的房间你也别指望各个房间分工明确,把什么餐厅、厨房、书房、卧房全部给配齐。

    林箫的书房只是在卧室的床旁边放个书桌而已,而餐厅也只不过就是客厅里面支张饭桌罢了。

    放一人正好进两个人就嫌多的小窝一下子挤进五个人,这瞬间的拥挤感真的很容易让人生出只有在五一黄金周时身处旅游景点才有的感慨。

    林箫的餐桌本来是标准款,但在此小客厅支起来就显得尤其的大了,因为它几乎占了整个小客厅的面积。

    周家一家五口进来再加上一个林箫,刚好围着桌子站一圈,这场景实在让人不由的就升起一种陌名的尴尬。

    不过这种尴尬只存在大人和林箫周向晨这种半大人之中,小曦这样的纯小孩子完全没感觉。

    就在周家人瞪着桌上还冒着热气的菜和那装着豆芽藕片的半碗饭傻眼时,一直乖巧的被周母牵在手里的小曦抽了抽小鼻子,眨着纯真的大眼睛说到:“好香啊,姐姐这都是你做的吗?”

    一句童言,打破了屋里凝滞的气氛,林箫立马抓住机会,她上辈子好歹先做前台后做秘书,都是需要八面玲珑的职位,就算她没修得十分,但也起码有了七分的玲珑。

    “是啊!”林箫笑着接话,半蹲下身,摸摸小孩的小脑袋,然后直起身自然地从墙角拿出一排塑料凳分了出去,众人接过凳子围着桌子坐好,瞬间就行成了一种聚餐的赶脚。

    虽然这种情况仍然有点不太靠谱,但总比刚才直愣愣地围桌站一圈要好太多,而且这样也更容易寒暄一点。

    只不过摆在桌子中央,不停散发着诱人香气的饭菜在这样的场合实在有点不适合寒暄。

    就在林箫脑中琢磨着是顺势邀请大家吃点,在他们拒绝之后把饭菜撤下去好还是直接说句自己刚刚吃完然后马上把饭菜撤下去好时,大大咧咧的周向晨说话了。

    他先是拽着塑料凳往桌前又凑了凑,然后用跟小曦如出一辙的动作抽动鼻子嗅了嗅,感叹到:“林箫,没想到你手艺这么好,我都流口水了!你家还有没有饭了,给我也盛一碗呗,我正饿的前胸贴后背呢!”

    周向晨倒没说假话,以前有句话叫“半大小子,吃穷老子”,像周向晨这么大的男孩正是食欲最好饿的最块的时候,早上吃的那一丢丢东西早就消化完了,他来的路上就饿了。

    再加上林箫做的水煮鱼是川菜,川菜味道最是霸道夺人,而那散播在空气中的辣味更是刺激着人的味蕾不停跳动,周向晨被这味道勾的食指大动,肚子都叫了起来。

    周父周母对视一眼,本来他们这个时间来是准备带着林箫出去吃的,原计划是10点多,进屋寒暄几句,诚恳地表达一下谢意,然后带着林箫出去,开车到他们订好的饭店,正是吃午饭的时间。

    可看林箫开门时的表现和眼前这种预料之外的情况,明显是小晨那个小兔崽子没跟人家说清楚,这林箫甚至不知道她们要来!

    都是在社会上混过多年的人,情况有变自然也不会不知变通的非要按原计划执行。

    周母笑的温婉而又优雅地说到:“不知我们有没有幸尝尝林小朋友的手艺。”她当然不是像周向晨那样对桌上的饭菜有什么嘴馋的,只不过是想创造出一起吃饭的氛围让气氛更合谐罢了。

    有人给了台阶下,林萧立马笑意盈盈地站了起来,“当然,我的荣幸。”

    林箫买的餐具很精致,白瓷花边碗盛放蒸的晶莹饱满的米饭,很是诱人。纯黑雕花的木筷放在荷叶状的筷托上有种艺术品的美感。

    周向晨一点也不跟林箫客气,端起碗抄起筷子就开吃,虽然用餐礼仪很符合标准,但那频频伸出的筷子和迅速消失的米饭无一不在诉说其吃相的狂野。

    小曦本来还有点拘禁,但一看到他的小哥哥如此放的开,顿时丢开那点局促遵从本心的也开心地吃了起来。

    不过小曦人小味口也小,只吃了一碗饭小肚子就鼓鼓的,周向晨那货却连吃了两大碗,水煮鱼让他一人干掉半锅。

    相比与小曦这个孩子和周向晨这个半大孩子,周父周母和周向阳吃的就很矜持了,他们几人原本打算吃两口应付一下是那么个意思也就完了,谁想到饭菜的味道出乎他们预料的好,虽然吃相依然优雅矜持,但那一碗饭却在不知不觉间都见了底。

    一起吃过一顿家常菜,因为周向晨这个不靠谱的家伙没提前通知到位而导致的尴尬终于消失于无形了。

    菜撤下去上了点水果,看气氛很合谐,林箫终于问出了她心中的疑问,“不知叔叔阿姨今天来是为了什么事?”

    周母嗔怪地横了在旁边扒橘子的周向晨一眼,对着林箫面含歉意的说到,“我们突然来把你吓到了吧,本来是让小晨跟你打声招呼的,没想到这点小事他都没办好……”

    林箫连忙摆手,“不怪他的,是我手机没电了没收到信息。”她记得昨天晚上码字的时候是依稀听到了手机没电自动关机的音效声的,只不过那时候她写文灵感如脱僵的野马一般,实在没心思搭理它。

    周母听到林箫的回答笑了笑就不再提这茬,而是面带温柔地说到,“林箫对吧,我叫你萧萧可以吗?”

    “当然可以。”林箫点头,扫了周向晨一眼,那货正给小曦喂橘子吃!

    “萧萧,其实我们今天是特意来感谢你的。”周母温柔地看向嘟着小嘴吃橘子的小曦,眼睛有着点点水光,“这孩子我们找了四年了,如果没有你,说不准现在他还在吃苦。”

    林箫闻言这才恍然大悟周家人来的原因,只不过她认为自己只是在跟周向晨闲聊的时候多说了几句话,周向晨透露给她说孩子找到了的时候,她也跟着很是高兴了一把,却并没觉得自己有什么功劳,找到孩子的主要原因还是周家能力大。

    林箫这样说着,周母却摇了摇头,有点激动地一把握住林箫的手,“孩子,你不用推脱这功劳,我们周家有这能力也不是一天两天,还不是苦苦找了四年一点线索都没有,直到遇到了你,萧萧,别小看你那几句话的份量,你不知道我在听向阳说起这过程的时候有多感激你!只是可怜我的孩子受了这么多的苦。”

    “阿姨,俗话说好事多磨,磨了这几年,以后必是一帆风顺了!”林箫看向与周向晨玩的正开心的小曦说到。

    周母也顺着林箫的目光看过去,此时兄弟两个正脑袋挨着脑袋,嘀嘀咕咕的不知道在说什么,一会儿一笑,一会儿一笑,看起来开心快乐极了。

    周母不自觉地也跟着露出个微笑,那淡淡的哀伤与心痛一扫而空,她笑着点头说到:“你说的对,以后必是一帆风顺了!”

    周母的包包里放着一个支票夹,里面有一张一百万的支票,这是他和周父早就商量好的谢礼,然而此时周母却不想把这一百万拿出来了,以前还觉得得体恰当的谢礼此时却让她觉得冷冰冰且没有人情味。

    虽然只是短短一个多小时的相处,周母再看林箫却不再是一种陌生人的眼光了,这个女孩干净漂亮充满灵气,做事让人很舒服,做饭也很好吃,说话还很中听,只是一个十五岁的小姑娘,却能让人生出如沐春风心情愉悦之感!

    怪不得儿子喜欢她呢!有眼光!

    不过兜里除了那一百万她也没带什么别的东西,这么大的恩总不能口头上感谢两句就完了吧?!

    周母想了想,从腕上退下来一只玉镯,牵过林箫的手。

    林箫愣了半秒中之后马上反映了过来,手往后轻轻抽了一下叫到:“阿姨……”

    周母却牢牢握住了林箫的手,温柔且不由分说地把镯子套了上去,“这是我回国之前朋友送的,玉质还算可以,只是颜色更适合年轻人,你手腕又细又白,带这个正合适。”

    “不,阿姨,这个太贵重了。”林箫带着几分急切地推脱到,虽然她并不懂玉,但是再不懂也能看出这玉镯实在漂亮,而且触之温润,怎么看也不像便宜货色。

    周母攥住林箫的手,不让她推脱,笑着说到:“宝剑赠英雄,玉镯赠美人,你看你带着这么漂亮,就知道我没送错了!”

    周向晨这时也在跟小曦玩的百忙之中抽空出来说了一句,“林箫你就收下吧,我妈镯子多的是!”

    小曦懵懵懂懂地抬起头,顺着小哥哥的话音看过来,也说了一句,“姐姐,你带着这个镯子好漂亮!”

    周向阳笑着点点头,“是啊,林箫,这个镯子挺适合你的,家母的一点心意你就收下吧。”

    倒是周父微愣了一下,他是知道这个镯子的价值的,这镯子是周母新得的,他有一个爱玩玉石的朋友,当时赌石赌出了这块极品料子,知道周母喜欢镯子便留了下来。

    当时他从那朋友手里收就花了几百万,更别提这镯子放到市面上会价值几何!周母是极喜欢这个镯子的。

    不过周父发愣也就是片刻,再贵也不过是个镯子而已,如何跟他的小曦相比,再说他看林箫这个小姑娘也是挺顺眼的,遂也说到:“孩子你就收下吧,我们也不知如何感谢你,难得这个镯子你带着还挺好看,你要是推脱了我们就不知送什么好了。”

    林箫这个一直生活在普通世界的小市民如何想得到一个套在手上的破圈价格那么凶残!她以为再贵也不过几万块,害怕推脱掉这个镯子,像周父说的那样,再送什么其他东西没完没了更是麻烦,遂也就接收了下来。

    不过这个镯子真心挺好看的,而且带着很舒服,有点像……像凉流带给她的感觉!

第77章() 
“铃铃铃……”一段毫无特色的电话铃声蓦地在小屋里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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