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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爷爷去捉鬼-第1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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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爷爷听马老太太抱怨每天拍打小虫子拍打得手脚发软,就建议她在家的四周撒上生石灰粉。马老太太照办了,虫子果然少了许多。而那些捉土蝈蝈的小孩子们终于大呼小叫的发现惊喜了。

但是还有一个问题,那就是一旦这个娃娃超过了石灰线,恐怖的一幕就会重新上演。这令马老太太头疼不已。爷爷宽慰她说:“你忍一忍,等孩子满了十二岁就好了。”

就这样,姚小娟的事情也告一个段落。爷爷在这件事情里没有参与过多精力,并且这段时间里找爷爷的人不多,爷爷的身体似乎稍微康复了一些。在我放假回来看他的时候,他又兴致勃勃的给我讲一些过去的事了。不过他的精神方面显得有些颓废,远远不及身体方面的康复程度。才去旧愁,又添新忧。奶奶过世的旧愁才稍稍减少,新的忧虑又来了。

爷爷虽不跟我明说,但是每次潘爷爷来,我都能看出端倪。爷爷在心底里觉得对不起舅舅,他很多时间花在这些诡异的事情方面,但是没有获得很多的收益,所以他没有办法给舅舅做一栋可以用来结婚办喜宴的楼房。在日积月累的风吹雨打中,这座老房子垂垂欲倾。村里的楼房以缓慢的速度递增,虽然缓慢,却没有停止过。这座老房子已经不能给舅舅带来任何荣耀。而潘爷爷对舅舅的各个方面都非常满意,觉得他的女儿可以托付终身,但是除了一个方面——那就是房子问题。

潘爷爷以前担任过村里的书记,很爱面子,所以他提出这样的要求是理所当然,情理之中的事情。他好喝几口小酒,这也是他在当书记的时候留下的嗜好。

有一次,潘爷爷在爷爷家吃晚饭,跟舅舅喝了几口谷酒,然后摇摇晃晃的哼着小曲儿准备回文天村。舅舅见他有了几分酒意,便要留他住,可是他口不择言的说什么不住青瓦泥墙的房子,然后皱着眉头抬脚就走。舅舅也不好再拦。

潘爷爷走到文天村跟画眉村之间的那座山上时,忽然发现爷爷在他前面走路。他抹了抹眼,还真没有看错,走在前面的人的的确确是刚才在饭桌上的人。当时他酒气冲头,就认为是爷爷怕他醉酒了摔倒,故意在前面引路照看他。

于是,潘爷爷挥了挥手,喊道:“岳云哪,你不用照看我,我还健旺着呢。不会被一块石头一条树根绊倒的。放心吧,你回去吧。”

前面的爷爷不说话,也不回头看看潘爷爷,只是低头继续往前走。

潘爷爷见他不搭理自己,顿时有些生气,提高了嗓音喊道:“你这个老头子怎么这么倔呢?莫不是刚才说了房子的问题,你到现在还生我的气吧?可是你不想想么?我当了这么久的书记,如果女儿嫁给一个连新房子都没有的男人,这不是让我脸上挂不住么?”

前面的爷爷仍然不说话,还是不快不慢的往前走。

潘爷爷有些恼了,指着前面的人影道:“你好歹搭理我一下嘛,我当书记的时候可没有人敢这样对待我!”

前面的爷爷还是不说话。

潘爷爷急了,大声呼喊道:“你这个老头子居然不理我!看我们谁走得快,我追上你了可要跟你论论道理!”说完,潘爷爷加快脚步,想追上前面的爷爷。

前面的爷爷脚步不加快也不减慢,优哉游哉的往前走。但是整个过程中,他都不曾回头看一眼。潘爷爷追了好一会儿,发现爷爷还是就在前面不远,距离没有减少一点,也没有增加一点。

潘爷爷不甘心,继续加快脚步去追前面的爷爷。追了半个多小时,潘爷爷终于支撑不住了。

第十八卷 胎生青记 第452章 龟壳败将

就在潘爷爷打算放弃的时候,前面的爷爷忽然站住了。

刚刚一直追感觉倒还好,爷爷这样一站住,潘爷爷反而有种不祥的预感,不敢径直走上去了。他双手扶住膝盖,一边喘气一边问道:“我明明看见你走路的,我怎么跑也跑不过你?”说这话的时候,额头的汗珠都滚到了睫毛上,如同一棵小草上的夜露,晶莹剔透。

前面的爷爷没有回答他。

潘爷爷看见他的脑袋在慢慢往后转,往后转。前面的爷爷的脑袋每多转动一点,潘爷爷的心跳就加快一倍。

前面的爷爷像是发觉了潘爷爷在看他,忽然迅速一转,脑袋朝他看了过来。

那竟然是一个倒脸!

脸确实是爷爷的脸,但是鼻子眼睛嘴巴耳朵都是倒着的!

潘爷爷当时吓得三魂丢了六魄散了,眼前一黑,就地栽倒……

而在同时,爷爷坐在老河边的一座小山上,俯瞰着这个小小的画眉村,这个他生活了一辈子的地方,这个他的父亲也生活了一辈子的地方。他双手抖抖索索的掏出一根香烟来,然后抖抖索索的点上,然后嘴巴抖抖索索的吸烟,吐出一个抖抖索索的烟圈来。

我远远的看着爷爷。

我是傍晚吃过晚饭之后来到画眉村的。虽然我跟潘爷爷是相向而行,但是我没有碰到他。那天,学校临时举办了一场跟兄弟学校进行篮球比赛的活动,所以中午才往家里赶。赶到家里已经是下午四五点,我仍不甘心,吃了晚饭就往爷爷家里跑。换在平时,妈妈肯定要拦下我,但是那段时间学习非常紧张,高考的氛围也比较浓了,妈妈不想再束缚我,所以那天她没有说什么,只是在我出门的时候叫我多加了一件衣服。

到了爷爷家里后,我发现爷爷不在。后来有人给我指了爷爷出去的方向,我便顺着小道找到了这座小山面前。

也许我还走在小道上的时候爷爷就发现了我,但是他默不作声。换在平时,他早就向我招手吆喝了。也许爷爷确实没有发现我,他看着前方入了神,眼神前所未有的空洞。

我没有叫他,只是隔着一段距离静静的看着。

我顺着他看的方向,可以看见画眉村的每一家灯火,唯有爷爷的房子淹没在灰暗里,像是并不曾存在过。

天黑得真快,我刚到爷爷家时,天还挺亮堂的,走到这里,居然就黑得如同沉浸在墨汁里。我甚至能看见空气如墨汁一般在流动翻涌。这是我第一次有这样的感觉,非常特别。

我看着爷爷手里的红点渐渐靠近嘴巴,那根烟已经快燃到尽头了。

我哽咽了一下,轻轻唤道:“爷爷……”

他一动不动,眼睛仍然看着前方。

我担心露水太重,会冻着爷爷,便提高了嗓音再次喊道:“爷爷……”

他终于了有了反应。他轻轻的叹出一口气,看了看我,说道:“亮仔,你来啦!来,扶我一把。”他朝我挥了挥手。在他挥手的时候,我忽然觉得自己跟爷爷的距离拉长了许多许多,多到我几乎不相信自己可以走过去。那种感觉,很难用言语表达出来。反正那一刻,我觉得爷爷已经不是这个世界的人了。

“一法通,万法通。事凭中,理凭公。大户穷,一包脓。盐罐封,走了风。要得穷,翻祖宗。会做客,莫劳东。猫屙屎,自家塕。有好客,无好东。来无影,去无踪。无智名,无勇功。以成败。论英雄。吏、户、礼、兵、刑、工。来是去风,去是来风。人不相同,皮肉相同。早酒三钟,一日威风。有风无风,灯盏朝胸。开一扇门,是一扇风。男为一春,女为一冬。针大的眼,碗大的风。瞒病必死,瞒账必穷。成家机匠,败家裁缝。谷贵伤民,谷贱伤农。杀人有赏,救人无功。书囊无底,打法无穷。……”爷爷冷不丁念起了一连串的口诀,全部是我闻所未闻的东西。

“哎,有什么用呢?”爷爷又叹了一口气,摇头不迭。他将烟头扔下地下,然后一脚碾灭。

我定了定神,走了过去,扶住他的肩膀,像扶一个不会走路的小孩子一样,几乎是拽着他将他从潮湿的平头石上扶起来。

我知道爷爷为什么发愁了,但是我找不到一句宽慰的话。

我猜是在我扶着爷爷往回走的时候,潘爷爷才慢慢醒过来的。潘爷爷睁开了眼,发现面前一团漆黑,很远很远的地方才有几个星星点点。潘爷爷张开双手乱摸一通,手被粗硬的稻禾桩划了一道。强烈的痛感促使他迅速蹲了起来,原来他躺在一块稻田里。幸亏这个季节的稻田里没有水,要不然恐怕潘爷爷别想再次爬起来。刚才看见的星星点点是夜空寂寥的星星。他转头看了看四周,不知哪里传来一阵阵的水声。

他脚下一用力,想快点离开这里,没想到脚下一滑,跌倒在地。他感觉脚底踩到了一个硬物,顺手一摸,抓到了一个圆圆硬硬的东西,拿到眼前一看,原来是个龟壳。潘爷爷心里纳闷,十几年前这里就不见乌龟的踪影了,这稻田里怎么会留下这个东西呢?稻田的主人年复一年的翻田耕田,难道耕牛和犁刀就从未碰触到过这个东西吗?

潘爷爷不敢多想,慌忙撇下龟壳,脚下生风的往家里的方向跑,连头也不敢再回一下。在接下来的几天里,潘爷爷下不得床,浑身虚软。

爷爷听说亲家病倒,便提了一只老母鸡去探望。潘爷爷一见爷爷便跪地求饶。旁边的舅舅和未来的舅妈看得一愣一愣的。

爷爷连忙扶起潘爷爷,细问个中缘由。潘爷爷便将当晚的遭遇讲给爷爷听了。

爷爷听完潘爷爷的讲述,然后掐指一算,脸上浮现一丝笑意。

第十八卷 胎生青记 第453章 命中的坎

舅舅见爷爷微笑,忙问这是怎么一回事。爷爷告诉说,龟壳还有一种俗称叫“败将”,这说明是以前跟他交过手的鬼类向他表示为“手下败将”,并顺便将潘爷爷欺负了一番。

爷爷感叹道:“它们并不了解我的心思,我并不想在亲家面前逞能。”

舅舅忙问道:“他们?他们是谁?”

爷爷叹了一口气,沉默不语。从此以后,爷爷的眉头越来越紧,像一把遗失了钥匙的锁一样解不开。

不久之后,我参加高考了,成绩还算不错,被东北的一所重点大学录取。当我把鲜红的录取通知书送到爷爷手里时,爷爷的眉头很难得的松开来。他紧紧握住我的胳膊,摇晃着道:“亮仔呀,这在先前时候应该是算中榜啦!”

他哪里知道,现在的高考可比不得原来的金榜题名。并且近年扩招的幅度越来越大,考上大学根本就没有什么值得炫耀的了。看着爷爷那张欣喜非常的脸,我真想走过去凑到他的耳边轻声道:“爷爷,现在真不是您生活的时代啦!”

拿到大学录取通知书后,我还有两个月的时间呆在家里。

在这两个月的时间里,舅舅结婚了。虽然潘爷爷满脸的不如意,但是他没有任何阻拦的让女儿走进了青瓦泥墙的老屋里。

舅舅结婚,爷爷自然特别高兴,也显得特别精神。但是在我看来,爷爷瞬间又苍老了许多。舅舅结婚之后,脾气立刻变化了许多,跟爷爷说话不再用请求的语气,而是转换为一种命令的语气,好像他才是这间老屋的主人。虽然我的心情比较难过,但是我能理解舅舅的心理。结婚的人跟没有结婚的人就是不一样,结了婚就要负担很多以前没有的责任。结婚之前,家里的所有都需要爷爷来打点决定,舅舅只能扮演一个儿子的角色。结婚之后,舅舅升格为丈夫,而在农村人的意识里,丈夫就是家中的顶梁柱,就算丈夫头上还有长辈,那也只能算是一张吃饭的嘴,甚至算是“上有老,下有小”的拖累。

在这短短的两个月里,爷爷也改变了许多。除了邻里乡亲家里走失了家禽来找爷爷掐算一下方位,爷爷不拒绝之外,其他请帮忙的一概人等再不答应。甚至某家生了一个孩子,孩子的爸爸或者奶奶记下了几时几刻来找爷爷判个八字,爷爷也只是粗略的说“这是一个好八字”或者“这是一个劳累命”之类。

舅舅结婚后没有在家呆很长时间,因为他答应了要在一定的时间里做一栋楼房,他在潘爷爷面前立了誓言的。舅舅走了之后,舅妈不习惯在画眉村生活,于是收拾了一些东西回娘家住去了。舅舅一年半载难回来一次,她也一样。

这样,刚刚热闹过的老房子很快就变得冷冷清清,根本不像是刚刚住过新人的房子。

在大学开学前的日子里,我隔三差五的去爷爷家一趟,陪他说说话。但是他没有以前那样喜欢在我面前讲故事了。

“我昨晚做了一个梦呢,梦见你奶奶在地坪里晾被子,用棍子在被絮上打得啪啪的响。弄得空气中满是灰尘。我就喊了,老伴哪,你轻点拍啰,这灰尘要呛死我嘞。你奶奶就在外面回答我,老头子呀,我不用力拍,被絮上的灰尘怎么能干净呢?要不,你过来帮我忙?”爷爷跟我将他最近经常做的梦,“等我从梦中醒过来,我才记起,原来你奶奶已经过世啦。我就想呀,她为什么说那样的话呢?莫不是要我早点过去陪她吧。”

我打断爷爷的话,假装生气道:“爷爷,你可不要这么说,您辛苦了一辈子,该留点时间来享享福哦。”

爷爷眉头一扬,道:“享福?我恐怕是没有福可以享。我做了那么多不该插手的事情,就算有点福气,也要被反噬作用抵去了。”

我连忙说道:“爷爷,等我大学毕业了,我会让您享清福的。只要您多活几年,让我有时间有机会让你享福。”

爷爷笑了。我想,很多爷孙之间都说过这样的话吧,都是在说这话的时候挺感动,可后来能办到的实在太少。

爷爷摸了摸我的头,平静道:“亮仔,我在后年会有一个坎,这个坎比较难过。如果事情不好,我后年就会去世;如果运气好点,我就能多活三四年,再多也没有。”

我心情非常沉重,因为爷爷说的话向来灵验得很。我担心身体虚弱,心情又不怎么好的他抵抗不住命中的坎。

爷爷像是看出了我的心思,勉强扯出一丝笑:“你安心的去学习,不用担心我。记得放了假来看看爷爷就好了。”说完,他从兜里掏出一个红色的折叠成三角形的布给我,郑重的对我说:“去大学的路上,你把这个东西带在身边,这样爷爷就能时时刻刻感觉到你,并且能保你去来的路上平平安安。”

我接过那个东西,点点头。他明知自己三四年后会遇到命中的坎,且不知道能不能度过,却还挂牵我这点小事。我心头一热,说道:“爷爷,你后年的坎怎么办?”

“这个你也不用太担心。”爷爷道,但是他的语气不是十分肯定。说完,他朝远处望去,不知道他要看什么。

“难道你有解救的办法了?”我不安的问道。

爷爷淡然一笑,说:“你还记得你思姐跟一条黄鼠狼精的事情吗?”

爷爷的一句话,勾起了我许久以前的一段回忆。虽然我不知道那么久远的事情跟爷爷命中的坎有什么关联……

十五年前,我还是一个不因世事的小孩子,懵懵懂懂,不懂得人间的情与爱。但是当我第一次稍微懂得的时候,那件事情却如藏在鲜花丛中的猫骨刺,狠狠的扎痛了我,痛到心里面。

那件事情,还得从我堂姐思思开始说起。她,与一只黄鼠狼精的事情。

第十八卷 胎生青记 第454章 心生恻隐

堂姐思思,是我伯伯家的第四个女儿,思思正是取其谐音“四四”而来。我叫她思姐。

思姐十五岁就出外打工,逢年过节偶尔回来一次。每次回来,她就带着我跟弟弟两人去村里的小卖部买零食。

她每次回来,不只是给我带来美味的零食,还带来一些稀奇古怪的故事。

她说,她最讨厌的动物就是黄鼠狼了。伯母辛辛苦苦养的五只大花鸡都被黄鼠狼偷吃了。黄鼠狼还喜欢放臭屁。有次傍晚,它来伯伯家的鸡笼里偷鸡,刚好被思姐逮个正着。思姐一脚踩住黄鼠狼的尾巴,踩得它咕咕乱叫。它情急之下放了一个臭屁,臭得思姐好几天连连打喷嚏。

但是思姐没有报它的一屁之仇。

思姐说,她看那只黄鼠狼吓得浑身颤抖,心生恻隐,便将她放了。

思姐将脚抬起,看着黄鼠狼被她碾伤的尾巴,甚至觉得自己做得太过分。思姐看了看被黄鼠狼拽了一地的血的大花鸡。那是伯母准备为她庆生的“大餐”。十五年前的乡下,只有生日那天才能吃到鲜嫩的鸡肉,喝到美味的鸡汤。

“你走吧,我不打你。”思姐对仍在瑟瑟不已的黄鼠狼说道。

那只黄鼠狼也许是被思姐踩得太用力,尾巴已经失去知觉了。思姐抬起了脚它还不知道趁机逃跑。

思姐俯下身,摸了摸黄鼠狼的毛,说道:“别这么害怕啦,我说了,我不打你。你走吧!”

思姐说,它真是一只贪心不足的黄鼠狼。它听了思姐的话,似乎明白了这个踩它尾巴的人的意思,缓缓爬起身来。

它居然不径直离去,却再次走到那只已经咽气的大花鸡面前,一口咬住大花鸡的脖子,要将大花鸡拖走。

它用请求的眼神看了看思姐,似乎要征求她的同意。

思姐叹了一口气,挥挥手道:“行,你要就拿走吧。反正你咬过的鸡,我们是不敢吃了。快走吧,呆会儿我妈发现,肯定把你打死,烤了做熏肉。”前几次大花鸡被黄鼠狼偷吃,伯母就咬牙切齿的说过,一旦逮到那只偷鸡的黄鼠狼,一定要扒了它的皮,卖给做狼毛笔的贩子;一定要烤了它的肉,过年过节当做鸡肉吃。

黄鼠狼听力思姐的话,居然立起身子,两个前爪合在一起,给她鞠了一躬!

思姐目瞪口呆。

还没有等思姐从惊讶中回过神来,那只黄鼠狼就拖着大花鸡逃跑了……

“你家里的鸡都被黄鼠狼偷吃了,那它以后就不会再来了吧?”我一边卷起舌头咬着思姐给我买的酸枣,一边问道。

换了我,早把那只偷吃的黄鼠狼打死了。思姐真是心慈手软,偷东西的就是小偷,怎么可以对小偷也有怜惜之情呢?

“不是。从那次之后,我经常见到它。”思姐道。那时候的思姐也是涉世未深的毛头女孩,虽然相比其他没有出外打工的同村女孩子,她多了一份说不清的不同,但是本质还是跟那些初中在校女生一样的。思姐读的书少,小学毕业就停学了。伯伯家里有四个女儿,一个儿子。伯伯和伯母还是有着根深蒂固的重男轻女思想,所以我的四个堂姐读书都不多,年纪最小的堂哥在小学成绩不错,但是到初中之后变得平平,后来初中毕业也停学了。这种重男轻女思想在十五年前的乡下太常见了,所以思姐也没有任何怨言。

“经常见到它?为什么?”思姐的答案在我的意料之外。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但是每次特殊的时候,它都会出现。不过它不挨我很近,只是远远的看着我。”

思姐说,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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