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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清欣注意到,朱北辰内衬的胸口有一团漆黑的物事,那是一枚胸针,似乎被烈火烧灼过,通体发黑。
千雪针!
她接触过太多的情报信息,她之前在东北部见过这种装饰品。那是当地有名望的朝鲜族贵族才会佩戴的饰品,通体如皑皑白雪,是由年长的女性长辈为孙女辈制作的驱邪类装饰,据说能在一定程度上抵挡邪物对主人的侵犯,是每个朝鲜族女孩最为宝贵的东西。它只能使用一次,遇到的邪物愈厉害,胸针被侵染得也越严重。
朱北辰身上的这枚千雪针已经漆黑如墨。
她略过这处细节,不想再给这个大男孩平添压力负担,因为她还有一些话在思考应不应该让他知道。
“今天夜里也不太平,一个小时前我刚回来,黑水河里死人了。”她最终还是说了出来。
“谁?”
“阳泽。”
那个公羊家的祭司,现在公羊和惬手下最后的一名祭司也莫名其妙的死去。
“怎么死的?”
“烧成一团灰,骨头都烤化了。”
女人的第六感通常比男人更为敏锐,她深夜里悄悄地离开朱北辰的房间,踏在青石道上,在曲折的走道上前行,直向西南角而去。那是黑苗权利的至高层的居所所在地。
在黑水河盘踞在十多天以来,她私下留心了这里的祭司族巫的住所分布,她知道西南角那三幢高大华丽的竹楼里住的都是一群什么人,白日里,她一直小心翼翼地不敢过多地去靠近。这里的族巫护卫非常警觉,你几乎不可能避开他们的层层守护,同时也让这个不安分的女人认识到了黑水河的不简单。
青石道左侧的竹楼中,一间屋子灯火通明,紧张的气氛正在四壁蔓延。
中央出,置放在地面的一方玻璃器皿内,一场最后的角逐即将拉开序幕。玻璃器皿外是一张枯老憔悴的容颜,他焦急地需要这两只生物尽快地决出最后的胜负。
天蜂,碧蝶!
历时多年的生存竞争,相互间的吞噬与杀伐在这一方小小的空间内上演了无数次,这就是物竞天择,适者生存。
血腥已经不能再度刺激剩余的物种了,残存到最后的往往是适应性最强的,它们演化出了各式各样的生存技能与本领,或许也学会了人类狡诈与阴险。
它们或许都已经明白,最后器皿中只允许留下一只鲜活的生命,这里的生存法则只允许独活,不认同共生。
两对小脑袋中也许早生成了浅显的智慧,彼此都是这一方世界仅存的强者,无论是谁都不愿作这第一步的试探,只有无尽的彼此对峙。
它们的心底应该抱着警惕与畏惧,因为死亡即将降临在最后的这两个强者身上,它们吞噬了无数的生命,渐渐走到如今。
当命运即将在在两者中取一的时候,它们终于恐惧了。
公羊和惬阴冷的眸子出现在玻璃器皿上方,他恍如这方世界的造物主,冷冷地看着这处透明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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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8章 物竞天择()
十多天前,天蜂依靠着小巧的身形来回腾挪,生生避开七彩花蛇一次又一次进攻,天蜂尾部的毒针接连扎在花蛇身上,多次小剂量的注射,器皿内参与生物竞争的对手终于又倒下一只。
现在,天蜂尾部毒针进化得更为细长,针尖愈加锐利,体型却比之前更加得瘦小了。针囊内遍布高度浓缩的剧毒针液,上一场对阵雪蛛的战斗中,就是这跟毒针径直刺破对手的腹部,浓缩的毒液在十秒内要了雪蛛的性命。它此刻悬空盘踞在器皿上方一脚,躁动不安地盯着趴在下方安静的碧蝶。
碧蝶,即金裳凤蝶。是凤蝶科裳凤蝶属的一种大型蝴蝶,翼展约18…20厘米。该蝶飞翔的时候姿态优美,前翅黑色,后翅金黄色和黑色交融的斑纹在阳光照射下金光灿灿,显得华贵美丽。
器皿中姿态优美的碧蝶是金裳凤蝶的一种特殊变种,传闻百万只金裳凤蝶方才会孕育出一只碧蝶。前翅翠绿,后翅润白如玉,同汉白玉般交融的斑纹在日照下几乎是一种透明的存(顶—点)在,如浩渺烟尘,超凡脱俗如仙子。这,就是万中无一的碧蝶。
碧蝶的存在是神秘的,低调的,一种它偏偏仙子的性格,它未尝参与过任何一场惨烈的战斗。它总是适时的避开对手的挑衅,低调也是种物种的生存法则。直到这一刻,它避无可避。
作为自始自终的旁观者来说,公羊和惬不明白为什么低调的弱者居然能够存活至最后,依照蛊物炼方的要求,他费尽万难才寻得这只稀有的碧蝶。相较于器皿中许多曾经存在过的生命来说,它们每一只都是独有的存在,都是万中选一的生灵,夺天工之造化,孕育万毒与一身,它并不出彩,甚至可以说孑然无一物。
公羊和惬见识过器皿中多次的腥风血雨,碧蝶始终寻求着躲避隐匿,这是一种高深的智慧,属于蛊物的生存规则。而他这个人类,显然不太能理解,这种生存的智慧。他反而更加期待天蜂的表现,在两者仅能存其一的环境下,才是炼制此蛊关键一步,亦是最后一步。非人力可以干涉。
自然界的规律,丛林的法则,向来偏向于强者。很难去相信,四十九种蛊虫生物,最后反倒是两只瘦小得不起眼的虫子存活了下来。
此刻,它们即将开始生死搏杀。
难耐血性躁动的天蜂率先发起了攻击,天明之前,它们需要决出一场胜负。它高昂着小小的脑袋,一对椭圆形的复眼露着清冷的凶光,两队膜质翅猛烈地扇动着器皿内的空气,扑下一角趴着的碧蝶。
天蜂高速飞行下,短暂的距离转瞬而至,它灵巧地空中急刹车,将身子蜷缩成弓状,腹末细长的剧毒螯针直直对着下方的猎物,借着高处落下的势能妄图命中并刺破对手的躯体。
它对于早已成型并有效的攻击方式运用娴熟,动作连贯一气呵成,复眼中仿佛已经见到下一刻,螯针钻破碧蝶后翅,插入腹部的景象。余下的仅仅是剧毒液体的注射,它会见到对方连反应并且颤栗的时间都未来得及的情况下,爬在器皿中彻底死透。
天蜂失望了,如果它的面部能够模仿人类的五官表情,此时的它定然是惊愕的,余下的时光它马上会转换成恐惧。
碧蝶消失了,临空接近它的前一刻。天蜂的复眼当中,明显地看到碧蝶的双翅微颤了一下,它原以为对方是在颤抖,现在它方才明白过来,碧蝶是在扇动双翅以一种飘忽的姿态离开自己的视线。
外间公羊和惬同样是一阵愣神,眼中一抹碧绿色的光芒在器皿当中划过,碧蝶了无踪迹。他赶紧揉了揉昏花的老眼,再一仔细打量器皿,试图寻觅碧蝶的影子。
它并没有消失,碧蝶只是在用一种奇特的方式在高速运动当中。一抹绿光在狭小的空间内划过,一道乳白色的润泽如玉的光夹杂在其中,煞是好看。
公羊和惬暗叹造物主的神奇,当初他捕捉到的仅仅是碧蝶的蛹,那时候的它尚未化蛹成蝶。这是一枚碧绿色的蛹,在自然界中是独一无二的存在。
天蜂顿时慌了,复眼的视角范围有限,它压根不知道现在的碧蝶处在什么方位。多少场激烈的生死搏杀下来,存活至今的天蜂深深的知道,未知的敌人往往才是最可怕的,它一直没有正视过这只始终躲藏在器皿一角,规避生物淘汰规则的弱者。
也许今夜过后,自己也会同先前的伙伴一样,死在这方玻璃器皿当中。
昆虫类在面对生死存亡的时候有种天生的直觉,它们眼中的世界没有过多的繁复多彩。
碧蝶在“高空”当中出现了,它临空而立,扇动的翅膀熠熠生辉,宛若蝴蝶中的仙子。现在,它们的身份开始互换,捕猎者与猎物的扮演角色更替。
碧蝶的身上并没有毒囊,周身上下丝毫不具备攻击性。就连公羊和惬都在暗暗思考,它会怎么样去对付凶狠的天蜂?
公羊和惬和天蜂都忽略了一点,碧蝶正面沿内缘有褶皱,内有发香软毛,翠绿乳白的一对翅膀上附着着无害的风尘。
碧蝶优雅地扇动着一对翅膀,如萤火虫般的生物光自双翅间溢出,夺目璀璨,蕴含着死亡的光辉。
它的攻击方式很奇特,翅膀上无害的粉尘随着对流产生的风刮过内缘褶皱处,发香的软毛中挥发出特殊的气息,入鼻清爽淡雅。粉尘与香味混合,形成了剧毒的风尘,席卷一方天地的风呼呼地吹向趴在器皿底下的天蜂。
一切即将结束,战争的方式并不华丽,战斗的程度并不惨烈。两只绝世存在的蛊虫仅仅各自进行了一回合的交锋,最后的王者也会在此后诞生。
天蜂感到背部灼热,随风而至的粉尘落在它身上,痛苦只在一瞬间,下一刻它才明白过来。这一场终极的博弈当中,自己才是那个失败者,它已经没有意识了。
时间过去几秒钟,天蜂被彻底风化,它的躯体化为一缕粉尘,保留了它生前的形状,趴在了器皿内壁上。
天蜂化作的粉尘当中,有着阴红的血迹,它死前已经进化出了血液。
第129章 碧蝶初成 阳择身死()
公羊和惬难掩饰激动的心情,蛊方炼制了多年,终于等来了大成的一天。
他的老脸上浸满辛勤的泪水,双手竟微微有些颤抖,抚在玻璃器皿外壁上,就像打量自己的孩子一般慈爱地瞅着内壁上的碧蝶。
这是一方多么出尘超凡的物种,多年来其貌不扬,公羊和惬几乎忘却了它的存在。今夜这最后一仗,它赢得洒脱自在,对于战局时机的掌握把控恰到好处,连攻击的姿势都是如此的优美犹如翩翩起舞的少女。
碧蝶微微扇动着双翅,宣示着一方王者的地位,怡然自得地趴在内壁角落。再没有任何生灵在经过残酷的生存竞争之后,会觉得这只小小的蝴蝶是只软柿子,可以任意揉捏,它的过去早已不存在,器皿内的生物已经死绝。
公羊宇神色慌张地闯入公羊和惬炼蛊的房子,“爷爷。”
他刚喊出声,才发现公羊和惬表情异于寻常,惊得余下的话未敢说出口,憋得脖子涨红涨红的。
“宇啊,你!顶!点! 看,你快来看看,碧蝶,碧蝶终于化身成型。”
“爷爷多年的蛊道终于达到巅峰,有了它,告尤遴选之时,族内再没人可以视作你的对手。”
呵,呵,呵!公羊和惬仿佛已经可以见到自己的下一代,黑苗巫师的亲孙子在告尤遴选之时击败重重强敌,位列后起之秀第一人,迎娶黑水河大巫的场景。从此以后,黑水河自要霜时期起至今快两千年的时间,终于要改姓公羊了。
他忍不住老泪纵横,自己这一辈尚未及完成的理想,终要由自己的孙子去完成。许多年过去,风霜岁月一直未能磨灭公羊一族的熊熊野心,黑水河第一人一直是公羊和惬一辈子的梦想。
“就,就是这种不起眼的小蝴蝶?”公羊宇狐疑地质疑道。
“呵呵,你不要小看它,碧蝶有灵,它的生物智慧比之前器皿里的任何一只蛊虫都要高等。”公羊和惬满是欣赏的神情继续陶醉地打量自己的作品。
佟佳慕秋提供炼方时,也一并提供了多种成型蛊虫的文字记载。亘古通今,多少的岁月年日里,巫蛊大能们操作这剂蛊方,总共炼制出了十余种至强的蛊虫。蛊方的结果不遵循任何的规律,也就是说四十九种蛊虫每一种都极有可能存活到最后,每一次的结果都不会重复。
文献记载中,数千年来,成功的炼制只进行了十余次,各式各样的生命存活到最后,但从来未出现过碧蝶的身影。或许,这一代,碧蝶是幸运的。
公羊和惬感慨十年前往升极乐的佟佳慕秋,这是他这一生中最为敬佩的人物,纵然佟佳慕秋从他的眼眸中发现了蓬勃欲涨的野心,也依然选择将这剂惊世骇俗的蛊方交至自己手中,为自己的后代奠定了黑水河王者的地位。
要霜一脉果然是世代英杰,他若有所感地提醒自己的孙子,“将来你若迎娶了大巫,要记得善待要霜一脉的后人,切莫愧对上代佟佳族长的信任。”
公羊宇傲然地挺立着胸膛,苗民的自傲浮云面庞,族巫家显贵后人的身份令他满是自信。
这一次,在自己的爷爷面前,他恭敬地点着头答应下来。
“对了。你慌慌张张的进来,有什么事?”公羊和惬这才晃过神来,发觉先前自己的这个孙子神态惊惧。
“阳泽,阳泽叔叔死,死了。”公羊宇面容惊恐,半个月来,似乎一切异状的苗头都指向了公羊一家。公羊家族三位至宝,黑水河罕有的三位祭司至此全部死绝。他已冥冥中有感,或许祸事将近,却无法接受这个事实。
哦,公羊和惬的反应很淡漠,似乎丝毫不在乎三个弟子接连的身故。
他的冷漠,视生命如草芥。公羊宇流露出不解的神情,“爷爷,你不问问阳泽叔叔是怎么死的?”
“哦,他是怎么死的?”公羊和惬的语气依旧很淡,看不出息怒。这不像平时的他,黑水河的苗民谁不知道,公羊家的这位族巫平日里是最护短的。何况连日来公羊家连续死了三位祭司,族人早已人心惶惶,愈加珍惜宝贵的生命。
公羊宇恐怕这一辈子都不会忘记,那个骇人的场景。阳泽全身裹着幽蓝的烈火,在诡异的火海当中挣扎嘶吼,他体会不到那种火焰焚身切肤之痛,却恍如亲自置身火海,烈焰的温度极高,灼热的气浪中又仿佛带着股幽寒。
“阳泽叔叔,他~他是被烈火焚身致死的。”他不愿意再去回顾之前的记忆,阳泽的死状惨不忍睹。
哦,公羊和惬又是轻色回答,轻描淡写地盖过自己的情绪。他丝毫不会在意。
“爷爷,难道你就没半点反应么,我们公羊家的祭司都已经死绝了,宗政家的那个老太婆家还有整整三位祭司呐。”公羊宇面部肌肉抽动,这位老人的平静太出乎自己的意料,就连他自己也明白,丧失三位祭司对于整个公羊家族的影响。
作为平衡黑苗族内势力的手段,自迁入黑水河后的第一代大巫要霜时期起,就定下了苗地的规矩。若现世同时存在两位甚至是两位以上的族巫时,这阶段族内的祭司会公平地分至各家,形成黑苗内部的均势,以利于族长的统治稳固。
如今,黑苗内部的势力均衡在短短的半月间被打破,权利的天平向宗政青荣倾斜。公羊宇着急了,这个女人平日里看似没有任何的作为,在民众中的公信力却颇为强大。
他本身就是这类权力**极为强烈的人,在他眼中任何人都有可能从一只温顺待宰的羔羊化身浸淫权力腐化的豺狼,他只会允许一家独大,直到即将面临失势,公羊宇才会感到心慌害怕,甚至是绝望。
“几只看门的东西罢了,死了也就死了,没什么可惜的。”公羊和惬此时的言语举止生冷,令公羊宇感到心生寒凉。以前的公羊和惬绝对不会是这个样子的,每一名祭司都是珍贵无匹的存在,对于每户族巫家族来说都是很重要的,现在这个老人却视他们为草芥。
因为公羊和惬有了更为雄厚的底牌,他认为这些连自己都保护不了的人,谈何还有什么利用价值。生杀掌伐,性情坚韧,才是他们这种人应该具备心理素质。除了自己,任何人在自己眼中都是如同蝼蚁一般的存在,他们都不重要。
“宇啊,有件事,也该到时候让你知道了。”公羊和惬眸中精光泛滥,胸中无比的自豪感浑然天成。
第130章 蜀汉遗民(一)()
“也许你早该想到了,我们公羊这个姓氏并不属于苗地,我们的祖辈包括我们,都不是苗民。”
公羊和惬独守了这个秘密几十年,就连自家儿孙辈都没人知道。他舒缓了下语气,沉甸甸的包袱等待下一任的继任者接过并扛起。
公羊和惬的家族并不属于这里,他们的祖辈并不是苗民,虽然传世至今的后代当中,多多少少混杂了苗地的血脉,但他们依然以正统的汉人自居,他们来自于黑水河以外的汉地。
“我们公羊家族和大巫家族一样,有着一个汉族姓氏,历史悠远流传,要霜一脉早就淡忘了他们本源的姓氏,只以名字相称。”
“这么说千百年来,就连那幢竹楼里的主人,黑苗的族长都是汉人?”公羊宇惊讶地双瞳扩张,难以抑制此时的心情。公羊和惬所说的属实,这就是南疆最大的一个笑话,汉地文化对于南疆的渗透之广之深,就连核心的黑苗首领都是汉人。
公羊和惬双眼眯缝,寻着一张竹凳坐下,%顶%点% “他们不是汉人。”
这需要联系到黑苗一千多年前的历史,当年蜀国有位丞相叫做诸葛亮。在对抗北方曹魏的战争中,途经一处被战火洗礼的小村落,当时战乱饥荒导致饿殍遍野,蜀汉的部队正在急行军返回成都。
村落中,一年幼孩童守在父母的遗体前,周围遍地都是饿死的饥民,村落中抢粮的魏军屠戮了这座村庄,侥幸的是他活了下来。年仅七岁的孩子无所依仗,伏在死去的父母身前。
战局突变,蜀军取得了这场战役的胜利。诸葛亮见幼子可怜,同时也为这孩子小小年纪便懂得侍奉双亲,不忍弃尸而去所动容。遂将他带在身边,取名正浩,赐姓公羊,意为正道浩渺,终归正统。
自此,这位公羊家的先祖随着诸葛亮的大军返回成都,随侍左右。
当年也许诸葛亮也未尝想到,公羊正浩天资愚钝,却有着非常人可及的毅力。无论严寒酷暑,始终伴随着诸葛亮鞍前马后,研习兵法战阵,玄门八卦,以至于诸葛亮向来不曾外传的巫蛊秘术。
直至诸葛亮远征南疆,九黎族后裔首领伏诛,他从苗地带回了一个小女孩,这个小女孩就是当年威震苗疆的第一代大巫。实际上,这是一个拥有着纯正九黎族血统的黑苗族人。
诸葛亮为小女孩改姓佟佳,她叫佟佳要霜。年龄相仿的一男一女从此以后作为玩伴,也作为诸葛亮秘不示人的内门弟子,随同着这位蜀汉丞相经历百余战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