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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剑九诀-第3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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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吃你。。。嘿嘿,这么高就可以了。”说着就闪电般一拳打向方晓。

    方晓也没有想到绿巨人说打就打。不过好在自己的速度快,一个闪身,左腿应声扫向绿巨人。

    “咦?速度还蛮快的吗?不过这点可不够哦!”绿巨人惊讶的说。看到方晓扫来的腿,右拳抗住了。不过虽然挡住了,不过还是被打后退了好几步。

    “真看不出来,你的力量竟然这么大,身体竟然这么厉害。看来小看你了”,绿巨人很清楚自己身体的强度和力量,所以收起了轻视之心,开始认真对待方晓的攻击了。

    说着方晓和绿巨人在森林里就用身体对抗着。你来我往数千次攻击。这是没有法术存在的对抗,这是属于力量型的对抗。

    一拳打出。方晓后退数米“哈哈。。。。真是痛快。看来我的身体不差嘛?”

    绿巨人惊讶的看着方晓。“真是不错的家伙,不过到此为止吧,虽然我很想玩玩,不过我出来太久了。要回去了,结束吧。”

    绿巨人双拳迅速的隆起,身体慢慢的变高到3米,全身有阵阵雷电在闪束。双拳更是有一道道雷电在集中。

    尝尝我绿巨人一族的激光闪电拳吧。一拳袭来,令周围空间都阵阵波动。

    “来的好,也让你尝尝我的天傲九剑!”方晓在身体和绿巨人对抗的时候,吸收身边灵气的速度可没有停下来。

    绿巨人的拳头和方晓的剑气瞬间就撞在一起。方晓更直接,直接向后闪,速度奇快。他可是直到这剑气的威力。

    果然身后传来一声“怎么可能!”接着一股更为强大的能量撞在了方晓身上,直接把方晓圈向千米外。

    吐了一口鲜血,方晓检查了下身体发现没有大碍。

    艰难爬起来一看,心里一惊,看这范围,一个千米大坑。自己的天傲九剑可没这么厉害,这绿巨人是实打实的金丹中期,可能他的自爆金丹了吧,难怪后来一股强大的能量撞倒了自己。

    看来他被消灭了,得赶紧离开这里。找个地方恢复,不然不知道会引来什么更厉害的妖兽,此时不走的话,一会说不定就走不了了!

    ……

    大隐隐于市,小隐隐于野。此时距离干掉那个绿巨人已经两个月了,身上的伤也好的七七八八。

    离开洪荒森林之后他就来到了这个属于西楚国的城市,临仙城。并且在城里买了一套房子住了下来。在这两个月里他没有出去一步,一直在修炼疗伤。在洪荒森林受伤次数太多,他的骨头更是多次被砸碎。不过有了灵木之心的强大疗伤效果,他的伤势已经恢复的差不多了。

    在房间里发霉了两个多月,这天方晓终于走了出来晒晒太阳。院子外面吹吹打打的很是热闹,似乎有什么节庆一般。方晓好奇的出了院子,大街上人流汹涌,人们都换上了盛装,欢天喜地的向着一个方向而去。

    心里的好奇心被成功的激发了出来,方晓随着人流而行。一路上他也从听到的话里听了个大概。原来传说在很久以前曾经有一个神仙在这里降临,并且干掉了曾经肆虐的妖兽,让这里的人过上了安宁的生活,因此每年的这一天临仙城的人都会举行盛大的庆典欢庆。

    当然,这个传说谁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不过经过这么多年时光的流逝,现在这个庆典已经失去了原来的味道。就像中国人过年一样。开始的时候过年是因为有年兽来袭,人们为了赶走年兽才过年。可是到了后来已经演变成了一个象征性的节日了。

    随着人流一直来到了一座华丽的殿堂前,殿堂里面是一个特别大的广场,广场上已经聚满了人群,喜庆的气氛洋溢在整个广场上,就是方晓都被人们脸上的笑意感染了,从内心深处散发出了一种快乐。

    庆典在大殿长老的宣布下正式开始了。人群爆发出了巨大的欢呼声,每个人都挥动着双手快乐的大喊大叫。方晓的心里一阵悸动,也加入了其中,放肆的大声呼喊着,尽情的发泄着。自从来到修真界之后,他就厮杀不断,此时放松下来,却是让他找到了一股如同儿时的快乐!

    这一刻,他的心境有了巨大的突破,识海里的灵魂涨大了一圈。丹田内的气旋旋转的更加圆润,上面的毫光都亮了几分。方晓想不到竟然在这样的情况下突破了。达到了金丹初期,而且他还不知道,这次的突破给他解开了心结,化解了隐患。不然以后情绪郁结成疾,有走火入魔的危险。

    随着人群一直来到了据说是当初仙人降临的地方,这里已经搭建起了一座高大的祭台。上面摆放着各种牺牲祭品。人群竟然跪拜了下去,方晓可不想跪,结果孤身而立的他显得那么刺眼。周围的群众都对他怒目而视,有几个大汉脸色不善的站起来似乎要动手。方晓无奈,身形一晃消失不见,顿时引起了一片惊呼声。

    离开了那个祭台,方晓就开始在大街上逛了起来。不时的买点零食解馋,特别是一种叫酥鸭脖的熟食,那个美味就别提了,就是自己都做不出来。他已经打定了主意要找机会将制作方法偷学到手,以后自己做着吃。

    中午的时候人流达到了最高峰,正在在人群中挤来挤去的方晓,突然看到一家酒楼他连忙钻了进去。

    刚一进来,就有一个店小二迎了上来:“客官您里面请,楼上有雅座。”上了三楼才找到了一个视野不错的座位坐下。

    方晓满意的扔了一锭黄金过去道:“把你们店里的招牌菜挑几个端上来,再来一壶陈年佳酿。”

    小二得了黄金乐的应声着一溜烟的下去了。很快就将东西端了上来,方晓心里感叹,有钱就是好啊。俗话说嘛,有钱能使磨推鬼。菜还不错,酒大概是三十多度,喝起来还有点酸味,不是什么好酒。

    酒没喝多少,方晓就吃菜了。忽然他听到了两个人的说话声。

    “九师弟,詹台山马上要举行交易会了,我们明天就动身吧!”

    方晓听了嘴角露出一丝淡淡的微笑,“交易会吗?倒是个好去处,现在我的修为是金丹初期了,只要不碰到一些元婴期的老怪自保还是没有问题的!”

第一百零五章 交易会(楚歌出场)

    第一百零五章交易会(楚歌出场)这天方晓悠闲的坐在一处森林中吃着烤肉,正当他吃的开心的时候,一个巨大的葫芦从天而降,把方晓吓了一跳。仔细看去,葫芦上面坐着一个巨大的胖子。用巨大这个词一点都不为过,胖子的体重怕是不会掉下三百斤,肥肉在重力的作用下向下垂去。还有一个特点就是他的耳垂特别的肥大,仿佛两个肉锤般在耳下晃动。

    胖子从葫芦上跳了下来,那肥大的身体却仿佛鹅毛般飘落,看上去异常的怪异。这胖子的眼睛从开始就一直注目在方晓手里的烤肉,嘴角一丝晶亮流下。收起了葫芦胖子就颠着一身的肥肉跑了过来。蹲在方晓的对面对着他手里的烤肉流口水。

    方晓在赞叹胖子鼻子好用,那么高都能问道香味的同时,却又非常的无奈。见过无耻,但是没见过这么无耻的。任谁吃东西的时候旁边有一个人这么盯着,谁都吃不下去啊。方晓伸手在胖子的眼前晃了晃道:“喂,胖子,你是哪路的神仙啊,知不知道在别人吃东西的时候你这个模样是很不礼貌的行为啊?”

    胖子仿佛刚刚回过神来一般,撩起宽大的袖子擦了擦嘴角的口水嘿嘿笑道:“兄弟是要去詹台山吧,在下楚歌,乃是一介散修,今日能认识兄弟真是缘分啊。”

    楚歌,不错的名字。方晓呵呵笑了一下,道:“道友好眼力,在下方晓,正是要去詹台山交易会。相逢就是有缘,道友不嫌弃的话就坐下来同吃如何?”方晓一看这胖子实在是极品的无耻,如果不让他吃的话,估计自己今天也别想吃了。

    楚歌大乐,满脸的肥肉顿时堆到了一起,把两个小眼睛挤的更小了。不客气的在方晓旁边就坐了下来,撕下一只猪后腿就大口大口的啃了起来。吃了几口满脸是油的道:“兄弟叫我胖子就成。哎呀,真是太好吃了,不瞒兄弟你说,胖子我没有别的爱好,就是一个吃一个喝。我还从来没有吃过这么美味的烤肉呢。来来来,哥哥我吃了你的烤肉,兄弟你就尝尝我葫芦里的酒。”

    说罢拿出了两个白瓷大碗摆上,抓起葫芦拧开了盖子就倒。他的葫芦明显是一件空间性质的法宝,里面的空间不是表面上看起来的那么大。酒香四溢,似乎还有果香在其中。方晓咕噜一声咽了一口口水,不客气的端起了碗,陶醉的闻了闻道:“好,酒香中还掺杂了淡淡的果香,给人一种清新宁静的味道。”

    喝上一口,闭着眼睛品味了片刻嘶哈有声:“酒液入口清冽,丝丝清爽的果味很好的中和了酒的辛辣,真是好酒!胖子你果然不愧是爱酒之人,竟然有如此的好酒。”胖子听到方晓的赞叹,顿时开心的眉开眼笑。

    两人一边吃一边说,一只烤猪,方晓就吃了一只猪前腿,剩下都被胖子吃光了,地上积了一堆猪骨头,胖子啃的那个干净啊。方晓无语了,怪不得养出这么一身肥肉,这么能吃养不出来的话才叫怪。胖子洗净了手和脸上的油,把腰间的葫芦扔上了空中。葫芦瞬间变大,胖子抓着林晓飞上了葫芦:“兄弟坐好了,我们出发了!”

    楚歌的葫芦有一个缺点,就是飞行的速度比飞剑慢。如果说飞剑是超音速战斗机的话,那楚歌的葫芦就是民用客机。方晓好奇的问道:“胖子,你怎么没炼制一把飞剑啊,那飞起来多快。葫芦这么慢,无论追逃都吃亏啊。”

    楚歌摸着葫芦嘿嘿笑道:“这你就不懂了吧,修真者飞行几乎都用飞剑,太俗套了。而我的葫芦飞在天空中多有个性啊。”方晓顿时吐血,这个胖子还真有想象力。

    一路上方晓旁敲侧击的问楚歌请教了不少圣皇星的事情,胖子也很热情的为他这个菜鸟解答。休息的时候胖子就认定了方晓做的烤肉,每次的食量都能达到方晓的十几甚至二十倍!

    经过了六天的飞行,二人终于来到了詹台山。他们到来的时候交易大会正好刚刚开始。方晓终于看到了詹台山,詹台山是把一座山峰从中间横着斩断,去掉了上半截。无数的小摊摆在那里,人声鼎沸,人头涌涌,讨价还价声不绝于耳,熙熙攘攘的好不热闹。

    方晓随着楚歌一头扎了进去。

    两个人都是眼光毒,心里精明的家伙。任凭那些家伙口舌如簧,他们两个就是不被蛊惑。方晓第一次见到这么多的修真者仿佛农村赶集一般,心里好奇的同时又感觉非常的好笑。走了半天,方晓伸出手指在两个人都是眼光毒,心里精明的家伙。任凭那些家伙口舌如簧,他们两个就是不被蛊惑。

    他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多的修真者仿佛农村赶集一般,心里好奇的同时又感觉非常的好笑。走了半天,方晓伸出手指在楚歌的腰部戳了两下问道:“胖哥,有什么发现没有?”

    楚歌转头笑道:“你急什么,开始的几天都这样,好东西都在后面呢。你以为上来就能捡漏啊。这些家伙一个个都精的和狐狸似的,能让他们打眼的时候很少。所以要有耐心,心急没准就把好东西错过了。”

    方晓点头受教,想想也是,自己想的太简单了。和楚歌逛了一天,方晓也没有发现什么好东西。夜晚降临,就在方晓以为今天的交易会暂时结束的时候,忽然周围的几座山峰上各自射出了一道粗大的光束。光束明亮却很柔和,临月台顿时仿佛白昼。

    楚歌看着目瞪口呆的方晓嘿嘿笑道:“怎么样,是不是很惊讶啊?这就是詹台山的神奇之处,你看周围五座山峰上发射出光束的地方,那里安放着他们炼制的一种法宝。这种法宝没有任何的攻击和防御,只有发光的能力。每当夜晚的时候开启法宝,就会有光束照射在这里。我第一次来的时候也被吓了一跳。”

    方晓赞叹道:“真是太厉害了,不愧是修真者。竟然有这样的奇思妙想,让人不为之赞叹都不行。”确实,这样的法宝比前世的什么这个光灯那个光灯强多了,而且是自然光,对身体和眼睛都没有什么危害,这些东西在天缘星他根本没有见过,此时看到心中不免一阵惊奇!

    正当方晓在那些小摊间寻觅的时候,楚歌来到了他身边,扯了扯他的袖子道:“看那边那个小摊上的草药了吗,就是通体蓝色,上面有金色光点的那株。那是碧星草,乃是炼制不少高级丹药时必须的一种草药,这可是好东西哦。”

    方晓诧异的道:“那你怎么还不去买下来啊,一会被别人买走了。”

    楚歌诡异的笑道:“这你就不知道了吧,买东西不能急,这些家伙的眼睛都毒着呢,你要是露出一点急迫的意思,那就等着挨宰吧。“说完一脸悠闲的从身边的小摊一溜逛了过去。来到那个摊位前,停下了,对着一块矿石开始讨价还价。

    ps:本章节中出现的楚歌乃是书友徒写客窜,不知道徒写大大本人是不是长得很胖,本人为了喜剧点,就把徒写大大给写成了胖子,要是徒写大大看到千万别喷偶啊,因为乃没有写长相,也没有给俺看过照片,俺不知道乃是胖子还是瘦子,所以请体谅哈!

第一百零六章 前世今生(第三更)

    第一百零六章前世今生(第三更)看着楚歌吐沫横飞在那白话,方晓在旁边偷着乐,怎么看怎么像大妈和农贸市场的菜贩砍价。胖子很刻薄的道:“就你这块破玩意还想换下品宝器,真是痴心妄想,我告诉你,你就是再在这里坐上十年,也不会有人来跟你换!爷我来买你的东西是看的上你,别不识了抬举!”说完微微的放出了一丝气势向那个修真者压去。

    这个修真者只有灵虚期的实力,和楚歌相比就如蚂蚁和大象的差距,不是一点半点。被胖子的气势这么一压,那名修真者顿时感觉仿佛头顶上压了一座山般难受。楚歌也是见好就收,收回了气势,那修真者却仿佛从笼屉里蒸了一番般,汗水把衣服都湿透了。

    楚歌竟然赞许的点了点头道:“不错,竟然能在爷的气势下坚持这么长时间,有些毅力。也罢,爷也不会强抢你的东西,这是一件极品法器,说来也不比下品宝器差,就算是爷赏你的,这些破烂爷我就都收着了,你可有意见?”说完拿出了一件形状和鱼差不多的法宝。

    那修真者带着点不忿结果法宝一看,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摊位也不管了,起来头也不回的走了。楚歌摇头不满,仿佛收破烂一般把东西都收了起来,对着方晓得意的笑了起来。

    方晓上前对这胖子挑起了大拇指:“高,实在是高!胖哥,真是没有想到你还会这么一手啊,打一个巴掌,然后再给个甜枣,恩威并重,就让你捡了这么大一个便宜。”

    楚歌得意的笑道:“好说,好说。”一张胖脸红光四射,显然对方晓的奉承满意之极。无耻的互相吹嘘了一阵,两人继续逛了起来。可惜方晓看了好多东西都没有适合自己的。

    随着时间一天天过去!

    为期一个月的交易大会已经过去半个月了,方晓还没有出手过。楚歌倒是出手了两次,都是很不错的东西。这天方晓被楚歌在耳边磨叽的只好暂时离开,找了个地方烤了一只鹿。吃饱喝足了两人这才回来继续淘宝。

    忽然方晓的眼睛一亮,他发现了一件好东西。看看摊主,竟然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小姑娘,只有灵虚初期的实力。小摊摆放着几样东西,都是比较普通的。小姑娘就那么安静的抱膝坐在那里,眼睛里清澈如水,让方晓的心里悸动。这一刻他忽然想起了前世看到的那个每天都跟在他屁股后面甜甜的叫他小哥哥的大眼睛女孩。

    那清澈如水的眼神和两个深深的酒窝是那么的像。灵儿,那个女孩叫灵儿。他一直叫她灵儿妹妹。与君初见一样,她们是除了父母之外最亲的人,后来他来到了修真界之后,他就不自觉的逃避着,在看到这个女孩的那一刻,他的思绪仿佛潮水般涌了出来。

    楚歌拍了他的肩膀一下奇怪的问道:“兄弟,你怎么了?莫非看上那个小丫头了?”说着一脸龌龊**的笑意。

    方晓送了他一个大大的白眼,走过去直接问道:“小妹妹,你这些东西怎么卖?是换法宝还是灵晶?”

    小姑娘的脸上露出了淡淡的微笑,那两个深深的酒窝仿佛两把大锤砸在了他的心口。小姑娘有点羞涩的道:“我想……我想换一件储物法宝,行吗?”

    方晓连连点头,从戒指中拿出一枚储物戒指,顺便往里面放了三件下品宝器和一件中品宝器。他感觉自己就像魔怔了一般,脑海里和心里都是这个小姑娘纯净如水的眼神和甜甜的笑意。

    小姑娘欢喜的接过储物戒指,然后惊呼一声看向了林晓。方晓深呼吸了一口气道:“你或许不知道,你这些东西里有一件是很好的材料,只会比我给你的东西价值高,不会比那低,你就放心的收着吧。”

    小姑娘眨着大眼睛笑道:“谢谢你大哥哥。”那闪烁的大眼睛和酒窝再次敲击着方晓的心神,他想自己的灵儿妹妹了。直到小姑娘离开了,方晓的目光才收起来,轻轻的叹了口气收起了女孩的的东西。

    楚歌看方晓有点失魂落魄的样子诧异的问道:“兄弟,你认识这个女孩吗?”

    方晓摇头道:“不认识,不过她非常像我的一个亲人,看到她我不由自主的就想起了我的那个亲人,不知道她现在过的怎么样啊。”这一刻,他的身上忽然出现了和他年纪不相称的沧桑之感,带着一丝忧伤和思念。

    楚歌愣愣的看着他,他没有想到方晓竟然还有这么一面。过了好几天方晓才恢复过来,可是心里总是有那么一个疙瘩没有解开。这对他不是什么好事,因为这样最容易引发心魔。

    方晓看出来了,可是几次想开口,最终没有说出来。

    这天两人正在逛,楚歌的脸色忽然变的很难看。方晓奇怪的道:“胖哥,你没事吧?”

    楚歌神色凝重的道:“我刚刚想起一件很重要的事情还没有做,现在必须回去。兄弟,对不住了,哥哥没法继续陪你逛下去了。你自己要小心。”

    方晓点了点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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