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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板起脸道:“在下可没有心情陪沈大人说笑。”
作为一股读书人来说,荀明义这句话已经是非常不客气,再说的粗俗一些,就是今儿爷没心情陪你玩儿,哪凉快哪儿呆着去。
但是沈哲的意思似乎也是打算装傻充愣到底,只是道:“荀先生喜丧在身,荀大人尸骨未寒,在下怎么可能来与荀先生说笑呢。”
沈哲将这话一递,竟然借着荀明义死去的老爹来数落起他荀明义的不是了,纵然荀明义一直是儒雅的书生形象也要怒发冲冠。
荀明义上前一步,狠命握紧拳头才没让自己的手指指上沈哲的鼻子:“沈大人,我荀家不比你们湘淮出身的列为大人家底丰厚,连一万两白银都没有过,又何来这十五万两的雪花银子?”
沈哲的手在木盒上拍一拍,说道:“过去没有不代表现在没有,这十五万两的银子是皇上奖赏给荀先生的,在下单位转交,难道不是荀先生的吗?”
荀明义不是没接过上头的赏赐,不过每次都要三跪九叩,从来没有见过皇上的奖赏是这么一个奖励法,也没想到沈哲可以拿着皇上的赏赐之物就这么安安然然的端坐着,没有丝毫惶恐之态,弄得他不知此时是跪好还是不跪好,跪,自然间接跪在了这个姓沈的小子面前,难免自贱身价,而不跪,那不是明摆着不守君臣之礼吗?一时间进退两难,只能朝着木盒礼节性的拱手拜了拜,当时变现了自己对皇帝的尊重。
荀明义脸上虽然平静,但是心底里是惶恐之极,心想以前荀家的大功那不是是指手指头够算的,也从来没有收到过这样厚重的封赏,偏偏此时唯有建树还日渐失势,皇上却赏了十五万两白银,这样的数目,即便是当年乾隆皇帝的宠臣和蟾乓裁挥邢硎芄6矣植皇谴笳牌旃模炊剖窍胍晃酥庋姆闯#幻馊密髅饕逍闹薪粽拧�
正在此时,只听沈哲又说道:“荀氏四代,为大清国效力,未曾废弛……”
沈哲这句话一出口,荀明义立刻想到皇上的赏赐敢情儿竟是陛下对于荀家世世代代对大清国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虽然赏赐的数目太过惊人,却也说得过去。
立刻说道:“为人臣者,为皇上分忧,为国家效力,乃是本分,荀家时代亦以可以报效国家,报效朝廷为荣,有怎生受得起皇上如此眷顾。”
“荀先生”沈哲抬手示意荀明义别再感激涕零“荀先生,在下看您是弄错了,令尊,令祖的功德皇上今天早上就已经表彰过了,您忘了吗?”
经沈哲这么一点,荀明义倒是想了起来,今日早上,的确有几位公公来宣读圣旨,而圣旨上的内容也的确是皇上对于荀家的嘉许,而且在当时,朝廷也有下发的赏赐,本来以为自己是柳暗花明又一村,但是转瞬间又发现自己的眼前迷雾重重。
“荀先生,皇上的这些赏赐跟令尊,令祖无关,仅仅是赏给荀先生您的。”
“我?”荀明义一愣。
沈哲点点头道:“没错,荀先生也知道,我大清如今内忧外患,国库空虚,皇上有刚刚当政,如今皇上拿出这十五万两白银,可是皇上能然荀先生看到的全部心意。不过这份赏赐,要说是对现在的荀先生的嘉奖,倒不如说是对日后的荀先生的提前嘉奖。”
荀明义听得这过去,现在的兜兜转转是不明所以,满眼茫然,心下却是已被载淳的厚爱感动得无以附加,虽然求教于沈哲是心有不甘却有别无他法:“还望沈大人明示。”
“荀先生将可以为皇上,为朝廷,乃至于整个大清的黎民百姓立下汗马功劳,只看荀先生,是愿意还是不愿意。”
“微臣自当肝脑涂地,报效皇恩。”荀明义回答的不假思索,心下觉得自己身无长物,最多不过是一条性命,而大丈夫从来是要死得其所,若是皇上真是要借他的项上人头易用,也算是死得为国为民,重于泰山了。
倒是在窗外的李冼捏了一把汗,正所谓旁观者清,一直是局外人身份的他自然比当局者的荀明义看得清楚,这个沈哲的话看似不着边际,实际上步步紧逼,不知不觉就让“猎物”钻进了他给他们埋下的陷阱。
“有荀先生这句话便好,其实皇上之所以同意荀先生挂印还乡,是因为在朝堂之外有更重要的事情想让荀大人去做。”沈哲向荀明义招了招手示意他走近一点,荀明义自从听说沈哲是来送皇上的赏赐,对他的印象也稍微好了一些,经这么一招呼,便索性在沈哲旁边的太师椅上坐了下来。
沈哲用手蘸着茶水在桌上花了两个点道:“荀先生请看,这里是我大清的上海,这里则是日本国的横滨,想来荀先生也有所耳闻,东瀛大化改革,与欧美通商,而上海又是欧美之人在远东第一据点。这条航线自然会空前繁忙起来,近日,听说日本的天皇送给日本国内一个叫‘三菱’的小商号十三条客轮,就是要垄断日本到大清的航线,因此皇上以为,我大清应当先下手为强,把这块膏腴抢到手,所以希望荀先生可以用皇上赏赐的这十五万两白银,以您个人的名义,开办一家航运公司。”
荀明义的脸色,逐渐阴沉下来,他自然无法意识到一条航线取得的利益,尤其是一条通往日本的航线,但是在他而言,他很明白的是,办公司和办商号一样,他一旦应下了这份差事,他从此就从士农工商的“士”降到了最末等的“商”,别说他今后怎么见清流派的旧友,死后都不知道在黄泉之下怎么跟列祖列宗交代。但是毕竟是皇上的意思,他不能明摆着去违抗,而且沈哲有一点说的没错,凭如今的同治皇帝载淳要拿出十五万两纹银可以说是动用了浑身解数,凭这点,他就不能翻脸不认人。于是推脱道:
“草民何德何能,怎能承担如此大人。”
沈哲心里冷笑,道:您这转弯儿转的太快了吧,刚才还是“微臣”这会儿子就变成了“草民”,当下也毫不客气的说:“您确实无才,不过荀先生您有一样东西是别人没有的,荀家的声望。”
荀明义也火冒三丈,拍案而起道:“士可杀,不可辱。”
沈哲仍是反唇相讥,毫不退让:“荀先生,恕在下直言,要说荀家的名望也是皇上给的,如今为皇上所用又有何妨。死是最简单的事,不过令尊已经把你荀家的那份用了,您怕是用不成了。”
荀明义还想说话,但是沈哲却没打算给他时间,继续说道:“如果在下没有记错,逊先生刚刚才说过肝脑涂地以报皇恩,报效朝廷的方法很多,您在朝堂上义正言辞算一种,这样……‘忍辱负重’也算一种,在下可以保证,此事一成,公在千秋万代,不但视为皇上,为朝廷,还是为了天下百姓,在下知道,宣先生信奉的‘民为重,社稷次之,君为轻’,而如今皇上让您做的正是利国利民的大事,即便是奇耻大辱,您当一次程婴当真不值得吗?
荀先生之名在乎一个‘义’字,‘义’字上羊下我,被羊骑在头上仍然心甘情愿那才叫作义,而荀先生此时只执迷与所谓的风骨,在下以为,当真是愧对了令尊取得名字。
在下言尽于此,至于这十五万两白银,皇上吩咐过,就是赏给荀先生您的,无论您答应与否,这份赏赐绝不收回,在下告辞。”
说罢,起身便走,这一举动来得太突然,李冼来不及避开,竟然和沈哲装了个正着。沈哲本来行色匆匆,见到他,却也停下脚步,似乎是在努力回忆自己合适见过这个人,没多一会儿,便好似是想了起来,向他拱手道:“李贤弟节哀。”
李冼冷笑道:“‘节哀’二字沈大人为何方才没向舅舅提起。”
“在下与荀先生已经是成年人了,在下本来以为既然是成年人自然分得清轻重缓急,在无需他人开导,不过,看来在下是预料错了。没能让荀先生节哀,在下此时也着实是十分后悔。”沈哲后半句话有意提高了声音,似乎故意要说给屋里的荀明义听,又降下音调说:“李贤弟可不是池中之物,在下可从来不觉得,荀大人或是令尊之路会是李贤弟今后所走之路,在下方才所说之事,荀先生看不到其中的大义,难道李贤弟看不出吗?”
李冼咬紧嘴唇道:“不是所有人都能像沈大人这样无所顾忌……”李冼还想在说些什么,却被荀明义的咳嗽声打断。
沈哲看了眼满脸逐客之意的荀明义,说道:“在下也有亲朋家眷,怎能肆无忌惮,不过在下以为人这辈子一些最重要的事儿,还是来由自己决定。”
第四十章
第四十章第三个爹
“少爷,那个番僧又来了。”唐庆仍然一副大惊小怪的样子,什么事情都慌慌张张,似乎天要塌下来一般,因此沈哲总是认为他的籍贯应该是属于春秋战国时期的杞国。
沈哲皱了皱眉头,对达古使了个眼色,达古点了下头,便起身将一个纸包交给唐庆,唐庆虽心里有些不舒服,毕竟他是沈府里的老人了,无论是在北京城里还是在南方,被一个来路不明的毛头小子只是心中肯定不服气,但还是听命做事。
等到唐庆出了屋子,达古终于忍不住问道:“大人,已经是第八次了,您让小的给那个人的只是鸦片而已。可是那天在船上的时候,您分明是让小的告诉那个番僧,‘鸦片已经满足不了他了’,当时小的还好奇,以为是什么比福寿膏更厉害,还能让人上瘾的东西。”
沈哲不以为然地笑道:“那些都是下边的,这世上哪有比鸦片更厉害的,就算有,我也拿不到,就是我拿得到,我还不舍得用在他身上。那天和你在船上的时候,他根本就还不是一个‘瘾君子’,他如果有勇气自己扛过一天,就知道我是在骗他了,可惜,他是个懦夫,没有勇气去承受烟瘾发作的痛苦,只能被鸦片驱遣一辈子。当他主动来找我的时候,就已经没救了,以后也别让他再多往我这里跑,免得招人口舌,你直接去找他,把他的‘灵丹妙药’给他便是。”
达古点点头道:“小的遵命。”
沈哲半张双目,沉默了片刻,又问道:“荀同庆大人的三七过完了吧,最近荀府有什么状况吗?”
“还没什么动静,不过小的从荀府的下人那里打听到,荀大人的儿子荀明义,似乎是想离开京城,不过好像不是会荀家的祖籍,而是去上海,如果所言非虚,大人需不需要小的跟随荀家去上海,看看他们究竟在搞什么鬼。”
“不必了,我知道他要干什么。”沈哲抬了抬手,嘴角露出一丝笑意,这场豪赌,他又赢了,找章云平借来的那十五万两算是没白借。
达古走之后,沈哲闭目养神,最近的日子过得似乎太太平,有些太平得不正常,不过这太平之下,仍然有一个个隐藏着的地雷,至少是对他沈哲来说,比方说关于那个“有客东来,曲水方止”的卜词,朝野上下苦苦琢磨,研究之后,有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认为,这个“曲水”,对的是他沈哲,而理由也很符合中国传统文化,这“水”自然是指沈哲的姓氏,不过单凭这一点自然是不过的,因为朝中姓沈的不只一个,况且,其中还包括,沈哲的父亲,正在马尾船政大臣任上的沈葆桢,可是偏偏这“水”字的前面还有一个“曲”字,这就恰恰对应了沈哲“哲”字的同音字“折”而且那位“吐蕃神僧”对这个观点也很认同。
为此,沈哲自然不会放过生杀大权有他掌控着的“神僧”,但是“神僧”的皆是也看似十分无辜,他认为大清已经很多年没有在战场上,至少是对外的战场上有所建树,如果沈哲此次能击败美利坚自然也为沈哲自己赢取到了更为丰厚的政治本钱。
听得沈哲是哭也不是,笑也不是,直在心里面骂,美利坚你妹呀,那是日本,日本,这年头打赢了日本有鬼用?
沈哲心中正烦乱之极,屋外却陡然爆出震天的哭声,本来只有唐庆一人在哭,但是片刻之后,唐庆的媳妇也开始跟着哭,哭声此起彼伏,还一声盖过一声儿,沈哲忍无可忍,终于站起来,走出房门,可还没等他开口质问,却见唐庆已经扑到在他的脚边,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哭喊得也含含糊糊什么都听不清楚。
沈哲见到他的窝囊相就气不打一处来,就差每一脚踹上去,不耐烦地道:“把话给我讲清楚。”
唐庆见他发怒,终于抽抽搭搭地把眼泪咽了回去,说道:“少爷,您一定要节哀,要节哀呀。”
沈哲心里咯噔一下,见到了刚才的情形,此刻又听唐庆这么说,那傻子也知道究竟是发生了什么事儿,十有八九是他福建老家,心道,这当口儿呢,可千万别出什么岔子,但是另一方面也有些奇怪。
他前两天去保定公办的时候见过李鸿章,当时李鸿章说是和他爹刚通过信,说是家里一切安好来着,这才没几天能出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但是心下也不敢怠慢,毕竟这个年代的通信水平,现在传到京城信儿,怕是已经是一个月以前发生的事情了。
于是他战战兢兢地问道:“究竟是怎么回事?”
唐庆有抽抽搭搭了老半天,才憋出来一句:“夫人……夫人她仙去了。”
“你是说我娘……”沈哲登时觉得五雷轰顶,一个多余的字儿都吐不出来,这倒不是因为藕断丝连的母子关系,毕竟他和那位从未谋面的“夫人”根本也就没有亲缘感情,他所担心的是,那位故去的夫人既然是他的母亲,这就意味着他不得不向朝廷提出“丁忧”(丁忧就是祖制,具体说来,是朝廷官员的父母亲如若死去,无论此人任何官何职,从得知丧事的那一天起,必须回到祖籍守制二十七个月,这叫丁忧。)
的请求,这事儿要是放在一个多月前,他肯定是一点儿也不担心,因为翅膀还没长硬的同治皇帝载淳肯定会当场“夺情”(夺情起复,又称夺情,是中国古代丁忧制度的延伸,意思是为国家夺去了孝亲之情,可不必去职,以素服办公,不参加吉礼。夺情原本少见,但在战场上,原谈不到“丁忧”,古人称之“墨绖从戎”,又称“金革之事不避”。),想尽一切办法留住他这个生力军。
但是现在可就说不准了,满朝上下包括年轻皇帝的注意力全部集中在了那位被一致认为是“美利坚”的东来之客身上,载淳那边说不定是正愁没有理由打发他南下,现在可倒好,理由送上门去了。
如此一来也只能是病来将挡,水来土掩。便吩咐唐庆道:“我去向皇上禀明,你先收拾东西,如果皇上首肯,立刻启程回福建。”
“少爷。”唐庆小心翼翼地叫住他:“您弄错了,不是回福建。是广州。”说着将那封家书递上。
沈哲心里泛起了嘀咕,难道这个世界连这都改了,也不对,都过了这么久,他没道理他连自己就是哪儿的人都搞错了,却没有人提醒过他。
他将信将疑地打开那封家书,见落款处写着的书名却是不是他的父亲沈葆桢,而是另外一个名字“沈宝棣”,而这个名字上面却又清清楚楚地写着一个“父”字。
他心中疑惑大起,第一反应是信送错了,但是这个名字与他亲爹的姓名如此相似,就算不是同一个人起码难逃亲缘关系,而就算送错信,也不至于从错送到京城来,而且仔细想来自己的当年中举,的确是广东省的举人,而非福建省,再者,在仅存的那一点儿属于这个躯壳的记忆中,所有记忆的发生地似乎有很大一部分是在广州。
但如果没有送错的话,他爹岂不是就变了一个人,这点也是绝对不可能的,至少他的义父李鸿章和老师左宗棠都明确的说过,他的父亲是沈葆桢,而当初他出国的时候,之所以有那么多清流也肯站出来为他求情,其原因也是因为他的外公是虎门销烟的封疆大吏——林则徐。
沈哲一时间不敢妄下断言,只是含糊地敷衍立即举,以自己要进宫面圣唯有,匆匆离开了府邸。出了巷口,却没有往皇宫的方向走,而是调转马头,直奔章云平的住处。
章云平是个大忙人,但是好在两人有缘,章大老板这天恰巧在家,沈哲见到章云平就像是见到救命稻草一般,什么客套也没有就直奔主题——
“章兄,,您现在立刻到我家里去,试着帮我跟我管家打听一下,这个人是谁?”
沈哲拿出那封家书,指着落款上的名字。
章云平心不在焉地瞥了一眼,道:“那不是写了吗,是你爹。”
沈哲脸色一沉,看了看左右,道:“谁是我爹,你不知道我爹是谁呀,要是加上这个,我可就有三个爹了。”
章云平再仔细一看,觉得这个人的名字好生眼熟,这才想起来,此人是广州有名豪绅,他看了看那个名字,又看了看沈哲,终于明了一切似的无奈地摇摇头。
故事要回到十多年前的广州城,沈宝棣是广州有名的大地主,是广东米业的龙头,肩负这整个广东省大半人口的口粮,而在大清国,很多时候不是谁有钱谁硬气,而是谁有粮,谁的腰杆儿才能听得直。而沈宝棣无疑是整个广州城里腰杆儿最直的人,连两广总督也不敢轻易得罪他。
沈老爷在广州成立呼风唤雨自然无限风光,不过老天也总是公平的,越是风光的人,他越喜欢那点儿事儿来让他添堵。
而在诸多事情中,最让沈老爷闹心的就是他知道四十多岁才有一个儿子,从小全家人都宝贝的跟眼珠子似的,但是正向我们通常说的那样“多难兴邦”,一个国家尚且要是不是拎出来锤锤打打,一个大活人,从小养尊处优,生命力就难免脆弱,最终这位大少爷十来岁的时候广州爆发了一场疫病,能抗过去的自然活,抗不过去的就得死,不过,这种情况只针对穷苦人家,因为富人有病不用抗,自然有大夫来帮他们渡过难关,可是偏偏这位沈大少爷身娇肉贵,一病不起药石无用,眼看着就奄奄一息,随时准备咽气,而此时的沈宝棣,一来是对自己没有信心,觉得再折腾出一个儿子来太费劲,二来也怕自己等不到那个时候,便认养自己族弟当时已经有七岁的长子。
一切办理妥当之后,沈家大公子的病居然也开始好转,直至后来痊愈。
那个认领的孩子,自然就是沈哲。
掰指头算算沈哲从七岁到广州,一直到十二岁到北京中间不过就当了沈宝棣五年的儿子,可偏偏族谱把他划归到沈宝棣一族,按照大清律例也就成了那一户的人,这丁忧一事,便是躲不过了。
一切不出沈哲所料,同治皇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