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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P杨戬夫妻的重生之旅-第4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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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幸好他们夫妻的实力都很强悍,又有宝物在手,两人都冲出了时空隧道,但是他们在中途走散了,寸心唯一肯定的是杨戬和她一样流落到了这个时空,因为冥冥之中他们夫妻两是有感应的,但是也只是如此,现在寸心的法力被限制,除了一身强悍的防御力什么也没有,而这世间这么大,难道真的要她这个路痴一路走下去寻找自己的丈夫?

    一个人的旅途是非常寂寞的,四周除了寒风的呼啸,没有一点的声音,寸心已经很久没有体会到这种无力感了,成神的时间太久了,都忘了普通人的无奈。

    天地不仁万物如猪狗,果然失去了法力,二哥又不在身边,特别的没有安全感。

    寸心有点淡淡的惆怅。

    恍惚间,寸心听到了达达的马蹄与车轮滚动的声音,惊喜的转身,果然有一辆马车自北而来,伴随着她走过的脚印,滚动的车轮碾碎了地上的冰雪。

    

    李寻欢打了一个哈欠,将两条长腿在柔软的貂皮上尽量伸直;车箱里虽然很温暖很舒服,但这段旅途实在太长,太寂寞,他不但已觉得疲倦,而且觉得很厌恶,他平生厌恶的就是寂寞;但他却偏偏时常与寂寞为伍。

    人生本就充满了矛盾,任何人都无可奈何。

    李寻欢叹了口气,自角落中摸出了个酒瓶,他大口的喝着酒时,也大声地咳嗽起来,不停的咳嗽使得他苍白的脸上,泛起一种病态的嫣红,就仿佛地狱中的火焰,正在焚烧着他的*与灵魂。

    外面放肆的风雪已经停了,天地间的寒气却更重,寂寞也更浓,这里风中已传来一阵人的脚步声。

    脚步声很轻快,正在向他们而来。

    紧接着,他们的马车也停了下来。

    “少爷。”是赶车的大汉,禀报的声音带着迟疑与不安。

    李寻欢掀开了门帘,骤然看到一位冰肌婀娜的美人站在他们面前,翩若惊鸿,婉若游龙,荣曜秋菊,华茂春松。髣髴兮若轻云之蔽月,飘飖兮若流风之回雪。远而望之,皎若太阳升朝霞。迫而察之,灼若芙蕖出渌波。

    这是李寻欢见过的最美的女人,她只是静静地站在那里,一身粉色的纱衣,在这冰雪之中显得有些单薄,但是她的背脊依然挺立,丝毫没有收到外界寒风的影响,她的脸上挂着礼貌性的微笑,双眼之中不自觉的露出一丝妩媚。

    她有着十七八岁娇俏少女般的容颜,又有着成熟少妇那般的风情万种,举手投足间却带着江湖游侠的洒脱。

    这样的地方不应该出现这样的女人,但她又偏偏出现了。

    看到她的第一眼,李寻欢那颗苍凉孤寂的心不由的跳了一下,望着她的容颜,仿佛穿越了千万年前,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走了一夜的路,总算见到了活人,寸心兴奋的奔跑的马车前,驾车的车夫也看到了她,慢慢的停下了车,望着车厢内,犹豫不决的喊了一声‘少爷’。

    紧接着门帘打开了,摆正好微笑的寸心看到车内的人时,那抹礼貌性的微笑僵在了脸上。

    里面的是一位玉树兰芝般的男人,他有一张刀削般的脸庞,每一部分都是上天的杰作,只是他已不再年轻。

    他眼角布满了皱纹,每一条皱纹都蓄满了他生命中的忧患和不幸,只有他的眼睛却是年轻的。

    这是双奇异的眼睛,竟仿佛是碧绿色的,仿佛春风吹动的柳枝,温柔而灵活,又仿佛夏日陽光下的海水,充满了令人愉快的活力。

    当然,这些都不是寸心震惊的原因,毕竟像寸心这种阅尽天下美色的女人,已经不会看到美男就发花痴了,寸心震惊的是眼前的美男竟与二哥有九分相似。

    一样微卷的头发,一样帅的天怒人怨的脸庞,一样高挺的鼻子,一样薄情的嘴唇,一样多情的双眼。

    唯一不同的是眼前的男人脸庞有种病态的苍白,那双多情的眼睛也有种化不开的寂寞与忧郁。

    虽然他和二哥很像,但是寸心肯定,这个人不是她的丈夫。

    寸心在那一刹那的震惊过后,很快收拾了自己的表情。

    “在下敖寸心,不小心与自己的丈夫走失了,阁下能否载我一程,只需将我载到有人烟的地方就行。”寸心不习惯也不清楚古代大家闺秀那般和人打招呼,索性将自己伪装成一位江湖侠女,本来后面还想加一句‘必有重谢’,奈何随身空间没有法力打不开,囊中羞涩。

    自从穿越以来寸心第一次尝到了‘一文钱难道英雄汉’的窘迫。

    “这位夫人请进!”听到寸心说道与丈夫走失,李寻欢心里划过一丝失落,随即又感觉自己有点莫名其妙,竟然对一个刚刚认识的女人产生这样的感觉。

    寸心也不扭捏,听到李寻欢的邀请就自然地跳上了车,或许车的主人与二哥太像,寸心没有一点的防备感,本能的相信眼前的男人不会是恶人,更加不会伤寒自己。

    虽然身处江湖,江湖儿女又不拘小节,但是孤男寡女共处一室,在这个时代总归是有点出格,李寻欢本来想出去和铁传甲一起驾车的。

    寸心倒是没有什么感觉,如果因为自己这个陌生人的加入而让带病的主人去外头吹冷风,那才过意不去,所以就强行将李寻欢留在了车里。

    车厢里并不怎么宽敞,寸心与李寻欢两人各座一边,从进门开始两人都不怎么说话,毕竟刚刚认识,男女有别,李寻欢没有告诉寸心自己的名字,寸心也没有问。

    这个世上寸心唯一感兴趣的男人只有杨戬,现在这个男人下落不明,她也没有心情调戏美男了,虽然两人真的很像,或许真的有这千丝万缕的关系,但是终究不是本人。

    等找到二哥或许可以查查这个男人的事情。

    李寻欢自从见到寸心之后,一直有一种恍惚的感觉,这种感觉很神秘,形容不出来,不由的想到,这个女人不会是这大漠中的雪女妖怪,专门来迷惑男人的吧,之后又为自己天马行空的想象力感到好笑。

    喝了手中的一口酒,李寻欢不再想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就拿起把小刀,开始雕刻一个人像,刀锋薄而锋锐,他的手指修长而有力。

    这是个女人的人像,在他纯熟的手法下,这人像的轮廓和线条看来是那么柔和而优美;看来就象是活的。

    他不但给了她动人的线条,也给了她生命和灵魂,只因他的生命和灵魂已悄悄地自刀锋下溜走。

    这还是一个受过情伤的痴情男人,寸心看着李寻欢雕刻人像的样子,不由的猜测到,而且很自信自己猜的*不离十。

    认真的男人最迷人,望着李寻欢一刀一刀雕刻的样子,寸心又开始想二哥了,曾几何时,在杨戬还是司法天神的时候,他就这样认真的处理这三界之内各种的刑法条例,而她就在旁边啃瓜子对着杨戬的脸庞发花痴,咳咳。

    人像终于完成了,他痴痴地瞧着这人像,也不知瞧了多少时候,然后他突然推开车门;跳了下去。

    铁传甲立刻吆喝一声,勒住车马。

    李寻欢竟在雪地上挖了个坑,将那刚雕好的人像深深的埋了下去,然后,他就痴痴地站在雪堆前。

    寸心趴在车窗前,无语的看着,多情总被无情恼啊,果然情之一字害人不浅,看着眼前的男人这个样子,寸心有点莫名的心塞。

    他的手指已被冻僵,脸已被冻得发红,身上也落满了雪花。但他却一点也不觉得冷,这雪堆里埋着的,就象是一个他最亲近的人,当他将‘她’埋下去时,他自己的生命也就变得毫无意义。

    人生七苦:生、老、病、死、怨憎会、爱别离、求不得,不知眼前的男人经历了几样,难道长了这张脸的男人人生都会这么凄苦。

    

    马车不久之后徐徐前进,刚刚李寻欢埋葬人像的时候,又看到了一排脚印,自遥远的北方孤独地走到这里来,又孤独地走向前方。

    寸心也看到了,脚印很深,显然这人已不知走过多少路了,已走得精疲力竭,但他却还是绝不肯停下来休息。

    有着同样行走经历的寸心对这个人不由的产生了一丝好奇,毕竟这样孤单的旅途不是一般人能承受的。

    雪,终于停了,天地间的寒气却更重,寂寞也更浓,幸好这里风中已传来一阵人的脚步声。

    李寻欢对于赶路的人也产生了兴趣,就掀起那用貂皮做成的帘子,推开窗户。

    寸心顺着打开的窗户,立刻就见到了走在前面的那孤独的人影。

    这人走得很慢,但却绝不停顿,虽然听到了车铃马嘶声,但却绝不回头!他既没有带伞,也没有戴帽子,溶化了的冰雪,沿着他的脸流到他脖子里,他身上只穿件很单薄的衣服。

    但他的背脊仍然挺得笔直,他的人就象是铁打的,冰雪,严寒,疲倦,劳累,饥饿,都不能令他屈服。

    又是一个有趣的男人!

第68章 见面() 
这是一个俊俏又奇怪的少年,他的长相和气质很容易让人产生好感,坐在寸心对面的男人显然对少年很有好感,他邀请少年上车,少年却没有搭理他。

    两人的对话很有趣,男人问少年:“你是聋子?”

    少年的手忽然握起了腰畔的剑柄,他的手已冻得比鱼的肉还白,但动作却仍然很灵活。

    男人笑了,道:“原来你不是聋子,那就上来喝囗酒吧,一囗酒对任何人都不会有害处的!”

    少年道:“我喝不起。”

    寸心没有想到少年居然会说出这么样一句话来,突然感到少年无比的可爱,不由的想到了自己的儿子,虽然很不想承认,除了相貌,两人没有一点可比性。男人估计也被少年的单纯直白萌到了,说道:“我请你喝酒,用不着你花钱买。”

    少年道:“不是我自己买来的东西,我绝不要,不是我自己买来的酒,我也绝不喝……我的话已经说得够清楚了吗?”

    男人:“够清楚了!”

    少年:“好,你走吧。”

    男人沉默了很久!忽然一笑,道:“好,我走,但等你买得起酒的时候,你肯请我喝一杯么?”

    少年瞪了他一眼,道:“好,我请你。”

    男人大笑着,笑声中有着寸心无法理解的潇洒坦荡。

    马车已急驶而去,渐渐又瞧不见那少年的人影了,男人突然对寸心说道:“你可曾见过如此奇怪的少年么?我本来以为他必定已饱经沧桑,谁知他说来话却那么天真,那么老实。”

    寸心笑了笑没有回答,对于一个活了上千岁的老女人,见过的妖魔鬼怪人数不胜数,这个少年虽然奇怪,但意外的讨人喜欢。

    男人也不指望寸心回答,只是路途多寂寞,自言自语自问自答罢了,答案也早已在他的心中。

    到了小镇寸心就和他们分开了,临行前寸心还是问了男人的名字,修真讲究的是因果,不管怎样这个善良又温柔的男人总是帮了她,只要知道他的名字,终会回报过去。

    男人笑了笑:“不过栽了夫人一程,夫人不必介怀。”

    显然男人不想说自己的名字,于是寸心也没有多问,现在的寸心走失了丈夫,离开了儿子,失去了法力,也没有多余的心情关注别的事。

    这只是一个关外的小镇,并不大,寸心当了自己的一副耳环,在集市上买了一匹马,就找了一家酒楼打算吃一顿,顺便听一下这个时空的消息。

    小镇并不繁华,寸心找了半天才找到一间还能入眼的客栈,客栈本就不大,这时住满了风雪所阻的旅客,就显得分外拥挤,分外热闹。

    进客栈的时候寸心看见院子里堆着十几辆用草席盖着的空镖车,草席上也积满了雪,东面的屋檐下,斜插着一个酱色镶金边的镖旗,被风吹得蜡蜡作响,上面绣着狮子不像狮子,老虎不像老虎的动物。

    寸心知道自己的容貌在凡间非常出色,但现在没有自保能力,不想太过招摇,就在之前路过的成衣店里买了一件墨绿色的斗篷,将自己完全掩盖起来。

    幸好这里是与关外的交界口,形形□□什么人都有,寸心这样的装备也没有引起太多人的注意。

    客栈前面前厅,不时有穿着羊皮袄的大汉进进出出,有的喝了几杯酒,就故意敞开衣襟,表示他们不怕冷。

    寸心进来的时候已经没有空桌了,虽然她没有什么洁癖,但是也不愿和那些行为粗鲁,满脸胡渣的大汉坐在一桌,怕他们吹嘘的口水喷在她的饭菜里,影响食欲。

    相比起来,角落里那个穿着白衣静静喝酒的男人实在是顺眼多了,本来七分的颜色,被那些那些自吹自擂的的人衬托出了十分。

    不过刚刚分开,没想到又在这里见面了,不过小镇这么小也在情理之中。

    寸心没有半分犹豫的,直接走到了男人面前:“嗨,咱们又见面了!”

    寸心整个身子都包在了斗篷里面,连整张脸都被帽子遮着,不熟悉的人根本不认识她,不过男人显然听出了她的声音。

    理所当然的寸心和他坐在了一桌。

    这个男人是一个酒鬼,从他不停的咳嗽中可以看出这个人的身体并不好,不过依然酒不离手,寸心也没有劝他不要喝酒,毕竟一个酒鬼会说出n个理由来捍卫酒鬼的‘尊严’。

    等她回复法力之后或许可以在空间里找找疗养身体的丹药。

    过了一会儿,寸心的饭菜上来了,一盘咸菜,一盘炒鸡蛋,一碗饭,不像在场的人那样大鱼大肉,十分的素淡。

    常年的锦衣玉食寸心也有点不习惯这样的饭菜,不过现在她身上的钱并不多,她的那对耳环是鲛人的泪珠,对于凡人来说也十分的稀有,但是寸心只当了五百两,买了马匹和斗篷之后,就只剩下四百五十两。所以她要省着点用。

    来这里也是看这里三教九流,人员混杂,可以打听消息,吃饭反而是次要的。

    长久以来的习惯使得寸心一举一动都不由的散发出贵族的傲然。

    李寻欢虽然没怎么和他说过话,但是却一直暗中观察这个女人,不可否认的,这是一个很漂亮的女人,但是漂亮的女人也往往意味着麻烦,而他最讨厌的就是麻烦。

    渐渐地李寻欢发现这是一个聪明的女人,她知道怎么保护自己,也知道怎么和人保持距离,刚刚开始李寻欢还以为自己回来的行踪被人知晓,这个美丽的女人是被人派来打探他虚实的。

    但是现在李寻欢可以肯定这个女人不是,因为她的眼睛,有着一种俯瞰世人的傲然,就想九天之上的神女,看谁都是蝼蚁。所以不屑于做这种不入流的事。

    如果寸心知道李寻欢怎么想她的,一定会呵呵他一脸,要知道她敖寸心一直以来走的都是亲民路线的好伐。

    就这个两个刚刚认识的陌生人,一个安静的吃饭,一个安静的喝酒。

    过来一会儿为他驾车的虬髯大汉走了进来,站在他身后道:“南面的上房已空出来了,也已打扫干净,少爷随时都可以休息。”

    李寻欢像是早已知道他会将这件事办好似的,只略点了点头。

    过了半晌,那虬髯大汉忽然又道:“金狮镖局也有人住在这客栈里,像是刚从关外押镖回来。”

    李寻欢道:“哦,押镖的是谁?”。

    虬髯大汉道:“就是那‘急风剑’诸葛雷。”

    李寻欢皱了皱眉,复又笑道:“这狂徒,居然能活到现在,倒也不容易。”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有厮杀。

    小小的客栈聚集了这么多的人,当然也免不了这种命定的剧情。

    而寸心也很喜欢这种剧情,如果这个时候老公儿子陪在身边的话,他们可以一起排排坐,嗑瓜子,看看戏。

    戏的主角是三个大汉,颜值在30分以下,三个人从后面的一道门走进了这饭铺,说话的声音都很大,正在谈论那些“刀头舔血”的江湖勾当,象是生怕别人不知道他们就是“金狮镖局”的大镖头。

    那紫红脸的胖子应该就是男人说的“急风剑”,他们似乎认识,而男人却似不愿被对方认出他,于是他就又低下头默默地喝酒。

    估计那个诸葛雷到了这小镇之后,根本就没有正眼瞧过人,他们很快地要来了酒菜,开始大吃大喝起来。

    可是酒菜并不能塞住他们的嘴,喝了几杯酒之后,诸葛雷更是豪气如云,大声地笑着:“老二,你还记得那天咱们在太行山下遇见“太行四虎”的事么”

    另一人笑道:“俺怎么不记得,那天太行四虎竟敢来动大哥保的那批红货,四个人耀武扬威,还说什么:‘只要你诸葛雷在地上爬一圈,咱们兄弟立刻放你过山,否则咱们非但要留下你的红货,还要留下你的脑袋。’”

    第三人也大笑道:“谁知他们的刀还未砍下,大哥的剑已刺穿了他们的喉咙。”

    第二人道:“不是俺赵老二吹牛,若论掌力之雄厚,自然得数咱们的总镖头“金狮掌”,但若论剑法之快,当今天下只怕再也没有人比得上咱们大哥了!”(此处原文)

    这马屁拍的,寸心听得有些无语。

    不过显然那个诸葛雷很喜欢,他举杯大笑,但是乐极生悲,门卫飘来了两条人影,然后他的笑声戛然而止。

    来的两人身上都披着鲜红的披风,头上戴着宽边的雪笠,两人几乎长得同样型状,同样高矮。

    大家虽然看不到他们的面目,但见到他们这身出众的轻功,夺目的打扮,已不觉瞧得眼睛发直了。

    只有李寻欢的眼睛,却一向在瞪着门外,因为方才门帘被吹起的时候,他已瞧见那孤独的少年。

    那少年就站在门外,而且象是已站了很久,就正如一匹孤独的野狼似的,虽然留恋着门里的温暖,却又畏惧那耀眼的火光,所以他既舍不得走开,却又不敢闯入这人的世界来。

    李寻欢的举动没有刻意遮掩,寸心也注意到了,对于外面的少年也不由的有些心疼,但是少年也不需要她的心疼。

    李寻欢轻轻叹了囗气,目光这才转到两人身上。

    只见这两人已缓缓摘下雪笠,露出两张枯黄瘦削而又丑陋的脸,看来就象是两个黄腊的人头。

    他们的耳朵都很小,鼻子却很大,几乎占据了一张脸的三分之一,将眼睛都挤到耳朵旁边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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