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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楼雨晴
申明:本书由霸气 书库 (。。)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仅供预览交流学习使用;版权归原作者和出版社所有;如果喜欢;请支持订阅购买正版。
内容简介:
魏怀恩,原是她要喊一辈子的名字,撒娇一辈子的对象。
他清秀俊雅,一身淡淡的书卷气,看著她的眼神总是像暖热的醇酒一样温柔,教人沉醉。
她从小依赖他成了习惯,身边有他,生活便有人照顾,
哭泣时有人耐心哄慰,有人疼宠,让她沉浸在幸福中,与他形影不离,渐渐忘记他也需要自己的世界……
他以为,只要心中有她,倾尽所有地包容她、陪伴她,就能够让他们相爱直到世界的尽头。
曾几何时,两个人的日子比一个人的生活还要孤独不安,原有的甜蜜、快乐,被无止尽的争执与泪水所取代。
他明白,他们相爱得太早,还来不及学习相处的智慧,
就像两只渴望相互依偎的刺猬,却又不断伤害对方。
所以,他只好选择放手,来保护自己最珍爱的人……
序
最初,爸爸说……
故事,是这样的。
“……后来,英俊的王子,就骑着白马,带着灰姑娘遗落的玻璃鞋找到了灰姑娘,然后,他们就一起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
昏昏欲睡的女娃娃揉了揉眼,稚气地轻问:“一定要骑白马吗?”
“对呀,所以萱萱不可以随便跟人家走,要等王子骑着白马来接妳,这样才会幸福哦。”男子合上童话书,揉了揉女娃娃的头,笑着回答。
“那,为什么一定要白马?不行骑着铁马,带着棒棒糖吗?”女孩困惑不解。她比较喜欢棒棒糖啊,鞋子她已经有好多了。
“嗯……这个……爸爸也不知道耶,这是“大会规定”。”男子被问倒了,好为难又好抱歉地看着女儿。
“好无聊哦!”这么没道理的规定,她为什么要遵守?
啊,被嫌弃了!“萱萱不喜欢这个故事,那爸爸换一个——”连忙亡羊补牢,挽回女儿的芳心。
“不要,恩恩明天要来,我要睡觉了,你不要吵。”
他、他吵?一向最爱腻着他撒娇听床边故事的女儿,居然嫌他太吵一直到被赶出房门,大受打击的年轻父亲仍无法接受失宠的事实。
呜呜!女儿变心了,他不再是她的最爱了……
有人说,女儿是父亲前世的情人,如果这个理论没错的话……
“老婆,我失恋了。”他伤心欲绝,回房向妻子哭诉。
以前都说把拔最好了,我长大要嫁给把拔;现在却说恩恩明天要来,你不要吵我睡觉……呜呜呜,女儿是全天下最没良心的动物!
“乖乖,可怜的老公。”完全可以想象丈夫的心情,拍拍他的头聊表安慰。
“她还嫌弃我讲的故事太烂!”持续控诉。
“本来就没创意啊!”大家来说说看,“王子与公主从此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哪个人小时候没听过?现在的小孩可没那么好拐了。
他不服气。“王子骑着白马而来,充满绅士风度地执起公主的手深情相望,背景有一道彩虹,外加落花飘飘,哪里不好?”很唯美、很浪漫啊!“她居然只要铁马和棒棒糖,不要玻璃鞋和白马!”
“你应该庆幸女儿够实际,否则她这辈子别想嫁得出去。”这年头哪还有人骑着白马来提亲啊?别笑死人了!
他怨天尤人地叹气。“女儿一点都没遗传到我。”亏他还写尽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没想到女儿浪漫细胞却少得令他悲泣。
“那是因为棒棒糖比玻璃鞋实用,而铁马王子现成就有一个。”
夫妻俩对望了一眼,脑中想的,全是同一件事——
懂得把握身边的幸福,而不去追逐遥不可及的风花雪月,他们的女儿,好聪明呢!
最初的最初,郎骑铁马来……
“,不可以……”捣蛋小娃娃最近喜欢上纸张撕裂的声音,刚上幼儿园的小哥哥手忙脚乱抢救作业簿,而她兀自笑得开怀。
“不哭,哥哥抱……”第一次出水痘,发烧哭得满脸通红的小娃娃看起来好可怜,小哥哥心疼地抱着,然后,也传染给他,他再传染给同上幼儿园的小宇,小宇再传给苹苹,同是天涯长痘人,痘痘相连到天边……
“乖,吃饭饭才会长高高……”好高兴看见他的小娃娃踢蹬着腿,吹口水泡泡欢迎他,喂食的小哥哥好没辙,一碗饭掉在地上的比吃进去的还多。
“,那个脏脏,不能吃,这个给妳……”制止长牙小娃娃拿积木往嘴里塞,小哥哥大方将牛奶糖分她。
一句又一句,甜稚的关怀越过数载年岁,直到那声温柔轻唤,在她心底烙了印——
“萱萱!”
由睡梦中清醒,一时分不清现实或梦境。
“萱萱!”梦里那道熟悉的呼唤嗓音再度传入耳中,这一次她确定了真实性。
咚!不明物体敲击落地窗,她下床穿鞋,打开玻璃门,捡起阳台上那包蜜梅,探出头去。
稚气的小小男孩走出梦中,抽长成清朗优秀的少年,在现实生活中,持续守护。
“哇,有鬼!”窗下男孩惊叫。“七月半还没到,干么提早出来吓人?”披头散发,有够恐怖。
“闭上你的嘴,魏怀恩。”都熟到不行了,拿这副蓬头垢面的鬼样子荼毒人家的眼睛,她一点都不愧疚。
男孩眼神温柔带笑。“就知道一包梅子可以把妳引出来。”
小姑娘嗜吃梅子,举凡酸梅、话梅、甜梅、蜜梅,爱到没人性的地步。
“你大清早跑来鬼吼鬼叫,就为了丢一包梅子给我?”顺手拆了包装,拈起一颗入口。
“不早了,太阳都晒到妳可爱的小屁屁了。”
她娇俏逗人地吐吐粉舌。“我屁屁可不可爱关你什么事?”
“也对,我没那种癖好……”喃喃低哝了句,二楼的窗户冷不防打开,言季秋力持面无表情——
“你们确定要继续限制级的对话吗?”
魏怀恩脸一红。“萱萱,我在楼下等妳,妳快点下来。”
“知道啦!”绕回房,用最快的速度梳洗,出门前喊了声:“爸,我跟怀恩出去喽!”
闻声追出书房,想再叮咛两句的言季秋,只来得及目送她坐在魏怀恩脚踏车前的横杠,相依相偎的姿态看起来好甜蜜。
他笑了,好一个两小无猜啊!
这该叫什么?郎骑铁马来,遶窗丢酸梅?
“萱萱不可以随便跟人家走,要等王子骑着白马来接妳,这样才会幸福哦!”
“为什么一定要白马?不行骑着铁马,带着棒棒糖吗?”
……
原来,女儿当年的童言稚语,不是没道理的。
亏他还一再叮咛,结果她一看到骑着铁马来的王子,三两下就跟人家跑了!
“怀恩,我们要去哪里?”微风吹动发丝,她双手缠抱在男孩腰际,螓首枕靠温热胸膛,甜嫩嗓音问着。
“先吃早餐,晚一点再去找小宇。”
“为什么不直接去大伯家?”省一顿早餐钱啊。
“因为我有话跟妳说。”他好笑地道。随便瞄一眼都知道她脑袋瓜在转什么念头。
“那去大伯家吃早餐,边吃边说?”
“不要。我要在吃早餐前说。”
“那先说完再去大伯家吃早餐?”她非常坚决省早餐钱。
“妳够了。”弓起指头敲她一记。“拜托给我一点单独相处的空间,我需要培养情绪和气氛。”如果说完后,她还记得省早餐钱的事,那他就真的服了她了。
“噢。”她仰起头。“你要说什么?”什么事要用到培养情绪和气氛?
“萱萱,我推甄考上医学院了。”
“咦?”她吃惊地张大眼。
“妳放心,我和小宇不同,不以读台大为目标,我会留在高雄。”
“噢。”她松了口气。还以为……
“妳以为怎样?”
“没有啊……你功课一向很好嘛,考上台大我也不会意外……”她嗫嚅,声音愈来愈轻。
他握住手煞车,低头凝视她。“妳知道我不会走的,这里有妳。”
“唔……呃……这样啊……”好像应该说点什么,可是,糟糕,变笨的嘴径自不知所云。
“萱萱……”她脸红的样子好诱人,没有预期地,他的唇与她重迭。
这是他们之间的第一个吻,她十五岁,他十八岁,年轻的心,火热真挚;他们的情,纯净透明。
两人都是生手,不懂更高深的吻技,只知生涩地摩擦、吸吮,感受对方的温度,心脏跳得好快好快,紧张得快休克。
“我不走,因为我想和妳在一起。”将她压进胸口,由着她聆听此刻狂热的心跳,那是他对她诚挚无伪的心意。
“哦。”他干么突然说这个啦!反正……谁都知道她是他的嘛,突然肉麻兮兮的,害她都不知道要怎么反应了……
“妳没什么要说吗?”没错,他在告白。她应该听得出来……吧?
“……”她蠕动嘴唇。
“什么?”他没听清楚。
“我们……要不要去大伯家吃早餐了?”
第一章
下课钟声一响,左手抄起书本,右手捞书包,在响亮的“起立、立正,敬礼!”声之后,立刻由教室后门火速窜出,全部动作一气呵成,没多浪费一秒!
如此训练有素,谁看了都要叹为观止吧?
只可惜好景不常,在冲出中廊时——
“言子萱!”
没听到、没听到,我没听到!
自我催眠一番,继续往前冲。
“子萱、子萱,亲爱的小萱萱——”世上的人千百种,但一定有一种人,叫阴魂不散!
唉,失策!刚刚的连续动作应该加一项“打昏郑旭尧”的!
“滚开,别挡了本姑娘的路!”我一脚踹去,步伐没多作停留。
“哇咧!想谋杀亲夫啊——喂喂喂,跑那么急,该不会是妳那个青梅竹马要来接妳吧?”
“知道还不快滚。”呼呼呼,好喘。
“差那么多,我也算妳的青梅竹马耶,妳对我就没那么好过,对魏怀恩就轻声细语,温柔到可以滴出水,不公平!”
跟我讲公平?你算哪根葱啊!
我懒得理他,还是保留一点体力跑步比较实际。
“萱——”
没想到他边闹我,一边倒退着跑,居然还赶得上我的速度,真是没天理。
“嘿,妳脚好短。”
关他屁事?他帅有什么用?脚长有什么用?还不是交不到女朋友,成天赖着我!
“生气啦?其实脚短也有脚短的可爱,跟我说句话嘛,我亲爱的、挚爱的萱——”
忍、无、可、忍!
“闭嘴,不准再用A片的声音喊我!”用力吼完,正想迈开脚步,一口气甩掉他——
“呜呜呜!我的小萱萱不爱我了,有了新人忘旧人……”
步伐顿住,我回头死瞪着他。
这、这痞子唱的是哪一国的大戏啊?
我想杀人!他却愈演愈卖力,揩着眼角“想象式”的泪水,旁边几个经过的女同学,已经开始对我投以不友善的眼光。
可恶!我在学校里的坏人缘,他绝对该负一半的责任!就只会仗着自己帅,欺骗清纯少女的同情心,没人格到了极点。
“郑旭尧,你到底要怎样?”
悲伤莫名的表情一收,问了句:“一起回去?”
威胁我?
“不行,今天不行。”
“真让我说中了?魏怀恩要来接妳?”
“对啦对啦!”我看了一下手表,继续往前走。不敢再甩掉他了,谁晓得他等一下又要上演哪出戏。
“平时就没那么急,有鬼哦!”他一双贼眼往我身上溜了一圈,这个时候,就很气他太了解我,认识太久就有这点坏处,随便瞄一眼就被他看穿了。
“我干么要告诉你?”就偏要ㄍㄧㄥ住不讲,看你能奈我何。
我不着痕迹地加快脚步。怀恩可能已经在校门口了,我不想让他等太久。
“说嘛,我们是好哥儿们耶!”他一手大摇大摆地搭上我的肩,一再缠闹。
没看过有男生这么烦人的。
“少动手动脚。”我拍掉他的手,回他“拜托,我们认识吗?”的表情。
“伤人的小东西。”他不死心,魔爪又要伸来,这一次我不客气地送他一拳。
“哇!最毒妇人心——”他揉着胸口唉叫,我装作没听到,往校门口飞奔,扑向那道一直以来,最令我眷恋的怀抱。
等在校门口的怀恩张手抱住我,视线顺着看向我身后的郑旭尧,点头打招呼。
“萱萱在学校,麻烦你照顾了。”
“举手之劳而已。”这个时候就很人模人样了,为什么他在我面前的形象就很畜牲?
凭良心讲,这家伙欠扁嘴脸收敛时,还乱有气质一把的,难怪一群女生迷他迷到不行。
不过,畜牲终归是畜牲。
“拜托,怀恩,你干么向他道谢?”都是这家伙害我日子不得安宁耶。
“因为人家比妳有礼貌、有良心,懂不懂啊妳!”完全不尊重淑女的指节敲上我的额头,不是做做样子,是真的结结实实听到“叩”的声响。
“你这种行为就很有礼貌、很有良心了吗?”我不爽地一拳回敬过去。
“母老虎,凶巴巴的。”他跳开几步。“护花使者来了,没我的事,先走一步了,拜!”他摆摆手,一溜烟闪得不见人影。
算他跑得快!
我收回拳头,一转身,露出最甜美的笑容。“怀恩,我们回家。”
怀恩愣了几秒。“妳变脸变得好快。”
“喂!”我捶他一记,很轻很轻、撒娇式的那种,和刚刚打郑旭尧那种杀父仇人的气势完全不同。
一样是这条回家的路,一样是这台坐了无数次的脚踏车,双臂抱着的是同样的人,但今天心情就是不一样,应该说——特别地愉快,连呼吸的空气都格外清新。
“妳和旭尧,好像也认识满久了。”怀恩思索般的嗓音忽然飘进耳畔。
我拨开被风吹乱的头发,随便思考了下。“国小三年级到现在吧!”
“这么久了?”
“没我们的久。”我可是从还在包尿布的时候就认识他了呢,国小三年级简直是小儿科。
“同班八年,也算有缘了。”他停了下。“他有女朋友了吗?”
“好像还没吧!”要是有,哪还会成天烦我,烦到我快翻脸?
“……”
怎么突然没声音了?
我奇怪地仰头。“怀恩,你在想什么?”
“我觉得他对妳很好,妳老是对他拳脚相向,这样好吗?”
“都那么熟了,他不会介意的啦!”
“妳干么对他那么凶?”
那是因为,国小三年级他偷掀我的裙霸气 书库 子,我记恨到现在。
正要张口反驳,思绪转了个弯,我立刻打住。“不对!我们干么要一直讨论那个烦人的家伙?我们应该要聊聊我们的事!”
他挑了挑眉毛。“我们什么事?”
噢,那嘴角藏着浅浅笑意的表情好帅、好帅!我心头小鹿撞得快阵亡了。
也许论长相,他不似洛宇堂哥那样,俊俏到令女人第一眼就迷得神魂颠倒,但是清俊的五官很耐看,愈看就会愈觉得他好看到不行!
说我情人眼里出西施?
你管我,我就是觉得,全世界再也没人比他更帅了,不行吗?
他气质好、修养好,浑身散发着淡淡的书卷气,其实很容易吸引女生的目光,这样的男孩子,是我的男朋友耶!
呵呵,光想就好满足哦。“怀恩、怀恩——”
“干么?”他好笑地瞥了我一眼。
“没事,我喊我的,你不要理我。”心里甜甜的,声音也甜甜的,撒娇喊过一声又一声。“怀恩、怀恩、怀恩——”这是我要喊一辈子的名字呢!
他轻轻笑了,由着我喊。
晚风将我的发丝吹拂过他的脸,过了这个红绿灯,再五分钟就到家了。这时,他忽然问了句:“萱萱,妳确定吗?”
我迟钝了三秒,才慢半拍领悟到他指的今晚长辈的安排。
“再也没什么比这个更确定了!”我张开双臂,迎着风大声宣誓,将答案随风送到每个路过的人耳里,也送进他心里。“我爱你,魏怀恩,我爱你,我爱你——”
我想,我一定是疯了,一辈子没这么大胆过,这一定是铁达尼号看太多的后遗症。
而,你们知道的,铁达尼号会撞冰山,现实生活也不可能浪漫到哪里去——
砰!
没错,我们摔车了。
偏掉的车头撞翻住家摆在屋前的大盆栽,两人一车摔成一团。
呜呜,怎么可以这样,这是人家的第一次告白耶!
“汪汪!”屋里头传来狗叫声,打断我的自怨自艾。
住这附近的居民都知道,这家屋主超没公德心,养了只恶犬成天乱吠乱叫扰人清梦不说,还不管好,放牠出来乱咬人,很多人都被咬过,我放学就常常被追得抱头鼠窜。
我猜,怀恩现在一定和我想着同一件事。
我们对看了一眼,有默契地同时跳了起来,冒出一句:“快跑!”
怀恩七手八脚地牵起脚踏车,匆匆忙忙落跑。
也不晓得跑了多远,我停下来,弯身喘气,抬头看了他一眼,两个人同时爆出大笑,愈笑愈停不住。
天吶,我居然告白告到被狗追、狼狈逃难去了,这世上还有谁会像我这么了不起?
我笑到蹲下身,完全停不住。
怀恩先止住笑,伸手拉我起来。“萱萱,妳还好吧?”
“呵……很、很好啊!”我用力吸气,擦掉笑出眼眶的泪花。
怀恩顺手帮我挑掉头发上的叶子,拍去衣服的灰尘。“有没有摔伤哪里?”
“没有啦!”他温柔多情的举动,让我开始有一丝别扭。
当时实在没有想太多,很冲动地就喊出来了,但是现在……
我想,我一定脸红了。
“我听到了哦!”像嫌我还不够羞愧,他笑笑地说。
“听、听到什么啦!”天,好丢脸。妈妈,妳不该把我生出来的——
“我会一直、一直记住的。”他强调。
干么,你地下钱庄讨债哦?
“随、随便你。”咦咦咦?这蚊子叫是我发出来的吗?我明明是要像平常那样和他笑笑闹闹的啊——
“还有——”他又补上一句。
“什么?”
“妳脸红的样子很可爱。”
“呃……噢。”他在甜言蜜语耶,好害羞、好害羞喔!
“但是妳再脸红下去,我不敢带妳回家了。三叔会以为我对妳做了什么。”
“啊?”我捧着热烫的脸蛋,这一刻只想往地洞钻!
要说今天是什么特别的日子,其实也没多了不起,只是我和怀恩的订婚家宴罢了。
虽然,这个“罢了”让我足足开心了一个礼拜,兴奋得连续失眠好几晚。
说订婚,其实意义只在于长辈对我们的交往表达认同,正式给予确定的身分,往后能够更安心地陪伴在对方身边。
我一直都知道,自己一定会陪伴在他身边,从小到大都没有怀疑过。而订婚宴,更只是这些人为了吃吃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