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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通电话对我们来说意义都非常重大。可以说,那是他平生第二次心情这样矛盾、绝望、震怒。不过顾卓毕竟是顾卓,他那么聪明,并且历来都是冷静的。他那些自视甚高的朋友之所以视顾卓为首领一样的人物,最主要的原因自然是他眼光的精准,看事情或者人从未错过;第二是因为他的冷静几乎是深得人心。他们没有看错人。就算被那通电话气昏了头,脸色极度的可怕阴郁,依然还算是冷静的。因此当他的那些已经喝的醉醺醺的朋友很义愤填膺的建议要出去教训一下杜越远的时候,他一句话都没有说,甚至表情都没有改变;当他的朋友跟他借车的时候,他依然一句话都没说,但却把车钥匙扔在了桌子上。
然后他就回到窗前,站得笔直,居高临下的看的看着我跟杜越远坐在一起。他在等着,等着看他那些所谓的朋友要做什么事情。即使他有所预料,他还是要看着事情的发生。
很小的时候,就有人告诉我们喝了酒之后最好不要开车,尤其是一群喝醉了酒且没有拿到驾照的小孩子。应该说他们没有想到杜越远会突然穿过马路,他们喝醉酒的大脑里只有最简单的念头,先教训他,然后再吓唬吓唬我,帮顾卓出气。至于采取什么形式的教训,他们一时半会没有想到,只知道开着车冲过来。等看清楚人行道上的我和杜越远的时候,彻彻底底的吓傻了,手忙脚乱的踩刹车。可车速本就那么快,他们又怎么可能在几秒钟之内把车子刹下来?撞倒人之后,车子还驶出去很长一段路,最后终于停住了。那几个孩子没有料到会出这么大的事情,在车子里浑身发抖,几个小时后被警察带走了。
后面发生的事情,我非常清楚。杜越远和我都受了伤,我伤得更重一些。杜越远打了求助电话,拖着腿爬到我身边,抱着我退到了路边。他的腿和额头都受了伤,往外汩汩的冒血,和着眼泪,看上去真是触目惊心。
医院那么近,救护车和医生五分钟之后就赶到了现场,立刻抬着我们上了救护车,与救护车反向而来的,还有顾卓。他飞奔着跑着来,满头都是汗水。因为稍微晚了一点,他没能上得了救护车,于是跟在车子后面一路跑到了医院,终于在我被送进手术室的前两分钟追上了我。
濒临死亡使人清醒,非常的清醒,刻骨的清醒。一瞬间,世界上每件事情都看的清清楚楚。我忽然明白了顾卓做每一件事的缘由。他对人性了解的太通透,几乎是在他把钥匙丢出去的那一霎那,他大致看到了结局,只是,他没有想到,我会去推开杜越远。他向来聪明,很清楚的知道自己此举不会受到任何法律上的惩罚。
除了我。的
顾卓抓着我的手,沿着走廊医院走廊一路跑来。在外科手术室前,病床稍微停了一下。走廊顶上的灯光晃的我眼睛都睁不开,隐约听到顾卓撕心裂肺的大声吼,文简,别睡,别睡觉,你看看我,看看我啊。我真的很想见他一面,于是用尽我最后的力气睁开眼睛,看到他的脸近在咫尺,依稀可见墨色的眼睛和眉毛,而具体的表情……看不真切了。
我对着那张看不清表情的面孔微笑了一下,缓缓伸出手想摸一摸确认一下,可手在空中没了力气;依稀中感觉手贴在温暖的脸颊上,于是我轻轻的说:“顾卓,我就快爱上你了,但是,来不及了。”
那么高的一个人就在一瞬间瘫软在地上。
这是我活着的时候,对顾卓最后的印象。
一个人若是活着的时候,往往为太多的事物牵绊,看不出清楚世界的本质和运行的规律;可是死去之后就不一样了,灵魂得到解放,也没有时间的枷锁,世界上再也没有什么东西可以阻拦我看得更高更远,几乎无所不知。
在我死去的一霎那,我想到之前的一个梦境,在梦里,杜越远和林诩要结婚了,我在他们的婚宴上,心口疼得厉害,低头一看,原来胸前空了一大块,竟然是心脏被人剜走了。现在才明白那个梦境的寓意。
不不,并不残酷。那个梦只是一个温和的提醒,却并不残酷。老人家会告诉你,人死之前,你总会接收到很多关于死亡的信息,让你实现有个准备,那个梦就是其中之一。却也有别的解释,因为已经死了,也就不在乎肉体的感觉了,自然感觉不到那种预示里的残酷性。于此同时,我欣喜的看到了林诩移植了我的心脏——她得以延续了一段时间的生命。
再成功的心脏移植手术都会不客气的带来很多后遗症,林诩的身体本来也不够好,手术后依然要吃大量的药,还要忍受许多的痛苦,虽然熬过了两三年的时间,但是终于不能再负荷全身血液的循环所需要的动力,她的身体再次垮了下去,这次垮下去,再也救不回来了。
有人说心脏移植之后会变成另一个人,这个我不清楚,但手术之后林诩的确变得很像我,非常像我,连说话做事的风格都像,她有了我的很多记忆,她跟我父母和亲人朋友聊天的时候,能准确的回忆出我小时候发生过或者做过的事情,例如我什么时候拿了数学竞赛的一等奖,我什么时候在课上打瞌睡被老师抓到等等等等,那都是我从未告诉过她的;起初是林诩和杜越远一起去我家看望我的父母,三年后是杜越远一个人去,风雨无阻,这个习惯,他坚持了很多很多年。
为此,我非常感激。
那段时间发生了太多的故事。每一件小事我都记得。
我记得林诩浑身麻醉之后被人推进了手术室,在茫然不知的情况下接受了心脏移植;醒过来后她问是谁的心脏,很长很长一段时间里没有人告诉她,某天她忽然明白了,她木楞楞的站在房间中央,猛然一把捂着胸口,就那么毫无预兆的,嘴角溢出了一缕一缕的血丝,然后整个人摔倒地板上;我要去搀扶她,可是手却穿过了她的身体。
我还记得杜越远在医院里抱头坐着,眼泪从脸上滑下来,滴到了地板上,湿了好大一快地板;那时候我才知道,我在他心底到底还是留下了一些影子,过往的岁月从来不是风过无痕的。
我还记得顾卓在雨里跪了一天一夜的情形。其实那时候我一直在他的身边,我跟他说,我早就原谅你了,我不怪你。可是他永远不可能知道我在他身边,他永远不可能听到我的话。我知道,从此之后他是不能爱上任何一个人了。他跟以前的那些朋友都断了联系,很长很长一段时间里,他每天晚上都会梦到我,半夜醒来的时候就像个小孩子一样,看着我的照片嚎啕大哭。我那时候就坐在房间最黑暗的角落里,默默看着他,心里想,如果我也能流泪就好了。再后来,他事业很成功,跟一个长得很像我的女孩子结婚了。
我还记得,林诩去世的前两个月她已经彻底分不清楚我跟她的区别了,她那时候心脏病又复发了,浑身虚弱,杜越远把她搂在怀里,拿着我送给她的那套诗集,给她念诗:驱车上东门,遥望郭北墓。白杨何萧萧,松柏夹广路。下有陈死人,杳杳即长暮。潜寐黄泉下,千载永不寤。浩浩阴阳移,年命如朝露。人生忽如寄,寿无金石固。
林诩听着听着就泪如雨下,昏昏沉沉中她跟杜越远说,我要把我的事情写下来。
杜越远吻着她的额角,拖过电脑笔记本,轻声说:你说,我写。
林诩苍白的脸上浮现出消失许久的微笑,她说,小说的名字,叫《长暮》。
'完'
这是第一篇我差点就改结局的小说,写到最后我太难过了。以前的小说,也写死了很多人,都没有像今天这样难过。
这个小说,从最开始,我就是打算这么结尾的,不论大家相不相信,大家看到的样子,绝对是本来的样子,也许突然,但绝对没有仓促,绝对不是为了结局而结局。之所以叫《长暮》,也是来源于古诗十九首里的那首诗。诗里说:下有陈死人,杳杳即长暮。潜寐黄泉下,千载永不寐。浩浩阴阳移,年命如朝露。人生忽如寄,寿无金石固。
贴出来时我知道将会被拍死,但是还是贴出来了,用越来越坚持不下去的义无反顾啊,几乎要动摇的义无反顾贴出来了。我不能操控文字,或者是文字里人物的命运。我的语文从来很烂,我是半路出家开始码字的,水平极其有限,错误疏漏的地方不是一处两处。因为知道自己水平不够,所以非常小强,一点都不怕读者的拍砖,能有人看,能有人拍已经很好了。我也从来没因为别人的言辞动摇过,想过修改情节,但是这次我几乎要动摇了。
昨天跟最好的朋友聊天时说,我真是难过。
她说,既然这样,你还写出来干什么?
我说,其实我也不知道,都已经发展成这个样子了。
总之,谢谢大家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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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吧,不改了。
决定了,再也不改了。
真的,真的感激大家的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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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恍如昨日》
作者:皎皎
申明:本书由霸气 书库 (。。)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仅供预览交流学习使用;版权归原作者和出版社所有;如果喜欢;请支持订阅购买正版。
引子
这段时间,我总是梦见慎为。他还是我们最后一次相遇时的模样,他穿着干练笔直的深色学生装,领口扣子闪烁着金属的光芒,他在街道那头对我微微笑着,探着身子伸出手来;他的样貌我看得真切无比,尤其是那双丹凤眼,狭长而明亮,瞳孔深不见底,微笑不语的时候更是打动人心,我仿佛受到了蛊惑,于是跨近了一步,同时伸出手去。
就在那么一个瞬间,喧闹声忽然在我耳边炸开,侧过头去,只见无数学生举着横条游行而过,他们宛如涌流,硬生生的将我和他分别开来。我叫他的名字却无法出声,我急得泪眼模糊,待双眼能再视物时,枪炮声犹在耳边,略一低头,只见地上血流成河。
一
在街上偶一拐弯,我看到了那家气势磅礴高耸
入云的五星级酒店,随后,我再次看到了慎为。酒店门口的侍者小心翼翼扶着那辆高级轿车的车门,弯下腰恭敬的拉开了门。那里并不止他一个人,还有两个身穿西装表情沉稳的中年男子,他们三人正在交谈,而他微笑颔首,看上去风度翩翩。
我抱着书歪着头看了他一眼,赞赏之情油然而生。看来上天依旧眷顾他,他还是那么的英俊,不论是外表还是气质都那么出色,浑身上下有着一股只属于成功者的洒脱昂扬。他现在的生活必定顺心顺意。我以前从来没有机会见到他这个样子,甚至根本想象不到。
尽管气质上尽管相差这么大,可我还是毫无缘由的一眼认出他,这使我感到震惊。更巧合的是,在他一脚踏进酒店大厅的那一瞬间,他忽然侧过头来,盯着我所在的方向看了一会,然后朝我走过来。我由此判断,他也认出了我。
正式清晨时分,街上空寂无人,长街不见尽头,我深吸了一口气,感觉到了一股记忆中的味道。酒店四周绿荫环绕,空气中洋溢着一股清新的草树味道。清晨凉爽的空气往往预示着愉快一天的到来,我希望,今天也不例外。
他来到我面前,就像我刚刚打量他那样打量我,我不语,静静的迎着他的眼睛,没有开口。终于,我听到他低沉悦耳的声音:“你好,好久不见了。”
我说:“是的。”
“要不要一起吃早饭?”他问我。
我点头。我们之间有太多的话要说,也有太多话可以说了。
距离我上次见他,时间已经过去了九十年。光阴荏苒,时光流转,还差十年,就是一个世纪。真的是很长很长一段时间,长到我们以为这段时光永远不会过去。当我们在华北大学一同求学并相知相爱的时候,怎么会想到那么久的一段时间后,我们竟然能在一个焕然一新的世界重新相逢?
二
我和慎为虽是校友,第一次见面却是在我家里。
那时候我第一次穿上华北大学的新校服,白色上衣,黑色裙子,我兴奋的来到书房,向大哥炫耀我的新衣服;一冲进屋,才发现屋子还有两位客人。
大哥自小宠我,不介意我的冒失,笑眯眯介绍说:“这是我四妹妹柏仪,这是杨叔叔和他的儿子杨慎为。”
我说:“杨叔叔好,我书架上还有您的书呢。”
慎为迅速站起来向我行礼:“四小姐您好。”
他边说边抬起头,那我第一次看清他的样子。虽然他衣着普通,可那彬彬有礼的态度比我见过的任何年轻男孩子都更加迷人,说是举动风华绝不为过。我觉得心跳漏了一拍。时间过去这么多年,我还是没法忘记他微笑的样子,嘴角微扬,眼底眉梢都是笑,霎那间,整个房间竟然粲然生辉。
那时我大哥是临时政府司法部张部长手下得力干将,是我们家除了我父亲之外第二号了不起的人物,我有记忆以来,他总是忙碌的,往来者非富则贵,接待这样两个并不出名的人物算是例外中的例外了。随后才知,我家和和杨家也颇有渊源,据说我父亲年轻时曾经犯事,皆赖慎为的祖父才得以保存,为此父亲一直心存感激,若干年后他有了身份地位,恰好这个时候得知救命恩人的子孙,于是特邀他们前来一叙。
我大哥和杨叔叔谈话,我跟慎为离开了书房,我坐在花园的秋千上,跟站在不远处的他聊天。我看清他的校服和校徽,问他:“你也是华北大学的学生?”
他颔首:“是的,我大一了。”
我惊喜有加:“好巧,我马上也要华北大学去念书。”
他微微一笑:“四小姐,那我们以后就是校友了。”
我摆摆手:“杨大哥,不要叫我四小姐,太见外了。叫我柏仪。以后在学校里遇到什么事情,还要请你多指点呢。”
他停了停,看着我,微笑起来:“好啊。柏仪。”
只要慎为愿意,他可以是一个很善于言谈的人。我们就这样熟识起来。他告诉我他的身世和遭遇。他出生书香世家,祖父曾任过江南布政使,在当时也是名重一时的人物。他父亲生性淡泊,考中举人之后却不肯出仕,就于家中专心治书,研究古代史,在学术界颇具威名,可惜不善经营,导致现在家境衰败。说话时,他的表情时而温和时而振奋,但至始至终,语气里充满了对未来生活的向往。
“就是这样了。直到去年,我考上了华北大学,”慎为一边说一边抬头看了看天,很吃惊,“我们都在这里呆了一下午?真是没察觉到。”
我想那个季节是夏末秋初,我仰着头,从他的下额看上去,金色的夕阳的光芒从树叶的缝隙漏下来,挂在他的睫毛上,落在他的眼睛里。
以后有很长一段时间,我都不断回想起那个金色的下午。我想念他说笑的样子。我早已不是小孩子,我很清楚自己怎么了。
我在日记写:李柏仪,你爱上他了。
三
我跟着他走进酒店的西餐厅。这辈子我没什么机会踏足过高级餐厅,但他显然是来惯了,走进这间餐厅就像进入自家的客厅一样自在随意。
上一世我是称霸一方的军阀之女,他则是落魄学者的儿子;这一世我们的身份截然相反。他现在看上去非富则贵,而我成了现在的模样,留着半长不长的头发,挎着一只装满资料和笔记的大包,因为熬了通宵画图的缘故,看上去一定苍白惨淡。
这家法式西餐厅装饰优雅,格调浪漫;环顾四周,绚丽的彩绘天花板,缤纷的绘图玻璃窗,姿态优雅的镀铜雕塑,年代久远的巴黎写真壁画,洋溢着十八世纪风情的同时又显示出 神秘的高贵气质。
片刻后侍者送来早餐,我没有什么胃口,但还是喝了一口牛奶,才开口:“我没想到你居然还能认出我。”
他看我,亮光在他眼底一闪而过:“我也没想到。但是你认出我了。你这么年轻,又随身带着书,还在念大学?”
“恩,”我点头:“我在北华大学念大三,建筑系。”
他挑眉,没有任何意外,看上去相当愉快:“我也是华北大学毕业的,我们跟这所大学真有缘份,两世都是它。无巧不成书这句话的确是有道理的。”
我也觉得好笑,托起腮慢悠悠地说:“如果把我们的人生写成剧本,拍成电视一定很精彩。”
“精彩?这我就不知道了,”他对我从容一笑,“坦诚的讲,除了跟你有关的事情,别的我都想不起来了。曾经做过了什么,曾经追求过什么,都记不住了。”
他笑起来眼角有了细密的纹路,虽然浅,但也是年龄的标记了。我面前的这个他,看起来虽然有着惊人的魅力,可到底不是二十多岁的年轻人。我应该想到的,'奇+书+网'他和上一世是截然不同的两个人,很难从再从那相似的眉宇间看出那曾经有过的激情与奋发昂扬。
我顿一顿,说,“不记得也没什么奇怪,毕竟是那么久远的事情了。”
他含笑表示赞同,礼貌的问我:“你如果有空的话,给我讲讲以前的事情?当然,如果早上你没有事情要做的话。”
不可能没事。期末考试临近,我还有许多功课需要复习。我揉了揉眼睛,竭力让自己看起来有精神一点:“当然有空。你愿意听,我就讲一讲。”
“洗耳恭听。”
“你也学过历史,也知道二十世纪初期中国应该是什么样子,民族陷于水火,人民朝不保夕,举目望去,诺大一个国家竟然满目疮痍,”我说,“这些我们都知道,可书中文字说的再好再详尽,没有经历过那个时代的人到底不明白,没办法想象。政界军界动荡不休,新旧思潮不停交战,这边嚷嚷着要运动要革命,那边却又尊孔要复古恢复帝制,你能想象吗,整个社会就像一锅煮开的颜料,一切都乱套了。”
他凝神听着。
“那时候的你是青年学生领袖,你们那一批人,开始自己写文章编报纸,分析世事,又把一些好的外国作品介绍给大家,我记得那份报纸叫《青年一代》,发刊语是你写的,当时真是名噪一时。我现在都还能完全背诵,”我迫切地看着他,“你还记得么?”
他的表情与其说是迷惑,不如说是惊奇。他摇了摇头。
四
“当此时,吾不知国家为何,不知社会为何……立国之基础,乃民众也;民众之新希望,社会问题之解决,则在吾国青年一代。人类之幸福,吾国之文明,岂能败坏于宵小之手!试观今日之世界,竟是谁家之天下!”
声音清亮有力,我入迷的听着,忍不住鼓掌起来。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