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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厨邪妃-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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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知道他真的中毒了,她倒是紧张起来。

“不会死吧!”其实郝云惊这人虽然给人一种恐怖的感觉,但是除了那活该的林大少爷,他也米有蓄意伤人过,从这一点来看,他还是值得关心同情一下的。

连晋听到她的话,似乎有些不高兴:“你怎么说话的?”

连曦看若倾脸色一红,颇为尴尬的样子,忙出来打圆场:“没有什么大碍,毒气已经都被逼迫到右手上,再运功片刻,气息运转两个小周天,差不多就可以把毒逼出来了。 ”

原来刚才裸着上半身,是在逼毒啊,只怪她思想不够纯洁,想岔了。

对于连曦说的小周天什么的,若倾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

目光复看向郝云惊的手,她好奇的问道:“你们武功看着很厉害的样子,怎么会中毒?”

“明箭易躲暗箭难防。”连曦的话,便是在告诉若倾,他们是被暗算了。

这些走江湖的,还真的搞的和电视剧里演的一样,生活的惊心动魄的。

她也帮不上什么忙,反正郝云惊似乎不会死,那就好。

这里没有她什么事,她也不想多待,便找了借口想出去:“天色不早了,你们继续,继续,我先走了。”

“等等!”才举步要离开,郝云惊开了口,声音疲倦又微微嘶哑,“帮我做些食物上来,可以吗?”

这是在拜托她吗?

看着郝云惊体力透支的模样看上去很羸弱,若倾也于心不忍,便道:“多会儿要?”

“半个时辰后再上来。”

“嗯,知道了!”应了声,若倾这次顺利出了房门,临走之前,看到郝云惊眼底里泛着淡淡的温柔,看着她的侧脸,笑容浅浅。

——题外话——

姑凉们,又加更了,你们太给力了!

第三十三章 五色夜宵粥1

熬粥并不费力,但是要熬出一锅好粥,就要费些时间心思了。覀呡弇甠

筷子大爷半个时辰后要,从时间上来看,其实有些紧。

不过幸好老板娘之前晚膳的时候,浸泡了太多大米,一时做不完剩下好些,浸涨了的大米,倒是为若倾省事不少。

取五个锅,麻烦了火夫帮自己生上炉子——对于这种传统型的大灶,她实在无法驾驭。

一切准备妥当后,她熟稔的切菜,放米,倒开水,盖锅,不多会儿,香气袅袅而出,水汽顶的锅盖哐当哐当作响,稍稍有些溢锅,她却并不理会,只转身准备了一些小菜和五个小盅。

等到一切都准备妥当后,她才回身打开锅盖,按着同一个方向稍稍搅拌一番后,吩咐火夫小火。

文火慢炖,看着半个时辰也差不多的时候,她让火夫熄了火,一一打开五个砂锅的锅盖,一瞬间,馋人的香气四溢,整个厨房,乃至整个汇香楼,每一个角落里都充斥了各种的香气。

紫苏的芳香,绿豆的清香,山楂的甜香,海带的鲜香,还有南瓜果香,真正成了个名副其实的“汇香”楼。

火夫馋嘴的看着若倾把五个砂锅的粥分别装进五个白瓷小盅里,不停的舔舐嘴唇,吞咽口水,两眼冒光。

若倾甜美一笑,留了底粥犒劳火夫,剩下的,她小心端起,和着小菜一起送去楼上。

人未近,连曦已寻香而来,在门口的不远处迎她。

见她端粥吃力,忙上前结果,笑容温润:“辛苦你了。”

“筷子大爷,不,我是说你家主子,没事吧?”

连曦微微一笑:“耗了些力气,体内还有些余毒,他自行能顺气排出,已无大碍。”

还有余毒啊,那——“我的粥,看来能派上用场了。”

第三十四章 五色夜宵粥3

入的房内,房内的梨花纹铜烟炉内,燃着一位清神醒脑的薄荷。

郝云惊着了一件的写意的山水画长衫坐在桌边,神情样貌俱有些疲倦憔悴,倒是和前几次见着的气质截然不同。

那几次,一见他,总觉得他的衣着打扮乃至表情语言,都带着一股浓郁的王者气息。

不用靠的太近,就能感觉到他地位的高贵和尊要。

而今日,也不知道是他的神色十分倦怠,还是因为那身绘制着水墨图案的白色长衫给他添加了几分柔和,反正看上去,他就只是个普通的富家公子一般,既莫名的多了几分平易近人。

若倾不再那么忌惮他,随着连曦上前,把粥一盅盅按着顺序摆放在郝云惊面前,再布好小菜,微笑开口:“半个时辰,不多也不少,你尝尝吧,从这个开始喝起。”

看着眼前五个白盅,郝云惊嘴角微微一勾,笑的温和:“你这是把我当猪吗?”

他这一句,在若倾听来倒没什么,可是连曦连晋,却差点连下巴都掉了下来。

真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他们不苟言笑,少言寡语的主子,非但对这个女孩子笑了许多次,而且,尽然还说了生平第一句玩笑话。

两人的目光,从郝云惊身上移到了若倾身上,再从若倾身上回到了郝云惊身上,最后,四目相对,相视露出了一副心领神会的表情,双双起身,拱手对郝云惊道:“主子,属下们先回去歇息了。”

说罢,起身便走,只留了若倾和郝云惊在房内。

郝云惊好看的眸子,淡淡扫过两人的背影,嘴角笑容,扩的更灿烂了些。

若倾全无察觉,只以为两人是给郝云惊运功逼毒太累,只顾着自己打开白盅的,介绍里头色彩鲜艳的粥给郝云惊:“这是紫苏粥,取的是紫苏的嫩叶,你喝喝看。”

目光状似无意的扫过若倾白皙的手指,只见上面沾染了一些红色的山楂酱,白嫩之中,透着一点红艳,就像是点在眉心的朱砂一般,妖娆美艳。

他的眼眸,泛起了温和的柔光,伸手从若倾手里接过了勺子:“我喝不了五盅,你忙活了许久,不然去取个碗来分些喝。”

第三十五章 南瓜粥的杀伤力1(推过100加更)

若倾甜美一笑,也不客气一屁股坐下:“又没有叫你都喝完,你先喝着,差不多就换一盅,这些,对你的身体都有好处。覀呡弇甠”

“好处?”

他微微抬眸,性感的薄唇因为紫苏叶的缘故,泛着紫红的柔光,像是着了一层葡萄色的口红,加上粥水的滋润,真是性感的让人不敢直视。

若倾只看了一眼,就心跳较快,呼吸急促,心头暗自大呼吃不消。

美男见不少,这么有杀伤力的真是头一回见。

她不敢去看他的唇,改为转向了那些粥,解释。

“这第一碗,是紫苏粥,紫苏有理气解毒之功效,你刚耗了大量内力,气息必定有些紊乱,而我听连曦说,你体内还有余毒,这紫苏粥,正好也有些解毒功效。覀呡弇甠”

说完,她打开了第二碗,一阵清爽的绿豆香气扑鼻而出,郝云惊眉眼泛着淡淡的柔光:“绿豆粥,你不用解释,我知道是清热解毒。”'Zei8。Com电子书下载:。 '

“呵呵,说的对,那就看第三碗。”

“闻出来了,山楂粥!”打开粥碗的一瞬间,那股酸甜的香味就告诉了郝云惊,这碗红色的粥,是山楂粥。

“对呢,正是山楂粥,考虑到你吃了两碗可能会有饱腹感,就弄点开胃的,山楂健胃消食,酸甜可口,味道很好哦。”

看着她甜美烂漫的笑容,郝云惊的笑意更浓了起来。

“当当,第四碗,海带粥,利尿健脾,有些毒素,是可以通过肠道排出的,所以喝一点,然后多上几次茅房,就可以多少排一点毒。”

郝云惊闭上眼睛,浅浅吸入一口气:“很好闻,海鲜的味道,鲜香却不腥气。”

自己做的东西被认可,真是件身心愉悦的事情,若倾迫不及待的打开了自后一道,原因为鲜甜的南瓜粥,肯定会倍受亲睐,颜色也很正,那种柔和的黄色,一看就很暖心。

可哪里晓得,她才一打开,郝云惊猛然起身,往后急退了一步,然后,嫌隙的别开头朝向了窗外,快速道:“这个丢出去。”

“什么?”居然敢丢她做的东西,筷子大爷,你不要太过分昂!

——题外话——

加更加的更新速度太快了,都要跟不上推荐了,哦也,哈哈哈!

姑凉们,打个商量,如果每天满足两个及其以上加更理由,请允许我只取一个加更,不然速度真的太快,推荐真会更不上,而且两个文的我,惨不忍睹的累啊!

第三十六章 南瓜粥的杀伤力2

“什么!”居然敢丢她做的东西,筷子大爷,你不要太过分昂。覀呡弇甠

若倾拉长了连脸皮,看着一脸嫌弃的郝云惊,没好气道:“我从来不允许别人践踏我做的东西,你可以不喝,但是我绝对不允许你扔掉?”

郝云惊依旧站在窗口的,只留给若倾一个侧脸,半个面孔朝着窗外,大口吞咽着新鲜的空气,脸色有些不正常的红润。

“那你端出去,别让我看见就行。”

看着他异样的表情,若倾心头纳闷的很,就算挑食不喜欢吃南瓜粥,也不至于摆出这样一幅脸孔,活像是桌子上放着的不是南瓜粥,而是个七窍流血的女鬼一样。

看来,他应该是真的十分十分十分的讨厌南瓜这种东西,算了,当她白费心思吧。

端起南瓜,她嘟囔道:“你还有什么不爱吃的,最好一次告诉我,我好记着,免得白费我一番功夫。”

没有声音回她,她举目望向郝云惊,然后傻眼了。

这个男人,居然靠着窗户晕了过去,面色一片异样潮红,呼吸急促,一只手紧紧攀着窗户,另一只手,则是放在小腹部位,用力按着。

“哐当!”整碗粥打翻在了地上,她心急火燎的跑过去,一把抗住顺着窗框缓缓滑落的郝云惊,出声急叫,“喂,你怎么了,喂,筷子大爷,郝云惊,喂,喂,你备吓唬我,连曦,连曦……”

她惊惶,前一刻还好端端的,顶多就有几分疲倦的人,这一刻怎么弄的好像心脏病突发一样,呼吸这么急促,而且额头上全是汗水,脸色潮红病态。

莫不是余毒发作了?

若倾不敢耽搁片刻,大声的冲着门外叫唤连曦。

连曦破门而入的时候,目光只扫了一眼地上暖黄色的粥液,整张脸,瞬间变的有些狰狞:“谁让你弄南瓜上来的。”

这样的连曦,全无了平素里的温润柔和,然人不寒而栗。

第三十七章 南瓜粥的杀伤力3

若倾茫然无措的站在那里,知道问题肯定不是出在余毒身上,而是这碗南瓜粥的错。

只是她想不通的,就算他讨厌南瓜,食用南瓜会过敏,可是还没入口呢,怎么就搞成了这样。

眼下也没的多余时间给她想,她带着歉意道:“我不知道会这样。”

连曦冷静了下来,飞身上前从若倾手里接过郝云惊,表情凝重:“去拿把刀来。”

“刀……”

“快去。”连曦不苟言笑的样子,和连晋真是十足的想象,但是比连晋,更让人忌惮几分。

若倾知道自己犯错了,虽然是无心之过,但是若是郝云惊真有个三长两短,怕她也是在劫难逃,她只能积极配合。

很快,下楼把厨房里大大小小的刀子都送了上来,双手送到连曦面前。

连曦抽取了其中一把小号的尖头水果刀,然后在郝云惊肋间刺下,顿然有鲜血溢出,同时,明显听到一股气球放气的声音,从那个连曦割破的伤口处响起。

若倾脑子里,瞬间跳出一个词:气胸。

气胸这种病,随时会发作,空气因为某种原因从肺部溢出,压迫肺部,压迫其他器官,严重者,甚至会造成生命危险。

看郝云惊这种情况,明显是十分严重。

而看连曦给他做的“急救措施”,也表明了这样的发作,不是一次两次了。

若倾神色紧张的看着连曦一连串的动作,心头只祈祷着郝云惊不要有事才好。

终于,那股子气放完后,郝云惊的呼吸渐渐恢复了正常,脸上的病态潮红,也稍稍退去。

虽然还在昏迷,可应该无大恙了。

若倾尴尬的站在屋内,除了道歉,还是道歉。

“我真不知道,会发生这样的事。”

连曦把郝云惊搀到床上,小心替他止血,盖好被子。

目光转向若倾的时候,态度柔和了许多:“也是我忘记吩咐,主子不能见到闻到浓烈的南瓜味道,一闻到,旧疾就会复发,一旦无人在身边照顾,后果不堪设想。”

第三十八章 伤口,不治而愈1(收过500加更)

“居然还有这样的怪病!”若倾脱口而出,随后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忙道歉,“对不起,真的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我本来以为南瓜粥利尿健脾,他现在身体羸弱的,对他来说会比较好,没想到会弄成这样。亜璺砚卿”

连曦看着地上的南瓜粥,拿了抹布过去,若倾忙去帮忙,看着连曦沉重表情,她就知道郝云惊的这个病,恐怕的让他们困扰了许久。

“主子七岁那年,第一次发病,我们素手无策,最后误打误撞,把主子抬回房间的时候,不小心撞到了路边的武器架子,一枚樱抢砸了下来,正中主子腹部,刺破了好大一个血口子,一股气随之而出,主子也活了过来,从那后,么次他发病,我们只能这样救他,看遍了天下神医,却不能彻底治愈他。 ”

若倾静静的听着,其实她对这些也不懂,以后若是再有机会给郝云惊做菜,她格外注意就是。

目光专注的看着连曦述说,手里,忽然传来一阵刺痛。

原是那白盅瓷片,不小心割破了手指,好大一个伤口,疼的她眉头紧皱。

连曦忙过来查看,见她伤口颇深,要给她清洗包扎。

给人家惹出这么大的祸事,她也不好意思让人家费心,只说了自己会处理,便告辞走了。

回到房间,翻箱倒柜的找了半天药箱,找了半晌却没个影踪,她正要出门去问问福大宝,拉门的瞬间,忽然呆住了。

触碰到门把手的那刻,完全没有痛楚,摊开手心,她彻底惊悚。

血还在,可是伤口,没了!

——题外话——

小玄幻,不会很玄幻,就是女主有很强的自生能力。希望大家还喜欢女主除了厨艺之外,还有这么一个傍身的优点。

第三十九章 上京,同行1

次日清晨醒来,院子里便闹哄哄的,若倾揉揉惺忪睡眼,见是大家在那相送老板娘。覀呡弇甠

和若倾一样,这些人虽然都吃过老板娘不少苦头,但是若是当时没有老板娘的好心收留,只怕她们现在好多还在街上要饭呢,自然,对老板娘是又爱又恨,如今她要走了了,个个都十分舍不得她。

若倾上前,也嫁入了送老板娘的行列,老板娘和大家寒暄了几句,看着天色不早了,一一惜别了大家,背着包袱走了,临行前,留了句话:“若是你们以后有什么困难,可以到乡下来找我。”

看着老板娘渐行渐远,却依依不舍频频回头的背影,若倾鼻子酸酸的,尽有些舍不得这个彪悍又兢兢业业的女人。亜璺砚卿

福大宝也叹息了一声:“若当日没有老板娘的收留,我们兄妹怕早就饿死街头了,如今恩情还没有报,她便离开了,只盼着有一日,能够还上这份恩。”

福家酒楼破败,福老板成了杀人凶手,甚至连青梅竹马的未婚夫都狠心抛弃了她们,自然更没有人敢收留她们。

只有老板娘当日可怜她们兄妹走投无路,不顾众人反对收留了他们,月俸薪资上,也没有亏待过他们,别人是多少,照例给他们多少。

这个外表强悍,内心柔软的女人,若倾祝福她,祝福她余生生活的幸福快乐。

送走了老板娘,汇香楼的一应人却并没有散去,等着看新老板会不会用他们,若倾和福大宝,却收拾起了行李。

“哥哥,我们要走?”若倾站在房内,看着福大宝收拾包袱,好奇问道。

福大宝目光温柔的看了一眼若倾:“老板娘和我说了,京城里有一家聚香楼,是她早年一个要好的姊妹开的,她给我留了介绍信,让我去那里继续做厨子。与其留在这干等着新主人的发配,还不一定这儿会继续经营酒楼,不如去京城碰碰运气,毕竟在那里,没有人知道我们家的事。”

说到家里,福大宝一个堂堂的七尺男儿,微微湿了眼眶。

第四十章 上京,同行2

不能感同身受福大宝的哀痛,但流着福家血液,若倾心里也隐隐难过,上前安慰福大宝:“哥哥,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小宝!”福大宝感动又诧异,每次说到家里,小宝都是哭的眼泪涕零,泣不成声,只这次,怎么反过来如此懂事成熟的安慰自己。

不过他却颇为欣慰,露了白白的牙齿,憨憨一笑:“嗯,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好叻,已经整理好行李了,走,咱进京去。”

“嗯,进京去!”若倾灿烂的展露了一口小白牙,对着福大宝甜甜的笑,笑容里,充满了阳光和力量,好像再阴霾的心情,在看到这个笑容的时候,都会拨开乌云见青天。覀呡弇甠

兄妹两心情愉悦,对未来充满了信心的告别了汇香楼,上了路。

福大宝为了节省银钱,没有雇佣马车,只是买了一头小驴,让若倾坐在上头,他则牵着驴子步行。

“哥哥,这样,何年何月能到京城啊!”

据若倾所知,她们原先所在的地方叫做烟柳城,是江南一座大城,当地人偏爱吃甜食,地域上,相当于现代意义上的广州。

而京城,就是现代意义上的北京,这么遥远的路途,就算是坐特快,少说也要20个小时,折合成这里的时间计算,就是十个时辰。

一头小毛驴,若倾真是想晕倒,估计等到了京城,小毛驴坚挺着没残,坐在上头咯得慌的她,下半身也残了,而徒步行走的福大宝,更是让她心疼。

福大宝却一脸精打细算:“这些个月为了让你不受委屈,每月领的那些银子,都给你买了胭脂水粉和衣裳,所以所存无多。得亏老板娘昨儿夜里给了我们些遣散费,但若是雇马车进京,那刚好就是车钱,我们进京后,身无分文总不好,要留些银子傍身,我打算过了,半个月后我们就能到百花城,到时候再雇车子进京,这样能省下不少银钱。”

这世道,真是一毛钱逼死个英雄汉啊!

第四十一章 上京,同行3(周四加更)

若倾仰望苍天,只觉得这未来的十五天的,晦暗无色,痛苦不堪。亜璺砚卿

小驴子,好死不死的发癫起来,原地一个劲烦躁的踢蹄子,差点把若倾颠簸下来,双股间,一阵痛楚,她吃牙咧嘴的爬下驴子,一脸苦哈哈。

“哥哥,能不能先把他养肥了,他就是个排骨精,膈的我好疼啊!”

福大宝抱歉心疼的看着若倾:“哥哥无能,连匹马都买不起,小宝,你就忍忍,为哥哥忍忍。”

看着福大宝这般模样,若倾倒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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