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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书大亨-第4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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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时候的他,认识了同校的那个女孩。

    女孩不喜欢莎士比亚,也不喜欢佛洛依德,她只喜欢徐志摩。

    她喜欢徐志摩的诗。

    于是他就去读徐志摩的诗。

    她喜欢徐志摩的故事。

    于是他就去搜集徐志摩的一切。

    为了她,他背下了徐志摩大部分的诗篇,为了她,他知道了徐志摩生平的一切。

    为了她,他成了徐志摩的簇拥,可是最后,她却离开了他。

    为此,他放纵,他堕落,他借酒消愁。

    他变了,变得不再文青,变得世故,变得阴险,变得狡诈,变得唯利是图。

    他发了财,成了有钱人,坐拥一切,金钱,名誉,地位,还有女人。

    他看上去像是一座封闭了一切的城堡,冷酷无情,没人能走进去,也没人能读懂他。

    可又有谁知道,在他内心深处,永远都有一个抹不去的“徐志摩”。

    有时候他看着镜子中的自己,像是面对着一个陌生人。

    只有在那喝醉的夜,想起她的时候,轻轻拿起那些熟悉的诗篇,他才变回曾经的他。

    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

    我轻轻地招手,作别西天的云彩。

    那河畔的金柳,是夕阳中的新娘;

    波光里的艳影,在我的心头荡漾……

    诗句依然,物是人非。

    ……

    秦钟………秦总努力吸上一口气,尽量让自己翻腾的情绪平稳下来。

    在商场纵横这么多年,他很少出现这么情绪时空的情景,就算面对那些想要啃他骨头的外国对手,他也游刃有余,最后操刀把他们拆皮卸骨,可是现在………

    “我需要冷静。”他对自己说。

    “我已经不是从前那个秦钟了。”

    秦总再次恢复平静,轻轻地欣赏这本品相绝佳的《志摩的诗》。

    如果说之前的激动是因为再次遇到这么好的徐志摩作品,那么接下来那衬页亮眼的签名,还有那撩拨人心动的手迹小诗,就让他有些难以自制了。

    徐志摩的作品他收藏很多,签名本也不是没有,可是像这样,线装《志摩的诗》,签名本,手写秀丽小诗,三样东西合在一起的,却绝无仅有。

    甚至,他连见都没见过。

    这………绝对是极品!

    作为“徐志摩控”的三品玩家,秦钟秦总,发出了无声的赞叹。

    当然,赞叹归赞叹,秦总还是用他那无比专业的目光,锐利地检查了这“签名”和“小诗”笔迹的真伪。

    没办法,随着新文学行情大涨,尤其签名本的热炒,如今冒出来很多赝品,还有很多模仿签名本的假货,必须要谨慎才行。

    签名,如今很多名人的签名极其容易被模仿,比如说巴金的行书签名,胡适的小楷签名等,这两位牛人最大的共同点就是签名本很多,喜欢签名,再加上一个行书,一个楷书,照葫芦画瓢,跟着很多“样本”临摹,就能伪造出来。

    可是徐志摩的不同。

    首先,徐志摩的签名本很少,能够见到的签名本更是凤毛麟角,这样一来,就没有大量可供参考和临摹的“样本”,想要模仿也无从下手。

    其次,徐志摩的签名和笔迹很有特点,作为他的老师,胡适曾经说过,志摩的字宛如新月,本身就是诗,一字一诗。因此他字的境界很难模仿出来。

    字如其人,其人如字。

    徐志摩的字迹秀丽婉转,像是女孩家的手笔,起头和结尾都喜欢留下撩拨的尾巴,犹如鱼儿游弋,犹如花儿摇曳。

    作为徐志摩的爱好者,秦总以前没少在这方面打眼,因为辨别不清徐志摩签名的真伪,吃过不少的大亏。

    可是这些亏吃多了,他的道行就高深了,别的不说,在行内他要是认自己是鉴别徐志摩签名第二,没人敢认第一。

    所以,只短短几秒钟,秦总就敢断定,这绝对是真迹!

    ……

    秦钟秦总的目光变得炽烈了,内心深处升腾起熊熊的火焰,那种强烈的想要占有的**,毫无掩饰地从目光中展露出来。

    这一刻,他不再沉着,也不再冷静,回头幽幽地望着林逸,“林逸,这本书,让给我吧!”语气中竟充满了说不出的哀求味道。

    一个地位尊贵的人,骨子里高傲的人,发出这样哀求的声音,连曹一刀这样的傻子都能听得出来。所以曹一刀瞪大了眼睛,有些摸不着头脑。

    与秦总一起来的两个女孩也是瞪大了眼睛,虽然她们只是秦总旁边的陪衬,寂寞时打发时间的女伴,可她们也清楚地知道,秦总平时是个多么高傲的人,表面笑呵呵,骨子里却傲慢到了顶点。

    可就是这样的人,此刻他的语气,他的眼神,竟然给一种“楚楚可怜”的感觉。

    这,还是同一个人吗?!

    ……

    从头至尾,林逸都没想过要卖这本书,那些良友精装本已经舍不得了,更不用说这本极品珍本,所以林逸第一反应就是想要开口拒绝。

    与其婉拒,不如直截了当。

    所以,他说:“对不起,秦总,这本书我没打算卖。”语气决绝,貌似没有丝毫可以商量的余地。

    但林逸还是低估了秦总对这本书渴求,这个高傲的人既然可以从内心放下架子,就可以抛弃更多的一切,包括脸面。

    秦总白净的脸上因为激动,而泛起一丝病态的红晕,他眼神炽烈,说:“求求你了,林兄弟,这本书我真的很喜欢,喜欢到骨子里去了,让给我好吗?!”

    “我知道,这样说可能有些不中听,今天要是得不到这本书,我会睡不着觉,会发疯发狂,会走火入魔的!我知道自己这种爱书如命的病,尤其面对徐志摩的作品,我更没有丝毫的抵抗力……我家里搜集了上千本徐志摩的精品著作,可是没有一本能够像这本一样吸引我……没办法,我无法控制我自己,只希望你能够割爱,把它让给我,好吗?为此,我愿意付出任何价码!”

    林逸怔住了,看得出来,这个秦总所说的都是真的,毕竟爱书之人心意相通,是真是假一眼就能辨出。

    可是……他也真得很喜欢这本书。

    就在气氛很微妙的时候………

    一直喜欢聒噪,却没怎么开口的曹一刀,忽然说了一句话:“那么,拿这本书,换你那辆路虎,你愿不愿意?”

    ……

    路虎卫士,卫士2010款冰?火限量版,市场价74。8万!

    越野车中的猛虎。

    男人最爱。

    一本书,换这样的路虎,谁会干?!

    所以曹一刀觉得自己很聪明,只这么简单的一个问话,就搞定了左右为难的两人。

    人是自己请来的,最好能“好聚好散”。

    不伤和气,不伤感情,用最温和的办法解决这件事儿,曹一刀觉得,自己就是它妈传说中的“天才”。

    可是………

    “好,成交!车归你,书归我!”秦总想都没想,直接掏出一把钥匙,抛给林逸。

    林逸,傻眼了。

    曹一刀,傻眼了。

    两人互看一眼………

    这人,是个疯子。

第八十八章。心不够黑

    路虎”揽胜“尊崇版,豪华进口越野车,加上购车手续费,差不多要300来万;如今才开了不到十天,从车库提出来,连车牌还没挂上,几乎是新车一辆,如果愿意的话,直接出手,最低也能够卖250万。

    《志摩的诗》,线装签名本,衬页有徐志摩亲笔题诗一首,上拍卖行的话,签名本,没有题诗的可以卖18万左右,题了诗的比较罕见,参照以往类似拍卖,最多也只能拍100来万。最主要的是,这本书是林逸花了100块买来的。

    一本书,换一辆路虎,从买价到交换价,价格翻了三万倍。

    一手交书,一手交钥匙。

    说出去谁信?

    不是因为疯了,就是吃错药了。

    可这是明摆着的事实。

    ……

    秦总走了,临走的时候还像小品《卖拐》中的大脑袋伙夫,冲林逸说了声:“谢谢啊!”语气真诚,真挚,并且邀请林逸,有空去上海,一定要找他玩。

    那一刻,林逸忽然觉得有些惭愧。觉得很对不起这位秦总,人家开着车来的,最后却只能靠两条腿打的离开。

    林逸又觉得自己心太“黑”,“黑”了人家的车,自己买那本书才花了100块,等于多要了人家300万,怎么好意思?虽然人家是土豪,拿钱不当钱,拿车当玩具玩………但……怎么说呢,这个便宜占的太大了,让林逸这个“读书人”感觉有些不适应。

    握着手中的车钥匙,林逸忽地又感觉很假,很不真实。

    就这样换了吗?

    自己的一本书,换了这辆路虎。

    以前林逸喜欢看一些八卦,说在国外有人拿一只汤勺,在交换网上换了一辆宝马,先是拿汤勺换了一个相机,然后又拿相机换了一部老式电话,然后用电话换了一台电脑,电脑换了洗衣机……就这么换呀换,最后就换成了一辆宝马。

    林逸不太信那种,觉得有炒作的嫌疑,但是现在,自己活生生地站在这里,手里拿着车钥匙,面前停着一辆谁也偷不走的路虎,这绝对做不了假。

    重要的事说三遍:一本100元买来的书,换了一辆价值300万的路虎!

    ……

    当林逸完全接受了眼前一切的时候,第一眼就看见了曹一刀这货围着那辆路虎”揽胜“上窜下跳,左瞧瞧右瞅瞅,还使劲儿弯腰看看车下面四驱动的轮子,因为弯的太狠,连贴身穿的大花裤衩子都露了出来。

    “林逸啊,你发达了!这是路虎啊,300来万的越野车!”曹一刀检查完毕,脸蛋子上肥肉抖动,表情激动无比地想要给林逸一个热情的拥抱。

    林逸慌忙躲开,这货下手没轻没重,还说躲远点好。

    “草,没意思。躲什么躲,你又不是花姑娘地干活。”老曹埋怨了林逸一句,不过马上又嬉皮笑脸,搓着手,看着林逸,似乎在酝酿什么不好的事情。

    唉,看着老曹这副德行,再想想他索要路虎的行径,林逸忽然觉得,这货贩书真是大材小用,完全有做土匪的潜力。

    “林逸啊!”老曹很温柔地喊道,这声呼喊让人发麻,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你说,我们是不是好哥们?这辆车是不是我帮你弄来的?这件事儿从头到尾我帮你跑前跑后是不是很不容易?别,别回答,咱俩心里有数就行了。兄弟在一起,讲什么?义气!”老曹砰砰砰,拍了拍胸脯。

    “不管别人说什么,咱们都是讲义气的人,所以我这个做哥哥的也不奢求什么,也不要你的什么介绍费,那样太市侩,太小家子气,咱兄弟谁跟谁呀………不过你这车能不能让我开几天?别介,别用这种怀疑批判的目光看着我,我知道咱这人不怎么纯洁,很多人喜欢背地里骂我,说我市侩,短视,见利忘义………可是没有我的无耻,怎么能衬托出你的伟大?”

    “再说这辆路虎,我是真的很想开一开,我也知道这样做很不对,车如老婆,你的车自己还没开,我先上手了,这可是原则性错误;可是哥哥我是纯爷们啊,纯爷们哪有不爱路虎的!兄弟啊,别的我也不说了,你也知道,我那辆该死的五菱宏光早该当废铁卖了,能开一开这样的路虎,我就算死也瞑目!”老曹苦着脸,都快眼泪汪汪。

    林逸表情怪异,张了张口,曹一刀怕他拒绝,又忙说:“我知道,你别说,你别开口,先听哥哥说完……你呢,现在还没驾照,没关系,这事儿包在我身上,我跑关系走后门,千方百计也要帮你办一个,谁让你是我兄弟呢不是……等驾照下来以后,这车再让你开………你要是真的手痒痒,也没关系,我那辆破车你先拿去练练手,撞烂了都没关系,别说一辆车,就算你蹲大狱坐大牢,哥哥也愿意为你两肋插刀!对了,还有这路虎的牌照,交给我,我帮你办,保准给你弄个吉祥号,888要不要?那就666,要么就8686?……嗯嗯,我还想说什么来着,车钥匙能不能给我哈?”老曹涎着脸,望着林逸,一副无比渴求的模样,恍似讨要饼干的小狗。

    林逸终于可以开口说话了,他说:“你说完了没有?如果没说完,我可以再给你十秒钟……”

    曹一刀说:“不用了,都说完了,呵呵。”傻笑。

    “那我说几句行吗?”林逸显得很客气。

    老曹有些不好意思了,“你说你说,说什么我都听着。”

    林逸:“这车,你先开着吧。”

    老曹竖起耳朵,等待着。

    林逸却没下文了。

    “就这,完了?”老曹眨巴小眼,问林逸。

    林逸耸耸肩:“是啊,完了,你还想让我说什么?”

    曹一刀摸摸光头,“咳咳,那个……你本来就想说这个的吗?”

    林逸还是那副淡然的鸟模样,“是啊,你以为呢?”

    “靠!”曹一刀狠狠地拍了光头一下,“我它妈费那么多唾沫干啥!”

    原本以为林逸会舍不得把车借给自己开,可没想到人家根本就没当一回事儿。

    绕了半天,车钥匙还是丢给了自己。

    ……

    林逸不是傻瓜,他深知曹一刀这货的为人,市侩,小气,偶尔还喜欢耍滑头,没有郭子兴那么仗义,更没有黄教头那么义气,可是林逸还是接受了这个朋友,原因很简单,老曹虽然很”无耻“,却喜欢把无耻露在外面,像这样无耻的人,能够毫不藏私地把无耻全都表露出来,并且告诉林逸,我就是这样一个没道德没底线喜欢低级趣味猪八戒样式的无耻憨货,你说,让林逸怎么把他踢开?

    林逸有时候看书多了,难免沾染了一些读书人的习气,在某些方面不够“黑”,不够“奸”,像“一本100块的书,换一辆300万的路虎”这样黑心的话,他就说不出来,可是老曹却做到了,下贱无底线,无耻有根源,在性格方面和林逸简直是个互补。

    除此之外,林逸不是不喜欢车,可是他没车库………租赁的车库藏了书,房子也是租的,再加上他没驾照,车子没挂牌,对于林逸来说,这辆貌似豪华气派上档次的牛车,简直就是个大累赘。

    既然是累赘,就该丢给那些喜欢累赘的人,让对方先帮自己养着,曹一刀无疑是个好对象。

    可怜老曹这个爱车之人,不知不觉就成了林逸的御用”马夫“,还以为捡了个大便宜,能够好好过一把车瘾,在拿到钥匙以后,对着林逸千恩万谢感恩戴德,这才屁股冒烟,屁颠而去。

    据说,开着这辆超级拉风的路虎回家以后,老曹学着李小龙,揩着鼻子把自己那辆虽然破旧却依旧三天洗一次的五菱宏光狠踹了一番,叫你半路熄火,叫你雨天抛锚,叫你丫的喝油跟喝水似得,前仇旧恨,一起报。

    ……

    林逸难得耳朵根子清静,对于那本失去的《志摩的诗》,林逸虽然占了大便宜,却还是有些依依舍,但那个秦总貌似比自己更加疯狂地爱着徐志摩,希望他能对她好一点。

    毕竟,每个藏书者对于书来说,都只是一个匆匆的过客,是个暂时寄存者,你永远不可能拥有她,只能暂时占有她,烙下自己的印章,留下自己的痕迹,载入自己的故事。

    就算你藏书再多又如何,到了最后,随着你生命的结束,还不是要散去?

    所以,你可以爱书如痴,但必须明白,书的宿命,就是个轮回。

    从一个人手里,到另一个人手里。

    久久不息。

第八十九章。牛书卖牛价(二更)

    林逸是个低调的人,尤其这阵子关于他的事儿传的实在太多了,所以在与秦总交易之后,林逸对老曹千叮嘱万嘱咐,告诉他这事儿不要张扬,咱自己知道就行了,没必要说出去。

    曹一刀也拍胸脯保证,“放心,我的嘴比铁闸还严。”

    林逸信了他这话,可事后就发现,这世上有两东西不能信,一样是中石油亏损报告,一样是曹一刀那张嘴。

    短短三天时间,老曹是没到处张扬林逸一本书换一辆路虎的事儿,可是这货却开着路虎跑遍了南都市的大街小巷,一路上耀武扬威,得意洋洋,甚至连喝个豆浆,也要开着这辆300万的路虎……

    就算傻瓜也看得出来,这车绝对不是他的,是他的话,就不会这么显摆;所以,有心人只是请老曹喝了一碗豆腐脑,就把该套的话,全套了出来………这车,竟然是林逸拿一本书换来的!

    林逸是谁?

    现在整个圈子里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大名鼎鼎的“点金神手”,“捡漏大王”。

    别人不可能,他准能!

    所以林逸“一本书,换到一辆路虎”的传闻不胫而走。

    并且这传闻越传越邪乎,说林逸从棉纺厂弄来的书都是宝贝,一本书就值300多万,上千本那就是三十几个亿!

    小插曲………

    刚从医院恢复出院的“王牌九”王部长,刚和一帮老牌友摆好场子,撸袖子准备大干一场,听到这消息,眼一白,嘴一歪,又昏了过去。

    ……

    林逸虽然才入这个圈子不久,却交了几个不错的朋友。当即,在听到这个劲爆的消息后,大家就纷纷打电话,或者过来追问他事情的真相。

    比如说孙馆长,他就亲自上门问了林逸,怎么会把事情弄得这么大。

    林逸也不隐瞒,就一五一十地和他说了。

    孙馆长当场沉思了良久。

    说起来,市棉纺厂有书出售的事儿还是他首先告诉林逸的,原本只是想要还他一个人情,没想到林逸真的是“多财童子”,竟然又捡了这么的漏,听说那个棉纺厂的王部长为此已经昏死过去好几回了。

    现在林逸更是拿一本书换来一辆价值300万的豪车,这在玩书界可是绝无仅有的事儿,老头一边感叹,心里还有那么点小嫉妒。如果当初自己没把这事儿高速林逸,而是自己下手把那些书吃下来,结果又会怎样?

    这个不怎么光彩的念头一闪而过,孙馆长立马就收敛了心神,对于他这种老资格的三品玩家来说,最怕的就是兴起贪念,贪念如猛虎,时间久了,就会噬人。

    还好,发现的早。

    孙馆长一方面庆幸自己定力足,一方面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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